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工作计划通知5篇

山崖发表网工作计划2022-12-08 09:18:51159

印发工作计划通知 第一篇

(一)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

1.用人单位可自行或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完成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自行组织的,需要2名经培训合格的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签字确认。主要包括三项内容:

一是开展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根据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性质、接触水平、接触人数等指标判定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分为I级、Ⅱ级、Ⅲ级。具体方法见附件1。

二是开展职业卫生管理状况分级。通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自查确定职业卫生管理状况等级,分为A级(90一100分)、B级(70-89分)、C级(70分以下)。具体方法见附件2。

三是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用人单位根据职业病危害风险和职业卫生管理状况分级结果综合评估,得出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类别,分为甲类、乙类、丙类,其中甲类风险最低,丙类最高。具体方法见附件3。

2.用人单位根据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情况,完成《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见附件4)并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评估报告》及相关材料,在10个工作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报送属地监督执法行政部门或监督机构存档备查。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每三年开展一次。期间职业病危害因素性质、接触水平和接触人数以及职业卫生管理状况等发生重大变化,用人单位应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并报送《评估报告》。新建的用人单位应在正式投产2个月内完成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并报送《评估报告》。

(二)监督执法行政部门和监督机构实施分类监督执法。

一是建立辖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档案。根据用人单位报送的《评估报告》建立档案,对评估报告有异议时,可进行现场核查,并指导用人单位重新填报。也可参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2〕5号),确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类别。其中,行业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为丙类,一般的为乙类。

二是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类别进行差异化监督执法,实现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执法结合,提高监督执法效能。对丙类用人单位实行严格监管,有针对性提高抽查比例频次,实施现场检查;对乙类用人单位,按常规比例频次开展抽查;对甲类用人单位,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根据实际情况可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具体抽查比例和频次由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行政部门和监督机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三是探索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职业卫生领域营商环境,促进监督执法规范公正文明。强化依法监管,严厉惩处严重危害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的违法行为。寓服务于监督执法中,推行“教育引导、限期改正、逾期处罚”的“三步法”监督执法模式。根据《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情形,可以适当不予处罚。为此,列出《职业卫生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情形》,供参考。详见附件5。

印发工作计划通知 第二篇

随机抽查不专门布置,不事先通知,直奔项目,直插现场,确保掌握第一手资料和项目客观真实情况。

(一)以下项目采取实地检查方式: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小巨人遴选、实验动物许可单位、科技_后补助项目。

(二)以下项目采取材料集中审查方式:已验收结题项目、项目申报书和任务书核查。

四、随机抽取数量

此次抽查的项目由省科技厅监督处从省科技计划项目和相关科技工作中按一定比例抽取,计划随机抽查157个项目,其中省科技厅分配93项,各设区市科技局分配64项,具体抽取项目和数量安排如下:

(一)省科技厅负责93项

1.2021年已验收项目50项;

2.2021年项目申报书和任务书核查30项;

3.2020年省科技奖项目4项(一等奖2项、二、三等奖各1项);

4.2022年科技小巨人遴选3项;

5.实验动物许可单位3项;

6.2022年新上省级新型研发机构3项。

(二)设区市科技局负责64项

各设区市随机抽查的项目由省科技厅抽取分配,每个设区市抽查项目和数量安排如下:

1.2022年已完成委托验收的项目3项;

2.2020年省科技奖项目1项;

年科技小巨人遴选3项;

年科技_后补助项目1项。

印发工作计划通知 第三篇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强化业务培训,要把试点工作与职业病危害监测、危害专项治理、健康企业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协调推动,形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监督执法机构、职业病防治和技术服务机构多方协作配合的工作合力,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自治区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督促指导,定期进行调度协调,及时收集、汇总、分析和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

(四)严格执法,强化落实。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督促用人单位认真对照《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自查表》要求,组织自查自改自我提升,及时报送自查和综合评估情况。对用人单位上报的《评估报告》,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发现用人单位未认真开展职业卫生管理自查或未完成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的,要加大监督检查频率,尤其是存在的违法行为应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严肃处理。

(五)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市卫生健康委每年应对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评估,形成调研评估报告(基本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和自治区卫生监督所。我委将适时通报有关情况并组织对部分地区试点工作进行评估调研。

附件:1.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方法

      2.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自查方法

      3.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方法

      4.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报告

      5.职业卫生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情形

附件下载:

印发工作计划通知 第四篇

试点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2024年10月31日,分为4个步骤实施。

(一)启动阶段:2022年1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我委按国家相关要求制定下发全区开展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计划。各市对开展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开展广泛的宣传和发动工作,取得用人单位积极支持和配合。

(二)培训阶段:2023年1月1日-2023年1月31日。

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对14个市相关负责人进行培训,重点培训如何确定职业危害风险分级、职业卫生管理状况分级和职业危害综合风险的评估。

(三)实施阶段:2023年2月1日-2024年7月31日。

各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试点工作方案,确定本市试点县(市、区)并报我委备案,按计划开展职业卫生专项卫生监督检查,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对各市试点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指导。    

(四)总结阶段:2024年8月1日-2024年10月31日。

各市将试点工作取得成绩、好的做法、存在不足进行总结并上报我委。我委对各地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进行评估验收,形成广西模式全面推广。

印发工作计划通知 第五篇

各设区市科技局此次随机抽查工作须在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系统内操作完成,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建立监督主管部门账号。通过各设区市科技局单位管理员账号确定监督主管部门的经办人。

(二)接收随机抽查任务。监督部门经办人进入账号可以看到省科技厅分配的随机抽查项目,进行项目属地和数量确认,如有不符,及时与省科技厅监督处联系。

(三)相关表格下载。在随机抽查手册内可下载《科技项目随机抽查监督意见》《随机抽查情况表》及相关填写范本等材料。

(四)现场检查须填写的材料。检查现场要求专家对每个项目填写《科技项目随机抽查监督意见》《随机抽查情况表》。《监督意见》一般要求电子文档,打印后检查人员和专家签字。

(六)整改事项。随机抽查选择整改的项目将会在此栏内产生整改任务。整改应发出《整改通知书》,送被整改单位签收后扫描上传系统。被整改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上报《整改情况报告》,经监督部门核实签批同意后上传系统。以上整改事项应建立纸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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