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水产养殖整改方案范文通用6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2-09-18 12:56:19300

农田水产养殖整改方案范文 第一篇

为加快推进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及高位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水产品加工企业、养殖户依法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切实解决水产品加工及高位养殖过程中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进一步提升我乡人居环境。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紫菜、海带、海参等水产品加工及高位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霞政办〔20xx〕41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以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为出发点,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着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建立健全我乡紫菜、海带、海参等水产品加工及高位养殖行业长效监管机制。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依法监管与规范引导相结合,依法整顿和规范紫菜、海带、海参等水产品加工和高位养殖行业,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二、整治范围

(一)紫菜、海带、海参等水产品加工的企业和小作坊。

(二)高位养殖单位或个人。

重点查处位于法律法规禁止建设区域,不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不符合环境保护或安全生产要求,利用闲置土地乱搭乱建,无证照生产的紫菜、海带、海参等水产品企业、小作坊和高位养殖单位或个人。

三、整治内容

(一)关停取缔一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列入依法关闭类:位于法律法规禁止建设区域;不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未通过行业准入审批;无环保设施或环保设施不完善,违法违规排放或超标排放废水、废气,随意倾倒固体废物,且通过整改无法达到环保排放标准;存在安全隐患,通过整改无法消除安全隐患。

对列入依法关闭类的企业、小作坊和高位养殖单位或个人,由乡政府牵头组织生态环境办、村建站、水利站、市场监督管理所、海洋与渔业站等部门,依法予以关停取缔,做到“两断三清”,即断电、断水、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对本方案印发之前建设的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企业、小作坊和高位养殖单位或个人,经整改可以符合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标准,且未造成群众反复投诉的,可暂不列入取缔关闭范围。

(二)升级改造一批。对不属于依法关闭类,且对环境污染小,通过环保、安全等整改可以达到相关标准的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企业、小作坊和高位养殖单位或个人,由我乡结合企业生产季节特点,督促相关企业、小作坊和高位养殖单位或个人进行升级改造,并落实以下措施:一是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是落实污水处理,涉及废水排放的企业和养殖户必须建设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确保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方可排入外环境。三是强化废气处理设施改造,对现有燃煤炉窖、锅炉进行升级改造,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锅炉配套袋式除尘器,或者使用集中供热、煤改天然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进行替代。四是规范固体废物储存,规范建设固体废物储存场所,固体废物集中收集管理,并通过采取无害化处理方式规范填埋或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三)搬迁整合一批。通过对辖区加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环境影响及未来发展情况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核,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合理整合,建设标准化厂房进行规范生产经营。

四、工作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方案印发之日起-20xx年04月30日)

各村要对辖区范围内的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企业、小作坊和高位养殖单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于20xx年4月29日前将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企业、小作坊和高位养殖单位汇总表上报乡生态环境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5月1日-10月31日)

乡生态环境办对排查出来的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企业、小作坊和高位养殖单位或个人,要实行“一企一策”,按照“三个一批”(关停取缔一批、升级改造一批、搬迁整合一批)的要求,会同乡直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于20xx年10月31日前分类整治到位。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日--11月30日)

乡生态环境办负责对辖区内的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和高位养殖的整改、搬迁、取缔情况进行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上报县生态环境局,由县生态环境局组织县直有关部门现场复核,对账销号。

(四)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2月1日一长期坚持)

乡生态环境办要针对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和高位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工作经验,以此作为指导。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对水产品加工企业和高位养殖经营单位的监管,督促企业和养殖户诚信经营,建立企业质量诚信档案,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提升专项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

成立乡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和高位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各乡直有关部门及村站干部共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村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和高位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作为我乡20xx年的重点工作任务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整治工作积极稳步推进。乡生态环境办作为全乡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单位,除在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外,还要组织好整治行动的开展。各村对辖区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和高位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负总责,要牵头做好辖区内整治行动的相关工作;乡生态环境办、村建站、水利站、市场监督管理所、海洋与渔业站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协同开展整治行动。

(二)强化部门联动,提升整治合力

乡生态环境办、村建站、水利站、海洋与渔业站和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长效机制,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统一标准、联合检查,全力推进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做到整治一个、销号一个,按期整治到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鼓励舆论监督

充分利用村村响广播、微信公众号、发放宣传单等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正面引导,使我乡水产品加工和高位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社会共识。鼓励公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水产品加工和高位养殖污染专项集中整治工作,营造大众支持、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明确责任要求,形成长效机制

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和高位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已列入20xx年海岛乡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各村要认真抓好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将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对措施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严格责任追究。对违法企业要实行快查快处,对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农田水产养殖整改方案范文 第二篇

根据《xx省农业厅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及大政办发〔20xx〕115号和大政办发〔20xx〕1号文件的通知精神,为了把水产养殖业违法使用禁限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做出成效,建立长期有效的监管机制,保障水产食品的长期安全,结合我州水产养殖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各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通过4个月的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水产养殖业生产过程中违规使用禁限投入品的行为,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预防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建立长期有效的水产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二、工作重点

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是:饲料、渔药、水产品生产和销售环节。各县(市)渔业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的饲料、渔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部门,渔业生产重点单位逐一检查登记,发放水产养殖业禁限使用的渔药及饲料添加剂清单。认真做好以下两方面的整治工作:

(一)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渔用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及生产企业,加强对水产养殖场自配料的监管,规范渔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的产品采购、销售、使用记录档案。

(二)严厉查处水产养殖环节违法使用国家禁用的兽药或其它化合物,重点是孔雀石绿、氯霉素、己烯雌酚、硝基呋喃类、环丙沙星、磺胺类、红霉素等禁限用药物行为。

三、责任落实

四、时间安排

根据省农业厅和州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分三个阶段完成各项整治的任务和目标。

(一)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12月10日—20xx年1月10日)

各县(市)渔业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的饲料、渔药、渔业生产、销售环节的企业、摊、店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宣传发动群众积极提供案件线索,加强调研,收集情况,分析可能存在问题的环节、范围及需要进一步监管的对象。各县(市)于20xx年1月15日前将阶段总结报送xx州渔业工作站。

(二)清理整顿阶段(20xx年1月11日—3月10日)

各县(市)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从严查处,对问题单位公开暴光,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各县(市)于20xx年3月10日前将阶段总结报送xx州渔业工作站。

(三)规范巩固阶段(20xx年3月11日—20xx年4月10日)

根据前一阶段整治成果,建立和完善监管制度,帮助饲料、渔药、渔业生产、销售环节的企业、摊、店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各县(市)于20xx年4月20日前将阶段总结报送xx州渔业工作站。

五、组织保障

xx州水利局成立以水利局副局长周明华为组长,水产科科长宝澄然、渔业站站长赵树海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州的专项整治工作,抓好组织、清理、巩固和总结等各项工作的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xx州渔业工作站,孟志荣同志为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负责搜集、报送整治工作信息等日常工作(电话及传真:xxx)。

各县(市)渔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州相关部门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问题,按时上报整治工作信息,把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好。

农田水产养殖整改方案范文 第三篇

随着水产养殖病害的种类越来越多,爆发的频率越来越快,给水产养殖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冲击,使许多养殖企业和个人丧失信心。现将主要病害的预防及防治措施介绍如下。

一、鱼塘清整消毒

1.鱼塘清淤

鱼、虾、蟹等经1年的饲养后,池底往往沉积着大量的食物残渣和排泄物,这些有机废物经腐烂、分解后在池底形成淤泥,而淤泥是细菌很好的培养基。因此,当淤泥沉积到一定厚度时,必须及时清除。银鲫类的出血病及罗氏沼虾、青虾等细菌性病害的发病率的上升与池底淤泥不及时清理有一定的关系。按国外对虾养殖经验来看,高密度虾类养殖,最好每年将池底的1层浮泥予以清除,其目的也是去除细菌滋生所需的营养源。另外,淤泥中有大量的寄生虫卵及孢子等,挖除多余的淤泥亦可大大减低侵袭性病害的发生率。一般来讲,池底淤泥厚度只需15cm左右即可。这样既使水体有一定肥度培育浮游生物,满足水产养殖类对天然饵料的需求,又可减少致病菌的滋生场所和细菌密度。因此,每年对鱼池清整时,必须清除池底多余的淤泥。

2.药物清塘

生石灰清塘可有效地杀灭致病菌、寄生虫及孢子等,同时可改善池底土质。

3.池底曝晒与冰冻

池底每年需经15d左右的曝晒和冰冻,一是使池底淤泥中的致病菌和寄生虫卵及孢子的密度下降。池底经曝晒和冰冻的鱼池,养殖病害的发病率明显下降。但池底干枯时间过长则易引起草荒,二是改良池底的土质。

4.种苗放养前药浴

5.生物调水

采用生物调控水质,确保有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从而提高鱼、虾、蟹等水产品的体质和抗病力。生物调控水质可采用种植水草、放养螺蛳、添加有益菌和培育浮游生物(如施肥)等。可根据养殖品种选择相应的生物调控法。浮游植物的光合作用能使水体富含氧气,减少氨氮、硫化氢等有毒物质的生成,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抑制致病微生物的滋生。

二、常见病害类型

1.瓜虫病

瓜虫病是一种寄生虫性原虫病,是淡水鱼类中的一种常见病害。几乎在所有的淡水鱼类养殖中都出现过瓜虫病,导致大量的鱼种、鱼苗死亡。淡水小瓜虫病多是由多子小瓜虫引起的。随着水温的变化,小瓜虫生存的时间也发生着变化,在20~25℃或者1℃时,虫体最易感染宿主鱼;而当水温在30℃以上时,虫体不能发育,所以在炎热的夏天,瓜虫病不会发生。瓜虫病的病征表现是染病鱼体表面或鳃上出现白色小点,因此瓜虫病又称为白点病。

2. 细菌性败血症

对于细菌性败血症,不同地区的称呼也是不一样的,其发病原因是由温和气单胞菌、嗜水气单胞菌、河弧菌生物变种等多种革兰氏阴性杆菌感染引起的。主要分为以下几种:腹水病 出血性腹水病、溶血性腹水病、淡水养殖鱼类暴发性流行病等,是鱼类病害中常见的疾病。

3.亚硝酸盐

通过呼吸作用,亚硝酸盐经鱼的鳃丝进入血液,降低鱼的红细胞数量和血红蛋白数量,从而减弱了血液的载氧能力。导致鱼的摄食量有所减少,出现组织性缺氧,而且鳃组织出现病变而对呼吸产生严重的影响、缺乏平衡能力,这时鱼的血液为红褐色或者黑紫色,甚至于内脏器官皮膜的通透性也发生了改变,渗透条件能力降低,造成充血,其症状与出血病相似。

4.防治措施

细菌性病害的防治措施:细菌性鱼病主要有出血病、烂鳃病、赤皮病、肠炎病以及细菌性败血症等,引起病变的细菌主要是水气单胞菌、黏球菌、弧菌、假单细胞菌等。当水质恶化,而且有适宜的温度调节,这些病菌通过鱼的呼吸经鳃到达鱼的体内,生成病灶。所以保证水的质量,控制好水温是完全可以避免此类鱼病的发生。

农田水产养殖整改方案范文 第四篇

一、项目背景

沅陵县地处湖南西部,武陵山与雪峰山两大山脉山麓,沅水中下游,是全省幅员最大的国家级贫困县。全县总人口65万人,土地总面积平方公里,海拔45米—135米,县内辖23个乡镇,共有贫困村205个。

全县草地面积达270万亩,其中可利用草地面积260万亩,这为我县牛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据统计,20xx年全县牛发展数万头,出栏万头,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和。从增长数据来看,这是近几年增长幅度较大的一年,特别是出栏率,增幅接近十个百分点,这说明我县肉牛饲养量的增长较快,由过去较单纯的役用牛饲养悄然向役、肉兼用方向发展。这与近年来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观念发生变化有关。

而牛肉以其具有高蛋白、低脂肪、低胆固醇而备受消费者青睐。在养猪、养禽业均不景气之际,养牛业出现良好的发展势头,价格节节攀升,现市场牛肉价格达36元/公斤左右,优质牛肉达到40元/公斤,较去年同期增长,市场行情看好。规模养殖户也较前几年增加不少,据统计,全县现有存栏1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户27户,较去年增加8户,存栏50头以上的有3户,较去年增加2户。全县种草养畜面积达8000亩左右,其中有近4千多亩用于养牛,养牛数量达3200头左右。

我县牛肉加工企业起步较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我县的麻辣牛肉系列产品在全省甚至在广东等地就有相当大的市场。目前,全县共有牛肉加工企业12家,年加工鲜肉能力在700吨以上,年产值达2200千万元人民币,年利税200万元以上。

二、项目建设的有利条件

1、自然条件优越。沅陵县地处亚热带,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光热充裕,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全县牧草资源极为丰富,且四季常青。这些自然条件为肉牛养殖项目建设提供良好基础。

2、有一定能繁母牛群。据统计,20xx年底,全县牛发展数万头,其中能繁母牛达万头,为肉牛养殖项目提供了一定的群体基础。

3、交通较为便利。由于近几年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全县基本实现村村通公路目标,县20xx年12月18日的长吉高速公路开通,更为我县经济腾飞插上了翅膀。

4、畜牧技术力量雄厚。县畜牧水产局有在职专业技术人员278人,其中县局28人,具有中级职称者17人,助理职称者56人,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服务保障。

5、市场前景看好。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的膳食结构逐步转变,市场对高蛋白的牛肉的需求显著增多,市场供不应求。每年的商品肉牛几乎是被外地商贩抢购一空,而杂交牛更受欢迎,市场潜力十分巨大。因而加快肉牛养殖小区建设项目,加快本地牛的品种改良,加快我县肉牛养殖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经济意义。

三、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20xx年,全县建七甲坪镇1个肉牛养殖小区,养殖户达500户左右,小区养能繁母牛达4000头,建设主要内容分以下几个部分。

1、品改站建设。继续完善现有中心站及基层品改站,同时在七甲坪镇、二酉、荔溪、马底驿、官庄、五强溪、大合坪、北溶、借母溪等9个乡镇新增基层品改站建设,使全县基层品改站数目达到13个,在七甲坪镇肉牛养殖小区建成后,可起到示范——引导——推广作用,为以后全县发展肉牛养殖小区打下坚实基础,能基本满足全县肉牛品改需要。

2、栏舍及附属设施建设。全县共改扩建栏舍7000平方米,其中改建栏舍3800平方米,新建栏舍3200平方米。同时,每户养殖户修建一个青贮或氨化池以及一个沼气池,全县共建青贮或氨化池7500平方米,沼气池5000平方米。

3、实施人工种草。养殖小区实行人工种草,增加肉牛出栏率,小区人工种草面积达1500亩,户平达3亩。

4、加强技术培训工作。20xx年在养殖小区内共举办技术培训班3期,培训养殖人员共500余人,编印发放技术资料500余份。

四、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建设为20xx年一年。其中1月份完成项目申报工作,计划3月初—7月30日完成栏舍改扩建项目,同时完成人工种草任务;8月初—9月30日完成配套设施建设,即青贮或氨化池建设,以及沼气池建设,同时购置饲草加工设备。10月初—12月15日完成能繁母牛扩群建设,使小区能繁母牛养殖数达4000头。12月16日—12月30日完成项目验收检查工作。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一)资金概算

1、建设一个县级中心站和十三个基层品改站。中心站建设需资金15万元,每个基层站建设需资金5万元,共需资金80万元。

2、栏舍改扩建。全县改扩建栏舍7000平方米,每平方米造价200元计。需资金140万元。

3、人工种草面积1500亩,每亩按250元计算,需资金万元。

4、能繁母牛扩群4000头,每头按3000元计算,共需资金1200万元。

5、技术培训费及资料费按户平500元计,共需资金25万元。

6、建青贮或氨化池7500平方米,每平方米造价100元计,需资金75万元;沼气池500口共5000立方米,每口造价按1500元计,共需资金75万元。

7、药物器械及治疗防疫按每头牛25元计算,共需资金10万元。

8、其他不可预见费按总投资5%计算,约需资金万元。

以上共需资金万元。

(二)资金筹措渠道

资金筹措渠道为争取国家扶贫资金1500万元,自筹资金万元。

六、项目效益分析与评估

1、经济效益。项目建设完成后,可使小区养殖户牛存栏达2万头,按年出栏率20%计算,年可出栏4000头,每头按2000元计算,其产值达800万元,5年可实现纯利润2276万元(除去人工种草,药物治疗防疫费).

2、社会效益。该项目实施可以新增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同时可以满足牛肉市场供应,促进我县肉牛养殖发展。同时也可促进我县肉牛加工业的发展。

3、生态效益。该项目实施,可充分利用我县牧草资源及农作物秸杆,减少作物秸杆处理所造成的污染,同时,沼气池建设可使粪便资源化率由无到60%以上,大幅减少粪尿对环境的污染,具有很好的生态效益。

七、保障措施

1、组织措施。

①为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实施,由县扶贫办与县畜牧水产局共同成立项目组,分工协作,县扶贫办负责监督项目建设实施过程,县畜牧水产局负责项目具体实施。

②县畜牧水产局为项目承担单位,局长黄健为项目负责人,党组成员徐朝用、江发义负责项目管理,畜牧站、防检站、财务室具体负责落实项目,并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

2、资金管理。由畜牧水产局财务室建立项目资金专户,严格财务支出审批,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3、技术措施。

①成立技术指导服务小组。由县畜牧水产局畜牧站、防检站及各乡镇动物防疫站组成技术指导服务小组,对项目单位即养殖场进行规范管理,各乡镇动物防疫站指定专人负责联系本辖区内养殖场,实行联场技术跟踪指导服务。

②加强疫病防控管理。建立和完善养殖场疫病防疫制度,加强对养殖场防疫质量的监督管理,做好肉牛“五号病”等传染病的预防工作,降低疫病风险,实现养殖场(区)健康发展。

农田水产养殖整改方案范文 第五篇

根据《尤溪下游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为了彻底解决尤溪下游水产养殖污染问题,改善尤溪流域水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维护广大群众的环境权益,特制定尤溪下游流域水产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集中二个月时间,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通过制定水产养殖规划,实施尤溪下游流域水产养殖污染整治,引导水产养殖业有序发展,使水产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二、整治时间

三、组织实施

网箱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由养殖户所在地的西滨、尤溪口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县畜牧兽医水产局负责制定治理技术措施,镇、村干部负责监管落实。

整治工作共分四个阶段

㈡全面整治阶段(20xx年7月16日-9月10日)

农田水产养殖整改方案范文 第六篇

一、项目摘要

(一)项目名称:长顺县种获乡养殖绿壳蛋鸡养殖

(二)实施单位:长顺县种获乡人民政府

(三)项目负责人:黄云艳

(四)实施地点:长顺县种获乡种获村

(五)建设期限:5个月(20XX年12月--20XX年4月)

(六)投资规模:总投资8万元(项目资金5万元,农户自筹3万元)

(七)建设规模:采取培养大户带动小户的方法进行发展,建设标准化鸡舍10栋,养殖绿壳蛋鸡1800羽,带动养殖户10户以上,扶持人数40人。

二、项目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解决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和推进“减贫摘帽”为总体目标,以帮扶资金为支撑,以扶持好示范养殖户为重点,扩大影响,辐射带动更多农户,逐步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确保群众实现持续、稳定增收脱贫致富。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技化、产业化扶贫,提高项目综合效益,促进农村产业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采取资金、物资等多层次、多渠道的扶持,改善计划生育三结合户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把项目实施的模式不断扩大和推广,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三、项目布局

(一)实施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种获乡种获村。

(二)项目区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种获乡种获村,项目对象以积极寻求创业的农户10户,项目的实施将对调整该地区的农业产业结构和群众脱贫致富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也将有利于全乡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开展。

(三)项目落实

通过召开群众会,群众积极自愿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要求。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养殖绿壳蛋鸡1800羽,总投资规模8万元,群众鸡舍改造、鸡苗孵化、发放和相关饲料、防疫等配套设施,总投资规模5万元,为项目帮扶资金,农户投工投劳自筹3万元。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一)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5万元,其中:

1、绿壳蛋鸡苗1800羽,投资万元。

2、群众圈舍改造(10栋,每栋补助1800元)万元

3、相关配套设施(孵化机2台)、疫苗防治药物等,投资万元。

(二)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5万元,农户自筹圈舍改造投工投劳等折资3万元,共计8万元。

六、建设方案:

项目采取借一还一的形式实施,农户饲养绿壳蛋鸡五个月后,可以采取归还政府相同数量(种)鸡蛋的方法,也可以归还等价鸡苗或金额给政府。收回的鸡苗和金额列入专户,作为下年发展其他农户的专项资金。

七、技术支撑和培训

绿壳蛋鸡养殖项目技术支撑主要以长顺县畜牧事业管理局为依托

单位,技支培训主要是通过产业技能培训、聘请技术人员深入实地指导等方式进行。

八、建设进度

(一)项目建设期限:5个月(20XX年12月--20XX年4月)

(二)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该项目从20XX年12月开始实施,20XX年4月完成,建设时间为5个月,项目实施进度作如下安排:

第一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召集计划生育三结合户宣传发动,确定饲养户名单,由乡政府组织指导、检查。

第二阶段(20XX年12月16日至20XX年1月15日):在县畜牧局的技术指导下完成鸡舍的建设工作。

第三阶段(20XX年1月15日至4月30日):采购(孵化)鸡苗,并对饲养农户进行病疫防治、饲养、管理等培训,同时申请上级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制定管护措施,签订目标责任书等。

九、项目组织机构

成立由种获乡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的统一组织、领导协调和督查、项目技术方案、实施方案的总体设计和项目实施计划,相关技术规程的编制及项目资金和使用、管理,监督财政奖补资金的使用,帮助解决项目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组成名单如下:

组 长:黄云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彭秀东(乡党委副书记)

成 员:刘 宏(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陈 勇(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魏诗林(乡纪委副书记、团委书记)

金光海(乡计生办主任)

罗忠文(乡畜牧站负责人)

陈明华(乡党政办工作员)

刘邦权(种获村支书)

李家明(种获村主任)

蒋良华(种获村副主任)

十、项目管理

严格执行帮扶资金及相关项目管理规定,重点加强以下方面的管理工作:

(一)资金管理

1、严格执行帮扶资金管理制度,设立专账专户,做到报销单据分类明细,凭证齐全,财物相符,单独装册。

2、严格执行批复的用款计划,做到专款专用,杜绝挪用、转移资金。

3、扶持资金手续完整,发放的物资价值与报销凭证相符。

(二)项目公示

对项目建设实行公示制度,将鸡苗发放名单、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张榜公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

(三)项目监管

项目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规划设计、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建设进度、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督促检查,项目实施结束后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

(四)项目合同制

乡政府与养殖户签订切实有效的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养殖户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养殖任务,养好鸡,发放好鸡苗,确保项目效果的实现。

(五)项目进展报告和验收

1、乡政府对项目实施情况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上级有关帮扶单位

领导和相关部门反馈养殖信息,对养殖过程出现的各种情况要及时采取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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