法院受援工作计划共28篇

山崖发表网工作计划2022-12-20 13:56:03164

法院受援工作计划 第一篇

20xx年法律援助工作将围绕“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目标,着力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逐步扩大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在我区的影响力,为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中心在服务社会中的`职能作用,我所不断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增加法律援助办案数量,为全区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其工作重点如下:

一、以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为突破口,狠抓法律援助业务规范化建设。

1、建设信息化法律援助工作站,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管理水平。构建法援互动平台,对援助案件实现动态监督管理,提高援助质量和效率。

2、依据《法律援助条例》及有关规定,完善、规范法律援助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服务标准,提高业务规范化运作水平。

3、加大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监督管理,督促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案件质量要求对办案质量进行检查,推广案件质量评议的经验,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使监督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水平。

二、以开展_法律援助便民服务_主题活动为契机。探索构建法律援助便民长效机制。

1、认真研究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法律援助目标人群的需求,进一步挖掘潜力,加大援助力度,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切实做到应援尽援、能援多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按照_场所便民、设施完善、业务规范、服务专业_的要求,参照先进做法,创造一切有利条件,在区广场,社区街道等方便人员来往的地点设置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联系点;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站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解决法律援助“门难找”的问题。

3、试行开展“关爱弱势群体,法律援助进万家”活动,通过社区向有困难的低保家庭发放免费法律服务。

三、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能力。

1、加强法律援助专职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使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熟悉相关服务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水平。结合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接待工作,认真解答法律咨询问题,对于办理的援助案件,案件办结后及时归档,上交区援助中心。

2、积极吸纳社会力量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继续巩固与工、青、妇、老、残等社团组织的合作,发挥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活动,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的作用。

四、强化宣传工作,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

1、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宣传工作,转变观念,落实宣传,为做好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2、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力度,利用宣传提升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

3、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以此为阵地增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实现法律援助宣传由对上宣传向对下宣传转变,由单一社区宣传与区宣传相结合转变,由一般形式向深入形式转变,营造有利于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

法院受援工作计划 第二篇

今年,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所辖涡阳、蒙城、利辛、谯城法律援助中心在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法律援助中心的业务指导下,经过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司法公正为工作重心,坚持扶贫济困,服务社会弱势群体的根本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拓展思路,强化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受到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做出了较大的工作成绩。具体来说,我们重点抓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法律援助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上半年我们积极与市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联系,加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我们和市广播电_合开办的“法律在线”节目,每周两期,市法律援助中心、市直各律师事务所、市公证处安排执业律师、公证员轮流上线,现场解答群众的电话法律咨询。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解答法律咨询385人次,得到群众的较高评价。我们和市电视_合开展了“法律援助在行动”大型公益活动。活动从五月中旬起,每逢周六、周日,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都指派市直律师事务所轮流设置展台,指定律师在市区的主要街道、大型超市门前以及乡镇集市开展义务咨询活动。截至六月底,该活动已开展10余场次,当场受理案件26件,现场接待群众咨询一千一百多人次,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亳州市电视台的全程采访报道,也进一步扩大了这次活动的影响力。此外,我们还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在农村集市设置法律咨询台,向过往群众散发宣传资料。在残疾人维权日活动中,市法律援助中心也指派律师参与帮助残疾人维权,发放法律宣传单。报社、电视台等媒体还多次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专题采访和报道,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法律援助机构良好的对外形象。

2、深入开展调研活动,为科学决策提供了事实依据。

上半年我们重点进行了两项较大规模的社会调研活动:

一是就如何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进行深入调研;

二是就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展开专题调研。

三是就法律援助机构如何与政法各部门协调配合问题展开调研。

三项调研历时近三个月,我们通过向妇联、残联、共青团、工会等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向受援群众回访征询,向社会公民发放征询意见表及随机了解情况等多种方式方法,尽量扩大调研覆盖面,拓展调研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省法援中心提供了书面调研报告。

法院受援工作计划 第三篇

今年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和“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活动要求,按照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和县委政法委的总体部署,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坚持改革创新,优服务、谋创新;另一方面,加强执法监督、完善执法机制、深化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等,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并以群众需求和群众满意为出发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法律领域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年度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75件,其中民事案件662件,刑事案件512件,行政案件1件,挽回经济损失约1000多万,为现将今年以来的法律援助工作归纳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推进法律援助服务规范, 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水平

(二)推进“智慧法援”建设,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信息化水平

(三)落实“应援尽援”,推行法律援助全域通办

推进法律援助覆盖至低收入群体工作,已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定为最低工资标准以下,在《法律援助条例》和《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事项范围基础上,将军人军属、七十岁以年老人、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同时将多项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行政诉讼、土地林权承包及流转等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与时同时,推进落实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和“就近跑一次”,推行法律援助全域通办。为方便经济困难公民就近就便提起法律援助申请,县法律援助中心及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已推行全域通办服务;至本月17日,已指派两起异地法院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二、重点工作

(一)深度优化援助工作平台。推进协同办公,打造大数据共享、多维度便捷服务的法律援助平台。今年,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入驻县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办公,整合后的法律援助中心办公面积将达到800平方米,实现与人民调解、法院立案、信访、“12345”平台以及心理咨询等在同一个平面联合办公、数据共享。届时,我们将会把法律援助部分数据分享给“数据平台”,同时也希望能依托该平台提升法律援助当事人信息核查效率(如低保信息、身份信息、婚姻关系等)。另外准备通过与法律咨询、矛盾调解以及法院的联动,满足群众多元的权益保障需求,真正实现群众法律服务“最多跑一次”。

(二)加大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力度。一方面,在法律援助资源配置方面尽量做好统筹,特别在落实工作站律师值班方面,由于我县律师资源匮乏、数量不足,我们将积极运用好现有相关政策,挖掘潜力,提高政府购买服务的能力与水平。另一方面,加大法律援助队伍指导培训力度。建立学习平台,不断适应新时代法律人的需求。同时也希望市里能建立法律援助系统学习平台,定期组织人员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援助队伍专业化水平。

(三)建立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一方面将永嘉县内行政争议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具有诉讼能力局限,且诉讼请求有一定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另一方面,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讼诉案件过程中,认为当事人诉讼能力较差,且诉讼请求具有一定事实和法律依据,确有必要获得法律援助的,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向所在地同级法律援助机构发出《给予法律援助建议函》,并附起诉状等案件相关材料,由法律援助机构决定是否给予援助。

三、下步工作思路

抓工作保障,全面激发援助队伍工作活力。

一是统一制定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根据省财政厅、浙江省司法厅浙财行〔20XX〕2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我们将着手与县财政对接,统一制定我县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提高援助办案补贴。

二是优化律师成长环境。努力为年轻律师提供更多办案机会,加快年轻律师成长。自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工作推进以来,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有所增长。为此,我们从我县律师资源实际出发,在管理考核中提高律师服务社会志愿的要求,把年度办理援助案件数量从市司法局要求的至少1件提高至2件以上。同时细化标准,提升优秀律师参与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比例。此外,我们还在指派案件的时候,按照案件性质、结合律师的业务特长指派,做到既可以让年轻律师从简单案件中获得经验,又可以让重大复杂案件的被告人获得优质法律援助。

法院受援工作计划 第四篇

20xx年度,市委、市政府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22件实事之一,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援助案件需达到1200件以上,对此,市、县(区)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

1、在纵向上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

2、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

二、协调相关机构,营建综合优势。

20xx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个机构和部门参与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劳动、建设及工、青、妇、老、残等部门或社团积极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证和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与市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及劳动局、建设局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援助对象确认、协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核办法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办法,法律援助的综合运作局面得到基本体现。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援助能力。

目前,我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残联、妇联有少量的经费补贴,社会资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进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拨款数额处于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师办案补助费因资金问题尚未执行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的补助标准,在全省处最低标准状态,从一定意义上挫伤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同时,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设薄弱,硬件设施落后,影响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发展步伐。从我市所属县(市)、区的经费投入而言,各地经费投入不足且极不均衡,城区和个别县(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无经费,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构想和工作重点:

一是加大各级政府的年度预算资金投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基本需求。市、县(区)政府应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法律援助的实际需求确定经费数额并逐年增加,对此,一方面我们将积极争取,以优质、高效的工作和良好的业绩争得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积极向人大、政协汇报、求得帮助和支持;

二是专项法律援助经费的适时给付,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需要二十六万元的办案经费,而2010年市财政的预算仅为八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广开法律援助资金的渠道。对此,一方面我们将与残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其机构中的专项资金,补充专项援助所需资金;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得企业界的支持和赞助,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四是挖掘资源潜能,优化人员结构。2007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大学和博大律师学院协作,依托其人才优势在教师和学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并直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收效显著。各县(市)、区也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资源,吸纳公、检、法离退休人员和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尤其是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和强化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五是规范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行为。制定“法律援助志愿工作细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程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咨询、非诉、调解及代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后劲。

六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数量,充分挖掘社会法律援助人才资源,主要是公、检、法、司的离、退休人员和法律专业但目前非政法机关人员,充实到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质量,直接面对援助对象,直接服务于基层百姓。:

七是与我市的大专院校建立起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效机制,以工作目标、日常考核等方法,全面调动、运用其内在法律援助资源,参与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动,增强法律援助的整体实力。本文来自

八是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进行调整和明确,今年8月,我们将组织召开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例会,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协调人。同时根据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细化各部门协调的办法和程序。

九是细化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及相关的考核办法,使其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化和效率化,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性的最优化和最大化。

十是争得人大、政协的进一步支持,强化对各成员单位协调、监督力度。今年我们将向市人大、市政协定期汇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求得人大和政协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各成员单位责任义务的履行。

法院受援工作计划 第五篇

20xx年法律援助工作将围绕“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目标,着力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在20xx年的基础上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把法律援助工作做细做实,尽心尽力为受援人服务。

二、加强对法律援助的宣传。充分利用《法律学堂》、法制广场、社区宣传栏等现有的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在群众中的知晓率。

三、继续做好援调对接工作。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援调对接工作,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援助力度。进一步加强与民政、综治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联动机制,本着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的原则,不断加大法律援助的工作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的工作效率。

四、加强法律援助接待管理、案件指派管理、案件质量管理等,对案件办理实施“先协调后诉讼”的运作方式。

五、扩大援助范围。在原有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放宽法律援助经济标准,确实让困难群体能够得到及时的援助。

六、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法律援助的数量。

法院受援工作计划 第六篇

今年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以及我省《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围绕建设“平安舒城”、“和谐舒城”,从解决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出发,大力加强、积极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维护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推进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1-11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17件,完成全年任务的;结案926件,结案率达;一篇法律援助案例成功入选司法部司法行政案例库。

(三)建机制,不断强化案件质量监管。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投诉查处制”等制度;积极开展旁听庭审活动,中心成立由中心律师、社会律师代表组成的法律援助案件旁听评议小组,定期组织对诉讼案件进行旁听;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从工作站和律师事务所分别抽取48份结案卷宗,组织律师事务所执业5年以上律师进行评查,评查结果予以通报,并将评分纳入司法所、律师事务所考评;扩大回访覆盖面,实现了结案案件100%回访,全面了解受援人的基本生活情况,援助案件承办结果,对援助机构服务态度,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满意度,并形成回访记录,积极征求受援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处理和反馈,确保受援人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勇担当,有效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教育为契机,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组织法援中心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法援工作怎么干”大讨论活动,梳理出制约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高质量发展的短板,针对短板,突出问题导向,列出问题清单,找准解决路径,精准施策,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和服务态度,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推出“四延服务”。对行动不变的老年人、群体性集中讨薪案件,接受预约上门受理申请;牺牲中午休息时间,安排工作人员午间在中心大厅值班,有效解决群众“上班时间没空办事,休息时间无处办事”的困扰;窗口值班人员主动为受援人复印案件所需申请材料、证据材料,对年老、不识字的申请人义务帮助填写申请表,全程为受援人提供“暖心”服务。

二、20XX年工作计划

下一步,舒城县将以深入贯彻宣传《_法律援助法》为契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创新法律援助方式,深化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扩大法律援助影响,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切实为困难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_法律援助法》;

(二)加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监督管理;

(三)深化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规范化管理;

(四)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

(五)扩大法律援助宣传影响。

法院受援工作计划 第七篇

(一)招纳新成员,积极吸纳有志于参加法律援助工作的优秀同学,完成中心内�咳嗽钡母禄淮圆钩湫孪�血液,以便以后活动的开展和机构内部的有效运行,范文之工作计划:法援工作计划。

(二)理顺内部机制,明确责任权限,规范法律援助业务活动,增强成员的责任感、纪律性和奉献精神;完善值班制度,成员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不到。在值班过程中,不可干闲杂之事,热心接待来访人员,对于所咨询的案件一定尽力做到给与圆满答复,真正做好法律援助服务工作。

(三)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人员奖惩激励机制。考虑每学期进行一次评定,根据会员平时表现、活动参与程度,并适当考虑学习成绩。在测评中,对优秀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及精神奖励,对不称职者由中心给予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开出中心等处分,坚持实行“末位淘汰”制,以在本中心内部形成良好的工作与学习氛围。

(四)为了更好的提高我院学生法律知识的实践应用能力,鉴于我院已经存在模拟法庭的实践课程,本中心本学期计划带动促进模拟仲裁庭的成立。希望通过此活动让同学在参与的过程中的了解仲裁程序,掌握的纠纷解决途径,提高司法实践能力,为以后从事司法工作做好知识积累与能力培养。

(五)每周末制作了以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等为主题的海报及宣传板,工作计划《法援工作计划》。在学校内做好面向在校生的法律宣传服务工作,同时提升法援的校内影响力。

(六)为促进成员水平提高,老师定期对成员进行培训:初步训练,一般法律知识的培训及重点训练。特别是进行法制宣传活动之前,老师对有关知识进行讲解。必要时对老师培训内容进行阶段性测试,测试成绩加入学期末本中心测评成绩,以督促法院内部成员的学习积极性,为更好的提供法律服务做好理论积累。

(八)面向学校、社会举办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以于12月4日为起点的“法制宣传周”为重点。

法院受援工作计划 第八篇

一年来,区司法局以保民生、保稳定、促和谐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努力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实现法律援助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效统一。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案件112件,受援人数350人,“148”法律服务热线解答法律咨询1254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收到当事人表扬信3封,锦旗2面。

法律援助是政府为民服务的“民心工程”,健全法律援助机构,才能使这项社会系统工作得以顺利实施,真正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

一是争取领导重视。为确立法律援助工作地位,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主动向区委、政府请示汇报,以“有为争地位”,主管领导亲自抓,并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

三是实现办案质量评估。通过“三废除三建立”,较好地解决律师办理援助案件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二、注重宣传,提高认识,紧扣主题宣传民生

针对法律援助案件案源性质和对象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工作,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和知晓率。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区报刊媒体刊发稿件宣传10余次。

二是实行“送法”上门服务。在“法律进社区”、“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中,我们走进社区和农村,深入到贫困户家中,为他们解答法律咨询、发放法律援助便民卡、散发宣传单,让社区居民深入了解法律援助便民、利民、为民的服务宗旨。

三是发挥援助站宣传作用。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如工会、团委、妇联、劳动等部门都利用根据自身特点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三八节”期间,区妇联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活动;老龄委、工会、团委、劳动局也相继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

三、简化程序,放宽标准,开辟通道实现民生

我们以“关注民生”为重点,突出实事惠民,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的范围,全力优化法律服务。

一是援助范围不断扩大。把一些引起群体上访和矛盾激化的案件纳入到法律援助范围,通过信访部门的衔接,及时得到法律救济,避免或者减少矛盾纠纷,防止事态扩大。对于70岁以上老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残疾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并于当日受理,提供法律援助。

二是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团。为了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案件的管辖工作,我们做好与法院刑庭的衔接,并整合资源,组建由5名执业律师参与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专门承办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全年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0起。

三是发挥律师与乡镇、村、屯结对子帮扶作用。在街道、农村设立法律服务帮扶点15个,开展法律讲座、培训6次,解答法律咨询342人次,参与农村纠纷调解86件,提供法律援助28件。

四是完善公证援助措施。对孕产妇、老弱病残人员、在监收押人员,公证处实行上门服务公证制度;对在外学习、工作、经商者等急需办理公证业务的当事人,实行八小时外电话预约服务制度;强化公证规范办证程序,在公证大厅安装叫号机,语音提示设备,对重要公证事项进行录音和录像,有效便利当事人办理公证业务。

四、规范流程,做好衔接,整合力量倾向民生

第一大兴便民利民措施,畅通法律援助渠道。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查程序,减少审查环节,缩短审查时限,最大限度帮助弱势群众。

一是做好法律援助与信访部门的衔接。对信访部门介绍的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信访案件及时提供援助,对重大或群体性信访案件及时介入。几年来办理信访转办的援助案件45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避免重新上访。

二是做好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衔接。凡法院给予申请人司法救助的,法律援助机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凡法律援助机构给予申请人法律援助的,法院直接予以司法救助。建立法律援助机构与法院的联络制度,明确联络员。

三是做好法律援助与劳动仲裁的衔接。凡劳动仲裁部门给予申请人减免仲裁费用的,法律援助机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凡法律援助机构给予申请人法律援助的,劳动仲裁部门直接予以减免仲裁费用。

法院受援工作计划 第九篇

20XX年大河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红寺堡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经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司法公正为工作重心,坚持扶贫济困,服务社会弱势群体的根本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拓展思路,强化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受到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做出了较大的工作成绩。具体来说,我们重点抓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法律援助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上半年我们积极加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现场解答群众的电话法律咨询。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年解答法律咨询50人次,得到群众的较高评价。我站开展了法律援助培训活动,该活动已开展10余场次,当场受理案件5件,现场接待群众咨询40多人次,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此外,我们还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在农村设置法律咨询台,向过往群众散发宣传资料。在残疾人维权日活动中,帮助残疾人维权,发放法律宣传单。

二、强化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办案人员责任心普遍增强。

上半年我乡加强了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设,让大家认识到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光荣感和使命感。并从制度上、程序上加以强化,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和投诉处罚制度,使案件特别是指派社会工作人员承办的案件办理质量有所提高,办案人员责任心普遍增强,案件胜诉率稳步提高,群众满意度不断上升,促进了法律援助事业在我市健康有序深入开展。

三、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切实维护贫弱者的合法权益。

20XX年我法律援助工作站共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件。共解答法律咨询45余人次,群众咨询反映的问题主要涉及工伤事故赔偿、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承包地纠纷,伤害赔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方面。

法院受援工作计划 第十篇

20xx年,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法律援助工作围绕适应新常态、谋求新发展,加大开展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加强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提升服务群众工作水平,积极组织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现将20xx年法律援助工作汇报如下:

一、法律援助业务开展情况

20xx年,全县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28件,结案274件,其中受理刑事案件34件,办结34件;受理民事案件294件,办结240件。涉及农民工171件,妇女104件,未成年人9件,残疾人9件,老年人21件。20xx年解答来信来电咨询2144人/次,宣传2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7950份,为受援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约150余万元。

二、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

20xx年中心利用布洛陀民俗文化节和各乡镇歌圩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贴近基层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在宣传活动中,先后在全县十个乡镇巡回宣传法律援助知识以及_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广西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解答了有关经济纠纷、土地承包、婚姻家庭、劳务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方面的咨询4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通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使全县广大群众更深入地了解法律援助制度,掌握法律援助知识,增强了维权意识,扩大了社会影响,拓展了扶贫、济弱、助残法律援助渠道。

三、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工作管理,使法律援助沿着规范化的轨道运行

我中心 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稳步推进”的工作目标,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一是严格按照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援助案件审查、受理办理工作。二是在办案过程中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六统一”, 即: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统一审查援助案件、统一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援助案件、统一录入法律援助案件,统一归档法律援助案件,统一管理法律援助案件。使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四、降低门槛,积极创造条件,扩大受援面

大力做好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20xx年我中心受理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39件,为民工讨薪90余万元。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业务培训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案件质量还有待提高,案件管理还有待加强;三是农民工讨薪案件,尤其是多次上访未能得到妥善解决的农民工讨薪案件,这类案件办理难度大,取证难。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做好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提高案件质量。

(二)加强做好法律援助信息统计上报,按要求对法律援助信息系统的运用,对办结的案件及时录入信息系统,确保法律援助信息系统运行率达100%。

法院受援工作计划 第十一篇

新安县的法律援助工作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精心指导下,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各项业务工作,做到应援尽援,实现了法律援助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效统一,为维护新安的社会稳定,创建和谐新安、平安新安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党委政府重视,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民生工程。

法律援助工作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在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困难群众切身利益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法律援助能够从源头上预防产生不稳定因素,把矛盾解决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具有既改善民生、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双重作用。我们向县委县政府做了专题汇报,将法律援助工作列为全县民生工程,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年度财政预算提高至3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我们大力改善法律援助的办公条件,20xx年10月将法律援助中心从原来的老城旧址搬迁至新城繁华地段办公,由于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室办公面积偏小,对照省标准化接待室建设标准还有差距。20xx年11月, 局领导在县城繁华路段重新选择两间临街门面房,面积80余平方,严格按照省标准化接待室建设要求落实。又为法律援助中心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扫描仪、传真机、照相机、录音笔、电话等办公设备,新充实1名工作人员,帮助解决了人员经费等实际问题,有力地推动了法律援助工作全面开展。

二是在县城繁华地段建立了规范化的法律援助接待室,接待室设置了公示栏,摆放了饮水机和法律援助宣传资料等便民服务设施,法律援助中心接待人员统一挂牌上岗,实现了接待规范。

三、落实便民措施,确保法律援助便捷高效。

为了最大限度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们建立了农民工维权“快速通道”对农民工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减少审查步骤,快速启动援助程序,实现当事人申请“零等待”。

四、加强培训和督查,提高业务技能和服务质量。

为了把法律援助工作做实做好,我们每年定期专门对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人进行了以《法律援助条例》、常用法律法规、执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业务知识技能培训,提高了各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同时对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进行月督查、月小结、月通报,保证各工作站在及时完成法律援助任务的同时,要强化服务质量,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20xx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78件,接待咨询3085人次,开展大型宣传活动4次。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

一是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利用农村集会日和节假日,通过设立咨询台、巡回展出宣传版面、入户走访、上门受理申请、回访受援人等形式,与群众零距离接触,方便群众了解和选择法律援助服务。在今年的“三八”节、“八一”建军节以及新兵入伍以后,在县新城繁华路段,走进军营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并义务解答咨询。

二是实施“法律援助亮化工程”,按照方便群众、喜闻乐见、点面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实现“四个一”,即:实现每个社区制作一个法律援助宣传栏,每个行政村制作一条法律援助墙体标语,每个乡镇制作一条法律援助公益广告,农村每户居民有一张法律援助宣传单。目前这一工作目标已基本实现。

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的快速发展。法律援助是党委政府便民、惠民的实事,事关民生,责任重大。我们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紧扣目标,扎实工作,圆满完成法律援助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法院受援工作计划 第十二篇

20xx年法律援助工作将围绕“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目标,着力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在20xx年的基础上再上新台阶。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意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加强规范化建设,加大宣传力度,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效率,为促进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提升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

加强对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通过广泛宣传,使各部门更加重视法律援助工作,使社会各界积极支持法律援助工作。利用集会、交流会、培训班等场所及活动进行广泛宣传,适时举办法律援助专项调研及座谈,不断总结经验,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1.继续强化实物和户外宣传。我们计划将法律援助相关知识印制在画册、雨伞和口杯等实物以及公交车车身、拉手、站台等公共场所上进行直观宣传。利用节日和乡镇逢集的时机开展送法到街头、到社区活动,进行流动宣传。

(二)强化法律援助管理,提升法律援助数量和质量

1.提升业务总量。进一步调动法律援助机构和广大法律服务人员拓展业务、为民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实现全县法律援助业务总量稳中有升。

2.降低受援门槛。逐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把有关民生事项纳入援助范围,不断完善适应县情、覆盖广泛、满足公众需求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

3.创新服务方式。继续规范非诉讼调解业务,积极探索完善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公证等服务手段的衔接配合机制,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方法,努力为基层困难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帮助。

4.强化质量监管。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科学合理制定案件质量标准,细化评估指标,完善保障措施。采取发放监督卡、跟踪调查、旁听庭审、聘请监督员等形式,及时纠正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认可度和公信力。

(三)整合法律援助资源,提升法律援助大平台建设

1.对内实现系统聚力。按照“规范管理、高效运行”的思路,搭建集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分流承办、监督管理、维护稳定等职能为一体的“12348”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

2.对外着重横向借力。强化行业性法律服务组织建设和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联系,精心打造劳动仲裁法律援助(调解)工作站、道路交通事故法律援助(调解)工作站、医疗法律援助(调解)工作站、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工作站、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等一批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法律援助站所。

三、考核检查

(一)法律咨询

1.各镇司法所每天要将来访咨询及时录入省厅法律援助信息系统。咨询信息和事项必须录入规范完整,答复意见必须解答到位。

2.来访咨询录入数要求每天不少于1条,每月必须在30条以上,严禁一个月一次性突击录入。

3.每季度县法律援助中心将对各司法所录入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分为25分,全年共100分。当季度咨询录入数最高的所为25分,用25除以该所录入数得出当季度录入考核系数,其他所季度得分以该系数乘以一个季度本所咨询录入数。年终,对完成任务的司法所根据得分进行考核奖励。

(二)法律援助案件办理

1.援助案件必须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先审批后办理。

2.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法律援助承办机构应该组织集体讨论研究后确定承办方案,以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

法院受援工作计划 第十三篇

20xx年xx县法律援助中心在省法律援助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在xx县司法局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为促进保障社会贫弱群体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情况汇报

2、队伍建设

在20xx年夏天县局对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律师、局机关干部为期一天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中心人员除了参加每星期一上午司法局组织政治学习,我们还结合每一次咨询案例、及每一次代理案件,讨论学习办案业务。局领导支持本人参加上半年律师业务培训及农民工维权培训班的学习,局领导安排一名临时工作人员参加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增加法律援助中心人员力量。

二、办公环境及条件得到改善

三、健全制度,加强规范化建设

在司法部、民政部等九部局《关于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的意见》下发后,省厅与其它有关单位制定各项工作衔接制度,我县法律援助中心,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了接待登记制度、首问首办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xx县法律援助中心便民十条、绿色通道制度、法律援助案件监督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均已上墙公示,同时申请援助应备材料、受援人享有的权利、法律援助人员义务均上墙公示。这样保障了受援人对法律援助案件监督的权利。xx县法律援助中心已基本健全咨询接待、申请、受理、审查、指派、案件检查等业务制度。从九月中旬开始。我们中心试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及补贴数额、评估方法等经经验总结出来后报局领导审查决定。

四、抓好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及质量(受理95件、咨询150件、止于10月31日)

搞好各项援助制度的落实,能够保障援助案件质量。法律援助工作最终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和数量最终看社会效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做出一定的贡献。

五、工作计划

法院受援工作计划 第十四篇

一、加大宣传力度,实现应援尽援

我们将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积极营造良好的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氛围,推动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的触角向多层次延伸,向特定人群延伸。

一是媒体有影有声。在《如皋动态》上公布“12348”法律服务专线值班律师个人信息;在如皋电视台《媒体民生》《法制纵横》等栏目讲述法律援助案例;组织律师定期参与如皋电台《走进政风行风热线》等栏目解答咨询。

二是载体有模有样。考虑基层群众实际需要,结合季节等因素,创新宣传模式,免费发放口杯、雨伞、购物袋,小扇子,新年年历等法援公益宣传产品,确保法律援助宣传真正进村入户。

三是故事有血有肉。“把每个案件办成精品案件”,号召每个受援人在获得援助的同时,义务向周边群众宣传法律援助,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众媒体,向皋城老百姓讲述身边由法律援助真实案件改编的感人故事,以案示法,以案促宣,使市民进一步了解法律援助,信任法律援助。

二、加强质量控制,实现应援优援

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我们将在现有的基础上坚持不懈抓质量。

2.全程跟踪,建立案件办理质量监控制。通过“三三五”模式加大对援助案件的流程管理。即落实“三项制度”——“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加强“三个环节”监控,对援助前、援助中、援助后等三个环节加强办案质量管理,强化办案监督;在“五性”上见成效,即从“服务能力的可靠性,服务行为的规范性、及时性、有效性和受援人的满意性”等五个方面下功夫,着力解决“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标准与普通法律服务的质量标准一致性”问题。

3.跟踪回访,建立案件后续服务制。结案后,对需要后续帮助的受援人发送信函或上门走访,掌握法律援助案件的执行情况,确保办案实效。一是发放“法律援助案件服务质量监督卡”,对法律援助案件实行跟踪回访;二是对法院判决或调解分期给付的已结案件进行登记造册,适时了解履行给付义务情况,及时提醒、帮助受援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

三、强化便民举措,做亮文化品牌

法律援助文化是如皋法律援助工作的品牌特色。我们将发挥文化导向功能,通过行为文化将法律援助精神“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我们将通过人性化服务,做亮窗口,做实服务,做大品牌,使“法是尺,律是度,援是阳光,助是雨露”的法律援助精神深植民心。

做亮窗口。在市民服务中心交通要道设置法律援助指示牌,推进市法律援助机构临街“落地”接待窗口标示建设,方便困难群众申请并及时获得帮助。以“创一流服务,让群众满意”为主题,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积极打造爱心窗口、文明窗口、温馨窗口、便民窗口、效能窗口,将“12348”法律服务品牌打造成司法行政系统的“110”。

做实服务。密切关注本市媒体民生新闻节目,主动联系可能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的当事人。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对象尽力提供“上门式、预约式、一站式”服务。

做大品牌。发挥文化辐射功能,在全市启动法律援助“情暖夕阳红”工程,开展“如皋市十大老年人维权”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十大老年人法律援助优秀案件评选活动”,在全社会唱响法律援助之歌,带动全社会关注法律援助、了解法律援助、诠释法律援助,有效提升如皋法律援助的知晓度和美誉度。

法院受援工作计划 第十五篇

今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接关心支持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所认真探索法律援助工作新模式,优化法律援助运行机制,极改进服务方式,最大限度地满足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的需求。为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维权职能作用,推进构建“和谐社会”。

今年来,我们坚持以执政为民、服务百姓为出发点,抓好规范化管理,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全面开展各项法律援助业务,使更多的社会弱势群体享有平等的法律权利,为群众提供全面更好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业务能力,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参加上级和局组织学习的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有了明显进步。同时,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宣传。

二是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对提出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工作人员认真接待、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不推诿、不唐塞,只要符合援助条件,绝不漏受理一件;对不符合受援条件的申请人,妥善做好法律解释和思想稳定工作,并告知其解决渠道,让申请人满意。据统计:法律援助工作站共接待来电来访咨询116件。

二、探索和创新法律援助新形式、新途径。

打造一个具有特色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权利是法律援助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对如何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一直以来是法律援助部门的困惑。今年以来,工作站在局领导的指导下,认真探索,积极尝试一种全新的提高和监督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新形式、新路子。

一是按照上级部门出台的有关规定。工作站在深入调查论证的基础上,依据_《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二是认真抓好有关规定的实践运行。今年以来我们重点突出抓较为典型的民事案件。今年以来,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这样或哪样的不足。

为此,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下年度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办事水平和效率。

二是继续做好日常来电来访的法律咨询工作,抓好法律援助案件的来访、受理、指派和监督。

三、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力度

上半年金集司法所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本册470余份,摆放展板16块,张贴标语、横10余条,受教育人数达700余人,切实的提高法律援助在我镇的影响力。

法院受援工作计划 第十六篇

指导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_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第五次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加强规范化建设,加大宣传力度,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改革发展,为促进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加强队伍建设,为法律援助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一是落实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及工作队伍。二是建立法律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

二、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重点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

积极探索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完善工作制度,适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总结。探索构建法律援助便民利民长效机制,促进法律援助便民工作常态化。建立规范高效的法律援助实施体系,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积极推进城际间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进程,健全异地办案协作机制,扩大协作范围与事项,实现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完善调解前置原则,进一步发挥调解在法律援助中化解社会纠纷和矛盾的作用,要积极深入到各企业、部门、场所等进行现场办公,当场解决,促进问题早解决,为农民工提供方便,提高工作效率。大力推进农民工直通车活动,完善农民工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和审批程序,畅通申请渠道,规范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联系点建设,做到应援尽援。

三、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

加强对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切实做好法律援助宣传日、宣传周活动。通过广泛宣传,使各部门更加重视法律援助工作,使社会各界积极支持法律援助工作。利用集会、交流会、培训班等场所及活动进行广泛宣传,适时举办法律援助专项调研及座谈,不断总结经验,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法院受援工作计划 第十七篇

一、继续深化完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发挥专项经费的使用效能

1.继续推动地方政府加大对法律援助经费的投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解决3个县(市、区)未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问题。已经纳入财政预算的,要继续加大协调争取力度,实现一定数量的经费增长,建立法律援助经费的动态增长机制。

2.争取与省财政厅出台相关文件,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建立办案补贴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全面落实向承办人员发放办案补贴,全省办案补贴发放率力争达到90%以上。

3.加强对法律援助经费的管理监督,规范业务经费的使用范围、使用主体、监督主体,建立定期审计、上报制度。尤其对中央财政、省财政拨付的专项法律援助经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财政资金管理的规定,依法规范使用。

二、以法律援助工作纳入省综治考核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机构的规范化建设

1.要按照实有人员5人以上、业务经费5万元以上、年度办案数量100件以上,办公面积60平米以上,无违纪投诉的标准,继续推动县级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对39个尚未达标的县(市、区)建立台帐,挂牌督办,达标比例力争达到90%以上。

2.继续加大法律援助检查考核力度,强化落实检查考核措施,重点考核财政经费投入、人员编制队伍、法律援助办案数量、法律援助经费使用情况、法律援助台账利用情况,确保考核评价结果真实、客观、公正。

3.推动各地参照省、青岛市等地的做法,创造条件,把法律援助工作纳入综治考核,解决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经费不足,管理手段滞后、效率不高的问题。

三、以推进法律援助信

息化为突破口,进一步狠抓法律援助业务规范化建设

法院受援工作计划 第十八篇

全区法律援助工作要紧密围绕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加快推进民生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和质量,着力强化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快法律援助基层基础建设的步伐和进程,推动全区法律援助事业实现新的科学发展。

1、提升业务总量。

继续巩固、完善、发展以办案服务为中心的新型工作格局,进一步调动法律援助机构和广大法律服务人员拓展业务、为民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区法律援助业务总量比上年增长25%以上。

2、降低受援门槛。

鼓励和支持各工作站逐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把有关民生事项纳入援助范围,不断完善适应区情、覆盖广泛、满足公众需求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

3、创新服务方式。

继续拓展和规范非诉讼调解业务,积极探索完善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公证等服务手段的衔接配合机制,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方法,努力为基层困难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帮助。将办结非诉讼调解案件纳入法律援助工作考核体系,推动非诉讼调解业务的开展。

4、强化质量监管。

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科学合理制定案件质量标准,细化评估指标,完善保障措施。采取发放监督卡、跟踪调查、旁听庭审、聘请监督员等形式,及时纠正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认可度和公信力。

5、注重舆情分析。

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建立法律援助建议制度,积极介入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努力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施行依法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6、加强标准化建设。

积极贯彻司法部有关安排部署,认真总结“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本区实际,着手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实体标准、程序标准、质量标准和业务流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推动便民服务工作标准化、常态化、长效化。

7、加强信息化建设。

法院受援工作计划 第十九篇

20xx年要继续金面深入贯彻《法律援助条例》,按照上级法律援助工作要求,全面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新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石佛做出新贡献。现将今年工作安排如下:

一、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法律援助的各项业务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提高法律服务质量。

二、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的街头宣传咨询活动,采用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设立咨询台等形式让社会了解法律援助,支持法律援助,促进了条例的贯彻实施;充分利用海报、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议论氛围。让社会知晓法律援助制度对保障弱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宣传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障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基本权利。

三、加强档案管理,未归档的案卷尽早整理归档。

四、认真解答法律咨询问题,做好援助案件代理,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五、是在农忙、春节等大批农民工返乡之际,组织各村法律援助工作点到田间地头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发放农民工明白卡,增强了农民工的维权意识。

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业务知识。切实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结合本职工作,学以致用学有所得。

七、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简化对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工作程序。

1、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继续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2、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其经济条件,直接予以受理。

法律援助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应难而上,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将石佛辖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做的更好,让群众更满意。

法院受援工作计划 第二十篇

20xx年,我镇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法律援助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现将中心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重视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积极为农民工、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

三、积极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提高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意

1、围绕“田园成都、现代成华”主题,组织律师在建设路商圈广场开展了“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与公民道德集中宣传”活动,向社区居民发放《法律援助指南》、《普法扑克牌》、《创建全国法制城市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解答社区居民法律咨询,内容涉及婚姻家庭、社保、老年人维权、人身损害、劳动争议、诉讼、申请法律援助等方面的问题,使居民了解到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法律援助制度的公众知晓率和知晓程度,增强了社区居民的维权意识、法律援助意识。

2、进一步维护和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联合区妇联、青龙街道办在青龙昭觉社区举办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

法院受援工作计划 第二十一篇

一、基本情况

20xx年6月初,市司法局提出律师服务进社区试点计划,要求包河区滨湖和园、康园、明珠三社区为“社区律师”试点工作提供平台,因此,包河区司法局积极配合,多方协调,积极为“社区律师”试点工作的开展做好准备。20xx年7月20日,区局按市局要求与街道、社区、律师事务所共同签署《“社区律师”合作备忘录》,“律师进社区”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二、实施方式

二是律师预约登门服务。针对律师在社区值班时间有限的实际,在律师不在社区时,居民可以自行与律师联系约定时间,律师上门提供法律服务;律师不在值班时间,社区也可以就辖区内发生的矛盾纠纷与律师另行约定服务时间。通过预约登门服务,使社区律师在服务上不再局限于一时一地,有效延长了律师服务的时间和空间,真正做到便民亲民。

三是律师以案说法,开展法制讲座活动。先后组织驻区律师在烟墩街道滨湖和园社区、义城街道滨湖康园社区举办了社区普法讲坛,驻区律师结合实际案例,为近百位居民讲解了物权法等法律知识,并教授居民如何如何避免矛盾纠纷的发生,发生纠纷后的处理方式方法,以及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截至目前,驻区律师已解答社区居民各类法律咨询百余人次,举办法制讲座多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件。

三、典型案例

20xx年5月18日下午3:30左右,滨湖和园小区5幢楼居民陆某被楼上抛下的拖把砸致肋骨骨折,住院费、医疗费等花费320xx多元,无法确定拖把系何户所抛。包河区局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对陆某进行法律援助,并且指派滨湖和园“律师进社区”驻点的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为其进行维权。社区律师同社区工作人员一同走访住户、召开协调会等,陆某将楼上23户诉至包河区法院。因该案涉及被告众多,为了通过该案的审理教育引导小区居民弘扬文明新风,杜绝高层业主随意抛物的陋习,构建平安和谐社区,经市司法局指导,区司法局、和园社居委等共同申请,区法院决定启动“巡回法庭”,于20xx年2月20日在事发地的滨湖和园小区广场公开开庭审理此案。20xx年2月20日上午9:00,该案顺利开庭,择日宣判。该案是合肥推广“社区律师“以来,首个民事侵权案件。

四、继续推广

安徽百大律师事务所、安徽华慧律师事务所积极加入到合肥市司法局、包河区司法局推广的“律师进社区”活动中来,通过自由结对子方式分别入驻滨湖世纪金源社区、滨湖家园社区,为更多的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五、法律援助

20xx年,全市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包河区司法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以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为主线,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为着力点,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努力工作,全面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是深入动员。及时召开全区动员会议,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活动顺利有序开展。

二是广泛宣传。结合工作重点或主题节日,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同时投入2万元,印制2万余份“包河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指南”和“连心卡”宣传册,发放至维权单位及社区居民,提高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

三是扩大援助范围。将所有申请工伤、经济补偿金等劳动仲裁案件,只要持有失业证、下岗证、再就业优惠证和残疾证、低保证等证件及本异地农民进城务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无力负担律师费用的困难群众,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四是建立困难群体基本信息库。与区残联、工会、低保中心、劳动保障局等单位联动,搜集辖区内特困户、五保户、残疾人、老年人等应援对象的基本信息,分门别类建立困难群众基本信息动态资料库,库内潜在受援人员申请法律援助时将无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只要申请的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即可当即受理,简化了申请、审批程序。

法院受援工作计划 第二十二篇

根据区司法厅和县法律援助中心20xx年法律援助工作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我镇20xx年度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1、按照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安排,认真做好全镇法律援助知晓率调查。

2、继续深化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和谐和静镇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要加大在我镇各村的宣传力度。

1、提高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咨询窗口工作的能力和质量,把“窗口”建设成为“了解民情、化解民怨、促进民和”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平台,前沿阵地。

2、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通过不断增强物质保障、组织建设、管理工作、服务工作和社会影响五项能力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3、积极参与维稳工作,主动介入到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群体性等涉及社会稳定的案件中。

5、探索法律援助服务与人民调解的衔接机制,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形成合力,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

三、以农民、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为重点,抓好法律援助工作。

1、除对农民工工伤、讨薪案件实行应援尽援外,对农民工及其家属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征地拆迁中侵害农民权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等方面的案件和假种子、假农药、劣质地膜、化肥等坑农案件,也要放宽经济困难标准,积极受理。

2、加强农民、外来流动人口法律援助工作,做好维权工作的衔接和培训。

3、对农民、外来流动人口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

4、开展好年末岁初针对外来打工者的“法律援助为你讨工钱行动”,切实维护广大打工者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和静镇司法所

20xx年2月20日

法院受援工作计划 第二十三篇

20__年法律援助工作将围绕“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目标,着力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在20__年的基础上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把法律援助工作做细做实,尽心尽力为受援人服务。

二、加强对法律援助的宣传。充分利用《法律学堂》、法制广场、社区宣传栏等现有的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在群众中的知晓率。

三、继续做好援调对接工作。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援调对接工作,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援助力度。进一步加强与民政、综治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联动机制,本着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的原则,不断加大法律援助的工作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的工作效率。

四、加强法律援助接待管理、案件指派管理、案件质量管理等,对案件办理实施“先协调后诉讼”的运作方式。

五、扩大援助范围。在原有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放宽法律援助经济标准,确实让困难群体能够得到及时的援助。

六、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法律援助的数量。

法院受援工作计划 第二十四篇

一、 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打造品牌窗口

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和政务中心法律援助窗口继续推行开放式服务办公,进一步规范便民窗口的服务指引、法律咨询、申请受理、答疑解惑等职责。

3、开辟绿色通道。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申请,简化申请手续,对申请法律援助的弱势群体提供“一站式”服务,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申请、申请审批、指派等流程全部在大厅内一站完成;

二、进一步加强法援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1、加大三级宣传力度。市中心组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深化“法援苍生、与您同行” 法律援助系列宣传和服务活动,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乡镇(街道)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至少开展1次以上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义务为当地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转介4件合符条件的法律援助案件。

2、开展媒体大宣传。每季度组织值班律师就来电来访、法律求助聚焦进行舆情分析、案例剖析,适时进行宣传,扩大影响力。

三、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完善管理体制

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建设,科学完善法律援助管理机制,确保法律援助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法院受援工作计划 第二十五篇

20xx年,我办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全年的中心工作任务,结合全县开展的“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全面贯彻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落实,推进区政府“三部规章”各项制度指标体系的贯彻执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和权限、责任法定化,抓紧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和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监督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着力做好政府法制各项工作,为全面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奠定了良好基础。现将20xx年工作完成情况及20xx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xx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入开展全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区、市、县关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一是全面贯彻自治区政府“三部规章”推进实施。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三部规章”内容的宣传实施活动。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县政府及政府部门主要领导干部传达学习了区政府出台的“三部规章”;成立了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领导工作小组,抓好有关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组织、协调、推进、贯彻落实工作;制定了《县贯彻落实自治区建设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等“三部规章”实施方案》,将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分值确定为5分纳入全县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二是积极参与全县重大政策的研究和讨论审定工作,积极参加政府常委会和各类会议,提出合理、合法意见,预防政府重大决定和决策失误的行为发生,规范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行为,提高政府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起草制定了《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盐政发〔2018〕119号)。

(二)推进政府职能、责任法定化,推进建立责任清单制度。按照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建立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运行责任清单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办于8月份开始牵头组织开展建立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责任清单制度的工作,按照工作部署,制定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建立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运行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盐政办发〔2018〕89号),对我县建立政府及其部门责任清单工作进行部署,确立了全县责任清单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编制了《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指南》。并分别于9月17日、28日组织召开了全县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工作动员部署会和责任清单培训班,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办)及政府组成部门共42个部门110名单位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进行培训,我县责任清单工作目前正在有序开展。

(三)做好政府职能改革的相关法律服务工作。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发挥法制工作职能,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一是积极参加全县涉及土地、草原地界、住房、医疗保障、招商引资等重大经济合同等法律审查工作。现已完成了《XX区县人民政府与晶澳太阳能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投资合同书》等11件重大合同文本的法律文件审查。二是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自身建设,当好参谋顾问。进一步加强法制能力建设,积极推进以政府法制机构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起草完成《关于县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盐政发〔2018〕118号)。

(四)严把全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严格执行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强化审查职能,把好审查程序关,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确保全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行使行政行为的科学性、合法性。今年,共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7件,按照规定程序向XX市政府备案5件。

(五)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水平,化解行政争议和行政案件。一是进一步加强全县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针对房屋征收、草原、地界纠纷等案件,先须通过现场勘查、协调、调解等方式进行,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功能,妥善处理行政争议。二是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和审理工作。7月份,对全办3名工作人员进行了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培训,提高行政应诉工作和行政复议能力。积极指导县农牧局、住建局、国土局、高沙窝镇等单位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讨论,具体指导案件的办理,切实提高部门行政案件的依法办理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能力。三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化解行政争议。按照“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要求,创新审理方式,为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提供更多的方便,最大限度地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充分利用行政复议渠道,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今年调解处理4件地界纠纷案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维持3件。

(六)强化执法行为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监督工作。适时履行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对行政执法部门适用自由裁量权的实施和适用进行指导和监督,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县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暂行办法》(盐政发〔2018〕120号),二是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提高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今年上半年已完成了20xx年度全县259名行政执法人员的证件审验工作;6月中旬举办了20xx年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两期培训班。全县24个行政执法单位的259名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现232人领取了行政执法证件,上岗执法。

二、存在问题

一是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还缺乏有力的工作措施。二是全县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依法行政的宣传和工作氛围仍需进一步营造;三是县政府法制机构力量严重不足,机构、人员现状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的工作不相适应,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进程与领导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四是全县行政执法队伍的人员和素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优化。这些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下一年度的工作中,应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20xx年的工作安排

(一)围绕全县工作大局,重点抓好为改革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工作。围绕全县重点工作开展法律服务,做好涉及土地、房屋征收、草原地界住房、医疗保障、招商引资等重大经济合同和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二)继续抓好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组织推进工作。按照区、市政府和我县的规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抓好牵头任务的推进落实。以建立法治政府考评办法、考核细则为抓手,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等“三部规章”实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到实处。全力推进全县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加强监督,全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全面落实权力运行责任清单制度,重点做好编制政府责任清单集中编制工作,按程序提请县人民政府审定,力争年底前基本完政府各部门责任清单公布工作。

(三)继续抓好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清理工作。坚持制定发布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须经有件必审,有件必备的规定程序,履行好事前监督职能,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合法、准确的依据,为发展县域经济提供有利的法制依据。

(四)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案件应诉讼工作。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行政复议案件,全面推行简易程序,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以贯彻实施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为契机,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提高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

法院受援工作计划 第二十六篇

20__年东城区法律援助工作继续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以贯彻落实京办发〔20__〕37号文件为主线,以推动法律援助改革落地见效为重点,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深化法律援助服务,规范法律援助行为,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助推东城区法律援助工作在案件数量、案件质量、服务规范上再上新台阶,为不断满足我区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全区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结合我区实际,在更多个法律援助示范联系点设立设置“法律援助宣传角”“法律援助宣传栏”等,进一步增强联系点的影响力;健全完善联系点工作机制,发挥联系点在宣传法律援助、引导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等方面的作用有效发挥。继续开展“法律援助示范联系点”创建活动,示范联系点做到“四有一公开”的要求,即“有标识、有场所、有专(兼)职人员、有工作记录,法律援助事项、联系人及电话”公开,进一步促进联系点职能发挥。

二、抓实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高队伍工作实效

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了工作人员,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专业化水平,为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做好基础工作。

三、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促进法律援助服务能力的提升

本着服务基层,服务弱势群体,服务孤老残百姓的实际需求,我们将宣传法律援助、服务弱势群体的工作尽量安排在社区、军营、学校、工地等方便百姓的地点开展,利于更多的人受益,避免走形式,力争得到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学生、军人、老年人等的欢迎。

四、抓实改革任务,确保落地见效

今年我局法律援助工作部门要继续全力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两项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衔接,规范申诉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指派和办理各环节工作,依法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

五、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继续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案件业务经费的监管。健全案件监管结果评估、培训、督导作用。完善经费管理和使用制度,规范法律援助补贴发放程序;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法院受援工作计划 第二十七篇

20zz年法律援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实施《法律援助条例》,以实现“应援尽援”为目标,进一步改善经费保障水平,深化“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增加法律援助办案数量。

全县各法律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法援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总数要达到80件以上,较20xx年有所增长,力争实现递增10%的目标,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为突破口,狠抓法律援助业务规范化建设。

(二)依据《法律援助条例》及有关规定,完善、规范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结案、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服务标准,提高业务规范化运作水平。

(三)进一步强化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监督管理,督促各办案单位按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要求对本单位律师办案质量进行检查,推广案件质量评议的经验,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机制使监督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水平。

(四)明确援助任务,加强督导,全面完成。各法律服务机构执业人员每人完成2件援助案件(见习人除外)。各乡(镇)法援工作站办理每人4件援助案件。

二、以开展_法律援助便民服务_主题活动为契机,探索构建法律援助便民长效机制。

(一)认真研究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法律援助目标人群的需求,进一步挖掘潜力,加大办案力度,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切实做到应援尽援、能援多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按照_场所便民、设施完善、业务规范、服务专业_的要求,参照先进市县区做法,创造一切有利条件,在县城临街、农村集市等方便人员来往的地点设置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联系点;继续完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解决法律援助“门难找”的问题。

(三)试行在工、青、妇、老、残、信访、劳动仲裁、法院、公安交警队、派出所、看守所、_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申请、受理联系点制度,畅通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

(四)试行开展“关爱弱势群体,法律援助进万家”。活动,通过民政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持卡群众可以凭卡直接免费获得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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