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推荐79篇

山崖发表网作文2022-10-26 09:18:04147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一篇

我是一名喜欢畅游在书海之中的男孩子,在我所看到的许多著作中,我比较喜欢一本叫《神秘岛》的书,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下面我就带大家体会一下神秘岛的神秘吧!

这本书是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的作品,他被誉为“现代科学幻想小说之父”,所以说喜欢探秘喜欢刺激的小伙伴们可以多看一下他的作品哦!

《神秘岛》这本书主要讲诉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被困在南方军队中的五个南方人想伺机乘气球逃脱,而在途中被扔吹到了南太平洋的一个荒岛上,但是他们并没有绝望,而是从林肯岛到塔波岛,从慈悲河道远西森林,从壁炉道花岗岩宫,他们依靠着团结与互助,还有他们的聪明和勤劳,让他们从一无所有的困境中走出来了,便成了幸福生活的主人翁,一切的一切都依靠他们自己的努力创造得来的。在黄岛的时光也不是那么一帆风顺的,每当有危难的时刻,总会有一个神秘人在帮助着他们,这个人就是在他们到达之前就已经住在岛上岩洞里的尼摩船长。最后在一次火山爆发中,这几个人都险些丧命,直到格兰特船长的儿子罗伯特所指挥的“邓肯号”经过那里时,才把他们搭救了。

书里面的几个主人公中,我最欣赏的是一个充满智慧的工程师——塞勒斯·史密斯,技术和科学知识让一些看似简单无用的东西在他的加工下就变成了大家必不可少的生存用品。他冷静,理智,甚至有点未卜先知。大家在他的带领下平安的在岛上多了三年,他充满了无私奉献的精神。

听了我的概述,大家有没有对《神秘岛》这本书有一点点的好奇呢?如果你想知道更多人物的事情,还有他们在岛上的更多神秘的事情的话,那就赶快也阅读一下这本《神秘岛》吧。

最后也希望大家可以在文学的海洋里乘风破浪,直济沧海!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二篇

书,是我们的朋友;书,是我们的老师;书,是我们人生的导航员;书,是我们的亲人......多读书,对我们的身心有益,大家都有一本自己最喜爱的书,喜爱的甚至看上十几遍也看不腻。我也有一本这么喜爱的书,它的名字就叫《红豺》。

有人问过我:“为什么这么喜欢这本书?”我的回答很简单,就是它让我感动。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叫做火烧云的母豺,它的三只宝贝幼豺惨遭大花母狼的咬杀。后来,大花母狼被捕兽夹夹住,奄奄一息,火烧云成功杀死了大花母狼的一只幼狼,由于没有了捕猎冲动,它便放过了另一只幼豺,取名为甜点心,到肚子饿时再吃掉它。可小狼崽憨态可掬的模样,让火烧云心软了,不舍得伤害它,火烧云甚至为了它放弃了自己的“白马王子”,痛失自己的前腿,最后,火烧云为了甜点心,与猎狗殊死搏杀,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这本书深深的打动了我,这跨越种族的母爱之歌,是多么伟大!我对它的写法也很赞赏,它生动的描写了动物的形象,神态、语言、动作、心理,写得有声有色,对我的作文也有很大的帮助!我看了这本书后,越来越喜欢看书,童话、古典、传奇等等,我都照收不误。因为我觉得,读着书,就像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就像置身与一种奇妙的境界,就像在观赏着美丽的风景。

喜欢一本书,不需要那么多为什么,你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只要自己开心就好。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红豺》。那么,你们的呢?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三篇

工作之余,我最喜欢读书了。在书籍的海洋里遨游,真是一件惬意的事情,不仅仅能够使我忘却身边的烦恼,并且还能够增长知识。所以书籍就是我最好的朋友。

从上学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李白和杜甫的诗歌,也有名家的散文。但我独独喜欢小说,每当自我买回一本新的小说后,总会迫不急待的翻开它,一动不动的读起来,遇到感人的情节时,也会掉下眼泪。小说读了不少,包括《基督山伯爵》、《三个火枪手》这样的国外名著。要说最喜欢的,还属《西游记》、《红楼梦》等中国古典小说。

《西游记》汇聚了神话小说的离奇和武侠小说的精彩,满足了读者的好奇心,所以也深受读者的喜爱。《西游记》塑造了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的善良,孙悟空的机智,猪八戒的狡猾和沙僧的忠厚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此刻仍然清晰的记得孙悟空与妖怪打斗的场面,不仅仅被他的勇敢与机智所佩服,也为唐僧的顽固不化感到惋惜。之后,有机会又把《西游记》读了几遍。当然,每次都有新的收获。慢慢的,我也读懂了唐僧的良苦用心,也被他的菩萨心肠所感动!是啊,“佛海无边,回头是岸”!仅有尊重生命,爱惜生命,才能进入西方极乐世界。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四篇

我喜欢看的是《安徒生童话》,其中我最喜欢看第49页的《卖火柴的小女孩》。有一个小女孩正在卖火柴,突然有个马车飞奔地跑了过来,把小女孩撞倒在了地上。小女孩的一只鞋被马车带走了,又有一个男孩把小女孩的另一只鞋也拿走了。小女孩没有了鞋,光脚在雪地上走着。她走到一个墙角里坐着。然后她点燃了一根小火柴,当时小女孩看见了一个大火炉,当她正想把双脚暖暖时,小火炉不见了。然后,小女孩又点燃了一根小火柴,她看见了一只烤鹅正向她走来,当她正想拿起烤鹅时,火柴又熄灭了。

跟小女孩相比,我实在太幸福了。过年时,小女孩没有吃的,可我却有好吃的,跟小女孩相比,我真是太幸福了!我穿着美丽的衣裳,有好看的鞋子,可小女孩没有新衣服没有鞋。如果小女孩到我身边,我要给她美丽的衣裳和美丽的鞋子。

看了这篇文章后,我深受启发,我一定要好好学习,珍惜现在的生活!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五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成语故事,这本书让我认识了很多很多的成语故事,其中我最熟悉的成语故事是《狐假虎威》。

狐假虎威主要讲了,从前,很多动物都怕老虎,狐狸听说了就去找老虎,狐狸找到了老虎一点也不害怕,老虎对狐狸说:“你见了我为什么不害怕?”狐狸说:“我是天神派来的门徒”,老虎听了不相信,然后狐狸对老虎说:“你不信就跟我来,动物们可怕我了。”就这样,老虎跟在狐狸的后面。动物们见了老虎都非常的害怕,老虎却以为它们是害怕狐狸,于是老虎相信了狐狸所说的话,真以为它是天神派来的。

这个成语故事告诉我们,我们要聪明一点,不然就会像这里面的老虎一样愚蠢,明明动物们怕的是自己,却以为它们怕的是狐狸,所以我们不要让别人骗了自己。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六篇

我喜欢的书刊是巴金的激流三步曲,即《家》、《春》、《秋》。

看完三步曲,淑英的“春天是属于我们的。”,琴的“秋天过了春天就会来的,并没有一个永久的秋天。”,觉新的“我的上进之心并未失去。”,觉慧“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自我把幸福争过来。”等等的话无不在我的脑海里飘荡(dang),他们都是追求自由、反对封建束缚的人。他们绝对是那个时代的先驱。

然而,我觉得我的心已被觉新的命运吸引住了,这位主人公坎坷波折、屈辱痛苦的命运几乎成了这部书的一大悬念,叫我忍不住急着去探询他接下来的心路历程,急着想明白他是否最终有了反抗。可有时候我却不愿再见到他,再看他受气,流泪,说着口是心非、无可奈何的话。有时我几乎失声冲他喊:“你究竟为什么不反抗?为什么要独自难过?为什么不站起来,说出一个‘不’字?”我看着他难过、愤怒,有时我甚至觉得巴金对他太残忍、太无情了,这样善良、对一切人好的人,却常常受着最大的屈辱。我多么期望巴金能将这本书改写,从《家》的开头开始改写,让觉新继续搞研究、出国、和他的梅表妹在一齐,做一个有所作为的化学家……这也是觉新最初、最纯真的梦想。

可我明白如果这么改就不是《激流三部曲》了。书上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每一个人物都在告诉我,巴金老先生也是板着脸一字一顿地告诉我:“这都是因为这个制度!这都是因为这吃人的礼教!”是的,这吃人的礼教,觉新的颓废,梅、蕙、淑(shu)贞的死,让我吃惊地发现,仿佛每一个字的背后写着可怕的字:吃人的礼教!这针(zhen)一般的字眼直刺入我的心底,逼着我快发疯,叫我有种摔书离开的冲动,却总也放不下,继续急切地往下读。

这便是巴金的高明!这便是文学的魅力!这也是我喜欢《家》、《春》、《秋》的原因所在。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七篇

书是知识的海洋,让我们在其中遨游;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们爬上更高层;书指导我们的人生,有它为我们导航便有持久不变的风标。

由先前的富家女,变成一份钱也没有的小苦工,谁看了也会心酸,就像自己去体验了一样,但萨拉给人坚强、刚毅、仁兹宽厚的性格却为她的人生画上精彩的一笔。

这本书的最大欣赏点是萨拉得知父亲死后的表情、行动等点,都反方向描写,而不是以往的大哭大闹的场景,而是镇定,冷静的心态,以及平常普通的动作,这些特点更是塑造出了完善萨拉的高贵形象。

也正是通过《小公主》这本书,萨拉这个惹人注目的人物,让我读懂即使身处逆镜也要努力去学会成长,逆镜成长的人往往比顺镜成长的更坚强、刚毅。如果你遇到挫折,困难读读《小公主》它会教会你很多东西。

那是那句:五彩人生需要去阅读、体会,多读读《小公主》之类的书,大有所益!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八篇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提高的阶梯。所以,我的课余生活很多时间都花在看书上。

《十万个为什么》让我明白了周围奇奇怪怪的事物,形形色色的自然现象;《格林童话》带我走进了幻想世界;可是最让我爱不释手的书是《伊索寓言》,它不仅仅让我学到很多知识,明白了很多道理,还让我有机会积累了很多好词好句。

你看,这本《伊索寓言》的封面就格外引人注目。一串串紫莹莹的葡萄挂在封面的右上方,可惹人馋啦!别以为葡萄架下蹲着的,是那只馋嘴的狐狸,主角正藏在下方茂密的草丛里面的一块石头后——一只可爱的蚱蜢。假如你想明白有关它的故事,那就赶快和我一齐翻阅吧!

“一只驴听到几只蚱蜢在叫,他被蚱蜢的叫声吸引住,并期望自我能有同样迷人的声音,驴问蚱蜢以什么食物为生,才有这样迷人的声音。蚱蜢回答‘是露水。’驴子听了,决定以后只喝露水生活,不久就饿死了。”瞧,寓言中的这头驴多么愚蠢啊,不从自我的实际出发,盲目崇拜,其结果可想而知。

《伊索寓言》中的故事短小、精悍且趣味。有时,我在故事中会找到“自我”,觉得自我就是那个令人发笑的主角,于是,在开怀大笑之后,我会慢慢思考,学到一些做人的道理,这就是我喜欢它的理由。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九篇

《意林》是我喜爱的书刊。我与《意林》相识,还是得益于朋友的牵线搭桥。那几本厚厚或薄薄的《意林》一出现,便深深的吸引了我。不管疲劳时,还是闲暇时,我都会捧一本《意林》看得津津有味。《意林》栏目众多,但都是一些意趣横生、意味深长的小故事。它于短小精悍的故事中,展现人的灵性,折射人在生活中灵光一现,体现人生哲理。因此许多小故事让我记忆深刻、深受启发。有一个故事名字叫“一步改变一生”。故事讲了著名导演张艺谋去一个小山村选演员。他一连问了好几遍:“谁想演电影?”村民们都不吱声。

这时,一个长相并不漂亮的女孩站了出来,还边唱边扭了一段,引的村里人哈哈大笑。没想到这个勇敢的姑娘被张导选中,还在影片中出演女主角,后来她名声大燥。从这个故事中我懂得了有时候不要轻视那小小的一步,它可能会改变人的一生。所以我学会了勇敢,相信自己以后遇到事情会更有自信、更勇敢一些。阅读是一个有生命的过程,在阅读中,仿佛故事中的主人公都变得活灵活现起来,给我讲述、与我交流。

《意林》真是“小故事大智慧,小幽默大道理,小视角大意境。”它鼓舞了我的智慧和心灵。我认为,读《意林》是一件很惬意的事,它可以让你忘却疲劳,沉浸在那些哲理的小故事中。《意林》,它就像一缕温情的阳光,照耀人性的每一个角落;就像一把智慧的钥匙,将打开成功的通道;就像一位心心相印的朋友,将和我一起提升人生的境界。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十篇

书是人生的向导,是一味良药,也是智慧的源泉。

我在学校时,老师总说:“重要的事情说三遍:看书,看书,看书。”书是人生的智慧之门,我爱看书,同时这个“书”字也是我在生活中最喜欢的字。读书用处很多,有句话说的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书是向导

书是旅行的向导,可以带我们去领略世界各个角落,甚至能观赏到它们过去的样子。同时,书可以让我们知道不一样的名胜古迹。就算你不出门,看一看书的话,同样能知道或想象出那幅模样。你可以用书中知识在自己心里构建一副世界地图,并标上你想要去的远方。

书是良药

古人云,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意思就是:书就是像是一味良药,你如果多多去读的话,就可以医治人的愚蠢的思想。现在社会人们身上或多或少都感染了一些“病症”:迷茫、浮躁、懒惰、固执……在我看来,读书恰恰是一剂对症良方。

书是老师

一本好书就像是一位不说话的老师。这位老师不像是学校的老师,早上上课,下午上课,下班回家。她是二十四小时任何时间都欢迎你来学习,如果你有什么不会,你都能去翻一翻,并获取相应的知识。书是一位不会说话也可以让我们变聪明的老师。

古今中外,关于书的名言很多。高尔基很喜欢读书,他曾说:“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此外还比如: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最喜欢的字——书,它的作用很大吧!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十一篇

我最喜欢的还是《365夜的故事》的那本书,书的封面是深蓝色的大海,上头有各种各样的小鱼,各种形状的珊瑚。可是最引人注目的是那个漂亮的金头发的美人鱼,只见她尾巴朝上,头朝下,在海底一只手拿着海螺,另一只手在摸索着什么……美人鱼,你也和我一样想从那里明白点什么吧。

其实这本书我印象最深的是那篇《小马过河》文章,这篇文章讲了森林里的一匹小马,有一天要到河对岸去开会。可是它不明白河水的深浅,他问了大黄牛和小山羊,可是他们两个,一个说河水深,一个说河水浅。正在小马为难的时候,松鼠妈妈提醒小马要自我动脑筋。小马经过自我的努力,最终有了答案,并且顺利的过了河。这篇文章说明了,别人说的东西,不必须适合自我。要经过自我的实践,才能得到答案。

当我做完作业的时候,我最喜欢翻开《365夜的故事》这本书,里面的故事虽然不用花很长时间就能读完,可是里面的故事却能让我明白很多道理。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十二篇

有人喜欢《木偶奇遇记》,有人喜欢《水浒传》,有人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还有人喜欢《格林童话》,可我最喜欢的书是《西游记》。

石猴把自己取名为美猴王,它又四处学师,取得兵器。又大闹天宫,偷吃了老君的仙丹,被关在丹炉里七七四十九天,打开丹炉的时候,没想到孙悟空练成了火眼精金,踢倒了丹炉,回到了花果山,又被如来佛压在五指山下,过了五百年,唐僧来到山下,把它救了出来,并收它为徒,路上又收了两个徒弟,分别是猪八戒和沙和尚,他们一起去东土大唐取经,经过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

我喜欢这本书,它让我知道,只要坚持,就一定可以胜利,如果不坚持,就什么也干不成,所有的努力都会白费。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十三篇

倚在窗口,望着夜空,竟感到有落寞很孤寂。只能藉由书,摆脱孤单的牵绊。

——题记

“假如你只用眼睛去感知,去探索,那么你将满身伤痕而又无所得。必须用你的心,你的全部,去奉献,去挖掘,才能寻觅一篇属于自我的读书天地。这是我几年来读书的体会。

那日,春风推开了紧闭的窗,送来缕缕清香,我嗅到了收获的气息。心像蜡炬一样烧,暖遍全身,我的眼眸里堆满了晶莹的泪花。但我不想在此刻雀跃欢呼,因为这只是冗长的人生中接受坎坷后迎来的第一束闲话,保持缄默,争取更大的成功。书籍是人生成功的引导者。

“大江东去,逝者如斯.”一切已沧海桑田,而自己曾经就是那只孤雁,在这片广袤无垠的天空下漫无目的地飞翔,挥逝着自己的青春韵华。但是书,给了我梦想,理想与憧憬,让我有了目标 ,有了向上的动力。

总而言之,统而言之。书籍带来的东西不胜枚举,在人生这条道路上将让我受益终身,享用不尽

书的天地,是人生的另一个世外桃源。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十四篇

还记得翻看妈妈珍爱的小人书《童年》,最近有幸阅读了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体小说《童年》,讲述了阿廖沙3-10岁这一时期经历丧父、母亲改嫁,他跟随着喜怒无常、脾气暴躁的外祖父和慈爱的外祖母生活的童年时光,以孩童般纯真的眼光,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识和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

我最喜欢的外祖母,她是一个和善的妇人,从不轻易发脾气。比如有一次阿廖沙无意中惹恼了外祖父,祖父把他打了一顿,外祖母心疼极了,给他讲故事、陪着他。外祖母信奉佛教每天睡前都会祷告,小阿廖沙见了非常好奇,也跟着学了起来,可他哪里会呢?外祖母也不厌其烦,一遍遍给阿廖沙讲解,并教给他。

外祖母得知阿廖沙不务正业,非常着急,她细心开导阿廖沙,陪他一起阅读,教他题目,让他在学习上渐渐好转。让我想起了亲爱的外祖母,当得知我成绩稍有退步时,她比谁都着急,会耐心询问原因,监督我娱乐时间安排。她会为我的取得成绩而高兴,鼓励我继续努力。生活中对我无微不至照顾,当我还在学步车里时,外祖母即使手臂受伤,绑着绷带也要照顾我的起居。我深深体会这份沉甸甸的爱。

虽然我们生在现代化的社会,但社会贫富差距仍有,大山或偏远地区的孩子经受着生活的考验,让我们更加珍惜拥有的幸福生活。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十五篇

我有一本《格林童话》,我很喜欢它。它的封面是一幅春天的景色,画面上有绿树和绿油油的草地,以及连绵起伏的群山。

这本书里有很多故事《青蛙王子》、《白雪公主》、《灰姑娘》、《小红帽》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白雪公主》。讲的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小公主在乐于助人的七个小矮人的帮助下逃脱可恶的母后的陷害,寻找幸福生活的故事。

这本书上每个字都加注了拼音,而且每篇故事都配有好看又精美的插图。以便读者小朋友可以一边读一边想象,在轻松自然的状态下更加直观地体味故事情节的奥妙,能更好的吸收书中的知识。

这本书不仅丰富了我的想象力,而且告诉了我许多道理,我喜爱这本书!小朋友们,你们也要来读一读哟!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十六篇

我的宝贝是一本书“乘着文字的翅膀”,里面有我们写作班的同学们的文章,也包括我的,这是我最最喜欢的一本书,也是我最心爱的宝贝。

这本书是我的写作老师冯老师亲手制作的一本书,我常常拿出来看,每篇文章都一看再看。边看边笑,彷佛有一阵风轻轻吹过,感觉到老师的用心,也好感谢老师呢!

这本书是我学习的好帮手,我可以在别人的文章里,学习到很多的优美句子,还有很好用的成语,还可以参考大家的写法,我想我的文章一定会越写越好,那时我就可以慢慢的变成一个小作家了。

因为我实在太喜欢这本书了,所以我的阿姨帮我做了一个书套,这个充满爱心的书套,也变成我的宝贝,每天摸着、看着,心情就像要飞起来了。

我已经开始期待,今年的新作品了,那会是我将来的新宝贝了。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十七篇

书是一把能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书是一个蕴含着丰富知识的明珠,书还是一本能使人快乐的秘籍,我喜欢书,当然更喜欢看书,但是在我看过的这么多书中,唯有这一套书让我爱不释手,废寝忘食。

这套书就是来源于英国王琳陛下的《哈利波特》全集,这是一个发生在魔法世界的故事,主要讲述的是主人公哈利波特与黑魔王斗智斗勇的故事。

每当我看到哈利与黑魔王搏斗时,我都特别兴奋,而同时为又为哈利感到担心,毕竟他也只是个学生,怎么可能能打败伏地魔呢?但是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在故事的结局,哈利竟然打败了伏地魔,真是不可思议!这本书的情节环环相扣,每当我看完一个章节后,总是迫不及待地想要去看下一个故事情节,让我看得如痴如醉,废寝忘食。

这本书同时也告诉了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道理,那就是当你遇到再多的挫折或困难,只要你肯坚持,就一定能成功。哈利的身世并不是很好,从小父母双亡,但他依然乐观地面对生活,坚持学习和战斗,最终打败了黑魔王伏地魔,我们要学习哈利的这种乐观、永不放弃的精神。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十八篇

我有一本喜欢看的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是一本对我来说有帮助的书。为什么怎么说呢?那要从一件小事说起。

我有一位同学,他声称刚从日本回来,带回了许多日本街道的照片。他还偷偷地带了一张照片来学校,讲了一大堆关于日本的事,然后拿出一张大大的照片。我还以为是一张日本的风景照片呢,没想到只是一张普普通通的照片而已。

照片上是一辆他们乘坐的车子,是他从车子里探出头拍的。只见他们的车开在黄线的右边,左边的车快速通过,但我感觉怪怪的。我又定睛一看,司机坐在左边。我拍了拍同学的肩:“你有没有感觉这张照片很怪啊?”“没有啊,是你自己看错了吧!”

我又问了其他四个人,他们都否定了我。但我好像想起了什么,大声叫道:“这张照片一定不是在日本拍的!”我镇定自若,像福尔摩斯探案一样,对他们说:“那是因为你们没去过日本,日本的车都是开在黄线的左边的,司机应该坐在副驾驶的位置,而这张照片恰恰相反。所以,这张照片一定不是在日本拍的。”

听了我的这番话,同学们虽然将信将疑,但还是向我投来了钦佩的目光,好像我是一个大侦探呢!

多亏了那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教会了我仔细观察,遇事多思考的习惯。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十九篇

“书可以让我们的世界更美好,书可以让我们的心灵更善良,书也能改变我们的命运。”书里有很多新奇的知识,那么让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吧。

我最喜欢读的书就是《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虽然大家都知道,但是里面还有很多我们不知道的知识,你们知道吗?那么你们可要认真听仔细了。

你们知道其中让我最感兴趣的是这样两个问题。

人为什么会放屁呢?我一直不明白,直到我看了《十万个为什么》我才恍然大悟。原来,人们吃进去对身体健康的食物,经过消化系统的完善,所以才会放屁。健康的人一天会放11---20个屁,这样我们的身体就是健康的。所以大家放屁的时候不必难为情,这是健康的表现。

还有另外一个问题是:恐龙为什么会灭绝呢?

关于恐龙灭绝的原因,人们仍在不断地研究,探索发现中。其中最权威的观点认为,是由于几千万年前的一次陨石坠落事件。陨石坠落使环境遭到破坏,恐龙的生活环境逐渐恶化,食物缺乏,最终灭绝。通过我的认真仔细阅读,我终于明白了,恐龙灭绝的原因。

“当你爱上了读书,世界就爱上了你。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朋友……”这许许多多的名言警句,躲在告诉我们,要好好读书。因为你读的书在脑子里,你有了学问,你就可以发现地球许多你不知道的秘密。你也可以攀登更高的山峰。

热爱读书吧!乘我们还年轻,努力读书吧,我们要做对社会,对人民更有用的人。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二十篇

我读过许多书,有《安徒生童话》、《绿野仙踪》、《西游记》······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西游记》。

《西游记》中的人物有足智多谋的孙悟空,慈悲为怀的唐僧,贪吃好睡的猪八戒,任劳任怨的沙和尚,他们一起去西天取经。在取经途中,他们不知吃过多少次苦,受过多少次累,途中还有多如牛毛的妖魔鬼怪。可唐僧的三个徒弟还一样尽心尽力的保护唐僧,最后功德圆满,把经取了回来。

其中,我最佩服的要数与妖魔鬼怪抗争到底的齐天大圣孙悟空了。孙悟空虽是一只小猴子,可它一个跟头就能翻过十万八千里,也有七十二般变化的本领。孙悟空还事事都为唐僧着想,从不像猪八戒一样怕累。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喜欢上了《西游记》这本书了,那就请你也来读一读吧!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二十一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终生的伴侣,是最真挚的朋友。我喜欢读书。

最近我读的这本《中国名人故事》的书,由xxx出版社出的,封面是一面中国国旗。里面介绍了144位中国名人的故事。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写这144位名人的光辉事迹和优秀的品质。其中有勇于认错的汉高祖;有两袖清风的郑板桥;有宽宏大量的蔺相如;有刻苦学画的王冕;有才华出众的中国第一位爱国的铁路工程师詹天佑;有汉朝大将二十六年戈壁牧羊,誓死不降的苏武,有………

其中我喜欢唐朝的大诗人李白,他小时候看见老婆婆拿一根铁杵在一点点地磨,上前问,老婆婆告诉了原因,李白明白了老婆婆用天天的耐心劳动要决心磨成绣花针,从而使他深受感动。发奋学习,便成为了“诗圣”

我还喜欢这本书里介绍的武则天,因为她是一个女人也能把一个国家管理好,而且也爱惜人才,崇尚文化,把国家管理的歌舞升平,国家太平,人民安居乐业

每次读完这本书我从中吸取了无穷的力量,明白了什么是智慧,什么是担当,什么是善良、尊严、正义和爱国。

怎么样?你喜欢这本书吗?如果你喜欢了话,就赶快来买吧。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二十二篇

我最喜欢的书是《三国演义》,它让我一会儿惊心胆颤,一会儿兴奋不已,好像带我进入故事中了。

我觉得《三国》里最聪明的是孔明。他姓诸葛,名亮,字孔明。因为他住在卧龙岗,人们都叫他“卧龙先生”。他辅佐刘备报效国家,在他的指挥下有很多著名战役,比如:草船借箭、赤壁之战……诸葛亮发明的“孔明灯”、“诸葛连弩”到现在还被人们津津乐道。

我还很喜欢赵云。他武功高强,有勇有谋。长阪坡之战,他在曹操的百万大军中七进七出,救出刘备的儿子刘禅。他常打胜仗,人称“常胜将军”。

《三国演义》中还有很多英雄人物,比如:刘、关、张、曹操、孙权等都是我喜欢的。总之,《三国演义》是一本好书,它丰富了我的头脑,让我增长了很多知识。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二十三篇

我有一本书叫——《窗外的小豆豆》,虽然名字有点幼稚,但是故事情节非常吸引人。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上一年级的小豆豆,她在原来的学校里非常的调皮。可是,妈妈让她转到巴学园这个学校,她却成了一名好学生,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她从第一步走进巴学园的时候,就深深喜欢上了巴学园。巴学园的教师是电车,一个班级只有几个学生,还有一个图书馆和一个食堂。

他们的校长非常温柔,每天上课学生想学哪一课就可以先学哪一课,如果上午把所有的科目都学完了,那么下午就可以出去散步,学生们都非常开心,而且还可以学到课本上没有的知识。

此外,书中还说小豆豆的家庭非常和睦、美好,有健壮的爸爸,温柔的妈妈,还有会做饭的奶奶和懂人话的洛基。

啊,小豆豆的生活真令人羡慕呀!有我向往的好学校,有一个美满的家庭。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窗外的小豆豆》。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二十四篇

《格列佛游记》是我最喜欢的书。

这是一本关于好奇心的书。在《利力浦特》中,主人公格列佛因为海难掉到了一个神奇的小岛上:那里的人个子矮小,只有拇指大小,躺在地上的格列佛被称为巨人山,利力浦特的朋友们必须借助梯子爬到格列佛的耳边才能说话;格列佛一不小心打了个喷嚏,利力浦特就会刮起龙卷风。他们的城市小得就像儿童的积木城堡;上次格里夫上厕所,小人国不得不出动几辆卡车清理体型带来的巨大反差,让一切看起来都很新奇。

这也是一本启发我思考的书。小人国的世界只是小小的,事件背后的一切事物和规则与我们的世界并无不同:他们也好奇,排队参观巨山;他们也有恐惧。起初,他们还写道,想杀死巨人来保护他们的安全。但是考虑到巨山的衰败会导致瘟疫,他们理性的选择了和平共处。他们也很贪婪,国家利用人民的好奇心收税,通过参观巨山活动赚钱;他们也有不必要的争执。为了吃鸡蛋,应该从大头或小头上掰下来,然后分成敌对的一方。他们和我们没什么区别,做事情的小人和巨人。

也是一本促进我们自省的书。身体和外貌的差异很容易被感觉到,但不是最重要的;同理心可以体会到,小人国的烦恼在我们的现实世界里并没有少。如果选择不杀巨人,就有机会接触新的知识和见解;在外星人面前把自己当成反派,可以让我们懂得谦逊,自省,敬畏自然。

我最喜欢《格列佛游记》,一本由好奇心引领,陪伴我们走向明天的书。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二十五篇

今天,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罗贯中的著作——《三国演义》。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本书里边的故事可有“三顾茅庐、夏口之战”等。

其中,三十六计可谓是特别厉害的!有“瞒天过海、趁火打劫、隔岸观火、打草惊蛇、抛砖引玉、金蝉脱壳、美人计、空城计、反间计、苦肉计、连环计、借刀杀人、无中生有、借尸还魂、以逸待劳、调虎离山、顺手牵羊、暗度陈仓,火烧赤壁”等。

这里我最喜欢的就是“火烧赤壁”了,公元208,曹操率领八十万大军南下。把营地驻扎在长江中游的赤壁,企图打败刘备,再攻孙权。但是,曹操的士兵都是北方人,不会水战,曹操便命士兵把船用铁链连在一起,准备一举消灭对岸的刘备。刘备的军师诸葛亮和孙权的军师周瑜不谋而合,都认为用火攻可以打败曹操。但周瑜想此时正是冬天,刮得是西北风,如果用火攻曹军,不但烧不着曹军反倒把自己烧了,为此周瑜愁病了。诸葛亮何等人也,他上知天文,下懂地理,经他观察三天后风向一定会变。他去看望病中的周瑜,诡秘的告诉周瑜三天后定刮东南风.周瑜不信,到了第三天,果然不出诸葛亮所料风向变了.于是,诸葛亮的火攻之计得以顺利实施,可怜曹操的八十万大军全都败在了诸葛亮的火攻之中。

我喜欢《三国演义》,它真是一本好书啊!我更喜欢《三国演义》中的诸葛亮,我一定要做像诸葛亮一样足智多谋的人。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二十六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这浩瀚的书海中找到一本自己最喜欢的书,就像是在茫茫人海中找到自己的朋友一样。

我一般喜欢看故事类的书。尤其喜欢一本书中有很多小故事的那种,因为能从这些妙趣横生的小故事中学到很多知识,懂得许多道理。我家的书柜里就有这样一本书——<<哈佛家训>>。

这本书是在我8岁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听到这个书名,大家可能有些陌生。可是哈佛大学大家都很熟悉。哈佛大学先后培养了7位总统,34位诺贝尔奖金获得者。在这本书中就介绍了哈佛大学是怎样教育这些学生的。它分为品性、成功、智慧等10个部分来介绍240个小故事。拿到了书我便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并从墨西哥总统福克斯身上懂得了诚实守信的重要性;从美国总统xxx罗斯福身上学会了爱是生命中最好的养料,那怕是一勺清水;又从林肯身上学到了成功就站在失败的`后面,再朝前走几步你就会看见它……。

虽然这本书我已经读过很多遍了,但是至今为止我还经常翻阅,它真是我最喜欢的书呀!

书,是我们永远的老师,它虽然不会说话,可是它却能告诉我们人世的真谛。同学们,爱书吧,它会带领你走上成功的道路!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二十七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夏令中的较量》。

这本书是由孙云晓写的,由新世纪出版社出版。一开始,我对这本书很感兴趣,当我翻开书看的时候,我觉得里面的内容很有趣,我就对这本书更感兴趣,常常一看就停不下来,不管看了多久,看了多少,看了一遍再看一遍。

这本书里面讲了一些发生在一些人身上的事情,比如说:王瑶、赵幼新、李平立、那威……这些人身上发生的事让我深受感动,其中某些情节让我开怀大笑,我在这一本书中学到了不少知识,了解了书中那些人身上的故事。“夏令营中的较量”和“千年警示钟”这是两篇连在一起的文章,里面有在登山时中国孩子和日本孩子的差别,它告诉我们,以后的中国孩子会失去竞争力,因为我们是“小皇帝”、“小公主”。读了王瑶的故事,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只要是想做的事,不要害怕,大胆地去做,如果可以,就要做得好。王瑶当上了红领巾记者以后对自己拍出的所有照片要求很高,我在学校里读书,也要学习王瑶,对自己的学习定严格的要求。

杜瑶瑶的故事让我深受感动。她每一天都要照顾好病床上的妈妈,而且连爸爸都去世了,每一天晚上她都只能睡很少的时间。这一些影像都在我的大脑中,我被她的动作深深地打动了。她还一个人承受着痛苦,微笑着走向自己的生活。我们的社会一定会回报跟杜瑶瑶一样的人。

我喜欢《夏令营中的较量》这本书,它让我受益无穷,我十分喜欢它,离不开它。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二十八篇

《有老鼠牌铅笔吗》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上初二的男孩子夏刚,他的爸爸妈妈买了一张火车票,让他独自坐火车去青岛玩。他爸爸派了一个人接夏刚,让他们见面时对一个暗号:有老鼠牌铅笔吗?如果对方回答说:“对不起,没有,我仅有猫牌橡皮”,他就是接站的人了。结果让夏刚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到了青岛,不但没有找到接站的人,还被录取为孢子摄制组中的一员。他在那里认识了一个叫刘小贤的女孩和她的爸爸老刘。不久,摄制组开始拍摄。夏刚扮演一个名叫孢子的外星来客,刘小贤演他的好朋友,老刘演一个强盗。他们到银行拍摄,结果遇到了一伙真强盗,夏刚(孢子)受伤昏迷了。老刘把他送到了医院,夏刚醒来时看见了爸爸妈妈。爸爸告诉他说孢子摄制组的生活就是他一手安排的。夏刚问:“有老鼠牌铅笔吗?”大家齐声说:“对不起,没有,我仅有猫牌橡皮!”之后,这本书还被改编成剧本,拍成了一部电影《暗号》。

我很喜欢这本书,首先是它的名字勾起了我的好奇心。其次书里有很多吊人胃口的悬念,让我总是很期待后面发生的故事。夏刚是个独立的孩子,他很勇敢。我虽然能自我坐公交车上学,并且还学会了自我过马路,可是却不能独自在家,也没有一个人睡觉。我要向夏刚学习,学会独立。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二十九篇

提起天鹅,你必须不会陌生吗?可是你有没有听说过天鹅会吹小号?怀特先生的《吹小号的天鹅》一书的封面中就画着一只手拿小号的可爱小天鹅。

这只天鹅就是《吹小号的天鹅》一书中的主人公路易斯。路易斯是一只不会说话的小天鹅。虽然它有缺陷,可是它的父亲仍然很爱它。为了鼓励自我的孩子,父亲不顾自已的名声到波斯顿的一家商店里,偷走了一支名贵的小号。他期望儿子能够学会吹小号,这样就能过上幸福的生活了。路易斯也不负父亲的期望,学会了用小号吹奏各种美妙的乐曲。他不顾辛苦到全国各地去挣钱,为了还那支小号的钱,更是为了帮父亲洗脱身上的坏名声,因为它也深深地爱着父亲。爸爸爱儿子,儿子爱爸爸,多么令人感动啊!动物如此,更何况人呢!

我喜欢《吹小号的天鹅》这本书,我喜欢故事里的小天鹅路易斯,我喜欢小天鹅的爸爸,我喜欢所有帮忙过路易斯的朋友。我真期望,当我遇到困难的时候,也能像路易斯一样得到那么多人的爱护与关心!我相信,当我得到他人帮忙后,我也会像路易斯一样回报所有爱我的人!

我爱人,人爱我,但愿人间充满爱!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三十篇

我喜欢的一本书,名字叫《查理九世》。书里的内容是:五个人物和一只狗,组成了一个被称为“五人一狗”的小队,一起去探索许多人们不知道的惊人事件。

书里面有好几个主人公我都很喜欢,有墨多多、扶右、查理九世、虎鲨等等。

扶右是一个喜欢创造东西的小发明家,他的成果常常帮助队员发暗号、照明、武器等等……并常常提醒队员做该做的事。

查理是小队里的队长,婷婷一见到它就抱着它。它的主人是墨多多的爷爷,墨多多的爷爷给了它一个领结,让他可以和人说话。这是只懂得享受的小狗,常常一边看电视一边喝,奶,还常常独自去探险,像个小侦探。

接下来说说虎鲨吧,他是一个体育小霸王,身体肥嘟嘟的。一见到有人想要挑战他,就拳头一握,一下子把对方吓傻了。其中有一次,一个小鬼跑到了他的前面,他刚要挥起拳头,那鬼就吓得撒腿就跑。大家看了,都夸他说:“这么厉害,是不是过去在少林寺学习过。”

这就是我爱看的书——《查理九世》,它告诉了我们:遇到困难,只要认真思考,一定会获得成功的。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三十一篇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小书迷,我的书柜里装有很多的书,《童话故事》,《成语故事》,《上下五千年》,《寓言故事》等等,这些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安徒生童话》,这本书中的《昙花故事》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这个故事主要讲很多美丽的花姑娘生活在花的王国里,她们经常在一起评论看谁漂亮,看谁最吸引人,茉莉花最爱自夸,生怕别人忘了她,她说:“我个头虽小,但香味浓,谁家的窗台不摆着我!”玫瑰花骄傲地说:“所有的爱情故事都赞美我!”牡丹花望望自己高贵俏丽的身姿笑着说:“另忘了我是国色天香哩!”

在花姑娘们争着互相炫耀时,只有昙花默默的不作声,因为觉得自己头高叶子大,却还没有开过一次花,别人对她不屑一顾,但她并不难过,她羡慕每一个开花的姐姐,甚至还喜欢那些无名的小花,昙花虚心向姐姐们学习,从一个小姑娘变成了一个大姑娘,她最崇拜的还是莲花、菊花、牡丹花姐姐,时间一天天过去。

不久昙花终于开花了,花骨朵儿像吸足了水,细嫩的乳白色叶子上翘起了几个小翅膀,真是好看极了,美的像一个美人,花姑娘们想起几年前真不应该跟昙花刺激和冷遇,想起昙花所来的荣耀,都说:“你真是我们的好榜样”。

读了这篇童话故事,我深深地感到凭借自己谦虚好学、勤奋向上,昙花最终将美丽绽放,赢得群花的尊重,让我油然而生敬佩之情。

我也要好好学习,努力拼搏取得优异的成绩。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三十二篇

我有不少爱好,而读书始终是我的最爱。

在我家的书柜里,挨挨挤挤地摆了许多书。其中有一本书,让我了解了许多安全知识,它就是《儿童安全手册》。当我细细地阅读着这本《儿童安全手册》时,它就像一位无声的老师,教会我在生活中遇到突发事故时正确的应对方法。《儿童安全手册》通过一个个生动有趣的小故事,给我们讲述了如何预防意外伤害的发生,以及在发生时应该如何进行自我保护,是我在轻松阅读的快乐中,学会了许多的安全知识,学会了坚强。记得在一个寒冷的傍晚,我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天色渐渐的暗了了,眼看马上到家的大门口了,突然,前面一个中年男子拦住我凶恶地问道:“小姑娘,你的家住在哪儿?”我心里一惊,看他那凶恶的样子,我知道我遇上了坏人。正在我不知如何是好时,我突然想起了在《儿童安全手册》中介绍过“当你遇见坏人时应该怎么办?”的安全小贴士——一定要保持冷静。于是这个中年男子却缠住我要带他去,我不愿意,他竟抓住我往前拖。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我脑中又闪过书中的防身术,一个转身用脚狠狠地踩了他一下,趁他疼得弯腰的时候,我转身飞快的跑回了家。当我安全都跑回家时,心中暗暗高兴,真是感谢那本《儿童安全手册》,从坏人的魔抓中逃了出来。

你们说,这么实用而有趣的书,我怎能不喜欢呢?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三十三篇

人们常说,“开卷有益”,“开卷”,就是广读群书,多读书能开阔我们视野,丰富我们的知识,应该提倡。

我国伟大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自幼刻苦学习,博览群书,才能写成不朽巨著《史记》。革命导师马克思在伦敦图书馆潜心攻读了1500多钟书,才写下了《资本论》。xxx青少年时代阅读了大量书刊和历史名著,为后来的革命事业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由此可见,古今中外许多有成就的人都酷爱读书,从而证明开卷颇有益处。

我国伟大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高尔基也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些都是开卷有益的有力支点。读书可以读懂做人的道理,可以从书中寻求解决难题的方法,它就像一位无声的导师,使我们学识渊博,使我们心胸开阔,读一本好书,可以终身受用。因此,我们应该多读书。

开卷,确有益处。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三十四篇

有人说:“大自然是一本没有文字的书刊。”我喜爱的书刊就是这本没有文字的书刊。在工作之余,我经常一个人,带上几本杂志,去大自然这本书刊中,寻找自己快乐。

迎着阳光,伴着微风,漫步来到,我家对面的小山。从山脚下,慢慢的往上走。一路上可以看见,很多花草树木。我往往会蹲下身子,仔细去观看花草的样子。把它和自己学到的知识,形成对比。这样就加深了,我对它们的了解。一棵棵路边的小树,在微风中发出,轻轻的呼唤,好像在欢迎人们的到来。我往往会伸手,去摸摸它的叶子和枝干,希望它快点长高,能为人们遮风挡雨。一路上,看着花草树木,不知不觉就到了山顶。当我感到有点儿累时,就在山顶的大树下休息。拿出自己随身带的杂志,慢慢的观看。在杂志中,我可以找到另外的风景。当我看累时,我可以靠着大树,闭目养神;或者放目远望。然后,继续观看杂志里的风景,这也是人生的一种享受啊!

到了午饭时间,我会到山顶的小庙里,寻找自己的中饭。庙里的主人会很友好的接待你。吃完中饭,喝上一杯淡茶,会让您感到清淡中的那份宁静。然后,看一看烧香的人们,你会发现他们每一个人都是那样的虔诚。也许他们在寻找,一份心灵的寄托与自我安慰吧!告别庙里的主人,我沿着另外一条山路走去??一路上,是一片片碧绿的茶树。一群采茶的妇女们,正忙着采摘茶叶,有说有笑。一片片茶叶,在她们手里欢快的跳跃。在她们的脸上,似乎写着收获的喜悦。看到这情景,会让你感受到劳动的快乐。

在大自然的胸怀里,它能宽容的接受一切。你能感受到它的美丽,也能感受到自己的渺小。我喜爱这本没有文字的书刊,我会经常阅读你。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三十五篇

我着过许许多多的书,但是在我所看到过的书里,我最爱看的,要数《木偶奇遇记》这本书。这本书十分漂亮,淡绿色的封面,上面画着个可爱的小未偶,它正歪着头,做着可笑的鬼脸。画面上还有个年过半百的老人,花白的胡须和头发,穿着破烂的衣裳,看了,觉得那老头儿怪可怜的。这本书我已经珍藏了3年之久,但是它还是那么新,就像刚刚买来的一样。一本普普通通的书,为何如此珍贵我说,这不是一本普通的书……这还得从我上三年级说起:那一天,我在走廊里跟小朋友玩追逐游戏时,不小心把三(2)班门前的花盆撞倒了。当时,我吓得连忙把打坏了的花盆弄弄好,用一根细绳把掉了的枝叶捆好,然后就逃走了。那几天,我老是心神不定的,总怕老师知道。事不出两天,班主任蒯老师把我叫进了他的办公室。我心里像揣了只小免子一样,一味地跳着,来到办公桌前。蒯老师亲切地问:“三(2)班的花盆是你打碎的吗?”我想:糟了,这件事被老师知道了,非挨批评不可。

于是,我支支吾吾地答道:“不,不是我弄坏的。”蒯老师见我这么说,没有发火,却更加和蔼了:“那好吧!我这里有一本书,书名是《木偶奇遇记》。你看看,兴许对你有帮助。”我接过了书,想:“咦,老师怎么给我书看,大概是被我哄过去了吧!”我拿着书迈着沉重的脚步向家里走去。回到家,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了书,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可是越看到下面越不是滋味。特别是看到狐狸和猫合谋想来骗木偶匹诺曹钱的情节:小木偶被捆在一裸大树上,险些丧命,幸亏来了份个美丽的仙女,把它救了下来。仙女询问小木偶的遭遇,可是因为小木偶逃了学,没有脸说实话,就编了套假话,而当它讲一句假话时,鼻子就长一尺,后来,鼻子变得很长,小木偶只得承认错误。这一情节最使我感动。看完了书,我想:“自己为了不挨骂,就说假话。对小木偶的惩窃是长鼻子,郑对我的惩窃,是什么呢?”我想着,突然明白了蒯老师为什么要把这本书借给我看的原因。我不正是那个小木偶吗?我冲出了屋子,来到了学校的办公室。

我哭着说:“老师,我错了,花盆是我弄坏的。”并且把书还给蒯老师。蒯老师高兴地说:“承认了错误就好,这本书你不用还给我了,就留给你作个纪念吧!”我拿着书,暗暗地对自己说:“以后,可不能再撒谎了。”我把这本书放在我心爱的写字台上,每当我做作业时,总能看见它。封面上的小木偶仿佛在对我笑:让我们一起做个诚实的好孩子。这本书永远鼓舞鞭策着我向知识的高峰攀登,同时这本书也倾注了师生之情。这样的书我怎能不爱它呢?我真喜爱这本书!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三十六篇

我有一个好朋友,每天都陪伴在我身边,它给我带来了许多知识和乐趣,教会我许多做人的道理,它就是我喜爱的一本书——《安徒生童话》。

《安徒生童话》是丹麦著名的童话大师安徒生所写,书中有许多我们大家熟悉的童话故事,比如《海的女儿》、《卖火柴的小女孩》等,这些故事都深深地吸引着我,让我爱不释手!

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故事是《海的女儿》,它讲述了一位美人鱼公主救了掉在海里的王子,为了能见到王子,美人鱼让巫婆割下了自己的舌头,变成了哑巴,尾巴变成了人腿,她走路时就像在刀尖上走一样,仿佛血都要流出来。可是,王子并没有和她结婚,在王子新婚第一天早晨,美人鱼公主变成了泡沫。美人鱼公主那么勇敢,那么善良,为了所爱的人能幸福地生活,宁愿牺牲自己,让我非常感动……我们现在的生活多么幸福,有爸爸、妈妈的百般呵护,有老师的辛勤培育,有同学朋友们的关心爱护,我们更应该珍惜这一切,好好学习!

《安徒生童话》——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爱你!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三十七篇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狄更斯的小说《远大前程》。《远大前程》的故事资料大概是这样的。

主人公是一个贫苦的孤儿,从小由姐姐一手带大。姐姐性格泼辣,而姐夫则是一位和蔼可亲、诚实厚道的铁匠,也是家中惟一真正关心他的人。起初主人公的梦想就是和姐夫一样,当名铁匠。

但之后经历的两件事使他的人生追求和命运发生了根本转变。第一件事情是主人公在意外的情景下救了一个逃犯,而这个逃犯为了报答他,供给给他丰富的物质生活。第二件事情是主人公遇到了一个当地的贵族家庭,同时也遇到了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人,艾丝黛拉,这给他的精神世界带来了极大的震撼。从此,他期望自我能够变成一名有教养的绅士。于是他怀着新的生活梦想,去伦敦寻找他的“远大前程xxx。来了伦敦后,主人公整天游手好闲,挥金如土,开始变得轻浮、虚荣、自私。他的远大前程早已变得迷茫,最终有一天他得知给他供给物质生活的竟然是那个逃犯,还有他所爱的人,艾丝黛拉也另嫁他人,他的远大前程彻底毁灭了。于是他逐渐清醒,又重新寻找过去完美的品德,开始了新的生活。

《远大前程》有关道德的主题十分简单:爱、忠诚和良心远比财富和社会地位要更为重要。

狄更斯经过主人公寻求自我所谓“远大前程”的经历来表现这个主题。所以,抱负以及追求个人发展成为这部小说的一个中心主题。从内心深处来说,主人公是一个梦想主义者,当他发觉有比自我已经拥有的更好的东西时,他就立刻想得到它。当他发现自我已经拥有富裕的物质生活时,他就渴望得到丰富的精神生活。正因为主人公相信人生能够得到改善,所以他才觉得自我的未来有着“远大的前程”。

在小说中,抱负与自我追求以三种形式表现出来:道德的,社会的和教育的。首先,主人公渴望道德上的自我改善。当他做不道德的事情时,便会严厉自责;这种强烈的负罪感会激发他以后把事情做好。其次,他渴望提高自我的社会地位。出于对艾丝黛拉的爱,他盼望自我能够拥有上层阶级的深灰生活。再次,它渴望获得良好的教育,要想成为一名绅士,良好的教育是必不可少的。

最终,直到他的远大前程破灭时,他才明白一个人的真正价值与社会地位和受教育程度并没有必然的联系,爱和良知远比博学与崇高的社会地位重要。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三十八篇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狄更斯的小说《远大前程》。《远大前程》的故事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主人公是一个贫苦的孤儿,从小由姐姐一手带大。姐姐性格泼辣,而姐夫则是一位和蔼可亲、诚实厚道的铁匠,也是家中惟一真正关心他的人。起初主人公的理想就是和姐夫一样,当名铁匠。

但后来经历的两件事使他的人生追求和命运发生了根本转变。第一件事情是主人公在意外的情况下救了一个逃犯,而这个逃犯为了报答他,提供给他丰富的物质生活。第二件事情是主人公遇到了一个当地的贵族家庭,同时也遇到了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人,艾丝黛拉,这给他的精神世界带来了极大的震撼。从此,他希望自己能够变成一名有教养的绅士。于是他怀着新的生活理想,去伦敦寻找他的“远大前程xxx。来了伦敦后,主人公整天游手好闲,挥金如土,开始变得轻浮、虚荣、自私。他的远大前程早已变得迷茫,终于有一天他得知给他提供物质生活的竟然是那个逃犯,还有他所爱的人,艾丝黛拉也另嫁他人,他的远大前程彻底毁灭了。于是他逐渐清醒,又重新寻找过去美好的品德,开始了新的生活。

《远大前程》有关道德的主题十分简单:爱、忠诚和良心远比财富和社会地位要更为重要。

狄更斯通过主人公寻求自己所谓“远大前程”的经历来表现这个主题。因此,抱负以及追求个人发展成为这部小说的一个中心主题。从内心深处来说,主人公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当他发觉有比自己已经拥有的更好的东西时,他就马上想得到它。当他发现自己已经拥有富裕的物质生活时,他就渴望得到丰富的精神生活。正因为主人公相信人生可以得到改善,所以他才觉得自己的未来有着“远大的前程”。

在小说中,抱负与自我追求以三种形式表现出来:道德的,社会的和教育的。首先,主人公渴望道德上的自我改善。当他做不道德的事情时,便会严厉自责;这种强烈的负罪感会激发他以后把事情做好。其次,他渴望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出于对艾丝黛拉的爱,他盼望自己能够拥有上层阶级的深灰生活。再次,它渴望获得良好的教育,要想成为一名绅士,良好的教育是必不可少的。

最后,直到他的远大前程破灭时,他才明白一个人的真正价值与社会地位和受教育程度并没有必然的联系,爱和良知远比博学与崇高的社会地位重要。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三十九篇

大家一定看过不少书吧!比如精彩绝伦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团结合作共同战胜神秘人的《哈利波特》但是今天我要为大家介绍一本动物小说大王xxx沈石溪xxx的著作《狼王梦》。

大家不认识他吧,沈石溪原名沈一鸣,1952年出生于上海,在云南生活了36年。

为什么我要推荐这本书,首先,沈石溪在云南生活了一段时间,创作了不少著作,深深吸引了我,如果你不去读那实在太可惜了。这本书主要讲了失去公狼黑桑的母狼紫岚坚强的生下了5只小狼崽,可不幸第5只小狼被冻死了,它一心要完成它和黑桑的愿望从它的孩子当中塑造出狼王。当紫岚不幸失去大儿子黑仔,无奈之下重新塑造狼王也就是二儿子蓝魂儿,但在一个最不幸的日子,狼群们去觅食,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了,紫岚不愿让自己的孩子死在猎人的手里,无奈将爱子葬于雪地之下。我们少年通过读这本书,能感悟到生存的艰难,能体验到竞争的无情,更欣赏紫岚逆境之下顽强奋斗坚韧不拔的精神。

我在读这本书时,为紫岚坎坷一生感到惋惜。看到它坚持感到骄傲。连狼都如此坚强为何不去学呢?读这本书时,我不时想起对我严厉的妈妈,也想到了她对我的爱。

点燃未来的梦想,托起明日天的太阳。让我们怀着美好的愿景,不屈不挠,勇往直前吧!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四十篇

这个月,我读了很多书,但印象最深的还是那本《气球上的五星期》。

它讲述的是英国旅行家塞缪尔.费格森伙同朋友与仆人乔从非洲的桑给巴尔出发,乘坐着自制的气球。在与大象、野人……等等困难作斗争后,最终从非洲到了法国,完成了跨越非洲之旅。

书里对风景描述得十分细致,高山、大海、沼泽……都有所涉及,让人想有一种“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的感受;猴面包树、罗望子树……让你不禁感慨大千世界的无奇不有。书中也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友谊:三位旅行家为了一位传教士,扔掉了珍贵的水箱;当气球要掉下去的时候,乔奋不顾身地跳入湖中,救了朋友们一命;而乔在大沙漠上逃亡时,肯尼迪的一枪将乔从坏人手中救出。这种互助互爱的精神爱当今值得我们学习。

难道这不是一本好书吗?

经过这本书,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相信,这本书会让你喜欢的!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四十一篇

书乃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古至今,书一直是人们的充电机,我也是一个喜欢读书的小女孩,在我读过的书中《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我的最爱。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苏联作家尼古拉。阿列克赛耶维奇(next88)。奥斯洛夫基根据自己亲生经历写的不朽名作,文中的保尔,柯察金苦从小受到神父的侮辱和老板的压迫,严酷的底层生活使他具有一种自发的反抗精神,后来在布尔什维克克党的栽培下,逐渐成长起来,从一个贫困厨娘的孩子成为一名优秀的战士,无论是在残酷的革命战争中,还是在极端困难的建设环境里,保尔克服了无数艰难困苦,表现了极大的智慧和坚强的意志,在无情病魔的打击下,他仍能从瘫痪和双目失明的痛苦中开始战斗,在文学创作中找到光明和目标。

“人生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个次,一个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忆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人的一生是短暂的,犹如一场梦,而保尔,柯察金却不同,他的一生虽短暂,但却为人类进步事业出了贡献,那作为我们又应该又何做呢?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四十二篇

书,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吧!书,可以成为我们的朋友,而我的“朋友”就是这本书——《能闻出孩子味儿的乌龟》。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因为书里的每一句话,都说到了我的心坎上。

一听书的名字就让我们知道了,这是一本童话系列的书。这本书的内容是一只能闻出孩子味的绿毛乌龟,只要能有孩子味儿,它就永远也不会老。同学们一定会问:“这‘孩子味儿’是什么呢?”就让我来慢慢讲解吧!

这故事里面有四个调皮的男孩子,其中一个叫——马小跳。他是一个非常有童心的孩子,现在同学们知道了吧!这个“孩子味”就是指非常有童心的意思。

现在同学们的问题解决了,我们现在就开始讲一讲书的含义吧!现在,大人们都自作主张,不给孩子们一个自己的空间,让孩子去补习班,让孩子去学习那些五花八门的东西……一点也不去了解一下孩子自己的“心声”,就连写祝福语的时候,都是写一些学习进步……而不是每天快乐、幸福。

说到快乐,现在的孩子已经离这个词很远很远,却距离学习这个词,被逼得很近很近。这两个词,都可以被誉为“反义词”了。也就是说,那只绿色乌龟,已经很难寻找到……不!是搜索到有“孩子味儿”的儿童。

所以,为什么前面我说这本书里每一句都说到了我的心坎儿上的原因。大人们呀!给孩子一个自己的空间,不要让他们与“学习”这两个字紧紧地绑在一起,给我们一点空间吧!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四十三篇

我最喜欢的书是《丁丁历险记》。这本书里有精美的图画,线条优美柔和,颜色大胆豪放,语言幽默,想象奇特。

书的主人公是一个智勇双全的少年,叫丁丁,丁丁周游了西藏、刚果、美洲、黑岛时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危险和困难。虽然丁丁很害怕,但是他把害怕放在心中,用他的智慧和行动征服了恐惧。这些困难和挫折对于勇敢的人来说都不是问题。我喜欢丁丁的判断力和勇敢。

书中最搞笑的人是阿道克船长,无论他高兴、生气,都会说:“天打雷劈!”例如,他在打开香槟酒时把塞子吞了下去,他马上说了一句“天打雷劈!”每当我看到这些场景时,我都会哈哈大笑。我从阿道克船长身上学了诙谐和幽默。

我超级喜欢这本书,我既学会了丁丁的判断力和智慧,也学会了阿道克船长的幽默诙谐。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开心和欢乐!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四十四篇

我喜欢的书刊是巴金的激流三步曲,即《家》、《春》、《秋》。

看完三步曲,淑英的“春天是属于我们的。”,琴的“秋天过了春天就会来的,并没有一个永久的秋天。”,觉新的“我的上进之心并未失去。”,觉慧“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自己把幸福争过来。”等等的话无不在我的脑海里飘荡,他们都是追求自由、反对封建束缚的人。他们绝对是那个时代的先驱。

然而,我觉得我的心已被觉新的命运吸引住了,这位主人公坎坷波折、屈辱痛苦的命运几乎成了这部书的一大悬念,叫我忍不住急着去探询他接下来的心路历程,急着想知道他是否终于有了反抗。可有时候我却不愿再见到他,再看他受气,流泪,说着口是心非、无可奈何的话。有时我几乎失声冲他喊:“你究竟为什么不反抗!为什么要独自难过?为什么不站起来,说出一个‘不’字?”我看着他难过、愤怒,有时我甚至觉得巴金对他太残忍、太无情了,这样善良、对一切人好的人,却常常受着最大的屈辱。我多么希望巴金能将这本书改写,从《家》的开头开始改写,让觉新继续搞研究、出国、和他的梅表妹在一起,做一个有所作为的化学家……这也是觉新最初、最纯真的梦想。可我知道如果这么改就不是《激流三部曲》了。书上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每一个人物都在告诉我,巴金老先生也是板着脸一字一顿地告诉我:“这都是因为这个制度!这都是因为这吃人的礼教!”是的,这吃人的礼教,觉新的颓废,梅、蕙、淑贞的死,让我吃惊地发现,仿佛每一个字的背后写着可怕的字:吃人的礼教!这针一般的字眼直刺入我的心底,逼着我快发疯,叫我有种摔书离开的冲动,却总也放不下,继续急切地往下读。

这便是巴金的高明!这便是文学的魅力!这也是我喜欢《家》、《春》、《秋》的原因所在。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四十五篇

在某一天,有一位名叫鲁滨逊的水手,只因当天晚上狂风暴雨,大海咆哮,将这艘鲁滨逊所在的船卷走了,可鲁滨逊却不幸坠落到海中,这天过后,鲁滨逊带着缓缓的咳嗽,有气无力地爬起来,却发现自己置身于一片金色的海滩上,这使他十分慌张。

渐渐地……渐渐地……

鲁滨逊挠挠自己的后脑勺,慢慢的回忆自己的经历,天逐渐晚了。大海涨潮了,鲁滨逊不得不就近找了一棵郁郁葱葱的大椰子树,用他那灵敏的身躯爬上树休息,渐渐地,时间长了,鲁滨逊找到了如何生存的秘诀。

几年过去了。

鲁滨逊养了几十头羊,并且造了一个屋子以及收留了一个野人,名字叫做星期五。

二十年过去了,一艘英法商船驶过了这片小岛附近,鲁滨逊借此机会最终回到了英国。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鲁滨逊虽然漂泊于小岛,但是他不放弃,所以我也一定不能放弃,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四十六篇

我读过很多书,《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平凡的世界》《查理九世》等,可最让我难忘的是那套有关魔法世界的书——《哈利·波特》

在这册书中,我最喜欢的第八部《哈利·波特与被诅咒的孩子》,这是她2007年的作品,这册书主要讲述哈利长大后,因为觉得对不起一个人不想让他死去,而用时间转换器回到过去,改写了历史,因为没注意,一不小心让坏人统一了天下,世界变得不美了,于是,他们再次改造历史,但是,又发生了难以接受的事实和不可改变的事情,后来,他们牺牲了自己,才让世界变得美好了。这本书最让我沉迷的是故事跌宕起伏,曲折回环,出人意料。同时,结局哈利?波特牺牲自我来拯救世界的精神也让我沉迷于故事的跌宕起伏,曲折回环,出人意料。同时,也让让我深受震撼和感动!

《哈利?波特》的精彩,并非我三言两语能说尽,要体会其中的神奇,请赶紧加入阅读的行列吧!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四十七篇

四大名著大家一定都不陌生吧,《红楼梦》、《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曹雪芹写的《红楼梦》。

鲜活的人物,七美德爱情演绎出这部读不完、说不尽的千古奇书。《红楼梦》以其皮罗万象的内容、博大精深的思想、精湛完美的艺术、丰富生动的语言,不仅稳占中国小说的榜首,而且成为中国文学的典范和骄傲,并屹立于世界文学之林。我已经无法将《红楼梦》看成一本普通的小说了,它更像是一部厚重的历史,写满了悲欢离合。

想想大观园里的那些可爱的女孩:多愁善感的林黛玉,端庄大方的薛宝钗,温柔善良的迎春、志气清高的迎春……。每一个都冰雪聪明。可到头来,林黛玉因泪而亡,薛宝钗独守空房,迎春受虐而死……书中的贾宝玉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主人公。他是通灵宝玉的化身,清纯纯洁。他不喜欢读书,因为他不想考取功名,不想去他的考场。他口无遮拦,因为他不想为封建礼教控制。贾宝玉与大观园中众多姐妹关系都很好,因为他懂得这些女孩的内心,能看到她们水一样清澈的心灵。

《红楼梦》中栩栩如生的人物、生动的情节。我坚信每一个读过它的人,都会像我一样沉迷于书中、爱不释手。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四十八篇

一天,我和爸妈一齐去书城买40万字的书。我走啊走,突然眼前一亮,我看见了喜欢的书,那本书的名字叫《与狼相处的日子》。我急忙的抱起这本书,跑到妈妈的面前,叫我妈帮我买下来。

回到家,我立刻捧起我心爱的书开始认真读了起来。

一天,一个我和我朋友老吕骑着马走在戈壁滩上,突然,我们看见两只秃鹰在伤害一只小狼,等小狼没力反击的时候,趁机把它吃掉。我看见了,觉得小狼很可怜,可是老吕却一点都不一样情它,因为在戈壁滩上经常有野狼出没伤害人类。我实在看不下去了,连忙把秃鹰赶走,把小狼带回了营地里。老吕说:“虽然此刻他还小,还不会伤到人,可是它一长大你就管不了它了,如果出了事,你自我负责。”他说完,便走了。我不知应当选择放生还是留下,如果把它放生,它又会受到大自然无情的攻击。如果把它留下,自我又会受到别人不好的议论。我想了又想,最终想好了,我要把小狼留下来。我看小狼的毛是灰色的于是给它取了个名字叫灰毛。

大家因为我收养一只狼都纷纷议论起来。这个消息很快就传到了队长的耳边。队长走进我的帐篷,脸上还带着一点生气的表情。队长叹了几口气说:“你快把它送走吧。”说完,他便走了。虽然大家都对我议论纷纷,队长都劝我把灰毛送走,可是我仍然把它留了下来。

灰毛长大了,也变的淘气了。有一次它把地质员的帐篷支架搞坏了,害的那个晚上地质员们都挤在一个帐篷里。还有一次它把我养的鸡和鸭吃了几只,我很生气,就揍了它一顿。

一天,我和老吕还有灰毛和几个地质队员骑着马走在戈壁滩上,突然,戈壁滩上发生了沙尘暴。沙尘暴把我们吹散了,灰毛也不见了。过了一段时间,我看见了灰毛把老吕和其他的地质员找了回来,我们大家都很感激它。经过这件事,地质队的议论少了,队长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丝的笑容。

一天,在我们帐篷的旁边搭了一些的村民的帐篷。灰毛想跟他们的.小孩玩,孩子们看见狼,都害怕的四处逃窜,但灰毛不在乎,它扑在一个小孩的身上,想跟小孩玩,但那个小孩以为灰毛要吃他,被吓坏了。有些胆大的小孩拿着木棍打灰毛,灰毛生气了,一口咬住了小孩的肩膀,顿时血流成河。

发生这件事以后,队里的议论又开始了。队长对我说:“赶快把他处理掉吧。”处理就是“脑袋搬家”我很不愿意。老吕告诉我一个好办法,就是放生,我毫不忧郁的同意了。

我们走啊走,走到了一个农夫家里,我们跟农夫说了我们的事,农夫果断地说:“我要收养这只狼。”我们高兴极了。

自从灰毛被送走后,我每一天都很想念它。有时还时不时去看看它。

过了不久,我生病了,我在乌斯满江一家养病,老吕去完成指配的任务。

老吕完成了任务,来乌斯满江家接我。去寻找想象中的灰毛……

怎样样是不是很好看呢?如果你想明白更多的事情,那你就读读这本书吧!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四十九篇

高尔基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拥有一本好书,就可以拥有一个好的前途。我最喜爱的书是智慧背囊系列的《最让你懂事明理的亲情故事》,其中《打蛇打七寸》的故事让我深受启发。

在撒哈拉大沙漠,蛇躲在沙子底下,靠沙子的覆盖来躲避高温,以鸟和甲虫类当食物,但有一种鸟比蛇的生命力还顽强。当鸟落在沙子上找食的时候,躲在沙子里的蛇便向鸟儿扑去。可鸟儿并不逃跑,而是一边躲开蛇的进攻,一边用爪子拍蛇的头,非常准确地打在蛇的死穴上。就这样,在鸟儿拍了1000多下后,蛇终于无力地瘫痪在沙地上。鸟儿从容地吃了食物后,慢慢地飞走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我们能找到目标的弱点,坚持不懈地攻击,那么成功就会降临在我们面前。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五十篇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淘气包马小跳----孔雀屎咖啡》。

马小跳家附近开了一家名叫“孔雀屎咖啡”的咖啡店,店里的咖啡价格奇贵!老板宣称,“孔雀屎咖啡”独特的、梦幻的味道,只有那些有品位、有格调、上档次的客人才能品尝得出。于是,去咖啡店的人趋之若鹜。丁文涛来了,他说他品尝出了“孔雀屎咖啡”的特别之处,安吉儿来了,她说这是世界上最好喝的水,马小跳在丁克舅舅的支持下,也点了一杯,他却一口也没喝的下去。为了探明真相,马小跳和小伙伴们潜入咖啡店的后院,意外地发现了生产“孔雀屎咖啡”的蓝孔雀,和在咖啡店里表演孔雀舞的女孩小妍,每天都要在咖啡店上演孔雀开屏和孔雀舞。老板还要小妍每天给孔雀喂它不爱吃的咖啡豆。最后,马小跳和大家一起帮助小妍和孔雀离开了这座让他们伤心的城市,回到了自己的家园。

我最喜欢的是故事中的马小跳。他虽然很调皮,但有一颗善良、诚实的心。就像童话《皇帝的新装》一样,“孔雀屎咖啡”其实就是一场骗局。咖啡店老板,就像给皇帝做新衣的骗子,那些说“孔雀屎咖啡”好的人,就像那些睁眼说瞎话的宫廷大臣,而马小跳就像是那个说出“皇帝是光屁股”的孩子。俗话说的好:诚信为人之本,一个人连最基本的诚信都做不到,那还算什么呢?希望大家也像马小跳一样,做一个诚实的人!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五十一篇

一本好书就像一瓶陈年老酒,越是品味就越是香醇。

成书于元末明初的《三国演义》,是我国最早的一部长篇历史小说。位于四大名著之首,也是四大名著中我最喜欢的。里面的故事情节生动曲折,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就让文学如同美丽的音符,在我们心中荡漾。

说起《三国演义》,大家便会很自然的想起了胸怀大志、仁义之至的刘备;想到智谋超群、神机妙算,为蜀汉大业鞠躬尽瘁的诸葛亮;想到英武非凡、忠心耿耿、义重如山的汉寿亭侯关羽;想起艺高勇猛、正气凌然、坚不可催的莽张飞;想起老奸巨猾、假仁假义、居心不良的曹操;忘恩负义、阳奉阴违的孙权…

刘备三顾茅庐,我看到了敬仰和感恩。正因刘备屈尊三顾,寻访卧龙,孔明感其恩,才隆中对策,纵谈天下。两人自始至终都肝胆相照,心神无二。刘备三顾,赢得了诸葛亮的感恩之心,所以即使后主刘禅如何昏庸,诸葛亮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孔明的三气周瑜,我看到了许多边。周瑜大费兵马,而孔明却不费一兵一马,坐收渔翁之利。荆州襄阳,南郡都归于刘备了,真是:几郡城池无我分,一场辛苦为谁忙!?在后来,周瑜用美人计,但孔明仍让刘备安然回城还抱得美人归。啥“周郎妙计安天下,赔了夫人又折兵。”不仅如此,在后来的“假途灭虢”之计也被孔明识破了,真是:一着棋高难对敌,几番算定总成空。孔明就是智谋第一,不负于司马徽比喻为“兴周八百年之姜子牙,旺汉四百年之张子房。”不然吴国多次派使都要不回荆州呢!由后周瑜之死告诫人们,成功人生首要一条是修身养性。远离嫉妒恶劣心理,学会及时制止息怒,严于律己,心胸坦荡,心情愉快是何等重要!

我喜欢刘关张的桃园三结义,敬重他们遵守诺言,兄弟绝无二心;我喜欢关羽的忠心耿耿,我看到了他们的深厚情谊,看到了他的勇武;我喜欢刘备的三顾茅庐;我看到了敬仰和坚持,换来孔明的一生倾心;我喜欢诸葛亮的火烧新野,我看到了聪明;喜欢赵子龙的长坂单骑救生,我看到了英勇和惊人的胆量;我喜欢……

我要学诸葛亮的谦虚谨慎,刘备的仁爱,关羽的大义凛然,曹操的才华横溢,周瑜的万人之英…………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五十二篇

读书是我的爱好,家里的书柜摆满了五花八门的书籍。不过,在这些各式各样的书中,我对世界名著《简·爱》情有独钟。

在淡黄色的书柜里,一眼就看见那醒目的,用蓝皮封面包裹着的《简·爱》。这本书不像其他书籍一样封面花哨。它的“外壳”几乎只有一种色彩——蓝色,这使得它充满了神秘感,仿佛蒙着一层面纱。我也喜爱它厚厚的外表,因为厚,读完后才会有一种无与伦比的满足感。

翻开书,前几页的内容就吸引了我,让我对简·爱的经历充满了兴趣。

小说的主人公简·爱是一个自尊自爱,追求精神上的自由和平等的人。她出身卑微,父母相继去世,被接到舅舅家抚养。可舅舅去世后,舅妈不但没有听从里德先生临走前照顾简·爱的嘱咐,还歧视、虐待简·爱。

后来,里德太太把简·爱送进了所谓的慈善学校,伪君子校长冷酷无情,在各种方面摧残学校里的孩子,甚至每天都会有人病死。简·爱却无所畏惧,在学校里结识了挚友——海伦和谭波儿小姐。生命是鲜活的,死亡使它添上一抹悲壮的色彩。简·爱经历过海伦的逝世后,成长起来。从学校毕业后,当了两年的教师,但她热情如火的灵魂耐不住那里的孤寂和冷漠,决定登广告谋职。

就这样,简·爱来到了一个使她生命转折的地方——桑菲尔德庄园。

在庄园里,简·爱遇见了奇怪又神秘的男主人罗切斯特。简·爱与他情投意合,就像两种火花的碰撞,不知究竟会闪出何等绚丽的光亮。可在婚礼前夜,简·爱惊醒,竟发现一个面目可怖的女人披戴她的面纱。果然,在婚礼时揭露了庄园一个惊天的秘密——那个疯女人是罗切斯特的妻子!

简·爱只能离开庄园,留宿街头。幸运的是,简·爱找到了她的表兄圣约翰,并回到了庄园。

可是庄园被疯女人烧毁,罗切斯特因救妻子而残疾。简·爱在附近的村子里找到了他,并与罗切斯特在一起了。

这本书不愧为世界名著,我才粗略地看了一遍,应当细细品读,才能理解其中的奥义,才能学到更多的知识。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五十三篇

大家是不是有自己喜欢的书?你们知道我喜欢什么书吗?我喜欢的书是《小蝌蚪找妈妈》,里面的故事真是精彩绝伦。

故事讲的是青蛙生了青蛙蛋,一天一天的过去了,青蛙妈妈要去远点的地方的地方找吃的,青蛙蛋慢慢地开了,变成了蝌蚪。其中一个蝌蚪说:“我们的妈妈呢?”又一个蝌蚪说:“我们不知道妈妈长什么样。”它们都不知道妈妈长什么样,它们游着游着看见了金鱼,于是它们游到金鱼面前说:“你是我们的妈妈吗?”金鱼说:“对不起,我不是你们的妈妈。”于是它们就找小鱼,游着游着看见了小鱼,它们游到小鱼面前说:“你是我们的妈妈们吗?”小鱼说:“对不起,我不是你们的妈妈。”它们游到青蛙面前说:“你是我们的妈妈吗?”青蛙说:“宝贝,我是你的妈妈。”最后它们终于找到了妈妈,非常地开心,它们高兴地说:“我们长大了,我们可以自己找吃的,我们也要吃害虫。”

这个故事让我学会了坚持就是胜利,只要努力就一定能够成功。这本书的故事写得生动有趣,它深深地吸引了我,我真喜欢这本书。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五十四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我的座右铭。书,能增长我们的见识,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

还记得一次,父母给了我些买书钱,让我去买点书看。我到了书店,左看右看,也不知道买哪本书。书店里有这么多书,有那么多不同的故事,我都想看一看。突然,我被两本书迷到了:《途中的风景》、《宝塔》,心想:对!就选这两本了。我把书从书柜里抽出来,拿到收银台,付了钱,打算回家后好好欣赏。

还有一次,朋友们叫我去玩,我不理会他们——其实,我根本没听见,继续看我的书。谁知,我的书离奇消失了。只见朋友手里拿着我的书,威胁我说:“和不和我们玩?”“不!”我响亮地回答。眼见一场抢书大战开始了。

他们人多势众,把书扔来扔去,连摸也不让我摸一下。我心想:不能用拳头解决问题,还是要用脑子。我使出了离间计:“算了,抢不过你们,走,出去玩。”“你早点儿说不就好了吗?”说着把书仍回我的座位。我立马抢回书:“自己去玩吧!”“算了,懒得说你了,真是个书呆子,走,我们自己玩去。”

我属于那种少看书,但一看就停不下来的那种。晚上,时针已经指向了九点,我刷了牙,洗了脸,应该睡觉了。可以坐到床上,我就从床头柜上拿出《宝塔》,靠着床头,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主人公王嘉庆知道了和自己一起长大的表弟李嘉麟是被姨妈捡来的弃婴……

“咚咚咚!”是妈妈回来了。妈妈不是一般九点半才回来吗?怎么啊?我扭头一看时钟,都快十点了,明天还要上学呢!

我喜欢书,我喜爱看书。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五十五篇

前几天,老师给我们讲了一篇课文《大禹治水》。这是个故事出自于《上下五千年》,我顿时对历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很想读一读这本书。一回到家,就让妈妈给我买了一套《上下五千年》。写完作业后,我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从上古时代一直讲到清朝末年,我对上古时代的故事特别感兴趣,比如盘古开天地、女娲造人补天、钻木取火。下面我就来给你们讲讲钻木取火吧!

通过钻木取火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火是怎么发明出来的。最早的原始人,还不知道利用火,东西都是生吃的。那时,火山爆发、打雷闪电的时候,树林里会起火。偶尔他们会捡到被火烧死的野兽,拿来一尝,味道还挺香。于是他们就想办法造火,经过多次试验,他们发现把坚硬而尖锐的木头,在另外一块硬木头上使劲地钻,钻出火星来;也有的人把碎石敲敲打打,也可以敲出火来。有了取火的办法,他们就可以吃烧熟的东西了。我想,有了他们的这个发明,才会有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我会更加珍惜现在所拥有的。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籍是我成长路上的好伙伴!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五十六篇

一天,我和爸妈一起去书城买40万字的书。我走啊走,突然眼前一亮,我看见了喜欢的书,那本书的名字叫《与狼相处的日子》。我急忙的抱起这本书,跑到妈妈的面前,叫我妈帮我买下来。

回到家,我马上捧起我心爱的书开始认真读了起来。

一天,一个我和我朋友老吕骑着马走在戈壁滩上,突然,我们看见两只秃鹰在伤害一只小狼,等小狼没力反击的时候,趁机把它吃掉。我看见了,觉得小狼很可怜,但是老吕却一点都不同情它,因为在戈壁滩上经常有野狼出没伤害人类。我实在看不下去了,连忙把秃鹰赶走,把小狼带回了营地里。老吕说:“虽然现在他还小,还不会伤到人,但是它一长大你就管不了它了,如果出了事,你自己负责。”他说完,便走了。我不知应该选择放生还是留下,如果把它放生,它又会受到大自然无情的攻击。如果把它留下,自己又会受到别人不好的议论。我想了又想,终于想好了,我要把小狼留下来。我看小狼的毛是灰色的于是给它取了个名字叫灰毛。

大家因为我收养一只狼都纷纷议论起来。这个消息很快就传到了队长的耳边。队长走进我的帐篷,脸上还带着一点生气的表情。队长叹了几口气说:“你快把它送走吧。”说完,他便走了。虽然大家都对我议论纷纷,队长都劝我把灰毛送走,但是我仍然把它留了下来。

灰毛长大了,也变的淘气了。有一次它把地质员的帐篷支架搞坏了,害的那个晚上地质员们都挤在一个帐篷里。还有一次它把我养的鸡和鸭吃了几只,我很生气,就揍了它一顿。

一天,我和老吕还有灰毛和几个地质队员骑着马走在戈壁滩上,突然,戈壁滩上发生了沙尘暴。沙尘暴把我们吹散了,灰毛也不见了。过了一段时间,我看见了灰毛把老吕和其他的地质员找了回来,我们大家都很感谢它。通过这件事,地质队的议论少了,队长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丝的笑容。

一天,在我们帐篷的旁边搭了一些的村民的帐篷。灰毛想跟他们的小孩玩,孩子们看见狼,都害怕的四处逃窜,但灰毛不在乎,它扑在一个小孩的身上,想跟小孩玩,但那个小孩以为灰毛要吃他,被吓坏了。有些胆大的小孩拿着木棍打灰毛,灰毛生气了,一口咬住了小孩的肩膀,顿时血流成河。

发生这件事以后,队里的议论又开始了。队长对我说:“赶快把他处理掉吧。”处理就是“脑袋搬家”我很不愿意。老吕告诉我一个好办法,就是放生,我毫不忧郁的同意了。

我们走啊走,走到了一个农夫家里,我们跟农夫说了我们的事,农夫果断地说:“我要收养这只狼。”我们高兴极了。

自从灰毛被送走后,我每天都很想念它。有时还时不时去看看它。

过了不久,我生病了,我在乌斯满江一家养病,老吕去完成指配的任务。

老吕完成了任务,来乌斯满江家接我。去寻找想象中的灰毛……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五十七篇

我看过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

这本书的封面上,有两个气球,上头分别写着“6”、“1”,上头还有许多小朋友,我一看明白小朋友在过六一儿童节。

我看了这本书的一个故事叫《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之理发遭遇》,这个故事趣味极了。一天,大头儿子正和三只小狗玩儿,小头爸爸让大头儿子去理发。可大头儿子不愿意,可当他照镜子时,却看见自我的头发的确太长了,并且还乱七八糟的,这才同意去理发。可大头儿子还不愿意洗头,他们父子俩走在街上,看见了一家理发店,就走了进去,可里面仅有一张理发椅,还没有人。他们便戴上假发,自我剪了起来,还剪得一塌糊涂。这时,一个理发师跑了出来,看见了剪坏的假发,便用扫把把他们赶走了。

他们很快又找到了别一家理发店,因没有看清店名是“剃光头”的,就直冲进去,立刻坐下,让理发师剪发,却被剪成了光头。

回到家,围裙妈妈也不认识他们了,还叫来了警察把情景了解,解决这件事,他们还为此吵架了。

经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做事不要自以为事,看字或看句子要看全,做事要仔细等道理。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五十八篇

你听过汤姆·索亚这个名字吗?他是马克·吐温创作的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里的主人公。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它体现了汤姆的可爱,这能让我回想起童年的一些往事。

在这本书中,汤姆本来是一个调皮的小孩,他经常逃课、捉弄人,甚至把教堂弄得天翻地覆。但在经历了出海冒险、目睹杀人事件、指认凶手这些事后,他慢慢变得善良又勇敢了。

看完这本书,我十分喜欢他指认凶手那一段。汤姆目睹杀人事件后,本来是不想告诉法官的,但是见到被冤枉的被告后,他动摇了,他的心里仿佛有一个声音告诉他,不能让好人背黑锅。最后,汤姆不怕被报复,勇敢地指出了真正的凶手——乔,他还用自己的智慧打败了xxx乔。这件事说明汤姆是一个机智而又善良的小孩。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的主人公虽然有缺点,但也有优点,在他身上,我们可以看到自己的影子,也可以从他身上学到一些好的品质。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五十九篇

每一本书中都有这一片别样的天地。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这样认为;书籍是人类知识的总统,莎士比亚这样认为;书籍是造就灵魂的工具,雨果这样认为……可见,从古至今书籍在人们眼中地位超然。今天,我就写一下我喜欢的书。

《山海经》

第一次知到这本书,是在一本漫画上,而真正了解它是在学完《阿长与山海经》后自己好奇而主动了解的。它主要记述古代地理、物产、神话、巫术、宗教等,也包括古史、医药、民俗、民族等方面的内容。除此之外,《山海经》还以流水帐方式记载了一些奇怪的事件。最吸引我的还是书上的那些奇奇怪怪的飞禽走兽,像穷奇,驳,讙,帝江,狰,胜遇,数斯……数不胜数。通过这本书,人们了解了我国先秦时期的人文地貌,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

《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

在人生的道路上,你会遇到无数的老师,而真真正正会吧自己的所有,一切都让你了解的老师,只有书籍。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六十篇

我最喜欢的书是曹文轩的一本书:《草房子》。

此作品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

这中间最让我感动的情节是,杜小康因为家里没钱了,不能让他读书,他就偷偷溜进学校拿了一套书。虽然这种做法不对,但他勤奋好学的精神还是打动了我。看到这里,我忽然想到,以前我一感冒了就会不想做作业,妈妈怎么说,我就是不写。但是他已经不能上学了,还要拿一套书在家中自学。和他相比,我差得太远了。

当初买书的时候,我是死乞白赖,妈妈才给我买了下来。因为买下来不容易,所以我一直把它当宝贝。一天,朋友来家中玩,他却把这书弄坏了,气得我差点没去打他。

读完这本书,感动人的情节很多,重要的是,感动人的那些东西是千古不变的,我们只不过是想看清楚它们是在什么新的方式下进行的罢了。

追随永恒——我们应当这样提醒自己。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六十一篇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由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出版于1719年,300年来激励了全世界无数为追求梦想而自强不息、永不放弃的人。现在,就让我们走进她,去感受那奔腾不息的生命火焰吧!

《鲁滨逊漂流记》写了一个叫鲁滨逊。克鲁索的年轻人独自一人漂流到了一个孤岛上,他战胜了忧郁、失望、恐惧、孤独的心情,依靠智慧和劳动猎取食物,修建住所,制造工具,种植谷类,驯养山羊,改善环境克服了许多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始终心怀梦想,顽强拼搏,最后等到救援,重返彼岸。

当书中开始描写鲁滨逊在大海中劈波斩浪、自由航行时,我想着有朝一日我也能实现在大海的惊涛骇浪中自由闯荡的梦想。可很快鲁滨逊被困在了荒岛上,我不禁为他担忧起来,曲折离奇的情节使我和主人公同欢乐、共患难。

鲁滨逊为了能够活下来,想了很多办法,让自己变身为建筑师、搬运工、农夫、饲养员克服了种种困难,似乎他是一个超级英雄。他为了能实现回家的梦想,先是修好了小艇,却无法把它挪到水里,又花大力气造了一艘更大的船,还是无法挪到水里,他再想开凿一条小河,把水引到船前,最后却发现要花一二十年,不得已只好放弃造船。读到这些,我由衷地佩服鲁滨逊的毅力和勇气,正是他在绝境中始终心怀梦想,永不放弃,才逃离了荒岛。

我不禁感叹:实现梦想的方法就是善于学习、努力创造、坚持不懈。我们平时学习和生活中好多看似不可逾越的困难,勇敢的尝试远比得到的结果更重要,坚持也许会失败,但一开始就选择放弃,那连百分之一的机会都没有。我想,这就是我喜爱这本书的原因。

愿我们都能像鲁滨逊一样,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实现心中的梦想,到达成功的彼岸。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六十二篇

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美国作家埃米莉阿诺德麦卡利写的《天空在脚下》,故事发生在一百多年前巴黎的小旅店,讲述了一个叫米瑞的小女孩遇到了走钢索大师贝利尼,米瑞恳求贝利尼教自己走钢索,可贝利尼没有答应,于是米瑞就默默地自己练习。经历过很多次失败,但是她永不放弃,失败了都会对自己说:我要继续努力,一定能学会。就这样日复一日的坚持,终于有一天贝利尼被米瑞的坚持打动了,答应了教米瑞走钢索,而米瑞帮助贝利尼克服了心里的恐惧,最终实现了共同的梦想。

我觉得我和米瑞很像,我在学习马术的时候就会遇到许多的困难。比如:拉缰绳会把手磨破、练习起坐时脚很疼、骑在马背上的高度让我心里很害怕,甚至还有从马背上摔下来的危险。

记得有一次练习骑马跑步时,由于速度太快,我没有掌握好平衡,从马背上摔了下来。当时我自己整个人都吓蒙了,教练很担心怕我心里产生恐惧,以后就不敢骑了。我当时就对自己说:没事我要继续努力,我一定可以完成的。是的我没有放弃,一直坚持努力练习,每次去到马场我都会认真学习教练教我的每一个动作,争取学的又快又好。回到家也会复习动作,坚持仰卧起坐和俯卧撑训练,就这样马术有了很大进步。参加马术考试获得了荷兰B级认证。

在《天空在脚下》这本书中,米瑞学习走钢索遇到困难,而我学习马术时遇到困难,但是我们都会鼓励自己永不放弃,就是这样的坚持让我们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六十三篇

我最大的爱好就是看书。我看过许多书:有《《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七个小矮人》以及《三国演义》《西游记》等。不过,我最爱读的书还是郑渊洁的《舒克和贝塔历险记》。

因为这本书可以让我一下看完。不像电视上一样,一天只能放二三集。这本书非常有趣。里面的舒克开坦克,贝塔开飞机,它们合作击退了困难,得到了胜利。它们常常与猫群和独眼鼠对战。独眼鼠和贝塔、舒克同样是老鼠,为什么还打呢?后来我才知道舒克和贝塔它们是好老鼠。有一次,贝塔不认识舒克,就把舒克钓了起来,因为飞机没有油了,它们就从天空中掉了下来,掉到了猫村。舒克与贝塔勇敢地说:“你们要吃就吃吧,我们也不怕死呢。”猫说:“我们不会吃你们的。”贝塔说:“为什么”猫说:“因为你们不是坏老鼠。”舒克与贝塔非常地开心。

这就是为什么我喜欢《舒克和贝塔》。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六十四篇

俗话说:“黑发不如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从这句话中我懂得了,人应该要在年轻的时候好好读书,等老了以后就晚了。我就喜欢读书,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叫做《格林童话》。

这本书中有很多故事,比如说:白雪公主,灰姑娘,小红帽,六只天鹅,三根羽毛等等。其次,我喜欢的一个故事就是白雪公主了,让我来和大家讲讲吧。

一个国王和王后有一个女儿,小女孩在出生不久,王后就死了。过了一年,国王又娶了一个新王后,新王后有一面魔镜。

小女孩叫白雪公主,她慢慢的长大,美得像一朵鲜花,王后知道了这件事,气急败坏,想立刻把白雪公主从世界上消失,读到这里,我觉得这个新王后非常坏。

这本书的故事让我如醉如痴,从一开始看这本书我就根本停不下来,连吃饭都忘记了。这本书是著名的格林兄弟写的,我把所有的课余时间都放在这本书里面

不到三天我就把这本书读完了,后来又读了好几遍,现在有的故事都快背出来了。从这些有趣的故事中,我不仅体会到了其中的乐趣,

还学到了学到了许多的到了,明白了做人要善良,不能干有违背良心的事情,做人要正直勇敢,这样才能过的别人的认可。我要做一个有用的人。

古人云:“书犹药也,善读可以医愚。”一本你喜爱的书应该要认真去读,这样才能养成一个爱读书的习惯。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六十五篇

我最喜爱的书刊是小说。小说有趣、好看、吸引人,许多人都很爱看,我也很爱看小说,因为它能以细致而鲜明的人物、完整而多变的情节、细腻而丰富的感情,完整地向人们展示一个既来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的复杂世界。

第二就是小说中情节的描写是完整而多变的。小说的情节一般按照开端、发展、高潮和结局这四大步骤来编写的,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小说的情节又是多变的,它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偶尔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出乎意料,扣人心弦,总想方设法吸引住你,让你爱不释手地把小说从头看到尾。

第三就是小说中感情的描写丰富而细腻。小说中对感情的诉说有时细腻得让你感同身受,如同亲临其境一般;其主人公的遭遇有悲有喜,有时会让你哭得死去活来,有时会让你笑得肚子直发痛,有时还会让你哭笑不得,心里憋着直难受,真可谓感情丰富也。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六十六篇

相信很多人都看过《西游记》这部小说,我也是。在我看过那么多的书刊里面,我最喜欢的莫过于《西游记》这部小说了。

小说《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这部小说讲的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四人西天取经的故事,。这部小说的故事情节讲得非常生动有趣,我最喜欢《西游记》里猪八戒这个人物了。猪八戒像是我们现在社会中真实存在的人。他喜欢吃东西,喜欢睡觉,做事情时常推卸责任,好色。但就是这样的一个人物角色,让我非常的喜欢。他原来是玉皇大帝身边的元帅,因为调戏嫦娥,被逐出天界,贬到凡间。虽然猪八戒身上存在着许多的不足,但猪八戒也有一些优点。他憨厚,单纯,性格温和。他常常能够知错能改。在做错事时,被孙悟空责骂后,就改正错误。我喜欢这么可爱的猪八戒。

在小说《西游记》里,还有一个角色我也是印象很深刻的。那就是孙悟空。孙悟空是一只野猴子,他非常地顽皮,但对唐僧很忠心。他从石头里爆出来,没有父亲,也没有母亲。他是唐僧的徒弟,是猪八戒、沙僧的大师兄。孙悟空会七十二变,他有一双很强大的眼睛,可以一眼就看出别人是不是妖怪变的。因为有时刻孙悟空的保护,唐僧才可以安全到达取经的地点。

这就是我喜爱的书刊——《西游记》。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六十七篇

我家有很多书,有《查理九世》、《洛克王国》、《格林童话》,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成语故事》。

《成语故事》里有很多篇文章,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三顾茅庐》。东汉末期,刘备为了一统天下,听说在遥远的卧龙岗隐居的诸葛亮很有才华,于是,刘备就去找诸葛亮请他辅佐他。诸葛亮听说刘备要找他,就躲避刘备,结果就让刘备扑了两次空,第三次刘备又去找诸葛亮时,看见诸葛亮在睡觉,他就等着诸葛亮醒来,诸葛亮看刘备这样有耐心等待,于是,就下定决心跟从刘备一起回到军营里。每次刘备打仗的时候诸葛亮就为刘备出谋划策,每次都是刘备打赢了,就这样,在诸葛亮的帮助下,刘备连连击败许多国家,与魏、吴形成了三国鼎立之势。

我们要像刘备一样有耐心,才能获得别人的尊重。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六十八篇

我十分喜爱读书,喜欢在墨墨书香中阅人阅世,我最喜爱的书就数第月都出版的《儿童文学》了。它没有一篇长篇小说那么完整,但那精美简短的文章总令我百读不厌,回味无穷。

我为什么喜爱这本书呢?因为它那清灵淳朴的文字散发着浓浓诗意,每一篇文章都富有真情实感、催人泪下、感人至深。这本书中的文章大都是由中学的哥哥姐姐所写,优美的文字中透露着阳光的气息,让人们读起来感受到了少年独有的稚气,一篇篇美文就像一顿顿丰盛的晚餐让我细嚼慢咽、口留余香。它们让我感受到友情的真挚,亲情的可贵,让我感到了母爱的温暖,家庭的温馨。在我忧伤时,看到故事中主人公的悲惨命运,不由自主地停止了哭泣,为主人公暗暗鼓劲。

总之,一个个清灵的文字,一段段感人至深的事例,总会给予我无限快乐、温暖、幸福,带我闯过一个个难关。有时我被别人欺负、被人遗忘,便会一人静静地捧起这本《儿童文学》,走入这本书的世界,便会忘记烦恼,一切不快乐的经历,每次读过,我都会重新变回那个阳光、快乐、无忧无虑的少年。

我喜爱《儿童文学》,和它在一起,我无时无刻会拥有幸福、拥有快乐,我真心希望我能永远和这本书做形影不离的伙伴,让它在我人生的漫漫长路中点燃一盏灯,指引我走向成功。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六十九篇

书,是人类的长生果;书,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饥饿时的美餐。是的,书,要我说:“书是我心中的星” 为什么说它是星呢? 因为书可以告诉我们许多我们不知道的事情,还可以给我们许多知识,《狼王梦》就是我最爱看的书,它讲了:母狼紫岚和丈夫黑桑产下了五只幼崽,其中有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还有一只在刚生出来的那夜,因暴风雨,而送了自己的性命,这四只幼崽在最后只剩下母狼媚媚,紫岚和老鹰金雕同归于尽。随后,媚媚又产下五只幼崽,这五只幼崽说不定会有一只能当上狼王的故事。这本书感人肺腑,我喜欢它的原因有三:

一:在狼的世界,你要不努力,就会被其他狼瞧不起,甚至没有生存的余地,说明你如果不努力,在这个世界里,社会里只能当要饭的。

二:在狼群里走在最边边的狼完全有可能被强壮的狼吃掉。说明从小不受点苦头,长大会被人瞧不起。

三:只有经过了残酷的锻炼,才能够在狼的世界里生存,狼爸爸狼妈妈为了让孩子增强竞争力,不被淘汰,竟然可以收藏起对孩子的爱,展示给孩子残酷的一面,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说明一份耕耘,一份收获。

只有你努力,才会实现,就算没实现,你也为梦想努力过,笑一笑。 所以,这三点理由,《狼王梦》在我心中化成一颗星。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七十篇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个朋友,以为慈祥的家人,你的灵魂……如此,我又怎能不好好读书!

我有一本喜欢的书叫《蓝色的海豚岛》。这本书中有一个小女孩,他无比坚强勇敢……一艘来自东方的大船来到了海豚岛,东方人很热情的将这个岛上的人类带到更美好的地方。然尔主人公的弟弟未能上船,所以主人公卡拉娜下船游回岛上……可是此后他弟弟被穷凶极恶的野狗咬死了,剩她独自一人在岛上生存。卡拉娜开始制造工具为弟弟拉莫报仇……经历千难万险才得以生存,有好多次她与死神擦肩而过……他一直坚持了十八年终于那艘船又回来了。

十八年能使一个穷人变得富有,使一个国家变得强大,也能使一种动物进化成功。而对于卡拉娜来说十八年是老天给她一个认知自己的机会,她经历了多少苦难才得以证明自己的强大,证明自己是可以坚持的啊!

说到她我不禁想起原来的运动会,我们班同学好胜心很强一场又一场的比赛接连不断,我们忍住劳累继续坚持直到成功。

我不得不敬佩卡拉娜,也敬佩像卡拉娜一样坚韧的同学。一个书中的人物让我变得更加珍惜身边的每一个朋友,让我更加坚强乐观!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七十一篇

书是世界的营养品,书是人类提高的阶梯。书,能够带我们遨游知识的海洋;书,能够作为你的终生伴侣。每当我打开《草房子》这本我喜爱的书时,我就再也忍不住了,一看就几个小时,不能自拔。

这是一部将就品位的少年长篇小说。

这本书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秃鹤心中痛苦的伤痕,令他怜爱;纸月的悲惨身世,令他难忘……六年中的一切一切,他都铭记于心。然而在1962年8月的一天中,他们一家因某种原因,就要告别这朝夕相伴的这片金色的草房子。这件突如其来的事,在他心中被埋伏的依依不舍立刻油然而生……

书中没有华丽的语句,也没有夸张的词语,更没有自作多情的文段,书中仅有纯美的词句和刻骨铭心的感情。异常是当我看了“药寮”这篇文段时,桑桑的坚强、父亲的关爱、温幼菊教师的默默鼓励,都让我感动得流下了两行热泪。而想到了自我,我感到我与桑桑比起来,我是那么渺小,连区区一次打针都大哭一场,这是应当做的吗我为自我的胆小而羞愧,我为桑桑的坚强而鼓掌。看着这些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使我感受到世界是多么美丽,多么可爱。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大事,都是我们要去铭记的事情;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是我们要去珍惜的人!

书,让我懂得了许多人情世故;书,令我学到了许多知识。《草房子》这本书是我的至爱,因为,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七十二篇

在我成长的过程中,看过许许多多的书。可是如果你要问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是我前不久看的一本沈石溪写的书—《神奇的警犬》,这本书看完后,让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这本书以警犬拉拉为主人公,通过《智破拐婴案》、《死亡游戏》、《沉重的追逐》等九个相对独立的故事,非常传神的描绘出一只名叫拉拉的警犬精彩纷呈的世界,刻画了它忠诚,机警、忍辱负重、自尊,勇于牺牲等多方面的优秀品质,令我对它不由自主地产生由衷的喜爱和敬意。

读完后,我深深地被拉拉那些优秀品质感动了。令我记忆最深的是《智破拐婴案》。犯罪分子装作一位母亲看护被拐男婴,剃掉男婴的头发,让警官很难辨认,又把男婴身上的尿骚味洗得一干二净,让警犬也难以辨别。后来,拉拉不甘心,就去跟踪犯罪分子,用机智的方法将犯罪分子给巧妙地捕到了。从这篇故事里,我深刻感受到了拉拉的忠诚,机警和勇于牺牲的品质。从其他几篇故事中,我也充分感受到拉拉许多优秀品质。读完后,我喜欢上了拉拉,喜欢上这本书的文笔,更喜欢这本书,它是一本激情而又动脑筋的书,让我活跃了思维,感受了动物“狗”与人之间的世界。我由衷地喜爱这本沈石溪写的书—《神奇的警犬》。听了我的大概介绍,你们喜爱这本书吗?希望你们能去细细品味书中的内容!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七十三篇

小朋友们,你们看到这篇文章的标题时,是否认为它是一所学校呢?不是的,《麦克唐纳学校》是加拿大幽默儿童小说。

今年暑假我和妈妈去图书馆还书,我比较爱看科普类的图书,妈妈说我可以尝试着看一些外国的儿童文学书,了解了解外国的小朋友成长的过程和思想。我想也是哦,生活在同一片蓝天,同一个星球上,外国的小朋友的校园生活又是什么样的呢?我从外国文学书架上找,咦!找到一本《麦克唐纳学校》。我就顺便拿起来翻看,看着看着,我被这本书吸引住了。

这本书是加拿大的一位初中三年级的大哥哥在他的田径老师的指导下写的一本校园小说。《麦克唐纳学校》是一个崭新的世界,当时的社会背景,校园环境,教学设备,师生关系……一切都与我们的生活如此不同。文中的两个小主人公在学校制造各种麻烦,给校长添乱,违反校园纪律,他们的恶作剧令人捧腹大笑。

书中的主人公布鲁诺和布茨的恶作剧让我看了哈哈大笑,虽然他们看似整天调皮捣蛋,但是经常被老谋深算的“鱼儿”校长修理。但依然是一股正能量——通过抗议来释放学习压力,丢弃学习烦恼,建造快乐校园生活。

这本书实在是太好看了,《麦克唐纳学校》是我的理想世界,读了这本书就像是交了一个知心朋友。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七十四篇

我今天向大家介绍的是我的存钱书,大家该问了,不是存钱罐吗、怎么是存钱书!呀下面我向大家介绍我的存钱书。

首先,他的外形是书的形状,这个书可以打开,从上面看他有一个小扁口,可以装硬币,再看他的下面有一个长长的口,这个可以装纸钱,这样你应该向两头都有空,那钱不是就掉出来了吗、我来告诉你吧,他是掉不出来的,因为他有一个秘密因为他是两层的。

当你打开的时候,他会有一些文字出现,看到快末尾的时候有一些立体的字出现,会吓你一跳,在下面就是打不开,这么样我的“书”还喜欢吗?

另外我还给他做了个花边就是用布给他做了个包装。

但是他还有一个神奇的功能就是,当你睡觉的时候,他会把你的零用钱摆好。

这时候你应该问我的存钱书里边的钱怎么取出来吧!我就我告诉你:他的右侧面有一个按钮,一按整个书的背面都会翻开。这样就可以把你的钱取出来了。

我的“书”神奇吧!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七十五篇

20xx年的一天,爸爸回家时手里拿着一本北京动物园编的一本《走近动物》。我一看就爱不释手。我问:“爸爸,你这本书从哪儿买的呀?真好看。”爸爸回答说:“这是一个在北京的叔叔送的。”我又问:“他为什么会送我?”“因为我几周前加了一个QQ群,这个QQ群名字叫爱孩子,多一点。里面在组织群里的家长相互送书,那个叔叔(抱抱爸爸崔叔叔)是群主,他送给我,我又送给其他人。”爸爸答道。我心想这本书来得真不容易呀!

我问爸爸:“你见过他吗?”“我没有。”爸爸答道。我嘴里叨念着:“一个在北京的叔叔,一个在北京的叔叔,一个在北京……”

我一边叨念着一般看着这本喜爱的书。

我没有想到,我去年寒假去了北京。在北京的一个晚上,我和爸爸一起去簋街的一个餐厅吃饭,我爸爸和崔叔叔聊了很久,说的都是怎么爱孩子之类的。

崔叔叔是地道的北京人,毕业于北京大学,曾在国家图书馆工作。他的儿子小名叫抱抱,比我大两岁。

我好奇地问:“你们是怎么认识的?”爸爸和崔叔叔异口同声地说:“是因为你才认识的。”

我们一起谈笑风生地吃饭,崔叔叔请我品尝了许多北京的美味。现在我重新翻阅这本书,再一翻我又了解了不少新东西,也认识了不是的好以前不认识的东西和一些动物的习性,让我们走近动物,去认识它们,关爱它们,做它们真正的朋友。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它的喜爱之处在于崔叔叔当时并不认识我,但对我充满了真诚和慈爱。薄薄的一本书,承载了两位爸爸浓浓的父爱。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七十六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是人类进步的源泉;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人的一生中,只有多读书,才能大有作为。

有人喜欢梁山起义的《水浒传》、有人喜欢西天取经的《西游记》、有人喜欢宗族忠烈》杨家将》、有人喜欢精忠报国的《岳飞传》、还有人喜欢隋唐并起的《隋唐演义》,而我却喜欢磅礴大气的《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描写的是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之间,近一百年的历史风云。全书反映了三国时期的军事斗争、概括了这一时期的历史巨变,塑造了一批叱咤风云的英雄人物。

我喜欢《三国演义》,是因为它通过一个个精彩绝伦的故事,为我们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有神机妙算的诸葛亮;深明大义的关羽;勇猛粗鲁的张飞;百战百胜的赵云;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以仁治国的刘备:刘备的军事力量是如何的从弱到强,尤其是到了刘备称帝的时候,蜀xxx队更加的所向无敌,可就在蜀国事业发展如日中天的时候,一层可怕的烟雾笼罩了蜀国上下——武乡候—诸葛亮病逝五太原,蜀国皇帝不理朝政,奸臣当道。最终魏、蜀、吴都从三国时期的历史舞台上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西晋王朝登上了历史的舞台。

《三国演义》这本书,让我百读不厌,使我受益匪浅,让我通过它,明白了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

这就是我喜爱的一本书——《三国演义》。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七十七篇

我是一个漫画迷,一看漫画就入神,什么事都感觉不到了。看漫画时,我除了看书就是哈哈大笑,我的狂笑病发作百分之七十都源自于看漫画。

我的漫画大都是成套的,比如说《阿衰》、《找死的兔子》、《迟到的一百零一个理由》、《父与子》等等。我很宝贝我的这些书,凡是失去一本都很心疼。

前几天,我的一本《阿衰》被武老师给绑架了,为了纪念它,我在家中偷偷地开了一个“哭哭漫画纪念会”。我把那本漫画的“衣服”——买书时候的包装袋,放在一个写着“第四期《阿衰》漫画书之墓”的墓碑前,然后在心里默默想着书里的内容。失去它,我很心疼,很想哭,但想到里面的乐子,我又忍不住笑出声来。《阿衰》的“墓地”里,连尸体都没有,这样也好,不会让经过这里的其他漫画书害怕。

我喜欢漫画,重点是爱乐,乐起来就没完没了。比如说,“阿衰一连六节课没有动,一直是在保持传统的睡觉方式。实际上他在课桌上钻了一个气孔和一对眼孔,还放了一杯可乐,在空心桌上一边趴着一边看着一本二百多页的漫画。”我看了这段话乐坏了,这写的不就是我嘛!

我还常常在床上举行“书书阅兵仪式”。我把所有的漫画书都找出来,大笑连天地把它们一本一本地看完。

现在我的漫画书占领了我家的许多地盘,就和北京城区的人一样,无处不在。漫画书的国王是一本523页的《哑剧幽默画》,因为它是在民主选举中,成为主人——我最爱看的书!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七十八篇

《意林》是我喜爱的书刊。我与《意林》相识,还是得益于朋友的牵线搭桥。那几本厚厚或薄薄的《意林》一出现,便深深的吸引了我。不管疲劳时,还是闲暇时,我都会捧一本《意林》看得津津有味。《意林》栏目众多,但都是一些意趣横生、意味深长的小故事。它于短小精悍的故事中,展现人的灵性,折射人在生活中灵光一现,体现人生哲理。所以许多小故事让我记忆深刻、深受启发。有一个故事名字叫“一步改变一生”。故事讲了著名导演张艺谋去一个小山村选演员。他一连问了好几遍:“谁想演电影?”村民们都不吱声。

这时,一个长相并不漂亮的女孩站了出来,还边唱边扭了一段,引的村里人哈哈大笑。没想到这个勇敢的姑娘被张导选中,还在影片中出演女主角,之后她名声大燥。从这个故事中我懂得了有时候不要轻视那小小的一步,它可能会改变人的一生。所以我学会了勇敢,相信自我以后遇到事情会更有自信、更勇敢一些。阅读是一个有生命的过程,在阅读中,仿佛故事中的主人公都变得活灵活现起来,给我讲述、与我交流。

《意林》真是“小故事大智慧,小幽默大道理,小视角大意境。”它鼓舞了我的智慧和心灵。我认为,读《意林》是一件很惬意的事,它能够让你忘却疲劳,沉浸在那些哲理的小故事中。《意林》,它就像一缕温情的阳光,照耀人性的每一个角落;就像一把智慧的钥匙,将打开成功的通道;就像一位心心相印的朋友,将和我一齐提升人生的境界。

作文我喜欢的书刊400字 第七十九篇

我最爱看的书是《绿叶让我们记住》,这本书里有故事,有诗歌,不管是哪一种体裁,我都能从中得到不同的启示。

在阅读《天堂》这则故事时,我的脑海浮现出那样一句话:不为一朵乌云而放弃蓝天,不为一次沉船而放弃海洋。故事中的小老鼠为了寻找自己想要的生活而四处去冒险,当中还经历了不少惊险的事件,小老鼠这种敢于冒险的精神令我敬佩,觉得自己就是欠缺敢于尝试的精神。在小老鼠身上,我还懂得了:世界上那些美好的东西要靠自己的双手去创造,不付出,何来收获?

《地球上的王家庄》提出了两个特别有意思的问题:在大西洋的边缘,满世界的水怎么就没有淌走呢?究竟是什么力量维护了大西洋?我在故事中翻来覆去都找不到答案,一时也放不下这两个问题,真正让我体会到了古人读书时夜不能寐的滋味。

《一只猫的独白》写了一群流浪猫过着幸福的生活,其中一只美丽的雌猫深得一个女孩的宠爱,也有很多可爱的孩子经常在空地上跟流浪猫嬉戏,可慢慢的,猫群招到人们的嫌弃和厌恶,猫群只好尽量在空地上活动,孩子们依然喜爱着这些流浪猫。后来,周围的空地上一座座高楼大厦拔地而起,曾经总是轻松快乐的孩子们不见了,失去了活动的空间,他们愁眉苦脸,心事重重,那只美丽的雌猫在一次事故中落下残疾,忍不住暗自垂泪:“不知道女孩见了我这幅模样,还不会不会拥抱我?还会不会像从前那样宠爱我?”看到这里,我不禁感叹,属于我们小孩的玩伴和空间是越来越少了。

我很庆幸有这样一本书,给了我反思,给了我体会,给了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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