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复查申请书范文(推荐八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2-08-29 13:29:30835

信访复查申请书范文(篇一)

申请人:___,女,__岁(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住_____街道__村__组___号,电话: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街道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___,职务:主任

请求事项: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201_年5月6日作出的__201_号第6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不服,特此申请复查。

申请复查事项:

一、要求撤销201_年5月6日作出的__201_号第6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二、要求被申请人依法履行职责,审查确认__村于201_年6月25日作出的“会议记录”

第七条与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利。

三、要求被申请人责令__村依法改正于201_年6月25日作出的“会议记录”第七条。

四、要求被申请人责令__村向申请人发放已发放的村集体经济收益款3500元,组里3060元。

五、申请人要求参加听证会,参加辩论。

事实与请求:

本人信访反映的是

一、__街道__村在201_年6月25日召开村二委会、组长会议,并形成《村二委会、组长会议记录》,其中第七条为“没有参加二轮承包结婚后迁入,已经离婚人员不予享受村民分配待遇”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剥夺了申请人与村民的同等待遇,__村竞置国法不顾,严重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违反了法律规定。

201_年7月30日申请人向杭州直播1_345反映问题时,__村楼卫明书记明确表示只要法院判决申请人有村民资格,就给申请人享受本村村民待遇,201_年8月3日__街道关于申请人的村民待遇问题召开会议,__村书记村长也承诺说只要法院判决申请人享有村民资格,就给申请人享受本村村民待遇。201_年1_月21日___人民法院作出(201_)杭临民初字第1604号《民事判决书》、201_年3月28日杭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_)浙杭民终字第491号生效《民事判决书》均明确申请人具有_____街道__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依国家法律与政策有权参予本集体经济收益分配,

二、___人民政府下发临政发(201_)253,关于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201_—201_年)的通知明确了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依法保障公民权益贯穿于政府各项工作,着重保障民生权益,

努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法定职能,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无越权、滥权和不作为,坚决做到平等保护、权责一致、监督有力,切实保障公民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

在第四项第20、明确规定保障和规范村民自治。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依法开展自治管理,督促村民自治组织完善村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探索对村民自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村规民约备案制度,逐步建立村民自治活动的纠错机制。健全村民权益纠纷的行政调处机制,保障村民在土地承包、宅基地分配、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__村201_年6月25号召开村二委会、组长会议,并形成《村二委会、组长会议记录》以会议决议形式捍然侵犯申请人的合法权利,带领村民对抗国家法律与政策,可__街道办事处还是没有尽其责任漠视__村的行为,不采取措施加以制止与纠正,造成__村违法自治,使村组织上的权力凌驾于国法之上,使__村变成一个以强欺弱,以势力欺压个体,邻里失和,没有法律可讲,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组织。

三、申请人将情况向被申请人反映,就是希望村组织的'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措施加以制止与纠正,对__村发生的违法村民自治行为采取措施加以制止与纠,希望村上级部门帮助与指导__村依法自治,避免一个基层组织在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但__街道办事处却模棱两可不重视的态度。

为了合法权益我又于201_年5月6日向___xxx反映,市xxx把我反映的事情转到街道,__街道于201_年5月6日作出的__201_号第6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答复是一种极不负责的推脱,说关于村归民约“备案”问题,依据《xxx村民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村民会议可以指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__街道办事处属于___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不属于乡镇人民政府,所以对__村的村规民约没有备案的职责。以此推却责任。故要求撤销201_年5月6日作出的__201_号第6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四、申请人在反映问题的一年时间里,奔波之事只为国家法律与政策能够在一个基层组织得到贯彻与落实,.申请人听到最多的话语就是村民自治不好干预,而申请人要说的是村民自治不等于村组织不要党的领导,不等于不要政府的行政部门管理,不等于不要批评教育,更不等于可以凌驾于党纪国法.__街道办事处作为村组织的上级主管部门完全有义务与责任,用组织的严肃性和履行国家法律赋予的行政管理权、行政监督权,完全可以行使行政管理职能进行合法有效的引导和干预,促使国家法律与政策能够在村组织得到贯彻与落实,理直气壮地伸张正义,制止错误,,正确引导村组织依法自治,否则国家的法律条文与政策就会在一个地方成为废纸。

五、申请人目的也只为国家法律与政策能够在村组织得到贯彻与落实,从而确保申请人在村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促使__村组依法自治。要求被申请人依法履行职责,审查确认__村于201_年6月25日作出的“会议记录”第七条与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利。要求被申请人责令__村依法改正于201_年6月25日作出的“会议记录”第七条。要求被申请人责令__村向申请人发放已发放的村集体经济收益款3500元,组里3060元。

据以上事实与理由,本人依信访条例有关规定请__政府对被申请人于201_年5月6日作出的__201_号第6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进行复查并撤消,必要时请求政府就本人信访

案件进行听证。

此致

___人民政府

信访事项复查申请人;___

20__年6月29日

信访复查申请书范文(篇二)

信访复查复核制度作用探讨

篇1:关于完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的意见

关于完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的意见

国信发〔2013〕8 号

索引号: 信息分类:制度文件

名 称:关于完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的意见

文 号:国信发〔2013〕8 号

生效日期:2013年12月10日 废止日期:

效 力:有效 发布机构:国家xxx

关于完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的意见

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是《信访条例》确定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是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的程序保障。为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根据《信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在总结已有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制定本意见。

一、依法按程序办理。信访事项的处理和复查、复核应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进行,切实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 序规范、档案完备。信访事项的处理和复查、复核意见要及时送达信访人,并履行签字手续。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应依法在原信访事项的责任单位、信访人户籍所在 地或常住地公示。

二、完善复查复核制度。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信访条例》制定;对信访人不接受处理(复查)意见,又不提出复查(复核)请求,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反复信访、缠访闹访的,也应作出相应规定。

三、实行省级审核认定。明确信访事项“谁复核、谁负责”,复核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办结意见实行终身负责。对由省级以下行政机关完成复核的信访事项,由该复核机关按程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复查复核机构审核把关。

四、运用审核认定结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将已审核认定办结的信访事项录入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后,该信访事项即从信访工作程

序中退出,信访人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五、强化指导督查责任。国家xxx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做好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和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适时提出改进和完善工作的意见。加强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复查复核工作情况的抽查监督、动态分析和责任追究。对工作中存在程序不规范、实体不公正、处 理意见落实不到位,已审核认定办结信访事项的信访人继续信访尤其是进京访情况突出的地方,通过告知情况、重点约谈、限期整改等方式,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 对工作中违反信访工作纪律,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或较大社会影响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按中央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办理。

篇2:关于完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完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的实施意见

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是《信访条例》确定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是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的程序保障。为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根据《信访条例》《国家xxx关于完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的意见》(国信发〔2013〕8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在总结已有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依法按程序办理

信访事项的处理和复查、复核应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进行,切实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规范、档案完备。信访事项的处理和复查、复核意见要及时送达信访人,并履行签字手续。经过听证的办结意见应依法在原信访事项的责任单位、信访人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示。

二、完善复查复核制度

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由省人民政府依据《信访条例》制定。对信访人不接受处理(复查)意见,又不提出复查(复核)请求,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反复信访、缠访闹访的,原办理机关应积极引导信访人依法按程序进入复查(复核)程序;信访人仍然不进入复查(复核)程序的,由原办理机关的上一级有权行政机关主动核查,进行公开听证评议,作出该信访事项的终结处理意见。市(州)人民政府和省直部门作为初次办理机关的,应当先进行听证。

三、实行省级审核认定 明确信访事项“谁复核、谁负责”,复核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办结意见实行终身负责。对各市(州)完成终结的信访事项,经市(州)联席会议主要召集人签字后由市(州)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按程序报省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审核把关;对省直部门完成复核的信访事项,由该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省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审核把关。

纳入省级审核认定的终结信访事项,须经省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审批。

四、运用审核认定结论

各市(州)和省直部门上报终结的信访事项,办理、复查、复核各环节工作情况必须详细录入全国信访信息系统,省xxx将已审核认定办结的信访事项录入全国信访信息系统终结数据库,该信访事项即从信访工作程序中退出,信访人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五、强化指导督查责任

省xxx指导各市(州)各有关部门做好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和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适时提出改进和完善工作的意见。加强对复查复核工作情况的抽查监督、动态分析和责任追究。对工作中存在的程序不规范、实体不公正、处理意见落实不到位、已审核认定办结信访事项的信访人继续信访尤其是进京访情况突出的地方,通过告知情况、重点约谈、限期整改等方式,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对工作中违反信访工作纪律,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或较大社会影响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按中央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办理。

各市(州)可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篇3:全国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操作手册

全国信访信息系统

复查复核操作手册

目 录 1.

概述- 42.通用功能 ....- 8 .

退

系统 ......- 8 .

程图 - 13 .信

访

入口 .........- 14 .填

入口 .....- 16 .对

填写 - .

审查 .......- 29 .

送审 .......- 49 .

审查 .......- 62 .

状态 ....- 74 .

状态 ..- 76

-

4.

流程 .......- 77 .

登记 ....- 79 .信访件复查意见书编号入口 .- 80 .复

办理 .........- 85 .材料审查 .......- 86 .

审查 .......- .

延期 .....- 120 .

办结 - 131 .复核事项状态 - 137 1.概述 .定义

1) 认定终结:指国家xxx使用全国信访信息系统“认定功能”认定通过的所有终结信访事项的最终状态。

只有国家xxx认定通过的终结事项才显示此状态。 2) 程序终结:指未进入国家xxx“待认定终结”列表中的所有业务程序上已办结的信访事项状态。包括四种状态:

① 只有“处理意见”的程序终结状态,称为“处理程序终结”; ② 有“复查意见”的程序终结状态,称为“复查程序终结”; ③ 省级复核通过后的程序终结状态,称为“复核三级终结程序”;

④ 省级复核认定通过后的程序终结状态,称为“复核认定程序终结”。

3) 提交:指复查、复核工作人员使用“提交”的办理方式,将需要复查或复核的信访事项交给登记单位内的部门办理。 4) 要件审查:指复查、复核工作人员对信访人提出的复查、复核申请进行必要材料的检查工作,以确定是否具备受理的基本条件。 5) 补充材料:指复查、复核工作人员对信访人提出的复查、复核申请进行必要材料的检查时,向信访人提出需要提交其他材料的说明工作;或向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提出请其提供解

释或说明的工作。

6) 受理审查:指复查、复核工作人员在确认信访人提交的复查、复核申请材料齐全的情况下,进行是否受理的业务判断。

7) 委托办理:指复查、复核事项受理后,由复查、复核机构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实际的复查、复核工作,并向信访人直接提出复查、复核意见,同时向委托单位提交办理情况说明。 8) 过程信息:用于记录在复查、复核实际工作过程中产生的阶段性结论信息。

9) 终止审查:指复查、复核事项受理后,由于某种原因需要停止复查、复核事项的办理。如:信访人与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在复查、复核过程中达成了和解的一致意见。 10) 11) 12) 送达申请人:同全国信访信息系统的术语标准。 延期:同全国信访信息系统的术语标准。 受理时间:

① 复查、复核登记后,如果在15天内(不含)没有做出是

否受理告知的,则系统视为自动受理,信访事项状态自动变化; ② 在15天内(含)出具告知的,以出具告知时间为准,信

访事项状态变为“复查中”、“复核中”。

13) 受理时间做为计算复查、复核事项办理30天时限的起始时间。 14) 复查、复核办理方式:

《信访复查复核制度作用探讨》

信访复查申请书范文(篇三)

复查成绩委托书范文

xxxxx(单位):

信访人不服就其所提信访事项作出的处理意见,向市政府提出复查请求。根据《xx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委托你单位进行复查,并请于年月日前将复查意见送xx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办公室审查,以便答复信访人。

附:信访人的复查请求和办理单位《信访事项处理答复意见书》 xx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办公室

年月日

复查成绩委托书[篇2] 编号: 兹委托你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的《/国家质检总局制定发布的《规范》,承担下列产品质量监督复查过程中的抽样、检验工作。

请于日前完成上述工作,并将复查检验报告(一式三份)及相关文书报送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不合格产品及生产企业名单:

年月日

受委托单位经手人:

年月日 (第一联承担抽查后处理工作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留存)、(第二联交受委托单位) 复查成绩委托书[篇3] 本人_______,于______年毕业于_________大学_______专业。目前因就业考试需要,需要复印在校学习期间成绩单。本人在外地,暂无法亲自办理相关手续,现委托_______代为办理。由此产生的责任及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申请人(委托人): 20XX年月日

信访复查申请书范文(篇四)

复 查 申 请 书

齐分局信访办:

申请人:高宪金 男 汉族 1971年8月20日生 职工 公民身份证号:230226197108202413 现住址: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泰康庆齐路大山街7-193号 联系方式:18249622818 被申请人:黑龙江大山种羊场

申请复查事项

一、撤销大山种羊场信访复字[2012]1号关于对高宪金信访土地承

包侵权问题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

二、还我土地承包权,合同改在我名下,由我来签合同。

三、还我马德海所欠下的钱款。

四、还给我马德海改合同后所产生的效益和粮食直补款。

申请复查理由

我是大山种羊场的工人,叫高宪金,由于骑摩托车摔伤,至使大脑失控,最终造成癫痫病,2001年我和妻子去义乌治病并打工,在2009年我俩离婚,离婚后我又去义乌治病,在2011年9月份回来后才知道我的土地全部归马德海(前妻弟弟)所有,并把合同变在马德海名下,我多次找马德海要回失地,他不同意,我只好上访,要求场领导给与解决。理由是,在我治病期间,由中间人马金山协商(约定)好,病好后,土地仍归还给我,当时约定地永久是我的。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合同改在马德海的名下,并把欠款挂在我名下。我对此事不服,所以,根据国家黑垦局、农垦局文件和生产队领导、百姓、大山财务账为证,地块是大山六队,猪舍门前一块,猪舍西一块,三角坑一块,其中水田亩,旱田亩,其中有父母和弟弟的承包田(口粮田)。现在大山种羊场对我上访做出了“答复”,既大山种羊场信访复字[2012]1号文件《关于对高宪金信访土地承包权问题的答复》处理意见。对此答复我不服,现提出复查申请。理由是:

1、在我与大山种羊场签订合同时没有当年交承包费的字样,更没有不交地承包费收回承包土地经营权这一款项的说明。

2、大山种羊场从没有书面或口头通知我交土地承包费。(有李杰队长证言)

3、2005号农垦文件是有不交土地承包费,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一项规定,但不适用于我,因为文件是2005年下发,大山种羊场是2003年就收回了我的土地经营权,所以文件不适用于我。

4、大山种羊场不仅是我一家挂账,85%的承包经营者都挂账(欠账),有的农户欠十几万元,场方也没有收回土地承包权,单收我的承包经营权,这是不公平的待遇,也就是不合理的,应把“答复”撤消。

5、1998年发洪水不应挂账,1999年由于98年的洪水,土地都荒芜,无法耕种,所以不应该挂账。两年不合理挂账款总计:元。

6、按规定,就算收回土地经营权,再发包也应该在同等条件下,我优先,而大山种羊场没有这样做。

7、大山种羊场收回土地经营权,影响了我的生产、生活,使我至今不能正常生活。造成了我家庭贫困,有病不能治,孩子无法上学和生活。这一切都应该由场方承担侵权责任。

8、按照国家对自然人之规定,人人有饭吃,人人有衣穿,人人有工作。我是大山人,不应剥夺我劳动、工作的权利,必须给我土地,或给我安排其他工作直到退休为止。

综上所述,我的要求是:按申请复查理由执行。

申请复查人: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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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复查申请书范文(篇五)

市爱卫会:

临埠中学位于北城新区3公里处,学校创办于1988年,南距镇政府驻地1公里,北临孝河公园,东靠滨河大道,西傍张南公路,交通便利,环境优雅。学校占地面积85800平方米, 32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512人,在编教职工184人,学历达标率100%。20xx年被省教育厅、省环保局批准为兰山区农村中学首批省级绿色示范学校,20xx年被市爱卫会评为市级卫生先进单位,20xx年又被省爱卫会确定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校园环境绿化、美化、硬化面积均居同类中学前列,是一所规模较大,基础设施完备的发展中农村中学。

长期以来,我校领导高度重视卫生管理工作,把卫生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同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了卫生基础设施、绿化建设及办公场所禁烟宣传。目前,我校拥有高标准公共厕所2处,垃圾回收箱近20个,固定黑板报17块,各种卫生用具齐全。

近年来,我校在各级爱卫会的关心指导下,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卫生管理工作不断上新台阶,也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20xx年,我校被评为“省卫生先进单位”。

20xx年新班子换届以来,我校进一步健全卫生管理机构,不断完善卫生管理制度和加大考核力度,并建立了《临埠中学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应急预案体系,极大提升了我校卫生管理工作的层次,根据区爱卫会《关于开展省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和卫生村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自查,我校符合申报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复查的申报条件,现向贵会提出申报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的复查申请。同时,热忱欢迎各级爱卫会来我校检查指导。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临埠中学

信访复查申请书范文(篇六)

信访复查复核制度作用探讨

信访复查复核制度作用探讨

作为我国特有的一项制度,信访制度的出现并长期存在不是偶然的,虽然一些法学专家认为信访制度具有“人治”的烙印,但信访制度在我国的出现并存在肯定有其合理性。但在肯定信访制度存在的必要性的同时,不能忽视信访制度面临的问题,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广大群众“信访不信法”,重复信访现象增多,对信访秩序造成破坏,这其实是对信访权的滥用。而信访复查复核制度对预防和制约信访权的滥用具有重要作用。

一、信访复查复核的性质及涵义

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信访事项经处理、复查、复核后,没有新的情况将不再受理。尽管《信访条例》没有用“终结”一词,但其“不再受理”的基本精神与信访终结是一致的。因而,信访复查复核制度本质上是一种信访终结制度。根据我国信访的现状,信访复查复核制度的确立,对形成健康、理性的信访机制,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对预防信访权滥用更具有必要性。

由于信访复查复核制度是结束整个信访程序的法律制度,它一方面具有终止功能,另一方面又具有强制性,也就是说,信访复查复核制度在终结信访程序方面具有强制性,它通过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来体现其实施的强制性。因此,信访复查复核制度给信访人传递的一个有效信息是:信访程序不是无限期的,它具有期限性、可终结性。如果宣告终结了信访程序,就意味着信访人再次提起信访将会遭遇不受理的处境。因此,信访人会理性启动信访程序,并在依法进入信访程序后正当、理性地行使信访权 。

信访终结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涵义:

(一)信访终结制度是以信访案件进入信访程序为前提的。信访终结制度的存在和适用,必须以信访案件进入信访程序为前提。如果一个案件从未进入信访程序或者不具备信访条件,那么信访终结制度就无从谈起。

(二)信访终结制度概括地适用各类信访案件。信访终结制度涉及到的案件不仅仅是涉法、涉诉纠纷,而且还包括求决类信访案件、建议类信访案件等。

(三)信访终结制度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在信访终结制度上,必须明确终结条件,凡是符合信访终结条件的,信访部门都要依法终结信访程序。

(四)信访终结制度必须遵循法定程序。这里的法定程序其实就是宣告程序,通过法定的宣告程序来解决终结整个信访程序。信访终结之宣告必须经过专门处理信访案件的临时或者常设工作机构作出。

(五)信访终结制度的性质是法律制度。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信访本身是一种处理“反映情况”、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法律途径,且信访工作要遵循信访法律法规,因此应将信访终结制度界定为法律制度,这有利于实现信访工作法治化。

二、信访复查复核结论的性质和效力

《信访条例》第三十三条至三十五条规定了信访事项的受理、复查复核制度。复查复核的结论是针对信访的程序性问题还是针对实体性问题作出的结论?这个结论作出后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力?我们认为,《信访条例》规定的复查复核结论不是针对信访实体性问题作出终局决定,而是对程序性问题作出的结论。主要理由是:

(一)由于历史的原因,大量的重复、越级、群体信访案件中,政府往往作为当事人的一方,如果由政府自己对自己的行为作出终局决定,违反了“自己不能当自己的法官”原则。

(二)刑法、民法、行政法及其程序法都是以基本法的形式赋予了司法的最终裁判权。因为无论是行政、刑事、民事法律关系,许多时候往往表现在利益关系尤其在民事商利益关系上,即使当初是纯粹的行政、刑事法律关系最终也转化为或与民商事法律关系交织在一起,很难绝对地割裂开来。如果《信访条例》规定政府对实体问题尤其是涉及刑事法律关系的信访事项进行终局决定,就直接违反了基本法律。

(三)根据我国政府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的司法审查承诺,行政裁定不应当是终局性裁定,所有行政行为均可被提起诉讼,司法审查才是终局性裁定。如果直接赋予信访机构对涉及信访人的政治经济等实体权利拥有终局决定权,将直接与我国政府的承诺发生冲突。

所以,《信访条例》的规定应该是针对信访程序性问题作出的终局决定。其法律效力是信访人不得再就同一事件向上一级机关进行上访,但如果符合法律规定,信访人可以对同一信访事件通过司法程序再次请求进行司法救济。

三、复查复核后仍坚持信访的处理

信访复查复核制度构建的目的主要是预防和制约信访权之滥用。但信访事项经过复查复核后,信访人仍然滥用信访权应如何处理?这就成为构建信访复查复核终结制度所必须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

目前,在上访人中间形成了一种“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氛围,更使信访人相信只要坚持到底,就会有“最后胜利”。而我们国家整个信访工作机制并未随《信访条例》的实施而作大的改变,目前仍沿用过去的工作模式,尤其是对进京上访情况的处理,无论有理无理的,

均由受理部门(国家xxx或有关委办局)向信访人所在地党政部门通报,有时通报直送党政一把手。于是地方党政主要领导不得不从政治角度、大局高度出发,要求备加重视此事。现在的问题是,如果信访人走完信访三级终结程序后仍然不服,上访北京,中央各委办局是否接待这些信访人?如何看待他们的问题?这关系到地方所作的复查复核终结意见是否被认可、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现在信访人热衷进京上访,与我们现有的信访工作体制机制不无关联。这种体制机制上的缺陷已成了一些信访老户漫天要价的筹码,成了信访工作走向规范化、法治化的顽症。

我们认为,在信访程序依法合理终结的前提下,只要信访部门依法合理地处理了信访人的信访事项,保障了信访权行使之正当性,信访人在信访程序终结之后仍然“重复访”、滥用信访权,那么,应该对信访人在复查复核程序终结之后的“闹访”、“重复访”和其他滥用信访权之行为课以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具体操作上,应当制定配套制度,作出明确规定,也可以采用准用其他部门法法律责任的方式。这种做法是维护法律权威的重要体现,也是法律权威性的要求。

有人担心对这类滥用信访权的人追究其法律责任、施加法律制裁会产生消极后果甚至影响社会稳定。我们认为,法律的权威性和社会的稳定性之间从来就不会有天然的矛盾,相反两者是相辅相成的。法律的权威性在社会中得不到体现,必然会让破坏法律权威性甚至无视法律存在的人大量地出现,甚至形成抗法力量,这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性。反之,如果把法律的权威性付诸实施,不仅有利于法律强制性和权威性的彰显,反过来更会促进社会稳定。

目前,对于信访人滥用信访权的行为并没有体现“法治”力量的介入,相反,根据大量资料和事实,却有“人治”力量介入了,通过“反复做好说服工作”、“劝返”、“思想教育”等人治色彩极为浓厚的非法治手段约束信访权的滥用,这治标不治本。因此,政府应该提高行政能力和行政水平,坚持原则,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来对付那些确实属于滥用信访权、危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国家利益的违法或犯罪行为。当然,如果由于信访人的信访权利确实在信访程序中遭到侵犯,信访事项没有依法办理就进入终结程序,对这类情况应具体分析,作为特例谨慎处理。因为这种情形尽管在表面上是终结了信访程序,但在事实上是一种违法终结,如果当事人有新的事实和理由,应该重新启动信访程序,以真正维护信访权的正当行使秩序,这应该说是信访终结制度的应有之义。

四、下一步要作的工作 尽管完善信访复查复核终结制度困难较大,但我们应该看到,由于信访问题呈现出广泛性、复杂性,已成为事关社会稳定的一大热点问题,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同时近年来,在解决大量信访问题中信访工作本身也得到发展,具有较好的基础。因此,我们应明确方向,知难而上,循序渐进,不断完善。围绕信访复查复核终结制度建设,下一步需要作好以下工作: (一)理顺各种关系

在现行政治体制的框架内,信访复查复核终结制度要被社会各方认可,具有生命力,需要理顺各种关系。

一是地方与中央的关系。尽管《信访条例》规定,将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为信访人在当地提出信访事项、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提供便利,以达到减少进京上访的目的。但这种理想化的设想与实际情况可能会有较大的差距。因为只要信访人进京上访不止,只要中央各委办局对信访事项仍具有交办权、督办权、通报权等,信访复查复核终结制度在实践中可能难以真正建立。所以,信访复查复核工作在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同时,还应将最终的复核意见及时主动通过上级政府或直接与中央有关委办局沟通,以求得其指导和支持。

二是上下之间的关系。就建立信访复查复核制度而言,处理单位、复查单位、复核单位上下形成一致意见,统一口径,可大大减少信访工作系统内部的无效的重复劳动。从处理工作一开始,处理单位就应及时就处理意见与复查机关沟通,复查机关也应及时就处理(复查)情况,特别是复杂疑难问题,与上级机关进行沟通和汇报,争取上级机关的指导和支持,保证适用法律、政策恰当,处理程序合法、严谨,为复查、复核工作打好基础。上级机关尤其是非垂直领导的上级机关,应从大局出发,严格贯彻执行《信访条例》,负责任地搞好相关问题的复查或复核。 (二)做好信访复查复核的相关配套工作

按照xxx《信访条例》的规定,地方政府可以轻而易举地建立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机构,可以认认真真地将所有疑难信访事项走一遍程序。问题是,有些历史遗留疑难信访事项均有较为复杂的成因,这些事项大多数有其一定的合理因素,由于重视不够或其他原因,丧失了最佳机会,把一些小矛盾拖成了大矛盾。信访事项的三级终结只是就这些信访事项在信访程序中的处理终结,其他救济手段仍可依法使用。比如,信访机构、信访事项受理机关应对信访人予以指导;信访人确有其他实际困难的,也应通过合理合法渠道获取救济。此外,对信访人的思想政治工作也需继续做好,以保证信访终结后的延续帮扶和教育,保持社会稳定。同时,需要设立一条渠道,专用于让不服终结的信访人宣泄情绪。 (三)充分发挥专业人员的作用

现在信访复查复核处理过程中,信访人缺乏正确利益需求表达的能力,而政府信访部门的信访答复件又大都是就事论事的经验型答复,并没有就信访事件的举证责任分配及法律适用等方面作周密系统的法律论证,这同信访部门缺乏专业法律人才的团队有着密切的联系。于是信访人和政府各说各的理,各唱各的调,政府信访部门与信访人之间很难进行沟通,双方缺乏共同的法律平台。这个责任主要应该由政府来承担。首先,应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对复杂疑难的信访案件,政府应指派专业援助律师给予法律援助,以帮助信访人正确表达利益诉求。其次,政府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律师接待信访制度。第三,邀请法律专业人员对信访工作人员进行定期法律培训,提高信访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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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复查申请书范文(篇七)

复 查 申 请 书

安定区人民政府:

我是内官营镇万崖村村民曹兰花,因我对安定区内官营镇人民政府做出的安内政初查字(2014)21号《关于万崖村村民曹兰花反映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不服,现向安定区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情况如下:

1999年农历8月11日夜间8点多,被小儿子程显明将与共同生活的父母赶出家门,两位老人后经商量后其到二儿子程显林家生活,两位老人的土地承包经营地(朱家地亩,河湾地亩)由程显林承包经营,及其划分承包地当时由老人程显明、程显材、王建基划分,我夫妻二人都不在现场。现如今程显明由我经营15年的地说是给他们少分了,望上级领导重新丈量,河湾地亩和朱家地亩是否少分少划。现如今河湾地亩程显明占路挖路,无路可走,朱家地包括老人的亩和自己的亩总3亩一无收成,叫一家7口之人如何生存。

农历2009年5月17日由程显明夫妻和儿子程志军将我丈夫程显林殴打致伤,因是亲兄弟再没有上诉,也没有追究其责任。

2014年5月3日,程显明驾驶微耕机要强行通过我的菜地,我说地已经平整过了准备种菜,在我拦挡时,程显明就出手殴打于我。后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从5月3日到现如今半年已过,派出所的处理结果根本与事实不符,并干涉我在自家地里种菜。

2014年农历7月4日,程显明以该土地写在老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中为由,将我在朱家地栽的菜全部铲除,并将菜苗全部损坏。当时报案后,民警到现场后不但没有阻止程显明的破坏行为,反而告诉我说不要在此块地中栽菜,后我多方咨询,派出所没有权利来阻止村民在自家地里播种,望上级领导复查。

申请人:曹兰花 电话:13079341380 二O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信访复查申请书范文(篇八)

信访工作汇报

(一)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倾听群众呼声的窗口、体察群众疾苦的重要途径。今年是我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创先争优”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以“转型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为战略主题,努力实现“四大转型”,积极构建核心商务区、制造工业区、文化旅游区、魅力宜居区、文明和谐区“五大强区”的关键一年,因此坚持以人为本做好基层信访维稳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我街从去年开始积极组织领导干部通过有针对性的领导包片负责,深入机关、社区、企业和居民群众中,了解基层工作难点热点问题,倾听群众呼声,立足区域实际、解决百姓问题,注重自身建设、科学指导发展,对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进行深挖细纠,认真落实“信访积案化解年”的实施方案。牢固树立信访工作无小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在信访情况复杂、任务繁重、工作难度增大的情况下,面对街巨大的信访压力,特殊的xxx面,不回避、不退却、不推诿,始终围绕党工委的工作中心,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信访工作取得了较好地成绩,得到了群众的好评,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宽松的环境。

我街结合自身实际的主要做法是:

1、坚持源头“控”访

信访案件都有一个从小变大,从简单变复杂,从个体到群体这样一个逐步发展、升级的过程,关键是要能够在苗头出现时就加以控制,把事态消化在初始阶段。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上下联动,多管齐下,全面排查,全力调处,努力做到对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苗头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切实把各类问题化解在本街道,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遏制到市去省进京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坚决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我们在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综治维稳的主体作用的同时,注意做好居民原单位的工作,形成人人共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去年中央、省“两会”前,街道党工委一班人,把所有的残疾上访人员召集起来进行座谈与沟通,会谈中,街道领导主动询问了他们的生活情况,并就一些具体事情给予政策性的回答。根据大部分残疾人关心的低保及其无业所导致的生活困难,街道领导都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释,领导表示,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会尽到办事处的最大努力去解决,如果有困难要先找街道,街道会和上级部门会积极协调,层层上报,希望大家等候佳音。坐谈中,我街残疾人表示,感谢街道对困难群众的关系,一定会遵守信访条例。也就在这次会谈不久我市残疾人集体到北京上访,而我街残疾人没人一人参加。另一方面,领班子成员沿门深入上访户家中、看望并慰问,给他们拿来米、面和油等物品,如东风园的白增旺和任建国,局西的魏东旭和杨绍林,桥北的马德林,拥军路的乔俊利,湖东的杜文彩和贺元凤,岳秀园的陈娟娟等人员。绝大多数集体上访案件都有一定的潜伏期,并有一定的迹象和征兆。为把集体上访苗头化解在萌芽和初发阶段,领导干部平时就要认真听群众讲,耐心做群众工作,真心帮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处理得当,消除隐患。科学的预见、精心的安排和呵护的照顾终使我街在两会期间以及之后没有发生进京上访事件。

2、坚持服务“减”访

信访问题的处理结果怎么样?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工作的态度,一句话,一件事,可以影响信访人,影响信访结果。我街实行了街道书记公开接访,街道领导包片负责制,领导直接包案制,做到随访随接。变“坐门等访”为“公开接访”。 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在一线研究,在一线调处,在一线化解。如,新华北街居民马德林,身体三级肢残无工作,妻子农户无工作,有两个儿子均已结婚,都无工作。作为街道的困难户,街道领导高度重视。去年5月份街道党工委书记王强带领综治办主任李军、社区主任秦红到马德林家进行慰问,王书记当即掏出200元给予帮助。同年9月,街道主任王建军带领人员再次到马德林家中进行慰问,并带去了民政局的慰问金500元。针对新华北街残疾人较多的实际情况,街道办事处通过开展人大代表回访活动,新华北街代表张晓丽在去年八月十五和过年之际,对困难残疾人进行了慰问,并拿去了被子和白面等慰问品。

3、坚持责任“化”访

处理信访问题,对干部的事业心、责任心、政策法规水平和做群众工作能力都有较高的要求。在实践中我们通过强化干部的责任意识,加大督促办理力度来达到及时化访的目的。一是讲究效率。着力在改进工作方法上求实效,重视群众初信初访的调处工作,对群众反映合理的问题,一次性给予答复、办结;对一时办不到或不合理的要求,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解释、说服工作,做到有回音,有着落,提高一次性处理信访问题的成功率,力争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次性得到解决,有效减少了重复访,控制了越级访,降低了信访总量。吴亮是桥西社区的一位残疾人,自从前些年取缔三轮车营运业务后,生活没有来源。街道为其办理了低保,解决了温饱问题。为了摆脱困境,他想利用自家在一楼并且在小区中心的有利条件,开一间便利店,以服务小区居民,并寻找自己的致富的门路。可是,由于自家贫困,没有启动资金。区纪检委王建成书记知道这件事之后,责成街道办事处积极与吴亮积极沟通,主动为其解决。正逢我市首家小额贷款公司成立,街道工作人员主动带领吴亮,咨询了贷款的相关事宜,并陪同信贷人员实地看了便利店的位置。在此期间,王建成书记,多次嘱咐街道工作人员,要不辞劳苦的帮助吴亮把贷款的事情办妥。经过前期的准备工作,9月1日下午,以街道办事处做担保,华北星贷款公司给吴亮以“无息贷款”的形式贷款2万元。

再如我街局xxx区一居民,十六年前丈夫因车祸死亡,家中有三个抱养的孩子,生活困难。我街历届领导都对该住户高度重视,尽可能的对其帮助。先是为其家女儿安排在电力机务段就业,其次又为其本人办理了低保救助。今年由于该居民年岁已高,身患了重病。街道书记王强和主任王建军对此事相当重视,为其办理了大病救助,解决了大部分医疗费用。还为其低保进行了复合提高。

4、坚持综合“治”访

积极构建社区工作新平台。坚持信访工作与社区党建结合,夯实群众思想基础。坚持信访工作与社区服务结合,消除信访不稳定因素。坚持信访工作与社区宣传教育结合,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坚持信访工作与居民自治结合,化解突出矛盾。 去年5月18日,岳秀园土楼一位居民的姐姐到所辖居委会反映,其邻居黄某经常辱骂她弟弟,致使她弟弟无法正常工作,居委会简单的了解了情况后,社区主任苟红霞带领工作人员立即赶到黄某家中了解具体情况。经了解,双方的矛盾是因为平日当中的闲言碎语所致,苟红霞主任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和劝慰工作,凭着在社区居民中的威信,顺利的化解了这场矛盾,把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扼制在萌芽状态,当时黄某就表示今后绝不会再次发生此类事情。

去年,卧虎湾社区6号楼下垃圾比平日多,社区主任庞雪梅处于责任的敏感,积极主动了解情况。经了解,此楼由于有部分居民不交卫生费,物业站不给清理垃圾。得知此事后,社区主任两头奔走,对双方进行了协调,进过努力,小区又恢复了原来的整洁。

其实,在我街社区居委会,处理类似的事件比比皆是,社区居委会掌握着居民的一手材料,战斗在信访的一线的社区主任发挥着主力军的作用。

当前,群众上访之所以时有发生,既有上访者动机、心态等主观因素,更有信访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客观原因。

下一步我街信访工作主要思路

1、要着力完善矛盾排查调处平台,加强信息沟通和情况分析。我街道把每月一号定为信访接待日。街道坚持每月24号召开一次矛盾排查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各社区坚持每半月召开一次矛盾排查工作例会,分析研究一个月来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化解矛盾纠纷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对涉及政策性、倾向性、普遍性的重大矛盾排查调处问题、群体访案件及可能影响地区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做到详尽了解,迅速通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力度。

2、要着力完善排查调处机制,有效遏制矛盾纠纷苗头。坚持领导信访包案制度,主要表现为“一把手”负总责,谁分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通过专人跟进、层层把关,确保信访案件办理不走样,落实不落空。实现“来信有人看,来访有人接,案件有人办”。深入社区和企业,对一些具有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其发展趋势进行前瞻性分析预测,掌握第一手资料,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有对策的调研报告,当好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的预报员。

3、要着力完善排查调处措施,构建化解矛盾纠纷绿色通道。建立由党政一把手和综治、劳动、民政等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继续完善街道、社区两级信访络,充分发挥这些络的“信访耳目”、“信访联络员”作用,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随时掌握信访动态。

4、要着力完善排查调处视角,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根据矛盾纠纷的特点和性质,变换视角,不断发掘各种行之有效的解决手段。

5、要着力完善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制度,把有可能发生的矛盾控制在最低程度。做好每月重点信访矛盾纠纷的情况分析,向街道党政领导和区有关部门提供及时准确的地区信访工作动态。

信访工作汇报

(二)

一、1-8月份信访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区按照市信访工作的总体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信访形势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好转。今年1--8月份,我办受理信访总量为2258件次,比去年同期下降。

(一)来访情况

1-8 月份,我办接待来访713件次3786人次,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和。其中集体上访165批次2891人次,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和 ;个人上访548件次895人次,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和。共发生越级访128件次835人次,其中进京访9件,集体访1批次7 人,个体访8件次16人次,已办结6件;上省访21件,集体访9批次173人次,个体访12件次32人次,已办结12件;到市上访98件,其中集体访20 批次,个体访78件次109人人次。

集体上访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工资、社保问题共127 件次2276人次,占受理总量的77和;二是企业改制问题共22件次389人次,占受理总量的和;三是城市管理问题7件次131 人次,占受理总量的和;四是农民土地问题共5件次58人次,占受理总量的和2;五是城市拆迁改造问题共4件次37人次,占受理总量的 和。

(二)来电情况

1至8月份,区长信访电话共受理群众求助电话1432件,办结1409件,办结率。完成市长信访电话交办函件69件,电话交办133件。

群众来电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城建环保问题共计973 件,占受理总量的。其中环境污染问题518件,水电气热问题344件,私建乱建问题75件,物业管理问题36件;二是各类纠纷问题191件,占受理总量的;三是涉法问题70件,占受理总量的;四是劳动人五)继续深入有效开展区长信访电话、人民来信和人民建议征集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区长信访电话、人民来信和人民建议征集的各项制度,完善各项措施,同时,热情主动接听群众来电,认真协调处理各级各类电话反映的信访问题,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我区的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也得到了市、区的充分肯定,但是,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主要是:个别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责任心不强,抱有侥幸心理;对有的信访问题涉及到多个部门联合处理时,牵头单位主动性差,甚至踢皮球,使矛盾积存,恶化,导致越级上访。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四、20**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在取得阶段性成绩的基础上,切实加强领导,克服厌战情绪,为维护全市的社会稳定,特别是为维护首都的社会稳定,为保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的顺利进行及哈尔滨大冬会的顺利举办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在巩固已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长效机制。认真执行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做到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有人接待、有人处理、有人督办、有人问责。认真接待处理群众的初信、初访、初电等信访案件,使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在第一时间内得到处理,从而避免引发重信重访甚至出现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等信访问题。

(三)进一步强化信访问题的预测预警和报告机制。落实信访问题《处置预案》,有效掌控苗头性、倾向性的信访问题,为从源头上化解矛盾、调处纠纷提供有利条件,真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内部、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加强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信访条例》的宣传,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

(五)注重搜集和整理群众反映的社情民-意,并进行综合分析、预测和报告。

(六)认真做好20**年国家、盛市重大会议及重要活动的信访值班工作。

(七)做好迎接年末的对标准备工作。

信访工作汇报

(三)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机关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突出抓好信访工作,为我县的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精心组织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

我局是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处于信访工作的第一线,为此局班子始终绷紧信访这根弦,把加强信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做

为一项大事来抓。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制定全年信访工作目标,定期召开会议,进行安排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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