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芋头苗合同范本推荐5篇

山崖发表网合同范本2022-12-11 17:06:53109

购买芋头苗合同范本 第一篇

出卖人:

买受人:

依据《_合同法》、《_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农作物种子名称、品种、数量、质量

种子名称 品种名称 单位 数 量 质量指标 单 价 种子价款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出卖人的义务

一、出卖人销售的种子属于主要农作物种子的,应当是通过审定的种子。

二、销售属于被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种子的,出卖人必须是品种权人或者是品种权被许可使用人;出卖人必须出具植物新品种权证书或者品种权许可使用合同和品种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出卖人有保证销售的种子不存在品种权权利瑕疵的义务。

三、出卖人销售的种子应当附有依据《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的规定制作的种子标签。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合同约定和由_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种子生产、加工、包装、检验、贮藏等质量管理办法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四、出卖人对种子质量负责。出卖人提供的种子必须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不得提供假、劣种子。买卖双方对买卖的每批种子,必须共同取样封存、分别保存,以备种子检验、仲裁、诉讼之用;封存的样品保存至本合同约定的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五、出卖人出卖的种子,必须按《主要农作物种子包装》国家标准包装,包装费用由出卖人负担。出卖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买受人和种子使用者提供种子的简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条件的说明与有关咨询服务。

六、运输出县或邮寄销售种子的,出卖人必须向买受人提供相应的《种苗产地检疫证或植物检疫证》或者《植物检疫证》。

第三条 买受人的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约订的时间、地点、数量,接收出卖人交付的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种子。

二、于在本合同签字时,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种子价款总额的20%向出卖人交付定金;于收到出卖人送交的本合同约定的全部种子时,再支付种子价款总额的70%;另10%的种子价款于本合同约定的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20日内付清。

三、收货后应及时复检。净度、水分两项指标应在收货后的5日内复检完毕;发芽率应在收货(种子经过休眠期)后的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应在收货后该作物该品种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复检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解决。逾期视为种子质量符合约定的质量指标和法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 交货时间: 年 月 日前。

第五条 申请种子委托检验、仲裁检验或诉讼检验的费用,由申请方预付。经检验种子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检验费用由买受人负担;经检验种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检验费用由出买人负担。

第六条 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提供未经审定的主要农作物种子或者不享有品种权的种子的,出卖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追偿。

二、出卖人提供的种子质量、种子标签、种子包装、种子说明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出卖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买受人有权退货;因此给买受人、种子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追偿。

三、出卖人逾期交付种子或少交种子的,每逾期1日,须按种子价款总额的2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和要求出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四、买受人逾期支付种子价款的,每逾期1日须按种子价款总额的2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付款的,出卖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和要求买受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买受人没有证据证明存在种子质量、品种权、种子标签、种子包装、种子说明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等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种子的,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可以要求买受人赔偿因此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提请买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 本合同经当事人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买受人和出卖人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出卖人的《植物新品种权证》、《种苗产地检疫证或植物检疫证》、以及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登记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复印件以及签约人的代表权或者代理权的证明均作为本合同附件。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或者担保书也作为本合同附件。

买受人(章): 出卖人(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购买芋头苗合同范本 第二篇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民法典》、《_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农作物种类

品种名称

计量单位

质量(%)

单价 (元)

总金额 (元)

发芽率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二、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

供需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检验执行gb354《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供方必须提供持证种子检验员签发的该批种子《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调运或邮寄种子必须出具相应的《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植物检疫证书》。

3.需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4.供需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5.种子质量标准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

6.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的,其费用由_______________(单位)负担。

三、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提)货时间、地 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交付定金数额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结算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双方一般责任

供方:保证所供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需方;

需方:按合同约定按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收购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种子。

九、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经济民法典及种子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植物检疫证书》及合同双方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均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__________(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鉴定;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_民法典》、《_种子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合同双方各持_____份;合同副本 份,送__________(单位)备案。

预约方(章):

承约方(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买芋头苗合同范本 第三篇

甲方:

乙方:

自20__年1月1日起,甲方对乙方的销售工作实行“销售额百分比提成包干”的方式,甲方不再承担工资、车旅、兑现及其他相关费用。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物业概况

1.物业名称:__

2.物业位置:__市__区__门内大街东四路口东南角

3.物业面积:物业总建筑面积约48000平方米,其中商业部分(地下1层至地上4层)约17000平方米(以__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最后审定的房屋销售面积为准)

4.产权性质:全部商业物业产权

5.物业使用率:商业部分不低于80%。

二、承包方式及范围

1.承包方式:销售、出租。

2.承包范围:__商业部分。

三、承包期限及目标

1.承包期限:自甲方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之日起,乙方正式承包期为8个月。在甲方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之前,由乙方组织的内部认购阶段,不计为承包期限。

2.销售目标:乙方须在正式承包期限内保证完成90%商业部分的销售。

3.乙方如按期完成承包销售目标,或承包合同终止后,双方如希望对尾盘继续委托乙方销售,可另签承包合同。

4.在正式承包期限内,如甲方增加销售面积,承包期限及目标由双方另行协商。

四、双方职责

1.甲方履行之职责:

1)确保本楼盘产权清晰、完整、无任何纠纷、可作为商品房进行出售和出租。

2)提供与本楼盘相关的工程立项、进度、质量等有关证书及资料:

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B.《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C.《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之复印件;

D.《建设工程开工证》复印件;

E.《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F.建筑装饰标准和设备标准等有关资料。

G.其他应当具备的文书或资料。

3)甲方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A.营业执照副本之复印件;

B.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提供《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原件及《商品房销售合同》、《商品房认购书》。

5)提供所承包物业的楼层分布图、总平面图、立面图、效果图、模型及销售房间号等。

6)办理《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销售合同》审核与签章,《商品房销售合同》登记、产权登记等手续。

7)甲方在本楼盘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正式开盘前,办妥有关银行按揭贷款事宜,保证将有两家以上银行为购房者提供不低于6成10年、总贷款规模不少于35000万元的按揭贷款服务。

8)在合同签订后25天内,甲方向乙方提供面积不少于180平方米的现场售楼处,并保证该售楼处具备电、市内电话等基本办公条件。

9)由甲方委派总协调人一名,衔接与协调双方合作,由甲方委派财务人员收取房款。上述人员的委派及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10)甲方提供承包物业商业部分之公共部分的必要装修及配套,如卫生间、通道、柜台等。

11)按照约定负担承包物业商业部分的广告推广费用。

12)本合同书履行期间,甲方不继续自行组织或委托乙方以外的第三方以任何形式对承包物业商业部分进行销售或出租,原已签委托销售合同继续执行。

13)甲方应履行的其它职责。

2.乙方履行之职责:

1)乙方应全面、透彻地理解甲方对承包物业商业部分的开发理念和市场目标,负责制定《楼盘营销总体方案》,并依照承包目标和工程进度制定销售进度计划、销售价格控制表及付款方式和相应的销售策略,并提交甲方审议,审议通过后作为本合同书附件。

2)乙方负责组建完整、具有专业水准的营销队伍,成立销售部,制定规范的销售程序和组织纪律,培训销售人员,建立销售管理控制系统,保证楼盘整体形象。

3)对售楼处及客户参观区的整体包装提出方案建议,提交甲方审核后实施。

4)乙方负责通过策划、推广手段有效提升__商业价值,制定各项广告推广活动的计划、方案和预算,并提交甲方认可后负责组织实施。

5)负责对区域市场的重点项目、周边项目、同类项目及可能的竞争对手进行跟踪调查。每两个月向甲方提交一份市场情况调查报告,共同研究市场对策。

6)积极维护甲方利益,销售过程中如发生个别客户提出独立于标准《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合理补充条款之外的特殊要求的补充条款,应婉转化解销售承包合同范本销售承包合同范本。不能化解的须谨慎起草,补充条款内容需经甲方书面认定。

7)未经甲方允许,乙方(包括乙方所有业务人员)在承包销售过程中,不得擅自向客户进行任何超出甲方事先约定的,如果发生此类事件,乙方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8)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认可的《楼盘营销总体方案》进行销售,不得擅自给客户低于甲方确认的销售价格控制表所规定的价格及折扣,如确有此需要须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书面认可。

9)乙方可根据实际销售情况或市场变化,提出调整销售计划,但必须经甲方审查确认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10)乙方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销售报表通过销售总监报甲方协调人。

11)乙方负责甲方处理所承包销售楼盘开发过程中的有关商品房销售之事项。

12)乙方有责任为甲方保守经营活动中的商业机密,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透露、泄露销售中的商业机密,如果发现此类事件,乙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13)乙方应妥善处理、解决销售现场可能发生的突发性“非常事件”,有效地控制事态。

14)乙方负责所有营销人员的工资、交通、食宿之费用,并负责制定销售佣金分配方案和销售佣金的发放。

15)乙方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五、销售计划

1.乙方提交的《楼盘营销总体方案》应经乙方承包人签字同意,并于本合同签定日后15天内提交甲方盖章确认。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楼盘营销总体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销售目标和承包期限,研究制定楼盘销售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按时间进度完成的销售面积和销售总额。

六、销售承包规定

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该承包物业商业部分所有签署的销售合同都应由甲方确认为乙方的销售业绩。如甲方或由销售部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员所介绍的客户,由乙方按照销售部之规定发放销售佣金或奖金,原已签合同不作为乙方的销售业绩。乙方代表甲方与客户所签定的《商品房认购书》作为甲方与客户签署正式《商品房销售合同》的依据一经签定正式《商品房销售合同》和银行按揭款到位,即代表甲方对成交物业予以确认,并同时作为乙方销售业绩的确认依据。客户购置物业所交纳的任何费用都应存入甲方指定的甲方帐户。

七、销售价格

1.依据《__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该承包物业商业部分平均销售底价为20000元/平方米。乙方所制定的《商业销售价格表》的商业部分平均价必须高于此平均底价。

2.销售过程中乙方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价格水平,调整幅度须经甲方确定。经甲方审核确认的《商业销售底价表》为乙方所执行销售价格的底线,即在实际销售中,所有面积的销售价格必须高于此表中规定的相应底价。

八、承包销售佣金

1.承包佣金提取原则

乙方按照经甲方审定的《楼盘营销总体方案》按进度完成销售任务,可按本原则规定由乙方提取承包佣金。承包佣金计算依据甲方确认之《商业销售底价表》,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实际销售价格高于销售底价部分为溢价部分,乙方承包佣金即依据溢价部分收益状况计算。

2.承包佣金提取率

乙方实际销售价格高于《商业销售底价表》规定的相应底价所产生的溢价部分收益,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按溢价部分收益的15%的比例提取承包佣金。

3.承包佣金支付方式:

1)甲方根据乙方销售中产生的溢价部分收益金额计算应支付的实际承包佣金。乙方在每月5号前向甲方申请当月应支付的承包佣金,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申请后5日内向乙方结付,结付比例是实际应付承包佣金的20%。剩余80%的承包佣金作为佣金余额由甲方根椐乙方的销售业绩分阶段向乙方结付。当月支付承包佣金主要支付销售部的基本人员开支及办公费用。

2)当乙方所完成销售面积达到承包总面积的70%时,由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佣金余额。乙方向甲方申请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申请后5日内向乙方结付,结付比例应不低于实际应付承包佣金额的50%。

3)当乙方所完成销售面积达到承包总面积的80%时,由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剩余承包佣金余额。乙方向甲方申请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申请后5日内向乙方结付,结付比例应不低于实际应付承包佣金额的70%。

4)当乙方在承包期内完成本合同所规定的销售任务后,乙方向甲方申请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申请后20日内以客户签定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和银行按揭款到位为依据与乙方结清所有承包佣金。

九、营销策划费

本合同签定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主题商业策划方案》,此方案包括如下几部分:1商业招商方案。2商业经营主体推荐方案。 3商业分区、主题划分方案。 4装修要点,由甲方盖章确认后实施。此方案的策划费为30万元,包含在营销费用之中。

十、广告传播与推广活动

1.甲方同意负担(3500000)的营销费用,包括广告传播与推广活动费用,并根据乙方提交、甲方确认的《项目广告和推广月计划表》及时、足额拨付。

2.根据本项目总体市场目标、营销计划和实际销售状况,由甲乙双方共同拟订广告传播策略与具体方案,甲方委托专业广告公司完成。

3.乙方可根据销售情况适时组织项目推广活动,负责推广活动的主题创意、方案策划、费用预算与组织执行,执行方案应得到甲方批准认可,推广活动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待销售面积超过50%时,甲方支付乙方垫付款。

4.乙方不得以广告、推广方案等未能得到甲方批准为理由,而要求甲方免除销售进度缓慢的责任

十一、税收支付

因该承包物业房屋买卖所产生的税金及各项费用,甲乙双方应根据各自责任,由双方财务人员协调解决。

十二、违约责任及协议终止

1. 1、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承包佣金和销售佣金,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按应付金额的万分之四承担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支付,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其追索损失的权力销售承包合同范本合同范本。

2、在乙方正式承包期间,如因乙方原因连续3个月未能按销售计划完成销售任务,则视为乙方的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乙方独自承担在此期间所产生的销售费用及广告传播与推广活动费用,乙方同意补偿甲方损失500万元整,并承担客户索赔的损失。

2. 3、自签定合同之日起,如因非乙方的违约行为而甲方单方面中止本合同,或因甲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或无法继续履行,甲方同意补偿乙方损失100万元整。

十三、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可经过友好协商另行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该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1、合同书的效力、订立、履行、解释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

2、合同书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不可抗力

本合同书签定后,因《_合同法》、《_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有关“不可抗力”条款中规定的事实产生,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之日起十日内以文字信函递送或传真方式通知缔约他方。同时应提供该项目所在地有关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并依据相关法律中有关“不可抗力”条款中规定的合同处置措施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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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协议的变更

1、合同书之任一缔约方如认为有必要变更本合同,应在取得他方一致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为之。

2、合同书只任一缔约方认为本合同之履行已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十七、协议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人或代表授权人签署、甲方加盖公章后即成立。

十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六份,正本两份,副本四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购买芋头苗合同范本 第四篇

签约地:中国浙江台州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就俄罗斯市场销售承包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负责甲方产品在俄罗斯市场的销售。

二、乙方承诺年度销售额不低于_150_万美元,按月分解如下:

三、乙方人员工资及市场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按照乙方销售完成情况给予乙方返利,具体返利标准如下: 四、乙方返利的结算方法及时间:

4.1甲方根据乙方每月的销售回款,在次月15日前,先给予乙方销售额4%的返利

4.2年度末,甲方根据乙方全年度销售完成量,将剩余返利在第二年度的第三个月前一次性返回给乙方

五、为了保证市场顺利开拓,甲方同意在协议签定后的前两个月,给予乙方每月__美元的借款,作为乙方的费用,借款在年度返利中扣除。如果甲乙双方合作未达到一年而终止协议的,则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在协议存续期内的销售完成情况,向乙方索要回借

款。(或:五、为了保证市场顺利开拓,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签定后的两个月内,给予乙方垫付部分费用,每月为__美元,垫付的依据是:乙方每月与新客户签定的销售协议,且每个新客户首次提货不低于__美元。垫付的费用在年度返利中扣除,若甲乙双方合作末达到一年而终止协议的,则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在协议存续期内的销售完成情况,向乙方索要回借款。)

六、乙方每月3日前必须向甲方汇报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包括月度回款计划、客户开发计划、促销计划、客户维护计划等。并根据市场需求和仓库库存情况,及时下达要货计划,因乙方原因造成断货或库存积压,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七、甲方负责产品的生产组织及由中国至俄罗斯甲方仓库的物流 八、协议的终止,因下列情况之一者,甲乙双方可选择终止协议: 8、1乙方连续两个月或累计四个月月度回款低于协议约定额的5% 8、2乙方在工作中做有损于甲方的事情,包括但不限于诋毁甲方产品在合同存续期间同时销售其它品牌的同类产品等 8、3因甲方原因持续断货,致使乙方无法销售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产生争议时,优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据实诉讼解决

十、其它约定:

甲方向乙方下发的不违背被协议的通知,规定等,乙方必须严格遵守。

十一、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十二、本协议一式_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中国浙江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日年月日

购买芋头苗合同范本 第五篇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根据《_合同法》、《_种子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金红宝甜瓜种子购销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本合同。

注:表格中品种的具体数量以检验合格后的实际数量为准,总金额按实际数量计算。

二、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

供需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

1、调运种子时供方必须出具相应的《植物检疫证书》,并提供“种子检验报告”。

2、需方收到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同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3、供需双方对移交的每批种子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4、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的,其费用由申请方(单位)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三、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复合膜编织袋,30kg/袋:费用由供方承担。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供方仓库。

供方负责种子交货前的运输及贮存安全。因运输或贮存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负责。

3、发运方式及费用负担:发运方式由需方确定,供方可代办或协助办理;费用由需方负担。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款到发货。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1、供方:保证所需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需方。

2、需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接收种子,并及时检验。

七、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进行实地考察;供方就不可抗力发生情况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同时,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协商变更合同条款。

八、违约责任:

1、需方无故拒收货物,需方除负责赔偿供方由此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应向供方偿付无故拒收部分货值的20%的违约金。

2、如需方无故延迟付款,则每逾期一天,需方应向供方支付应付款项成分之壹点柒的滞纳金。

3、供方提供的货物如不符合本合同条款约定的(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数量不足除外),供方除负责赔偿需方由此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部分货值20%的.违约金。

九、“种子检验报告”、《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植物检疫证书》及合同双方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均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种子质量发生纠纷,供需双方可委托省级以上种子质量检验监督部门对所供需双方共同扦取的封存样品进行鉴定,费用由责任方付担。同时,与本合同相关的争议,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1、若需方检测发芽率、净度和水分其中任一指标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供方应无条件将货物全部收回,并在10日内提供相同数量、初检合格的种子,如供方确实不能提供合格种子,则在6日内退回需方已支付的全部货款并承担需方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并按本协议之约定向需方偿付违约金。

2、供方应对其所出售种子的质量负责,如供方所供种子在大田种植时出现纯度超标现象,供方接需方通知后应及时赴现场鉴定,若双方无法就现场情况达成一致,则以扦取的封存样送交省级以上种子质量检验监督部门鉴定;如供方所供种子纯度确实不到约定标准,供方应赔偿需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并按本协议之约定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亩用种量按3公斤计。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项,可以按《_合同法》、《_种子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同时,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对未尽事项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失效,一式肆份,供需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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