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2014年工作计划精选8篇

山崖发表网工作计划2022-12-03 17:27:24117

政府2014年工作计划 第一篇

受╳╳部门(甲方)委托,╳╳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乙方)就救灾账篷政府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实施,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经救灾账篷政府采购招标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同意,提出本次招标的工作计划

一工作原则

在招标过程中,乙方将认真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预[1999]139号文件)和国家经贸委发布的《机电设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996年第1号令)有关规定,尊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招标原则,规范操作,竞争择优,维护甲方和投标人的全法权益,体现“服务、效率、公正、权威”的工作宗旨,在协调小组的监督和指导下,与甲方密切配合,达到保证采购质量、节省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采购程序的目的。

二、编制招标文件

(一)╳月27日上午,协调小组审定招标的数量、参考价、技术标准、招标通告(投标邀请函)初稿和招标工作计划。

(二)╳月27日下午,甲方向乙方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所需的有关技术标准、服务、商务等方面的材料和要求。

(三)╳月28日至9日,乙方编制招标文件,并联系办理刊登招标通告事宜。

(四)╳月30日上午,乙方将招标文件初稿送甲方审核。

(五)╳月1日上午,甲方将经协调小组确认的招标文件交乙方。

(六)╳月1日下午,乙方组织招标文件的印刷。

(七)╳月2日,开始发售招标文件。

三、开标工作程序及安排

时间:1999年╳月15日8:30、9:45

地点:╳╳市

接受投标人:招标中心、公证处

时间:1999年╳月15日10:00

地点:╳╳市

开标工作人员名单:

公证人:╳╳╳

验标人:╳╳╳

唱标人:╳╳╳

主持人:╳╳╳

记录人:╳╳╳

开标程序

主持人宣布开标。

请╳╳部门、╳╳部门、有关领导讲话。

主持人宣读评委名单及开标工作人员名单。

主持人宣布评标办法。

请投标人代表检查各自投票文件密封情况。

唱标。

公证处致公证词。

宣布质疑时间安排。

宣布有关注意事项。

评标日程安排

1。╳月15日

14:00、14:30,评委预备会。宣布评委纪律,介绍评标办法。

14:00、18:00,评委阅读投标文件。

19:00、21:00,评委归纳质疑问题。

2。╳月16日,8:30、12:00,13:30、18:00,评委质疑。

3。╳月17、18日,评委评标、写出评标报告。

4。╳月19日,乙方将评标报告报告报甲方,由甲方确定中标单位。

注:①工作时间安排可视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②中标单位确定后,由招标中心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并组织甲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四、评标原则

公平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是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委会按照“公平、科学、严谨”的原则,从性能、质量、价格、服务、资信等方面,综合评价出中标优选方案。各项评价因素量化计分作为综合评价基础。评价内容严格保密。

中标的基本条件是:

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完全响应;

投标人有良好的执行合同的能力;

该投标人的报价对招标人最有利;

能够提供最佳服务;

获得最低评标价;

五、评标委员会及会务组

评标委员会委员共9人,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各一名。整个投标、开标过程,将由公证处人员实施法律监督,并将特聘政府采购管理机关、╳╳部门各一位同志作为监察员参加投标、开标、评标的全过程。评标中若出现重大问题时,应及时向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汇报。

评标委员会成员待定(╳月12日前确定);

监察员:╳╳╳;

会务资料组:组长:╳╳╳

工作人员:╳╳╳

具体职责:

< 责评标工作所需的设备、物品、交通、通讯等的落实及管理工作;

负责资料的登记、保管、借阅、打印、收回等管理工作;

负责评标会务的财务工作;

负责评标询标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

负责对外的联络工作。

六、具体评标方法

七、评标工作保密守则

自开标后,有关投标的审查、评定、澄清问题,以及评标、定标情况均属于经济机密。为防止泄密及保证评标工作顺利完成,评委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将评标工作的任何问题及情况传给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更不得向投标单位或与投标单位有关的部门泄漏。在评标阶段,所有对外活动及问题的澄清,都必须在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的领导下进行,严禁未经许可,自作主张进行对处活动。

为了评标的顺利进行,防止问题发生而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特制定以下几项保密规定。所有参加评标工作的人员,在评标期间必须认真执行。

遵守资料复印和借阅等管理制度。评标过程中,有关资料由会务资料组负责统一管理,投票文件、资料及各种表格等,只限于在评标规定的场所使用,不得外带。未经会务资料组同意,有关资料不得复印。

评标人员不得以中述、电话、传真、书信等方式将有关评标内容(投标文件、评标情况、评标方式及进度等)透露给未参加评标的人员(包括亲属、朋友、同事等)和未参加评标的各级领导,不得擅自对外公布评标的一切内容。未经评委会主任委员同意,不能向本单位汇报评标情况,当本单位领导主支询问时应不予答复,不得将评标资料带回家。

评标小组中的废纸、废表格、废草稿等,要集中存放,由会务组统一销毁。

如发现资料遗失等问题时,应及里向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及会务组报告。如发现评标人员及工作人员违反本保密条例,或有意造成泄密,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立即取消其评委资格,不再参加评标工作。

八、资料管理制度

投标文件及与招标有关的文件资料,一律由会务组统一登记、编号、及保管及转借评标小组使用,所有正本一般不外借。

评标小组应由专人负责借阅和保管资料,资料用完后随时归还。评标工作结束时,会务组应及时清点资料,保证借出的资料全部收回。

使用借用资料时,不得在资料上涂改、加、加符号、加注等,要保证借阅资料的完整和清洁。

复印资料一般应交会务组办理,复印的文件、资料使用后,也必须交回会务组。

评标小组用于记录的低张、草稿、填写过的废弃表格,复印资料或打印时的废弃纸张随时集中交会务组统一销毁,人个不能乱扔,以防泄密。

政府2014年工作计划 第二篇

九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慈化村700亩高标准农田整治项目平整工程,开展高楼、魏家冲、横岩坪等3个村的土地平整项目评审工作,开工建设木瓜铺、慈化、龙凤、魏家冲等4个村的土地平整项目。

2、完成全镇 “小农水”产权改革项目的申报工作;完成慈化、雷电安全饮水工程整改项目的验收工作。

3、启动凤阳、宝华、龙凤3个村的低丘岗改造项目;进一步做好沙湾、韩家塝农业基地建设的服务工作,目前沙湾基地堰塘、供电设施、道路硬化、库房等前期基础设施已完成80%。

4、继续做好魏家冲、横岩坪村脱贫攻坚协调服务等工作,投入资金800余万元,启动扶贫项目建设15个,完成15个村贫困户前期登记、建档立卡工作。

5、继续做好农村新社区项目建设,严格按规划启动三孔村庞家湾小区房屋建设,目前已经动工10户,主体完工5户,小区公厕已竣工。

6、完成石头店集镇广场、关口垭商廊项目建设。

7、做好全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远当公路沿线新建花坛31处;拆除乱搭乱建广告牌100余块;新增绿化节点30余处;石头店集镇新增环保垃圾箱20个。

8、完成金家湾生态公园项目50余户的征地工作,占总征地任务的80%。

9、完成15个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0、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共查处安全隐患22条,整改22条。

11、完成旧福利院拍卖,启动新福利院二期工程建设。

12、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指导林峰设备制造、豪格制釉、九林陶瓷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十月份工作计划:

1、继续做好远当公路沿线花林寺村、木瓜铺村、卫家岗村、三孔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启动高楼村穆家岗、卫家岗村张家冲小区基础设施和房屋建设。完成卫家岗村张家冲小区500米排雨水沟和260米排污水管道建设。

3、金家湾征地工作已经完成总任务80%,预计下月完成全部征地工作并启动景区建设。

4、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做好农村公路硬化监管;继续做好工业产值、商贸零售额等经济数据上报工作,确保按进度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5、按照县委教育实践办要求,继续做好教育实践活动“两方案一计划一措施”工作,并督促做好15个村党支部换届选举资料整理工作。

6、做好全镇15个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及资料整理工作。

政府2014年工作计划 第三篇

我市XX镇XX河污染问题持续多年,严重影响到了当地生态环境,影响到了当地群主生活环境质量,也给我市环境形象造成极其负面影响。眼下治理河流污染工作势在必行,更是当务之急。现在制定对于XX河的污染问题治理工作计划:

第一,彻底调查河流污染原因,彻底挖出所有污染源。组成多个工作调查小组前往XX河所流经的几个乡镇实地、走访调查污染原因,分析找出所有污染源头。根据调查情况,详细做出污染调研报告,为进一步污染治理工作奠定基础。

第二,制定切实有效污染整治方法。污染问题的处理必须从源头上下功夫,否则是徒劳无功的。因此对于XX河流的治理工作务必要下大力气,花大功夫彻底关停污染企业,彻底消除污染源头。对于排污企业,可以关停的直接关停,可以搬迁的尽快搬迁,可以整改的必须整改,务必落实整治工作,将先进环保方法引人工作当中。

第三,花费一部分财政资金用于现有河道的污染物清除,引流还原水质。已经初步制定花费3000万元专项拨款用于水道引流工程,河道污染物清除工作早已开始,正有序进行当中,预计今年12月份即可完成相关清除工作。河道引流工程目前正出于项目设计阶段,已经聘请多位工程专家参与制定协商。

第四,建立发展监督机制,发动群主举报污染企业,污染行为。依靠群主监督,部门监督定期对于河道监测,一经发现污染行为,立即制止,并给予相应处罚。

政府2014年工作计划 第四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保障城镇职工生育和接受计划生育手术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要,根据《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省政府180号令)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参加生育保险,为其职工、雇工(以下简称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三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育保险管理工作。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财政、审计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生育保险的其他有关工作。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具体办理生育保险业务。

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保证为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兑现生育保险待遇。

第二章生育保险基金

第五条生育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二)生育保险基金利息;

(三)延迟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滞纳金;

(四)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六条生育保险费根据“以收定支,(一)女职工休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二)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三)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四)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按规定享受的奖励费中的部分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缴纳标准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无法确定工资总额的按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第七条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按缴费基数的缴纳,由财政负担。其余各类企事业单位按缴费基数的缴纳。

第八条用人单位必须如实申报职工人数、工资总额,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由参保单位每年一次性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缴纳。

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与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缴纳。

生育保险基金统筹层次与基本医疗保险一致,用人单位应当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生育保险。

第九条生育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一)女职工休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二)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

(三)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四)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按规定享受的奖励费中的部分费用。

第十条生育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生育保险基金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生育保险费的征缴和生育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依法对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生育保险待遇

第十二条参保单位女职工生育或中止妊娠,下列休假时间内,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休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休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休假15天;晚育的增加休假30天。

给予妊娠妇女围产期补贴,补贴标准为200元。

生育津贴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无法确定工资的按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或中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贴,休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

女职工日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生育保险月人平均缴费基数÷30日。日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日平均工资(本人月平均工资÷30日)由用人单位补足。

第十三条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生育医疗费,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中宫外孕、葡萄胎、妊娠高血压综合症等支付项目,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女职工因生育引起并发症的治疗并发症的医疗费用,或者休假期间治疗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贴办法。定额补贴支付限额以内的按实际发生额支付,超过定额补贴支付限额的按定额补贴支付限额支付。

第十四条职工实施下列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实施长效节育手术的

(二)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

(三)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实施长效节育手术后,又实施复通手术的

(四)中止妊娠的但违反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无正当理由自行终止妊娠的除外。

因施行前款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引起的并发症,治疗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由施术单位承担。

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胚胎移植的医疗费用,违反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贴办法。定额补贴支付限额以内的按实际发生额支付,超过定额补贴支付限额的按定额补贴支付限额支付。

第十五条对符合《省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实施意见》规定的奖励对象条件的职工,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应享受的一次性20xx元的奖励费,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500元。

第十六条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定额补贴标准的50%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可领取15天的生育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以本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男职工日生育护理补贴标准为:上年度社会月人平均工资÷30日。

第十七条下列情形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一)计划外分娩或非婚生育的费用;

(二)第二次以上终止妊娠的费用(一个生育保险年度内)

(三)因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吸毒、伤、其他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造成妊娠终止的费用;

(四)生育、施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绝育术、输精(卵)管复通术中因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

(五)自行购买避孕药、避孕工具等费用;

(六)使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手段发生的除分娩医疗费用及生育津贴的费用;

(七)涉及婴儿的医疗、护理、保健等费用;

(八)超出生育保险规定范围和标准的其他费用。

第四章生育保险管理

第十八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为参保单位及职工办理参保登记、费用征缴、待遇支付,并为参保职工提供生育保险服务。

第十九条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实行定点医疗管理。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应当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就医。特殊情况经医保中心批准,可转到长春市级、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之外和未经医保中心批准的医疗单位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第二十条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的范围,按照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超出范围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第二十一条女职工领取生育津贴,应当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并提交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或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孕妇流产的医学证明。

第二十二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与定点医疗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确定医疗费收费标准,超出收费标准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先由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垫付,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当地具体支付项目和定额补贴标准,按月或按季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直接结算。超出规定项目和定额补贴标准的.医疗费用,由职工本人负担。

第二十三条符合本办法规定奖励条件的凭退休审批表、奖励审批表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经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核实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领取500元奖励费。

第二十四条男职工配偶无单位的报销,要凭男职工配偶所在地社区、村委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证明以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的有效凭据,医保中心审核后按规定报销医疗费。

第二十五条应当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职工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期限和标准,并予以一次性计发;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计发并说明理由。

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对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生育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依照xxx《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处理。

(一)将未参保的生育保险人员的医疗费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

(二)将超出规定的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和定额补贴标准的医疗费用。并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生育保险基金。

第二十七条职工以非法手段骗取生育保险待遇,虚报、冒领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和奖励费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如数追回虚报、冒领的金额。情节严重的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追究用人单位、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单位或个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由相关部门对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一)擅自多收或减免应当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的

(二)无故延期拨付、擅自增加或擅自减发、停发应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的生育保险金的

(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致使生育保险基金流失的

(四)截留、侵占、挪用、贪污生育保险基金的

第二十九条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生育保险基金损失的要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由市xxx门取消其定点资格:

(一)将未参保的生育保险人员的医疗费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

(二)将超出规定的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和定额补贴标准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

(三)采取其他手段骗取生育保险基金的

第三十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无故不按时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结算生育保险有关费用的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也可以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

第六章附则

由于用人单位原因没有参加的职工发生的生育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支付。

第三十一条按照本办法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执行。

政府2014年工作计划 第五篇

根据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镇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具体部署,20xx年党委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围绕“三年重建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的总体要求,突出科学发展与构建和谐这两个重点,牢牢把握“巩固回升、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做好“新县城服务、灾后重建、发展稳定”三篇文章,深化“农业稳镇、工业强镇、商贸活镇、科教兴镇”四大战略,念好重建做实,农业做特、工业做强、商贸做活、新县城服务做优、社会稳定做细“六字经”,努力实现花荄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增长24%,第三产业总产值增长11%,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亿元,财政总收入增长12%,农业总产值增长4%,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550元,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以内。

一、重建做实,全面实现灾后重建目标

20xx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基本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并接受成效检验的决胜年,是我镇工作重心从恢复重建向推进发展新跨越转移的关键年。做实灾后重建,全面提升镇域发展竞争力,是实现我镇发展新跨越的必然选择。

1、全面完成农房重建。20xx年春节前完成农房重建任务。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城乡环境整治,按照川西民居特色,抓好水、电、路、村办公楼、卫生综合服务点、文化活动室等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农村风貌,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2、全面完成社会事业重建。强力推进教育体育灾后重建项目扫尾工作,完善配套设施,确保20xx年春季开学前全面完成中小学校重建项目。加快推进卫生重建项目实施,狠抓竣工率和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在20xx年5月10日前全面完成卫生重建项目,5月底前完成19个村级卫生站重建,年内建成5个“示范村卫生站”,20xx年5月底前完成镇卫生院重建,20xx年5月底前完成联丰敬老院重建。加快公益设施重建, 10月底前完成23个基层组织阵地重建。

3、基本完成城镇重建。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政策支持、群众自助”的方式,坚持城镇重建与推进城镇化进程相结合,以城镇居民住房重建、城镇公共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恢复重建、旧城改造等为主要内容,强力推进城镇重建,5月12日前基本完成城房重建,10月底前全面完成城镇重建。

4、基本完成基础设施重建。确保辽安路花荄段、塔九路先林大桥至红武段顺利施工并在规定时限内完工,以构建安县灾后新的公路交通体系为着力点,全面完成皂河路、花太路在建工程项目;抓好通村、通组、通户道路建设,掀起村道建设新高潮。加快以电力、通讯、供水、供气为重点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为产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提供坚实保障。

5、全力加快产业重建。坚持灾后重建与推进工业升级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第三产业升级相结合,通过灾后重建,优化工业、农业、第三产业结构,夯实产发展基础和造血功能,培育花荄新的经济增长点。继续鼓励和支持重点企业抓住灾后重建机遇,加快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实现产业的跳跃升级。做强做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调整农业结构和布局,改变农村面貌,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使农业和农村经济超过震前水平。充分发挥第三产业发展的先导作用,完善猫儿沟休闲区配套设施,积极发展乡村旅游,增加农民收入。按照城镇规划,打造好商贸功能区,加快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充分活跃城乡经济。

6、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重建基础。加大植树造林力度,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加大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治理,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快推进环保项目实施,重点开展污水、垃圾、养殖污染源治理,为灾后重建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二、农业做特,加速推进农业优化升级

以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统领农业和农村工作,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快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化进程,统筹城乡发展,全面提升农业整体效益。

1、夯实农业基础设施。加快修复和改造提升农、林、水、牧等基础设施,加大农村道路建设投入。继续实施河道整治工程,改善生态环境,提高泄洪能力,继续推进病险山塘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积极开展土地开发复垦工作,20xx年确保完成农村宅基地复垦200亩。强力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重建,5月底前完成大松树等3座震损水库,年底前完成1347口山平塘、35公里沟渠治理项目,新建50公里机耕道、600口农村沼气池。

2、加强农业招商引资。按照“建基地、扶龙头、创品牌、强服务”的工作重点,大力开展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做大做强农业企业,充分利用我镇的产业优势、区域优势,积极引进县内外资金,兴办农业企业,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扶持和壮大现有农业龙头企业,新增县级或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2家;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水平,进一步提升农业产业档次。

3、加快重建成果转化。加大农村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力度,鼓励和支持运用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优化品种结构,提高单产水平,着力抓好“一村一品”和“一乡一业”建设,重点发展水稻制种、生猪、肉鸭、蛋鸡、水产等项目,促进农业和农村灾后重建成果转化,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和防灾减灾能力。

政府2014年工作计划 第六篇

一、工作目标

道路平安形势继续平稳,为全市抗洪抢险、抗灾自救和经济社会继续发展提供良好保证;通过整治行动使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运送学生车辆等重点车辆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强,平安管理主体责任和政府各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平安隐患得到有效整改;超速、超载、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治理;道路通行秩序明显改善;交通事故起数明显下降。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道路交通平安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略;副组长:略;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农机局。

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领导小组下设整治行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交警大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承担指导协调、信息反馈、组织联合检查督导等职能任务。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重点车辆平安管理。将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运送学生车辆、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作为重点车辆严格管理。公安交警部门要严厉整治重点车辆超员、超载、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和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载人等违法行为。要与交通运输部门共同把好技术检验关。建议停止营运,限期整改。要会同质监部门对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腐蚀性物品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及容器严格检验,对危化品运输时间、路线进行严格审批。教育部门要发挥好校车平安管理主体的职能作用,把好校车平安检测关,性能不达标的校车坚决不准上路行驶。要与农机管理部门联合开展拖拉机平安隐患检查,严格检测平安性能,减少事故隐患。月底前,公安交警部门要与安监、交通运输等部门,对全市客运企业开展一次联合集中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平安隐患。

(二)加强重点驾驶人教育管理。要把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运送学生车辆驾驶人作为重点管理对象。整治期间公安交警部门要开展对客运车辆驾驶人的面对面教育。民警和驾驶人都要在记录上签名备查。要发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等单位开展内部驾驶人安全教育,增强平安意识。要与运管、教育、安监等部门联合对重点驾驶人驾驶资质进行审查,集中清理重点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录,发现交通违法记满12分、驾驶证逾期未审验等不具备驾驶资质的驾驶人要责令其接受奖励和培训。

(三)加强道路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因我市局部地区连降暴雨。全市道路交通平安隐患增加。公安交警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利用一周时间对辖区内道路平安隐患再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排查,制定隐患治理方案,逐一落实治理责任,规定完成时限。隐患治理完成之前,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路面管理,急弯、陡坡、临水崖等地段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加大巡逻提示频度。要会同交通运管部门对客运班线夜间途经的国省公路、县级公路、乡镇道路开展实地踏察,对达不到夜间平安通行条件的要求企业调整发车时间和发车班次。要督促公路xxx门在年底前把对道路行车平安有严重影响的平安隐患治理完成。联合安监、交通运输等部门对整改进度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验收。

(四)加强整治期间勤务管理。公安交警大队要及时启动市际检查服务站。对超速、超载、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形成严打之势。要加强对公路路面的管控,严格落实50公里一台警车的勤务制度,做到白昼见警车、夜间见警灯”要采取路面抽查和卡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连续驾车超越4个小时或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超越8个小时的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一律强制休息。学生上学、放学时段,要在校区门口增派警力疏导交通,检查校车、学生乘用车平安情况。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超速50%以上违法行为一律当场处分,吊销驾驶证;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理;超员违法行为一律卸客转运;客运车辆、公务车辆违法一律通报驾驶人所在单位和管理单位。要加强学生返校高峰期交通管理,开展全市统一行动,重点查处客运车辆超员、不按线行驶、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切实保证学生平安返校。

(五)实施责任倒查追究制度。整治期间。工作措施不力导致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追责。属公安交警部门责任的依照《省公安厅关于特大交通平安事故行政责任倒查追究规定》对有失管、失控、失职行为的大队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倒查追究。属运输企业责任的要及时通报给交通运管、安监等部门,依据《交通运输部、xxx、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客运平安工作的通知》和《平安生产法》平安生产事故演讲和调查处理条例》xxx令第493号)规定,对相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追责。属政府其他职能部门责任的通报给安监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部门的领导及责任人严肃追责。

政府2014年工作计划 第七篇

一、指导思想

实现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有劳动收入、经济收入人员应保尽保、提高保障能力为目标,统一政策,突出重点,合力攻坚,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为构建和谐宽城提供有力保障,以深入研究解决民生问题,专项行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维护全区各类人员社会保险权益为重点,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二、实施范围和工作重点

(一)实施范围

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各类有经济收入人员。宽城区内应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二)工作重点

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服务型企业中的宾馆、商场、酒店以及中介服务业,各类尚未参保的非公经济组织。重点是生产型企业中的大型加工企业。流通型企业中的运输、物流企业等;

2、各类有经济收入的城市居民;

3、尚未实现全员参保和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

4、解除劳动关系后。未及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

5、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新招聘工作人员。大专院校毕业学生;

6、应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重点是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和医院、科研机构等各类事业单位以及中省直行业单位。

(三)政策界线

享受养老、失业保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统一按照国家及省市的有关文件执行。专项行动期间,继续执行相关文件的基础上,对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有劳动收入、经济收入人员参保缴费办法做出如下调整:

1、城镇各类有经济收入人员中尚未参保人员。凡达到就业年龄均可参保缴费。城镇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等非工薪收入者最早可从 年 月起参保缴费。

2、男达到60周岁、女达到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允许延长缴费达到15年,灵活就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参保人员。延长缴费年限最长不能超过5年。

3、缴费基数可以按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选择档次,个体参保缴费人员。也可按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0%或60%为基数申报缴费。参保人员达到养老条件后,按统一规定的养老保险金计发办法和待遇调整办法执行。

4、可凭《再就业优惠证》和《灵活就业证明》社会保险部门领取社会保险补贴。其中,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4050人员按其当年实际缴费数额的50%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其他人员按实际缴费数额的15%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5、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和申报缴费的企业和个人,专项行动期间。一次性补缴其应缴社会保险费的可缓缴滞纳金。

6、原则上自 年 月起参加失业保险,财政全额拨款或部分拨款的事业单位。凡在专项行动期间参保并且一次性补缴以前欠费确有困难的可先制定欠费缓缴计划,经审核批准后自 年 月起缴费,欠费部分在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时一并补缴。其中,大专院校参加失业保险,按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自 年 月起缴纳失业保险费, 年 月至 年 月期间的失业保险费可暂缓缴纳。

7、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费工作意见(试行) 政办发[ ]33号)文件精神,未参保且无缴费能力的集体企业。其退休人员直接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可到社会保险个体分局办理参保手续。

三、工作方法及步骤

统筹考虑,专项行动分为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参保缴费三个步骤。协调推进。

(一)宣传发动

1、全面动员。市政府在全市召开了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专项行动动员大会。组织一次大规模的社会保险宣传日”活动, 月份为社会保险宣传月。届时,区将组织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在主要街路、广场,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牌匾,广泛宣传,全面动员。

2、政策业务培训。社会保险部门定于 月 日对我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进行讲解社会保险政策。街道和社区负责对应参保未参保的单位和城镇各类有经济收入人员广泛宣传参加社会保险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业务手续及办理程序。

3、跟踪报导。新闻媒体对专项行动和社会保险政策进行系列跟踪报导。对积极参保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表扬。

(二)调查摸底

调查摸底和参保缴费同步进行。 月中旬至 月底。

1、调查内容。调查摸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对达到就业年龄人员参保情况调查。掌握企业参保状况。掌握应参保未参保人员底数。二是调查统计驻区单位基本情况,

政府2014年工作计划 第八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改革创新,勇创一流,坚持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坚持以普法、司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等法制建设各环节整体推进的同时,坚持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求发展”的工作中心,着力加强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加强反警示教育宣传工作,扎实推进“无乡镇、村(社区)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为促进经济平衡较快发展,维护和谐稳定,服务和改善民生,建设和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法制宣传

1、突出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中有关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活动基本原则等内容,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形成崇尚遵守宪法、贯彻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2、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深入宣传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公平竞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宣传资源、环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努力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3、围绕促进改善民生和人的全面发展,大力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劳动争议、房屋拆迁、土地承包和征用以及企业改制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意识和自觉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

4、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大力宣传与平安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基层民主自治、维权、信访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建设。

5、围绕“无乡镇、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反警示教育宣传工作,继续推进“回归社会”工程,充实健全“四位一体”的帮教组织,形成教育转化工作的合力,切实提高巩固工作质量。

三、“法律六进”工作

1、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

要通过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知识,熟练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树立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质量,为全面推进我镇法治化进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2、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

通过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工作,深入开展以“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为主题的反警示教育。以“法律进万村大服务”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农民普法对象参与的法制宣传。进一步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树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观念;进一步增强农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改善农村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为保障和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奠定良好法治基础。

3、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

通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法律进学校”活动,在校园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增强学校领导、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真正做到学校依法管理、教师依法执教、学生自觉守法。使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得到明显增强。

4、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

要通过学法用法,使企业人员、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知识,熟练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企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和依法维护企业及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

5、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通过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把反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工作中,在社区形成崇文明、反对的浓厚氛围,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远离,使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社区管理、服务的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居民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的权利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在社区形成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动社区自治工作向纵深开展,推进社区依法治理,为社区居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本文来自

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和“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提高适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事务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依法保障“四个民主”的全面落实,扎实推进村民自治、居民自治,将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五、具体要求

1、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要注意把握重点工作,抓出亮点,同时要全面兼顾,整体推进,使“五五”普法工作在新的时期每年都有新的发展和亮点。

2、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反邪知识培训,提高和增强他们的识别、防范和抵制各类的能力。

3、全面加强专职、兼职、志愿者三支普法队伍建设,开展学习培训,努力提高普法宣讲员的政治、法律素质,充分发挥普法骨干和的作用,努力增强法制宣传的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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