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过的一本书小学作文精选17篇

山崖发表网作文2022-09-12 11:35:41257

读过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第一篇

秋季,果园里一片丰收在望的景象,饱满的果实挂满枝头,在秋阳的映射下闪着金灿灿的光。这时候正是我们小学生学习的好阶段,也是读书的好阶段。

在这段时间里,我趁着这段好时光。读了不少课外书。比如:一千零一夜、Hi多米儿、同桌冤家……但在这其中对我印象最深的是公主童话。

这本书,大多数是每一个小女孩都在童年做过的公主梦,就是让我们进入公主的世界,在自己梦幻的世界中“尽情的飞翔”。在童话的这个世界里,我非常享受,经常把自己想象成故事里的人物。里面有很多我很羡慕的东西。有漂亮的公主裙,有景色宜人的场地,还有许多我意想不到的美好事情。但也有一部份是公主受尽委屈,受尽折磨的辛苦经历。那些痛苦的点点滴滴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

像“命运的天平”这个故事。故事中的主人公是小公主,她是国王的三女儿,但是她和两个姐姐的经历大不相同,有一段曲折的命运。她的命运曾经让她给很多的人带来厄运:她让纺纱的女工的纺纱机坏了,纺好的纱也被剪成了碎片、让面包师的面包和所有的原料都散落在地上……可是这些挫折,不足以让小公主灰心,因为有裁缝“莎朗”的鼓励和面对小公主的命运的好办法。小公主的勇气让她的命运改邪归正,命运还送给小公主一个珍珠,这让小公主高兴万分。这个故事给我的感想是:小公主凭借着自己的勇敢、执着和善良战胜了命运。同学们,我们也一定不要向厄运屈服,因为自己的命运要靠自己去掌握。让我明白的道理是:做事情只要坚持,有勇气就可能成功。

通过以往的阅读,我发现读书可以使我们增长见识,不出门便可知天下事。也可以提高我们的阅读能力和写作水平。

读过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第二篇

苏霍姆林斯基曾经说过:“在人类的一生,书是最重要的。”在我成长的过程中,书给予了我丰富的知识,书伴随着我长大。

生活里如果没有了书,人类的文明会消失吗?虽然我也不知道问题的答案,但是我十分喜欢读书。

用妈妈的话来说,我就是一个“小书虫”。只要一到书店,我就会迫不及待地扎进书堆里,像是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它们是我的精神食粮。我喜欢看历史、地理、天文和建筑工程书,尤其是地理和天文让我手不释卷。我在书里知道了:荷兰是世界上最低的国家;北极星的真正名字叫勺陈一;人类最早的房子是泥土做的;树屋该如何制作……书满足了我所有的求知欲和对世界的好奇心,它引导着我,启迪着我,给我智慧。

对于我来说,每一本书都是个神奇的世界,我在里面畅游、飞翔。它们有的教会知识,有的告诉我故事,有的启迪做人的道理。它们争先恐后地扑向我,好像害怕我不看它们一样,把我淹没在知识的海洋里。

书就是一本本有生命的小人,它们是我的良师益友,它们教会知识,教导我成长,让我受益匪浅。我现在有三千多本书,这意味着我有三千多位好朋友,以后我还会阅读更多的书,结识更多朋友,学习到更多的知识。

我喜欢书。就像xxx说的“饭可以一日不吃,书不可一日不读”,我会把阅读的习惯一直坚持下去,做一个“腹有诗书气自华”的人。

读过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第三篇

“哗啦,哗啦”,一本倒映着奇妙昆虫世界的书“安详”地躺在我面前,随风翻动着书页。那记录了推粪球的圣甲虫、给黄地老虎幼虫做手术的毛刺砂泥蜂、以及以蜘蛛为食的长腹蜂的字迹,令我如痴如醉,仿佛我就是法布尔,在一次次夺走飞蝗泥蜂的猎物。

脑子里如今装满了老师的教导和妈妈的叮嘱。

“读书,并不是简简单单地看个热闹就一扫而过了,重点要对文章内容进行思考”。老师已经不止一次地这样说了。这个暑假,面对学校要求的九本书,我只能唉声叹气。暑假转眼间已经只剩二十几天,四本书还在书架上“等”着我的光临,有的时候,我瘫倒在沙发上,绞尽脑汁搜寻快速阅读的方法,却不知道这一过去的十五分钟里,有些人已经利用这个时间超越了你。

父母当然也不只一次地叮嘱我“别人都在努力,我们即便不是天才,但我们可以加倍地努力,默默地追赶上去”。但是,我即使听进去了,也不能加快阅读速度。直到看见一篇《洞见》的文章,看到鲁迅先生的名言:“哪里有什么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用在工作上了”。

我陷入沉思~

或许,我们只是看到了别人表面的成就,盲目地拍手叫好,却不知他们背后付出了多少别人意想不到的努力。或许,当你歪在沙发上,玩一会“吃鸡”或者看一会电视时,别人却已经做完了一套模拟试卷。时光荏苒,白驹过隙,时间一去不复返,重点是如何利用好每一分每一秒。

三国时魏国的董遇,为什么能够为《老子》做注?为什么他能手不释卷,博览群书?因为他能利用“三余”——冬日、夜晚和阴雨天。如今,我们的生活中已不知有“几余”,同学们却不断抱怨没有时间。那就请你放下手机,拔出有线电视卡,断绝WiFi现在,你就会知道,其实我们有的是时间,只要想读书,总是有时间的。

从那以后,我试着努力把倒在沙发上的十五分钟转化为读书时间,把趴在电视机前的二十分钟转化为复习时间。我感觉我已经不再是那个拖拉的自己了!

尽管日月如梭,我的生活仍然是充实而美丽的,感谢我所读过的那些书!

读过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第四篇

我国的传统日中我喜欢的是春节,因为一到春节,家人们会不管路途多远,都会赶回到老家,几代人聚在一起吃一顿热闹的团圆饭。在这个节日,伯伯、姑姑、我们三家人必聚拢在爷爷奶奶身边。那时特别热闹,大人们忙着杀鸡宰鸭,准备年夜饭,我们小孩们就没有大人们的管束,想玩什么就玩什么,特尽兴。

过年时,家家户户都备好丰盛的酒菜,大人们边吃,边聊着过去一年里的收获,展望着新一年的美好生活;我们小孩常常收到大人送的红包,吃饱喝足后还可以在一起看动画片,玩电子游戏,买来各种鞭炮,放起来有趣又刺激。

记得今年,过年我到个个亲戚家去拜年,一进门我就会说一些“春节快乐”“恭喜发财”等吉祥的话,大人们听了非常高兴,就递来红包给我。我心里可兴奋了,吃完饭

后小朋友们就会拿着零花钱来到鞭炮店里买一些鞭炮来玩。我买了一些“炸弹”鞭炮和“鱼雷”,我用香来点火,一点到点火线就发出一个声音“吱”的一声这个“炸弹”飞到空中,“啪——”炸弹一下子爆了。我又去拿“鱼雷”,把它点着了,迅速地仍到水里。“鱼雷”嗖的一下飞到前面,波纹都还在荡漾。“鱼雷”就砰的一声炸开了。“鱼雷”炸开时,会喷起水花,你一定要在离“鱼雷”两米外,不然你就会被水花溅到或被炸伤。放鞭炮是不是很有趣很刺激春节还是自由的日子,爸爸妈妈都会让我们和好久不见的朋友一起玩。

春节,我们可以自已玩耍,有压岁钱“收入”,还有新衣服穿,各种好吃的东西品尝,因此我特别喜欢我国最盛大的春节。

读过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第五篇

每有闲暇总是以书籍为伴。读书可以开阔视野,丰富知识,陶冶性情,提高修养,增加生活的情趣。孟德斯鸠说过:“喜欢读书,就等于把生活中寂寞的时光换成巨大享受的时刻。”

读书是一种享受,这是不喜欢读书的人所体会不到的。每当与书中的故事人物结为一体时,就仿佛是融入到了书中,成为了书中的一个人物,会因为他的胜利而喜眉笑眼,也会因为他的错误决定而感到闷闷不乐,甚至逢人就提。

书籍会使人着迷,古代中许多人物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西汉的匡衡,家里穷,点不起灯,碰巧他家的隔壁是个富贵人家,他便把墙壁钻个小孔,接着隔壁投过来的光看书。晋代还有个叫孙康的人,他白天可以看书,但是到了晚上就因为没钱点灯,就无法看书。总觉得把时间都浪费了,有一天晚上他从睡梦中醒来,将头伸出窗外,发现地上茫茫一片大雪,大雪隐隐折射出光线来,他就冒着严寒借着雪光看书。与他同一时代的还有一个人叫车胤,他把萤火虫收集起来,放到一块薄布里扎起来,用萤火虫发出的光读书。

这些人看似很艰苦,但书对于他们来说就如同自己生命一样珍贵,有书,到哪里都是充满乐趣的。

我读书还是比较痴迷的,一旦让我发现了爱看的书,就算外面世界末日大爆发,我也会无动于衷的。有一次,我躺在床上看书,当我看到《水浒传》中宋江投靠朝廷带着一片赤胆忠心的兄弟们打败方腊后,回去喝庆功酒时都被毒死时,我心里气愤难消,发泄似的用力捶了一下床,将本来就躺床沿上的我给震了下去,掉在了硬硬的地上,那感觉真是很痛苦的。

读书的滋味很神。大到世界政坛风云,小到日常生活百科,书中应有尽有。多读一些便多知一点,多学一些,便多会一点本领。知识越积越多,本领越来越大,遇到难题也就不会惧怕了,久而久之,一种神通广大的感觉油然而生,那时就会觉得自己比孙大圣还厉害。

孔子说过:“学而不思则罔。”说明了读书不只为了看热闹,做表面文章,要深入文章,认真品味。在老舍的《骆驼祥子》中我感悟到了旧社会的黑暗,祥子的努力,虽然祥子一直在与困难作斗争,但是个人力量太弱,无法与被玷污了的社会相抗衡。在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我被保尔的坚强而感动,又为当时俄国的黑暗势力而感到愤慨。保尔为了祖国的革命事业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他曾数次与死神擦肩而过,但是他那钢铁般的意志毫未动摇。

比起那些人来说,我们有电灯,我们没有战争,人们生活很安宁,人人安居乐业。在柔和的灯光下,安静宁和的环境下,读上一本好书,何乐而不为呢?

读过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第六篇

书,伟人xxx曾经说过:饭可以一吨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读书就是一场心灵的旅行,我们可以在旅途欣赏到各种风景,扩大我们的眼界,获取很多知识。所以读书非常重要!你有一本你最喜欢的书吗?我有,那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写的,首先我觉得她的句子很美,比如“总是会有山风吹过,那山风带有林中的一切气息”这句话让我好像也从山风中感受到了那林中的生机,好像我也像她那样闭着眼睛站在山上感受到那山风拂面。

让我感到最精彩的是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因为她写出了珍惜时光。她说:她的第一天先要看家人朋友和生命一切深爱的人,要仁爱和温柔陪伴我一生的人,比如我的父母姐妹。我要看安妮·莎莉文·梅西夫人,她的盲文老师,很细心很有爱的一个个盲文不厌其烦的教给她,改变了她的一生。

她说她的第二天要在巴黎起身,去看黑夜变成白昼的动人奇迹。她要去仰望太阳用光明唤醒沉睡的地球。我想,正常的我好像从来没有注意过这个世界的美!突然感觉自己很幸福,这个世界什么都可以看到,而她却只有相信中三天的光明,而且只有三天……。

在她的第三天,她还会迎接黎明并渴望发现新的喜悦,因为眼睛看得见的人,每天的黎明都是一个永远重复的美景。她还给我们讲了一个小小的故事:她有一个朋友去林子里玩,等她回来了海伦凯勒就问她树林里有什么?可是朋友说没有什么好看的,海伦凯勒很奇怪,你出去一个多小时也没发现什么吗?一个人仅仅有双眼没有心灵的“眼睛”依然感受不到世界的美好,而一个即使没有光明的眼睛有了心却感受到更多的美好。

我觉得海伦凯勒这一本书写的太好了,好在优美的语言,好在内心情感的丰富细腻,好在她虽然是一个***却让我感动和震撼,送给我们一个美好的世界。

读过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第七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我们时代的生命,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书是巨大的力量, 书是营养面包,我爱看书。我阅读过许许多多的书:《王子与贫儿》,《列那狐的故事》,《红楼梦》,《金银岛》,《老人与海》,《子夜》……多的不计其数。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影响孩子一生的100个名著故事》。每当我做完作业,总爱拿起这本书,坐在窗前,细细地“品尝”它,如饥似渴地在书的海洋里遨游。

当我第一次见到这本书时,我就被它的书名吸引了,我心想:“影响孩子一生的100个故事”会影响我一生的故事,看来我该好好看看了。我打开书,一页一页地、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这一看就不可收拾,我深深地喜欢上了这本书,达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

这本书给我们讲述了许多名人的故事,《为国争光的画家徐悲鸿》给我们讲述了徐悲鸿爱国的故事,激发了我的爱国之心;《挑战命运的强者海伦房勒》给我们介绍了海伦房勒勇于挑战命运的故事,让我知道了 “在困难面前不要低头”的道理;《王安石改诗》给我们叙述了王安石改诗的故事,告诉了我做事要坚持不懈……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高尔基的圣诞夜》这个故事,它主要向我们讲述了在一个圣诞夜里,小高尔基的外公家里,大家都在庆祝这个美好的圣诞之夜,直到深夜准备休息时,才发现小外孙高尔基竟然没有和大家一起欢度圣诞夜。最后,细心的外婆在顶楼的那间放杂物的房间里发现了正趴在烛光下读书的小高尔基。当我读完这篇文章时,我被小高尔基那爱读书的感情所感动,小高尔基爱读书爱到没有和大家一起欢度如此重要的圣诞夜。我想,我一定要向小高尔基学习,认认真真读书,完全融入书的世界!

这就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你们感觉如何?

读过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第八篇

我读过不少的书,其中,最让我记忆的,是汤素兰写的一本书,这本书是我和爸爸一起读的。书的封面画着一头小狼,他就是主人公:笨狼,它很笨,他住在森林镇里的一个小木屋里,上面写着“笨狼寓”,这是他爸爸妈妈造的房子。他上学后认识了很多的小伙伴:聪明兔(他),伶俐兔(他),聪明兔是伶俐兔的哥哥,还有横行霸道的棕小熊,还有黑猫警长的独生女儿——猫小花,还有小浣熊等。他们的老师:牛博士,眼镜蛇小姐,校长是鹅太太。只要笨狼在,班级里的每节课都会笑翻天,或者老师偷偷溜出去教室的情景。比如,眼镜蛇小姐问笨狼:“一减一等于几?”“零”“四减四等于几”“八!”为什么?“”因为昨天聪明兔撞到了我的桌角,我把桌脚割了,然后成了八个角。“然后,淘气猴喊:”八减八等于十六!“,然后他们继续割桌角,眼镜蛇小姐就溜出去了,最后,割成了一个圆圈,答案水落石出,就是零!

笨狼去旅行,被鹰妈妈叼走了,给鹰宝宝当玩具。到了深夜,笨狼就偷偷地跑了回来,笨狼的这次旅行又惊现又充满了艰辛。

笨狼的故事让我和爸爸捧腹大笑,也让我懂得了:笨,也要有笨的作为!

读过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第九篇

我七岁的时候,得到了我的第一本书《左传·战国策》,在刚看到它的时候,我只是对它的封面感兴趣,当时我认为读书是在浪费时间,是无用的。所以,每当爸爸妈妈让我看书的时候,我都会拼命地反抗。

慢慢地我长大了,也渐渐地明白了读书是很重要的。于是,我开始喜欢上了读书,也读了许多书,比如《好兵帅克》让我看见了奥匈帝国的腐败,《狼王传》让我看到了动物们的心灵,《鲁滨逊漂流记》使我知道了在绝境中也要坚强的活下去,《格列佛游记》让我与主人公一起感受了他的奇妙冒险,《后汉书》使我仿佛回到了后汉,看见了他们的种种事迹,《星球大战》让我思考了光明与黑暗的界限和爱与恨的本质,体味了外星生命的奇特,智能机器的强大,让思想久久地飞翔在遥远的银河系,《西游记》让我触摸了神奇的神魔世界,见识了种种法术的强大,《神秘岛》告诉我们遇到困难要团结一致,努力克服困难,《查理九世》让我仿佛来到了一个个奇妙的世界,见证了DODO冒险队惊心动魄的冒险……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冰心奶奶说:好读书,读书好,读好书。荀况也说过: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

我爱读书,书是我的良师,书是我的挚友,书是阳光,书是营养,读书使我快乐读书伴我成长。

读过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第十篇

书是人类的阶梯,还是知识的源泉。一本新书就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带我走向成功之路。

在我低年级的时候,看到书本上那些密密麻麻的字,头脑胀胀的,就不耐烦地放下书,无心再阅读下去。有一次,无意之中翻阅一本书叫《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书里的语言夸张、搞笑,不可思议,我一下子被吸引住了,连吃饭都忘记了,妈妈叫我四五次,我都没有听到,这样爱不释手让妈妈不敢相信,特别是主人公杨歌,那善良、正直、仗义,在困难面前,一点不畏惧,勇往直前,让我觉得他很了不起,也使我对他产生了敬佩。

慢慢地我对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一本《鲁滨逊漂流记》又牢牢吸住了我,故事里的主人公是鲁滨逊,他喜欢冒险。有一次去海上冒险的时候,遇到了海啸,他死是逃生,漂到一个岛上,却遇到了凶猛的野人。当我阅读到这里时,我即开心,又伤感。开心的是鲁滨逊死里逃生,悲伤的是他又陷入一个困境,太纠心了。当最后看到我们的主人公能克服各种困难,用自己的机智战胜了野人,最后平安到家。我高兴地感慨:“太牛了!”,以后也要像他一样,好好保护自己,遇到困难,要勇于面对,让自己变得坚强起来。

书让我从幼稚走向成熟,它教导我们要脚踏实地,纠正我们的过失,让我迈向成功,我爱看书。

读过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第十一篇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对我来说书是我最好的朋友,从书中我获得了许多新的知识。

从幼儿园大班起,我就喜欢看书,尽管里边的字我都不太认识,但我仍然看得津津有味。看着里面生动有趣的画面,我仿佛也身临其境,遇到不认识的字,也会求助妈妈,渐渐地我认识的字越来越多,也让我从一个只会“啊啊”乱叫的小娃娃,变成了个戴红领巾的少先队员。

我喜欢读书,读书使我快乐。书是我的好朋友,我在书中漫游,从中得到了快乐,也懂得了很多道理。《安徒生童话故事》中的《丑小鸭》让我明白了每个小朋友都有一个自己的梦想,只要他们学会树立生活的目标,有自信,原来他们也可以变成“白天鹅”;《成语故事》中的《不耻下问》告诉我们,在学习中我们会遇到很多的难题,不仅要向老师求教,还应虚心地向其他同学请教,不要因为向成绩不好的同学请教而感到羞耻。“三人行必有师!”总之,读书已经成为我的习惯,只要有时间,我就会看书,拿起书,就像是随手推开了一扇窗户,让我瞬间忘记了学习中的烦恼和不快。

书是我们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把丰富多彩的知识传给你,把妙趣横生的故事告诉你,把做人的道理教给你,让你成为一个对社会,对祖国有用的人才。我喜欢读书!

读过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第十二篇

各位老师,同学们:

我是二一班的小小。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晒晒我读的书》。

我有一套漫画书《科学实验王》,共本。从这套书中我知道了酸碱溶液,光的折射反射,重力磁力,循环小数,光合作用等知识。我还认识了书中的几个主人公,比如,他知道的东西特别多,总能在关键时刻想出好办法。

我还有一套漫画书是各地的寻宝记。有洛阳寻宝记,西安寻宝记,香港寻宝记等等一共本。这套书以漫画的形式介绍了各地的美味小吃,风景名胜和历史遗留下来的宝物,让人大开眼界。清明我们全家开车去洛阳玩,我就建议到王城公园玩,中午到吃饭。爸爸妈妈都很赞成我的意见,还表扬我知道的真不少,这都是我从《洛阳寻宝记》里看到的。书中也有几个主人公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比如月半,他是一个特别爱吃的家伙。他在浙江天天想的就是腿,也难怪,月半合起来就是“胖”。

我最近最喜欢的一套书是《猫武士》,现在出版的26本我都看完了,这本书介绍了族群猫和部落猫,族群猫的组长真的有九条命,它们还有巫医,能给生病的猫看病,还能通过做梦对族群未来的事情做出预测,每一只猫都必须经过严格的训练才能成为武士。它们把年长不能打猎的猫称为“长老”,由学徒猫负责给他们铺垫舒服的卧铺,给他们捉虱子,由武士猫给他们提供新鲜的猎物,总之,他们对老年猫非常尊敬,照顾的无微不至。我喜欢雷族组长蓝星和火星。冬天的时候我有两套衣服,一套纯蓝,一套纯红,当我穿蓝色的时候,爸爸妈妈就叫我蓝星,当我穿红色的时候,他们就喊我火星,我都挺乐意的答应了。

我还有一套《数独》,就是和数字玩游戏,按规律在空格里填数字,有时候我要花好长时间才能做出来一道题,但做出来之后心里很高兴。

好了,我就晒这么多了,欢迎大家都来晒晒书,大家一起交流交流。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到此结束。

读过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第十三篇

有一本书,在我还没有识字的时候,我就能从头到尾讲出来,那是小时候爸爸妈妈给我讲述的“催眠曲”,这本书也是我后来学习讲故事的生动教材,它就是我读过无数遍的《西游记》。

记得一年级刚上完一个学期,我基本上可以用汉语拼音认字了,放寒假的第一天,妈妈带我去书店看书,我跑到儿童阅读区,一眼就看到了爸爸妈妈以前给我讲过的《西游记》。我翻开书,首先对着目录阅读西游记的每一段故事的题目,然后从石猴子出世开始一页一页地翻读,直到唐僧取经成功,一到故事精彩的部分我就对照拼音一字一句地朗读,我用了一天的时间把这本书从头到尾读了一遍。这本书也是我阅读的第一本课外书。

《西游记》讲述了孙悟空在保护东土大唐僧人唐僧在去西天取经途中经历的坎坷和曲折。孙悟空火眼金晴,能识别各路妖精的伪装,而唐僧因心慈则多次被妖精蒙骗,差一点取经不成丢失性命。孙悟空身为大师兄,肩负护送师傅的重任,一路忠心耿耿,斩兵折将,多次受师傅错怪和师弟的责备,唐僧甚至请来观音使用紧箍咒管属悟空,而孙悟空却从不埋怨,一路明地、暗地保护师傅。

记得孙悟空第一次除妖是三打白骨精,白骨精故伎重演,三次分别伪装成仙姑、老太婆和老头儿,被孙悟空识破并打退,而唐僧则认为孙悟空出家人善恶不分,杀害无过,将孙悟空赶回老家花果山。

我喜欢《西游记》,不仅是喜欢孙悟空有七十二变的本领,更是喜爱孙悟空不畏艰险,不怕妖魔鬼怪,顽强地与敌人斗智斗勇的精神。我给孙悟空的评价有四个字“忠臣、勇士”。

读过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第十四篇

在西方,有这样一本书。他曾被18世纪最出名的思想家卢梭这样评价:“每一位成长中的青少年都值得一读”那么这本书到到底怎么样呢?

这本书名为《鲁滨孙漂流记》的书故事情节并不复杂,相反还有些简单。本书主人公――鲁滨孙出生在一个商人家庭,他的父母自幼便劝告他要过着安定的生活,幸福而平淡的过一生。但天生热爱冒险的鲁滨孙并没有听信父母的话,反而偷偷搭乘远航的商船去冒险。

一路上,鲁滨孙遇到无数的威胁与困难,他甚至被海盗绑架,在侥幸逃脱后,他那酷爱冒险的心并没有停止,反而更加强烈了。但不幸的是,在一次航行中,他乘坐的船被海浪拍翻了,船上只有他一个幸存者。他一个人在岛上顽强生存了28年,积极自救。最终重返文明社会。

在孤身一人流落荒岛时,鲁滨孙并未一蹶不振。他搜寻工具物资来帮助自己生存。没有房子,他自己造;没有食物它便打猎和种田;遇到野人危机时,他积极寻求方法,企图自救。鲁滨孙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和顽强的意志在渺无人烟的荒岛上创建了一个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双重王国。

在看完这本书后,我不禁陷入了沉思。鲁滨孙毫无疑问是伟大的,他是一位孤独而又顽强的冒险者。他无惧困难与挑战,敢于一个人面对一切艰难工作。但我自己呢?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无能,自从我们出生后便走上了一条平坦而又舒适的大路,我们从出生到长大,一直生活在父母与社会的呵护下。没有遭受过真正风雨的考验。我们无疑是幸福的,但同样我们也是不幸的。因为我们没有真正品尝过生活中的苦涩与挫折。

鲁滨孙还教给我们要学会满足,我们常常因为缺少什么东西而不满足,是因为我们对已经得到的东西失去感激之情。只有体验过更恶劣的环境,才会越发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正如拿破仑所言:最困难的时候也就是离成功不远的时候我们应该学习鲁滨孙那种顽强的精神与感恩的品质,相信明天更加美好,只有这样才能迎来更加光辉的未来。

读过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第十五篇

我看的书并不多,但当有人强迫我去看一本书时,一开始我会心不甘情不愿的,不过等到我的思绪完全沉溺在书里时,我便开始期待下一页会是什么内容,把自己想象是书里的主角,感受他的快乐、悲伤,当看完这本书时,那种感觉进入另一个世界的滋味,真的是要亲身体会的。

有一回家里多了一本书,书名是《为自己出征》,封面画了一个色彩单调的武士,我想那一定是枯燥乏味,于是就摆在书桌上,再也没有注意到它。直到最近,我无意间看到其中内容,想要多翻几页,便开始陶醉在这本书中。书中描述有一个武士,他屠龙、拯救遇难的公主,所以随时随地都穿着他的盔甲,他的妻子在也受不了他这冷冰冰的外表,不过他那一身盔甲已脱不下来了,慌张的他从宫廷小丑的话中得知要去找一位法师,法师要他走上真理之道,一路上的困难,就是这本书最精彩的地方。

真理之道的第一座城堡——沉默之堡,我学到了每天我们过着匆忙紧张的生活,从没静下心来听听那大自然和自己心中的声音,于是你便会忘了自己是谁,而和他人之间都产生了一道墙,与世界隔离,活在自己的世界;第二座城堡——知识之堡,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面可以照出自己的镜子,当我们觉得自己丑陋时,就忘记那原先美丽的自己了不是吗?意思是告诉我们,看看真正的自己吧!第三座城堡─志勇之堡,我们遇到障碍时,若不去面对,那永远走不过去,那面对了,即使遍体鳞伤,但你做到了;最后来到真理之巅,最重要的那段话“虽我拥有此宇宙,并无一物为我有,因我不可知未知,如我不愿弃己知。”放掉拥有的,拥抱未知,那宇宙就属于你了。

不是只有这个武士穿上了盔甲,而是我们每个人都穿上了盔甲,等到你愿意脱掉那一天,你就能看清自己。一本书能使你意犹未尽,更能使你懂更多课本之外的道理,让我们一起到书中的世界走一回,你会了解的。

读过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第十六篇

我喜欢看的书有很多很多,有关文学的、历史的、科学的、动植物的……最近迷上了杨红樱老师的童话系列《笑猫日记》,而我今天要介绍给大家的是《笑猫日记》最近新出的一本—从外星球来的孩子。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胖头胖脑的猫,在春天来临时发觉自己一点用也没有。爸爸是一只会很多种笑的猫,妈妈是第一只爬到塔顶的猫,而二丫妹妹会给植物人唱歌,三宝弟弟是只导盲猫会给盲人带路。它们恨不得三头六臂,一天到晚有忙不完的事。而胖头却只会吃喝玩乐,于是自暴自弃,越来越没自信。直到接受了培训,在刻苦学习钢琴的日子里,胖头在银杏林里遇见了一个小男孩,一个从外星球来的孩子。渐渐,胖头走近这个小男孩,共同踏上了一段神奇而温暧的成长之旅。

胖头因为它的认真和专注,克服了天生资质不好,学会了弹钢琴,也学会了猫爸爸的绝技“笑”,从而创造了奇迹—将一个外星球来的孩子从孤独自闭的世界里拯救了出来,让他成为了一个出色的小指挥家,赢得了鲜花和掌声。

这个童话让我知道了:不要自暴自弃,只要认真和执着的人,就一定可以发挥自己的光辉。世界上不可能有十全十美的人,但更不可能只有缺点而没有优点的人。像胖头虽然资质不行,但它认真且执着专注,在父母与老师的陪伴鼓励下最终学会了弹钢琴和父亲的绝技“笑”,而从心里流淌出来的笑是那么有吸引力的,让一个自闭的孩子渐渐远离了银杏林,远离了墙壁,远离了孤独……从而让一个奇迹创造了另一个奇迹。相信自己,相信天生我才必有用,并为之付出努力和恒心。

读过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第十七篇

在我的书架上,有许多令人百看不厌的书,而我最喜欢的就是《绿野仙踪》这本书啦!在书中,我交到一个好朋友--多萝西。

《绿野仙踪》讲述女孩多萝西从小父母双亡,和亨利叔叔,爱姆婶婶住在堪萨斯州大草原上。在一次龙卷风的袭击中,她和她的小狗托托因躲避不及,被卷到了一个只有梦里才能出现的与世隔绝的国家--奥兹国。尽管奥兹国很美丽,甚至比仙境还迷人,可多萝西还是想回家,回到亨利叔叔爱姆婶婶的身边,于是她在那儿展开了自己的魔幻的一场旅程......这本书充满了魔法与幻想。

读到这里你一定会问为什么这一本普普通通的童话故事书会给我这么多的感触呢?理由有以下几点:第一点,情节曲折迷离。如多萝西和同伴好不容易杀死了恶心女巫却又发现是假的。第二点,文笔优美。一些修辞手法和排比句,读一读一定会对你的写作有很大的益处。第三点,结局很圆满。十分感人!尤其是当多萝西抱着爱姆婶婶流着幸福的泪的场面时,相信你读了也会和我一起流泪的。说不定读了我的解说再看完这本书,你还会意犹未尽呢!

希望大家都去读读这本书,并且喜欢上它!

显示全文

注: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后台留言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7人评论 , 39人围观)

点击下载
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