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苗木检查的通知范文精选6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2-11-04 08:48:07160

春季苗木检查的通知范文 第一篇

根据《xx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全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于20xx年x月下旬组织开展全市林木种苗质量检查工作,由市林业(园林)技术推广站负责,对xx市林木种苗质量及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抽查范围

我市范围内各县(市)、区林业重点工程造林使用的林木种子及苗木。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全市各林木良种和采种基地、享受林木良种补贴的单位生产经营的种子及苗木。各种子经营公司经营的林木种子。

(二)抽查方式

上述各单位按照《xx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全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自查。市林业(园林)技术推广站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抽查采取随机抽查与定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抽查内容

1、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标签制度执行情况。

2、林木种苗质量自检情况。

3、档案建立和完善(纸质、图片、电子档案)情况。

4、采种林确定和采种期公告情况。

5、20xx年春季造林种苗生产、贮备及质量情况。

6、林木种子来源情况。

7、主要林木品种审(认)定和良种使用情况。

8、抽检种子情况,主要包括净度、发芽率(或生活力、或优良度)、含水量。

9、抽检苗木情况,主要包括综合控制条件、苗高、地径、根系。

二、抽查结果

(一)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标签制度执行情况

在抽查的15个种苗生产经营单位中,具有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15个,种苗生产经营许可率达到100%。抽查单位种苗标签制度执行率达到87%。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标签的`制作格式和填写内容不全、不规范。

(二)档案建立和完善情况

从抽检结果来,15个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了种苗使用管理档案,档案建立率达到40%,较往年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三)20xx年造林种苗生产、贮备及质量情况

此次在全市共抽检了4个树种、4个苗批,主要树种有河北杨、刺槐、榆树、连翅等,合格苗批为4个,合格率100%。

三、抽查情况分析

此次抽查结果表明,xx市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在种苗许可、标签、档案等各项种苗管理各项制度执行较好,种苗质量也有了一定程度提高。但相关管理制度执行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问题是档案记载内容不规范、缺少种苗自检记录、种苗种源不清、良种没有使用证明、种苗使用档案建立不完善等。

四、意见及建议

(一)加强种苗执法管理队伍建设

种苗执法管理队伍是种苗执法管理的前提,林业主管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培训,提高种苗执法管理队伍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目前我市种苗执法管理机构的基础设施薄弱,上级有关部门应加大投入,改善我市种苗执法管理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的现状,完善设备,从而提高服务能力和执法监督管理水平。

(三)加强对种苗生产经营相关规定的宣传

本次检查中发现,一些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对国家有关林木、种苗方面的法律法规缺乏了解,对相关规章制度的执行主动性不够,今后应加强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

春季苗木检查的通知范文 第二篇

本次专项行动的内容重点是:

1.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依法查处无证无签生产经营林木种苗、乱采滥挖映山红、兰花等野生植物、非法采挖大树古树行为。各地要组织力量坚决禁止非法采挖大树古树、采挖收购映山红和兰花等野生植物的违法行为,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严查林木良种基地、林木采种基地、森林苗圃、园林绿化苗木生产基地(苗圃),实行产地检查和造林地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两证一签”(苗木检验证书、苗木检疫证书和苗木标签)执行情况,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种子、苗木行为。重点对全县种苗生产经营户(企业)、省级林木良种基地进行执法检查,对穗条来源不清、采种不清的不得使用,不得销售。规范林业重点工程使用种苗行为。对国土绿化等林业重点工程,组织开展全县种苗质量检查,将种苗质量合格指标作为评价造林任务完成的重要指标。

2.整治和查处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苗行为。严厉打击未经权利人授权,盗用已授权品种、专利和地理标志进行营利性种植、繁殖、生产和销售的侵权行为。严厉打击仿冒授权品种、专利和地理标志,进行营利性生产和销售的假冒行为。严厉打击未经权利人和主管机关许可,违规使用注册商标、仿冒伪造生产经营许可、质量认证标志和虚假标识的违法行为。

二、行动步骤与方式

(一)宣传部署阶段(2022年3月上旬)。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整合执法力量,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各林业工作站、县国有林场和木竹检查站结合本地及本单位实际明确责任要求,细化活动内容,落实工作任务。

(二)实施阶段(2022年3月上旬—2022年5月下旬)。各林业工作站、县国有林场和木竹检查站、林业局各有关股室要按照工作部署,全面深入开展“种苗执法专项行动”,落实各项行动内容。本次专项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种苗质量检查为主,森防检疫、野保等部门配合,县乡联动,全面检查”的方式,按照省、市要求,分别对辖区内造林、绿化苗木和种子、花卉生产经营的单位(个人),开展种苗质量检查联合执法行动。

(三)总结阶段(2022年6月下旬—2022年8月底)。种苗执法行动结束后,各有关单位要对本辖区、本单位开展的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查缺补漏。

在整个专项行动中,县林业局将协同省、市督查组对各单位专项执法行动的进度、质量与效果进行督查和考核,并列入年度考核。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县林业局成立林木种苗质量检查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局办公室、营林股、林政股、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森防站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林业局营林站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此次专项行动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有关单位要结合《种子法》实施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推广林木良种、打击假劣种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全社会良种意识。对本次行动中查出的情节严重、群众反应强烈的案件,要集中力量重点查处,并要及时曝光。要通过社会舆论监督,为种苗执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主动服务,严格执法。各有关单位要在活动期间组织开展一次辖区内种苗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种苗检验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增强执法能力,提高执法水平,树立种苗执法的良好形象。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执法责任制度,案件查处要做到一案一卷,签名确认。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县林业局举报电话:),强化执法监督。对举报和投诉要及时受理、认真核查,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反馈。

(四)加强沟通,认真总结。在专项行动开展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协调解决行动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有关林业执法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及时将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报告县林业局种苗站。专项行动结束后,县林业局种苗站将及时进行总结。

石台县林业局

2022年3月1日

石台县林木种苗质量检查

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为确保我县林木种苗质量检查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石台县林木种苗质量检查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曹先和

成员:丁百林、胡序庆、陈方明、方普高、童存铭、吴辉英、陶俊俊、汪小龙、凌明中、李 龙、章增胜、张 庆、张逸君、江孝东、吴卫华、陈爱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种苗站),丁百林同志负责相关工作。

石台县林业局

2022年3月1日

春季苗木检查的通知范文 第三篇

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开展20xx年林木种苗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组织技术人员在全县范围开展20xx年林木种苗质量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xx林场光皮桦良种基地种子生产要到明年5/6月份,故本次没有进行种子的相关调查。我县将这次苗木质量自查工作重点放在拟纳入林业重点项目工程所用的种苗。这次全县共抽查xx县xx合作社、xx县三禾林业专业合作社的良种育苗和长安、金沙等乡镇部分造林单位和个人造林所用的苗木,共抽查9单位和个人,苗批数10批。重点检查了山核桃、油茶2个树种。

二、自查结果

1、苗木苗批合格率。本次共抽查了9个生产销售和使用苗木的单位和个人,抽查苗批数10批,抽查结果全部合格。

2、苗圃育苗水平及圃地管理情况。我县的`苗圃经营水平较高,圃地管理到位,合格苗出圃率高。

3、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持证情况,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许可证发放情况。我县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较为规范,规范的苗圃,办 证率100%。林业部门也积极主动的上门办 证。

4、林木种苗标签使用情况。我县规模苗木生产单位和造林大户都能自觉坚持林木种苗标签使用,也有部分在本县销售的苗木标签使用不够到位。

5、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档案建立情况。较大的苗圃和造林单位都建立健全了种苗生产经营档案,并安排专人管理,部分有待完善。

6、林木种子、育苗种子来源情况。我县林木种子、育苗种子来源清楚,无来历不明的种子。

7、造林单位按照造林作业设计使用林木良种情况。

近几年来,我们严把造林单位按照造林作业设计使用林木良种关。春季造林时林业站跟踪检查,监督造林单位按照造林作业设计使用良种壮苗,杜绝劣质苗木上山造林;秋季验收时不是良种壮苗不予验收、不予安排任何林业项目。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有一些个体苗圃认为有证无证无所谓,两证已过有效期,不及时年检、更换。

2、一部分从事生产、经营苗木的个体户对林业政策、特别是《种子法》研究不透。认为政府不给补贴,苗木又是走市场经济,主要靠自己推销,特别是绿化大苗生产销售与林业部门关系不大,故对林业执法检查工作不太配合。

春季苗木检查的通知范文 第四篇

各国土资源所、××办事处、××区分局:

今年4月22日是第xx个世界地球日。为认真落实《xxx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xx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xx〕×号)精神,现就做好今年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结合当前国土资源工作重点和社会关注热点,xxx确定20xx年地球日活动主题为“××××”。

二、活动时间

第xx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从4月8日(星期五)开始,至4月22日(星期五)结束。各所要根据活动性质和活动对象,可以在活动期间灵活安排具体活动时间。

三、活动内容

各所应按照活动主题,结合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发展循环经济等内容,向公众宣传资源国情国策,普及国土资源科学知识,引导全社会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四、活动要求

在配合局开展的“进校园、走社区”系列宣传活动基础上,各所要做好“ 五个一”。

1、一次简报汇报。向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送一份与地球日宣传主题有关的简报,简报内容需结合各所工作实际(简报名称:第xx个地球日宣传活动简报)。

2、一次校园宣传。利用中小学板报,让学生积极参与,在校园内搞一次地球日板报宣传活动。

3、一次标语宣传。在主干道或街道,悬挂横幅、粉刷与地球日主题相关的标语,标语不少于四条。

4、一次业务培训。各基层所长、矿管员应按时参加局举行的相关业务培训或专题讲座。

5、一次现场宣传。在4月22日当天,各所应集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或全民签名活动,宣传形式各所应根据实际情况自由选择,灵活安排。

希望各单位,积极参与,精心组织,开展第xx个世界地球日宣传活动,确保赢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并将“五个一”活动相关内容4月25前报送地环科。

春季苗木检查的通知范文 第五篇

为了确保我县的苗木质量,提高造林成效和为20xx年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换证工作奠定基础,根据安顺市林业局《转发省林业厅关于部署20xx年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局于20xx年2月对20xx年全县林木种苗质量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及检测依据

(一)自查依据

《xxx种子法》、《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主要林木目录(第一批)》、《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抽查暂行规定》、《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林木种子采收管理规定》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等。

(二)检测依据

《林木种子检验规程》、《林木种子质量分级》、《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育苗技术规程》、《容器育苗技术》等正式颁布施行的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和良种审(认)定公告。

二、自查内容及检测项目

(一)自查内容

1、林木种子、苗木质量状况。

2、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档案情况。

3、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标签制度的执行情况。

4、县级以上地方林业主管部门按《种子法》规定确定采种林和在林木种子采收季节向社会公告采种期的情况。

5、主要林木品种审(认)定情况。

6、林木种苗质量自检情况。林木种苗生产者、经营者对生产、经营的林木种子或苗木进行质量检验,并向购种苗者提供林木种苗质量检验证书的情况。

7、林木种子来源情况。

8、林木种子产地情况。

(二)检测项目

林木种子:净度、发芽率(生活力)、含水量。苗木:地径、苗高、根系。

三、自查结果

(一)林木种苗质量状况。

经过对5家苗圃场抽查,苗木苗批合格率为93%。

(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档案情况。

检查的5个林木种苗生产单位中,已经建立档案的单位5个,占100%。其中,档案内容齐全的单位5个,占100%。

(三)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和标签制度落实情况。

应当具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5个单位中,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5个,占100%;在检查的5个单位中,生产经营环节使用标签的单位5个,标签使用率达100%。

(四)县级以上地方林业主管部门按《种子法》规定确定采种林和在林木种子采收季节向社会公告采种期的情况。

我县对香椿、楸、冰脆李等境内乡土树种确定了采种林,并在林木种子采收季节向社会公示了采种期。

(五)主要林木品种审(认)定情况。

检查的9个树种(品种)中,列入主要林木目录的树种(品种)4个,通过审(认)定的林木良种数不清。

(六)苗木质量自检情况。

应当实行自检的5个单位中,实行自检的单位5个,占100%,5家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均对生产、经营的林木种子或苗木进行了质量检验,并向购种苗者提供了林木种苗质量检验证书。

(七)育苗种子来源情况。

在检查的13个苗批中,使用一般采种林种子和采穗圃穗条育苗的苗批数为13个,占100%。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从抽查结果看,少数生产单位对林木种苗质量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疏于管理,制度落实还不到位。

(一)在苗木质量方面,个别苗木生产单位起苗时根系受到破坏,存在人为造成苗木质量不合格现象;苗木分级把关不严,将等外苗划入合格苗;圃地管理不善,育苗密度过大,杂草多影响苗木生长。建议加大苗木生产各环节的管理力度,确保合格苗木上山。进年来我县所育苗木大多为Ⅱ级苗,Ⅰ级苗的比重偏少,建议加强肥水管理,提高Ⅰ级苗的比重。

(二)在档案建设管理方面,档案虽然齐全,但个别生产单位对档案建设重视不够,档案内容记载不完整,填写不规范;无专人管理、保存凌乱。建议各生产单位加强苗木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做到心中有数,有据可依。

(三)苗木标准问题,我县属喀斯特地貌地区,造林立地条件很差,使用GB标准苗木造林效果不好,而采用县级标准苗木造林提高了成活率,保证造林质量。

(四)进一步加强林木种苗质量检验队伍建设,提高检验能力。通过种苗检验员培训,切实提高林木种苗质量检验人员的业务技能,提升林木种苗质量把关能力。

春季苗木检查的通知范文 第六篇

采取现场抽查、查阅调取档案等形式进行,严格执行林木种苗质量检查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真实地反映被检查对象的各方面情况。

二、检查依据

《xxx种子法》、《xxx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抽查暂行规定》、《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林木种子采收管理规定》、《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油茶种苗质量管理规定》、《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和《植物检疫条例》等。

三、检查内容

(一)苗木质量;

(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标签、档案等;

(三)林木种子来源;

(四)造林作业设计中对种苗提出的要求和执行情况;

(五)种苗招投标文件对种苗的有关要求;

(六)植物检疫情况。

四、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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