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政建立长效机制范文推荐24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2-09-20 17:20:39173

户政建立长效机制范文 第一篇

创建办“我为群众办实事”解决民生问题的长效机制工作方案(1)

为确保全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推动为民服务长效化、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同解决民生问题结合起来,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办身边事。结合工作实际,创建办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xxx在庆祝中国xxx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城市创建为人民,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奋力推动城市管理、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重点

1.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党课等形式,加大对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对党史的认识。

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路河镇大史楼村开展“三五工作日”工作和安全消防隐患排查工作。

4.组织开展好“两城”创建工作。根据督导分工,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组织召开区“两城”联创工作督导会、调度会、加压会。对照创建标准,压实部门责任,立足职能职责,认真开展督查。

5.开展好绿化督导工作。联合区园林绿化局继续开展绿化督导工作,为民建设更靓丽的公园。

6.加大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力度。督导区城管环卫部门不断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全面做好城区x条道路,x万平米主次干道、慢车道、人行道清扫保洁工作。区城管环卫部门平均每日出动环卫工人及管理人员x余人,实行早、中、晚不断岗,周六周日全上岗工作制度,发挥快速捡拾作用,严格按照环卫精细化管理标准日常保洁,做到人定其岗、岗定其责。每日重点对存在的垃圾死角、门店空调外机、树坑、绿化带、花坛等积存垃圾进行大排查、大清除。

三、实施步骤

从活动开展,直到2021年底,建立长效、常态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创建办主要领导统筹部署,分管领导亲自抓落实,各工作人员精心组织,认真对照方案制定工作计划,统筹协调做好保障工作。

(二)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宣传报道推进落实过程中的主要举措、进展和成效,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同时,按时保质保量向上级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汇报。

(三)加强督查,固化成果。单位党员干部在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过程中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督导协调工作,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认真总结,每日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并及时上报本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单位党史学习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督查和汇总工作。

户政建立长效机制范文 第二篇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各有关科室和基层单位要把完成好上述十项任务作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有力抓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推动实践活动落实落地。

为深入学习贯彻xxxxxx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党委和民政部党史学习教育部署要求,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xx字[2021]xx号)安排,结合市民政局实际,现制定xx市民政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xxxxxx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把办实事、解难题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以“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刻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主动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聚焦民政服务对象“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办实事的成效凝聚民心,以解难题的成果汇聚民力,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引导各类民政服务对象感党恩、听党话、坚定不移跟党走,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二、时间安排

2021年3月-12月。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行动。督导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内部治理,倡导节俭办会,压缩规模,缩减开支,降低收费标准,有条件的可减免会费或不收取会费,真正为会员单位减负松绑、减缓压力。督导行业协会商会公示收费(会费)标准,提升自身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联合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审批服务等部门加大行业协会商会领域乱收费问题执法查处力度,建立失信“异常名录”“黑名单”,加大处罚力度,完善违法退出机制。严格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对涉及社团会费标准、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依规从严审核把关。(联系单位:社会组织管理科,联系人:xx,电话:xxxx-xxxxxxx)。

(二)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以全面推行低保等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改革为抓手,加大对县(市)区社会救助政策执行情况督导与绩效评估,重点对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审核审批实施办法、临时救助办法、高龄低收入老年人生活津贴、社会救助对象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救助准入与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刚性支出扣减、困难重残重病人员单人户纳入低保、低保渐退、分类动态管理定期核查等惠民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坚决纠正“错救”“漏救”等问题,维护社会救助公平正义。组织指导各县(市)区认真落实经济困难家庭冬季采暖费补贴办法、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阶段就学救助办法、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等专项救助制度,坚持公正公开,全面准确把握政策标准,推动社会救助制度向梯度化、多层次发展。以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照料服务为目标,以落实委托照料服务为重点,制定《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评估办法》,建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探视和生活状况评估制度,确保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联系单位: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五)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行动。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切实做到应补尽补,精准发放,适时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工作,实现具有x户籍的残疾人不受户籍地限制,在全国范围内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不断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方便残疾人办事。(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

户政建立长效机制范文 第三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xxx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xxxxxx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深入学习贯彻xxxxxx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四项任务”和“三个环节”,努力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奋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更加强有力的保障,为建党100周年献礼!

二、时间安排

x月—x月底。

三、活动内容

(一)法治服务民营企业“一一二行动”。

“一”:法治服务零距离,在规上工业民营企业建立法治辅导员制度。从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部门选派一名政治素质高,熟悉法规政策的人员担任企业法治辅导员,为企业提供全天候的法律咨询和政策解释服务,收集企业的法治需求。

“一”:法治宣传面对面,在xx区民营经济促进中心创设法治沙龙。每月举办一期企业法治沙龙,由企业业主、相关法治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就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探讨,为企业解疑释惑。

“二”:纠纷排调全覆盖,实现规上工业民营企业纠纷排查全覆盖,民营企业纠纷调解中心调处纠纷全覆盖。对重点企业的纠纷每月进行一次全方面的排查、梳理汇总;对收集到的所有纠纷利用民营企业纠纷调处平台全部调解处理。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区委依法治区办综合秘书科、律师工作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二)人民调解提档升级“三个一行动”。

“一”:塑造一批示范行专调解组织。将交通、建筑、物业、生态环境、城市管理、旅游、医疗等重点领域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纳入区社会矛盾联合调解处置中心进行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户政建立长效机制范文 第四篇

郴州市委常委、郴州高新区党工委书记、苏仙区委书记冯海燕挂帅“”与“”涉黑专案,并深入到庭审现场、专案组、镇(街道)、村(社区)调研指导扫黑除恶工作,定期听取区扫黑办等有关部门工作汇报。

谭某此前犯过罪,有着很强的法律规避意识;母亲是注册会计师,相关资金去向很难查到。针对该案犯罪事实庞杂,涉案人员、涉及罪名众多等特点,苏仙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彭雄专门调度,公安、检察、法院系统的成员,加班加点,牢牢把握案件的重点、难点、辩点和主线;审理期间,区法院院长黄建高与办案人员一道在宾馆住了半个月,经常研讨案情至深夜。

庭审时,冯海燕书记亲临现场观摩庭审,检察长胡永庆担任公诉人并宣读起诉书,指控犯罪事实,一站就是两个多小时;黄建高亲自担任审判长,以标准的坐姿,高度紧张的状态,连续进行了四天半的庭审。

“”涉黑案最终当庭宣判,主犯谭某当庭认罪,嚎啕大哭。他在最后陈述时忏悔道:“习主席主政后,我们绝不能再有打擦边球的想法、绝不能再有走捷径的想法、绝不能再有一夜暴富的想法”。

“涉黑案件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残忍,肆无忌惮,影响极其恶劣,严重破坏了郴州的治安和经济秩序。”苏仙区政协委员李玲表示,案件的迅速办结,让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处罚,大快人心。苏仙区公检xxx不可没,是他们为郴州的发展和人民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郴州各地各级政法部门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认真组织开展涉黑涉恶大案要案和打财断血专项攻坚行动,高位推动扫黑除恶百日攻坚战,强力推进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黑财清底行动。”据袁卫祥介绍,专项斗争以来至今年6月30日,郴州全市共侦办涉黑涉恶团伙案件161个,在全省排第2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11亿零188万元,在全省排第5名;破获刑事案件697起,刑拘1075人,投案自首139人;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83件686人,一审判决146件570人,二审判决60件306人;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722条,立案127起,处理157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98人,采取组织措施59人),移送司法机关21人,移送人数在全省排第2名,确保了全市社会安全和谐稳定。

户政建立长效机制范文 第五篇

根据中央、省市教整办统一工作安排的指示精神,对照区教整办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为深入推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xxxxx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筑牢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为群众提供“贴身、贴心、周到、周全”的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公平正义,时刻感受到法律保护,千方百计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用司法行政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党领导的“民心”。

二、组织领导

三、活动内容

(一)重发展、重管理、重创业,着力打造“三带四亮”党员队伍。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多形式、多载体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真正打造一支亮身份、亮承诺、亮业绩、亮形象,带头服务群众、带领群众致富、带动经济发展的党员队伍。

(二)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大力加强《民法典》宣传。结合规划和此次活动,以“”妇女节、“”消费者权益保障日、“”政务公开日、“”全国禁毒日、广场文化月法治宣传周、宪法日等为着力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以此实现法律“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屯、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的目标,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实现普惠效应。

(三)深化“一村屯(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水平。组织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授课、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活动。从线对线到面对面转变,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专业水平,同时使专业知识直白化,让法律服务更?心、贴心、舒心。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站、公共法律服务室法律服务效能作用,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加大法律援助的力度,拓宽法律援助服务渠道,降低法律援助的门槛,开通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为重点开展好各项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开展公证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广泛宣传《公证法》,让群众了解公证业务和办理程序,自觉运用公证手段,实现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深入实施“阳光便民”行动,对老弱病残等出行不便的群众,实行预约上门公证,切实建设成为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窗口。

(四)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安全稳定。组织发挥村民评理说事点的作用,深入到乡间地头,了解村情民意,向群众学习,向群众求教、向群众问策,解决群众急需解决的法律难题。充分发挥行业调解委员会职能,提高交通、医患、劳动争议、物业、塑料协会等人民调解组织人员专业素质,同时不断扩大调委会工作范围,完善联动体系,深入基层开展摸排工作,积极防范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化解已产生的矛盾纠纷,避免矛盾升级。

(五)加强重点人的管控,健全相关制度。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管控,健全社区矫正人员执行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审前调查,请销假、手机定位等日常管理制度,切实做到多走访、多调查、多疏导,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增强矫正教育的实效。加强与监所衔接,及时掌握刑满释放人员出监后的行踪动向。开展重点人员帮扶教育工作,积极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一次集中排查,积极协调区民政部门、村(社区)解决生活困难刑满释放人员帮扶工作。开展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摸排帮扶活动,把政府的关爱送进服刑在教人员家庭,以更好地巩固帮教成果,引导他们顺利融入社会,重新做人。

(六)集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专项清理,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监管,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简化全区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和办事流程。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职责,确保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更加高效,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群众服务高效、有力、便捷、到位。

(七)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强化司法行政机关执法执业监管。集中开展司法行政机关规范执法执业建设活动,大力度整治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查摆整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规范执法执业、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全面实施“一单”、“两库”管理,推进执法执业在阳光下运行。

四、活动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真正从思想上、感情上、行动上参与到活动中来,以此为契机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局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有针对性地调度。要加强工作调研,局领导到群众中去调研要随时听取各地开展活动进展情况,及时帮助群众解决遇到的难点问题。

二是抓住重点。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按照方案规定的相关要求完成好相应的规定内容,结合各自职能实际,设计开展好具有本行业特色的服务群众措施,不断增强服务群众的针对性。要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及时了解群众对活动开展的满意度情况,及时改进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是搞好结合。要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关内容相结合,把为群众做好事作为检验政治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有力抓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活动参与度。要与推送选树先进典型相结合,真正地把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先进典型选树起来,营造良好的为群众办实事的活动氛围,各单位要把好做法和经验及时组织整理,上报政治处。

户政建立长效机制范文 第六篇

今年以来,金昌市坚决贯彻落实xxxxxx重要指示精神和xxx、xxx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以中央督导和主题教育为有利契机,统筹问题整改整治和督导成果转化运用,积极探索实践、注重提炼总结、推进建章立制,有力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长效化运行。

各级各部门单位结合问题整改整治,深刻检视本地、本行业、本领域存在的短板弱项,一方面下大力气整治行业领域乱象,一方面不断健全完善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制度机制,市级层面新制定《金昌市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制度》《金昌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领域整治“四书一单”制度》《金昌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金融领域监管联系协调会商制度》《金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金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的通知》《金昌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制度》《金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旅游市场监管制度》《金昌市未利用地管理办法》《金昌市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管理工作制度》《金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整顿规范出租车经营行为的实施方案》《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金昌市司法局关于建立法院诉源治理“法官联系点”制度的实施方案》等制度机制24项,促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高效衔接,不断深化问题联管共治,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提供了有力支撑。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年内收官、谋划明年的关键节点,金昌市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精神,始终坚持边打边治边建,真正形成应急谋远、抓源治本的新常态,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长效常治”。

户政建立长效机制范文 第七篇

8月28日下午,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全体(扩大)视频会议,深入学习贯彻xxxxxx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市委部署要求,听取有关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行安排部署。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赵飞主持会议并讲话,领导小组副组长董家禄、李静、宫鸣出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会议指出,今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决胜之年,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决心信心,强化责任担当,保持力度不减,以更广视野、更新招法、更实举措,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战、攻坚战,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会议要求,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人民群众评价作为专项斗争成败的重要标尺,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和成效取信于民。坚持以案为鉴抓整治,结合黑恶犯罪典型案例,剖析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原因,堵塞制度漏洞、补齐监管短板。坚持翻查起底抓线索,针对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线索要细致核查、综合分析、精准施策。坚持领导包案抓诉判,加大“案件清结”推进力度,开展案件办理集中攻坚。坚持聚焦风险抓防范,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以点带面抓基层,通过基层社区村、街道乡镇、城区“无黑”创建,推进创建“无黑”城市。

会议特别强调,要坚持把专项整治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紧密结合,通过打、防、管、教、建等多种手段,不断破解社会治理难题,健全完善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制度措施,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要及时向社会公布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情况,自觉接受监督,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更加得民心、顺民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户政建立长效机制范文 第八篇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我市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自年8月全面启动以来,坚持以推动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转户进城为突破口,相继纳入市委“十大民生工程”、“共富十二条”予以重点推进。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政策体系已基本完善,转户居民合法权益落实到位,以解决户籍历史遗留问题为重点的第一阶段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实践证明,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符合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方向,符合和谐社会的建设要求。为了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保持改革政策的延续性,最终形成科学有序的人口城镇化机制,全面助推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按照市委三届九次全委会要求,我市将继续推进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认识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推进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既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措施,也是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关键环节,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建立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长效机制,推动农民工转户进城,可以提高农村劳动生产率和农民收入,促进缩小城乡差距。农民工向“一圈”转移,“两翼”人均资源占有量将相应增加,推动缩小区域差距。农民工进城落户,同等享受城镇居民待遇,自愿退出闲置废弃宅基地,将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从源头上推动缩小贫富差距。

(二)有利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城乡一体化。推动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转入常态化,有利于加快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步伐,打破横亘在城乡之间阻碍城乡资源要素流动的户籍藩篱,推进城乡基础设施、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劳动就业、要素市场“一体化”,为全国统筹城乡改革探新路、作示范。

(三)有利于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进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转入常态化,有利于解除农民工的后顾之忧,不断提高长期生活在城市的农民工的消费水平,有效扩大内需,增加城市长周期持续发展拉动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大量农民工及新生代转户进城,将给城市带来人口红利,有利于稳定企业用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四)有利于维护农民工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将促进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同等享受城市居民就业、社保、医疗、住房、教育等公共服务,使他们在城市更加体面地劳动,更有尊严地生活,既保障转户居民合法权益,更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

(一)建立全面、系统的制度体系。建立完善土地、社保、就业、教育、住房常态化机制,固化保留农村“三件衣服”待遇和享受城市“五件衣服”待遇的农民工户籍改革政策,逐步建立农民工户籍改革制度性转移通道,形成科学有序的转户常态化机制,促进缩小城乡、区域、贫富“三个差距”,在全国率先建立起合理流动、权益公平、城乡一体的农民工户籍制度体系。

(二)推动形成合理的城市人口布局。以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其新生代为主体,引导转户居民向主城区、区县城、开发区集聚,实现转户人口30%到主城、30%到区县城、40%到乡镇的科学分布。

三、推进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尊重自愿。在转户、退地等各个环节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依法办理,防止损害农民利益,防止农民流离失所,防止出现“城市贫民窟”现象。

(二)综合配套,统筹协调。坚持总体设计,强调政策配套,丰富改革手段,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完善配套政策,并实现各项配套政策的有效衔接。

(三)稳定政策,科学延续。坚持实事求是,有效固化改革实践中的合理规定,并及时修正影响改革推进的政策措施,确保改革政策的总体稳定和延续。

(四)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充分兼顾政府承受力、群众接受度和城镇资源承载力,科学规划改革进度,依法分解、合理分担改革成本,使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五)强化执行,重在落实。着力推动政策落地,鼓励全市各级各部门在政策、法律框架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四、进一步明确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相关政策

(一)建立农村居民转户常态机制。

1.本市户籍农村居民,在主城区务工、经商满5年或其他区县(自治县)城区务工、经商满3年的,可以在务工、经商地申请登记为城镇居民。符合上述条件且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一并申请登记为城镇居民。

2.本市户籍农村居民,先后在市外和本市主城区或其他区县(自治县)城区务工、经商的,其市内外务工、经商年限总计达到第1项规定年限的,可申请登记为城镇居民。

3.未成年人投靠父母、夫妻相互投靠、年老人员投靠成年子女,投靠人为农村居民,被投靠人为城镇居民的,投靠人可在被投靠人户籍地申请登记为城镇居民。

4.本市户籍农村学生,在本市高等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自愿迁入学校集体户口或就地申请登记为城镇居民。

5.本市户籍农村成年居民,投靠无子女同住的年老父母,被投靠人为城镇居民的,投靠人可在被投靠人户籍地申请登记为城镇居民。

6.服兵役前具有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及其农村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在现役军人原户籍地具有城镇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住所地申请登记为城镇居民。

7.获得本市各级政府颁发证书的优秀农民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申请登记为城镇居民。

8.市外户籍农村居民,在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企业及其配套零部件生产厂务工,务工地为主城区的满5年、其他区县(自治县)的满3年的,可申请登记为城镇居民。

(二)妥善保障转户居民农村合法权益。

1.建立转户居民农村待遇保留常态机制。

(1)维护农村财产自由处置权。农村居民转户后,在承包期内允许保留林权;可自愿保留承包地和宅基地,并保留其以后整户退出时获得相应退地补偿的权利或土地征收时按规定获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权利。

(2)落实有关惠农政策。农村居民转户后继续从事农业生产、退耕还林、公益林管护行为的,按规定保留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村沼气项目政策待遇、退耕还林补助、公益林管护补助等各项惠农政策。

(3)保障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农村居民转户后未退出农村承包地的,继续保留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转户后自愿退出承包土地的,在本轮土地承包期剩余年限内保留转户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存量资产收益分配权。

(4)保留农村身份附加权益。农村居民转户后,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户籍制度改革中转户居民合法权益维护工作的通知》(渝办〔〕180号)有关规定,维护好转户居民与身份有关的农村待遇。

(5)保障转户学生权益。农村少数民族学生转户后,继续享受高考当年对民族考生录取照顾政策;三峡库区搬迁移民学生,继续享受高考当年对库区搬迁移民考生的录取照顾政策;农村独生女转户后,5年内仍为独生女,可享受高考当年农村独生女录取照顾政策;符合规定的学生参加司法考试,继续享受放宽学历条件和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农村籍贫困大中专学生转户后,继续享受现有贫困学生资助政策。

2.建立宅基地处置与利用常态机制。

(1)自愿选择宅基地处置方式。转户与退地不挂钩,转户居民可自愿选择保留、按规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退出等三种方式处置其农村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

(2)足额计算宅基地退出面积。转户居民退出的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包括房地产权证记载的面积,以及属于建设用地的院坝、牲畜圈舍、林盘等附属设施用地的面积。

(3)严格执行价款规定。转户居民退出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能复垦产生地票的,按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面积预付价款,待复垦验收合格且交易后以实测面积结算价款;退出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暂不能复垦的,按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面积、以每亩万元标准一次性结清价款。

(4)确保退出宅基地及时复垦利用。退出的农村宅基地、附属设施用地复垦后,原集体土地所有权不改变。区县(自治县)负责组织实施复垦,并及时提请地票交易,确保价款拨付到位,确保复垦土地有效利用。

(5)强化宅基地退出的工作机制。转户居民提出退地申请后,乡镇国土所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定机构应及时受理,并组织进行清理丈量、登记造册等工作。区县(自治县)应高效服务,在规定的工作时限内做好审核与审批工作,确保退地价款及时、足额兑付到位。

3.建立承包地利用与管理常态机制。

(1)依法自愿处置农村承包地。转户居民承包土地退出与否不与转户及享受城镇居民待遇挂钩,农村居民转户后,继续保留承包土地,继续拥有承包经营权、使用权、流转权、收益权以及承包土地被依法征收时获得相应补偿的权利。

(2)坚持承包地的有效利用。转户居民的农村承包土地,其性质和用途不改变,必须依法有效利用,可自耕自种、代耕代种,或向龙头企业、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以及其他经营主体流转,不得闲置、撂荒。

(三)切实保障转户居民城市待遇落实到位。

1.建立户改社会保障常态机制。

(1)转户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社会保险权益。加大监察执法力度,确保农民工转户后与城镇职工同等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五大社会保险,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社会保险待遇。

(3)落实医疗保险优惠政策。转户居民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转户一年内参保的,不设一年的待遇等待期,参保次月即可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4)保障集中供养农村五保对象转户待遇。做好集中供养农村五保对象转户前后的待遇衔接,确保集中供养农村五保对象转户后享受当地城市“三无”人员供养待遇。

(5)落实新增农村籍退役士兵转户待遇。多渠道落实转户退役士兵政策性安排就业,对自主就业的,保证其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及时兑现;在退出现役两年内,可自愿免费参加市、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组织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6)落实农转城生活困难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转户的农村低保对象,应在转户后3个月内,按照城市低保申请审批程序,将其中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城市低保予以保障。在其审核审批期间,继续享受农村低保补助,确保平稳过渡。农转城困难在校大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城市低保,纳入生源地统一管理,符合条件的按学校所在地城市低保标准给予差额救助。

2.建立户改就业保障常态机制。

(1)促进转户居民在城镇稳定就业。将转户居民纳入城镇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范围,并将就业困难人员作为重点援助对象,开展一对一的帮扶,开发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

(2)鼓励支持转户居民以创业带动就业。通过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政策咨询、项目推荐、开业指导、跟踪服务等创业扶持,对符合条件的转户居民创办微型企业给予政策扶持,鼓励转户居民中的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和其他人员自主创业。

3.建立户改住房保障常态机制。

(1)促进转户居民“住有所居”。进一步加大公租房建设力度,将符合条件的转户居民纳入公租房等住房保障范围。

(2)农村居民自转户之日起3年内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商品住房,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继续执行转户居民购房契税减免政策。

4.建立户改教育保障常态机制。

(1)落实平等教育权。完善全市各级各类学生就读政策和资助体系。转户居民子女享受与城市居民子女同等待遇,由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纳入划片就近入学安排,享受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增加教育资源配置。根据转户居民的地域分布和年龄结构,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一批幼儿园、中小学和中职学校。

5.建立户改卫生保障常态机制。

(1)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区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服务医疗机构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根据转户居民的分布和城市功能区布局规划,科学合理布局一批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社区卫生医疗服务机构。

(2)落实平等医疗保健权。切实保障转户居民及其子女在市内居住地享有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防疫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

6.建立户改计划生育工作常态机制。

农村居民转户并享受城镇社会保障待遇后,自享受城镇社会保障待遇当年起,给予5年的政策过渡期。在政策过渡期内,对转户居民继续执行原户籍地农村生育政策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五、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全市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常态化推进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市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继续负责全市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推进日常工作的协调,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处室专职从事户改工作。各区县(自治县)要明确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工作专职协调机构,统筹推进相关工作。

(二)坚持自愿原则,贯彻“五个不许”。各区县(自治县)在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推进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农村居民意愿,不许将转户与各项利益挂钩,不许强迫转户,不许强迫退地,不许用工歧视,确保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凡违背农村居民意愿的行为,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三)坚持“三为主”,完善转户结构。在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推进过程中,各区县(自治县)要继续坚持以农民工为主、以开发区为主、以主城区和区县城为主的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三为主”方针,确保转户结构科学合理。

(四)严格执行政策,确保各项待遇落实到位。各区县(自治县)要严格执行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的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相关政策,进一步细化政策落实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将各项政策待遇落实到人。同时,切实开展“回头看”工作,对前一阶段转户居民政策待遇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梳理,确保每一个转户居民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五)加强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继续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形成全社会支持改革、理解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做好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情况的信息收集、社会舆情掌控工作,有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措施。

(六)加强督促检查,完善考核机制。适时对全市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常态化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区县(自治县)、各部门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确保全市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户政建立长效机制范文 第九篇

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要与坚持党的思想路线相结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增强“问题意识”,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着力解决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影响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相结合。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应对社会风险、持续社会稳定。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的社会管理面临许多新的课题和严峻的挑战。社会的主体是人,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务必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群众工作作为社会管理的基础性、经常性、根本性工作来抓,用心探索结合社会管理加强和改善群众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引导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支持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性作用。要围绕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这一主题,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相结合。人民对完美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要把党的主张与人民群众的意愿更好地结合起来,把党的政策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更好地结合起来,把党的目标与人民群众的追求更好地结合起来,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的关系,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利益关切。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在住房、就业、教育、医疗、收入分配、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群众关注度高、与切身利益联系紧、关乎社会和谐稳定的实际问题。

户政建立长效机制范文 第十篇

户籍管理工作计划

我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根据我市所处地理位置、人口迁入的流向等情况,依照省政府批转《关于我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以及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户籍管理工作计划》是由工作计划为您提供,更多工作计划就在工作计划频道供您选择和借鉴。欢迎阅读! (一)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以落户条件取代计划指标,取消《入市许可证》及“农转非”计划管理。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

1、在全市打破城乡分割的农业、非农业二元户口管理结构。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自理口粮户口、地方城镇户口及其他类型的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从人口统计口径上,城市市区、四县建制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居民统计为“城镇人口”,其它的统计为“农村人口”。使户口登记制度如实反映公民的实际居住状况。

2、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及《居民户口本》户别栏内取消“非农业”或“农业”字样,直接注明“家庭户”或“集体户”,实行城乡统一的居民常住户口。在办理户口迁移工作中,省内户口迁移及外省迁入的不再注明户口性质,迁往外省的,可根据是否纳入城镇人口范围,在《户口迁移证》上加盖“农业”或“非农业”长条章。 3、对于人均不足亩地的村庄,撤村建居,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股份制。村民在入学、就业、低保、退伍安置等方面享受城镇居民待遇。

优秀工作计划

2014工作计划开头怎么写

户政建立长效机制范文 第十一篇

税收管理

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缺陷改进意见和建议。

征管力量薄弱,人手不足,无法开展大规模、长时间的管理工作,存在一定的漏征漏管现象,干部素质和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并有不同程度畏难、厌战情绪,税务机关的税务登记职能受制于工商管理部门的工商登记职能,具体表现为:1.企业要开展经营活动,必须先到工商管理部门去申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很多纳税人在办理工商注册和变更登记之后,并不清楚需要及时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注册和变更税务登记,一方面导致税收征管滞后,另一方面致使纳税人因为超期限办理注册和变更税务登记而承受经济处罚。而对纳税人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尚需办理税务登记的问题,工商管理部门并不过问。2.按照现行法定的程序,纳税人只有持有营业执照才可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也就是说,没有营业执照就不能办理税务登记。这种制度可以说是本末倒置,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其消极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因为是否办理营业执照并不是纳税的前提,税务机关征税的对象之一是应税行为,只要你的某种行为属于税法规定的应税行为,就必须依法纳税,不管你有没有营业执照。3.有些单位和个人在发生经营行为时,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而不及时办理税务登记、不及时申报纳税。不少经营者认为,有了营业执照就可以经营,没有税务登记证照样可以做生意,税务登记等到了非办不可时再办也不迟。

社会上未办理税务登记的漏征漏管户不好控制,只能对申报户进行管理和检查,影响税收管理效果。缺乏跟踪管理和动态监督。有些经营者为了达到购买发票又不缴税的目的,进行虚假税务登记,或者为了达到偷逃税目的,经营者采取更换经营地点或假报停歇业逃避纳税义务。而税务机关目前缺乏跟踪管理监督机制,给不法者逃避纳税义务以可乘之机。缺乏定期巡查和清理。纳税人变更经营地点、变更经营内容或终止经营行为,不履行法定的程序,造成税收户籍管理资料不实,税务机关很难掌握。

集贸市场一直是税收管理的一大难点。放任和规范成了市场管理的双重难题,“放则乱,管则死”, 税务部门组织的定额调整相对于个体工商户的总体负担来说,只是一种“微调”。但由于其牵动多方面的敏感神经,因而形成“放大效应”,直接引发群众上访、集体罢市。出于维护社会和市场稳定的政治考虑,地方政府一般要出面平息事态,税收定额调整的目标于是大打折扣 集贸市场的低税负就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如何管理,总的思路是区分集贸市场的规模和类型,因地制宜,分类管理。要准确评价集贸市场的现状和问题,积极而又稳妥地搞好税收管理。各市场中户数变动十分频繁,有些临时业户与税务人员打“时间差”,税务人员巡查时,马上走人,待税务人员走后,他们再重新进场经营,由于这些业户经常逃避纳税,影响了市场内部分业户纳税的自觉性。在集贸市场上有的两摊挨在一起,有的虽相隔很远,但只是一摊缴税,追查起来,声称是“夫妻摊”、“父子摊”。

加强集贸市场税收管理的对策

把住源头,规范个体业户管理。做好集贸市场税收征管工作,首先在于摸清税源,掌握户数和基本纳税情况。因此,要把住源头,加强对纳税户的“户籍”管理。一是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所有集市进行全面

清查;对长期经营业户全部登记造册,做到户管到位,不留“死角”,从而把所有的集市经营业户都纳入税务管理监控之中。二是针对个体工商户点多面广,经营分散多变的实际情况,加强同工商等部门的联系,强化税源监控,逐步缩小税务登记户数与工商登记户数的差距。要定期或不定期对个体工商户进行清理整顿,对应办理而未办理税务登记证的,要限期补办;对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税务登记的,一经发现,一律按规定严加处罚。

深入摸底,完善定期定额办法。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将是税务机关对集贸市场征收税款的一种主要方式。因此各地要结合本地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就显得十分重要,同时,把推行全面开票制度与定期定额制度结合起来,互为补充,并在此基础上促使纳税人主动建帐,准确核算,逐步实现自行申报与查帐相结合的征收方式。另处,对经营品种少,进货渠道单一且固定的业户,亦可采取核实征收的办法,加强管理。制定措施,堵塞市场管理漏洞。集贸市场千变万化,个体业户偷逃税的手段层出不穷,应经常对集贸市场作深入地调查研究,制定措施,加强管理。针对“夫妻”摊、“拉帮结伙”摊现象,税务机关可采取“亮证经营,摊位测算,定额到人”的办法堵塞这方面的漏洞。即纳税人必须持有关证件和当月税票从事集贸市场经营。一人一证,无证件的一律按临时商对待。定额核定应以摊位大小为依据,可以两米摊距为纳税定额单位,摊距的长短决定着纳税定额钓高低。

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市场纳税秩序。一提到“摊霸”、“钉子户”,相信税务干部会想到税务警察,应该讲,国家设立税务警察是拔掉“钉子户”,维护纳税秩序最有效的途径,但目前国家至今还未全面设立税警,这就需要税务部门内部加大执法力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对策。集市上的“钉子户”是集市管理没有走上正轨的必然产物,税务部门应尽可能多的人员参与集市管理,增加查集的力度,对“钉子户”一定要坚决拔掉,决不手软,必要时,可取得公安机关的支持,从而维护正常的市场纳税秩序。

完善管理,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在对市场的个体管理过程中,一方面税务机关内部要建立市场税收征管责任制,并落实到位,以充分调动税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责任心。同时,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力求引入“共同办公”机制,即由政府牵头,组织工商、地税、国税、防疫、治安等部门联合成立一个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市场的日常

管理,对个体户的各项收费也由管理办公室定期一次性收取,最终通过银行分流到各个部门,这样既可避免集市税费收取的重复性,又有利于个体业户日常经营,有利于理顺市场经营秩序,还可避免各部门在市场管理过程中的撞车现象。

强化法制宣传,提高全民纳税意识。税务机关的税法宣传,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在具体操作中不能仅限于税务机关本身,而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形成强大而持久的舆论功势。另外在个体贸易市场设立税法宣传栏,在广泛宣传税在广泛宣传税收政策的同时,将个体集贸市场纳税定额标准及其他市场管理规定予以公开,增加市场办税透明度。通过税法宣传,争取早日形成一种依法纳税的义务,偷逃税收是犯罪的全民共识,使广大公民将纳税观念转化为自觉的纳税行动。

户政建立长效机制范文 第十二篇

江西省上犹县一个小山村,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村民投票选出了需要优先办理的5件实事,林道建设排第一。如今,羊肠小道已变成宽阔林道,村民生产更便捷,成本也大大降低。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一家公司负责人李先生家住上海市杨浦区,得益于苏州推出的“跨省通办”服务,他只要到杨浦区行政服务中心“长三角专窗”提交材料,就可以快速办理公司事宜。掌上办、自助办、跨区域办……“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群众办事越来越便利。

xxxxxx指出,学史力行是党史学习教育的落脚点,要把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的成果转化为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实际行动。

党史学习教育中,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xxxxxx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实际出实招、办实事、见实效,立足本职岗位为人民服务;同时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不断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

在锤炼党性上力行

始终用党性原则修身律己,切实以坚强党性取信于民、引领群众

加强党性修养是党员、干部一生的必修课。

xxxxxx强调,要在锤炼党性上力行,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发扬党的光荣传统、赓续红色血脉,用伟大建党精神滋养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胸怀“国之大者”,始终用党性原则修身律己,切实以坚强党性取信于民、引领群众。

广大党员、干部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锤炼党性修养的大熔炉,以庆祝中国xxx成立100周年为契机,深学细悟党的历史,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指引方向,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凝聚力量,用党的历史经验和实践创造启迪智慧、砥砺品格,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

越是在关键时刻,越是能体现党性修养、党员本色。近期,河南省郑州市等地持续遭遇强降雨。面对严重的汛情灾情,应急管理部坚决贯彻落实xxxxxx重要指示精神和xxx决策部署,迅速调派专业救援力量驰援郑州等地。在救援一线,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设置“党员先锋岗”、组建“党员突击队”,将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攻坚克难的强大动力。经连续奋战,共营救遇险群众万余人、转移群众万人,排水排涝1200余万立方米,党员、干部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庄严承诺。

一百年来,中国xxx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长期奋斗中构建起中国xxx人的精神谱系,锤炼出鲜明的政治品格。这些宝贵精神财富为我们立党兴党强党提供了丰厚滋养,也是党员、干部锤炼党性的最好指引。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用好用活红色资源,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砥砺初心使命、弘扬光荣传统、赓续红色血脉,从党史中汲取锤炼党性的精神营养。

户政建立长效机制范文 第十三篇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有关要求,结合XXXXXX工作实际,现就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体现。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学党史悟思想·我为群众办实事”为主题,结合开展“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三基”建设年活动、做好“112项民生实事”、文明城市创建等全县重点工作,聚焦群众所想所盼,办好一批重要民生实事,努力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新开局,为建设“七个XXX”提供有力支持,为庆祝中国xxx成立100周年营造文明和谐、团结奋进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任务

经县XXX党组研究决定,活动时间从3月开始,12月底全面完成民生实事任务,重点从以下方面具体开展实践活动。

(一)志愿服务类。

1.共建文明社区,发放创城宣传品、打扫卫生、清理小广告;

2.背街小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打扫卫生、清理小广告;

3.入企宣传法律知识;

4.为贫困户送温暖、打扫卫生。

(二)党员亮身份类。

全体党员佩戴党徽,亮明党员身份。

(三)群众说事、干部解题类。

户政建立长效机制范文 第十四篇

为进一步做好派出所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引导全体民警辅警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树牢为群众办实事理念,积极为企业群众排忧解难,按照上级公安党委关于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指示要求和工作部署,确保教育整顿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xxx《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指引》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着眼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基础的工作抓起,积极为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以实际行动践行执法为民。

二、任务目标

树牢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深入基层了解实情。组织公安民警通过“五进”(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屯、进学校、进单位),虚心向群众学习、向群众求教、向群众问策。重点深入矛盾纠纷易发地、治安隐患集中地,走访服务对象、特殊群体、困难企业、困难群众、信访当事人,听取对公安工作的呼声期盼、意见建议。在走访调研的基础上,梳理在执法办案、为民(企)服务、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先进典型查找差距与不足,通过结合实际出台便民、利民、惠民举措,解决企业和群众的实际困难。

三、基本原则

(二)突出务实特色。结合民警工作职责,突出主责主业,既要做好面向社会服务工作,也要做好本单位内部管理工作。立足改革创新,突出务实特点,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自行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体现本单位特色的“自选动作”,要形成工作亮点,避免千篇一律,着力解决实际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一)统一思想,积极发动,提供制度保障(3月12日至18日)

依据上级公安党委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任务和目标。根据上级方案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迅速制定出台派出所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确定“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的内容和措施,以供下一阶段民警走访调研参考执行。并于3月18日报送教育整顿办。(责任单位:派出所教育整顿整治组,全体民警辅警)

(二)走访基层,听取意见,梳理问题,出台措施(3月19日至31日)

集中资源和力量,深入基层走访调研,组织民警集中开展“五进”(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虚心向群众学习、向群众请教、向群众问策。重点深入矛盾纠纷易发地、治安隐患集中地,走访服务对象、特殊群体、困难企业、困难群众、信访当事人,听取对公安工作的呼声期盼、意见建议。在走访调研的基础上,梳理在执法办案、为民(企)服务、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内容和措施,突出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审批时限,落实责任主体,公开办事流程,构建“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配套协调、优质高效的工作流程体系,以切实减轻群众和企业负担、加快审批速度、提高信息化水平、方便群众办事、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体现主题活动成果。各民警至少要梳理出1个有特色亮点做法的为企业群众办实事的案事例,至少要出台若干条实实在在、管用好用的便民利企措施。(责任单位:派出所教育整顿整治组,全体民警辅警)

(三)常态化开展,固化措施,形成长效机制(4月1日至6月底)

结合中国xxx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作为派出所队伍教育整顿的一项重要内容,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要固化制定出台“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内容和措施,常态化地开展此项主题活动,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地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责任单位:派出所教育整顿专项整治组,全体民警辅警)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用心体悟。“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作为教育整顿的一项重要内容,贯穿于教育整顿始终,全体民警辅警要树牢为群众办实事理念,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做到用心体会,悉心体悟,大下基层,力求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解群众之所困。

(二)以上率下务求实效。派出所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增强表率意识,带头下基层,带头听呼声,带头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带头贯彻落实教育整顿各项任务要求,从日常工作中做起,在小事小案中改起上为全体民警辅警做好示范、当好表率。

户政建立长效机制范文 第十五篇

新中国建国以来,中国户籍管理制度的变化大致可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58年以前,属自由迁徙期;第二阶段,1958年~1978年,为严格控制期;第三阶段,1978年以后,半开放期。

1958年以前,中国没有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人们可以自由迁徙。1958年1月9日,经xxx常委会讨论通过,签署一号主席令,颁布了新中国第一部户籍制度《xxx户口登记条例》,确立了一套较完善的户口管理制度,它包括常住、暂住、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更等7项人口登记制度。这个条例以法律形式严格限制农民进入城市,限制城市间人口流动,在城市与农村之间构筑了一道高墙,城乡分离的“二元经济模式”因此而生成。

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旧的户籍制所带来的负效应日益显现。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大锅饭”、“铁饭碗”被打破,大量高学历或有一技之长的专业人士加入到流动大军中来。据有关专家估算,1997年全国流动人口已达11亿。在市场经济逐渐形成的今天,人口的合理流动已成为一股不可阻挡的潮流,对40年不变的户籍制度形成了冲击。1998年7月22日,xxx发出批转xxx《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文件对当前户口管理作出了“四项改革”:

1实行婴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政策。对以往出生并要求在城市随父落户的未成年人,可以逐步解决其在城市落户的问题,学龄前儿童应当优先予以解决;

2放宽解决夫妻分居问题的户口政策。对已在投靠的配偶所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公民,应当根据自愿的原则准予在该城市落户;

3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身边无子女需到城市投靠子女的公民,可以在其子女所在城市落户;

4在城市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的公民及随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凡在城市有合法固定的住所、合法稳定的职业或者生活来源,已居住一定年限并符合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的,可准予在该城市落户。

人口流动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快速的经济发展必然产生大量的人口流动,美国、澳大利亚以及我国香港都是世界上人口流动量大,人员迁徙最频繁的国家和地区,同时也是经济高速发展之地。正如人口学专家研究表明:合理的人口流动能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有利地人才交流和劳动力资源配置。为实现公民的择业、居住以及迁徙自由,国家正采取多种措施鼓励、支持和引导人口的正常、合理流动。

户政建立长效机制范文 第十六篇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市民政局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工作要求,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进一步贴紧群众需求、办好实事好事,现制定我局“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同xxxxxx来闽考察重要讲话、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与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以及市委“牢记新嘱托、增创新优势、再上新台阶”活动协同推进,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作风,从群众的利益出发,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切实在“学党史、办实事”上出实招见成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立足民政工作职能,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从项目发掘、民主决策、责任落实、后勤保障、评价反馈、追踪问效等方面制定机制,推动机关科室、直属各单位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民主决策。围绕居民、特困对象、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5大类重点服务人群,紧盯“八好”工作目标,及时发掘民政领域难点堵点,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储备清单,通过专题会议讨论、公众意见征询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后,形成局“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并及时对外公布。

(三)责任落实。确定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单位)、责任科室(单位)和完成时限,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责任领导具体抓好落实,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建立联合办理机制,涉及多个责任科室或者跨部门的事项,由牵头科室(单位)汇总项目进展,责任领导负责统筹把关各方项目进度,并按月召开局务会议进行专题反馈。各责任科室(单位)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与日常工作结合,建立完善项目措施动态调整机制,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

(四)后勤保障。建立常态化项目督查机制,推行项目负责人及定期驻点谈心机制,起到疏解沟通障碍、提升安全意识、形成团结合力的作用。切实开展为基层减负行动,全面梳理制度办法、固定报表等工作清单,合并删减制度、免除“非必要”报表,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专人负责、一表到底、逐月更新。由机关党委办公室统筹衔接各责任领导、各责任科室(单位)对接“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的行程安排,综合推动各项工作进程,实现各项目与既有工作不冲突,助推各项目安全高效推进。

(五)评价反馈。将机关各职能部门考核绩效与基层定期“我为群众办实事”评价打分相挂钩,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定期梳理各类项目流程,对于进度滞后、负面反映强烈的或项目意见争议较大的事项进行统计分析,对服务类项目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动态公布整改成效,对工程类项目要进一步加快施工进度,助推高质量发展,增强群众获得感。

(六)跟踪问效。强化效果评估,建立项目成效公示制度,对在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导致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批评督促,对进展突出、效果明显的进行通报表扬,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科室、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落实,把机制落实摆上日程,结合工作职能,认真做好工作部署,做到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做到有计划安排、有时间节点、有落实反馈,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按月及时报送“我为群众办实事”进展情况。

(二)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ex”、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积极宣传突出成效,及时报道活动的进展情况,大力宣传行之有效的做法经验和党员干部担当尽责、攻坚突破、作为突出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形成人人尽责、担当有为的干事创业氛围。

(三)抓好机制实效。要聚焦民政工作发展中思想认识模糊、解难题办法不多、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和现象,找原因、想办法、促整改、抓落实,出台服务群众的务实举措,解决群众关切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民政为民服务水平。

户政建立长效机制范文 第十七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xxx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意见》(中发〔2021〕7号)和《x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按照中央、省、市、区教整办统一安排,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现就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最可靠的力量,xxxxx强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我们党始终得到人民拥护和爱戴的根本源泉。司法行政机关是党的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鲜明政治属性的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不懈做好为人民服务工作。全区司法行政机关要紧扣民心这个最大政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坚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全面增强司法为民意识,大力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本领。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要坚持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从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入手,把党的为民宗旨变成每一天的努力,变成在每一件事情上的实践,为群众提供“贴身、贴心、周到、周全”的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公平正义,时刻感受到法律保护,时刻感受到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要求,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并长期持续坚持下去。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与“做人民群众法律贴心人”活动和中国xxx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结合起来,不断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党的领导的“民心”。

二、活动原则

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坚持注重真心真情、注重便民利民、注重舒适舒心、注重公平公正的原则。

一是注重真心真情。在服务人民群众过程中,要坚持真心真意、真情投入,把热心、诚信、耐心摆在服务工作首位,对每名群众都要坚持微笑服务,热情接待,认真聆听群众心声,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有效解决群众困难。要规范所有服务行为,全力整改对群众不理睬、不耐烦,语气生硬、态度蛮横等问题,坚决杜绝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二是注重便民利民。不断完善一次性办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等工作机制,对受理的业务在承诺时间内办结,对手续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群众应补充的材料,不让群众多跑路。推行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最大程度提高工作效率,坚决杜绝对群众来电来访不受理、受理不回复、回复不及时,对办事群众不一次性告知等现象,让工作提速减少群众等待,让主动服务减少群众跑腿,让提高服务质量减少群众烦忧。

三是注重舒适舒心。全面优化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窗口单位硬件环境,设置“首问责任岗”“业务办理引导员”等,引导群众办事。使用LED屏、业务流程板等为群众解读相关政策,同时要准备笔、纸、水、休息椅等便民设施,给群众办事营造舒适的环境。通过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向先进省、市司法行政机关看齐,做到群众需要什么便民设施,我们就添置什么便民设施,充分体现个性、人文特点,努力在窗口单位展示给人民群众一个全心的司法行政机关形象。

三、活动内容

全区司法行政队伍要树立“为群众办实事就是党员干部最主要的政治能力”理念,全面提升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1.牢固树立为群众办实事理念。加强党史学习教育,依托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学习党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

2.按照“场所便民、设施完善、业务规范、服务专业”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线上线下平台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3.积极推进“法援惠民生关爱特殊群体”专项活动,针对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及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建立法律援助律师团队,降低困难标准,不断满足困难群众的多元化、多层次法律服务需求。

4.强化对法律服务人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切实做到主动服务、热情服务、文明服务。

户政建立长效机制范文 第十八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边打边治边建的部署要求,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结合卫生计生系统实际,现就健全本系统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治、建长效机制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长效机制

各地各单位要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卫生计生系统扫黑除恶工作是建立和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重要保证,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部署上来,把扫黑除恶的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确保工作出实效;要做到党委会议、班子会上有专题研究、专项部署。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分管领导在会前要提议题,推进过程中要有督导,责任科室要有具体的推进落实措施和工作成效;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经常性地开展工作,多总结反思,查找问题,针对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

二、注重舆论引导,健全宣传长效机制

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横幅、宣传栏、微信平台、电子显示屏、图册等媒介宣传,要注重宣传的质量和持续性,不搞花架子,不搞一阵风。要把对员工的宣传教育做在平时,在员工、患者茶余饭后聚焦点、文化活动场所张贴联合公告、图解、悬挂宣传标语。探索开展征文、知识竞赛、宣传等活动形式增强宣传效果。注重对外宣传,及时总结经验,向本级政府、扫黑办、市卫生计生委上报本地本单位扫黑除恶工作信息。

三、强化工作联动,健全协作长效机制

加强协作配合,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建立线索举报平台和公开举报电话,同时制定激励群众积极性的具体举措,发动群众举报线索;建立健全走访、谈话、调研长效机制;完善行业监管防控机制。重点加强对“医闹”等易滋生涉黑涉恶犯罪的重点领城开展集中整治,注重人人机制和制度上及时妥善化解医疗纠纷,预防和减少“医闹”的发生。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加大对医疗纠纷事件的倒查力度,确保日常监管发现线索。主动加强与辖区内公安机关信息互通、信息配合力度,变“等线索”为“主动找线索”,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迟报、应报尽报。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作力度,及时移交线索。

四、狠抓检查督导,健全奖惩长效机制

检查督导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强化全程督查和日常监督。市卫生计生委每季度检查督导一次,县(市区)卫生计生委每月检查督导一次;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工作开展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制定帮带措施,建立对口帮带制度。对于问题整改有力、日常监管逐步规范,长效机制完善落实,社会公众普遍认可的,进行通报表扬;对于因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整治不彻底、长效机制缺失导致涉黑涉恶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按照综治领导责任制有关规定,对相关地方、单位及责任人,及时予以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直至一票否决。

五、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要制定本地的重点整治和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于10月10日前报送同级扫黑办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此后每月6日前将上月的工作落实情况向同级扫黑办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报送。对于已经整改完毕的问题和制定的有关制度性机制性文件,要进行跟踪问效,严防有关问题死灰复燃和制度机制执行不到位。每半年、每年要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扫黑办报告问题整改和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健全长效机制等情况于10月11日前汇总,报送市卫生计生委。此后每月11日前,市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上报上月相关情况。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打、治、建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把此项工作作为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水平的重要举措,作为提升行业内部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摆到本地本单位工作的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精兵强将,认真研究解决问题。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经常过问,加强调研,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做到任务明确、措施明确、人员明确、时限明确,确保工作落到实处。重大问题要向党委政府报告。要把重点领域问题治理和健全长效机制作为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抓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打、治、建结合,边打边治边建,做到打击、治理、建设等工作有序有力开展,不断取得实效。

户政建立长效机制范文 第十九篇

为深化法治滨海建设,把党史学习教育“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和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关要求落到实处,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市司法局统一部署,结合滨海实际,特制定滨海县司法局“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xxx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委全会精神,围绕人民群众法治领域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创新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方式,推动各项惠民举措更加符合民情、贴近民意、惠及民众,全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指数,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滨海不断贡献司法行政智慧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工作目标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要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紧紧围绕转变干部作风、转变政府职能、落实执政为民的工作要求,通过开展主题活动,进一步创新机制,强化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司法行政便民、利民、护民措施;进一步拓展服务渠道,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载体,提高服务质量,积极主动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提高群众的满意率和安全感,树立司法行政机关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三、主要形式

这次主题活动以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为主线,结合司法行政实际,主要采取“两贴近、八个一”的形式,把“群众工作就是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工作”的核心要求落到实处。

1.坚持“两贴近”。一是从感情上贴近群众。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全体司法干警认真学习xxxxxx关于政法、司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群众观点、群众立场、群众工作方法的重要论述、《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指引》和省、市、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把全体司法干警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对群众工作的要求上来;在全体司法干警中广泛开展“工作为了谁,工作依靠谁”主题大讨论活动,认真查摆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进一步澄清模糊认识,明确努力方向,做到心里始终装着群众,做事始终想着群众,工作始终为了群众。二是从行动上贴近群众。组织司法干警、法律服务人员,深入企业、市场,询问在生产、经营方面遇到的法律难题;访困难户、低保户,询问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访老党员、老干部,询问发展良策。详细记录走访、帮助企业、村居和困难家庭的情况,重点记录被访单位负责人和人民群众的愿望、要求,以及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破解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基层,广泛开展民情“大调研”活动。

三、阶段安排

“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从2021年3月上旬开始至2021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走访调研,汇集民情(3月)。召开动员会,制定实施方案,部署安排“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的具体工作任务,充分调动全体司法干警的参与积极性,局机关各科室、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要结合各自职能,根据“两贴近、七个一”要求,制定工作方案,逐项明确落实措施、完成步骤、完成时限。组织全体司法干警认真学习群众工作的相关文献,引导司法干警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在搞好集中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司法干警深入基层和群众,集中开展“访民情”活动,广泛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了解基层群众的诉求和意愿。通过设立公开信箱和热线电话,及时收集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办理实事好事的措施办法。

第二阶段:积极展开、为民办事(3月下旬—10月底)。根据走访调研情况汇集办实事项目,做到四明确两公示:明确实事内容、办理时限、推进措施、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并对服务对象进行公开承诺。通过领导接待群众、公开信箱和热线电话等方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公布实事办理情况,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县局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要围绕解难题、办实事,在司法干警中开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活动,各科室要结合实际、精心安排,保质保量完成“七个一”工作任务。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完善制度(11—12月份)。在汇总收集解难题、办实事工作完成情况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开展主题活动的经验做法,制定和完善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的工作制度,形成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创先争优活动成果。

五、组织领导

一是健全机构,明确责任。为加强组织领导,县司法局成立主题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系统开展主题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形成“一把手负总责,领导小组指导协调,职能科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把各项工作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领导带头,强化监督。在主题活动中,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头学习有关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带头深入基层体察民情,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落到实处。活动过程中,县局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问题,认真履行好职责,确保主题活动取得实效。

三是勇于创新,搞好结合。在开展主题活动中,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各自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设计开展好具有本部门特色的“自选动作”,不断增强主题活动的吸引力和针对性。要注重统筹兼顾,与深入推进四项重点工作、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有机衔接,做到合理安排、整体推进,努力实现“一抓多促”的良好效果。

四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县局充分运用宣传栏、简报、信息、新媒体等载体,大力宣传开展主题活动重要意义、部署要求,及时总结推广在开展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引导广大司法干警真正从思想上尊重群众,从感情上贴近群众,从行动上深入群众,为主题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户政建立长效机制范文 第二十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xxxxxx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发 [2018]6号)精神及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患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加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深入实施“交通兴县、产业强县、商贸活县、生态立县”发展战略,扎实推进“5+1"攻坚工程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2年不懈努力,全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资经营、兽药经营、农机运输、农业用地、土地承包确权领域、项目实施等方面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实施步骤

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分两个阶段:

(一)攻坚建设阶段(2019年)。集中攻坚隐藏较深、久未攻克、社会影响大的涉黑涉恶线索,深入整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基本建成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健全完善各类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滋生蔓延问题,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现象明显减少,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线索收集,强化分析研判。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情报先行,全方位开展排查摸底,对所辖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的排查整理,将有可能存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向公安机关移交。

(二)突出工作重点,实施精准打击。聚焦农资经营、兽药经营、农机运输、农业用地、土地承包确权领域、项目实施等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方面,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xxx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xxx、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货、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三)依法依规严惩、彻底消除后患。对农资经营、兽药经营、农机运输、农业用地、土地承包确权领域、项目实施等方面的涉黑涉恶问题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存在非法用地、违规经营等问题坚决整改到位。

(四)加强综合治理,形成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把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遏制消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对农资经营、兽药经营、农机运输、农业用地、土地承包确权领域、项目实施等方面的涉黑涉恶问题加强日常监督,形成长效机制,同时,对本系统干部涉黑涉恶开展排查整治。

(五)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不定期召集全体干部职工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会议,在局办公大院设立固定的宣传专栏,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活动宣传标语,并在办公大楼楼梯、各股站张贴了《扫黑除恶线索征集令》宣传资料;坚持把扫黑除恶主题教育与普法教育、科普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相结合,推动扫黑除恶预防宣传教育进家庭,进农村;利用局微信公众号、QQ平台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宣传短片等宣传素材,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履行政治责任。局党组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要亲自研究部署,认真研究解决经费保障、线索排查等重要问题。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职责,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二)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在局党组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根据自治区、市和县的部署要求,成立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负责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筹协调、督查指导等工作。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三)强化督导考核,严肃责任查究。局领导亲自对相关行业排查出的涉黑涉恶问题作出批示,并监督落实,按要求整改到位。

户政建立长效机制范文 第二十一篇

一、城市化进程中石狮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一)户籍管理制度导致人户分离现象普遍存在

随着石狮城市化建设的快速推进,彰显城乡二元化的户籍管理制度使得石狮市城郊及农村土地不断增值,农村人口受利益驱动,为获得征用土地补偿及相关福利,大量涌入石狮市谋求发展却不愿迁户口,所以他们的长期居留地和常住户口地往往不一致,即存在人户分离现象,这种人户分离现象进而导致大量的“空挂户”出现[2]。调查数据表明,石狮市近年来流动人口规模庞大,但户籍人口增长缓慢,从1988年建市至2012年增长不足8万人(图1),主要为户籍人口的自然增长所致。这就更说明了石狮市流动人口的总体落户水平不高,长期存在着人户分离现象,导致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加大,不利于石狮市城市管理体制的健康协调发展。

(二)户籍管理制度影响城乡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水平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提高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既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使全体社会成员无差别地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也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3]。新生代农民工由于其具有学历较高、收入较高等特点,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愿望越来越强烈,内容越来越多,层次也越来越高。但在石狮市,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由于户籍尚在农村,无法和城市居民享受同样的公共服务,需求得不到满足(表2),特别是在技术培训方面,最大差距达到34.1%,在电视录像厅、图书室、文艺活动以及免费或便宜的电影等方面的差距也都超过了10%,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政府的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有待进一步提高。另外,石狮市农村医疗卫生条件虽然有很大改善,医疗普及率较高,但医疗设备差、卫生技术人员短缺。据统计,农村卫技人员仅仅相当于城市的12.8%;公路交通虽然实现村村通,但公共服务不到位,公共交通运行不正常。由此可见,石狮市虽然城市化进程较快,但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制约深刻影响了城乡公共服务供给的均等化水平。

(三)户籍管理制度导致社会保障不到位

社会保障的根本原则就是社会公平,其最终目的是要实现无差别的所有社会成员效用最大化,即要无社会地位区别地保障各个社会人群的相关权益。据统计,在石狮市流动人口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人数仅分别占流动人口总数的18%和16%,而新农合、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医疗保险以户籍为基础,绝大部分流动人口不能参加这些保险。在教育方面,因大部分流动人口聚集在石狮市区,市区现有学校难以满足流动人口子女就近就读公办学校的需求,学校的班级规模和学生数量均严重超标,长期超负荷运转,这些问题都表明石狮市对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不到位。

二、城市化进程中石狮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

(一)取消户口性质,建立城乡户口统一登记制

即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逐步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二元户口性质。石狮市从本市实际情况出发,在2001年底就全面取消农业、非农业、自理口粮及其他类型户口性质的划分,而由公安机关按照实际居住地、就业地登记户口并核发城乡统一的居民户口薄,彻底消除城乡之间长期以来由于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等方面差异形成的“二元”户口结构,实现户口登记管理一体化。

(二)推进信息管理,实现“一站式”户口迁移登记

户政建立长效机制范文 第二十二篇

平安县教育局关于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汇报材料

为适应平安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实现教育跨越式发展,我局在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精神的同时,根据相关会议精神及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平安县教育局关于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现从以下几方面了对我局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汇报:

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工作

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是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推进劳动力转移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协调发展的重要需求,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县委县政府户籍管理改革方针是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共同责任。教育局各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大力开展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宣传动员工作,切切实实地把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精神落到了实处。

二、户籍改革配套措施:

1、户籍制度改革后,迁入县城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一切农村学生,享受与县城居民子女同等的受教育权利,并享受农村学生原有的一切国家优惠政策待遇长期不变。同时,最大限度地创造条件,满足迁入县城和进城务工居民子女的入学需求。 2、对因城中、城西、临空经济开发区和整村扶贫推进过程中迁入县城居住的农村户口家庭子女,享受与县城居民子女同等的义务教育权利,同时按照农村学生条件享受国家一切优惠政策待遇;在升高中、高考升学过程中,保持原来农村学生身份享受国家优惠待遇政策的条件长期不变。

3、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必须把本区域内受教育人口登记变化的最新情况纳入教育统计工作之中,作为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依据。纳入当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及各种教育培训工作范畴和重要工作内容,教育局将指导和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认真做好日常教育教学工作。

4、为解决在加快学校布局调整整合教育资源、城中、城西、临空经济开发区和户改过程中迁入县城居住的居民子女上学难问题,教育局将在今后几年多方筹措资金大力推进学前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等领域的建设力度。计划到2012年底将平安三中建设成为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同时扩大高中教育规模,将平安一中由现在的50个班3035名学生,建设扩大为90个多班可容纳6000人规模的学校;力争2015年前,建成25所总面积达到38585m入园幼儿4779人的学前教育体系;扩大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由现在9个专业1356人扩大为14个专业2000人规模的学校。此外,计划于2012年9月建设一所占地3亩,可容纳学生162人的2特殊教育学校。这些项目的实施建设,将极大地巩固、提高我县的“两基”水平,满足区域内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及提高和户籍制度改革后进城居民子女的入学需求。

5、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充分挖掘潜力,尽可能地接收需要迁入的学生就学。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收费标准,按政策规定减免有关学生费用,做到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

6、教育局协调各乡镇、县城各社区负责动员、组织、督促本辖区迁入公民依法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对未按规定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或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尽快送子女入学。

7、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外来创业、就业人员子女就学也按上述原则执行,其收费标准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招生,按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平安县教育局

二0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户政建立长效机制范文 第二十三篇

夷陵区烟草专卖局乐天溪管理所

2012年户籍化管理工作方案

为加强烟草专卖管理,规范《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使用管理,促进持证经营户诚信、守法、文明经营,根据夷陵区烟草专卖局的工作要求,结合乐天溪烟草专卖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宣传贯彻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政策,社会满意度达100%,通过对持证经营户的综合管理,使其提高其自觉守法经营意识,使持证经营户辖区内卷烟市场净化率96%、亮证率100%、市场占有率达到100%、完成“三烟”的数量起数100%、内部监管合格率达到98%。严格管理,文明执法,熟知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结案率达100%,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败诉案件发生。做好登记保存物品的登记、保管、移交工作,按时向专卖办上报月报表相关资料。

二、管理办法

(一)完善经营户档案

专管员对每个持证经营户建立档案,每月底根据上月巡查的经营户经营情况和守法情况(巡查发现的问题、查处情况)维护经营户档案,逐户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和下月巡查方案。

(二)对持证经营户的综合管理

根据卷烟经营户户籍化管理办法对卷烟经营户的评价计分结果,采取分类管理的措施:

1、一年内每月得分在100分以上(含100分)的持证经营户,授予“星级诚信经营户”称号,户管员巡查发现有违法经营行为被依法查处的,立即取消“星级诚信经营户”称号。

2、每月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99分以下的持证经营户,专管员巡查时,帮助分析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宣传烟草专卖法规,帮助其经营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3、每月得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89分以下的持证经营户,每月巡检两次,随时掌握销售动态,严密监控活动规律,发现问题及时立即查处。

4、每月得分在69分以下的持证商户,及每月巡检两次以上,根据经营情况和违法情节采取暂停烟草制品零售业务进行限期整顿、直至取消卷烟零售经营资格等措施。

5、连续两次违规或拒绝接受检查或以暴力抗拒烟草专卖执法的,采取暂停营业整顿、直至取消卷烟零售经营资格等措施。

6、对长期关门不经营的卷烟经营户,户管员和上门核实情况,视情况按照规定办理停业或者注销手续。

7、对涉及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登记内容变更需要办理变更手续的,专卖管理所要及时下达《责令变更通知书》,通知该经营户持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30日内到管理所办理变更手续,逾期未办理变更手续的,按《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处理。

8、认真推行卷烟经营明码标价工作,逐步使明码标价工作成为经营户的自觉行为,减少经营户间恶性降价竞争,提高经营户赢利水平。

9、持证经营户不准向无证商户提供货源,违者按照烟草专卖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三)加强对无证经营户的的摸底调查工作,建立查处无证经营户台帐,与工商联合向其宣传烟草政策,根据情况分别作出劝停、办证和取缔工作。

三、内部管理

1、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管工作,要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培训和工作业绩考核,落实检查内管人员职责是否到位,切实提高执行力,扎实开展内部监督管理工作。

2、增加责任意识,牢记使命,切实履行内部监管工作职责,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3、服从安排,听从指挥,乐于奉献;依法行政、文明检查、程序合法、热情服务;

四、制定计划,狠抓落实

专卖管理所根据本方案确定的管理目标,细化每月及每条线路的持证经营户管理工作计划(目标和措施)。及时总

结推广持证经营户综合管理的工作经验和有效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以取得良好的工作效果。

乐天溪烟草专卖管理所

2012年元月4日

户籍民警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热血铸忠诚,我为警魂添风采”同志们!巢湖和县虽是一个地稀人多,工业不发达的地方,可这里山青水秀,充满生机。当......

购房入户1、入户申请表2、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房产证;按揭房的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按揭合同、购房发票、银行6个月交款证明;一次性付款的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就业代理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须知凡与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订就业代理协议的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须提供下列材料:1、就业代理协议书原件;2、《报到证》原件及复印......

固堤街道户籍管理一元化改革试点工作汇报为加快推进城镇化、城乡一体化进程,按照区户籍管理一元化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安排,根据区里关于户籍管理一元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固堤......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我市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自年8月全面启动以来,坚持以推动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转户进城为突破口,相继纳入市委“十大......

户政建立长效机制范文 第二十四篇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社会结构的变迁,户籍制度在当前城市化进程中已经暴露出种种弊端,其弊端主要表现为“黑人黑户”、“常住城市里的暂住人口问题”等;前者直接损害了户籍制度的人口统计功能,后者则造成社会不平等而损害了户籍制度的社会控制功能。从经济法学视角考察我国户籍制度弊端产生的根源,首先是户籍制度与社会福利制度相联系而使户口负担了过多的附加价值而成为一种稀缺性的资源;其次是户籍管理中的户口审批模式导致“户口供需市场”的产生;这两者相结合就产生了户籍制度中的种种弊端。为适应我国城市化的需要,在选择户籍制度改革路径时,可以考虑:一是去掉寄存在户口上附加价值;二是改革政府的户口管理方式,变户口审批制为户口登记注册制。

关键词:户籍制度改革;城市化;户口管理模式

正文:

我国现行的户籍制度自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步形成、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基本定型、并一直实行至今;虽然户籍制度在制度设计上以人口信息采集与社会控制为取向,并没有以限制社会成员的迁徙自由与社会福利为目的,但是当前户籍制度所引发或与户籍制度相伴生的种种弊端已经凸显,社会上要求改革现行户籍制度的呼声高涨。近年来警察学、经济学、法学等领域的专家学者与政府部门研究人员都开始针对户籍制度改革这一课题开展研究,推动了社会公众对现行户籍制度所引发社会问题的关注,但对于户籍制度改革之路径尚未取得共识;这也证明了户籍制度改革的复杂程度与户籍制度改革的困难程度之大。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经济法学的视野来考察现行户籍制度、审视现行户籍制度所引发的弊端,能够拓宽对现行户籍制度的认识;借鉴经济法学解决问题的方法,对于探索现行户籍制度改革路径也不无裨益。

一、我国户籍制度形成及其实施情况的概述

我国户籍制度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步形成,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基本定型;直到今天,户籍制度仍然是我国人口管理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在社会生活中对每个人的生活与工作都发挥着重要的影响。

“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利益的个人行为。”[1]探寻我国户籍制度的改革路径,不但要考察户籍制度在实施中出现的弊端,更需要了解我国户籍制度设计的目的与运行情况。

(一)我国户籍制度的形成过程。

我国现行的户籍制度主要形成于上世纪五十年代,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居民身份证制度与暂住人口制度成为我国户籍制度基本定型的重要标志。上世纪五十年代是现行户籍制度形成的重要时期,现行户籍管理制度中的一些基本操作规范,都可以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出台的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中找到渊源。

关于上世纪50年代户籍制度形成过程,详见表1[2].

1.户口管理成为政府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1950年xxx制定的《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关于特种人口管理的暂行办法》奠定了现行户籍制度的雏形。虽然1958年1月通过的《xxx户口登记条例》凭借其由xxx常委会通过的程序而成为现行户籍制度的重要法律依据,但xxx在1950年制定的《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关于特种人口管理的暂行办法》却是现行户籍制度形成开端。《xxx户口登记条例》与《居民身份证条例》(在上世纪80年代)、《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构成了现行户籍制度的基本法律框架。

2.户口统计成为国家掌握人口资源、分配社会福利的依据。1953年的《全国人口调查登记办法》、《xxx中央关于粮食统购统销的决议》、以及1954年的《内政部、xxx和国家xxx联合通告》等法律法规与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户口制度开始与社会福利制度挂钩;特别是1955年的《市镇粮食供应暂行办法》的出台,非农业户口与农业户口之间的区别已经不再只是一种统计学上的不同标识,而是成为享受不同社会福利的依据;例如,城镇户口(非农业户口)的人可以凭借其户口簿办理粮油供应证、购买政府补贴的粮油。此外,城镇户口的人在招工、招干、就业等个人发展方面较农业户口的人机会更多。

3.1954年的《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1955年的《关于城乡户口划分标准的规定》这两个文件成为户口管理中户口审批的最早依据;虽然当前户口审批成为许多弊端的根源;自此以后,公民申报户口登记必须户口管理机构的审批。通过了户口审批的人,便拥有户口登记;而没有通过户口审批的人,则无法获得户口登记、并被排除在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统计之外。户口审批是一种政府行政行为,而且这种行政行为的最初法律依据主要是xxx(政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与公安机关内部制度的规章;但随着社会的发展,xxx许多其他部门的规章也成为户口审批的依据,如新生儿进行户口登记时必须持有准生证,就是计生部门的规章在户口审批中的体现。

(二)经济法视野中的我国户籍制度

上世纪五十年代是我国户籍制度形成的重要时期,今天的户口登记、户口调查与审批、不同类别户口的人享受不同的社会福利等都可以上溯到上世纪五十年代。

1.国家制定、实施户籍制度的目的。户籍制度在形成之初就具有社会控制与人口统计的功能;这两种功能也正是政府制定、实施户籍制度的目的。国家制定、实施户籍制度,期望一方面能够通过户口管理部门日常的户口调查、一年一度的户口统计,来及时掌握其居民的家庭数量与结构、人口数量与人类学结构等资料[3],从而为制定其他发展规划与分配社会福利、以及其他管理制度(教育、就业等)提供依据;另一方面通过户口对居民进行不同分类(常住人口与暂住人口、重点人口与非重点人口、城镇人口与农村人口),并进一步实施不同的管理措施,实现社会秩序稳定的目标。国家实施户籍制度的目的在《居民身份证法》、《户口登记条例》等法规中均有体现。

2.户口在户籍制度设计之初就存在着内在的定位冲突。户籍制度在制定之初就被赋予了两种功能,也即国家制定与实施户籍管理的两个目的;正是这两个目的造成了户口的内在冲突。

一方面,户籍制度被赋予人口统计的职能,国家期望通过户口调查与统计来实现人口统计,因而户口被定位为不具备任何价值的居民身份与居民家庭证明或凭证;另一方面,户籍制度又被赋予社会管理控制的职能,国家期望通过户口将居民分成不同的种类,并将户口作为分配社会福利、发展机会的依据,因而户口被定位为具有附加价值的凭证。户口定位的内在冲突,为日后户籍制度实施中产生的种种弊端埋下了祸根。

3.户口管理中的冲突。户籍制度具有社会管理(即社会控制)的功能,而户口分类对于分类管理户口的前提,例如对社会有潜在威胁的重点人口,当然要采取严厉的管理措施;对于城镇户口,由于在五十年代历史条件下,城镇人口的文化程度通常较农村人口高,而当时社会发展需要高素质人口,因而城镇户口的人在社会福利、就业等方面享有较多的机会。明确不同种类的户口,对于社会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对户口进行分类,是户口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户籍制度中,为了确定户口的类别,需要户籍管理部门进行审查甄别。

前面论述过,由于不同类别的户口与社会福利、个人发展机相连接,导致城镇户口、特别是大城市的城镇户口成为一种有着巨大附加价值的资源。因此,对进入城镇户口、尤其是大城市城镇户口的户口调查与审批就有了特别的意义。如果说户口定位的内在冲突是日后户籍制度实施中种种弊端产生的根源,那么户口审批则就是户籍制度弊端显现的导火索;这一切都是户籍制度实施之初就存在的。

二、我国户籍制度在城市化进程中暴露出的弊端

我国户籍制度自上世纪五十年代实施以来,在降低人口统计成本、控制社会实现稳定秩序方面发挥了重大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结构的变迁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户籍制度在实施中所引发的问题与弊端逐渐显现出来。

(一)“黑人黑户”问题。在上世纪五十年代至八十年代期间,户籍制度在实施中基本上没有出现突出的弊端或问题;但是,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后我国将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并实行《准生证》制度,要求对新出生人口进行户口登记时要审查其是否具有《准生证》以后,以及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我国出现了人员大流动以后,“黑人黑户”问题就出现了、并逐渐为广大社会公众所关注。

所谓“黑人”,就是指那些由于没有被登记在户口档案中的人。“黑人”的来源有两个,一是在计划生育制度实施后没有获得《准生证》的超生婴儿;二是由于其他原因而失去了户口管理档案中户籍登记的人。由“黑人”组成的家庭,就是“黑户”。

我国社会中的“黑人黑户”究竟有多少,由于缺少相关统计资料,难以提供精确数据。据《工人日报》在2005年的一则新闻披露,“从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超生情况和公安机关、统计部门及人口计生部门的统计差别来看,我国大概有1000万左右没有户口的''''黑人''''.”[4]

“黑人黑户”现象的存在,首先是直接导致以户口登记资料为依据的人口统计数据失灵。为了解“决黑人黑户”所引发的户口统计数据不准的问题,户籍部门不得不在全国人口普查期间采取“赦免”的方式,对“黑人黑户”进行补登。其次,由于户籍制度与社会福利、个人发展等相交炽,没有被户口部门登记的黑人黑户不能办理身份证与户口簿,从而在接受教育、就业、办理保险、购车购房、结婚登记等方面受到影响,不能享受正当情况下的相关社会福利和个人发展机会,现行户籍制度成为“黑人黑户”受损的重要原因。

(二)“常住都市的暂住人口”问题。暂住人口,本来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在非户籍所在地短暂居住的人。所谓常住都市的暂住人口,就是指长期在某一城市里工作、经商,却不能拥有该城市户籍的人。根据相关资料,在我国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都拥有大量的“常住都市的暂住人口”。

“常住都市的暂住人口”,主要包括两类人,第一类是在大城市里务工、经商却没有该城市户籍的人。如果没有通过该城市户籍部门的审批,即使这些人在所居住的城市里拥有了自己购买的房子,拥有了自己的企业,生了自己的后代,居住了很多年,仍然只能算作是暂住人口。第二类就是第一类人的后代,他们由于父辈在大城市里务工、经商而长年生活在大城市,与大城市的孩子一起生活、一起成长,除了不拥有大城市户籍外,几乎没任何区别。

“户籍身份的界定与转变的限制,使公民的初始机会不平等,并影响人的发展。”[5]“常住都市的暂住人口”是现行户籍制度中的户籍审批所造成的社会现象。由于我国户籍制度与社会福利制度、教育制度、就业制度、以及其他管理制度互为前提与条件,“常住都市的暂住人口”及其后代在入学教育、就业、个人发展方面受到限制或遇到不利条件;造成“常住都市的暂住人口”的平等权被剥夺、甚至滋生一种“相对剥夺”的情绪。

随着社会的发展,“常住都市的暂住人口”已经形成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这个群体长期处于“人户分离”状态——被排除在城市主流社会之外,不但造成户口统计资料失真,而且成为城市(流入地)社会稳定的长远隐患。

3.城乡对立、分裂。“乡——城户口划分奠立了城乡分治的二元结构,使城市和乡村在利益格局上形成巨大反差,助长了地缘群体和地方保护意识,阻碍了社会整合和良性运行。”[6]

在户口的分类中,农村户口与城镇户口是两种基本的分类;而我国的居民也相应地归属到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两大阵营。如果说在户口分类之初这种户口分类法还有积极意义的话,那么随着社会的发展其已经成为“鸡肋”了——城乡社会的对立与分裂,在相当程度上应当归咎于这种户口分类管理模式。

早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我国为了发展工业,制定了农村补贴城市、农业补贴工作的政策;而这种政策的执行,在相当程度上与户籍制度实施是有着密切联系的。在户籍制度制定实施之初,农村与城市的差异不是太大;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城乡差距已经越来越大——其中,户籍制度限制了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向城市的迁移,限制了农民的发展机会。

在改革开放后,虽然政策允许农村富余劳力进城务工,但由于户口分类管理与城市户口迁入的限制,导致了庞大农民工群体群体——在城里务工、却入了不了城市的户籍;一旦经济发展遭遇挫折,这个群体容易形成危及社会稳定的流民阶层。

另外,户籍制度所引发的违法犯罪问题也是户籍制度在城市化进程中所存在不足或弊端的体现。户籍制度所引发的违法犯罪问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户籍管理机构的权力寻租而而引发的渎职犯罪问题,二是不法人员利用人们渴望获得户籍登记心理而实施的伪造、欺诈犯罪问题。前者会损害户籍管理机构作为政府部门的廉洁性,进而提高户籍管理的行政成本;后者则可能催生伪造户籍管理证件的地下产业链,给社会造成的更大、更长远的危害。

三、经济法视野下户籍制度弊端产生原因的分析

自上世纪五十年代我国开始实施户籍制度以来,我国户籍制度就对所有居民的生活与工作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每个人的出生、迁入、迁出、死亡都需要到户籍管理部门进行登记;不同类型的户口在进行户口登记时,户籍登记部门对其审批时所掌握的标准与控制尺度不一样;其中,由农村向城镇迁移、由小城镇向大城市迁移、由普通城市向首都迁移时,控制的严厉程度也随之加大。但是,户籍制度的种种弊端,只有在近十年来日益突出、并成为社会问题的;而且几乎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同时出现、并日趋严峻的。因此,在分析户籍制度之种种弊端时,应当将户籍制度置于社会结构变迁的大背景当中。

(一)经济法学理论认为,身份管理对应于传统社会,自由、平等是现代社会管理的价值。

上世纪五十年代至八十年代前期,我国社会属于传统的计划经济时代,当时人、财、物的流动的频率与数量都比较小,社会成员间的财富差距不大,因而当时的社会几乎是一个静态的社会;在传统社会的静态背景下,户籍制度虽然也对每个居民的生活与工作也发生影响,但并不很显著。因此,我国户籍制度在上世纪五十年代至八十年代前期对社会的影响主要是正面的,其作为一种社会控制手段为维护社会秩序发挥了重要功能,同时其作为一种人口统计手段为政府其他决策提供了重要帮助。

自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形成与分配制度改革以后,人、财、物流动的频率与数量加快,我国已经由传统的静态社会转为流动的社会,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在现代社会的开放背景下,自由、平等、权利等成为社会成员的主流价值观念,要求社会控制从“从身份走向契约”。而户籍管理制度却仍然依靠那种几乎静止的户口分类来管制社会成员进而实现社会稳定,已经不合城市化发展的需要,甚至成为开放社会进一步发展的阻力。

(二)根据经济法学理论,审批式的政府管制模式需要重新审视。

在户籍制度中,户籍审批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人们在申报户口登记过程中,都需要户籍管理机构的审批。例如,在出生登记中,户籍登记部门要在登记前要对申请人是否有出生证、准生证、父母的户籍类别等内容予以审核,通过了审核才予以登记;在迁入登记中,户籍登记部门首先要审核申请人的户籍类别与迁入理由,申请人只有通过了迁入地户籍管理机构的审批才可能获得《准迁证》;申请人凭《准迁证》回原户籍地办理《迁移证》时还得再次接受户口管理机构的审批;甚至居民办理死亡登记时还得接受户籍管理机构的审批。户口管理机构的审批范围并不限于户口登记,户口管理机构还审批居民的身份证明、品行证明等。在社会生活中,居民经常需要到户口管理机构办理身份证明、亲友关系证明、无犯罪记录的品行证明等身份证明;也需要户口管理机构的审批。户口管理机构对户籍登记审批的依据,主要是户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如《户口登记条例》、《居民身份证法》、《居民身份证法实施细则》等;但不限于这些法律法规。如在办理婴儿出生登记时,户口登记机构在审批中还要审查该婴儿的出生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即是否有计划生育部门的《准生证》);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户口管理机构在办理迁入登记中的审批时,还适用当地的地方性法律法规。

当户口成为分配社会福利的一种依据的时候,户口管理机构作为政府的一个部门,因而人们有理由期待其实现社会的公平、公正。但是,由于户口管理机构办事的模式主要是审批制;而审批制作为政府管制的一种模式,本身是有缺陷的。

根据经济法理论,审批制是传统政府管制模式的核心。“管制理论的维护者认为管制的出发点是公共利益”,但“以施蒂格勒为代表的芝加哥学派首先对其目标表示怀疑”,施蒂格勒运用经济学的基本范畴和方法分析了管制的产生机制,即政府管制的利益机制。“施蒂格勒把政府管制看作是一种特殊的市场,管制制度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的供给者是政府官员,需求者是某种社会阶层”;根据市场价值规律,“管制的购买者和供给者都按效用最大化目标行事、并按成本——收益比较原则进行选择”[7].

在户口管理制度中,户口与社会福利紧密联系在一起,户口成为分配社会福利的主要依据,户口管理机构的审批制则是政府管制社会福利的一种主要模式。根据经济法理论中政府管制理论的基本观点,户口管理由于政府管制模式而形成了一个市场,在这个市场里,供给者是户口管理机构,需求者是想获得户籍登记的社会阶层(或社会成员);在这个“户口市场”里,供给者与需求者都为使自己利益最大化而选择自己的行为。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供给者——户口管理机构的权力寻租、户口需求者为获得户口登记而穷尽一切方法的现象就都产生了。

户籍制度的最初功能设计是人口统计与社会控制,但由于将户口分成为同的类别、并与有差别的社会福利分配制度联系在一起、加上采取了户口审批的政府管制模式,最终使得户籍制度的种种缺陷在城市化进程中暴露出来。

四、我国户籍制度改革路径的思考

由于户籍制度在城市化进程中所暴露出来的种种弊端与不足,改革现行的户籍制度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但在关于选择户籍制度改革路径方面至今仍未达成共识,甚至有学者建议“取消户籍制度”。

(一)消除户籍制度在城市化进程中暴露出来的弊端不以取消户籍制度为前提。首先,户籍制度的目的也即其核心功能,是人口统计与社会控制;任何一个国家都需要设置或保留人口统计的机构或智能,也需要基于人口管理的社会控制机构或职能。如果因为户籍制度引发了一些社会问题就取消户籍制度,那么国家还得建立其他的制度来替代户籍制度的人口统计与社会控制,一方面导致国家原先为施行户籍制度而作的投入成为沉淀成本,另一方面国家还得为建立、施行新的人口统计制度再花费更多的成本。

其次,由于户籍制度已经实施多年,在我国社会上已经形成了一个成熟而稳定的“社会生态”。如果贸然取消现行的户籍制度,则可能给居民的生活与工作造成极大的不方便,甚至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第三,消除户籍制度在施行中暴露出来种种弊端的根源,并不是以必须以取消户籍制度为前提的。即消除户籍制度在城市化进程中暴露出来之各种问题与弊端的目标,是可以在保留现行户籍制度的前提下实现的。

(二)在选择户籍制度改革的路径时,应当坚持“保留户籍制度的人口统计与社会控制功能,消去影响户籍制度统计失灵、阻碍社会公平进而危及社会稳定的负面因素”原则。在改革的措施方面,可以考虑为户口减负,即去掉寄存在户口上附加价值,还户口的身份凭证之本色;就能够消除户籍制度所引发的“黑人黑户”、“常住城市的暂住人口”等不公平、不正义的现象;而为“户口减负”的措施,只需要改革现行户口管理中的政府管制模式——用注册备案制代替现行审批制。

所谓注册备案制,就是指在户口管理制度中,户口管理机构对于居民申报户口登记的,只作形式上的审查,如果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在形式上符合相关要求,即予以登记。户口注册备案制与户口审批制的最大区别,就是后者对户口登记规定了严格的限制条件(如要求出生登记申请人提供准生证、入户登记申请人提供政府其他部门的许可证件等),要求户口管理机构在办理户口登记过程中对于需要户口登记者进行严格的审查;而前者对户口登记不再规定严格的限制条件,户口登记机构对于申请户口登记的人不作严格的条件审查,只需要简单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即予登记。

采用注册备案制的户口管理模式,能够消除现行户籍制度在城市化进程中暴露出来的种种弊端;同时,也能够促进户口与寄托在户口上的各种社会福利制度的分离。当然,采用注册备案制取代审批制的户口制度改革,可能在改革初期会对现行社会福利分配制度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成员平等享受政府提供的社会福利终将实现。

【注释】

[1]【美】诺思著陈郁等译.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M】上海:三联出版社.1994.

[2]转引陆益龙.1949年后的中国户籍制度:结构与变迁【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3)

[3]王芳,户籍改革的思考[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5(1),02.

[4]王金海,1000万黑户的荒诞[N],工人日报,2005-03-13.

[5]陆益龙,1949年后的中国户籍制度:结构与变迁[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2),129.

[6]同上。

[7]徐士英,竞争法新论[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第148页。

显示全文

注: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后台留言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7人评论 , 39人围观)

点击下载
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