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系统案件剖析报告范文优选23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2-10-13 12:45:33203

粮食系统案件剖析报告范文 第一篇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严格落实省市纪委和省粮食物资储备局专项整治推进会“全覆盖、全环节,不漏一企一库要求”的精神要求,1月11日—1月18日,市发改委抽调全市范围内粮食行业财务、仓储、质量专业人员,成立两个专项检查组,分别对全市范围内7个国有企业和33个粮库(站)进行深化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工作。市发改委柳建军二级调研员带队检查。

检查组聚焦“深挖粮库业务操作不规范、制度不落实等问题背后的违规违纪和腐败问题线索”,重点检查了全市范围内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是否存在通过克扣斤两、压级压价、拖欠粮款等不正当手段坑农损农,获取不正当利益情况等十个方面问题。

检查以实地检查和书面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组通过听取粮库前阶段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了解自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并认真查阅各类业务台账、财务记录、原始凭证、规章制度、会议纪要等资料,通过与粮库领导班子和关键岗位人员个别谈话,进一步了解可能存在的问题线索。针对此次自查自纠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已逐条建立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当场反馈被检查粮库,并督促粮库对标对表限期抓好整改,实现“自查自纠自处”一体推进。

市工信局党委专职副书记陈志斌,党委委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赵忠赴阳泉市国家粮食储备库专题督导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并召开了座谈会。要求企业要高度重视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把专项整治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结合,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全面梳理问题清单,切实抓好问题纠治,密切跟踪进展情况,逐一对账销号。要坚持边查边改,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制定阶段目标,持续整改,同时要主动查找体制机制方面的根源,统筹解决系统性问题,确保专项整治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粮食系统案件剖析报告范文 第二篇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集团党委参与*问题专项检查监督检查自查自纠报告如下:一是突出政治导向,坚持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相结合。**集团党委接到省委专项检查监督检查通知,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安排迅速。一是压实主要责任。**集团党委坚决落实涉案*问题巡视和监督检查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做好涉*问题专项检查监督检查工作查工作计划**集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的专项检查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设立检查协调保障工作组和专项检查整改工作组,全面压实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责任单位的责任。**党委党委组织传达学习贯彻xxxxxx食品安全重要讲话*动员部署食品购销领域腐败专项整治工作的电话会议精神《*《中央储备管理条例》*《江西省管理条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管理办法》*9月27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召开,专题学习防范化解重大风险、xxxxxx安全重要论述。二是压实监督责任。涉*自问题专项检查和监督检查开展以来,**集团党委多次约谈江*集团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压实专项检查监督检查责任,督促江*集团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积极配合省委专项检查监督检查组开展检查监督检查。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坚持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一体化。**集团党委以发现、解决解决问题、预防问题为专项整改的核心环节,敢于揭露短丑,重点推进自检、自我纠正和监督检查。一是组织自检和自我纠正。根据省委专项检查监督检查小组的工作要求,**集团党委以指导监督为重点*集团执行国家*食品采购、销售、储存等政策进行了深入的自查自纠,检查出来**集团党委全面系统学习食品政策不足*集团执行国家*食品流通政策不足,指导和监督江*集团发挥*食流通‘主渠道’作用。三、突出效果导向,坚持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一体推进。**集团党委坚持把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作为改进工作、推动落实的“助推器”。一是督导促改到位。制定了《关于做好涉*问题专项巡视和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整治范围、整治重点、整治步骤、整治要求、责任分工等。及时成立三个专项整治小组,跟踪整改情况,督促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责任人,对自查自纠和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逐一验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压力传导到位。二是边查边改到位。针对自查自纠及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发放津补贴、财务管理不规范等能立行立改的问题,**集团专项整治组督促江*集团及时纠偏、补缺、堵漏,增强问题整改的时效性。三是整治整改到位。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从源头上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整治中修订、完善各类制度*项,追缴各类款项**万元。通过近一阶段的专项巡视和监督检查,**集团党委虽然深刻检视查摆了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但对照上级的要求,仍然一定程度上存在学习领悟不够深、监督检查不够严、工作进度不够快等问题。下一步,**集团党委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xxxxxx安全的重要论述,对巡视和监督检查组发现的各类问题,做到全面改、深入改、改到位,不折不扣地完成好涉*问题巡视整治工作任务。一是聚焦主责主业,抓好*食购销领域的安全。继续做好*食的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着力加强*食收购、储存、加工等环节执行国家*食政策的监管。二是聚焦制度建设,提升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强**集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进一步优化考核、储备、安全等流程,完善*食购销领域的体制机制。三是聚焦党的建设,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进省委涉*问题专项巡视和监督检查整改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问题导向,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对江*集团*食购销领域相关工作和落实*食监管职责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深入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深刻剖析原因,谋划整改方案,健全长效机制,抓好整改落实。

粮食系统案件剖析报告范文 第三篇

为深入学习贯彻xxxxxx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从严从实抓好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4月11日,县政府党组班子召开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县长杨琦玮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县政府党组成员唐文、张学军、赵斌、王多龙、马东柱、赵生煌、陈华、李涛等参加会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指导会议。

县政府党组班子对开好这次民主生活会高度重视,会前认真制定了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全面查摆存在问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为开好这次民主生活会打牢了思想基础。

会上,通报了县政府党组班子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和谈心谈话情况。杨琦玮代表县政府党组班子作对照检查,并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班子成员依次作个人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大家围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自我批评不遮不掩、直截了当,相互批评出以公心、坦诚中肯,经受了一次深刻的党性洗礼和政治历练。会议收到了预期效果,开出了好的氛围、好的作风,达到了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增进团结、提振精神的目的。

杨琦玮强调,要坚决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全面系统深入学习xxxxxx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粮食安全对确保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性,牢记粮食安全“国之大者”,切实提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把粮食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头等大事,主动担当作为,履行好分管领域粮食安全责任,以维护好国家粮食安全的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要全面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对照《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盯紧分管领域涉及问题,一项一项抓整改,一个一个过筛子,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要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完善制度相结合,既抓“当下改”,更重“长久立”,健全完善保障粮食安全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粮食安全领域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要持续提升粮食安全工作水平,带头履行粮食安全主体责任,统筹抓好粮食生产、购销、储备等各项工作,稳定发展粮食产能,巩固提高储备粮管理水平,构建高层次、高质量、高效率、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要从严从实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持续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推进撂荒地复垦复耕,坚决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要落实落细“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强化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农业技术创新,提升粮食生产科技水平,守牢粮食安全底线,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古浪贡献。

粮食系统案件剖析报告范文 第四篇

x月xx日xxx纪委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动员会以来,xxxx高度重视,成立了由xxx纪委牵头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严格按照市纪委部署要求有序推进。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采取“三项措施”

一是迅速开展自查自纠。第一时间成立xxx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印发《xxx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粮食企业就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自查自纠,查找责任是否履行到位,政策措施是否执行到位,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二是扎实开展专项巡察。将专项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借鉴过去巡察经验,以短平快的巡察方式全面对涉粮问题进行彻查,以巡察保证专项整治效果。

粮食系统案件剖析报告范文 第五篇

按照上级关于对粮食流通统计数据质量情况进行调研检查的安排,我局认真对我县几年来的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回顾总结,重点对统计数据质量情况进行了检查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于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xx年底,我县申请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共37家,其中:地方国有粮食企业3家,民营粮食加工经营企业21家,个体户13户。以上企业全部纳入我局统计日常管理。

我局设有专职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归属在局监督检查股。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的要求开展日常工作。

二、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宣传

首先,局党委高度重视统计管理工作,设立了专职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归属在局监督检查股,并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主抓。工作中,统计工作人员认真负责,按照制度要求和上级的有关工作安排,积极做好各企业收购数量及收购价格等基础数据收集、月(年)度报表收集汇总、年度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组织及其他有关统计调查工作。

其次,加强政策宣传。一是在审核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时,我局即当场对企业(经营户)有关人员讲清国家粮食流通统计的有关要求,讲明统计违法的后果,说明日常应做好的有关统计工作。二是在国家和省新的统计制度出台实施后,都及时组织有关统计人员进行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适应形势需要。

(二)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根据不同类别的企业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指导。对从事政策性(最低收购价)粮食收储管理的国有粮食企业,会同中储粮直属库等部门,按照中储粮总公司制定的业务手续管理规定,加强对其业务、统计等岗位人员的业务培训,要求严格程序、完善手续,确保入、出、存等数据真实、全面;对民营粮食经营加工及转化企业,要求统一建立粮食经营统计台账,每月统一时间结账、填制月报表及时报送我局。并对台账的具体登载方法和要求作了多次检查和现场指导;对个体粮食经营户,指导和要求其认真填制台账、如实上报有关数据;对参与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的人员,要求其加强同调查样本户的联系,及时登统有关数据,努力确保数据的全面真实。

为了保证有关粮食流通统计法规和制度得到贯彻执行、维护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我们除对各单位上报的月报、年报等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外,还结合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和统计执法检查等开展了多次现场核查。通过查阅核对统计凭证、台账、报表等资料以及核实库存等,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统计资料不全、统计数据不实等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的意见和要求。对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工作,根据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完善调查样本,指导落实调查业务;并定期召集有关人员学习业务、督察进展。

三、目前我县涉粮企业统计工作开展情况

(一)国有粮食经营企业:目前我县实际从事粮食经营的国有粮食企业只有xx县x粮公司一家(其下属14个实际收储库点)。因种种原因,近几年来x粮公司仅仅从事最低收购价小麦的收储管理业务。工作中,能严格执行最低收购价小麦收储管理的有关规定,各项出入库手续齐全、统计数据全面,出入库检验检斤单等原始凭证和统计台账、报表等整理规范、保存完整。

(二)民营粮食经营加工及转化企业:目前我县实际从事粮食加工、经营及转化的民营企业有5家。其中,面粉及制品加工企业3家、饲料加工1家、种子用种转商粮食经营企业1家。这些企业,基本都建立了粮食经营统计台账,都能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和有关情况。但通过监督检查等发现,个别企业的台账登载不及时、数据不全面;多数单位的统计原始凭证保留不全。

(三)个体户:目前我县申请取得粮食收购资格并纳入管理的个体粮食经营户共13家。这些经营户,在夏、秋两个集中收购季节都能及时上报主要收购品种的收购进度和收购价格、年末能按时上交年报表。但通过监督检查等发现,多数经营户的台账登载不及时、数据不全面,漏统现象较重,更无所谓的收购码单等“原始凭证”。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局在粮食流通统计管理工作中作了很大努力,统计的全面性和统计数据的质量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但与法规政策和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目前我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部分企业负责人法规政策意识不强,特别是对粮食流通有关法规政策重视不够、不甚了解,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不予重视、不作认真安排落实,致使部分政策棚架,统计等工作基础不规范、质量不高,甚至有个别企业负责人有出于某种动机而授意统计财会等人员作假的嫌疑。

二是统计人员队伍不稳定。特别是民营企业由于人员变动频繁,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对统计工作正常开展影响较大。

三是统计数据及报表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是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一是部分单位报送报表不及时、不主动;二是少数单位报表的数据填写不规范,或与台账数据不一致,或收购业务类型区分不清、混搅在一起;三是部分单位报表的印章不全,有些报表报送时无单位公章、无单位负责人、填报人签字;四是多数单位统计台账登载不完整,有混统、漏统等现象。虽经多次检查指出整改,以上问题难免还经常出现;统计数据质量也不尽如人意。

四是由于粮食流通环节多,难免出现诸如甲从农户收购了粮食已作了(从农民手中直接收购)统计上报,尔后销给了某粮食经营或加工企业乙,乙再作(收购)统计上报这样的重复统计等问题。

五是由于粮食流通市场面大而行政管理具体工作人员少,统计制度执行等许多具体监管工作难以真正完全落实到位,给部分不法经营者提供了方便。

六是目前沿用的最低收购价粮食(数量包干)管理制度过于死板,致使保管损耗等不能(不准)正确及时核销,造成了事实上的“账实不符”。

七是限于人员、经费等的限制,我县的年度社会粮食和食用植物油供需平衡调查工作主要是委托基层原国有粮食企业的统计人员(这里称“调查员”)代为分片管理调查样本户、并代调查样本户登载填报有关日常收支台账和季(年)度收支平衡基础调查表等,难以完全按照上级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可能存在调查项目不全、统计数据不准等问题。调查和统计数据质量可信度不高。

粮食系统案件剖析报告范文 第六篇

商务局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质量控制体系认真开展了所监管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酒类流通备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超市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局属各单位召开了自己所监管的企业会议,共计10余次,发放调查问卷600余份,进了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一、查出存在的问题

1、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各乡镇食品经营处人员,债务包袱

重,设备、设施简陋,没有能力承担对病害肉销毁的经济损失;近几年肉品供应渠道增多,加之私屠滥宰的冲击,造成食肉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2、酒类经营户。执行随附单制度不够好,有个别酒类经营

户拒不执行酒类随附单制度。

3、“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在乡镇及村庄上的个别小超市存

在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坑农、害农现象。

二、整改措施

1、加大检疫力充,协调畜牧,卫生检疫部门,建立检验检

疫中心,添置必要的检验检疫设备;加大生猪产品市场监管力度,对所有商品经营户进行索要票证,未经检验合格的一律不准进入市场销售。

2、加大执法力度。对拒不执行酒类随附单制度的酒类经营

户进行依法查处,问题严重的依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确保人民群众喝上“放心酒”。

3、加大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的监管。自流通企

业配货中心至乡镇小超市进行全程监管,真正让“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变成人民群众的“放心工程”

粮食系统案件剖析报告范文 第七篇

根据专项巡视和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和要求,现将**集团公司党委关于监督**集团执行国家粮食收购、销售、存储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涉*产业情况**集团公司是省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主要涉及粮油食品、绿色产业、人文事业、国土空间服务等四大产业。其中:**集团是粮油食品产业板块的承载主体。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要求,**集团公司于2015年接收了原省xxx移交的**集团,对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粮食购销业务、仓储设备设施建设、储粮安全等政策性储备业务及政策仍接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近年来,**集团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省xxx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已发展成为一家集粮油生产、收购、储存、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国有独资粮食流通企业,现有*个粮食收储企业、*个粮食收储库点、**座仓库、**万吨稻谷仓容、**万吨稻谷处理能力。截止2020年底,**集团资产总额**亿元,净资产**亿元。2020年营业收入**亿元,利润总额**亿元。(二)涉*学习情况**集团公司党委坚持把学习贯彻xxxxxx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xxxxxx重要讲话和关于粮食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贯彻落实,确保公司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行。2019年以来,“第一议题”学习贯彻xxxxxx关于农业和粮食安全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38次,党委会前置研究听取有关粮食问题汇报5次。自接到省委专项巡视和监督检查通知以来,公司党委通过召开党委会和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等形式,及时组织传达学习贯彻xxxxxx关于食安全的重要讲话及全省*食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巡视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视协调保障工作组和专项巡视整治工作组,做到边学习、边检视、边反思、边整改。(三)涉*监管情况**集团公司围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定位,突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建立了纪检监察、监事会、审计、财务、法务等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形成监督合力,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一是落实监事会监督。支持配合监事会对**集团开展监督检查活动,监事会对**集团监督检查中揭示的问题和关注的重大风险事项,公司党委会和总经理办公会进行认真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二是强化审计监督。2016年以来,组织对**集团开展了涉及项目建设、内控制度、财务会计、法律风险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集团下发了提示函、警示函和整改通知书。三是用好考核监督。每年组织对**集团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政治素质及经营业绩考核,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待遇紧密挂钩,充分发挥考核监督的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对照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对照新时代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任务要求,我们在监督**集团执行国家*食收购、销售、存储政策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全面系统学习粮食政策不够。*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xxxxxx高度重视*食安全问题,对*食安全主动权、粮食储备调节、种子种业等重要问题都作过深刻阐释,为我们做好相关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集团公司党委将学习贯彻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xxxxxx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抓不放,但通过认真查摆、深入检视,我们在全面系统学习xxxxxx关于粮食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方面缺乏深入的学习领悟,特别是用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集团工作、督促**集团学习粮食购销承储政策和组织学习研讨不够。如*省xxx令第249号《*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承储企业应当根据省级储备粮收储、购销、轮换计划,具体组织实施省级储备粮的收储、购销、轮换,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2017年省审计厅对**集团2016年财务收支审计时,发现**集团**粮食储备库2016年7月轮出晚籼稻**吨,2017年1月才轮入晚籼稻**吨,轮空期超过*个月;**公司2016年底县储粮库存**吨,历年累计**吨县储粮稻谷未轮入。(二)监督**集团执行国家粮食流通政策不够。粮食是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基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始终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集团公司作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片面认为**集团执行国家粮食收储、购销、轮换政策主要是由粮食主管部门指导、督促、检查落实,对**集团的监管平时在履行出资人职责方面做的比较多,关注**集团扭亏脱困监管的多些,对**集团执行粮食政策专项监督少、常态化检查少,督促落实抓整改不够有力,导致基层粮食企业有时执行国家粮食收储政策有偏差。一是监督**集团执行粮食收购政策不够。2018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粮收购中,**购销公司*分公司2仓、8仓共XX吨稻谷,经检查发现存在先收后转违规行为。二是监督**集团执行粮食存储政策不够。如《*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承储企业应当遵守对省级储备粮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转账记载,保证省级储备粮账账相符、账实相符”。2021年国家xxx对**集团泰和购销公司检查时,发现2017年至2019年使用非省储粮承储库点——*分公司上田2号仓收储省储粮,2019年未按计划将轮出的省储粮及时轮入,没有落实将定点仓容优先用于存储省储粮的要求。三是监督**集团执行粮食销售政策不够。2016年**购销公司为完成**集团下达的营业收入任务,虚列客户虚构稻谷销售*吨,营业收入*万元。(三)指导监督**集团发挥粮食流通“主渠道”作用不够。通过自查,公司对中央兴农、惠农、强农政策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有机结合研究不够;对接国家发展战略方面的主动性还不够,在促进**集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发挥江西粮食主产区优势,从集团层面推动**集团对接“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措施还不够;对**集团资源整合、产业并购等改革力度不够。导致**集团市场竞争力不够强,品牌影响力不够大,示范引领作用不明显,产能释放不够充分。如xxx发布修订后的《粮食流通条例》第三条规定:“国有粮食企业应当转变经营机制,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在粮食流通中发挥主渠道作用,带头执行国家粮食政策”。为落实好国家粮食流通条例,**集团公司每月调度生产经营计划完成情况,每季度召开经济运行分析会,每半年组织开展生产经营物资盘点,定期对**集团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进行分析,对调度、检查、盘点等发现的问题下发警示提示函,督促及时整改落实。但**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底对**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进行了离任审计,出具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指出:“企业运行效率效益有待提高”。2020年**集团大米产量为万吨,占产能20万吨的;营销依赖传统模式,2020年大米终端渠道销量占比*%;大米毛利率与同业优秀(先进)企业销售毛利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成本控制和产品品牌价格优势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集团资产负债率仍超过*%。虽然**年开始扭转十几年亏损的局面,基本持平,但盈利的基础很不牢固,更谈不上高质量发展,员工人均收入也较低。(四)指导监督**集团项目投资力度不够。**集团公司每年不定期组织对系统内企业的投资项目及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同时,每年还组织企业投资及采购招标工作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相关业务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就投资及招标采购有关规定以及各环节业务操作等方面进行解读。但**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底对**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指出:“**项目管理不够规范。”一是项目投资金额的决策不够严谨。2018年6月,**集团**购销退城进郊**粮库新建项目推进会研究确定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模式,2018年10月,项目采用费率报价和总价下浮响应方式的工程总承包EPC模式进行招标,并确定了联合体中标单位,联合体单位出具设计施工图后,**集团聘请外部中介机构对设计施工图编制了预算,预算金额**万元与投资估算金额有较大差异。二是对中标通知书审核不够严格。**购销退城进郊桐坪粮库工程项目采用费率报价和总价下浮响应方式进行招标,并未设置招标控制价,但又在中标通知书中明确了招标控制价。(五)指导监督**集团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够。xxxxxx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归结到一点,就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底对**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指出:“个别事项决策流程不够到位”。2018年**集团**公司收购**公司*%股权等决策事项,均仅通过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决策,未按规定经过董事会审议及党委会前置研讨。违反了《**集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未把党委会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研究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六)指导监督**集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够。**集团公司始终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等专项检查。每年组织召开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会,与**集团党委等出资监管企业党组织签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书》,强化责任落实,但在日常党建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集团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有差距。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一些二级以下子企业从严治党的意识不够强,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明显,影响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不够严格。2021年3月21日,公司纪委对**集团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发现超标准报销工会活动费用,工会组织秋游活动列支经费达人均500元,超过了《关于印发《**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工发〔2018〕1号)文件规定的“每人每天不超过200元”标准。三是监督执纪力度和方法不够。开展谈心谈话、“蹲点式”等调研上有所欠缺,深入了解情况、着力发现问题的力度还不够;开展明察暗访不够深入,特别是到**集团*市以外企业和分公司明察暗访少,压力传导还不够直接。(七)对**集团执行国家粮食政策考核力度不够。2014年12月,xxx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一次以专门文件明确各省级xxx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方面的事权和责任。2015年11月,xxx办公厅印发《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明确xxx对各省(区、市)xxx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几年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机制逐步完备、导向愈发鲜明、措施日趋精准、运转更加顺畅。**集团作为我省重要的国有粮食企业之一,我们通过考核强化导向引领,落实粮食安全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还不够,推动各级层层传导、压实粮食安全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一体推动的工作格局还不够。如**集团公司对**集团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以党建、经营业绩、改革创新、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等共性指标为主,特别是突出营业收入和利润指标的考核,未对**集团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及政策性粮食收储轮换等单列指标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发挥不足。(八)对**集团持续跟踪问效落实整改不够。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是检验巡视整改、审计监督等成果的重要标准。除巡视和审计等之外,**集团公司先后分别组织了对**集团及下属企业开展了基础会计、风险控制、审计监督等检查,揭示了**集团及下属个别企业存在内控管理制度体系不健全、责任追究运行机制不完善、财务管理基础较薄弱等问题,下发了提示函和揭示问题整改清单。但对照整改要求,仍有问题整改不尽人意,抓整改的力度还有较大欠缺。如2018年**集团公司风控内审部就资金管理下发了风险提示函,要求**集团对所属企业进行全面清理,严禁公款私存,防范资金风险。但2021年国家xxx对**集团**购销公司检查时,仍发现公私款混存、用沉淀公款购买理财的现象。三、改进的思路和举措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省委、省政府和省xxx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这次专项巡视监督检查为契机,找准贯彻落实xxxxxx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政治偏差”,找准执行国家粮食收购、销售、存储的“政策偏差”。(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xxxxxx关于巡视、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担负起党的政治建设主体责任,持续把专项巡视和监督检查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更强的定力与担当、更严的标准与作风、更实的举措与成效,推动专项巡视和监督检查整改“见底清零”“决不贰过”。(二)进一步聚焦问题短板,巩固整改成果。坚持问题导向,按照责任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要求,坚持持续改、深入改、长期改,确保把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对巡视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各类问题,深刻分析根源,能够立即整改的,第一时间整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时间表和路线图,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着力抓好成果巩固和工作深化;对尚未整改到位、需要一定时间彻底解决的,加大攻坚力度,持续跟踪督办,力争早日实现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续用力,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三)进一步全面从严治党,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把落实巡视整改作为重要契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不断构建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把巡视和监督检查整改与深化**集团改革发展相结合,进一步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切实把巡视和监督检查整改成效转化为加强党的建设、落实重点任务、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器”,推动粮食流通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为加快建设粮食产业强省做出应有的贡献。特此报告。

粮食系统案件剖析报告范文 第八篇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10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湖北省xxx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费仁平粮库监测建设项目串通投标案。费仁平在负责湖北省xxx粮库监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期间,通过为叶某某公司量身设置招标条件、修改评分标准、要求评委降低其他公司评分等方式,为其中标提供帮助,并将亲友介绍给叶某某合作经营或进行投资。经查,费仁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

陕西省xxx原党组书记、局长吴新成受贿案。吴新成利用担任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陕西省xxx局长等职务便利,在储粮指标分配、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5945万余元。经查,吴新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

重庆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银峰受贿案。王银峰利用担任重庆市江津区委书记,重庆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便利,在粮库项目建设、企业投资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100余万元。经查,王银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

云南省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海平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李海平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以签订虚假动态储备粮采购协议、截留轮换粮销售收入等方式,贪污公款1555万余元;在动态储备粮储存、轮换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554万余元;挪用公款4418万元。李海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

贵州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李兰侠违规决策案。李兰侠在贵州省省级储备临储粮采购中,未经集体研究,违规决策省级储备临储粮的采购方式,以贵州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名义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220万元,并通过提前借支省级储备粮轮换资金方式偿还前述借款。经查,李兰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被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购销计划部原部长董春平受贿、挪用公款案。董春平利用担任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储粮成都分公司总经理、中储粮集团公司购销计划部部长等职务便利,在收储库点审批、粮食运输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503万余元;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帮助其亲属控制的企业参与中储粮集团公司政策性粮食收储,相关企业获取保管补贴;指使下属将公款挪用于其亲属公司的经营活动。经查,董春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

原中储粮物流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王立强受贿案。王立强利用担任中储粮大连直属库主任、中储粮北方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储粮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便利,在粮食收购、储存、轮换、收储库点资格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748万余元。经查,王立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

山西省大同市地方储备粮管理中心原主任杨斌贪污、挪用公款案。杨斌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多报虚报购粮款、销售粮款不入账等手段,贪污公款338万余元;指使下属和多名粮食经纪人,将销售粮款436万余元存入其个人银行账户,用于购买股票、个人消费。经查,杨斌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

黑龙江省宁安市财政局原党组成员刘国忠滥用职权案。刘国忠伙同他人,在核查某民营企业申报粮食补贴工作中,对发现的自购玉米没有农产品专用发票等问题,故意隐瞒,致使申报企业非法获取国家粮食补贴款136万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刘国忠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挽回国家经济损失,被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为副主任科员非领导职务。

广东省佛山市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刘日照贪污、受贿案。刘日照利用职务便利,在佛山市储备粮管理总公司采购小麦业务中,伙同他人通过报销虚假运输发票方式,侵吞公款126万余元;在获取储备粮代储资格、粮食购销、租仓代管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37万余元。经查,刘日照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出,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xxx要求,立足职能职责,针对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加大办案力度,查处了一批胆大妄为、贪得无厌的粮仓“硕鼠”。从上述通报案件看,大部分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手,涉及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国有粮食企业,涵盖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等多个环节,涉案金额大、涉案人员级别高、危害后果严重;既有设租寻租、权钱交易、内外勾结、侵吞攫取的贪污受贿问题,也有擅权妄为、履职不公、执法不严的责任问题,还有监督管理走马观花、弄虚作假、官僚主义的作风问题。这些案件充分暴露出粮食购销领域责任、腐败、作风问题突出,甚至在一些地方滋生蔓延、久治不绝,形成系统性、领域性顽症,严重破坏粮食系统政治生态、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危害国家粮食安全。严肃查处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充分彰显了xxx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强决心和坚定意志,释放了“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强烈信号。

今年8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跟进、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正在有力有序推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充分认识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的严重危害性,紧紧围绕责任、腐败、作风问题加强督促检查,采取有效措施,从严从快查办重大典型案件特别是基层粮食企业“靠粮吃粮”案件,持续形成高压态势;要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对失职失责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切实改变监管缺失缺位的状况;要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从查办案件入手,深入剖析、查找根源,督促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深化改革,推动解决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性腐败问题,取得持久性成效。

粮食系统案件剖析报告范文 第九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粮食(含油脂,下同)统计工作,保障粮食统计资料的客观性、准确性、科学性和及时性,发挥粮食统计在政府粮食宏观调控、粮食流通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中的重要作用,根据《xxx统计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粮食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粮食经济现象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第三条 凡在xxx境内从事粮食的收购、销售、储存、加工、进出口的粮食经营企业,以及养殖企业和以粮食为生产原料的饲料企业、工业企业(以下统称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必须遵守本制度,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统计资料,不准虚报、瞒报、拒报、漏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第四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适应粮食流通新形势的要求,加强对粮食统计指标体系的科学研究,不断改进统计调查方法,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统计调查科学化、统计基础规范化、统计技术现代化、统计服务优质化。

第五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有一位局领导主管统计工作,组织、管理和监督粮食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完成统计任务,解决统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粮食统计机构或指定的综合宏观调控机构负责粮食统计制度的贯彻、落实及协调工作。

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基层统计报表,发给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填报。

第二章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第七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必须根据《xxx统计法》、《xxx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xx〕1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xxx、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xxx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的通知》(发改经贸〔20xx〕376号)要求,完善粮食统计机构,配备适应任务需要的高素质的.专职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负责人,落实统计工作经费。所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都要配备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负责人。

第八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统计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新任的统计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持证上岗,要通过教育和培训使他们逐步掌握统计基础理论和有关业务知识,熟悉统计业务。要保证统计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时间,让统计人员参加有关会议,阅读有关文件,了解国家粮食方针政策和企业经营活动的情况。

第九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逐步建立健全统计人员和统计负责人的逐级备案制度。统计人员的调动,应当征求本部门、本单位统计负责人的意见,其中具有中级以上统计专业职务人员的调动,应当征得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统计负责人的调动,应当征求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所在地xxx统计机构的意见。

第十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统计负责人、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 组织、协调本部门各职能机构的粮食统计工作,完成国家统计调查、行业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制定和实施本部门的粮食统计调查计划,搜集、整理、分析、提供统计资料;

(二) 贯彻实施《统计法》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对管辖区域内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实行统计监督;

(三) 管理本部门的粮食统计调查表和基本统计资料,根据形势需要不断完善粮食统计制度;

(四) 组织指导本部门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统计队伍建设。

第十一条 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协调本单位的粮食统计工作,完成国家统计调查、行业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搜集、整理、分析、提供统计资料;

(二)严格执行《统计法》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并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实行统计监督;

(三)管理本单位的粮食统计调查表和基本统计资料,建立健全粮食统计台账制度。第十二条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主要职权:

(一)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按照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

(二)有权检查有关单位各业务环节的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数字的质量,并要求改正不真实的统计资料。

(三)有权揭发和检举统计调查中的违法行为。对任何违反《统计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损害国家利 益的行为,有权制止、纠正或移交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三章 统计业务工作

第十三条 所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都应当根据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建立粮食统计台账,对粮食购进、销售和库存等数据要如实加以记录。粮食统计台账的保留期限不得少于3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针对调查对象的不同情况,规范统计台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第十四条 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应按要求填写粮食基础统计报表,并及时报送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应保证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和统计报表中各项数据的一致性。

第十五条 本制度规定的各种统计报表,由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归口综合汇总,逐级上报。各项统计报表,统计人员必须签名,统计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加盖填报单位公章后方可上报。

统计资料必须妥善保存,由本单位统计机构或者统计负责人统一管理。统计机构调整或统计负责人调动,必须办理统计资料的交接手续,保证统计资料连续、完整。

第十六条 各项统计数字,在上报以前要经过严格审核。月报报出后发现差错,一般在发现月份调整。年度终了前,要对全年各月数字再进行一次全面审核,与年报表衔接。如差错较大,调整后发生红字或影响历史资料对比的,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订正原月报数字。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统计机构在向主管部门报送资料的同时,应将基本统计资料报送同级政府统计机构。

第十八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统计资料的积累和整理上报工作,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逐步建立省级粮食统计数据库,并组织开发管理应用软件,提高信息化水平。

第十九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在统计调查和汇总的基础上,运用科学的方法,对统计资料进行全面、系统地研究分析,反映粮食经济活动的内在联系、矛盾及其变化规律,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第二十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工作,通过抽样调查和典型调查等方法,全面掌握社会粮食的供给、消费和库存等情况,扩大统计信息源和服务面。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针对粮食流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变化和新特点,有选择地开展一些专项调查,以达到了解情况、积累资料和培训队伍的目的。

第二十一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粮食信息监测预警系统,加大对粮食供求和价格的监测、预测和预警工作,增强统计工作的主动性,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第四章 统计纪律

第二十二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统计人员对本制度规定的各种统计报表的统计范围、数字口径、指标解释、计算方法、商品目录、报送时间等,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十三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的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有关粮食统计数据必须实事求是地准确填报。各单位统计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上报的统计报表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本单位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照本制度提供的报表资料如

有疑问,可以通知统计人员复查,不得擅自修改,不得强令、授意统计人员篡改、编造统计数据。

第二十四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统计工作中必须保守国家秘密,自觉遵守保密制度。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属于企业、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涉及国家秘密的统计报表要按规定方式报送。

对外提供与公布统计数字,要执行《统计法》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粮食统计资料必须经本部门统计负责人核定。

第五章 统计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为保障《统计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维护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每年要在适当时间组织开展统计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统计监督检查事项主要包括:

(一) 是否存在虚报、瞒报、拒报、漏报、迟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

(二) 是否设置原始记录,建立统计台账;

(三) 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

(四) 统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调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五) 有无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职权的行为;

(六)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泄露国家秘密、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企业、私人、家庭单项调查资料的行为;

(七) 是否按规定的调查方案进行调查,有无改变调查内容、调查对象和调查时间等问题,是否在统计调查表的右上角标明法定标识;

(八)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条 实施统计监督检查,应提前通知被检查对象,告知检查机关的名称,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对被检查单位的具体要求等。

对有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实施检查,检查通知可于检查机关认为适当的时间下达。第二十八条 检查人员进行统计监督检查时,应先向被检查对象出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证》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执法证件。未出示合法执法证件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接受检查。

第二十九条 实施统计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有权:

(一) 查阅、审核、复制被检查单位的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

(二)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在七日内做出处理决定;

(三) 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询问,要求如实提供情况;

(四) 经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就需要检查的事项向被检查单位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

第三十条 检查人员应及时向检查机关提交检查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第三十一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在统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应根据《统计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一)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领导人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者强令、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统计人员参与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人员通过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等手段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奖励或者晋升职务的,由做出有关决定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上级机关、监察机关取消其荣誉称号、追缴物质奖励和撤销晋升的职务;

(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粮食经营台账保留时间不足3年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未按本制度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初次发生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在一年内再次发生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蓄意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上述行为情节严重的,对从事粮食收购的经营者暂停或者取消粮食收购资格。

(五)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利用统计调查窃取国家秘密或者违反《统计法》有关保密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罚。泄露企业、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或者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二条 个人和组织发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违反《统计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规定,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粮食统计资料,有权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举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中央储备粮、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负责管理的最低收购价粮等政策性粮食及其直属企业商品粮由公司总部负责汇总并向国家xxx报送。其他中央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企业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统计报表。

第三十四条 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在储备粮轮换过程中,购进的用于轮入的粮食,以及轮出的粮食,均须纳入企业商品粮统计。

第三十五条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按照《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中央储备粮油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中央储备粮油统计制度》须报国家xxx审核,再报国家xxx批准执行。

第三十六条 地方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当地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分支机构要加强粮食收购、销售和库存等信息沟通,建立粮食统计信息抄送制度,实现信息共享。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执行日历年度,自国家xxx批准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由国家xxx负责解释。

粮食系统案件剖析报告范文 第十篇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

【注音】liángshīlíutōngjiāndūjiǎnchá

【释义】是我国规范和指导粮食流通监督管理,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工作,对在我国境内对从事粮食的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等经营活动(统称粮食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其内容包括:

(一)粮食收购者是否具备粮食收购资格,在其从事的粮食收购活动中是否执行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粮食收购政策。

(二)粮食经营者使用的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粮食经营者在粮食收购、储存活动中,是否按规定执行了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国家有关粮食仓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其收购、储存的原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四)粮食经营者是否执行了国家粮食运输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五)粮食储存企业是否建立并执行了粮食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

(六)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是否执行了省级xxx制定的最低和最高库存量的规定。

(七)粮食经营者是否执行了国家陈化粮销售处理有关规定。

(八)地方储备粮经营管理机构及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是否执行地方储备粮管理有关政策和规定;地方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储存安全以及轮换计划执行情况,各项规章制度、标准与规范执行情况,以及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的承储资格情况。

(九)从事军粮供应、退耕还林粮食供应、水库移民粮食供应、救灾粮供应等政策性用粮经营活动的粮食经营者是否执行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十)粮食经营者是否建立了粮食经营台账,是否执行了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

(十一)粮食经营者是否依照粮食应急预案规定,承担了相应义务,执行了相关规定。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需要进行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

2004年,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制定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中,对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作出明确规定。例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实行国家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制和中央与

地方分级负责制。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地方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本辖区内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执行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下达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任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监督、卫生、价格、财政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有关的工作。各级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有关部门要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工作配合和信息交流。”并且,“暂行办法”对制度的建设、加强队伍建设、持证检查制度、监督检查结果处理和处罚等项,都作出规定。

粮食系统案件剖析报告范文 第十一篇

摘要:近年来,粮食买卖经济纠纷案件频繁,案件涉及的金额大,社会关注度高,处理过程复杂。粮食是一种特殊性商品它的特殊性导致粮食交易不同与其它商品交易活动,因此,在粮食交易活动中,应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实现风险最小化和利益最大化。笔者从一桩粮食企业经济纠纷案件出发,就粮食购销业务过程中应注意的风险节点和风险防控措施阐述自己的几点想法。

关键词:购销业务;风险管理;防范对策

中图分类号:文献识别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9)016-0170-02

一、概述

2013年6月,某粮食购销企业与某面粉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代收代储合同》《小麦定向销售合同》。合同约定某粮食购销企业委托某面粉有限公司代收代储小麦,并将该批小麦定向销售给某面粉有限公司。合作方式為某粮食购销企业提供小麦收购资金,某面粉有限公司利用自有仓房、场地和人力收购、储存和保管该批小麦。粮食收购业务结束后,某粮食购销企业将该批委托收购小麦销售给某面粉有限公司,销售价格按“收购成本+资金成本+双方约定利润”组成。该项业务由委托代收代储合同、小麦定向销售合同两部分组成。双方合作过程中,某粮食购销企业派业务员驻场监管某面粉有限公司小麦收购、储存,以及粮食出库业务全过程。

在小麦代收代储收购环节中,某粮食购销企业根据某面粉有限公司提供的小麦收购进度将收购资金拨付给某面粉有限公司,由某面粉有限公司对售粮农户结算。在小麦出库环节(即:定向销售环节)中,某粮食购销企业根据某面粉有限公司返给某粮食购销企业的小麦款,按收购成本价折算出小麦的出库量,财务人员再据此核减库存商品账。在定向销售合同履行过程中,某面粉有限公司未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先款后货”条款,在未支付某粮食购销企业小麦款的情况下,不断擅自动用库存小麦,导致粮食库存短库,最终形成某粮食购销企业430多万元的亏库资金无法收回,某面粉有限公司也因资金链断裂停业经营。

2014年10月,在某面粉有限公司无法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条款的情况下,某粮食购销企业将某面粉有限公司起诉到当地人民法院,主张400多万元小麦收购款及合同约定的资金成本和利润。2016年2月,案件先后经省、市、县三级人民法院的多次审理,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支持了某粮食购销企业的诉讼请求,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购销业务存在的问题分析

通过本案分析,该项粮食合作经营业务存在的诸多风险。一是缺乏对客户资信的深度调查。某面粉有限公司是当地资信很差的民营面粉加工企业,资产规模小,生产能力差,资不抵债,且法定代表人有犯罪前科。在客户选择上,某粮食购销企业根本不了解客户的资产状况、经营情况、债权债务,以及法定代表人等基本真实信息,缺乏对客户资信以及资金实力、实物资产情况的深入调查,客户选择相对粗放。二是对合作风险的预判不足,缺乏有效控制措施。在合作形式上,某粮食购销企业对支付的收购资金缺乏控制力,且对库存实物有监管权但实质上无法对代收代储的小麦进行掌控和实际占有,合同未能通过资产抵押、抵押担保等法律形式控制可能出现的资金风险。合同中的违约条款约定的违约罚则比较轻,对违约方没有足够的制约能力,没有形成震慑力。发生风险事件后的处置手段不多,主要途径是催款。三是履约不严谨,货物交付不规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案件焦点之一“库存粮食去向不清”。特别在粮食出库环节,粮食出库量是由某面粉有限公司付款折算形成,没有双方共同签字、盖章确认的货物交接手续。合同履行过程中确认数量的关键书证系某面粉有限公司员工代签,没有某面粉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实物出库交付环节证据链不足,存在很大漏洞,给某面粉有限公司混淆粮食去向和逃避债务提供了机会,合同履行过程不规范、不严谨。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在审查小麦的物权占有、物权交付方面耗费了某粮食企业大量的时间、精力和举证责任。四是内部管理不到位。在粮食出入库过程中,各职能科室没有按内部控制流程进行操作,在小麦在代收代储收入库、销售出库的关键节点,某粮食购销企业均缺乏实物出入库的原始单据,各类账簿的核算全部是按照双方往来资金折量记载。驻点监管人员没有有效发挥职责,对某面粉有限公司违反合同约定的“先款后货”条款,随意动用库存小麦的行为没有采取控制措施,中止违约行为,导致粮食实物库存长期账实不符。出现资金风险后,业务部门未能及时与某面粉有限公司进行业务结算,确认债权债务关系,为后期维权准备证据。五是法律意识不强。合同签订过程中缺乏法律顾问把关,没有从法律层面对双方建立的《委托代收代储合同》《小麦定向销售合同》关系进行研究、规范,为后期维权带来了极大的不利因素。《委托代收代储合同》《小麦定向销售合同》两类业务的融合,与“名为买卖实为借贷”的法律关系特征具有相似之处,与通常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当中,以合同约定的单价与货物交付数量确定买卖双方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同,而是以“收购资金+资金成本+约定利润”确定。所形成的最终结算单价与市场行情也存在差异。法院根据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很难理解委托代收代储合同与定向销售合同之间的合同目的与货物单价的形成规则,致使法官难以产生内心确信,其自由心证产生的过程比较艰难,增加了维权难度。

三、购销业务风险管理与防范对策分析

加强粮食购销业务风险控制,就必须从业务决策、客户选择、合同管理和履行,以及企业内部管理方面着手,建立切合自身实际的风险防控机制,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一是加强决策风险管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特别是对重大合作或复杂的经营项目做好事前风险研判,法律顾问提前介入,规范合作经营方式,防范决策风险和法律风险。二是加强客户资信调查。对合作客户要从资产规模、经营状况、资信情况和法定代表人信誉等方面进行深入调查和审核。涉及重大合作事项,应从工商、银行和税务等外部相关部门取证,摸清合作方实际情况,对合作方资信情况有一定的了解。三是加强合同条款审核。在合同谈判、起草及审查过程中严格把关,对赊销预付类业务的增加财产抵押、担保,以及违约责任条款,有效防控可能发生的资金风险,给处置可能发生的风险事项提供有效保障措施。明确约定确认实物质量认定标准和依据,明确延期交货期间保管费用标准及承担方,明确保管、运输损耗损失等条款,防止因粮食市场行情变化给违约方提供违约机会,形成合同执行风险,丧失机会成本。四是加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在实物交割上,按合同约定履行必要的交接手续,并形成货物占有权转移凭证,取得确定债权的法律书证。同时,业务结束后或出现风险时,及时进行货款结算,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要及时跟进,提前采取措施,做好事前取证和风险防范工作,在减少损失的同时,为后续维权做好证据链收集工作。五是加强企业管理,强化责任追究。加强企业内控管理,在合同书立、审核、履行等各业务环节严格执行内控流程,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层层把关,减少漏洞,降低风险。加强业务核算,准确处理形成的交易事项,客观准确反映经营状况,及时反馈存在问题,促进业务部门加强风险防范工作。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建立定期催收和跟踪制度,及时掌握债务人经营状况,防止诉讼时效失效和债权灭失风险。落实合同主办人、主办部门等相关部门和个人责任,防止内部管理松懈给对方造成机会,导致风险案件发生。对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渎职、失职行为,以及违法乱纪行为,严格执纪问责。六是树立法律意识。某粮食购销企业没有从法律层面分析与某面粉有限公司合作业务的本质特征,把委托代收代储、定向销售业务按单一的购销合同处理。如将小麦“定向销售”给某面粉有限公司的业务行为视同“非典型性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处理,即案件中的买受人某面粉有限公司既是委托代收代储的受托人,又是定向销售合同的买受人,买卖合同双方不存在实物交付和转移占有的物权变动行为,只需买卖双方办理拟制交付的仓单手续即可确认,减少审理环节中货物走向不清的举证责任。

综上所述,企业要进一步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增加法律观念,事前做好合同条款的审核把关,事中控好合同履行的过程管理,事后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各业务环节的风险控制,强化责任追究,把风险防控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和保障企业利益,实现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粮食系统案件剖析报告范文 第十二篇

一年来,我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实施对粮食流通领域的监督检查,加强市场监管,规范自身行为,认真落实上级关于依法治理和普法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和目标要求,采取各种措施,切实抓好粮食普法工作。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转变思想观念

加强自身的学习,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加强制度建设、严肃执法行为、规范文书档案管理四方面入手,狠抓了监督检查基础工作。认清形势、理清思路、明确职责,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理念,树立依法管粮的观念,尽快实现职能转变,为搞好粮食监督检查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建立健全机构,完善工作体系

继续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实现了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坚持规范执法形象、言行和办事规则等执法行为,扩大了粮食行政执法的社会影响,粮食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三促进了粮食市场稳定,保障了群众利益

1.加大执法力度扩大宣传面

切实加大对粮食流通管理法规的宣传力度,张贴和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服务等方式,对粮食经营者开展贴近生活实际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我局组织了一次职工深入全县各乡镇发放宣传资料,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节前节后还进行粮食质量的专项检查活动。通过宣传和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了深刻的认识,提高了个体粮食经营者和广大群众的法律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粮食市场监管力度

加强监督检查工作,落实责任,在人员少、资金紧张的情况下,积极开展粮食监督检查工作,2018年我局开展粮食监督检查39次数,出动人员134人次,检查企业39个次。从检查情况看,没有发现通过不正常渠道收购粮食现象,其次检查粮食质量情况,在整个检查过程中要看有没有过期变黄、变质和霉变的粮食。在工作中定期和不定期的对粮食经营者的经营活动进行粮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着力在全县范围内对粮食市场的监管做到宣传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有力的为全县粮食市场逐渐走向规范化、法制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3.加强协调配合,营造良好环境

为给粮食监管工作创造一个宽松,良好的环境,与各相关部门切实加强联系与配合,齐心协力,共同维护好粮食市场秩序。如主动积极与工商、质监、卫生、物价等部门密切配合,对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及地方储备粮执行情况等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定期沟通情况、交流信息,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2018年粮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在州局的具体业务指导和县级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工作上有了新的起色,宣传上有了新的成效,有力地保护了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权益。今后工作中,将继续加强《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及粮食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推进粮食行政执法力度,保障粮食市场监管到位,确保全县人民吃上放心粮。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问题,力争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粮食系统案件剖析报告范文 第十三篇

按照医院领导的要求,认真对照自己平时的实际工作及思想动态,排查在业务知识水平、敬业精神、业务能力、工作作风、为患者服务宗旨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此进行了认真剖析,找准原因,明确今后的整改方向,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专业业务知识掌握得不深不全。

具体表现为:一是虽然有时候也学习点业务专业知识,但有些实用主义的思想,急用先学,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造成学习的内容不系统,不全面,不广泛,不深刻。二是在业务知识方面,对理论学习的深度不够精。

2、敬业精神尚可,但工作主动性不足。

具体表现为:一是在实际工作中多了些因循守旧,按部就班,墨守成规的习性。也多了一些自己感觉到是事倍功半的东西。二是实际工作只限于听领导的安排,而在具体工作中如何结合实际进行开拓创新,搞出特色上,没有自己的工作创新思路。

3、业务能力不够。表现在:对待工作不够主动、积极,满足于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上遇到难题时,不善于思考、动脑,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满足于过得去。对业务知识的学习还不够,缺乏一种孜孜以求的精神,认为自己已有的一些业务知识可以适应目前的工作。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出现再想办法解决。有时由于工作的重复性,图省事,照搬照抄,沿用老方法解决问题;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有逃避的倾向,认为“船到桥头自然直”,坐等待办法出现,而不是自己寻找对策,缺乏一种钻研的精神。

4、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抱着应付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到捷径,最好不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就可以把事情做好。对窗口的工作情况和自己负责的业务工作若明若暗,没有深入调查和全面的把握,以致很少提出针对性强的工作措施。

5、为患者服务意识的淡薄。表现在:对待患者不能始终保持热情服务的态度,当手头工作较多时,性子就会有些急躁,态度不够和蔼,如遇到需要重复解释的问题,嗓门就会比平时高,显得没有耐心,没有调整好自己的情绪。没有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宗旨观念;没有深刻体会“一切为了患者,一切依靠患者”的实质;没有坚定任何时候都要以患者满意不满意作为自己得失衡量标准,在个人利益与集体相冲突时,往往考虑个人得失较多,而忽视了患者的想法,这是工作中缺乏耐心的根本原因。“一切为了患者”是要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拿出百分之百的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

二、整改措施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通过交流反思,要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努力克服自己存在的不足,要按照要求来审视自己,规范自己,严格要求自己。

粮食系统案件剖析报告范文 第十四篇

在开展集中整治“庸懒散贪”教育活动以来,本人按照该项教育活动的总体方案和部署,通过系统的学习,结合自身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照自己的思想、纪律、工作和作风方面进行了检查和剖析,发现自己在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在内心深处对自己有了深刻的警醒。下一步,在不断学习的基础上,分析缺点,查找原因,同时制定相对应的整改措施。现将存在的主要问题、思想根源和整改措施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学习方面:一是学习上不够主动、不够自觉,对于深入的学习,系统的学习做得很不够;二是对于政治理论学习,没有认真对待和深化的思考,只是浮在表面;三是平时学习的内容和学习效果没有贯彻落实到位,会上听,回去扔;四是学习不够认真,思考问题也不深,不能够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工作思路不够开阔。

2、业务知识不够,理论基础不够夯实。一是不注重更新知识,日常工作必须掌握相关的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和文件精神,不能够游刃有余,得心应手;二是缺乏进一步深化学习的思想意识,新掌握的知识和业务素质,远远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认为现在自己新学的知识可以勉强应付目前的工作就行了,对业务知识掌握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三是缺乏持之以恒的学习态度,知识不足,光靠经验工作,创造能力不强。

3、对待工作有时不够积极主动,进取精神不强。一是服务意识不够强,有些工作该做细的,没有做到位,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二是工作方法有时不够恰当,不讲究策略,对于工作方法把握政策重要性认识不够;三是对工作的要求标准不够高,满足于现状,缺乏创新意识,新遇到的问题,不够主动的去面对,分析理顺思路,想办法去解决问题;四是对待困难有畏难情绪,满足于领导叫干啥就干啥,缺乏积极主动性,灵活机动性,过于死板,甚至产生消极的态度。

二、思想问题产生的根源

1、对自己的政治素质要求不严,认为政治和自己没有多大的关系,就不必要加强学习,对政治理论知识的了解不深透,学习更不够。

2、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还不牢固,对于自己从事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的管理认识不足,对有些问题不主动了解,一些工作没有做细,责任心有待增强。

3、思想上有懒散的现象,存在得过且过的心态,抱着“不争先进、不当后进”的思想,总是认为这样过得去就行,在工作上、学习上、作风上不能高标准、严要求。创新意识不够,工作的思维方式和办事效率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工作的新要求。

4、对业务知识理论的学习要求不够高,专业学习的系统性、深入性不强,平时学习或培训只是浮在表面,满足于一知半解,致使工作的开拓进取存在差距,工作无太大进展。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学习是终身的事情,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今后我会认真的学习,及时掌握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和文件精神,用先进的理论充实自己,提升自身的修养,坚定信念,增强信心,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增强创新意识,紧跟时代的步伐,更新工作理念,转变工作作风,善于总结经验和方法,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出路,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融入林区的改革与发展中,做出成绩,做出效果。

3、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在今后的工作中,增强责任感,自觉遵守纪律,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使自己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再上新的台阶。

4、强化服务意识,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宗旨,进一步深入了解当前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要及时掌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以最诚恳的态度解决问题,服务职工群众,为林区的改革和发展,生态安全,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粮食系统案件剖析报告范文 第十五篇

2021年上半年,我单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2021年反腐倡廉工作要点》及《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坚持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在大大节约各项开支的同时确保了单位的高效运转,现将上半年廉政工作汇报如下: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我单位首先专门召开了工作动员会,贯彻学习20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对党风廉政和预防腐败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二是全处同志结合自身工作岗位并对照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每个人;三是根据我单位工作特点和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联络处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切实加强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二、大力加强干部反腐倡廉教育

强化廉政教育,促进廉洁自律,是预防腐败的重要基础。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廉政文化宣传教育。一是采取集中和自学、通读和精读、辅导与交流等形式,结合实际开展廉政教育,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二是学以致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相关规定,把各项廉政规定具体为日常工作操作中的各项要求,并作为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依规;三是开好民主生活会,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三、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强化制度建设,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是预防腐败的关键。我单位按照中央和我厅廉政工作的工作重点和新要求,结合工作中的新情况,不断完善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堵住制度漏洞,加强风险岗位廉能管控,把各项规章制度的严格落实和监督作为廉政工作的抓手和重点。

一是严格遵守采购制度规定。小金额购物每月填写采购单,经领导签字同意后,由二人以上一同采购,并要电脑小票做附件方可报销;大金额支出事前均请示领导同意后才予以办理。

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坚持“勤俭节约”,认真执行财务制度。在办公用品的购置与管理、文字材料打印、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以及资金管理各方面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领导以身作则,影响和带动全体工作人员遵章守纪,做好工作。

一年来,我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一些了成绩,但与党的事业发展要求还有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学习。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的实践教育,对照“8个禁令、52个不准”的要求,确保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强化责任。认真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大力推进上下级谈话、述职述廉、公开承诺、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的落实,把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我单位工作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实。

三是巩固实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们将在抓巩固、抓落实、抓深入、抓提高上下功夫,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努力将本处建设成高效、勤政、廉洁的机关。

粮食系统案件剖析报告范文 第十六篇

按照市局转发省局《关于开展粮食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x粮文?20xx?74号)要求,我局及时安排、认真组织,开展了对辖区内所有纳入统计日常管理的涉粮企业的统计数据质量大检查。现就检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我县申请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涉粮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共20家,其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1家,民营粮食加工经营企业3家,饲料转化用粮企业1家,其他企业15家(其中,由原各基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制后注册成立的民营性质的企业14家、由原国有的县种子公司改制后注册成立的民营性质的种子经营企业1家)。以上企业全部纳入了我局统计日常管理。

我局设有专职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归属在局监督检查股。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的要求开展全社会统计及统计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为了顺利开展好检查工作,我局成立了由主抓副局长任组长的统计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制订下发了《关于开展粮食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x粮字[20xx]20号),重点就各单位如何开展好统计数据质量自查工作作了明确安排,并要求各单位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认真夯实统计工作基础、提高统计工作质量。

在各单位开展自查的同时,我局组织人员对x粮公司、xx公司等5家重点单位开展了检查(复查)。检查中,我们从统计从业人员是否有统计职业资格,

统计原始单据是否整理规范、保存完整,统计台账是否建立、记载是否完整,统计报表上报是否及时、保存是否完整,原始单据、台账、报表之间数据是否一致等方面开展了认真的检查、核实。

三、检查结果

从整体检查情况来看,在统计制度执行和统计管理工作中,我局领导重视,明确有主抓领导,有专门的工作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具体。工作开展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对社会各类涉粮企业的法规政策宣传、业务培训指导和统计监督检查,全社会统计覆盖面逐步提高。

从各单位自查和我局抽查情况来看,经过几年来我局粮食流通统计管理有关工作的开展,我县涉粮企业的统计法规政策意识和统计实际工作有了较大提升,绝大部分单位统计从业人员都持有统计职业资格证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学习证,统计相关基础工作逐步扎实,统计数据质量逐步提高。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是个别企业(指xx公司)人员流动性较大,统计人员不稳定。新上岗人员无统计职业资格证、业务生疏;甚至因业务手续交接不严格,造成统计档案资料缺失、不完整,业务衔接不上。

二是部分企业(主要指由原各基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制后注册成立的民营性质的14家企业)因故未能正常开展经营,虽有企业之名、但无经营之实,经营业绩空白,所以,未能正常报送相关统计(月)报表。

三是非国有企业的统计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限于企业负责人的管理决策意识、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及其他一些原因,相对来说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的统计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单位有关粮食收购、销售等码单制作不科学、填写不规范、传递不合理、归集整理不及时、不完整,或因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查对核实困难。其统计数据的全面性、准确性无法核定;二是对有关企业从粮食交易市场竞买的临储小麦或不完善粒超标小麦等政策性粮食,《交易细则》中虽有诸多明确的监管要求,但实无有效的监管手段;何况有关的竞价交易信息不能及时准确全面地通报给基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掌握不到企业的“底细”,这部分粮食究竟有多少真正落实了政策要求很难下结论。

四是由于粮食流通环节多,难免出现诸如甲从农户收购了粮食已作了(从生产者直接收购)统计上报,尔后销给了某粮食经营或加工企业乙,乙再作(从生产者直接收购)统计上报这样的重复统计等问题。

五是目前沿用的最低收购价粮食(数量包干)管理制度过于死板,有关损耗不能正常核销,出现了事实上的“账实不符”。

对以上个别企业存在的统计人员无职业资格(指xx公司、xx公司)的问题,已责成企业限期送学取证;对部分单位统计台账记载中出现的不规范等问题,当场作了指导纠正;对因搬迁不慎(指xx公司)、业务交接不严格(指xx公司)等导致档案资料丢失不全的,要求企业加强管理,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要求所有企业的统计人员要积极加强统计法规政策和统计业务及电脑应用等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统计工作水平。

粮食系统案件剖析报告范文 第十七篇

近期,市农业农村局召开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由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柳杰军主持,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徐剑到会指导。

局党组高度重视此次民主生活会,按规定进行了认真准备。会前,班子成员对照专项巡察反馈的问题,结合各自分工进行了深入查摆、剖析原因,认真撰写了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

会上,柳杰军同志再次通报了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情况,代表局党组作了对照检查,并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班子成员逐一进行了对照检查,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动真碰硬,“辣”味十足,达到了红脸出汗、相互教育、增进团结、促进工作、共同提高的效果。

柳杰军同志强调,要聚焦主业主责,认真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实。一是要深入贯彻落实xxxxxx对粮食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坚定不移地将xxx重大决策部署、省、市委工作安排落实到位,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二是要强化政治担当,聚焦问题反馈,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切实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三是要全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真正做到问题整改到哪里,制度完善就覆盖到哪里。四是要深化“喜迎二十大再次战高沙”主题教育活动成效,以较真碰硬的作风做好“三农”工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

粮食系统案件剖析报告范文 第十八篇

近年来,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挖彻查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从严从重查处了一批胆大妄为、贪得无厌的粮仓“硕鼠”,形成了强力威慑。为充分发挥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8起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云南省粮油工业公司原党委书记、经理李海平,通过收集或伪造货运票据、签订虚假购销合同,申请、骗取、私分动态储备粮补贴等问题。

2008年至2017年,云南省粮油工业公司时任党委书记、经理李海平,伙同他人向粮食经销商收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铁路运输大票作为依据,并与部分粮食经销商的上游企业签订虚假动态储备粮采购协议,申请、骗取、私分动态储备粮补贴1355万元,李海平分得451万元。2008年至2016年,李海平指使他人套取、截留装卸费及装卸费代扣代缴税金、轮换粮的部分销售收入等应入账而未入账资金,从中截留万元归个人所有。李海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1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1年5月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2021年7月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2.安宁市粮食购销储备有限责任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刘利峰,通过签订虚假交易合同,制造交易假象,骗取储备粮贷款本金和财政贴息问题。

2009年至2015年,安宁市粮食购销储备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时任法定代表人刘利峰,先后24次与粮油企业签订虚假购销合同、约定资金回流方式,骗取储备粮贷款本金11315万元,安宁市财政补贴利息1220万元。刘利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8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1年3月犯骗取贷款罪、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3.红河州个旧市粮食储备库原主任马志明,通过调整财务账面、虚构粮食交易,违规套取储备粮补贴以及虚报粮食购销入账价格,套取、截留粮食购销款等问题。

2013年3月至2016年6月,个旧市粮食储备库时任主任马志明,擅自决定用到期轮换的旧粮顶替新粮入库,并安排财务人员在储备库财务账面以购销商名义先后虚构555万公斤粮食交易(仅在账面做科目间相互调整),违规套取保管费用补贴、轮换费用补贴111万元。2012年至2016年,马志明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向财务人员虚报粮食购销入账价格,在粮食购销商与储备库的购销业务往来中形成粮食差价,套取、截留粮食购销款191万元。马志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0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1年9月犯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4.大理州弥渡县国有粮食购销公司原经理李文荣,通过虚报套取人工工时费、收入不入账等手段,私设“小金库”,用于单位其他开支及个人使用问题。

2014年至2020年,弥渡县国有粮食购销公司时任经理李文荣,伙同他人采取虚报套取人工工时费、私自出售项目采购的小麦、收入不入账等手段,私设“小金库”万元,用于单位其他开支及个人使用。李文荣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4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原西双版纳州xxx党组书记、局长杨建武,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在粮食储备库迁建项目和仓储设施建设中提供帮助,收受贿赂问题。

2014年至2016年,时任西双版纳州xxx党组书记、局长杨建武,利用职务便利,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云南景洪国家粮食储备库迁建项目和西双版纳州军粮供应中心仓储设施建设中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现金32万元。2016年11月杨建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6年12月受到开除公职处分,2017年5月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6.文山州广南县粮食收储经营总公司原经理赵太忠和原副经理黄炳校,在完成粮食收储轮换任务时,对收购粮食质量把关不严,导致收储粮食质量指标达不到承储标准问题。

2017年至2018年,广南县粮食收储经营总公司时任经理赵太忠和时任副经理黄炳校,在粮食收储轮换工作中,对粮食质量把关不严,凭感官经验收购粮食,未对粮食质量进行检验,导致收购粮食黄粒米含量超过储备粮入库验收指标,造成损失万元。2020年2月赵太忠和黄炳校均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7.普洱市西盟县粮食购销公司原经理周云华,在购买储备粮过程中,以粮食水分、杂质超标为由,克扣、私吞供应商粮食销售款问题。

2013年11月至2014年1月,西盟县粮食购销公司时任经理周云华,在与钱某某和李某某2名供应商购买储备粮过程中,以粮食水分、杂质超标为由,分别克扣、私吞钱某某2万元、李某某万元。周云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6年5月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8.玉溪市新平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经理龚家良,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采用虚列装卸费方式,套取、私分公司资金问题。

2012年12月至2014年9月,新平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经理龚家良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先后4次采用虚列装卸费方式套取公司资金万元,其中万元被龚家良等人非法占为己有,龚家良分得万元。龚家良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9月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粮食系统案件剖析报告范文 第十九篇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3月25日,市委常委会涉粮问题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认真学习贯彻xxxxxx关于“三农”工作、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对照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全面查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动真碰硬的勇气和担当,推动巡视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不断提升全市粮食安全工作水平,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市委书记xxx主持会议。

为高质量开好此次民主生活会,会前,市委常委会成员采取个人自学、集体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xxxxxx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以及有关会议和涉粮法规文件精神,并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做好充分准备。

民主生活会上,xxx代表市委常委班子作对照检查,并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主动接受各位常委的批评。随后,陈忠伟、杭海、王巨兵、张明康等其他班子成员逐一作对照检查,认真查摆问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xxx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几位同志认真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紧密联系各自思想、工作、作风实际,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民主生活会的目的。我们要充分发挥市委常委会示范带头作用,运用好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果,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牢牢守住保障粮食安全底线。

xxx强调,要在牢记“国之大者”中扛起责任担当。站在讲政治、守规矩的高度,站在维护国家安全、保持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粮食安全的重大意义,带头深入学习贯彻xxxxxx关于“三农”工作和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切实抓好粮食安全这个“国之大者”,为全国全省大局作出宿迁应有的贡献。要在狠抓整改落实中消除顽瘴痼疾。明确责任抓整改,对照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确保事有人管、活有人干、责有人担。从严从快抓整改,全面彻底整改巡视反馈问题,确保件件落实、事事见效,坚决不留尾巴。强化督导抓整改,对整改工作中的各项问题,紧盯不放、跟踪问效,督促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在深化成果运用中保障粮食安全。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标本兼治,努力将问题整改的过程转化为促进粮食事业发展的过程。统筹抓好粮食生产、购销、储备等各项工作,切实把现实短板拉长补齐,加快推动粮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巩固宿迁“江苏大粮仓”的地位,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粮食系统案件剖析报告范文 第二十篇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为认真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云南省<粮食流通管理>实施办法》,确保我县粮油市场健康有序、稳定发展、质量良好和卫生安全。一年来,粮油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并根据昭通市xxx《关于采取措施确保春节期间市场供应物价稳定和节日安全的通知》(昭市粮[2009]2号)、《关于开展“五一”节期间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昭市粮[2009]11号、《关于开展2009年粮食收购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昭市粮[2009]14号)、《关于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的通知》(昭市粮[2009]42号)、《关于印发(昭通市<奥运期间粮食质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昭市粮[2009]64号)和永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永善县奥运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永食安委办[2009]4号)、《关于加强“五一”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永食安委[2009]1号)、《关于印发2009年永善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永食安委办[2009]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全县有代表性的和吞吐量比较多的重点乡镇的粮油市场和个体经营户作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对其他购销量比较少的乡镇,适时地在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配合下,进行了全面认真的粮油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确保全县人民的生活需要和“节假”日期间粮油食品的安全,从创建“平安永善、和谐永善”和支援溪洛渡电站建设的高度出发,县xxx领导把搞好粮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与粮食行政执法相结合,积极主动,多次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工商、质监、卫生等)。由县粮局牵头,成立“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分别对溪洛渡、团结、桧溪、细沙、青胜、黄华、莲峰、茂林、大兴、墨翰等乡镇的市场粮油和个体粮油经营户经营的原粮、成品粮和食用植物油进行监督检查。

1、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严格执法,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服务大局,维护和完善粮油市场秩序。今年以来,县粮局先后召开7次会议,研究行政执法和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措施,特别是在奥运会和节假日期间,我县把粮油市场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纳入议事日程,重点对溪洛渡、团结、细沙、桧溪、莲峰、茂林、大兴等乡镇的粮油市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粮油质量安全和价格稳定。

2、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把搞好“米袋子”工程和创建“放心粮油”服务体系结合起来,努力构筑城乡居民购买“放心粮油”意识,让群众满意和政府放心,尽到我们力所能及的职责。

二、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粮油市场

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是一项长期、艰苦的工作,关系到整个购销粮油市场是否健康有序发展,也是关系到粮油质量安全、良好、卫生的一个重要环节。近年来,特别是粮食企业改制后,粮油购销市场更加市场化,粮油经营者的业务素质更是参差不齐,所以,宣传工作很重要,根据省市xxx的文件精神和县食安委的通知要求,我们在开展行政执法和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过程中,在各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工商、质监、卫生)的关心、支持配合下,首先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流通统计制度》及其他相关的政策、法规的宣传,其次是粮油质量、标准、卫生、安全的宣传。

1、通过近年来的粮油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由原来的粮食部门统一经营的模式逐步转变为市场经济发展的模式,粮油市场繁荣,对保障粮油市场基本稳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个体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从不懂得粮油食品的质量标准已逐步了解粮油食品的好坏,使广大的个体经营者和消费者提高了对粮油食品质量安全的鉴别能力。

2、认真履职、严格执法,把行政执法和粮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贯穿于整个购销市场,做到一边检查、一边宣传讲解《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油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标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要求粮食企业和个体粮油经营户不管是平常或节假日期间都要经营高、精、细的绿色优质粮油,杜绝劣质粮油上市场。

3、我们在每次粮油食品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中,要求粮食企业和个体粮油经营户,在进货时,必须向对方索取(分品种、批次和生产日期) 粮油质量检验报告书,并妥善保存,接受检查。同时,建立相应的粮食经营出、入库台帐,并在每月20日前将本店所经营的粮油分品种、数量向县xxx报送报表。

粮食系统案件剖析报告范文 第二十一篇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制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我县粮食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依法履行社会粮食流通安全监管职责,根据《行政许可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xxx[407]号令)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国粮检[2004]230号)的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粮食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指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法律责任,逐级分解到各职能股、室和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责任制。

第三条 本责任制由xxx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制和xxx行政执法职能部门(股、室)责任制构成;各职能部门(股室)应将本责任制规定的责任分解到具体岗位,明确粮食行政执法人员工作职责,切实履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所赋予的职责。

第四条 xxx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制

(一)组织学习、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组织起草制订有关粮食流通监管和应急保供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二)组织贯彻实施xxx《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有关工作。

(三)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建设;组织制订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计划并监督执行。

(四)审核批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事项;审核批准法定权限内的粮食违法行为的立案调查、行政处罚决定;在法定权限内签发或授权签发粮食行政许可类文件;对本系统的行政执法行为承担行政和法律责任。

(五)主持或授权主持由xxx召集的行政处罚听证;主持或授权主持xxx召集的行政复议;参加或授权参加其它机关召集的行政复议和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应

(六)组织实施对xxx粮食行政执法工作评议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对辖区内粮食行政执法违规、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

(七)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粮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 政策法规股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执行有关国家粮食流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负责起草有关粮食流通监管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并贯彻实施;在执法过程中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二)研究提出全县粮食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意见,拟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具体执行实施;完成上级下达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任务。

(三)依法对全县的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粮食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全县地方储备粮库存的数量、质量、品种及储存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全县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监督检查。

(四)协调组织对辖区内粮食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审核、讨论;协调组织本机关召集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根据授权参加其它机关召集的行政复议和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应诉。

(五)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有关粮食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处罚。

(六)负责授权范围内的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和许可工作,认真审核粮食收购资格申请材料,组织实地验收,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

(七)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对粮食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

(八)负责起草粮食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和总结,做好行政执法相关文件和案卷的备案保存工作。

第六条 调控股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

(一)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负责全县粮食收购、销售、储存企业(个体工商)经营台账的建立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分析工作,认真做好全县社会粮食供需平衡统计汇总上报和粮食经营业主的档案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县粮油价格监测统计调查工作,按上级要求报送当期价格报表,并做好市场粮油价格预警分析与监测工作。

(四)负责对全县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县军供粮油供应和农村用粮供应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五)配合参与政策法规股搞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与购销调控业务有关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第八条 办公室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

(一)负责组织实施xxx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安排和部署,将具体工作落实到各责任部门,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有关粮食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

(三)负责有关粮食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咨询服务工作。

(四)协同制订有关粮食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组织政策法规股、调控股开展粮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五)负责处理上级和相关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工作。

(六)负责做好本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上报备案工作;负责对规章文件的清理工作;负责粮食行政执法各项配套制度建设并贯彻实施。

第九条 本责任制自印发之日执行。

粮食系统案件剖析报告范文 第二十二篇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月工作总结

发改局、财政局、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

根据临沧市xxx、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月的通知》文及xxx办公室《关于批转实施粮食流通管理四项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将社会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月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xxx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临沧市粮食流通市场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制度》和相关的配套政策。以“规范粮食流通秩序、确保粮食流通安全”为主题,开展具有特色、效果显著的粮食监督检查活动。

工作目标:通过监督检查月活动实施,进一步推进对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管,继续抓好监督检查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监督检查效果和工作水平。进一步增强粮食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全面提高粮食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切实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障县域粮食安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方法及取得实效

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紧紧围绕“规范粮食流通秩序、确保粮食流通安全”为重点,开展具有特色、效果显著的粮食监督检查活动,并于10月15日顺利通过临沧市社会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督查小组的检查验收。在整个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活动中,粮食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努力做到早准备、早部署、早安排。于9月10日前完成《社会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同时以文成立由xxx、政府办公室、xxx、工商行政管理局、发改局、财政局、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组成的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领导小组。通过对“实施方案”的进一步深入研究、修正,并根据粮食上市情况,于10月9日按“实施方案”完成监督检查工作。

为按质按量做好我县粮食监督检查工作,xxx高度重视,早在1月1日,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县xxx办公室以作汇报,及时安排县xxx与其他相关部门联系,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及时开展工作。县xxx在县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挤出资金安排相关的执法经费,县xxx也多方筹措资金,组织印制《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大版、手册及宣传资料,市内第一家配置了粮食执法车辆,各相关部门也都根据各自职能积极配合做好相应工作。根据市上规定每年9月为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月,并结合我县粮食主要品种包谷上市的时节,结合实际开展工作。根据县xxx与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的工作衔接,确定的粮食监督大检查活动分为两步工作,第一步,粮情调查、监督检查,以粮食部门为主,并将情况提供相应的职能部门;第二步,执法监督,以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为主,并将长期开展工作。

此次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0人,出动执法车10辆。预计监督检查粮食经营户48户,其中:办理粮食经营收购许可证11户;纳入监管对象但未办理粮食经营收购许可证37户。实际监督检查粮食经营户51户,超预计完成3户,监督检查涉及6乡7镇,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监督检查工作主要以粮油质量、原粮卫生、经营户仓储设备等相关粮食安全问题,以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通过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推进对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管,继续抓好监督检查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为形成粮食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提高监督检查效果和工作水平搭建良好平台。为进一步增强粮食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全面提高粮食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切实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障县域粮食安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存在不足

通过开展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社会粮食流通经营秩序总体保持良好,价格稳定、质量安全,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粮食经营台帐不够健全。全县共发放粮食经营统计台帐15户,实际设立报送粮食收购经营台帐6户,在设立粮食购销经营台帐6户企业中,少部分企业还存在上报数据与实际经营状况不相符;二是季节性购销粮食的经营户无固定经营场所,经营周期短,难以监控;三是证照不规范。按照xxx《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向办理工商登记的部门同级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在经营范围中注明粮食收购;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也应当取得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经营范围登记,在经营范围中注明粮食收购。在检查中发现,有个别经营户,虽然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证,但不正常经营粮食,有的经营户虽有营业执照,但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中未注明粮食收购;四是从xxx《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至今,粮食监督检查工作仍处在暂行阶段,因此,历年开展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主要以宣传教育为主,未采取较硬的措施,在经营者意识中存在办证不办证一样的心理;五是部分个体户存在粮食与其他货物同时经营,由于商铺面积较小,粮食其他货物混在堆放,存在粮食食品安全隐患。

四、下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工作中,我县将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各职能部门实施四项制度“服务承诺”,对监督检查中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整改,在努力维护好县域粮食流通秩序的同时,保证粮食质量的安全。主要抓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针对此次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再作一次全面的完善、整改,务必在年度前完成整改任务,使每户上规模粮食经营户建立起粮食经营台帐,并保证上报数据真实,粮食经营者粮食库存安全,经营规范;二是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调与联系,确保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到位;三是继续深化“四项制度”工作的落实,树立部门良好形象,打造诚信、阳光部门;四是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做好粮食行业发展规划,加强市场宏观调控,按《云南省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做好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时时把握市场动态,掌握市场第一手资料,为做好县域粮食宏观调控工作早预防、早准备,保证县域粮食安全。

年十月十五日

粮食系统案件剖析报告范文 第二十三篇

2011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2011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强化政策性粮食监管为重点,以开展专项检查为抓手,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进一步探索、创新监管方式和方法,切实提高执法效率和效果;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队伍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实

抓好清仓查库工作,巩固清仓查库成果,确保各类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开展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落实国家惠农政策,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加大对政策性粮食轮换、拍卖出库的监管力度,严防违规操作,规范交易行为,防止损害经营者利益。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执行统计制度等专项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市场秩序;配合工商、质检、卫生等部门,加强成品粮供应市场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利益。

二)积极开展日常监管,不断加大执法力度

加大政策性粮食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建立日常检查制度,增加检查次数,细化检查内容,明确检查责任,注重检查效果,做到地方储备粮定期检查,最低收购价粮、临时存储粮收购季节集中检查,各类政策性粮食库存随时检查。加

大粮食收购市场日常监管力度,摸清各类粮食经营主体基本情况,建立经营者分户档案,严格收购许可、社会统计等各项制度,促进诚信守法经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和行政处罚力度,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及时查办涉粮案件,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必须实施行政处罚,并规范建立处罚案卷。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对典型案件查处结果予以通报,发挥办案的震慑和警示作用;对多发性案件进行案例分析,掌握发案规律,提出完善政策法规的对策建议,前移监管关口,开展事前监督,更好地发挥监督检查的服务和保障作用。

(三)逐步完善各项制度,大力促进执法规范

进一步健全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探索建立粮食库存监管长效机制,实现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立省级储备粮监督检查制度,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改进监管方法,提高监管效果。探索建立粮食质量监管制度,促进粮食质量监管全面、有效开展。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防止权力滥用,促进依法行政。探索量化自由裁量权,细化裁量标准,促进合理行政。严格执行已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

(四)努力加强自身建设,稳步提高执法水平

充实监督检查人员,争取监督检查经费,切实做到有机构管事,有人员办事,有经费干事。建设学习型监督检查

队伍,要继续拓宽培训渠道,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和管理,严明工作纪律,促进廉洁执法,树立良好形象。

(五)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全面推动执法工作

进一步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增强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推进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树立开拓进取观念,克服消极畏难思想,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进一步树立公正执法观念,切实做到公平公正执法,提升粮食行政执法社会认知度和公信力;进一步树立服务观念,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促进和谐执法;进一步树立协调配合观念,积极主动牵头,加强与工商、质监、卫生、物价以及农发行、中储粮等部门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提升执法效果。

阿克陶县xxx

二〇一一年元月六日

显示全文

注: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后台留言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7人评论 , 39人围观)

点击下载
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