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工作计划优选18篇

山崖发表网工作计划2022-12-13 08:56:49247

城乡居民养老工作计划 第一篇

1、信息难以实现共享。县公安局不提供全县户籍人口信息,我中心业务数据只能与计生、民政、医保等部门数据进行比对,不能实现信息共享,导致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死亡无法及时注销,容易发生冒领养老金现象。

2、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难度较大。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文化较低,使用智能手机较少,主动通过《四川人社》APP进行养老金待遇资格认证非常少,替他人认证和现场认证因部分待遇领取人员流动性强,导致资格认证难度增大且容易发生冒领养老金现象。

    3、基层经办能力较薄弱。乡镇劳动保障员和分管领导人员流动性较大,部分乡镇人员年年有变化,导致多数经办人员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业务不够精通,业务工作推进难度较大。

城乡居民养老工作计划 第二篇

1、深入推进全民参保工作,扎实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宣传,动员未参保的适龄居民及时参保,已参保人员长期缴费不断保,提高参保覆盖率。

2、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经办服务水平,督促乡镇劳动保障员利用信息系统经办参保登记、待遇申请等相关业务并按时报送材料。

3、建立和完善基金管理相关制度,规范经办流程,加强监管,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和稽核工作,发现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加强待遇审核和基金支付等环节安全防范,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严格执行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死亡零报告制度,通过信息比对、排查、抽查等方式开展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大力推广和使用《四川人社》APP进行养老金待遇资格认证,减少和杜绝死亡冒领养老金现象发生,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4、协助和配合县税务局搞好保费征收工作,定期将未缴费人员通知到县税务局和乡镇。

城乡居民养老工作计划 第三篇

骔岭镇20xx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作好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工作,为按要求完成县下达的目标任务,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的意见》、《毕节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和《纳雍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我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计划如下: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情况

(一)20xx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运行情况

截止目前,16至59岁人员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000人,累计征收养老保险费10万元; 60岁以上待遇审批人员2540人,持有一、二级残疾证参加城镇养老保险无需缴费60人。为60岁以上待遇审批人员发放卡共计2500人。

(二)20xx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进展情况

截止目前,全镇总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4719人,累计征收养老保险费20万元,参保率达30%。

二、主要工作思路

(一)抓宣传引导,调动群众参保热情。

一是深入开展面上宣传。我们准备针对群众关心的缴费年限、领取金额、继承等问题,通过张贴横幅,办板报宣传提纲等形式进行宣传,其中悬挂横幅20余份,发放宣传提纲500余份,充分调动群众参保积极性。

二是着力强化点上宣传。我们实行示范带动,鼓励农村村组干部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积极参保,以身边的人带动身边的人,以身边的事引导身边人。抓住血缘关系这个家庭关键点、家庭“掌柜”这个出钱关键人、家庭“明白人”这个关键突破口,把政策讲明、道理讲透、好处讲清。根据不同年龄阶段人员不同缴费档次,我们帮群众算账对比,讲清实惠利益,鼓励群众积极参保。

(二)抓规范管理,确保工作有序运行

一是规范基金管理。在收缴养老保险费过程中,以村组为单位统一收缴,筹集参保费统一汇入农行,再由经办人定时打入筹资专用账户,确保基金安全。

二是规范信息系统管理。对于参加农保人员的具体信息,由专职电脑操作人员进行录入,确保信息详细准确。

三是规范档案管理。我们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和规定,以村为单位进行存档,做到一村一盒,确保不漏一人。并对每份档案进行编号,方便查询。

三、具体措施

1、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在抓好常规宣传的基础上,我们采取印制卡片,享受到待遇的老年人宣传。

2、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利用现有台帐进行费用收缴工作,避免城乡居民户口性质统计混淆,影响缴费进度。

3、进一步加强计算机的运用及管理,及时修改、完善基本信息库,确保登录人员信息准确无误。

尽管我们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但我们坚信,有镇政府的重视支持,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关心指导,只要我们团结协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以维护稳定为主题,以确保发放为主线,我镇养老保险事业就一定会创造出更美好的明天。

城乡居民养老工作计划 第四篇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根据《_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18号)要求,省政府决定,从2011年7月1日起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为做好试点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从城镇居民的实际情况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个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府主导和城镇居民自愿参保相结合,引导城镇居民普遍参保。

二、任务目标

建立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镇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11年7月1日启动试点工作,实施范围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基本一致,2012年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三、参保范围

试点县(市、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四、基金筹集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各试点县(市、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现有缴费标准根据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由省统一调整。

(二)政府补贴。国家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及试点县(市、区)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缴费100元补贴30元、缴费200元补贴35元、缴费300元补贴40元、缴费400元补贴45元、缴费500元补贴50元、缴费600元补贴55元、缴费700元补贴60元、缴费800元补贴65元、缴费900元补贴70元、缴费1000元补贴75元,所需资金由省及试点县(市、区)政府按6:4的比例分担。对选择1000元以上档次缴费的,补贴办法由试点县(市、区)政府确定,省财政仍按75元的60%比例承担补贴资金,地方提高补贴资金自行负担。对城镇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试点县(市、区)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三)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五、建立个人账户

试点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行完全积累,实账管理,记录终身。个人缴费、省及试点县(市、区)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及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养老金待遇及领取

(一)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金计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补助。试点县(市、区)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城镇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当地政府支出。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新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二)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得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各试点县(市、区)政府要引导城镇居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引导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子女按规定参保缴费;积极探索激励机制并作出相应规定。

(三)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我省经济发展及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标准,具体调整方案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提出,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

七、基金管理和监督

(一)建立健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会计制度。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改变基金性质和用途。试点阶段,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暂实行县(市、区)管理,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管理层次。

(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试点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居委会每年在社区范围内对城镇居民的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八、经办管理服务

试点县(市、区)要认真记录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建立全省统一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整合,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资源共享;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试点县(市、区)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整合现有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资源,建立健全统一的新农保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开支。

九、相关制度衔接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及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优抚等政策的配套衔接,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加强组织领导

(一)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由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实施。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总结评估试点工作,协商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试点县(市、区)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试点工作。

(二)试点县(市、区)政府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周密测算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试点实施方案,报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并报_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试点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积极参保。

已经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的县(市、区),要根据本实施意见调整和完善有关政策。各地要注意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吉林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市、区)名单

长春市朝阳区、宽城区(西新区)、南关区(经开区)、二道区、绿园区(高新区)、双阳区(净月经济开发区)、榆树市、九台市、德惠市、农安县

吉林市船营区、昌邑区(经开区)、龙潭区、丰满区(高新区)、永吉县、舒兰市、磐石市、蛟河市、桦甸市 四平市铁东区、铁西区、公主岭市、双辽市、梨树县、伊通满族自治县

辽源市龙山区(经开区)、西安区、东辽县、东丰县

通化市柳河县、通化县

白山市浑江区、江源区、临江市、抚松县、靖宇县、长白朝_自治县

松原市宁江区、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长岭县、乾安县

白城市镇赉县、大安市

延边州延吉市、图们市、敦化市、珲春市、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长白山保护开发区)

城乡居民养老工作计划 第五篇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计划:

(一)、加快步伐,完善社区组织

1、加强社区支部建设。以党建为龙头,坚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阳光服务驿站建设,搭建社区党员展示先进性平台,充分体现党为人民服务宗旨。广泛吸收流动党员参加组织活动,使“阳光服务驿站”也成为外来务工者停靠站。

2、健全社区自治组织。现有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有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委会、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一是定期开展活动。二是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同时要充分发挥居民小组长(楼群长)和楼栋长、楼道长的作用。

3、加强居民的自治力度。居民自治要建立“三会”制度,即“协调会,听证会,评议会”,真正体现小区里的事务由居民民主决策、民主监督。

4、培育各类民间组织。社区居委会要培育和引导好各类民间组织。

(二)、加强服务,完善社区功能

社区服务一定要根据社区居民和家庭的实际需要,拓展服务功能,逐步扩大服务范围,提高居民满意程度。

1、摸清情况,建立台帐。

2、制定帮扶计划,落实措施。建立社区困难人员爱心服务卡。

城乡居民养老工作计划 第六篇

团结协作,服务为民

认真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谭家社区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成功做法

谭家社区是板块型社区,位于姜谭路中段,1997年由高家镇谭家村撤队转户而来。社区东起铁路南站工业站,西至氮肥厂东围墙,北起钢管厂围墙,南到九龙山山下,现有居民281户,783人,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社区被铁路分割为南北两大部分。

近年来,由于街道驻地企业扩张,社区原有蔬菜耕地逐步被征用,社区的支柱企业氧气厂、冷库、淀粉厂也被拆除,加之居民是撤队转户而来,普遍文化程度较低,工作技能较差,就业困难,同时,由于社区老年人口逐年增加,社区返贫现象十分严重。为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迫在眉睫。2009年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在谭家社区进行了试点,并取得了初步胜利。经过总结回顾,此项工作顺利完成归功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政府支持

一是区委区政府和区人劳社保局、区农保中心及姜谭街道办事处等上级部门的积极努力下,使此项工作能在我社区进行试点。二是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开展以来,市、区领导十分关注,多次亲临社区检查指导工作。三是街道、社区高度重视,街道主管领导、社区主任亲自抓,并抽出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工作中一有疑难,就迅速会商,进行解决或请示上级主管部门,为前期工作的开展提供

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广泛宣传,深入动员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我市刚开始起步,所以很多居民都不了解,需要大力宣传。接到上级通知后,街道办事处领导立即开会制定了宣传计划,并成立了工作小组,帮助指导社区宣传摸底。由于正值谭家社区铁路以北居民整体搬迁,居民居住的地方相当分散,这给宣传摸底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社区领导多次在开会时强调要以最快的速度落实宣传摸底工作,并对各组居民小组组长实行了问责制,对自己包抓的居民区进行了入户宣传。社区两委会成员、社区协管员直接入户宣传,三番五次上门动员,做到家家户户资料到手,面对面解答群众疑问。在这段时间里,走进社区可以随时随地的听到居民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询问声,讲解声。为此项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三、积极主动,服务到位

城镇居民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程序上比较复杂。一开始办理面临一些问题,比如资料的准备,由于搬迁,一些居民住得很远,老人来了几趟资料总是准备的不完整,有时资料带齐了却没有复印件,社区离街道又比较远,来来回回很不方便也不安全,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将要准备的资料写在黑板上,并整理下来写在纸上,给每一个有需要的居民,让他们按照条子上写的去整理,社区领导为了减少居民的麻烦,还特地买了一台复印机,专门为居民复印各种资料,节省了居民和经办的很多时间和精力。具体工作人员更是细

心仔细的审核居民资料,全心全意地为居民服务,确保社区每一位60岁以上的老人及时享受到政府每月的养老金补贴。确保在捆绑式参保条件的限制下和居民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全面推广这项惠民政策。

努力的工作得到了全体居民的认可,至09年底,共办理居民养老保险230人,其中有106人直接享受了养老待遇。2010年刚开始,我们就新办养老保险11人。至此,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在谭家社区得到了居民的认可与拥护,养老保险工作初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是,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毕竟是一件新工件,新情况、新问题将会不断出现,我们将会以更高的要求努力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到此项工作中去,促进些项工作跃上新台阶,为创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姜谭谭家社区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

城乡居民养老工作计划 第七篇

    1、业务工作情况。2021年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1600人、参保缴费人数21000人、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6677人。今年新增参保人员183人,新增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220人,注销参保人员263人(待遇领取人员199人、未到龄退保64人),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7人(转入6人、转出1人)。

2、基金运行情况。预计全年基金收入万元,其中:个人缴费540万元、被征地农民“出口补助”万元、财政代缴收入万元、转移收入万元、利息收入万元、集体补助收入29万元、其它收入万元、基础养老补贴收入840万元、个人缴费补贴收入98万元;预计全年基金支出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855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186万元、转移支出万元;预计全年基金累计结余万元,其中:个人帐户结余万元、基础养老金结余万元、暂存款万元。

3、基金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社保基金管理相关制度,规范业务经办流程,严格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内部审计制度》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稽核制度》要求,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和稽核工作,发现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加强待遇审核和基金支付等环节安全防范,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严格执行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死亡零报告制度,要求乡镇按时上报材料,及时、准确掌握待遇领取人员生存状况。今年5月,以县人社局文件安排对70周岁以上的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生存状况进行排查,加强数据比对并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乡镇资格认证情况进行抽查;认真开展疑点数据核查和中台数据清理,加大冒领、多领养老金的追回力度,确保基金安全运行。2021年1月-10月追回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冒领养老金共计24人、12552元。

4、全民参保和缴费工作。为精准掌握全县未参保人员信息,主动联系人社、医保、社保部门联合调查核实全县户籍人口参保事宜。我中心负责汇总后,要求乡镇再次核实未参保人员信息并大力宣传政策,动员未参保人员及时参保,全力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今年5月,安排部署扩面征缴和信息公开工作,全力推进全民参保工作,与税务局对接保费征收工作,定期通过九寨城乡居保QQ群和微信群发布未缴费人员名单,督促乡镇征收保费或通知参保人员缴费,做到长期缴费不断保。

5、继续实施社保扶贫政策。为避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享受社保扶贫政策,我中心在系统开机后立即将9800多名的特殊参保身份全部修改为普通人员,为后续继续执行社保扶贫政策奠定了良好基础。今年我中心已为符合条件的人员代缴保费835人(其中:低保对象752人、特困人员25人、重度残疾58人),金额万元。因今年县民政局对低保对象进行了清理,享受低保人员大量减少,我中心只能做到应保尽保、应代尽代。

6、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我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参保、缴费和待遇申请等环节,梳理“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三个,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一是优化参保流程,简化手续。凡是在经办大厅办理参保登记的,只需参保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参保登记表填写和乡村签字盖章由我中心负责,减少参保人来回跑路;二是帮助完成缴费。对前来经办大厅缴费的,工作人员手把手帮助和指导参保人员通过微信完成缴费;三是简化申请手续。对当月到龄人员申请办理养老金待遇的,乡镇可通过QQ群和微信先将资料传给县级经办人员办理养老金待遇申请,以便按时领取养老金。

城乡居民养老工作计划 第八篇

如何办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导读]:运城市区一些城镇居民致电晨报反映,他们有的没有工作单位,有的虽然是企业员工,但因为企业倒闭,均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像这种情况下能否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若能参加,需要递交哪些资料?如何享受国家有关政策?为了弄清这些问题,记者走访了盐湖区农保中心。

参保条件:

年满16周岁城镇居民

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险

据该中心何主任说,根据政策规定,户口在盐湖区辖区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没有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100元至1000元

共分10个档次

城保基金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按年缴费的方式缴纳。

个人缴费从100元至1000元分10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区政府对参保人员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计入个人账户。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不能冲抵个人缴费。

个人账户资金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利息、政府补贴和利息、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及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

递交资料

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

到户口所在社区申报缴费

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可持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以及1寸免冠照片三张,到户口所在的社区办理申报手续。以后每年1月至5月底,到户口所属的社区缴纳本年度的城保费。

今年城保费的交费截至时间为6月25日。提醒未交费的居民尽快参保交费。对重度残疾人

盐湖区政府代缴保费

区政府为城镇重度残疾人(1级、2级残疾)全额代缴每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重度残疾人持残疾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两级机构出具的证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缴费期间户口转移的个人账户可随户口转移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口迁往外地需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个人账户中扣除政府补贴

资金后全部转移,无法转移的暂且封存个人账户,待条件成熟后再转移。

政策待遇

参保人60周岁起

按月领取养老金

2011年7月1日以前,盐湖区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城镇户籍的老年人,经过社保资格认定,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45周岁以上(含45周岁)人员,应按年足额缴费,也允许补缴(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但累计缴费不得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人员,应按年足额缴费,累计缴费不得少于15年。

城保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有领取标准为:个人账户积累总额除以139。

城保待遇由区农保中心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领取资格认定。

参保人员身故

个人账户资金处置分三种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身故的,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对其他参保人进行缴费补贴;参保人以前缴费,在领取期间身故的,终止55元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2011年7月1日以前年满60周岁,在领取养老金期间身故的,终止其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不存在。

参保人身故的,其直系亲属应在30日内到区农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记者李爽

城乡居民养老工作计划 第九篇

20xx年,在镇政经济办的正确领导和社区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我社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优秀的成绩。20xx年,我们将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调整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圆满完成20xx年全年工作任务。

一、提高工作标准,创建人民满意社区养老保险工作站。

一是加强学习,不断增强本所人员的素质,能够熟练地掌握和运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知识,准确理解和执行有关政策。二是树立好形象。增强工作责任心,实事求是,不谋私利,笑脸迎人,秉公办事,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二、努力扩大覆盖面,做好城镇养老保险费征缴和参保工作。

以优质的服务,热忱的态度取得社区居民的支持和理解,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居民关心养老保险工作,使大家明白只有尽了缴费义务,才保障老有所靠,保证老年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我社区争取在5月底全面完成20xx年度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同时做好新参保人员的名册登记。做好60周岁居民享受养老金待遇发放的公示工作,对享受养老金发放人员定期进行核查,已经死亡或享受其他养老金待遇人员及时上报停止养老金发放。对新满60岁的居民要及时上报镇经济办和社保局进行发放养老金,充分保障居民享受养老金待遇发放的权利。

三、不断提高素质,积极做好宣传工作

一是撰写信息,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宣传工作动态;二是组织一些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大力做好居民的宣传工作,使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宗旨和政策家喻户晓,争取最广大居民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做到在去年的基础上扩面参保20%。

我们相信,在上级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在社保局的指导下,在居民密切配合下,20xx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一定能顺利进行。我们的工作站人员也将振奋精神,扎实工作,积极探索,开创我社区养老保险事业的新局面。

阿格孜康博依社区

20xx年1月

城乡居民养老工作计划 第十篇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认真做好XXXX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根据《_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18号)及《关于印发〈自治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新政发〔2011〕58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第二条 基本原则。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从城镇居民的实际情况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个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镇居民普遍参保;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化管理。

第二章 参保范围和筹资标准

第三条 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以在我县自愿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第四条 参保方式。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以个人或家庭

第七条 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第四章 参保手续的办理及缴费方式

第八条 城镇居民持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参保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负责检查核实参保人员的信息是否准确、齐全,在《参保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将《参报表》与城镇居民户口薄、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时限上报县社保经办机构。特殊困难群体办理申报登记时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九条 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及时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

第十条 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对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无误后,对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同时为其建立个人账户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第十一条 参保人缴费必须按年度一次性缴清全年保费。第十二条 已办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到指定金融代办机构办理银行存折(卡),并在规定的缴费日期将当年的养老保险费存入银行,由代办金融机构代为扣缴。

第五章 养老金待遇标准与领取

劳动教养期满后,再继续为其发放养老金待遇,停发期间的养老金待遇不予补发。

第十六条 待遇调整。XXX县将依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适时调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第六章 基金的管理与监督

第十七条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县社保经办机构开设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户和支出户,收入户主要用途是暂存城镇居民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向财政专户上缴的养老保险费收入;支出户主要用途是接受财政专户拨入的资金和支付养老金待遇。启动阶段,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暂实行县级管理,随着试点的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管理层次。

第十八条 县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要切实履行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各项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预算、划拨、发放等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县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

第十九条 县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各街道(乡、镇)每年对参保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定期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母光荣证》和《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的人员、重度残疾人、城镇“三无”人员、低保对象、爱国宗教人士,凡年满60周岁的,可按照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定计发养老金,并继续享受本人原来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应享受的各项待遇。低保对象按照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规定计发的养老金待遇可不计入家庭人均收入。

第二十六条 XXX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优抚等政策制度的衔接办法,将另行制定。

第九章 组织管理

第二十九条 成立由县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纪检监察、宣传、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财政、编办、残联、民宗委、公安、民政、发改、统计、人口与计划生育、审计及乡(镇)、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总结推进,协调相关政策,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相关部门职责:

(一)各街道(乡、镇):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是国家促进城镇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涉及城镇居民老有所养的切身利益。各街道(乡、镇)应高度重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启动工作,及时成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7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县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可根据本《实施办法》制定相应的配套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 XXX县将根据国家、自治区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调整,适时作出相应的政策调整。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县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城乡居民养老工作计划 第十一篇

    2017年以来,我县在州社保局和县人社局的关心支持下,通过我中心和乡镇的努力,全县参保人数年年增长,参保率逐年提高,年年超额完成州社保局下达的参保人数和缴费人数两项指标。2017年参保人数25680人,参保覆盖率达;2018年参保人数29718人,参保覆盖率达94%;2019年参保人数30751人,参保覆盖率为94.2%;2020年参保人数31460人,参保覆盖率为9%。

    1、积极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全面开展未参保人数信息核实工作,组织业务骨干深入乡村和社区认真开展政策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广大适龄人员及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高参保覆盖率。

2、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交流指导,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提高经办服务水平,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3、建立和完善基金管理相关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4、认真落实社会保险扶贫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险每人每年100元的保费。积极向县人民政府争取政策,2019年和2020年我县本级财政解决资金为符合参保代缴条件的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代缴保费。

    5、认真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所帮扶的黑河镇吊坝村12户贫困户、47人已按期全部脱贫。2019年我中心被州人社局、州扶贫开发局授予“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城乡居民养老工作计划 第十二篇

20xx年工作基本思路是:以狠抓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为重点,以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让更多的人老有所养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政策体系,妥善解决好养老保险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遗留问题,进一步加强政策贯彻执行的力度,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养老保险制度的平稳运行。

一、完善政策体系

今年省厅拟出台以下政策。

(一)研究建立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城镇老年居民的缴费能力,研究建立“低进低出”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障办法。

(二)实施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办法。根据_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部署,针对农民工务工的收入特点,研究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缴费和待遇体系,完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促进农民工参保和流动。

(三)研究、完善各类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政策,消除制度障碍,促进参保人员合理流动。

我州将按照省厅要求,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大力支持和争取尽快出台上述政策,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政策体系。

二、加大政策的宣传和执行力度

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加大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指导督促各县市必须严格执行省里统一政策,维护基本制度的平稳运行。加强政策执行情况跟踪,及时了解和掌握政策执行效果。保持政令畅通,对违反省里政策的予以纠正。同时加强政策和业务培训,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制订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养老保险政策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企业劳资工作人员政策业务素质,提高政策贯彻落实效率。

三、做好调待工作

精心组织,及时落实20xx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工作。

四、化解矛盾和问题

(一)集体企业职工参保问题。按照省厅的要求妥善解决好企业集体养老保险问题。

(二)企业职工死亡待遇问题。积极向上级反映我州对企业职工死亡待遇问题的意见,争取尽快出台统一政策,并抓好落实。

五、加强企业年金工作

加大企业年金制度的宣传力度,指导有条件的企业实施企业年金。促进企业分配体系公平公正,维护职工权益。

六、做好新农保试点工作

指导XX县认真开展试点工作,及时向上反映和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试点工作出经验,出成效。

七、开展参保国有困难企业欠费情况调查,研究探索解决养老保险欠费的办法

八、继续做好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扫尾工作。

城乡居民养老工作计划 第十三篇

社区的居家养老工作坚持_以人为本,关注和关爱老年弱势群体,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_的原则,积极探索居家养老服务的新路子,在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鼓楼区金汤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紧紧围绕_老有所养,老有所乐_开展工作,我们社区今年主要做以下几项:

(一)大力宣传居家养老工作,使社区居民更了解这种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养老服务所等专业机构为服务实体、以老年人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专业化服务为依靠、社会各界与志愿者广泛参与,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新模式。

(三)保障特殊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对辖区内的孤寡老人、空巢高龄老人、特困老人、残疾老人、老模范等五类服务对象,视不同情况给予更为积极和加倍的照顾和服务。

(四)探索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方式。根据不同对象、不同需求的老年人,积极探索福利化、社会化、市场化服务和无偿、低偿、有偿相结合的服务方式,使广大老年人得到更为实惠、方便、快捷的服务。

(六)关注老人健康问题,开展社区老人健康体检活动。定期上门走访,为老人测血压,测血糖,免费按摩,免费保健,积极开展老年人保健宣传。

(七)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为老年人带去精神上的享受,进一步丰富老年朋友的日常生活。

在上级各部门的支持下,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在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居民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立足实际,依托居家养老服务站平台,坚持_以人为本,服务至上_的工作理念,进一步丰富老年人的生活需求,不断提升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满意度,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跃上新台阶。

城乡居民养老工作计划 第十四篇

随着人口老龄化迅速发展,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年底我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约**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发挥养老服务业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强化政策引导,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建立与我市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统筹城乡的适度普惠型养老服务体系,使老年人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认真履行规划指导、政策扶持、监督管理等职责,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发展模式和运行机制。

2.坚持因地制宜与统筹发展相结合。立足实际,科学制订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规划,整合各类资源,优化空间布局,统筹城乡养老事业全面科学发展。

3.坚持突出重点与适度普惠相结合。在重点保障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困难老年人服务需求的基础上,不断扩大为老服务范围,推动养老服务业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4.坚持居家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充分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着力巩固家庭养老地位,促进代际和谐。多举措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探索并实行具有蛟河特色的养老模式。

(三)总体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巩固和发展居家养老服务。

城乡居民养老工作计划 第十五篇

xx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xx县民政局坚持常规工作抓规范,重点工作求突破,亮点工作促创新,不断深化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发展,圆满完成各项重点任务。

一、社会大救助体系不断完善

(二)深化改革创新试点。以推进社会力量与社会大救助体系深度融合为重点,联合爱尔眼科医院开展白内障、翼状胬肉眼病救助活动,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进行免费复明手术或减免治疗费用,并在全市创新实施公益社会组织培育示范项目,通过给予发展资金、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办公场所等扶持政策,对大爱同行公益联合会、暖阳社工等十多家社会组织进行重点培育,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广泛开展了爱心菜篮子助立行动爱眼光明行牵手关爱共托梦想乡村援教计划等志愿服务项目,帮扶困难群众xxxx余人次,发放救助资金、帮扶物资xx多万元,实现了政府与社会力量在大救助工作中的良性互动。

(三)创新救助服务模式。在全市率先将社会保险融入社会大救助工作,创新实施社会力量+社会保险力促共同富裕新模式,联合公益社会组织募集救助资金xx余万元,为全县低保、特困、孤困儿童、留守儿童及贫困边缘户等xxxx余名困难群众购买了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有效防范化解困难群众因病、因灾返贫致贫问题,助力实现共同富裕。

(四)深入开展暖冬行动。为低保、特困、孤困儿童等xxxx名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取暖补贴万元;利用五天时间完成大救助系统推送的xxxxx户困难群众入户排查及数据上报工作,投入资金xxx万元,实施冬季送温暖活动,为全县民政救助对象及贫困边缘户发放棉衣、棉被各xxxx套,切实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二、养老服务实现提质增效

(一)推行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统筹县中医院医疗资源和阳光康复家园床位资源,试点推行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针对生病需住院治疗的供养特困人员,统一安排入住阳光康复家园专护病房,专人负责照护,并由县中医院为其提供诊疗服务,有效解决了特困老人看病难、住院护理难问题。

(二)扎实推进社区养老设施配建。针对全县xx处新建小区和xx处老旧小区,通过配套新建、改造公共服务用房、多小区联合配建等方式,规划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xx处,配建总面积xxxx余平方米。截止目前,xx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已全部完成配建并陆续投入使用,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了助休、助娱、助洁、助餐等多样化居家养老服务。

(三)积极改善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条件。改造护理型床位xxx张,依托xx镇敬老院设立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区,配备专业护理人员xx名,增设护理床位xx张、充气床垫xx床、紧急呼叫器xx个,失能特困老人实现了专人照护。

(四)加强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聘请第三方组织开展了全县乡镇敬老院养老服务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加强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健全养老服务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排查整治,持续规范优化养老服务,我县老年公寓、xx乡康泰颐养院获评四星级养老机构,为全市最多。

三、社会事务服务持续优化

(一)深入推进移风易俗。联合县文明办重新制定了移风易俗工作标准,进一步规范红白事办理标准和办事流程。在全县选取xx个行政村试点打造了移风易俗一条街,不断完善移风易俗宣传设施。先后组织开展了弘扬中华美德,传承良好家风,婚事简办新办绿色清明、文明祭扫等主题宣传活动及全县农村红白理事会成员业务培训,累计向群众发放移风易俗倡议书xxxx余份,大力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的社会文明新风。xx月份,我县xx镇xx村红白理事会入选x省百佳红白理事会典型案例。

(二)持续深化殡葬改革。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开展了清明节殡葬用品市场专项整治及全县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殡葬市场经营秩序和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全县新建成公墓x处、在建公墓xx处,并制定出台了《xx县村级公益性公墓生态安葬奖补办法》,积极推进节地生态安葬。截止目前,全县xx处公墓已陆续投入使用。

城乡居民养老工作计划 第十六篇

在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暨城镇居

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xxx

(2012年8月29日)

同志们:

今天,在此召开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过去一年及今年以来工作,安排部署年内工作任务,确保完成两项民生工程全年目标。刚才,县教育局、XX镇和XX镇XX社区作了很好的发言,XX局长全面总结了两项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讲得很好,我完全赞同。会议还对2011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希望大家学习先进、争当先进。下面,我就做好今年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强调三点意见:

一、思想认识要再提升,全面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是_、_立足发展实际,从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出发,出台的 1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由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客观原因,目前我县两项保障水平还不高,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现实需要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这就要求我们在下一步工作中必须积极探索,加大力度,下大力气做好群众的续保工作。并形成工作长效机制,为全面提升保障水平,推动两项工作健康有序运行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从我县当前情况来看,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县委、县政府有决心,群众有期盼,社会有共识,工作有基础。我们一定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重大意义,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定信心、扎实工作,确保全县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二、工作措施要再落实,全面增强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都被列入今年省定的33项民生工程。我县今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目标是12月底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续)保率均要达到92%以上,年满60周岁及以上符合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养老金发放率达到100%;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也要完成全年参保万人的任务。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是基础工作要扎实。两项工作都是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的系统工程,特别是要完成养老保险参(续)保率达到92%以上这个硬指标,就必须把基础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首先要加强宣传引导。要帮助参保对象算好经济账,让他们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参加两项保险是利国利民、利人利己的好事,充分调动他们参保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

体的作用,多形式、多渠道、立体式宣传,把宣传工作做深、做实、做细,确保参保对象人人知政策,懂政策。要充分依托村级基层组织的力量,走村入户解答参保人的各种疑问。其次要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各镇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细致地做好未参保对象的摸底工作,为参保群众建立信息化的档案资料,做到参保对象和补贴对象底子清、情况明、数字准,为政策执行提供翔实可靠的依据。

二是政策落实要到位。要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认真落实保险费缴纳、个人账户管理、养老保险待遇等各项政策。要认真研究政策,吃透政策精神,准确把握政策,本着“只做加法,不做减法”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低保、农村“五保”、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制度之间的衔接问题,努力提高社会养老资源利用效率。坚持多层次、多渠道解决养老问题,在发挥好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个人、家庭和社会等各方面的积极作用,更好地解决群众在养老方面的后顾之忧。要认真抓好待遇落实,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兑现到位,让参保群众切切实实体会到这项惠民政策带来的好处,从而带动更多群众自觉参(续)保或提高缴费档次。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绝不允许借支、挪用,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三是各项服务要优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县覆盖范围最广、参保人数最多、经办业务量最大、基金累加性最强、管理服务周期最长的社会保障制度。各镇、有关部门要从参保群众利益诉求出发,完善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操作流程,真正做到服务标准化、操作人性化、程序规范化。要对群众有感情,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根据不同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指导他们合理确定参保缴费的档次标准;要对工作有热情,及时受理、迅速办理群众的参保申请,以积极的态度、热忱的服务、高效的工作赢得参保群众的信任和理解。同时,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在工作上做到精益求精。

三、组织领导要再强化,全面增强工作推力和合力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任务繁重、规范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镇、有关部门对此要有清醒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把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组织到位、领导到位、人员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本辖区城乡居

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亲自过问,分管同志要具体负责、靠前工作,确保两项保险工作全面展开,迅速推进。

二要密切协调配合。两项保险都是系统工程,涉及全县所有镇和多个部门,业务性很强。县人社局要发挥好牵头作用,主动与各镇、有关部门搞好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各镇、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思想,既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真正做到认识上统

一、工作上协调、行动上一致,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

三要抓好监督检查。要结合“业务提升年”活动的开展,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明确奖惩措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县民生办、县领导组办公室要对各镇有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督查,并以工作简报形式向全县予以通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梳理、总结、推广;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要强化经办机构建设。各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是工作的业务主体。各镇要按照要求,落实人员配备,改变人员力量薄弱(兼职人员从事工作)、工作队伍不稳定等现象。要切实承担起职责,全体镇干部要沉下去,进村入户,搞好宣传,动员群众参(续)保,要在12月31日前让符合条件的领取养

老金的都拿到养老金,让符合条件的能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群众都参加。县级经办机构一定要细化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要督促指导各镇工作,确保在年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同志们,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领导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大家要按照此次会议的部署,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目标任务,为推进科学发展、建设幸福XX做出更大贡献!

城乡居民养老工作计划 第十七篇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个人缴费分10档

指导意见指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基本一致,2012年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指导意见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地主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经济发展和城镇忧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主人民政府应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城镇重试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主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关系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化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城镇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

参加城镇忧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地,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城乡居民养老工作计划 第十八篇

    1、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__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以全民参保为目标,针对未参保人员做好政策宣传和动员工作,争取早日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

2、主要目标任务。认真实施全民参保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广大城乡居民充分理解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动员适龄未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力争在2024年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配合税务局做好保费征收工作,引导参保人员长期缴费不断保;认真宣传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做好相关项目被征地农民参保相关工作;认真审核待遇领取人员资格并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加强基金安全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3、工作措施。加强队伍建设,持续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提高工作人员政治思想素质、政策水平和经办服务能力,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理解,早参保、多缴费、不断保,实现应保尽保;建立和完善基金管理相关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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