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公示范文(优选十一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2-08-30 09:49:25498

职称评审公示范文(篇一)

(一)严格评审依据

1.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9〕139号),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印发的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和自治区各职称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条件执行。

3.各评委会在开展职称评审时,要体现国家和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精神,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继续设置论文条件的系列(专业),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业绩贡献及作品创作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其人员范围是:市直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评定高校、党校、社科、卫生、农牧林业科研、会计、经济、统计、审计、新闻、出版、档案、图书、文博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

不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的系列(专业),侧重考察实际工作业绩,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替代论文要求。其人员范围是: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系列高级及以上职称;各系列中级及以下职称;在旗区及以下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4.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按照《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全区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8号)执行。

(二)建立多元评价方式

1.对中、初级职称实行国家或自治区统一考试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中医药类别蒙医、蒙药专业)、翻译、出版、通信等系列(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即为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不再进行相应层级职称评审或认定。

2.对高级职称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卫生(中医药类别蒙医、蒙药专业)、经济、会计等系列以及审计、统计系列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须参加国家或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绩达到国家或自治区合格线并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3.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先由单位采取讲课说课、面试答辩、量化评审、专家评议、民主测评等多种评价方式评审产生参评人员后,再按空岗数推荐申报,进行社会化评审。

5.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或组织开展专项评审,并将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方面获得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作为其职称评审的主要评价指标。

(三)扩大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范围

在已实施基层卫生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础上,从2022年起,我区在中小学教师、农牧业、林业、水利、乌兰牧骑等专业领域同步落实开展基层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取得的“基层高级职称”仅在鄂尔多斯市旗区(含旗区)以下事业单位顺向流动、岗位聘用、工资待遇兑现、晋升高一级基层职称等方面使用。

(四)破格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评审职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按规定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1.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经市人民政府推荐(需提供相关业绩、贡献和成果鉴定材料,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由自治区相应高级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2.自治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经所在单位对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可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相应职称,适用自治区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政策,由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享受xxx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突出贡献专家、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入选者,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含原“自治区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引进人选,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科技成果国家级奖额定获奖人员,或科技成果自治区(省部)级一等奖额定获奖人员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由相应评委会根据业绩成果进行评定(其中对于参加考评结合系列职称评审的,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可不参加考试,直接参加评审)。

4.在旗区及以下地区工作、获自治区科技成果二、三等奖以上各1项的额定获奖人员,或者自治区行业一等奖(含原盟市科技成果一等奖)2项以上的额定获奖人员,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获得者,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二层次人选,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一层次人选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由相应评委会根据业绩成果进行评定(其中对于参加考评结合系列职称评审的,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

5.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军队转业干部调入(调整、安置)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后,5年内初次申报职称,可不受职称任职资格限制,比照同等条件人员参评相应职称评审。其中参加考评结合系列评审的,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

通过上述1-5项条件破格申报职称的人员,原则上只可享受一次政策优惠。上述人员不受岗位数额(比例)限制参加职称评审。

(五)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一线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1.对在旗区及以下基层农村牧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时,侧重考察实际工作业绩,不作论文、科研成果要求限制。对在苏木乡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不设定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2.对在旗区从事专业工作满30年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在苏木乡镇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学历、专业的限制,在业绩成果等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破格参加高一级职称评聘。

3.对在苏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2年的本科毕业生和满4年的大专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直接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对全日制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旗区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在规定的考核认定年限基础上提前1年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4.城市中小学教师、医生在晋升高级职称时,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的农村牧区基层工作服务经历,鼓励引导更多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服务。

(六)实施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非公有制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职称逐级申报要求的限制,直接申报相应专业职称,其中,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应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应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参加考评结合系列职称评审的,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对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的论文和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

(七)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人员职称倾斜政策

严格落实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审政策,具体组织实施及确定享受政策人员范围由卫生等相应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八)有效衔接事业单位职称评聘

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系列(专业)职称应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区直各单位一般应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按照空岗数推荐申报评审,确需超岗位职数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申报总数应控制在已设相应级别岗位数的5%以内。对不按规定超岗位比例申报的单位,不予接收申报材料。

2.为有效衔接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管理,对参评人员受聘时间的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应系列职称改革指导意见和自治区新修订的评审条件执行。转系列(专业)人员的聘用时间可与原职称连续计算。

3.严格落实国家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有关文件精神。允许离岗创办企业人员在所创办企业申报职称,所获得的职称可以作为其返回事业单位后参加岗位竞聘、重新订立聘用合同的参考。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人员继续享有参加职称评审的权力,可以在兼职单位或者创办企业申报职称。

(九)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

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高技能人才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16号)要求申报职称评审。

(十)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

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按照盟市评审、自治区复核后核准备案的原则进行。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按照自治区总量控制的原则,2022年分配鄂尔多斯市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名额为11人,评审结果核准后,要按照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要求,及时补充设岗,并按职称资格起算时间进行岗位聘用。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十一)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的有效衔接

按照《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20号)以及《2020年关于更新公布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的说明》,专业技术人才获得相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聘任,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十二)转系列评审

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岗位变动需参加转系列(专业)评审时,按照“先转后评”的原则,须在新工作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可转评新系列(专业)同等级的职称;转系列满1年后,符合相应职称申报条件的,可申报新系列(专业)高一级职称评审。转系列人员参加晋升的,过去的资历连续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予以认可。

(十三)考核认定

1.在站博士后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继续留在自治区工作的,可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其中国家规定需考试的系列,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再进行认定)。

2.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以考代评专业除外),经考核合格,可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职称,不需要进行评审,其中,大学专科毕业、工作满3年的可认定助理级;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1年的可认定助理级;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满2年的可认定中级;博士研究生毕业,可直接认定中级。

职称评审公示范文(篇二)

2012年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相 关 事 项

一、初级职称评审基本条件:

中学二级教师: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大学专科(初中学段)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以上; 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小学教学工作一年以上;中师(幼师)毕业后,从事小学(幼儿园)教学工作4年以上。

二、初级职称评审费:每人280元。

三、初级职称应交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起点任职资格确认呈报表1份;(在政工股领取)

2、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1份;(幼儿园教师、语文教师普通话标准要求是二级甲等及以上)

3、个人1寸照片一张。(照片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4、单位需提交2012年初级职称评审花名册电子档1份,纸质表1份。(2012年初级职称评审花名册在会计群共享下载)

四、材料上交时间:2012年12月6日至7日。

职称评审公示范文(篇三)

职称评审工作总结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称评审的积极作用,激励广大教师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切实搞好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职称评定的政策以及我校职称评审实施方案,我校顺利完成了2013年职称评审工作,现对本次职称评审工作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xxx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目标,继续规范操作程序,创新评价机制,强化政策导向,突出实绩与能力,完善评审标准,不断提高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职称评定工作,我校成立了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冯建立

副组长:杨鹏飞

成员:刘文孝杨永超张闯兵苏明权薄权乐

杨志华赵英

三、申报评审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德才兼备,注重实绩,不论资排辈,从严把关的原则。

四、实施程序

1、制定方案,通过方案。学校首先制定了职评方案,方案在教代会通过。

2、宣传发动,个人申报。学校对今年职称评审政策广泛宣传,对符合任职条件的教师进行摸底,由教师个人向学校考评小组申报,并交验有关材料,填写报名表。

3、复查排序,进行公示。考评小组通过综合考评后初步确定了参评对象,进行排序,并进行了公示,听取各方意见。无异议后,对最终确定晋级人员再次进行了一周公示。

4、严肃纪律,落实责任。学校考评小组严格按照学校职称评审办法进行操作,对职评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人,明确责任。

五、职评结果

根据我校职称评审办法、个人申请及评审小组评审结

果,我校2013年晋级人员如下:

中学高级:张海峰

中学一级:焦少谋

中学二级:石飞

确认定级:杨小荣

五、时间安排

1、10月10日会议通过了实施方案。

2、10月12 日—10月18日公示晋级人员的任职资格及业绩条件,无异议后,学校职称评审小组对最终确定晋级人员再次进行了一周公示。

3、11 月 5日,我校统一上报晋级材料。

户县渭兴初级中学

职称评审工作总结

户县渭兴初级中学

职称评审公示范文(篇四)

__年我校职称工作从__年10月中旬开始至__年10月31日结束。校内评审工作结束后,人事处及时将申报材料报至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省高评会从__年12月13日起至__年12月15日评审结束。现将__年我校职称评审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 校内申报情况

自收到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职称评审相关文件后,人事处负责组织学校职称评审的申报、资格审查、校内评审、材料上报等相关工作。

1. 参评人员的申报情况

2. 资格审查情况

收到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后,教务处对申报人员的工作量、教改项目做了认定;科技处对科研方面相关成果做了认定;人事处对考核、奖励以及人员基本信息进行了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为:

通过资格审查139人,未通过资格审查3人,原因如下:

(1)1人由于部门对其工作未出示考核意见,不具备参评资格。

(2)1人由于文章未能及时收到,不具备参评资格。

(3)1人由于教学事故,不具备参评资格。

二、 职称评审情况

1. 校内评审情况

在校评会之前,人事处组织了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答辩工作,在答辩中,由学校全体正高级职称人员参加并打分,分数提供职改领导小组查阅。并且与教务处、评建办调取了近年来申报参评老师的综合考评,汇总整理后,提交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参考。

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分别按照正高级4人、副教授比例80%、非主体副高级比例65%、实验师比例100%确定了推荐报省参评指标,讲师按照80%比例评审。

经校评审会评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推荐4位同志参加省评委会正高级职称评审,其中教授3人、非主体正高1人;同意推荐25位同志参加省评委会副高级职称评审,其中副教授23人、图书系列1人、小学高级1人;评审、认定38位同志具体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认定2位同志具有经济系列中级职称任职资格;同意推荐3位同志参加省评审会中级职称评审,其中实验系列2人、档案系列1人;认定46位同志具有初级职称任职资格。

2. 报省人员评审情况

校内评审结束后,我校对所有通过校评会的人员进行了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对评审材料的整理要求,完善后及时送交省教育厅职改办及相关委托评审厅局。

我校共计报省参评人员32人,其中:正高级4人、副高级25人、中级3人。对于申报晋升正高级和破格申报晋升副高级参评人员省上要求进行现场答辩。我校参加答辩共4人,其中参与教育厅组织的答辩3人、参加文化厅答辩的1人。目前,学校尚未收到任何关于高级职称评审结果的文件。

三、 职称评审注意事项

1.根据《__省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陕高教宣【】3号)文件,将来可能会要求教师在职称晋升方面须有不少于一年的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

3. 鼓励青年教师进行外出培训、学习,此条可能作为日后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5. ei检索中,ca不作为ei检索的期刊认定。

7. 在非主体系列职称申报过程中,需要有备案的继续教育证书方有资格申报。

9. 根据省职改办相关规定,任职年限需满文件要求年限(外出学习结束时间按相关证件时间为准,如毕业证、学位证)。

职称评审公示范文(篇五)

2012年全区教育系统职称评审工作要求

1.严格程序。严格执行《重庆市合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合川区教师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工作流程和合川区教师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流程的通知》(合川教〔2011〕444号)及各级职改办相关规定。

2.严格控制申报范围。除按文件规定之外,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数达到或超出同等级核准岗位数的单位,原则上不再组织推荐和申报。“三支人员”需提供《重庆市专业技术人才支农支教支医服务考核鉴定表》一式二份,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连续3次“优秀”者需提供年度考核证书原件或文件复印件。“三支人员”或“3次优秀”在《送审表》备注中注明,如“0

8、0

9、10三次优秀”。使用空缺岗位申报的单位,岗位聘任数截止时间是2012年12月31日,7月31日至12月31日即将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与区教委人事档案室查验,报复印件),如2012年调出、退休、死亡等人员在《送审表》备注中注明。有任职文件的校级领导调动后在新单位申报。

3.有正高级空岗的单位可推荐1名中学研究员人选参加教学实绩考评,8月1日将申报人选资格及业绩开始在本校进行公示,8月5日下班前报实绩考评相关材料,9月20日前报所有申报材料。

4.小中高8个推荐名额,各教管中心于9月8日前将申报人选的所有申报材料报区教委。教管中心无高、中级空岗名额,任现职以来连续3次优秀可申报(推荐程序参照小中高进行)。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和中职各级资格的材料务必于9月20日前报区教委,过时不再受理,中初级材料上报时间为10月9日—12日。校级领导兼任专业技术职务应报《兼任审批表》。

5.年度考核初级报近三年,高、中级报近五年;继续教育报近

1

五年的。档案材料可按大类装订成册,如01资格类(学历及查询材料、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及聘书、职称计算机及外语等级证或免试审批表、普通话、继续教育证、行政领导兼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等),02业绩类(科研课题、论文及检索材料、科研及论文获奖等)、获奖类(各级荣誉称号、奖励等),03年度考核类,04其他类。

6.送审表、公示表、评审表的规范填写。最高学历之“毕业时间”栏填写如“本科”;“单位纪检负责人”栏如单位未明确纪检负责人由支部书记填写并签字(如“经审查,该同志所提供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准确、齐全;所填报的公示表在我校**处公示5个工作日,未接到反对意见。同意推荐该同志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如无纪检章盖支部章;公示表填表时间应早于或同于公示开始时间,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所有签字、公示结果必须由负责人亲自签字;所有栏目不能留空白,没有的项目填“无”;公示表、评审表不能改变页面(同一页内容不能跨页)。

7.各单位将送审表纸质件一式二份按要求上报,同时报送电子件。请各教管中心通知并将民办学校申报材料收齐一并上报。

8.提供申报人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为姓名准确,申报人必须提供身份证(今年所有申报人员均需复印身份证,原件不便于保管,不收原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成绩通知单(合格证)或经免试审核表、继续教育登记证(卡)、年度考核表、有关考试合格成绩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申报人需提供个人获奖成果证明、业绩成果证明及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学术、技术报告,结题等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各单位将申报中级

2

及以上各级职务的原件材料用纸袋按每人一袋装封,打印好证件名称的清单并粘贴在档案袋封面上,以便验证;初级职务可不送原件,仍由各单位验证核实。申报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所有复印件,须由各单位认真审查原件,核实后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学历证书还应注明“经审核,该同志学历真实有效”。经手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所有复印件,还需由区教委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公章。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职称评审公示范文(篇六)

一、全校在岗专任教师基本情况,已评未聘(高职低聘)人员数量;

二、年以来全校教师高、中级职称评审申报和通过人员数量及通过率情况;以来全校教师职称评审申报,据统计,有XX位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称,有XX人通过了省高级教师资格的评审,通过率为XX%;有XX位教师申报中级职称的评审。其中,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有XX人,通过评审的有1XX人,通过率为XX%;申报一级教师职称的有XX人,通过评审的有XX人,通过率为XX%。

三、我校在组织教师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1、坚持做好年度评审工作安排会和年度评审工作总结会。在职称评审工作安排会上,明确当年评审政策,提出评审工作要求,以统一思想;在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总结会上,系统总结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交流工作经验,研究存在问题,提出改进的办法。

3、建立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按照职称申报、评审的工作步骤和流程,建立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各单位软盘报送资料的同时,要求纸质报表加盖公章,核对无误输入计算机,实行计算机统一管理,简化了工作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接收职称申报材料和评审过程中提取信息的错误。

4、建立评委回避制度。对发现托人情、跑关系、投票表上全同意等一些问题时,可以针对个别评委申请回避,同时实行随机从评委库里抽取评委等原则,增强了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性。

5、评审环节注意政策的把握。每个组安排联络员,联络员的任务是给评委提供工作服务,及时反馈组内评审动态,掌握评委的工作态度等,这样可以及时了解掌握情况,进行工作指导,尽量做到各组之间政策把握适当。

四、我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论资排辈之风盛行,只要年限到头,资料齐全,一般就能上去,既评不出水平,又阻碍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评职称变成了一种形式主义;

3、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于是出现拉关系和暗箱操作现象,直接滋长腐败和不正之风;每年都要评职称,直接造成职称贬值,

4、评审过程中看不到被评者的工作态度和实际工作能力,导致评审不公平;

5、脱离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职称评审不是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在科学设置岗位的前提下进行评审,而是按照上级下达的计划及职称评审条件硬件,有多少评多少。

6、教师队伍缺乏生机。不少教师把职称作为终身的奋斗目标和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一旦职称到手,就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形成“一劳永逸”、“职称到手、事业到头”的消极思想,造成教师队伍缺乏生机和活力。

7、在评审标准上尚缺乏科学、系统的评价体系,片面强调了资历、学历、外语、论文等因素,而忽视了教学、科研的综合评价。在职称评审过程中,片面强调了量化的硬件,致使不少申报者为职称评审凑论文,只追求短期效应,缺乏长远目标,对大课题攻关和取得标志性成果意识不强。

8、国家规定的“双职称”制度根本难以实施。职称评审机制死板,引导不够。

五、对我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程序、方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严肃职称工作纪律,保证公开、公平、公正。

(1)、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关于严肃职称申报工作纪律的意见和政策,严禁弄虚作假。如出现申报材料造假、异校申报、异岗申报、“插队”申报以及其它弄虚作假情况,将收回申报职数,并视情况作出通报批评、核减下年度申报职数、个人三年内不得申报评审相应职称等处理。

(2)、财务人员、后勤服务人员以及其他非教学和教育管理、研究岗位人员,不得申报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未兼任教学任务的教育管理、研究岗位人员不能按教学人员申报。

(3)、要进一步完善职称评聘量化评分细则,并要保证评分细则相对稳定,不能一年一改,更不能因人设定评分条件。

2、业务负责人应加强学习,保证申报材料质量。职称工作业务负责人应切实加强政策和业务学习,对申报材料在初审时认真把关,保证申报材料的准确齐全,不得因不熟悉政策或自身业务素质不高给申报人员带来不良后果。

3、建立并完善社会化评价机制,贯彻业绩优先原则,营造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使真正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职称评聘的问题就出在滥评聘、乱评聘、误评聘上。要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评价人才、用人才的机制,就要力求改革、探索出路,努力创建新的制度。无论是从解决内部存在的问题,还是从与国际接轨的角度出发,我国都亟待建立职称或职业资格认定制度的社会化评价机制。

5、必须健全有关的考核机制。在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度的同时要加强教师聘任后的管理和考核,把“双师型”师资建设纳入教师职工岗位职责考核范围,制定科研工作量核定和计分办法,并对教师进行教育和教学、实践环节、技术服务为主的全面跟踪考核,逐步完善合理、科学的考核量化指标,在工作量统计、年度考核、职称考核、职称晋升时作为重要依据。

6、凡有以下行为者,不予评审职称:①因违法乱纪,受到党政纪处分的;②不遵守纪律,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或因病、因事累计离岗1年以上,不能履行教师职责的;③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无理取闹或挟私报复的;④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职称评审公示范文(篇七)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XX〕31号)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省教师、实验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鄂教师函〔20XX〕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XX年的职称评审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20XX年度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条件

(一)考核等次条件

正常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人员,20XX、20XX年的考核必须达到称职以上。破格申报的人员,教师、实验人员近两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其他系列人员近两年专技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二)思想政治条件

申报对象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遵纪守法,积极承担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及有关管理工作和服务性工作。对在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审高一级职务:

1、工作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或屡出一般事故而无改进的(学校有具体规定的,按学校相应规定执行。)。

2、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考核基本称职的。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党纪、校纪,造成严重影响的。

4、犯有严重错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的;犯错误正在受审查或屡犯错误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5、谎报、剽窃教育教学成果、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成绩以及伪造学历、学位、奖励证书的。

(三)学历、资历条件

学历、资历条件严格执行《试行条例》的规定。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均按破格对待。根据省职改办有关精神,对“xxx”期间入学的大学毕业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学历按相当本科对待。

(四)免试条件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XX〕12号)文件精神,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为:

1、外语免试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具有省级以上政府教育、外事等主管部门认可的一年以上国外访问学者、留学经历,取得相关证书或证明,首次申报中高级职称的。

(2)晋升副高级职称时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申报正高级职称时外语要求属同一级别的。

(4)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者申报正高级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者申报副高级职称的;或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者申报中级职称的。

(5)国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进入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或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或享受xxx特殊津贴或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或获国家科技奖三等奖以上或省科技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或市州科技奖一等奖前4名人员;或专业工作能力业绩突出,在全省行业内或市州作出重要贡献,受到省部级以上本专业表彰人员,申报高级职称的。

(6)男年满55周岁以上、女年满50周岁以上,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申报高、中级职称的。

(7)外语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原有第二外语要求的;或外语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者申报副高级职称的。

(8)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9)同级申报转换系列(专业)人员,晋升前一职称时已参加与现职称级别要求相同的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的。

2、计算机免试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计算机:

(1)参加人事部组织的计算机软件考试,获得资格证书或水平证书者。

(2)计算机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者。

(3)年满50周岁者。

3、申请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的人员,要提交免试申请,并说明免试理由,填写《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呈报表》,报经省职改部门审批同意后方能参加评审。

(五)水平能力测试

凡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均要取得由相应系列评委会办公室颁发的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未参加测试或参加测试不合格者,不得推荐评审。其中教师系列的水平能力测试成绩以近两学年学生评教评学成绩为依据,排名在后10%的,不得申报评审。

(六)外语、计算机考试和水平能力测试成绩有效期

1、20XX年4月16日以后,按规定参加全国或原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的,在申报晋升级别要求相同的职称时有效。20XX年4月16日以前取得的合格证不再有效。

2、水平能力测试成绩作为参加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有效期为三年,即20XX年及以后测试合格证今年评审有效。

三、破格晋升

坚持破格审核制度。根据省职改办要求,对于破格条件的把握,原则上不允许突破下一级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要求,因业绩突出而要求学历破格的申报人员需经省职改办审核后方可申报。

破格人员应填写《破格审查表》,提供《破格审查表》中所列破格条件所需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集中到省职改办审批。

四、转评、转评晋升

转评: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变动了岗位,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可跨系列(专业)申报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职务。

转评晋升:在转评时同时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称为转评晋升。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任现职满6年的可转评晋升。

以上二类人员均需填写《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

五、开辟科研成果转化实绩突出人员评审“绿色通道”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高教强省提升高校创新与服务能力的意见》(鄂政发〔20XX〕77号)关于对从事科技开发和成果转化做出成绩的科技人员在职称评定时予以倾斜的精神,开辟科研成果转化实绩突出人员评审绿色通道。

对于符合《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鄂职改办〔20XX〕192号)“科研成果转化”相关条款、实绩突出的人选,应填报《20XX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科研成果转化实绩突出人员情况表》,进行申报。

六、评审办法及报送材料要求

(一)评审办法

各二级学院成立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二级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等五人组成(其中院长任组长,党总支书记任副组长),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负责本院教师系列职称材料的初审,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统计表》(纸质和电子)、汇总《20XX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科研成果转化实绩突出人员情况表》(纸质和电子)。初审通过后,将申报材料连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统计表》和《20XX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科研成果转化实绩突出人员情况表》,在规定的时间报学校职改办,由学校评委会限额评审。

非教师系列由教务处、图书馆等单位分别组成职称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对相关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初审,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统计表》。初审通过后,将申报材料连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统计表》(纸质和电子),在规定的时间报学校职改办,由学校评委会限额评审。评审工作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教务处负责实验系列,图书馆负责图书、档案系列,其他非教师系列由学校职改办负责。

(二)报送材料的项目及要求

各职称评审工作小组要高度重视报送材料的整理工作,实事求是、规范细致地整理材料,对上报材料要逐项审查,依照原件核实和初审,严把质量关。

1、校内评审报送的材料:(有关表格请到FTP平台,人事处文件夹中“校内评审用表格”中下载)

(1)《湖北工程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二份,一份放入材料袋,另一份评审工作小组集中,教师系列和非教师系列分别使用不同的一览表);

(2)《20XX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科研成果转化实绩突出人员情况表》(仅限教师系列)。电子文档交由教学学院汇总后统一申报。

(3)《教学工作量情况证明材料》(仅限教师系列);

(4)《湖北工程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中所列内容相应证明材料原件;

(5)《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呈报表》及证明材料原件;

(6)破格、转评人员审查表及相应证明材料原件。

2、校内评审通过人员报送省厅材料的项目及要求:(有关表格请到FTP平台,人事处文件夹中“校内评审通过上报省用表格”中下载)

(1)2寸彩色登记照一张(背面写上姓名、单位);

(2)《湖北工程学院职称申报人员基本信息填报表》(仅限教师、实验系列填报);

(3)《20XX年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花名册》电子版(仅限教师、实验系列填报);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5)《综合材料一览表》及电子文本(注意:教师、实验系列人员直接下载相应表格后填写,一式16份;其它系列人员将有关数据录入省职改办20XX年版职称评审系统后由系统生成,其份数按相应系列的通知要求确定。另外教师、实验系列人员还需将有关数据录入省职改办20XX年版职称评审系统后导出数据库,将电子文本交人事处);

(6)代表作2部(篇、件),提供原件;

(7)转评、转评晋升、破格审批表原件;

(8)其它材料(按以下顺序编号、装订成册。教师、实验系列以外人员还应提供原件)。

1)省职改办下发的“评审单”原件;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签名处应手写);

3)公示证明材料原件

4)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仅限教师系列);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按从低到高装订);

6)任职资格证书或任职资格文件复印件(转系列评审还应提供低一级任职资格证书);

7)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

8)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或考试成绩通知书复印件(教师系列除外);

9)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书等复印件;

10)科研材料(按《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登记顺序排列);

11)20XX、20XX年专业技术考核表复印件;

12)《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原件、近1学期部分章节教案(教案需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此项仅限教师系列);

13)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3、报送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1)《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字迹要清楚工整,一律用钢笔(档案墨水)在原始表格上填写,不得打印、复印。

(2)《综合材料一览表》,其填写内容要规范、客观、真实,科(教)研材料必须要有相对应的证明材料(要求用A3型纸打印,不得手抄和另加附页)。

(3)外语、计算机材料

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应符合规定的等级、时限要求。因年龄原因而免试外语、计算机的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因其他原因免试外语、计算机的,应提供与免试内容相一致的证明材料,并填写《外语、计算机免试呈报表》。

(4)教学材料

1)教学材料必须是任现职或近五年以来的;

2)教学奖励情况指任现职以来在教学质量、教书育人等教学方面的奖励;

3)近一学期所教主要课程重要章节的教案;

4)教学工作量必须由院、系、教研室提供,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

5)减免教学工作量应提供说明材料;

6)教学指导工作的证明材料。

(5)科研材料

1)科研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

3)在国际性、全国性学术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报告、论文,必须是收入公开出版的论文集的;

4)要注明两份代表作(在《综合材料一览表》中置于最前面);

5)读硕、读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若没有署名“孝感学院”或“湖北工程学院”者,应由所在读研单位出具相应证明。

(6)填写各类表格时,须实事求是,逐栏填报,做到材料齐备,内容齐全,字迹工整,印章明晰,所有复印材料要用A4型纸复印,文字必须清晰可见,尤其是公章要能清晰识别。

七、其它有关说明和要求

(一)专业技术任职年限、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业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XX年7月1日。

(二)各单位职称评审工作小组要认真做好评审推荐工作,坚持条件和程序,严格把关,确保职称工作顺利进行。凡在职称评审工作中无理取闹,干扰工作的,取消下一年度的'评审资格。

(三)在评审推荐过程中,学校将继续坚持政策公开、程序公开、岗位公开、评审材料公开、评审结果公开的原则,接受群众监督。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的规定执行。

(六)本方案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职称评审公示范文(篇八)

一、做好职称评审各阶段工作的具体方法

1.加强工作宣传动员力度,确保评审工作的准确性

同时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也可以让将来参加职称评审的人员尽早地了解与评审相关的因素,如:学历、资历、专业工作经历、论文、成果等,让他们寻找自身薄弱的环节,并加以改正提高,从而增加了职称评审的通过率。因此针对基层车间职称评审政策理解掌握和宣传力度不够的实际,人事科组织各基层单位培训管理负责人进行了工作培训,对相关评审政策、工作安排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制定下发了《关于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及提交材料的有关说明》,重点公布了评定政策依据、评定范围、评定条件、评审权限等内容,统一制定了《评审申报表》规范填写模板,并多次召开评审工作专题会,积极研究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确保职称评审工作有序开展。

2.严格参评人员资格审核,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性

资格审核,不仅关系到每个申报人员的参评资格,而且会影响到职称评审的每个环节,是确保每个申报人员切身利益及职称评审工作科学公正的重要环节,因此在审核参评人员材料过程中,力求做到层层负责,严格把关。人事科重点审核五个方面:一是审核参评人员的学历证书,对于特殊情况的进行查档核实;二是审核参评人员的现有任职资格证书及获取时间;三是职称英语证书的有效期及考试等级;四是取得职称计算机合格证模块的数量;五是审核参评人员任现职以来论文、成果的真实性。

3.科学制定量化评价标准,确保评审工作的合理性

科学制定量化评价标准,是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关键。人事科针对不同的项目,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如学历、资历、计算机应用能力、外语水平、荣誉称号与技术称号、年度考核、送审论文审核答辩、专著、获奖成果与重大项目等,直接定量计分;如职业道德、理论功底、实践创新能力、岗位责任、业绩贡献等进行定性评分。科学的量化标准取代了惯用的资历年限标准,且公开透明,可操作性强,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和权威性。

4.全程公开述职答辩过程,确保评审工作的平等性

二、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积极作用

1.职称评审对个人的作用

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员实现自身价值、提高社会地位、增加劳动收入的一种重要途径。从某种意义上讲,职称评审是评价专业技术人员是否事业有成、为企业做出贡献大小、受到社会承认程度的标志。另外,职称通常与工资福利挂钩,也与职务升迁相关联,也是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依据。

2.职称评审对企业发展的作用

职称评审过程是对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的过程。一方面,企业通过对参评人员的学历、资历、能力、业绩成果的展示和专业述职答辩等,发现并选拔了大量不同专业、不同类型的高素质人才。另一方面,许多专业技术人员为了追求更高的职务、晋升更高的专业技术岗位,主动学习,刻苦钻研技术。从这方面讲,职称评审工作起到了促进企业人才培养的作用。

职称评审公示范文(篇九)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高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辽人社职〔20XX〕31号)及沈阳市人社局20XX年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为保证我校职称评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特制订20XX年职称评审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有利于学校发展、突出岗位实际贡献为导向,以规范管理为手段,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推荐。充分发挥职称评审工作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为实现学校转型、建设沈阳开放大学提供良好的人才环境。

二、组织机构

根据评审工作要求,学校成立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见《沈阳广播电视大学职称评审委员会职责》。其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由人事处负责。

三、申报及评审工作

⒈申报范围

学校在编专业技术人员、人事代理人员。

⒉申报条件

符合辽宁省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学历年限按整年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0月。

⒊个人申报

填报《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表格格式有主系列和非主系列区别,一式二份);

《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装订成册,各类材料复印件装订顺序为目录、个人总结、年度考核、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外语考试证书、计算机考试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获奖证书及有关业绩证明、论文著作、其它;

提供符合政策规定的论文、著作、教材等原刊(本);

申报人的学历认证、论文检索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的查询信息打印页;

《沈阳广播电视大学职称评审量化赋分表》纸质一份,赋分表中所列C项教学教辅成果奖和D项科研成果中的获奖部分不能重复赋分;

科研处出具的科研成果级别认定结果。

⒋部门推荐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申请职称评审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查,填写量化赋分表,出具20XX年度招生指标完成情况证明及推荐意见。

⒌资格审核

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不满足评审条件或未如实填报申报材料的人选取消其评审资格。

⒍量化考核

对申报职称评审人员继续采取量化方式进行考核(量化考核标准详见《沈阳广播电视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办法(试行)》。申报人员的师德师风、学历资历、教学教辅成果、学术成果分值汇总后反馈本人核实,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将此四项分值分别乘以相应权重后求和、排序、公示、报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

⒎评审会推荐

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学校职称评审工作,评审采用票决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推荐人选,获1/2及以上赞同票为获得推荐资格。

若获1/2及以上赞同票的人数超过上级下达指数,按得票多少顺序取至规定名额;若在确定最后1名人选时存在同票现象,对同票者由评审委员会重新投票表决;若获1/2及以上赞同票的人数低于上级下达的指数,根据第一轮得票多少顺序,按已投出数与指标差额的2倍确定下一轮候选人,继续投票,依次类推,最多不超过三轮,若三轮内无法确定,则由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此次职称评审依照主系列和非主系列申报人数比例分别确定推荐指数。选票分主系列和非主系列两个部分。两个系列按各自指数投票产生的人选,为学校上报推荐人选。

⒏校党委会审批

评审结果报学校党委会审批。

⒐公示

⒑上级审核

学校公示无异议,职称评审材料上报沈阳市教育局、沈阳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报各系列评审会评审。

四、申报材料有关事宜

⒈关于外语和计算机要求。职称外语政策继续按照辽宁省人社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发〔20XX〕11号)执行。申报评审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需分别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中的两个不同模块考试;申报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通过一个模块的考试。计算机考试模块不允许重复选择。下列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时计算机免试:博士毕业生,计算机专业毕业的大专以上的毕业生,年满45周岁(含45周岁)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⒉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所提供的论文、著作、科研立项、成果等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发表或取得的,并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非本专业的不作为推荐依据。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申报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供的论文应为国家或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

⒋专业技术人员填写《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需在表中“备注”栏内承诺处签名。对提供伪造虚假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证书、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人员,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评审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予以撤销;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者予以解聘,三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

五、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⒈在评审过程中,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向任现职期间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对有严重教学事故或违反师德师风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⒉为增强职称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职称评审过程。

⒊严禁参评人员拉关系、私自散发个人材料,凡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评委不得营私舞弊,打击压制、报复参评人员。

职称评审公示范文(篇十)

(一)单位审核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将所有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上报材料需包括公示情况。

(二)主管部门复核

各级主管部门要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报送;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一次告知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材料。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六、其他事项

(一)严肃评审纪律

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对把关不严、违反规定程序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对未履行公示程序的评审结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一律不予核准备案。

3.对公示期间举报反映的问题,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核实,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

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须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评审工作结束后,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并归档备案。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三)优化服务水平

提高职称信息化服务水平。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结束后,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评审(认定)通过人员职称电子证书数据统一推送至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和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内蒙古人社”、“蒙速办”手机APP查询相应信息,年内全面实现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信息全区范围内跨地区在线核验,地区间职称互认。

(四)严格评审收费管理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规定收取评审费用,不得另行加收费用,要在报送申报材料的同时交纳有关费用。

(五)评审结果公示及证书管理

东胜区中级职称评审结果将在“东胜之窗”公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对职称评审结果核准备案后,制发职称电子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查询打印个人职称电子证书。对于从中央单位、外省、市、自治区和军队通过组织调动、转业安置或个人自主来我市就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在区外(军队)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评委会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要换证的,由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确认并统一换发自治区职称电子证书。

通过自治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备案的社会化职称证书,以及各盟市、自治区主管部门认定的中初级社会化职称证书在全区范围内有效。

职称制度改革事关全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准确领会文件精神,严格职称评审纪律,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要切实增强职称评审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职称制度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 1.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

2.鄂尔多斯市各专业对应的行业主管部门

年职称申报岗位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30日

职称评审公示范文(篇十一)

一、校内申报情况

自收到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职称评审相关文件后,人事处负责组织学校职称评审的申报、资格审查、校内评审、材料上报等相关工作。

1.参评人员的申报情况

2.资格审查情况

收到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后,教务处对申报人员的工作量、教改项目做了认定;科技处对科研方面相关成果做了认定;人事处对考核、奖励以及人员基本信息进行了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为:

通过资格审查139人,未通过资格审查3人,原因如下:

(1)1人由于部门对其工作未出示考核意见,不具备参评资格。

(2)1人由于文章未能及时收到,不具备参评资格。

(3)1人由于教学事故,不具备参评资格。

二、职称评审情况

1.校内评审情况

在校评会之前,人事处组织了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答辩工作,在答辩中,由学校全体正高级职称人员参加并打分,分数提供职改领导小组查阅。并且与教务处、评建办调取了近年来申报参评老师的综合考评,汇总整理后,提交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参考。

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分别按照正高级4人、副教授比例80%、非主体副高级比例65%、实验师比例100%确定了推荐报省参评指标,讲师按照80%比例评审。

经校评审会评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推荐4位同志参加省评委会正高级职称评审,其中教授3人、非主体正高1人;同意推荐25位同志参加省评委会副高级职称评审,其中副教授23人、图书系列1人、小学高级1人;评审、认定38位同志具体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认定2位同志具有经济系列中级职称任职资格;同意推荐3位同志参加省评审会中级职称评审,其中实验系列2人、档案系列1人;认定46位同志具有初级职称任职资格。

2.报省人员评审情况

校内评审结束后,我校对所有通过校评会的人员进行了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对评审材料的整理要求,完善后及时送交省教育厅职改办及相关委托评审厅局。

我校共计报省参评人员32人,其中:正高级4人、副高级25人、中级3人。对于申报晋升正高级和破格申报晋升副高级参评人员省上要求进行现场答辩。我校参加答辩共4人,其中参与教育厅组织的答辩3人、参加文化厅答辩的1人。目前,学校尚未收到任何关于高级职称评审结果的文件。

三、职称评审注意事项

1.根据《xx省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来可能会要求教师在职称晋升方面须有不少于一年的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

3.鼓励青年教师进行外出培训、学习,此条可能作为日后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5. ei检索中,ca不作为ei检索的期刊认定。

7.在非主体系列职称申报过程中,需要有备案的继续教育证书方有资格申报。

9.根据省职改办相关规定,任职年限需满文件要求年限(外出学习结束时间按相关证件时间为准,如毕业证、学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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