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新华小学招生简介范文推荐5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2-09-22 20:48:41146

沧州新华小学招生简介范文 第一篇

新华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所需证件

1.有范围内户籍、房证或购房发票,且实际入住的。

①儿童及父母户口簿(均为范围内户籍),父母有效期身份证;

②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的房证或购房发票(规划用途须为住宅);

③房管部门出据的房屋证明(核实准确无误的);

④接种卡。

2.有范围内户籍,范围内居住,父母名下无住房。

①儿童及父母户口簿(均为范围内户籍);

②父母有效期内身份证;

③房管部门出据适龄儿童父母的无房证明(核实准确无误的);

④实际居住地址房证或购房发票(规划用途须为住宅);

⑤接种卡。

3.范围外(新华区内)户籍,有范围内房证或购房发票且实际入住的。

①户口本(适龄儿童户籍随父母);

②父母的房证或购房发票(规划用途须为住宅);

③房管部门出据的房屋证明(核实准确无误的);

④接种卡。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适龄儿童报名所需证件

①户口本(户口本上能够证明父母与孩子的亲属关系);

②务工人员提供xxx门出据的居住证(不是居住证明);

③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的房证或购房发票,且实际入住;

④父母一方在新华区至少满半年(截止日期至媒体公布我区招生政策,即2017年12月21日之前办理)的劳务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含副本);

⑤人社部门出据的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⑥接种卡。

沧州新华小学招生简介范文 第二篇

报名登记

7月7日至10日,我校将按照适龄儿童的类别分批次进行报名登记,适龄儿童跟随家长在自己所属类别的规定日期(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我校老校区(清池南大道1号)进行报名登记。

7月7日:有范围内户籍、房证或购房发票,且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7月8日:有范围内户籍,范围内居住,父母名下无住房的适龄儿童。

7月9日:范围外(新华区内)户籍,有范围内房证或购房发票且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7月10日:范围内购房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资格审核

7月11日学校将新生证件复印件上报普教科;7月12日至16日,普教科进行审核。

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学校通知家长到应去的学校补录入学。

发放入学通知书

7月1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审核通过的新生家长,到我校老校区(清池南大道1号)领取入学通知书。

报名咨询电话:8583113 3022786

请及时关注我校微信公众号及学校通知,以便了解最新入学信息。

沧州市实验小学

2018年6月29日

信息来源:新华在线

沧州新华小学招生简介范文 第三篇

‍(一)免试入学

凡辖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全面落实就近入学原则;随迁子女入学,坚持相对就近的原则。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适龄儿童入学,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等。

(二)计划招生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区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不得随意调整。由于客观因素确需增加招生计划,由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教体局党组会议研究审核批准。未经批准的招生计划无效,教体局不予注册学籍。

(三)划片就近

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一所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确保划片相对就近入学全覆盖。划定的片区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根据辖区内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等情况实行动态管理,适当、合理微调片区范围,实现各学校招生范围内生源相对均衡。学校要严格按照划片范围招生,除符合国家规定、教体局依规调剂外,严禁招收片区外学生,原则上城区小学不得招收小赵庄乡农村户籍、农村住房的学生。

(四)严控班额

1.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专项行动的通知》、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的通知》(沧政字[2017]4号)要求,严格控制班级容量,每班不得超过55人。

2.根据新华区户籍适龄儿童数量、学校承载能力等实际情况,实验小学、中宇小学不招收:非新华区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租房或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学生。对自购房的随迁子女,若学校学位已满,则调剂到其他相对就近学校。

(五)严审资格

家长为适龄儿童报名时,学校与家长签订诚信书,适龄儿童申请入学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证件,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该校入学资格。学校要把好第一关,要入户调查,防止空挂户申请入学。适龄儿童报名,学校要按照招生范围内满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类别依次审核。对务工随迁子女,若范围内学校学位已满,由学校审定入学资格后上报区教体局统筹安排调剂入学。

(六)严控转学

转入学校班级必须有空余学位,才能接收转入学生,无空余学位的学校,由教体局对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进行调剂。

转入学生所提供的证件材料与新生入学条件一致。所有转入学生,要提前到住房所在片区学校咨询登记,登记完成后,由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教体局上报并提供转学证件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准许转学,并办理学籍转入手续。

沧州新华小学招生简介范文 第四篇

(一)完善招生工作机制

为维护教育公平,落实主体责任,各中小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周密的招生工作方案并及时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科学安排招生环节,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人员聚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大力推进阳光招生

新华区中小学招生方案发布之日起,学校要开通招生咨询服务电话,保障工作日内电话畅通,认真接听、解答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招生工作的咨询。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持续宣传“双减”等促进教育公平的工作措施和成效,在全社会营造正确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观、学生成长观,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对于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及时进行疏导,切实加以解决,树立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加强学籍工作管理

学校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审核。报读小学一年级的须是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未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报读初中一年级的须是具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规定,及时完成新生学籍注册。要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四)严肃招生入学纪律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因违反招生原则、时间安排、入学资格审核、转学规定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学校,对主要负责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全区招生工作规范平稳有序完成。

沧州新华小学招生简介范文 第五篇

(1)离开户口所在地,在新华区常住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以“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主要依据为:随迁子女及父母均持有xxx门办理的居住证,且居住证的现居住地址与新华区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居住证的签发日期要在2022年6月30日前。

(2)适龄儿童的父母双方已取得居住证,但在中心城区之外有公职的,其子女不享受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读政策。

3.其他类型入学学生。军人、华侨、港澳台籍、“狮城精英”高层次人才、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随迁职工、房屋被征收居民等子女入学,依相关文件规定由区教体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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