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工作计划优选9篇

山崖发表网工作计划2022-12-11 20:11:47275

法院执行工作计划 第一篇

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包括:

(一)县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法院;

(二)自治县人民法院;

(三)市辖区人民法院。

第十九条 基层人民法院由院长一人,副院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

基层人民法院可以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和经济审判庭,庭设庭长、副庭长。(1983年9月2日修改)

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地区、人口和案件情况可以设立若干人民法庭。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它的判决和裁定就是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第二十一条 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刑事和民事的第一审案件,但是法律、法令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

基层人民法院对它所受理的刑事和民事案件,认为案情重大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除审判案件外,并且办理下列事项:

(一)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

(二)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1983年9月2日修改)

(1983年9月2日删去第三项)

第二十三条 中级人民法院包括:

(一)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

(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

(三)省、自治区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

(四)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第二十四条 中级人民法院由院长一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

中级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根据需要可以设其他审判庭。(1983年9月2日修改)

(1983年9月2日删去第三款)

第二十五条 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下列案件:

(一)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二)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三)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

(四)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对它所受理的刑事和民事案件,认为案情重大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六条 高级人民法院包括:

(一)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三)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第二十七条 高级人民法院由院长一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

高级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根据需要可以设其他审判庭。

第二十八条 高级人民法院审判下列案件:

(一)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二)下级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三)对下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

(四)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第二十九条 专门人民法院的组织和职权由全国_常务委员会另行规定。

第三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最高审判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第三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由院长一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

最高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和其他需要设的审判庭。

第三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下列案件:

(一)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二)对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

(三)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第三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在审判过程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进行解释。

第三章 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

第三十四条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二十三岁的公民,可以被选举为人民法院院长,或者被任命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但是被剥夺过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必须具有法律专业知识。(1983年9月2日增加本款)

第三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地方各级_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地方各级_常务委员会任免。

在省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由省、直辖市_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省、直辖市_常务委员会任免。

在民族自治地方设立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院长,由民族自治地方各级_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民族自治地方各级_常务委员会任免。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由全国_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由全国_常务委员会任免。

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任期与本级_每届任期相同。

各级_有权罢免由它选出的人民法院院长。在地方两次_之间,如果本级_常务委员会认为人民法院院长需要撤换,须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报经上级_常务委员会批准。

第三十七条 各级人民法院按照需要可以设助理审判员,由本级人民法院任免。(1983年9月2日修改)

助理审判员协助审判员进行工作。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出,经审判委员会通过,可以临时代行审判员职务。

第三十八条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二十三岁的公民,可以被选举为人民陪审员,但是被剥夺过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期间,是他所参加的审判庭的组成人员,同审判员有同等权利。

第三十九条 人民陪审员在执行职务期间,由原工作单位照付工资;没有工资收入的,由人民法院给以适当的补助。

第四十条 各级人民法院设书记员,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设执行员,办理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的执行事项,办理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中关于财产部分的执行事项。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设法医。

各级人民法院设司法警察若干人。

第四十二条 (1983年9月2日删去)

全国_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_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

(1983年9月2日第六届全国_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983年9月2日_主席令第五号公布施行)

第六届全国_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对《_人民法院组织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专门人民法院”修改为“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删去第三款“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水上运输法院、森林法院、其他专门法院。”

二、第四条“人民法院独立进行审判,只服从法律。”修改为:“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三、删去第九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实行人民陪审员陪审的制度,但是简单的民事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

第十条第二款“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简单的民事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修改为:“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简单的民事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四、第十三条“死刑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死刑案件的复核程序按照_刑事诉讼法第三编第四章的规定办理。”修改为:“死刑案件除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杀人、强奸、抢劫、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的案件的核准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得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行使。”

五、删去第十七条第三款“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管理。”

六、第十九条第二款“基层人民法院可以设刑事审判庭和民事审判庭,庭设庭长、副庭长。”修改为:“基层人民法院可以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和经济审判庭,庭设庭长、副庭长。”

七、第二十二条第二项“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公社司法助理员的工作;”修改为:“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删去第三项“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授予的职权范围内管理司法行政工作。”

八、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中级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根据需要可以设其他审判庭。”修改为:“中级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根据需要可以设其他审判庭。”

删去第三款“直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和省、自治区辖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设经济审判庭。”

九、第三十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必须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十、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各级人民法院按照需要可以设助理审判员,由司法行政机关任免。”修改为:“各级人民法院按照需要可以设助理审判员,由本级人民法院任免。”

十一、删去第四十二条“各级人民法院的设置、人员编制和办公机构由司法行政机关另行规定。”

法院执行工作计划 第二篇

尊敬的宜都市人民法院领导,并胡胜、杨潇、彭泽圣、秦刚、郑兰武、王成、向佳雁、张天海、汪锋、刘洋、罗延林、王宇等各位法官、书记员:你们辛苦了!

今天我们怀着诚挚和激动的心情,向宜都市人民法院各位院长和法官及书记员赠送《公正执法、廉洁办案》的锦旗和《感谢信》,真诚表达我们对贵院干警不旬私情、公正廉明、认真负责、依法办事的精神与工作态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虽然八年前我们就开始依法维权,五年前就已依据法院的执行判决取得了高坝洲林场的林权和财产,并得到了宜都市委纪委、政法委、_、治庸办、_、林业局、高坝洲镇政府等机构和部门的协助,多次为我们主持公道。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由于本案牵涉到当地一名颇有背景的退休检察官,竟知法犯法造谣惑众肆意侵权,加之当今社会物欲横流、人心叵测,有的官员虽身居要职却绕道而行回避推诿,使得我们虽手持权证却长期无法正常经营。在这堪比“八年_”的持久维权过程中,我们的人员多次被打伤、财产被盗卖、水电被拆毁、道路被封堵、院墙房舍被推垮,损失惨重。林场内杂草丛生,满目疮痍,我们的心在流血!

好在乌云遮不住太阳,正义必定战胜邪-恶。我们重新启动的排除妨碍案,最终得到了两审法院的支持,并在宜都法院执行成功!对此,我们由衷感谢宜都市委、市政法委的大力支持,感谢宜都市法院党组坚持原则,感谢相关法官依法办案,感谢_的司法机关执法为民,主持公道!让我们终于见到了法制的力量,见到了中国法律的公平与公正。让我们振臂高呼:中国_万岁!法治中国万岁!!!

时光荏苒,岁月匆匆,我们要学习宜都市人民法院的优良作风和负责精神,把耽误的时间抢回来,为建设宜都,造福高坝洲做贡献,为实现习的中国梦而奋斗!

宜都高坝洲生态林场

何林、席帮珠、缪千林、余顺乐

二〇xx年五月二十一日

法院执行工作计划 第三篇

一、 教研与教学

本学期教学与教研的核心是如何落实学案制导学。为了将这一有效的方案落实,结合高一年级的教师与学生的实情开展以下工作。

1、统一思想、统一认识

由于部分新教师的加盟及部分教师对学案制教学的质疑、徘徊、犹豫,严重的影响了教师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会使得学案制教学的全面推进受阻,所以在开学的例会或研讨会上,进一步对学案制教学的优势进行再次学习,使每位教师都能认可、接受。

2、做好学生的认识工作,使之逐渐摆脱对教师的依赖。

从高一假期班的教学可以看出大部分学生不了解高中课程与初中课程的区别――高中课程有一定的研究性与探索性,仍然喜欢聆听教师精彩华美的“讲台演讲”,而不追问自己吸受了多少……可见做好高一新生的这一工作势在必行!

3、精准的掌握学情,合理的设计学案

学情的掌握是设计学案的第一手资料,所以应该要求每位教师积极主动的与学生沟通,吃透教材,准确预测学生在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合理的设计问题的难度与梯度,科学设计学生突破难点的通道。

4、引导教师通过各种途径培养学生主动发言、大胆表白、乐于合作、积极讨论、敢于质疑的意识与品质,现阶段这些问题是学案制教学的最大的障碍,因此通过主题班会、课堂、平时的交流逐步培养。

4、加大对学案的督查、评比、交流、探究、商榷

二、教学管理

本学期教学管理的中心任务仍然是抓好单元章节知识过关达标,但从高中部近几年的执行,存在以下问题第一、部分教师疲于应付,没有起到预期的作用。第二、很多教师对不达标的学生没有抠住(二次达标)。为了防止这两问题发生制定以下方案

1、制定严格的教学计划,特别是单元测试的安排必须有明确的安排

2、进一步提高教师对单元过关达标认识,明确抓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使每位教师主动的去执行。

3、及时督查单元测试的试卷分析,跟踪学生的补测情况。

4、年级组尽可能的对单元测试提供各种保障

三、学生教育

高一新生的教育是高中三年的学习保证,本学期的主要任务是学生的养成教育,特别是行为习惯的养成,学习习惯的养成,年级组准备在政教处的指导下,通过军训、班会、晨会、课堂、教师的言行举止、家长会、学校的各种讲座、会议、教师的单独交流对学生进行教育。四、管理

确保安全是管理的核心,当然还有很多方面的工作,但主导思想是用教学管理渗透其他管理,特别是对教师的管理。

(一)学生管理

1、基本要求:严中有爱,赏罚分明,不歧视任何同学,不体罚任何同学,不辱骂任何学生。

2、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特别是抽烟、酗酒、打架、赌博等不符合中学生行为规范的要特别重视。

3、勤跟细查抓好各项常规管理,例如学生的迟到、早退、旷课、两操、卫生等。

4、加大对宿舍的督查与评比,确保学生的就寝。

(二)教师管理

我校特殊的体制使得管理者主要任务变成如何提高教师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但制度是一个准则,必须遵守,谈以下问题

1、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因为制度的过于严格会破坏教师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2、保证遵守制度这一底线的前提下尽可能的体现人性化管理。

3、尊重教师,合理采纳教师提出的各种建议与意见,及时与教师沟通了解管理中的误区,以便及时整改

4、处理问题对事不对人,不徇私舞弊,赏罚分明,任何事情尽可能的做到公开、公正。

[学期工作计划要点]

法院执行工作计划 第四篇

人民法院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增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广大干警遵守纪律的自觉性,提高工作质量效率、树立人民法院良好的执法形象,结合我院队伍建设的实际,经党组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要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

2、工作时间离开工作岗位必须请假,擅离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3、请假办法及批准权限:工作人员请假不满一天者须经所属科室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者,经所属科室负责人同意并报分管院长批准;三天以上者须经院长批准。庭室主要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由院长批准。

4、请事假一天(含一天)以上者,要有书面请假条,批准人在假条上签字有效,假条交政工科记录考勤。

5、请三天(含三天)以上病假要有医院病假证明,否则不予准假。

6、请假者应在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原则上不准假后补办手续。

7、所有请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假期,不得无故超假。请假人员到岗后,应向原批准领导销假。

8、不按规定考勤的庭室,取消其评先资格;事假超过20天,病假超过30天,旷工超过3天,迟到、早退超过50次的个人,取消全年评先资格;事假超过30天,病假超过50天,旷工超5天,迟到、早退超过60次者,不得参加年度考核(法定假期除外),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越过0天的,予以辞退。

9、本制度下发之日起执行,原考勤制度同时废止。

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法院执行工作计划 第五篇

县法院在XX年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呈现整体推进、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该院不骄不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谋划XX年工作。我院确立的工作指导思想是:以xx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践行“公正与效率”主题,继续推行严、细、深、实、快“五字”工作作风,大力推进规范化制度建设,特别是规范对人、对事、对案件的管理,充分发挥法院构建和谐社会的职能作用,维护我县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争创目标是:创建最严肃、最公正、最说理、最文明、最和谐的“五最法院”。审判工作实现35988510目标,即全年收案力争突破3500件;结案率达到98%;民商事调解率达到84%;发还改判案件数不超过10件;超审限、超执限案件,刑事、行政、再审未结案件,进京上访发案率六个方面为0。

为保障上述目标的实现,我院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一、以队伍建设为抓手,提升队伍活力

二、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全力做好涉诉信访工作

一是加大调解力度。调解庭调解率不低于90%,基层法庭调解率不低于85%,民一庭、二庭调解率不低于80%,执行和解率不低于45%。把调解作为必经程序,通过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庭审调解、庭后调解、执行和解等进行案件的全程调解,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二是定期开展信访隐患排查工作,把矛盾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三是加大信访责任追究力度。严格落实信访案件定方案、定人员、定期限、定责任,严格信访责任追究制,本着“谁出事、谁负责、谁息访”原则落实到人。对重大失误、拖延不办、违法违纪信访案件责任人一追到底。

四、以民为本,在和谐司法上下功夫

由监察室牵头组织相关庭室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座谈、走访群众、发放意见卡等形式征求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我院在全县行风评议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通过依法减免缓诉讼费、上门开庭调解、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等形式,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另外,完善措施,诉讼便民。有效发挥立案、信访、法庭便民作用,进一步落实“一把座椅、一份纸笔、一个药箱、一杯茶水、一句暖语”等爱民便民措施,并通过发放《诉讼指南》、《诉讼风险告知书》,发放便民联系卡、建立便民联系点、开展巡回审判等措施,最大程度地方便群众诉讼。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切实增强服务招商引资、服务经济建设的主动性和责任感。紧紧围绕助民创业和新农村建设等开展工作,继续深入开展“百个案件进乡村、百名法官下基层”活动,为我县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法院执行工作计划 第六篇

XX年年,我院将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要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突出司法能力建设的主线;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以司法改革为动力,努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积极提升法院自身依法服务大局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公正司法的能力,有效解决纠纷的能力,改革创新的能力,持续协调发展的能力,为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具体将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服务大局,全面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任务

今年,我院将继续以司法公正为目标,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1、严惩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一是要继续贯彻“严打”方针不动摇,坚持严打的经常性、长期性,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和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犯罪,确保我县社会稳定,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二是在刑事审判中,注重调查研究,对多发性犯罪要及时总结、分析,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和可行性的预防措施。三是加大人性化执法的力度,对青少年犯罪要坚持惩教结合的原则;对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要注重感化和挽救工作,注重法律、社会效果的统一。

2、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妥善处理各种民商事案件,促进社会和谐。一是审理好“三农”案件,加强对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二是树立平等保护理念,依法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三是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尽量通过诉讼调解达到平息纠纷的目的,减少和降低民事纠纷的对抗性。四是加强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障力度,对涉及拖欠工程款、民工劳动报酬、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要给予充分及时的保护,用法律手段平衡矛盾利益冲突。

3、稳妥处理行政诉讼案件。通过依法维护合法的行政行为,纠正违法的行政行为,协调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增进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相互信任,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同时,要在行政执法诉前服务上进一步加大力度。

4、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提高执行效率,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全面落实执行机构改革,做到分工负责,协调工作,促进执行。二是进一步改革执行权运行机制,明确职责,分权制衡,强化监督。三是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始终坚持程序公正、依法执行、文明执行。四是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思路,灵活运用强制执行措施,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5.完善信访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包保责任制,继续实行院长接待制度,努力改善接访条件。同时,注重与有关部门做好沟通,妥善处理群众的上访问题。

6.加强人大监督工作。采取多种形式使人大监督工作更直接,坚持经常汇报制度,做好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及时做好人在代表意见和建议的督办和答复工作。

二、继续深化法院改革,提高司法管理水平

1、推行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扩大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范围,争取大幅度缩短办案周期,特别是基层人民法庭要充分利用便利群众诉讼的优势,多方开拓案源,争取多收案、多办案,快办案。

2、财务制度改革。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制度,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实现部门负责人的责、权、利的有机统一,达到收入有积极性,支出有合理性,以改善法院经费紧张的现状。

3、案件质量跟踪考核制度改革。案件评查工作由过去的阶段性改为日常性工作,案件审结后办案人及时形成卷宗交监察室评查,全面评查后方能归档。同时,落实评查工作人员职责,评查人不负责任,对有明显的失误和问题题不予提出纠正,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原案件责任人和评查人共同承担责任。

三、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能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是法院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是提高司法能力的前提和基础。XX年年,我院将采取得力措施,狠抓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素质全面的法官队伍。

1、抓好司法能力建设,增强法官“七种”能力。一是要增强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的能力;二是要增强学习政治,钻研业务,掌握应用信息化的能力;三是要增强驾驭庭审、查明案情、明辩是非的能力;四是要增强公正高效依法调解、判决案件,止纷息争,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的能力;五是增强辩法析理,讲求质量,制作法律文书能力;六是增强文明司法,安全司法,预防矛盾激化,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七是增强艰苦奋斗,以俭养廉,拒腐防变能力;从而努力做一名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2、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查找与形势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分析其原因和解决的办法,把增强司法能力贯彻落实到审判、执行和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等工作的全过程。二是要把这次教育活动和工作作风整顿结合起来,要从思想上纠正各种问题和不良作风,在全院形成一种树正气,压歪风的良好氛围。三是要把这次教育活动同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结合起来。通过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真正做到思想观念上“司法亲民”、工作措施上“司法便民”、实际效果上“司法利民”。要深入开展向蒋庆、宋鱼水、李增亮学习,推动广大法官干警时刻注意恪守职业道德,崇尚司法诚信,确保司法廉洁,弘扬司法文化,为增强司法能力、提高思想水平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法院执行工作计划 第七篇

20xx年,xx庭以“两个务必、两个率先”、“回顾过去、开拓未来”主题教育为契机,狠抓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通过全庭同志的共同努力,超额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

截止12月25日,全年共完成调研任务17项。审理案件185件,比去年同期增长%,其中审理知识产权案件148件,比去年同期增长%;审理涉外商事案件37件,比去年同期增长%。审结案件165件,超出岗位目标(75件)120%。其中知产案件审结136件,知识产权案件结案率为%,超出岗位目标(82%)%。以调解结案以及经调解后撤诉的案件62件,调解结案率为%。现将一年来的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狠抓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为了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加强调研和对下指导的能力,我庭从审判、调研及其他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入手,制定了一系列规范化管理制度和措施。

1、加强制度化建设,制定了八项制度和规则。

(1)制定了《案件请示、汇报和讨论制度》,对在现有司法体制下既能充分发挥审判长、合议庭的作用,又能在一定的管理、监督下最大限度地保证案件质量,以及提高全庭人员的业务素质起到了有效作用。

(2)制定了《加强调查研究和对下指导工作的意见》,提高了全庭及审判人员的调研能力,保证了对下指导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加大了对下指导的力度。

(3)制定了《关于聘请知识产权法律咨询专家的意见》,并配套建立了咨询专家库,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审判人员在审判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提高了审判效率,保证了我庭审理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的准确性。

(4)制定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案件审限管理办法》,并经审委会讨论通过后在全省范围内施行。该规定对于缩短涉外民事案件的审理周期、加快审判节奏,提高审判效率,优化投资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5)制定了调解书样式,修改完善了一、二审判决书样式,增加规定了新的证据规则内容,强调了对法律的引用和解释,从而规范了全省法院的法律文书制作,提高了文书的质量和写作效率。

(6)制定了《内勤工作制度》及《书记员工作规则》,加强对内勤和书记员工作的管理,题化内勤及书记员的服务意识、效率和质量意识。

(7)制定了二审庭审新规则,进一步落实了新证据规则在庭审的运用,提高了庭审效率和质量。

2、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1)加强对裁判文书质量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承办人的责任心,严格合议庭成员及审判长对文书质量的审核和监督。

(2)观摩庭审。组织全庭人员观看了我院十佳法官候选人的庭审过程,提高审判人员的庭审质量、效率、技巧和效果。

(3)鼓励审判人员通过多种途径参加学习,并提供学习的机会和便利,提高业务素质。

(4)建立案件台帐制度。实施庭长对审判长、审判长对合议庭成员的管理体制。承办人、审判长和庭长均建立案件台帐,对案件的审理质量和效率进行有效管理。

(5)实行案件审理流程管理。促使案件及时开庭审理,保证裁判文书在当庭判决后十日内发送当事人。

(6)强化审判人员调解意识,实行调判并重,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全年审结的件案件中,调解结案或经过调解后当事人撤诉的为62件,调结率为%,较去年增长%,为历史最高。同时,还进一步强化调解方式的灵活性和多样化,例如,采取书面调解、电话、传真调解等不同方式。在今年上半年非典时期,我庭汤小夫副庭长成功运用电话调解方式审结一起中港投资纠纷,化解了社会矛盾,有力地保护了港商的投资权益,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对于我庭调解结案的成功经验,《法院信息》第89期专门予以刊发。

3、抓制度和措施的落实,确保审判任务保质保量完成。今年,我庭的知识产权案件和涉外商事案件较去年有较大升幅。截止12月25日,共审理案件185件,较去年同期上升%,其中知识产权案件148件,较去年同期上升%;涉外商事案件37件,较去年同期上升%。而我庭审判人员相对较少,全庭共有审判人员10人,书记员4员。由于下列因素的影响导致办案力量更为紧张:

(1)工学矛盾相当突出,审判人员累计学习时间9个多月。

(2)两位审判人员承担全省专项培训任务60余天。

(3)调研任务繁重,共承担了本院和最高法院下达的1 7项调研任务。

(4)两位书记员下派锻炼。在人员少调研和审判任务繁重的情况下,我庭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为核心,着重抓了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狠抓制度落实,向制度要效率,提高审判人员的工作责任心,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地运行;二是抓工作作风和思想建设,提高全庭人员的使命感和工作积极性。大多数审判人员均能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经常自觉加班加点。在全庭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庭超额高质量地完成了各项审判和调研任务。目前共审结各类案件165件,结案率为%,岗位目标为结案7 5件,结案数超出岗位目标120%。其中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36件,结案率%,超出岗位目标(82%)%;审结涉外商事案件29件,结案率为%。

法院执行工作计划 第八篇

一、坚持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养。

在政治理论的学习上,我积极参加了“人民法院为人民、公正司法树形象”学习教育活动,通过不断的学习教育,提高了自身的政治素养,使自己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和宗旨;增强了事业心和责任感;养成了谦虚谨慎、言行一致、健康向上的良好道德品行。

二、严谨细实、勤奋努力、认真履行职责。

在工作中,我追求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注重改进工作思路和方法,讲求工作的原则,把“实事求是,务实创新、细实严谨”作为自己的座右铭。结合实际和办公室工作的特点,妥善处理好各种关系,做到了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协调内处关系、综合各方信息,起到了参谋助手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

三、严于律已,不断加强作风建设。

一年来我对自身严格要求,始终把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无闻作为自己的准则,始终把作风建设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扎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上。以制度、纪律规范自己的一切言行,严格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谦虚谨慎,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坚持做到不利于法院形象的事不做,不利于法院形象的话不说,积极维护法院的良好形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以对工作、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脚踏实地,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不辜负领导和同志们对我的期望。

1、每周二下午开展业务学习,并安排人员将学习时间、地点、内容报送至政治处,便于检查指导。可以学习法律法规、分析疑难案件、讲评重大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等。

2、开设法官讲堂,每月一堂课。

3、开展读好书活动,“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优秀的人谈话”。

4、每季度对发回重审、改判案件进行讲评总结。

5、持续开展卷宗评查、庭审观摩活动。

6、召开律师座谈会。

7、对于执行案件,积极适应执行工作的工作特点和方法,加大执行力度,积极主动的办理好每件执行案件。

法院执行工作计划 第九篇

一、强化并落实教学常规管理。

1、进一步严格教师考勤制度,继续推行候课制度,积极配合教务处的工作。

2、严抓教师的教案、学案书写,作业的布置与批改,学生资料的使用与督导。

3、不定期检查单元过关达标检测的完成情况及有无及时分析。

4、定期将老师的教案、学案相互传阅,以便于教案学案更加规范,实用。

3、继续采取“推门进”听课方式,让老师自觉备好课,上好课。

4、通过座谈会、学情分析会,切实做好教师思想教育工作。

5、做好学生评教工作,及时把握学生对老师的意见和建议,进而采取有效措施改进。

6、充分发挥每一学科优秀教师的作用,带领任课教师落实教学,分层内容深浅的把握,广度的尺寸等。

7、加强老师与学生的沟通,建立师生谈话记录档案。

8、严明考试纪律,把提高准确率和卷面质量当作大事,常抓不懈。

二、加强班级管理和学生管理

高二年级是个事故多发期,为此,高二年级把本学期工作重点放在进一步强化习惯的养成教育上,要求各班通过主题班会、教育大会形式加强对《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校纪校规的学习,抓紧落实,通过班级板报、班会等形式,大力弘扬正气,鞭策后进。

1、通过优秀班级,文明宿舍的评比等形式,促进学生良好习惯的养成。

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敬业奉献精神,提高教师综合素质。严格对教师的管理、考核与督导,进一步严格考勤制度,使年级变成一个积极向上,拼搏进取的工作团队。

3、努力推进新课程改革,抓典型、以点带面深入研究和落实好新课标,把课堂改革、课程改革结合在一起,坚决落实学案制教学,让每一位教师都能承担一次公开课、示范课任务。

4、使每科教师的教学成绩在本校出题的情况下,平均分都在及格分以上,期末考试,重点班前40名平均得分在前一次成绩的基础上,平均增长5―10分,否则不予以评先评优。

三、加强对班主任的考核及学生的管理

1、对班级实行量化考核制度,分别以班级卫生、纪律、宿舍、学生成绩的提高、巩固率等几个方面来考核班主任。

2、各班建立班级管理日志,详细记录本班上课、自习纪律、卫生、请假、旷课等情况,每节课由任课老师签字确认,有问题及时反映给班主任。

3、在宿舍管理方面,实行领导带班,班主任分工负责,每日逐室逐人检查,严防学生私自外逃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4、班级管理实行流动红旗,每周一早晨对量化考核优秀的班级举行授旗仪式。

5、在年级设立评比专栏,及时表扬好人好事,鞭策后进。

6、配合政教处健全学生会,狠抓迟到、早退、旷课现象。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工作,每天由值周老师带班监督检查,一天一小结,一周一总结。

7、要不定期召开班主任座谈会,介绍先进管理经验,找出共性问题,共同商讨解决办法。

8、各班要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和教学目标责任书。

四、齐抓共管利用多种方式规范学生的生活学习习惯。

1、进一步搞好班级文化和宿舍文化,营造团结、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2、定期组织主题班会,加强学生的感恩教育。

3、定期召开家长会及通过班主任给家长打电话,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和沟通。

4、加强对学生的目标激励,进一步增强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习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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