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读精选美文(晨读分享)

山崖发表网精选美句2021-06-27 00:12:09401

56. 轻轻的一声叮咛

出差在外,在一农家借宿一夜,放亮时又踏上一段新路。一阵积水响,老大娘追出来,拿着一把她女儿的小花伞:“带上……”看她那慈祥的目光,霎时,我像是听见了母亲的叮咛。

路上果然下了大雨,许多人在树下店旁躲着,我撑开那把伞,照旧走着,一种说不清却感人至深的温暖和情感洋溢在我的周围。

途中的一天晚上,我在招待所翻书,读到一篇《母性》的文章:

我和太太在马来西亚槟榔屿参加一个浏览团体。向导带我们到橡胶园参观割胶。一个男童爬上一棵椰树,正打算用弯刀割下一个椰子,他母亲便在附近房子里叫嚷。

我告诉太太:“她说‘孩子,小心啊,别把手指割掉’。”

向导惊讶地问:“原来你懂马来话。”

我答:“我不懂。不过我了解母亲的叮咛。”

出差回单位后,我把自己伞下的感受和这则故事说给一位长辈听,他的眼睛似乎有些湿润,他说他的母亲早已过世,但母亲那句“好好工作,注意身体”的嘱咐,一句最平常不过的话,伴随他走进了风风雨雨四十年,成了母亲最珍贵的遗产。

我感动至极。想起了我的母亲,小时候去上学时,他总在我出门时给我整理好凌乱的衣服轻轻地叮咛:“走好,听老师话。”

又是一个雨天,我骑车去约会。中华门城堡下,刚认识不久的女友走到我身边,轻轻地掀下我雨披的帽子:“看你热得,快把雨披脱下来。”原来,雨早已停了,我额上全是汗。空气清新得很,吸入肺腑的全是温馨。

想到每次约会结束,我推着自行车准备走的时候,她忘不了说一句:“骑好,晚上早一点休息”。于是我认可她了,因为没有爱心的人,是不会为别人着想的。

57. 难以想象的抉择

巴尼.罗伯格是美国缅因州的一个伐木工人。一天早晨,巴尼象平时一样驾着吉普车去森林干活。由于下过一场暴雨,路上到处坑坑洼洼。好不容易把车开到路的尽头。他走下车,拿了斧子和电锯,朝着林子深处又走了大约两英里路。

巴尼打量了一下周围的树木,决定把一棵直经超过两英尺的松树锯倒。出人意料的是:松树倒下时,上端猛的撞在附近的一棵大树上,一下子松树弯成了一张弓,旋即又反弹回来,重重地压在巴尼的右腿上。

剧烈的疼痛使巴尼只觉得眼前一片漆黑。但他知道,自己首先要做的事是保持清醒。他试图把腿抽回来,可是办不到。腿给压得死死的,一点也动弹不得。巴尼很清楚,要是等到同伴们下工后发现他不见了再来找他的话,很可能会因流血过多而死去。他只能靠自己了。

巴尼拿起手边的斧子,狠命朝树身砍去。可是,由于用力过猛,砍了三四下后,斧子柄便断了。巴尼觉得自己真的什么都完了。他喘了口气,朝四周望了望。还好,电锯就在不远处躺着。他用手里的断斧柄,一点一点地拨动着电锯,把它移到自己手够得着的地方,然后拿起电锯开始锯树。但他发现,由于倒下的松树呈45度角,巨大的压力随时会把锯条卡住,如果电锯出了故障,那么他只能束手待毙了。左思右想,巴尼终于认定,只有唯一一条路可走了。他狠了狠心,拿起电锯,对准自己的右腿,进行截肢……

巴尼把断腿简单包扎了一下,他决定爬回去。一路上巴尼忍着剧痛,一寸一寸地爬着;他一次次地昏迷过去,又一次次地苏醒过来,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活着回去!

58. 匆 匆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人偷了他们罢: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罢:现在又到了哪里呢?

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怎样地匆匆呢?早上我起来的时候,小屋里射进两三方斜斜的太阳。太阳它有脚啊他轻轻悄悄地挪移了;我也茫茫然跟着旋转。于是 —— 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俐俐地从我身上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着面叹息。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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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的我能做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八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何曾留着象游丝样的痕迹呢?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的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白白走这一遭啊?

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59. 美国历史上的西红柿案件

……西红柿怎样从南美州来到欧洲,传说不一。有人说,在1554年左右,有一位名叫俄罗拉答利的英国公爵到南美州旅行,见到这种色艳形美的佳果,将之带回大不列颠,作为礼物献给伊丽莎白女王种植在英王的御花园中。因此西红柿曾作为一种观赏植物,被称为“爱情苹果”。

虽称“爱情苹果”,并没有人敢吃它,因为它同有毒的颠茄和曼佗罗有很近的亲缘关系,本身又有一股臭味,人们常警告那些嘴馋者不可误食,所以在一段长时间内无人敢问津。最早敢于吃西红柿的,据说是一位名叫罗伯特·吉本·约翰逊的人,他站在法庭前的台阶上当众吃了一个,从而使西红柿成了食品的一员。此事发生在大约一百年前。

1895年,英国商人从西印度群岛运来一批西红柿。按美国当时的法律,输入水果是免交进口税的,而进口蔬菜则必须缴纳10%的关税。纽约港的关税官认定西红柿是蔬菜。理由是:它要进入厨房,经过烹制,成为人们餐桌上的佳肴。商人则认为应属水果,据理力争:西红柿有丰富的果汁,这是一般蔬菜所不具备的;它又可以生食,同一般蔬菜也不一样,形状色泽也都应当属于水果范畴。双方为此争执不下,最后只好把它作为被告,送进美国高等法院,接受审判。

经过审理,法院一致判决:“正象黄瓜. 大豆和豌豆一样,西红柿是一种蔓生的果实。在人们通常的谈论中总是把它和种植在菜园中的马铃薯. 胡萝卜等一样作为饭菜用;无论是生吃还是熟食,它总是同饭后才食用的水果不一样。”从此,西红柿才法定为蔬菜,成为人们餐桌上的第一佳肴。

60. 第一次

马路旁的行人道比马路要整整高出一个台阶,而他简直还没满一周岁。

他长着两条细弱的小腿,此刻这两条小腿却怎么也不听使唤,老是哆哆嗦嗦地……但两条腿的主人——小男孩想从马路上登上人行道的愿望却十分强烈,而且信心十足。

瞧,那只穿着好看袜子的小腿已经抬了起来,踩在了人行道的边沿上,但孩子还没有下定决心登上第二只脚,有那么一会儿他就那么站着:一只脚在人行道上,而另一只脚还在原处没动。

然而小孩又收回了跨出去的那一步,他似乎在积蓄力量,小男孩就这么站着,既不前进也不后退,只是固执地注视着自己的前方。

“还小呢,刚刚能走路,就能跨台阶?”路旁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奶奶啧了啧嘴说,“做大人的要帮他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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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孩子的妈妈并没有伸出手去,只是微笑着鼓励说: “自己上,小乖乖,自己上。”

小脚又一次地踏上了人行道,另一只脚也费力地提到了空中,这回可真是憋足了劲。

“加油!加油!”旁边的小姑娘喊着。

终于两只脚都站到人行道上去了,这也许是孩子一生中拿下的第一个高地,小胖脸同时绽开了笑容——了不起的胜利!

“好一个登山者!”胡子爷爷幽默地说,他摸摸孩子的头,“一开头总是困难的,但现在总算对付过去了。乖孩子,祝你永远向新的高度进军!”

人生会有多少个第一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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