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厂工作计划优选5篇

山崖发表网工作计划2022-12-17 16:03:3480

爆竹厂工作计划 第一篇

1、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生产行为,确保全镇不发生一起非法生产事故。

2、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加强零售大户的经营行为和B类产品的燃放行为管理,确保经营和燃放安全有序。

3、严格行政许可工作,深入开展零售经营单位“五统一达标创建活动”和储存条件改善,确保零售经营单位安全条件上台阶。

4、突出对经营大户实施重点监管。凡不服从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违法违规经营的经营单位,将依法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行政处罚,第二次违反法律、法规将依法给予顶格处罚,第三次违反法律、法规的,将坚决取消其经营资格。

5、大力开展零售经营单位专项整治。对经营户进行清理造册,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考核。凡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下达整改指令,两次拒不整改到位,报安监局立案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零售经营许可,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

6、强化“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与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联合,积极开展执法活动,严厉查处非法生产责任人,对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7、严格兑现奖惩措施。

爆竹厂工作计划 第二篇

一年来,我们把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当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强化领导、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长效治理的方式,狠抓烟花爆竹整治工作。自20_年以来,全乡共依法关闭经营户3户,没收了烟花鞭炮成品及半成品67万响,回顾前段的工作,我们的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抓好、抓落实,我们把它纳入了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

一是落实了领导班子,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书记包亚军负总责,乡长涂红祥任组长,全体安委会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乡安监所内),由俞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汤承国为成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二是落实了目标治理责任制。年初由乡政府统一下达烟花炮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并与各村各单位签订目标治理责任书,明确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和目标,把社会稳定和安全事故与乡、村干部的奖金和工资挂钩,作为各级干部及村级年度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而造成社会不稳定的,限期督促整改。

三是落实部门责任。我们以责任书的形式,把责任细化到各部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乡政府负责搞好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和工作过程中的指导和监管;乡财政所做好资金调度,财政再困难,首先要保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经费到位,乡派出所负责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查处,乡司法所负责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乡安监所负责合法销售点的安全治理、换发证及个体作访户的排查摸底。

四是落实工作经费。乡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仍挤出2800元用于烟花鞭炮的宣传和整治经费。

二、大力宣传全面排查

针对我乡非法烟花爆竹销售的反弹情况,我们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

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非法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的危害性。我乡启动舆论机制,充分利用会议、标语、横幅、广播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目的、意义。一年来,全乡共层层召开会议7次,悬挂横幅5幅,书写固定性标语9条。由于宣传深入,不留死角,增加了群众的安全意识,使少数非法生产作坊户自觉停产转业;

二是组织了10多人工作队伍,深入到各销售点和非法个体作坊进行排查摸底,共查出隐患27处,为整治打击活动提供了依据。同时我们在各村重点部位还确定了专门的信息员,做到了信息准确,把握及时,发现隐患,立即查处。

爆竹厂工作计划 第三篇

各村(居)、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时值岁末年初,为防止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发生,杜绝储存运输和燃放等环节发生事故,根据县安委办〔__办发[__5] 17号〕文件精神,__镇人民政府决定在春节期间对烟花爆竹领域深入开展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大清剿行动,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按照“政府牵头、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联合执法;有非必打,除非务尽”的原则,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经营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

(二)非法经营领域

1、无审批手续、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

2、批发企业、零售经营户采购、销售和储存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和超许可范围经营、储存或超量储存的;

3、违规经营烟花爆竹半成品、原辅材料的;

4、零售经营户向生产厂家直接采购烟花爆竹的;

5、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烟花爆竹产品的。

(三)非法储存领域

1、无审批手续、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储存的;

2、批发企业、零售经营户将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在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的;

3、超许可范围储存烟花爆竹的;

4、违法违规出租储存场所的。

(四)非法运输领域

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烟花爆竹原辅材料运输的;

2、非法违规承运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烟花爆竹原辅材料的;

3、将烟花爆竹混入普货运输的。

(五)非法燃放领域

1、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无审批手续从事烟花爆竹燃放业务的:

2、未经许可擅自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

3、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

三、工作步骤

“清剿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__5年12月5目前):动员部署。

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迅速部署开展工作,各行政村要对照治理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充分利用标语、专栏、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清剿行动”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清剿行动”家喻户晓。

第二阶段(__ 6年2月20日前):排查治理。

派出所、综治办、安监站、工商所等基层力量,联合组织进行全面排查。要建立台账,全面摸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燃放等基本情况。对排查出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燃放对象,要迅速组织公安、安监、运输、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狠狠打击,切实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坚决从快从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彻底捣毁非法违法地下产业链。同时,要加强对相关人员和潜在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燃放对象进行宣传教育,自觉抵制各类非法行为。

第三阶段(__6年2月29日前):落实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根据清理出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名单报县安委办,明确监管责任,防止死灰复燃。要针对重点单位和钉子户,反复检查,集中力量加大“清剿行动”力度,确保打击到位,并且建立健全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排查责任落实到基层。各村居、相关单位要全面部署和落实“清剿行动”,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的排查工作。建立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包户的责任制度,要认真做好本区域内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与辖区居民逐户签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书,并充分发挥村组安全_、信息员的作用,强化群防群治。因查处不及时或督办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建立黑名单制度。对检查发现非法违法的批发企业、零售经营户列入黑名单,并在行政许可时予以限制,严厉处罚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公告、曝光,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提高“清剿行动”工作效果。重奖群众举报,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存储、运输和燃放的积极性,凡举报非法生产经查属实的奖励5000元。

(三)强化责任追究。要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按照《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和

五、职责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监管主体责任落实的要求,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派出所:负责查处烟花爆竹非法运输、燃放,组织对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实施集中销毁。在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会同安监、交通、工商、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依法打击和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行为。

爆竹厂工作计划 第四篇

一、 指导思想

为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加强和规范对全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促进生产和各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永定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永定区2010年度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二、工作目标

确保我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零事故,经营市场规范化

三、 工作计划,按照要求分阶段组织检查

(一)1月-3月做好烟花爆竹的宣传和生产厂家各经营户的换证工作

1. 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积极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增强安全法治意识;

2.严格审查安全条件,把好经营许可发证关。根据《湖南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销售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严格审查安全条件,对不符合安全条件、达不到安全要求,一律不得办理《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

(二)4月-6月规范烟花爆竹市场,加大对非法经营的打击力度。

1.理顺生产企业‘批发公司、零售户三者之间的关系,批发公司应当向生产企业采购烟花爆竹,向零售户供应烟花爆竹,零售户应向批发公司采购烟花爆竹。

2.对全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进行普查,检查的内容:现场条件是否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是否存在超量和堆放不合规定的现象、是否私设仓库、是否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是否采购非法或者超过是超过规定等级的烟花爆竹

3. 批发企业:批发企业仓库是否存在超量、超品种储存、无序堆放现象;防静电防雷设施是否定期检测;是否存在采购和销售含低钾等违禁药物的产品和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的现象;是否未经许可擅自进行仓储施改扩建的;是否建立值班巡查和产品流向登记制度。

(三)7月-9月开展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利用高温停产、停业期间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监督指导企业制定并落实教育计划,提高教育效果,做到持证上岗。

(四)10月-11月监督各企业做好恢复生产、经营的一系列工作,保证烟花爆竹市场的规范化。

(五)12月进行全年的工作总结,查找存在的不足,制定下年度的工作计划。

爆竹厂工作计划 第五篇

一、工作目标

1、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生产行为,确保全镇不发生一起非法生产事故。

2、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加强零售大户的经营行为和B类产品的燃放行为管理,确保经营和燃放安全有序。

3、严格行政许可工作,深入开展零售经营单位“五统一达标创建活动”和储存条件改善,确保零售经营单位安全条件上台阶。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1、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安全氛围,4月1日前,对本镇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一次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考试活动。

2、认真开展零售户“五统一达标”创建活动,大力倡导安全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职业道德理念。

3、认真做好今年《安全资格证》到期人员的培训和换发证工作,参训率要达到100%,换证率要达到100%。

(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2、及时查处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在备案厂家外采购烟花爆竹行为;零售经营单位擅自从生产厂家直接购进烟花爆竹产品的行为。

3、及时查处非法储存行为。重点查处私设仓库、非法储存、超量储存和超许可范围储存。

4及时查处非法运输行为。

5及时查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阻抗安全检查,抗拒执法的行为。

(三)规范行政许可工作

1、严格烟花爆竹行政许可程序,按照“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四个程序做好零售许可工作。许可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及时予以答复,并作出补正材料清单;提交的材料、形式合法,在法定时限内下达受理通知书并送达申请人,经审查符合安全条件的,及时做出许可决定。

(四)开展经营单位“五统一达标创建活动”及储存安全条件达标。

1、抓好零售经营户“五统一”创建。即:所有经营户必须达到统一悬挂招牌、统一悬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统一张贴警示标志和安全小常识、统一配置灭火器,统一商品摆放(其中专店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专柜长度不小于2平方米)。

2、批发公司业务员的仓库纳入公司管理,其安全条件必须全部达标。并于5月1日前,自愿申请安全中介评价机构评审合格出具报告后方可储存。

(五)重点抓好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和采购生产厂家备案制度,严格实行专用封签和贴花销售管理等。

三、工作措施

1、突出对经营大户实施重点监管。凡不服从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违法违规经营的经营单位,将依法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行政处罚,第二次违反法律、法规将依法给予顶格处罚,第三次违反法律、法规的,将坚决取消其经营资格。

2、大力开展零售经营单位专项整治。对经营户进行清理造册,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考核。凡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下达整改指令,两次拒不整改到位,报安监局立案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零售经营许可,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

3、强化“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与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联合,积极开展执法活动,严厉查处非法生产责任人,对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严格兑现奖惩措施。按县安监局下发的20xx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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