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规民约范文(通用十八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2-08-28 09:14:53133

农村村规民约范文(篇一)

过去,我村制定过几次村规民约,多年实践证明,这些村规民约尚未达到完善,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若干新问题。为了适应新时期的要求,创建一个文明、安全、规范、卫生的村寨,加强村容村貌和环境管理,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镇党委、政府的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历届规约的基础上,制定此村规民约。村规民约共十四章八十四条,经全村党员、村组干部、村民代表大会研究一致通过,得以实施。望全村人民严格执行规约,切实尊重规约,持之以恒遵守规约。

第一章:土地管理

第一条:凡不属我村人口的人,乱侵犯我村土地,除没收外,每平方米罚款5元。

第二条:集体用地(包括山、路等)一律不准私人侵占,如有强占者,除恢复外,视情节轻重罚款50元以上。

第三条:对于靠田边地角林地,一律按田管三丈,地、路、沟管八尺。测量方法:从耕种面积边线顶端向外测量,国管三丈,地、沟管八尺。田与田、田与地相临者,距离的空间中不含自留山,沟按保上不保下,空间部分使用权归于上一丘(块)所有,在规定管理范围内,田、地只有管理权没有使用权,如原栽有的林木归山主所有;但田、地主人有权向山主提出砍伐,如山主不采合平意见,则田、地主人有权砍伐,但砍伐的木村归山主,双方均不准在规定管理范围内新开耕种面积;如在管理范围内有阴地或其它变向经济交易的管理权和使用权各占一半。

第四条:私自移动栽石岩,强占他人田、地、山林者,除退回外,并赔偿原主损失,每平方米罚1—5元。

第五条:凡需向外村转让青山、土地的组户,必须经村民委办理合法手续,若私自转让的每亩罚款100元,并收归集体所有。

第二章:山林资源

第六条:凡需砍伐木材的组、户,必须有书面申请报村民委批准,按批准数据在指定地点砍伐,否则每根罚款20~50元,并要写检查张贴于村寨。

第七条:不论人、畜随意进入他人造林地糟蹋幼林的,除按材类苗木的赔偿外,每根罚款3元,并造林弥补损失数。

第八条: 乱砍幼林(试刀、剃皮、截节)除赔偿损失外,每根罚款20元。

第九条:对未办有合法手续在我村内收购木材者,每立方米罚款100元,并没收,对偷木材的,除退赃外,每人每次罚款100~200元。

第十条:分界线的林木,(如山与山、田与山、地与山等)在双方未认证前,先砍伐按偷论处。

第三章:消防安全

第十一条:对易燃物品管理不严,且不听劝告者,每次罚款5~10元,小孩带火柴或火机玩火、,发现一次对监护人罚款5元。

第十七条 对用传统火部烤火做饭的用户,如有明火而火边无人管理,发现一次罚款10元,对消防检查组要求整改的火灶、烟管如不按期整改,由消防检查组当场毁掉,并罚款20~100元。对拒绝整改,阻碍检查、态度恶劣者罚款200~1000元。

第十二条:对大意发生火警情节较轻者每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烧坏一间屋以上)除送上级追究刑事责任外,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第十三条:在坡上大意发生火灾的,除弥补材类苗木损失外,每亩罚款20元,并负当天灭火人员火食、务工及其它相关损失(如柴刀、医药费等)。对故意放火者,不论山火、寨火,除赔偿火灾损失外,每人每次罚款200~1000元,并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消防管理

第十四条:人、畜破坏人饮和消防设施的,除恢复正常外,有意破坏者罚款100—300元。

第十五条:发生火警者,主动向隔壁邻居、周边人员求救呼叫即时扑灭火苗,免于50%的处罚,否则加倍处罚。

第二十三条 火警扑灭后,发生火警者当天主动找村民委交待起火原因,并一笔交清罚款者,可免40%的罚款。

听到火警呼唤声,见到火警、火灾发生而不主动去扑灭的,除全村通报批评外,并在三年内不得享受我村的优扶政策。(救济、贷款、申请等)

第十六条:火警发生时,先搬救东西而不主动扑灭火者,罚款100元以上,不愿意提供扑火设备(盆、桶等),并以第十四条论处。

第十七条:扑救火灾时,需破拆的屋、必须强制拆除,任何人不得阻碍,否则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且此屋不准再竖于寨内。对于补救火灾受伤残者,由失火者负医药费,村民委给优先享受优抚政策。

第五章:偷摸扒窃管理

第十八条:对偷瓜、果、柴、草、菜、豆等,除补偿失主损失外,每人每次罚款20~50元。儿童作案罚临护人5—10元。

第十九条:凡是拱仓、屋,在室内、室外等偷物品者,除退赃和赔偿损失外,每人每次罚款100~500元。

第二十条:对偷猪、牛、马、羊等大牲畜类的除退赃外,还要补偿失主寻找的务工、火食等费用,且每人每次罚款200~500元。偷者正在活动时间被发现,不老实交待,并且行恶行凶被发现者打伤,后果偷者自负。

第二十一条:对偷他人田水(包括不遵守轮水条规)每次罚款30~50元,过水丘的缺口应按传统高度不准加高,也不准改低,不准更改缺口位置、方向,私自改变者,处以30元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对摸、照、钓、电击河道、他人田、塘鱼类的,除退赃没收偷盗工具外,每人每次罚款20~300元。

第二十三条:对偷砍他人木材(包括杉树、炭柴等)除退赃外,还要弥补损失,且每根罚款10—100元。【村规民约】。

第二十四条:凡是检得无主的牲畜、物品,必须向村民委汇报,否则按盗窃处理。

第二十五条:凡是检得牲畜、物品等,主动汇报者,失主来认领时,则由失主补偿拾得者误工和喂养等部分损失。

第二十六条:凡是盗窃作案者,由村民委挂牌“强盗之家”挂在门上不准私自拆除,待盗者抓得下一个偷盗者,经村务公开宣布拆牌,方可移到下一个偷盗家。

第六章:人畜管理

第二十七条:进别人已种植好的田地,搂浮萍、打猪菜等,损坏种植作物,除弥补损失外,每次罚款5~10元。

第二十八条:猪、马、牛、羊、鸡、鸭等畜牲进入他人田地破坏农作物等,除赔偿损失外,每头(每只)每次罚款5~50元。

第二十九条:小孩在弄坏别人秧苗或其它农作物,罚监护人10元,并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非圈养的狗咬人,罚主人50~100元,并由狗的主人付伤者全部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第三十一条:狗咬牲畜,狗主人负责赔偿所有损失外,并罚主人20元。

第三十二条:人、畜破坏已修筑好的水沟等建设设施,除重修好外,人为破坏者,每人每次罚款50~200元。

第七章:人权管理部分

第三十三条:流氓滋扰、调戏妇女或非法同居,发生男女关系的,除房族、寨老处理外,每人每次罚款100~300元。

第三十四条:在本村xxx、卖淫、等,除恢复家庭名誉赔偿外,每人每次罚款300元。

第三十五条:破坏他人家庭婚姻造成破裂的,除家族要求名誉补偿外,另罚款200元,未造成破裂的,罚款50元。

第三十六条:打架斗殴,(包括饮酒闹事无理骂人者)除负责被害者医药费、护理费、务工费外,每人每次罚款50—100元。

第三十七条:人贩、遗弃女婴者,每次罚300~500元。

第三十八条:对诬赖他人,冤枉他人者,除名誉赔偿外,每件事罚款100~300元。

第三十九条:凡属参与抢劫、敲诈、赌博等,每人每次罚款100元;提供赌博场地者,每人每次罚款200~500元,并送司法机关备案。

第八章:生态管理

第四十条:对投毒伤害人、畜、鱼等,包括农作物。伤人者,罚款500—1000元;伤畜、鱼罚款100—500元,伤农作物罚款20~100元,赔偿损失另外。

第四十一条:在河流、溪用药物闹鱼者,除要在河里补放200元的鱼苗外,每人每次罚款200—300元。

第五十五条;未经批准,非我村人口进入我村界挖掘兰花等珍贵约材、植物者,除没收所得外,抓获一次罚款50~200元;枪杀、狞猎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者,除没收所得外,每只(个)另罚款100元。

第四十二条:私自破坏村寨古树、风景树、风景山,每人每次罚款200—500元。

第四十三条;对砍伐山上天然林(特别是杨梅树等)当柴火烧的,每根每次罚款20—100元,情节严重者交上级有关部门论处。

第四十四条:在村、组干及寨通过议事须办公益事业时,对打击、不配合的落后分子,三年内不得享受村组的(帮抚、救济、贷款、申请等)优扶政策,也不能享受公共场所设施提供的服务。

第九章:公共卫生管理

第四十五条:在井边洗头、洗衣、濑口、冲凉影响公共卫生的,每人每次罚款10元,并要清除所有污物。

第六十一条:在凉亭、大路、懒板凳或人群经常集中的休息场所拉屎拉尿,破坏卫生的,除打扫干净外,每人每次罚款20元。

第四十六条:把垃圾倒入防火塘内(或塘边)、防火线、大路等,除清理干净外,每人每次罚10元。

第四十七条:禁止在村寨放养犬类,影响公共卫生,后果自负。

第十章:家庭邻里管理

第四十八条:搞xxx、拉家族派性肇事者,罚当事人每人每事100元。

第四十九条:对打击破坏开展民族风俗文娱活动的(芦笙、斗牛、踩歌堂、斗鸟等)每人每次罚款20~100元外,另弥补损失。

第五十条:父子、兄弟、叔伯、婆媳、公孙、姑嫂、妯娌等之间争吵、邻里争吵,乱骂流言氓言罚款50—100元。打人事件,罚先出手者20元,另罚出手较重者50元,吵闹声骚扰左邻右舍的安宁者,罚款闹事双方各50~200元。

第五十一条:需暂住我村15天以上的外省、外县、外乡(镇)人员,必须到村民委登记,否则每人罚款50~200元,且每住一天收取管理费10元。

第五十二条:开展文娱活动,影响他人正常休息,强制终止活动,并对主持人每人罚款20元。

第十一章:学校管理

第五十二条:上课时间、工作时间,未经批准,学生家长或社会闲杂人等,擅自进入学校教室或办公室,影响正常秩序的,每人每次罚款10元。

第五十三条:进入校园无理取闹,每人每次罚款50~100元。破坏公共设施,包括栽培的花草树木等,除赔偿损失外,每人每次罚款10元。

第十二章:村委会办公楼管理

第五十四条:村办公楼未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任何人、任何组织都无权转让、变卖、出租,否则除对买卖双方没收所得并退回楼房外,另罚款双方各300~500元。

第五十五条;村集体土地(包括地基、大路)田等,必须经村民委大会通过,方可出租、转让,否则,由买卖双方承担所有损失,退回占地,并罚款100~300元。

第五十六条:村办公楼内所有公物,如有私自拉用者,罚款50~300元。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第五十七条:非我村民不得私自进入村委会办公楼,否则每次罚款50~200元。

第五十八条:对打击报复执行规约的人进行加倍处罚,对屡都不改者,加倍处罚。

第五十九条:罚款所得收入由村民委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农村村规民约范文(篇二)

各位党员同志:

今年是建党一百零一周年,利用今天党员大会的机会与大家共同探讨一下新时代农村党员应该怎么做。我们农村党员是党员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党员合不合格、担不担当、带不带头,不仅关系党员队伍的整体质量,而且事关整个农村发展。近几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农业、农村工作都取得了长足进步,人民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这就对我们各位村干部和农村党员同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农村党员要努力做到“三个到位”,提高基层治理工作水平。

一要思想意识到位,跟党走不犹豫。首先“跟党走”要坚决拥护党的领导。xxxxxx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xxx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xxx保持高度一致。这个拥护不能只表现在口头上,而是要从内心深处认可,对党的形象能自觉维护。比如农村党员和农民群众接触最广泛,言行一定要符合党的纪律要求,不能在群众中说三道四,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妄议xxx、乱评论上级领导和乡党委、乡政府,有意见可以当面提,可在组织内反映,不能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做两面人、两面派。其次,“跟党走”就不能信仰宗教。农村党员信仰宗教,这和党员身份不符。如果允许党员信教,搞封建迷信活动,就等于允许党员既接受党的领导,又可皈依不同宗教门下,会在理想信念等方面带来冲突,从而削弱党的战斗力。所以农村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不能参与各种宗教活动。最后,“跟党走”就要加强党性修养。我们现在有很多党员同志,不仅没有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甚至还不如普通群众做得好(如鸡鸭散养、家居环境脏乱差等问题),本质上是党性修养不够的问题。我们农村党员应该自觉加强学习,学些什么呢,学知识、学经验,学做人、学做事,这点上我们应该向老党员们学习(举例廖忠正),应该加强党性修养,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决不能斤斤计较。

二要行为规范到位,守纪律不含糊。农村党员在组织性、纪律性方面的要求和约束相对于机关党员、企业党员来说,要少一些,但一些基本的要求必须做到。一是要严守党规党纪。比如按时参加“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不能以农活忙为由或嫌麻烦不去,流动党员既可以在流入地参加,也可以在流出地参加,但不能两边“挂空挡”;再比如交纳党费,党章规定党费是“交”不是“收”,要按时交、主动交,以增强党员意识。二是要严守国家法律法规。这一条是所有社会成员的义务,党员更应做好。现在一些农村党员对法律法规不熟悉,比如有的觉得杀人、偷盗是违法犯罪,但邻里之间、家庭内部因发生矛盾纠纷打架,只要不出人命就不算违法。实际上打架即使不出人命,如果给对方造成一定伤害,就涉嫌违法甚至犯罪。因此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增强遵法守法意识,以免做出违法犯罪的事。特别是对村规民约党员更应该带头执行,做出示范。三是要严格遵守村规民约。村规民约是依法、依规、依德、依礼、依俗制定的最接地气的村民行为规范,是村民自治的最好依托,大家一定要带头遵守。四是要做好家庭成员的工作,教育他们遵纪守法。良好的家风家训是家族兴旺昌盛的关键,不仅要严格要求自己,也要管好家人,以个人作风带家风,以家风带寨风,以寨风带民风。

三要责任担当到位,当模范不推脱。农村党员是农民群众的先锋,要有更多的责任担当,努力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要做脱贫致富的带头人。首先,自己要富起来。这样才有底气,即使不富,也不能因为主观原因成为贫困户,当群众的“尾巴”。在此基础上,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技术指导、担保贷款以及农产品销售等方面,尽己所能为其他群众搞好服务,带领更多群众过上好日子。其次,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我们国家几千年的乡村治理中,具有良好德行的乡绅、乡老、乡贤等,发挥着重要作用。对农村党员来说,道德品质包括很多内容,比如家庭关系处理得好,对老人孝顺,夫妻之间互敬互让,家庭和睦;在生产生活中诚实守信,做买卖不搞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把这些方面做好了,对其他人就有示范作用。最后,要有正确的是非观念。特别是担任村干部的党员,在村务管理中要分清是非、公道正派。比如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或低保户、核批宅基地时,要严把标准,一碗水端平,同时要正确处理公私关系,不损公肥私,优亲厚友,始终保持政治上清醒。

同志们,新时代已经到来,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xxx同志为核心的xxx周围,讲好话、做好事,立规矩、讲道德,争做新时代的合格党员。

农村村规民约范文(篇三)

十分关心广大农村的生态环境建设和农民的生产、生活,为了支持我县发展农村沼气,建设美好的生态家园,20-年安排了我县农村能源基本建设项目,总规模为120万元的国债无偿补助资金,建设任务为1200户“一池三改”户用沼气综合利用户。现将我县农村能源基本建设项目工作总结如下:

一、项目实施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农村能源生态建设户用沼气综合利用项目,增强农村的有效能源供应量,逐步解决结构性能源供需矛盾,减少物质资源消耗,保护自然植被,治理水土流失,扭转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有效控制农业有机废弃物的污染,实现农村能源、农业生态、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通过一池三改(改厨、改厕、改圈),减少农村疾病的传播,改善环境卫生和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丰富农产品市场,促进农村的小城镇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使全县农民脱贫致富,增强全县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项目实施情况

1、实施地点:根据20-年江西省农村能源建设项目批复表,我县项目区为:洋口镇古村村、下溪镇葛村村、吴村镇玉田村、排山镇黄狮村。但由于古村村实际为大南镇古村村、下溪镇葛村村已并入大阳亭村和官塘村,所以我县实际项目实施地点为:大南镇古村村、下溪镇大阳亭村和官塘村、吴村镇玉田村、排山镇黄狮村。

2、实施内容:一池三改,即每户建1个8立方米的沼气池,同时对厨房、猪栏、厕所进行改造:厨房改造有沼气专用灶台,台面贴瓷砖,地面硬化,管道和仪表安装规范、美观,厨房内炉灶、厨柜、水池等布局合理;猪栏改造地面硬化,排污沟与沼气池连通,能使猪粪尿和冲栏废水自流入池;厕所改造符合卫生厕所的要求,达到无粪便残留、无蝇蛆、无臭气,与沼气池相连,并同猪栏一体建设,同时每个沼气池必须配套出料装置。

3、工程进度:由于20-年上半年全国出现非典,造成技工培训推迟,20-年5月底才进行首批沼气技工培训,由此连带项目启动推迟,再加上农村税费改革,部分村合并,村领导变换,所有这些直接影响项目顺利实施。截止20-年12月28日,全县已完成“一池三改”1200个,完成总任务100%。其中大南镇古村村任务300个,完成300个;下溪镇大阳亭村任务150个,完成150个;下溪镇官塘村任务150个,完成150个;吴村镇玉田村任务300个,完成300个;排山镇黄狮村任务300个,完成300个。

4、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基建财务制度,建立基建专户专帐,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浪费项目资金行为。县财政安排项目配套资金16万元。

5、项目效益:通过农村能源基本建设项目,我县项目区环境卫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脏、乱、差”现状得到了很大改善,为项目区农户解决了农村生活用能问题,深受项目区农户欢迎。每个“一池三改”户年可节支、增收人民币720元,全县项目区总共可以增收人民币万元。

三、项目实施措施

1、及时成立农村能源生态建设领导小组

为保证我县农村能源基本建设项目工作的顺利实施,我县于20-年2月28日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詹裕民为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徐岩波为副组长的广丰县农村能源生态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蒋存有同志兼任,办公室地点设在县农业局。

2、认真举办户用沼气综合利用培训班

为了保证沼气池的质量,必须持有国家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的沼气生产工才能建设沼气池。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壮大我县沼气技工队伍,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认识和管理水平,我县先后于20-年5月21日-31日、20-年12月8日-15日举办了二期沼气培训班,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办法,即先进行理论培训,再深入到下溪、横山现场建池示范。两期培训班共培训了沼气技工和管理人员100多名,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3、强化宣传,确保项目认识到位

我们通过广播、电视、会议和播放光盘等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大力宣传,提高认识,使广大干部树立新思想,真正理解农村沼气的重要意义,使农村沼气知识进入千家万户,引导农民自觉接受农村沼气。我们共播放相关电视节目10期,印发资料1200份,并在各项目实施村进行项目公示,做到项目实施情况家喻户晓。

4、强化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项目办在每个项目区安排了专业技术人员挂点指导,全县沼气技工由项目办统一安排,确保项目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在项目实施期间,省、市领导多次督促检查,加快了项目实施。为了促进项目实施,20-年10月13日,县委、政府在下溪镇召开了全县农村能源生态项目建设现场会,会议由胡水印副县长主持,现场会利用典型示范的带动作用,使与会人员对农村能源生态建设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会上副县长胡水印代表县政府与各项目乡镇乡(镇)长签订了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任务和责任。针对项目实施进度慢的情况,20-年10月29日县政府县长郑卫平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批示,要求狠抓落实。20-年10月30日派出了以农业局副局长为组长的项目督查小组,分赴各项目乡镇进行督促检查。20-年7月初县委副书记詹裕民亲临各项目乡镇检查督促,促进了项目的实施。

5、落实责任,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各项目乡镇高度重视农村沼气建设,特别是20-年11月以后,各项目乡镇多次召开乡、村干部会议,明确工作责任,采取相应的奖罚措施,乡镇的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并指派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乡(镇)班子成员和乡村干部包村包户,落实责任。

四、项目建后管护制度

五、主要经验和体会

1、提高认识,把能源建设作为保护生态的有效措施。沼气是利国利民的好事,是农业清洁生产、资源再利用的有效形式,具有增加收入、减少污染、改善生态的重要作用,其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

2、广筹资金,把能源建设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沼气既是能源,也是环保设施、卫生设施,还是肥料加工设施,效益是多方面的,工作也涉及到不同学科和部门,单靠农业部门难以快速发展。在实际工作中,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增加投入,形成合力,加快发展。

3、加强领导,将生态能源建设纳入各级领导班子任期考核目标。为了加强项目的组织领导,县、乡两级政府都成立了农村能源生态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建设过程中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解决沼气推广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4、强化技术,把能源建设作为农村科技推广的亮点。沼气的效益不仅体现在能源上,还要体现与种植业、养殖业的发展结合起来,与改建畜圈、改厨、改厕、改路、改院结合起来,使农村的面貌有一个根本性的改观。同时,要扩大沼气的利用范围,大力推广沼肥养鱼、沼液喂猪、沼肥种果、沼液防冻等方面的功效,把沼气综合利用作为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技术措施。

农村村规民约范文(篇四)

县农村工作部:

XX村村有12个村民小组,1700余人。今年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我村党支部、村委会积极响应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号召,大力实施“六个一”工程,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村的道路交通条件明显改善,农村文化体育活动阵地建设稳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步伐加快,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得到加强,富庶和谐农村建设的进程加快。目前,我村正在实施的建设项目有村道硬化,总需资金15余万元。在项目建设中,县、乡及相关单位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和帮助,并能解决部分资金,但项目实施中还存在很大的资金缺口,恳请县农村工作部帮助解决5万元资金为盼,以保证各项工程的顺利进展,并对贵单位对我村的支持和帮助表示诚挚的感谢。

特此申请。

XX乡XX村村村民委员会

XXXX年8月23日

农村村规民约范文(篇五)

一、指导思想

高举xxx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大”和-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把创建全国文明村村作为促进我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载体来抓,把争创全国文明村村与各行各业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各种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以人为本,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最广泛地动员群众参与争创活动,促进提高村(居)民的文明养成水平,全面提升三友形象,力争“十一五”期间将我村建成全国文明村村。

二、创建目标

“十一五”期间实现全国文明村村目标,抓好村(居)民素质、文明示范、秩序治理、文化先导、新农村建设五大工程,达到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稳定、安全的社会秩序;丰富、高雅的文化生活;团结、和谐的人际关系;文明、开放的村村形象五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三、工作重点

“十五”期间,我村通过加大对《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城村文明创建工作宣传,加大对村域内市政基础设施投入,加强对村域内环境卫生保洁、乱堆乱放和摊外摊、店外店、户外广告(牌匾)的监管,在不同程度上提高了市民的道德素质和文明素养,同时使得村容村貌形象和市场秩序规范得到了一定改善和提高。“十一五”期间,我村将按照进一步加强宣教工作,进一步加强常态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要求,实现全国文明村村目标。我村争创工作将突出一个重点,抓好五大工程。

(一)突出一个重点

环境专项整治按照上级相关的文明创建工作会议精神,认真部署我村的文明创建工作。不断完善我村城村综合管理职能,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举全村之力量,组织开展各项文明创建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和文明创建常态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来推进三友村的文明创建工作,切实解决“脏、乱、差”等问题,创建优美整洁的村村环境。重点开展四项整治。

1、整治环境卫生。

扎实有效的开展环卫工作,提高环卫人员为民服务意识,通过主动上门等有效形式实现城村规划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制度,做到村域内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和确保日常保洁。帮助、指导、督促各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坚持开展“月末周五”卫生大扫除等创建活动,发挥各村公共卫生委员和村护林员作用,清理公路沿线生活、建筑垃圾,加大对建筑垃圾乱倒现象查处力度,整治河道卫生,改善村(居)的公共卫生环境。

以农民新村为重点,综合整治环境卫生、落实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美化、包亮化、包绿化)和实施生活垃圾袋装化。

加强村域内施工弃土管理,实行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减少弃土(建筑垃圾)运输污染,以主动服务促进项目建设与文明创建协调发展。取消公路沿线不符合要求设置的洗车点、修车点。

2、整治交通秩序。

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加强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开展机动车尤其是摩托车及非机动车等的专项治理和无牌无证机动车的治理;机动车在指定的地点内有序停放。

3、整治违法建设。

村建管站在日常巡逻中加大对违章搭建的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向镇执法局反馈。应加大规划执法力度,严禁乱搭乱建,依法拆除违法违规和有碍市容市貌的建筑。

(二)抓好五大工程

1、村民素质提升工程。

(2)城村意识教育。一是要开展以“创文明村村、做文明村(居)民”为主题,开展各类群众性的公益活动和志愿者行动,增强村(居)民现代文明、旅游、卫生、交通、环境、环保、法律等七种意识。二是加强城村先导意识教育,引导村(居)民充分认识“文明村村”在现代文明建设中的中心地位和引导示范作用,强化“文明村村”的观念,使村(居)民自觉地将自身素质的提高与村村的先进性统一起来。三是加强村情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文明三友,从我做起”系列活动,让广大居民充分参与文明创建工作,营造人人参与文明创建,共同维护三友的文明新形象的氛围。

(3)法律规范教育。一是要加强普法教育,在全体村(居)民中进一步普及各种法律知识。二是要做好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的宣传、贯彻与落实。三是坚持教育与惩诫结合,开展“不文明行为大家评”,设立“曝光台”,切实纠正各种不文明行为,强化村(居)民法规意识,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

2、文明示范创建工程。围绕总目标,开展系列文明创建活动,形成涵括各个层次的文明示范工程。

(1)开展创“文明村(居)民”活动。党风政风决定民风,要坚持以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文明建设为先导,推动文明村(居)民工程建设。通过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动效应,运用多种形式和方法,引导村民“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争做文明村(居)民。

(2)开展创“五好文明家庭”、“十星户”和“文明婆媳”评比活动。以弘扬家庭美德为主题,活跃家庭文化生活,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和法律知识,破除封建迷信思想和落后习俗,和睦家庭邻里关系,热心公益事业。每年全村表彰一批“五好文明家庭”、“十星户”和“文明婆媳”。

(3)开展创“安全文明村”及“民主法制示范村”活动。以优化群众生活环境为主题,加强村(居)配套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大力整治社区“脏、乱、差”,完善村(居)全民健身场所,加强村(居)居民自治。深入井展“安全文明村”及“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以活动为载体,教育、引导广大村(居)民做文明市民。

(4)开展创“文明行业““安全文明景点“活动。以提高工作水平和旅游接待服务为中心,以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提高各行业的文明程度为目标,促进各行业和景点两个文明协调发展。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二是要广泛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工作人员做到:遵守职业道德,在单位做个好干部;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做个好公民;遵守家庭美德,在家庭做个好成员;三是妻围绕行业工作和旅游接待业务开展创建活动,提高工作水平和旅游服务质量,创建服务、接待行业“零投诉”。四是要不断改善工作条件和旅游环境,以优美的环境影响人。

(5)开展创“文明单位”活动。一是要大力开展党政机的使民服务。在党政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大力推行首问制、一条龙服务,实行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按期办结制,提高办事效率。二是要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主题,改变政府工作作风。三是要在政法、工商、税务等执法部门坚持文明执法。执证上岗,亮证执法,力戒以罚代管、粗暴执法、徇私枉法、执法违法等现象,打造三友良好的法制环境。

3、专项秩序治理工程。主要抓好三个“专项治理”,营造文明有序的社会环境。

(3)专项治理经营秩序。坚决打击各种欺行霸市行为、偷逃骗税行为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选择一批购物商场开展文明示范商场活动,创建全村营造良好的经营秩序。

4、先进文化引导工程。

(1)加大文化宣传力度,倡导文明新风。以先进的文化教育人,以健康文明的文化娱乐生活吸引人,引导人们自觉反对和抵制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和封建迷信活动,积极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等各种活动。

(2)加大文化投入力度,发展文化体育事业。根据财政的增长幅度,按比例加大文化事业投入。大力开展群众性体育运动,积极推进全民健身计划。

5、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程。

(1)加强村民自治,努力推进民主科学管理。一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重点抓好村居两委班子建设。二是进一步提高村(居)规范化工作,健全各村(居)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和村居两委议事、党员议事、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坚持开展人大代表、村民代表监督和各类民主评议活动,使村民真正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人。实施“村财村管、组财村管、村管村用、村管组用”的财务管理体制。管好、用好村(居)集体资金,大力发展村(居)生产经营、公益性建设及其它基本建设。以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为杠杆,倡导文明新风尚。对关爱老人、文明行商、科技致富、回乡创业等村(居)民予以扶持,对天灾人祸、孤寡老人和弱智人群等村(居)民予以帮助,对不务正业、违法乱纪和不遵守村规(村规)民约的村(居)民实行有效制裁,引导村(居)民遵纪守法、勤劳致富、孝顺爱家、关爱社会,实现乡风文明。

(2)继续加强干部驻村制,积极将文明创建工作向村组延伸。一是把文明创建工作纳入村(居)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各村(居)主要领导负总责,成立相应的组织和队伍,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帮助、指导、督促各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坚持开展“月末周五”卫生大扫除等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各村公共卫生委员和村护林员作用,改善村(居)的公共卫生环境,创建文明卫生村村。三是加大生态建设。要求各村(居)认真落实生态致富家园项目,大力推广沼气一池四改;加强村庄周围的生态的保护,特别是古木名树和文物古迹的保护;四是以努力改善村容村貌,完善各村(居)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庄的卫生条件为基础,加快各村(居)农民新村建设,有计划地加大村庄道路硬化、供水排水等配套设施建设。

(3)强力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依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针,在全村范围内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参加外出务工,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家乡创业;组织开展送科技、文化、卫生下乡活动,为农民解决科技难题,加快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大力开展“三反对”(反对赌博、反对封建迷信和反对婚丧嫁取大操大办),规范棋牌室经营活动,加大对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的查处力度,提倡农民从简操办婚丧事,移风易俗,创建健康、文明、祥和居民生活环境;积极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倡导新型的婚育观念,提倡晚婚晚育,鼓励少生优生;实行殡葬改革,积极落实殡葬管理措施,完成各村公墓建设;积极开展“祟尚科学,远离xxx”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娱乐活动,开展旅游淡季村(居)民管理、服务技能培训活动,提高村(居)民就业技能,为凤凰旅游输入大量服务人才,强力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文教和卫生事业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实施“文化育人,质量强校”战略,积极开展“助学”“奖教”活动,创建我村教学设施完善、环境优美、办学质量高的九年制义务教育体制;以“关注卫生保健,倡导科学文明”为主题,创建我村拥有集医疗、保健于一体的理疗机构,建立健全完整的公共卫生体系,给群众和游人营造良好的就医、保健环境。

农村村规民约范文(篇六)

总则

为了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教育村民遵纪守法,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实现村民自治,创建和谐宜居环境,把我村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特制订本村规民约。

第一章 土地管理

第一条:农村的所有土地,除了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村民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经营使用权;凡占用集体所属空坪、荒地建杂房、厕所和猪圈并经批准入册的,受相关法律保护,未经批准占用集体土地非法乱建的,村集体有权收回作另行处理。

第二条:任何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和变更村集体或他人的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村民出卖、赠与和交换房屋,应该按照房屋出售价或赠与的市场价,交换差价成交的,10天之内由买主到当地财政部门交纳契税,逾期不交纳者,按照契税法规予以处罚。

第四条:村民需要建房的,原则上只能在空心村内购地建房,其他情况是,本人只要写好申请报告,由村民小组开会讨论并签具意见,经村民委员会审查同意,报乡人民政府和县国土管理局批准,再经村委定好房屋基地的方位,才能允许下脚建房。

第五条:建房的村民,经过批准占用耕地建房的,建房占耕地抵作承包地。

第六条:未经批准强行占用耕地、交通要道建房的,除坚决拆除、还田还土,恢复原状外,并罚款500元以上。已经建成的,原则上要求拆除,否则,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章 计划生育

第一条: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对于独生子女户要求再生一育第二胎的,必须在领取二孩准生证后方可生育二孩,否则按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二条:凡育龄妇女应做好上环等避孕措施,有按计划生育二孩的,未准生前怀孕的,必须做引流产术。否则,按照计划生育法规予以处罚。

第三条:凡领了独生子女证,再不生育第二胎的夫妇,其子女可承包二份责任田土;原有二个孩子,死亡一个的,夫妇双方又做了绝育手术,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其待遇同独生子女一样。

第四条:对领取了独生子女证后又生育第二胎的,依照《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37条处罚规定,收回原多承包的一份责任田土,并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五条:对不实行计划生育或围攻、谩骂、殴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 公共卫生

第一条:保持饮水卫生,不准在水井边一米内清洗脏物(衣、裤、蔬菜及其它食物等)、洗澡。违者除责成其洗井外并罚款200元。

第二条:对于有病的畜生,不准出卖,对于病死畜生要深埋村外。否则,罚款200元一户。

第三条:保持村容清洁卫生,不准在村里巷道、公路和村公共场所等堆放猪、牛栏肥,违者除限期予以清除外,罚款50至100元。

第四章 水利和村公共实施

第一条:我村藕塘水库和各大小山塘,所储水源都属于集体所有。承包水库、放鱼人员有保护水源储存,灌溉农田的责任,任何个人不准擅自乱开水闸放水。

第二条:不准任何人毁坏堤坝、田埂和山水主要流域等综合水利基础实施,违者除责其恢复原状外,并处罚款200至500元。

第三条:村民都有维护村公共财产的责任和义务,对于损毁村公共财产的除责令其恢复原状外,同时处罚500至1000元。

第五章 森林和防火

第一条:护林防火,人人有责。万一发现野外火源,无论如何村民都要设法在第一时间里向村支两委报告,接到火警的任何人都要在最速时间内号召广大群众赶赴现场扑火。

第二条:村民野外用火发生火灾损失的,除应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外,视情节轻重予究法律责任。

第三条:凡擅自盗伐集体和个人林木者,视其情节轻重,罚被盗伐林木价值的2至5倍;夜间盗伐林木者,加倍处罚。

第四条:自然灾害(大风、大雨、暴雨、风雪、冰雹等)毁坏的林木,任何人不准进山哄抢。捡得归还集体的,给予奖励;否则,按照盗伐林木条款处罚。

第五条:凡有田埂、坝堤垮塌,需砍伐林木兴修者,必须经村委会批准后方能砍伐。未经批准擅自砍伐者,按本章盗伐林木条款处理。

第六章 社会治安

第一条;凡故意毁坏、盗窃、偷摸集体和个人财物者,除追究回原物外,处罚200至5000元。夜间出动偷摸者加倍处罚。

第二条:圈好看好牲畜是每个村民的职责。不准猪、牛、羊、鸭、鸡等牲畜毁坏糟蹋集体和个人的农作物。违者,除赔偿损失外,罚款50至100元。

第三条;凡是聚众闹事,煽动宗派纠纷,故意殴打他人,造成直接损伤的,除赔偿医疗费外,损失和损坏财物,除依法追究责任和照价赔偿外,并处罚款500至20__元。

第四条:村民发生口角纠纷或婚姻纠纷等需要调解的,为调解纠纷需出差外地的旅差费用,由当事人负担。

第五条:为确保人身安全,保证正常供电,不准擅自私接电源,由此造成的故障和损失,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100至200元。

第六条:提倡讲文明,树新风;讲礼貌,尊老幼;讲正义,持真理;讲道德,正原则;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尊师重教,助残济贫;胸襟大度,诚实守信;美化村容,绿化村庄;开展文体活动,抵制反和、淫秽书画影音谋介。

第七章 社会服务

第一条:本村村民要不断努力提高志愿服务意识,服务村民,服务社会,时刻将“奉献、有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牢记心中。

第二条:有村委会牵头,党员干部带头,年轻村名积极参与组织,成立志愿服务队伍,到社区、敬老、学校等机构进行志愿服务,原则上每名志愿服务队员服务不少于15天/年。

本村规民约,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应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本民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农村村规民约范文(篇七)

过去,我村制定过几次村规民约,多年实践证明,这些村规民约尚未达到完善,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若干新问题。为了适应新时期的要求,创建一个文明、安全、规范、卫生的村寨,加强村容村貌和环境管理,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镇党委、政府的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历届规约的基础上,制定此村规民约。村规民约共十四章八十四条,经全村党员、村组干部、村民代表大会研究一致通过,得以实施。望全村人民严格执行规约,切实尊重规约,持之以恒遵守规约。

第一章:土地管理

第一条:凡不属我村人口的人,乱侵犯我村土地,除没收外,每平方米罚款5元。

第二条:集体用地(包括山、路等)一律不准私人侵占,如有强占者,除恢复外,视情节轻重罚款50元以上。

第三条:对于靠田边地角林地,一律按田管三丈,地、路、沟管八尺。测量方法:从耕种面积边线顶端向外测量,国管三丈,地、沟管八尺。田与田、田与地相临者,距离的空间中不含自留山,沟按保上不保下,空间部分使用权归于上一丘(块)所有,在规定管理范围内,田、地只有管理权没有使用权,如原栽有的林木归山主所有;但田、地主人有权向山主提出砍伐,如山主不采合平意见,则田、地主人有权砍伐,但砍伐的木村归山主,双方均不准在规定管理范围内新开耕种面积;如在管理范围内有阴地或其它变向经济交易的管理权和使用权各占一半。

第四条:私自移动栽石岩,强占他人田、地、山林者,除退回外,并赔偿原主损失,每平方米罚1—5元。

第五条:凡需向外村转让青山、土地的组户,必须经村民委办理合法手续,若私自转让的每亩罚款100元,并收归集体所有。

第二章:山林资源

第六条:凡需砍伐木材的组、户,必须有书面申请报村民委批准,按批准数据在指定地点砍伐,否则每根罚款20~50元,并要写检查张贴于村寨。

第七条:不论人、畜随意进入他人造林地糟蹋幼林的,除按材类苗木的赔偿外,每根罚款3元,并造林弥补损失数。

第八条: 乱砍幼林(试刀、剃皮、截节)除赔偿损失外,每根罚款20元。

第九条:对未办有合法手续在我村内收购木材者,每立方米罚款100元,并没收,对偷木材的,除退赃外,每人每次罚款100~200元。

第十条:分界线的林木,(如山与山、田与山、地与山等)在双方未认证前,先砍伐按偷论处。

第三章:消防安全

第十一条:对易燃物品管理不严,且不听劝告者,每次罚款5~10元,小孩带火柴或火机玩火、,发现一次对监护人罚款5元。

第十七条 对用传统火部烤火做饭的用户,如有明火而火边无人管理,发现一次罚款10元,对消防检查组要求整改的火灶、烟管如不按期整改,由消防检查组当场毁掉,并罚款20~100元。对拒绝整改,阻碍检查、态度恶劣者罚款200~1000元。

第十二条:对大意发生火警情节较轻者每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烧坏一间屋以上)除送上级追究刑事责任外,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第十三条:在坡上大意发生火灾的,除弥补材类苗木损失外,每亩罚款20元,并负当天灭火人员火食、务工及其它相关损失(如柴刀、医药费等)。对故意放火者,不论山火、寨火,除赔偿火灾损失外,每人每次罚款200~1000元,并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消防管理

第十四条:人、畜破坏人饮和消防设施的,除恢复正常外,有意破坏者罚款100—300元。

第十五条:发生火警者,主动向隔壁邻居、周边人员求救呼叫即时扑灭火苗,免于50%的处罚,否则加倍处罚。

第二十三条 火警扑灭后,发生火警者当天主动找村民委交待起火原因,并一笔交清罚款者,可免40%的罚款。

听到火警呼唤声,见到火警、火灾发生而不主动去扑灭的,除全村通报批评外,并在三年内不得享受我村的优扶政策。(救济、贷款、申请等)

第十六条:火警发生时,先搬救东西而不主动扑灭火者,罚款100元以上,不愿意提供扑火设备(盆、桶等),并以第十四条论处。

第十七条:扑救火灾时,需破拆的屋、必须强制拆除,任何人不得阻碍,否则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且此屋不准再竖于寨内。对于补救火灾受伤残者,由失火者负医药费,村民委给优先享受优抚政策。

第五章:偷摸扒窃管理

第十八条:对偷瓜、果、柴、草、菜、豆等,除补偿失主损失外,每人每次罚款20~50元。儿童作案罚临护人5—10元。

第十九条:凡是拱仓、屋,在室内、室外等偷物品者,除退赃和赔偿损失外,每人每次罚款100~500元。

第二十条:对偷猪、牛、马、羊等大牲畜类的除退赃外,还要补偿失主寻找的务工、火食等费用,且每人每次罚款200~500元。偷者正在活动时间被发现,不老实交待,并且行恶行凶被发现者打伤,后果偷者自负。

第二十一条:对偷他人田水(包括不遵守轮水条规)每次罚款30~50元,过水丘的缺口应按传统高度不准加高,也不准改低,不准更改缺口位置、方向,私自改变者,处以30元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对摸、照、钓、电击河道、他人田、塘鱼类的,除退赃没收偷盗工具外,每人每次罚款20~300元。

第二十三条:对偷砍他人木材(包括杉树、炭柴等)除退赃外,还要弥补损失,且每根罚款10—100元。【村规民约】。

第二十四条:凡是检得无主的牲畜、物品,必须向村民委汇报,否则按盗窃处理。

第二十五条:凡是检得牲畜、物品等,主动汇报者,失主来认领时,则由失主补偿拾得者误工和喂养等部分损失。

第二十六条:凡是盗窃作案者,由村民委挂牌“强盗之家”挂在门上不准私自拆除,待盗者抓得下一个偷盗者,经村务公开宣布拆牌,方可移到下一个偷盗家。

第六章:人畜管理

第二十七条:进别人已种植好的田地,搂浮萍、打猪菜等,损坏种植作物,除弥补损失外,每次罚款5~10元。

第二十八条:猪、马、牛、羊、鸡、鸭等畜牲进入他人田地破坏农作物等,除赔偿损失外,每头(每只)每次罚款5~50元。

第二十九条:小孩在弄坏别人秧苗或其它农作物,罚监护人10元,并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非圈养的狗咬人,罚主人50~100元,并由狗的主人付伤者全部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第三十一条:狗咬牲畜,狗主人负责赔偿所有损失外,并罚主人20元。

第三十二条:人、畜破坏已修筑好的水沟等建设设施,除重修好外,人为破坏者,每人每次罚款50~200元。

第七章:人权管理部分

第三十三条:流氓滋扰、调戏妇女或非法同居,发生男女关系的,除房族、寨老处理外,每人每次罚款100~300元。

第三十四条:在本村xxx、卖淫、强奸等,除恢复家庭名誉赔偿外,每人每次罚款300元。

第三十五条:破坏他人家庭婚姻造成破裂的,除家族要求名誉补偿外,另罚款200元,未造成破裂的,罚款50元。

第三十六条:打架斗殴,(包括饮酒闹事无理骂人者)除负责被害者医药费、护理费、务工费外,每人每次罚款50—100元。

第三十七条:人贩、遗弃女婴者,每次罚300~500元。

第三十八条:对诬赖他人,冤枉他人者,除名誉赔偿外,每件事罚款100~300元。

第三十九条:凡属参与抢劫、敲诈、赌博等,每人每次罚款100元;提供赌博场地者,每人每次罚款200~500元,并送司法机关备案。

第八章:生态管理

第四十条:对投毒伤害人、畜、鱼等,包括农作物。伤人者,罚款500—1000元;伤畜、鱼罚款100—500元,伤农作物罚款20~100元,赔偿损失另外。

第四十一条:在河流、溪用药物闹鱼者,除要在河里补放200元的鱼苗外,每人每次罚款200—300元。

第五十五条;未经批准,非我村人口进入我村界挖掘兰花等珍贵约材、植物者,除没收所得外,抓获一次罚款50~200元;枪杀、狞猎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者,除没收所得外,每只(个)另罚款100元。

第四十二条:私自破坏村寨古树、风景树、风景山,每人每次罚款200—500元。

第四十三条;对砍伐山上天然林(特别是杨梅树等)当柴火烧的,每根每次罚款20—100元,情节严重者交上级有关部门论处。

第四十四条:在村、组干及寨通过议事须办公益事业时,对打击、不配合的落后分子,三年内不得享受村组的(帮抚、救济、贷款、申请等)优扶政策,也不能享受公共场所设施提供的服务。

第九章:公共卫生管理

第四十五条:在井边洗头、洗衣、濑口、冲凉影响公共卫生的,每人每次罚款10元,并要清除所有污物。

第六十一条:在凉亭、大路、懒板凳或人群经常集中的休息场所拉屎拉尿,破坏卫生的,除打扫干净外,每人每次罚款20元。

第四十六条:把垃圾倒入防火塘内(或塘边)、防火线、大路等,除清理干净外,每人每次罚10元。

第四十七条:禁止在村寨放养犬类,影响公共卫生,后果自负。

第十章:家庭邻里管理

第四十八条:搞xxx、拉家族派性肇事者,罚当事人每人每事100元。

第四十九条:对打击破坏开展民族风俗文娱活动的(芦笙、斗牛、踩歌堂、斗鸟等)每人每次罚款20~100元外,另弥补损失。

第五十条:父子、兄弟、叔伯、婆媳、公孙、姑嫂、妯娌等之间争吵、邻里争吵,乱骂流言氓言罚款50—100元。打人事件,罚先出手者20元,另罚出手较重者50元,吵闹声骚扰左邻右舍的安宁者,罚款闹事双方各50~200元。

第五十一条:需暂住我村15天以上的外省、外县、外乡(镇)人员,必须到村民委登记,否则每人罚款50~200元,且每住一天收取管理费10元。

第五十二条:开展文娱活动,影响他人正常休息,强制终止活动,并对主持人每人罚款20元。

第十一章:学校管理

第五十二条:上课时间、工作时间,未经批准,学生家长或社会闲杂人等,擅自进入学校教室或办公室,影响正常秩序的,每人每次罚款10元。

第五十三条:进入校园无理取闹,每人每次罚款50~100元。破坏公共设施,包括栽培的花草树木等,除赔偿损失外,每人每次罚款10元。

第十二章:村委会办公楼管理

第五十四条:村办公楼未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任何人、任何组织都无权转让、变卖、出租,否则除对买卖双方没收所得并退回楼房外,另罚款双方各300~500元。

第五十五条;村集体土地(包括地基、大路)田等,必须经村民委大会通过,方可出租、转让,否则,由买卖双方承担所有损失,退回占地,并罚款100~300元。

第五十六条:村办公楼内所有公物,如有私自拉用者,罚款50~300元。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第五十七条:非我村民不得私自进入村委会办公楼,否则每次罚款50~200元。

第五十八条:对打击报复执行规约的人进行加倍处罚,对屡都不改者,加倍处罚。

第五十九条:罚款所得收入由村民委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农村村规民约范文(篇八)

为保障我社区居民更好的实行村民自治,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从而依法由村民办理自己的事情,创建和谐宜居环境,把我村建设成为美丽宜居新农村,特制订此村规民约,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及村民群众共同遵守执行。

1、禁止侵占、买xxx家依法征收尚未用完的土地,确需耕种的,必须与相关单位签订协议。并且当国家或集体需要时,必须无偿归还。

2、依法使用宅基地,服从村庄建设规划,不损害整体规划和邻里利益。

3、矿产资源和水利资源属于国有,凡我村辖区内所属的矿产和水资源,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为己有或私自开采。

4、“保护公路,人人有责”。自觉遵守交通安全,禁止占用公路晒谷、操办酒席、堆放建筑材料等。

5、村民群众要自觉发扬传统美德,尊老爱幼、孝敬父母、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6、村民之间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对酗酒滋事、打架斗殴、侮辱诽谤他人、辱骂他人不听劝阻,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7、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社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严禁损害、侵占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破坏公共设施,严禁毒鱼、电鱼、炸鱼。

8、每个村民都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与环保习惯。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凡本村公路沿线及河道,禁止任何人乱扔乱到垃圾,生活垃圾必须入桶或入池。建筑垃圾必须运至垃圾填埋场。

9、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禁止在林区草场等野外用火。因违反规定引发火灾,造成国家、集体或个人利益受损的,需补栽树木和赔偿经济损失;未成年人引发的损失追究监护人责任。

10、禁止无合法手续砍伐及运输林木,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11、严禁村民种毒、吸毒、xxx,每个村都有权制止、监督和举报。一经发现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2、反对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打击xxx组织。对非法宗教活动的组织者、操纵者、带头人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13、我村村民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群防群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14、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村规民约、影响村的发展和形象、不参加集体公益事业的,除取消各种评奖和各种救济扶持。

农村村规民约范文(篇九)

为使本村计划生育工作达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目的,经本村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如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

一、每个村民自觉学习、遵守国家和__省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人基教育,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二、未婚男女青年自学遵守婚姻法,父母教育子女不早婚。

三、已生育的已婚育龄夫妇,须在小孩出生后90天内落实节育措施;生育一个子女的首选长效避孕措施,生育两个子女的一方首选绝育措施。

四、已婚育龄妇女每年按规定参加一次妇科病普查,属重检对象的每年1、4、7、10月份的25日前分别参加孕情、环情检查;流出在外计划外怀孕的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五、村民出租房屋给外来人口的,应查验有关计划生育证明,并在出租当日向村委会报告,签订《房屋出租计划生育责任书》,纳入与常住人口同管理、现服务。

六、需外出务工人员请先到__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流动人口婚育明》;未办证外出者,担保人和其主要亲属(夫妻、父母、兄弟等)有责任协助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七、持一孩《生殖保健服务证》、《二孩生育证》外出的已婚育龄妇女,每季度在现居住地计生部门接受孕检,并将孕检证明按季度寄回户籍地计生部门。

八、“五期”人基教育对象接到通知后,请按时参加人基教育会(课)。

九、有新生儿出生的家庭,请在婴儿出生5日内向本组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或居民委员会报告,有新生儿死亡的,请在新生儿死亡当天向本组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或村民委员会报告。

十、不准支持、包庇、窝藏计划外怀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得非法收养小孩。

十一、不准遗弃女婴,不准侮辱、殴打、虐待生育女孩的妇女和女孩,不准辱骂生育女孩的家庭。 十二、以上村规民约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村民共同遵守,每个村民都有对违反人口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进行监督举报义务和责任,违者按《__省计划生育条例》及签订的《__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同》进行管理。

本村规民约经20__年1月7日全体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实施。

农村村规民约范文(篇十)

为切实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创造和谐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原则,经本村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特作如下约定:

一、社会治安

第一条 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二条 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第三条 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办公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第四条 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第五条 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烟花、爆竹,须经公安机关批准;拣拾枪支弹药、爆炸危险物品后,要及时上交公安机关或村治保会。

第六条 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交通、供电、生产等公共设施,不得在村民居住区安装噪声大的机械设备。

第七条 不得在公路上打场晒粮、挖沟开渠、堆积粪土、摆摊设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交通秩序。

第八条 不制作、出售、传播淫秽物品,不调戏妇女,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第九条 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第十条 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不准在村附近

或田边路旁乱挖、乱倒,严禁损坏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蘌严禁牛羊啃青

第十一条

严格用水、用电管理,未经批准,不准私自安装用水

第十二条 认眛遵守户口管理规定,出生、死亡要及时申报或注销;外来人员需要在本村短期居住的缌应向村治?会汇报,办理临时居住手续

二、村风民俗

第十三条 提?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搓俗,反对封建?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第+四条 喜事撰办,不铺张浪费;丧事从俭,不搞陈规旧俗。 第十五 条不听、不看、不传淫秽和反动的书刊、音像。 第十六条 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和宗族活动。

第十七杁 搞好公共卫生和村容整洁,不随地倒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及时清理,柴草、粪土按指定地点堆放。

第+八条 服从村镇建房规划,不扩占,不超高,搬迁拆证不提过分要求;拆旧翻新,须经村委会批准,统一安排,不准擅自动工。

三、邻里关系

第十九条 村民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第二十条 在经营、生活、借贷、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在生产过程中,自觉服从村委会安排,不争水、争电、争农具,不随意更换、移动地界标志;发扬风格,小事不斤斤计较。

第二十一条 依法使用宅基地,老宅基地要尊重历史状况,新宅基地按村、乡规划执行,不得损害整体规划和四邻利益。

第二十二条 村民饲兛的动物、家畜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

饲养人或管理人负经济赔偿责任(由受害人自身过错或第三人过错导致的除外);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嚄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监护人按有关监护制度规定承担经济赔偾责任。

四、婚姻家庭

第二十三条 全体村民要?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遵守家庭美德,建立团结和睦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二十四条 婚姻白由,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厍对他人包办干涉,不借婚姻索取财物。

第二十五条 自觉做到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鼓励和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干等,反对男尊女卑,反对家庭暴力,不准打骂配偶,夫妻双方和睦相处,共同承担生产、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

第二十七条 不准遗弃、虐待老年人。对?失劳动能力无固宊收入的老年人,其子女必须尽赡养义务,保证老人每人每年360斤口粮,400元零花钱,2套衣服;生病就医,生活服务,由子女承担费用。

第二十八条 父母(含继父母、养父母,下同)承担未成年或无生活能力子女的抚养教育。不准遗弃、虐待病残儿、继子女和收养的子女。

第二十九条 对合法的遗产,男女有平等的继承权。

五、文化教育

第三十条 村民应当按时参加村小组、村委会组织的各种文化学习及会议,村民小组应当对村民参加会议的情况记录考勤,每参加一次会议者,由组上发给每人一定的误工补贴,有条件的组可以当时支付。凡缺席一次的除不发补贴外,对该户提出批评教育,如三次无故不参加的,村调解委员会按违约调处。

第三十一条 每个家庭有义务保证其子女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

凡十六岁以下少年儿童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辍学务农经商灼,村委会及小组有权配合学校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完成学业。

第三十二条 鼓励村民为国家、社会培养有用人才,凡本村村民考取中等专业学校者,村民小组和村委会可以根据当年财力给予适当奖励;毕业后户口可迁回本村。

六、土地山林

第三+三条 土地属国家、集体所有。村民所承包的责任田地,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作为非农业生产及建房使用,违者责令其复耕。如不执行者,申请土地执法部门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第三十四条 村民建房须本人提出申请经村小组同意,交村委会上报乡土管所审批后方可按规划建盖。严禁少批多建和不批就建,如有违反,责令其自行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

第三十五条 村民因发展种植业、养殖业而需租用集体土地的,须经村民小组同意,交村委会及土地管理部门审批后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用途使用,不准将合同用地进行非法出租和转手倒卖,违者村小组有权报请村委会终止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不作任何补偿。

第三十六条 农户未经村民小组及村委会批准同意,不得私自乱开集体土地。已经开发开荒的,应无偿退还给村民小组。(如属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处理)。

(一)如属村民小组同意农户使用的土地,如遇国家建设征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村民小组需要征用的,村民应当服从集体,具体补偿办法如下:

1、按作物栽种时问周期,水稻每亩赔偿350元,小麦每亩、包谷、杂豆每亩赔偿350元,蔬菜每亩赔10元。

(二)未经村民小组及村委会同意,私自开荒、开发使用土地内的果树、作物,如国家、集体征用不作任何补偿。

第三十七条 树立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观念。村民在家及野外用火,引发的火灾损失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情节西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其它按《森林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凡属村小组集体和农户栽种的山林、树木,未经村委会及林业部门批准,不得私自砍伐和损害,违者必须按规定补种成活树木,并缴纳每株5元至10元的育林金;造成重大损失的移交林业及有关部门查处。

七、执行规定

第三一十九条 本《村规民约》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并由村民会议授权村调解委员会负责调处因违反《村规民约》而发生的纠纷。

第四十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因违反《村规民约》出现的纠纷,按照平等自愿、依法调解和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进行。

第四+一条 村民对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应当自觉履行。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村规民约》的,给予过错人批评教育,并视其情节轻重,收取过错人10元至20元违约金;造成损失的由有过错的一方赔偿损失。

村民因违反《村规民约》而交纳的违约金由村委会收取,全部用于村内公益事业。

第四十三条本《村规民约》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于2005年6月1日开始实施执行,涉及到的条款由村委会负责解释。未尽事项由村民会议另行讨论决定。

农村村规民约范文(篇十一)

一、现状

目前,镇镇村公路总里程是公里,宽度为米,其中乡道12公里,村道公里,柏油路公里,已损坏影响出行40公里,从20xx年开始至今,全镇村村通公路建设已近有十年时间,给群众出行带来了便捷,农村经济的发展环境有显著改善。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车辆不段增加,特别载重车辆吨位多数道路使用频繁,部分道路已损坏严重,路面坑洼不平,直接影响群众出行。

二、主要问题及困难

1、建设资金问题。“村村通”工程配套资金严重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建设资金是村村通公路建设的核心问题,但是上级补贴资金有限,乡村两级在配套资金上却存在着较大的缺口。从建设资金运转来看,如修建米宽、18厘米厚的水泥混凝土路面,加上整修路肩,再加上路基,就至少需要40万元/公里,如果按省里每公里只补助15万元,尚有25万元左右的资金缺口难以落实,因此,各地虽有加快通村公路建设的迫切愿望,但由于配套资金缺口较大,导致上级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不敢争取。

另外由于资金短缺农村公路项目附属设施基本没有,直接群众的出行安全;同时也有资金链断裂的危险,建设单位欠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欠材料供应商,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不但影响今后农村公路建设,还会产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列系问题。

2、基层债务问题。村村通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部分,是广大农村百姓千百年来的梦想与祈盼,群众热情之高前所未有。村村通工程建设是当前的一项惠民工程,村民把它当作对干部满意程度的最低要求,处在中间的镇村基层领导压力之大超过想象,筹集资金的能力非常有限,无配套资金或配套资金较少或配套资金迟迟不得到位的情况下,开工一条路就得欠几十万元,启动非常困难。

3、工程质量问题。由于资金缺口较大以及大规模建设导致项目管理难以跟上,由于建设道路成本过高,利润偏低,导致质量、安全隐患增多。除了村村通公路的主体质量之外,还有道路的边沟、排水等附属设施的质量更得不到保证,有的路基、路面和构造物标准过低……

农村村规民约范文(篇十二)

为了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签字按手印生效,制定以下村规民约,本民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一、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果园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并罚款300-500元,由本村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二、消防安全

1、自觉遵守防火值班安排,2男人必须在岗,3人全不在岗或只有1人在岗按不在岗处理,确保消防安全。

2、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3、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村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4、加强村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5、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6、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以及痴呆傻人员管理,做到家长负责制。

对违反上述消防安全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并罚款300元,值班人员按该班每户300计算,由本村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三、村风民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违犯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罚款300元。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xxx组织。违犯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罚款300元。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违犯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罚款300元。

6、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违犯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罚款300元。

7、服从上级各项工作检查及积极参加本村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全体村民大会、集体劳动、动物防疫等)。违犯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罚款80元,迟到罚款20元。

四、邻里关系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罚款300元,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五、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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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村规民约范文(篇十三)

各行政村: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十七次全会精神,树立和培育农村青年身边的好典型,培养壮大农村青年实用人才队伍,进一步组织引导广大青年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以实际行动为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贡献力量,根据《市关于实施“村村都有好青年”人才发展计划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决定实施镇“村村都有好青年”人才发展计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xxx、十七届四中全会及团的xxx精神,全面落实《xxx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团组织在引导农村青年投身新农村建设方面的作用,积极选树和培养一批有想法、有决心、有闯劲、有能力的农村青年成为适应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教育引导广大农村青年学习榜样、争当榜样、创业增收、推动发展,以实际行动为我市“三大提升”行动贡献力量。

二、工作内容

镇“村村都有好青年”人才发展计划以选评争优为途径,以培养提升为手段,采取上下联动、民主评选、群众参与、择优评选的办法,通过评选农村“好青年”、培养农村“好青年”,挖掘、选树一批农村青年身边可学可比的典型榜样,发挥青年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人人争当好青年”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农村青年的整体素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评选农村“好青年”,树立好学可比的青年榜样

1、评选对象

(1)持有农业户口,年龄为18-35周岁的本村青年;

(2)非农业户口、年龄为18-35周岁,且在同一村中创业就业满三年的本村及外村青年;

(3)对参加选拔的大学生村干部,在同一村中的工作年限可放宽至1年。

已经是村两委成员的,不参加“好青年”的评选,已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各类荣誉称号的先进(优秀)青年也不参加评选。

2、评选名额:

在各行政村开展评选,原则上每村每年评选1名好青年作为“村村都有好青年”人才发展计划的重点培养对象。

3、评选标准

突出参评者在爱党爱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热心公益等方面的优秀品格,注重参评者在创业创新、爱岗敬业、带头致富、移风易俗等方面的模范事迹,在新农村建设的各个领域评选一批“好青年”。主要包括:

(1)具有较强的自主创业意识,较好地展示出开拓创新、坚韧不拔的农村青年创业精神;带头创业、带领创业,在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等方面取得成效,为带动本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村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的优秀青年;

(2)在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农业中取得进步;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支撑,积极进行农(林)业产业化经营方面作出努力;长期从事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在传播普及科技惠农知识,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作发挥自身作用的优秀青年;

(3)在弘扬、传承、创新乡村民俗文化方面表现出良好的艺术素养,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在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发挥文化育人、提高农村青年文化水平方面作出了自身贡献的优秀农村青年;

(4)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基本行为准则,模范遵守“爱国、守法、诚信、知礼”八字道德规范,在诚实守信、见义勇为、扶危济困、扶弱助残等方面有积极行动的优秀农村青年;

(5)孝敬父母、长辈,长期悉心照顾老人,使老人尽享天伦之乐;义务赡养鳏寡孤独老人;用实际行动传承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在邻里和村里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热心捐助老年公益事业或投资老年福利事业,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农村优秀青年。

(6)参与镇党委政府重点工作,2010年度,围绕阳光海湾征迁工作,积极发挥作用,并有一定工作表现的优秀农村青年。

(7)其他优秀农村青年。

4、评选原则

(2)坚持群众性、权威性结合原则。评选过程要注重普通村民的广泛参与,在评审小组成员的选择上,要合理分配比例,应由村两委员成员、村团组织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团员青年代表组成。

(3)坚持多角度选人和相对优秀原则。各行政村在开展“村村都有好青年”的评选活动时,要坚持对候选人进行多角度的考察,包括个人道德品质、创业创新、社会公益、社会贡献等。但是在没有特别优秀人选的情况下,要注重相对优秀,选出在创业、科技、才艺、公德、孝敬等某一方面有一定代表性的青年作为本村的好青年人选。在村与村之间不进行横向评比。

5、评选程序

“村村都有好青年”评选由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行政村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多角度综合评价原则,采取组织审查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方式,每村评选出1名“好青年”。

(1)推荐“好青年”: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推荐可以是村两委会、村团支部和镇党团组织推荐,也可通过本村妇代会、老年协会等群众性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可以由10名以上本村村民或团员青年联名推荐;同时允许符合条件的团员青年个人自荐参加评选。

(2)评选“好青年”:“好青年”的选拔由评审小组召开评审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或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户主大会)选举产生。各村要创新“好青年”的选拔方式,有条件的村可采用全体村民直选的方式选举产生"好青年"。评审小组由村两委会成员、村团组织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团员青年代表组成,人口为500人以下的村,评审小组由20人组成;人口为500-1000人的村,评审小组由30人组成;人口为1000人以上的村,评审小组由40人组成。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对选拔出的人员都应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镇工作领导小组派专人参加评选大会。村工作小组将“好青年”得票情况及其事迹材料上报镇工作领导小组。

(3)命名“好青年”:镇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村选举结果和公示情况,将结果上报市工作领导小组,团市委将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发文表彰,并由镇或集中召开表彰大会,或上门进行表彰。

(4)宣传“好青年”:通过各类媒体,宣传农村“好青年”的先进事迹和面向农村“好青年”的各项培养措施,积极引导广大农村青年争学“好青年”、争当“好青年”,营造良好氛围。

(二)扶持农村“好青年”,培育建设新农村的青年典型

“村村都有好青年”评选之后,各级党团组织要积极整合资源,对“好青年”进行有效的教育引导,在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完善创业就业服务、建立健全人才推荐制度等方面加强工作力度,切实发挥“好青年”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使“好青年”成为村级团工作的品牌工程。

1、分类培训,提高素质。一是为好青年提供“订单式+菜单式”培训,着眼于好青年不同的发展需求,提供分类、分批、个性化的培训内容,开展政策法规、文化素养、宏观经济、热点问题等专题培训和计算机应用、农业栽培技术、农业营销信息等知识更新培训;二是积极整合农林、劳动、科技、文化等部门的培训资源,采取切出名额定向培训与分批参与统一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好青年”自身发展意向,分类分批开展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重点针对有创业愿望且具备一定能力条件的“好青年”,以SYB培训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创业指导、登记注册、优惠政策、融资贷款、项目运作、市场营销、人员组织、法律常识等专题培训,指导他们科学合理地选择创业项目、制定创业计划,帮助他们完善经营思路、掌握管理技巧。

2、度身定制、加强帮带。一是根据“好青年”不同的兴趣爱好、社会需求、发展方向,充分征求“好青年”本人意愿,为每位好青年度身定制个性化的发展方案,体现个性化的需求,有的放矢地加强教育引导和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二是组建“好青年”人才发展跟踪服务团队,建立一支由镇团委委员、青联委员、青年文艺骨干、相关部门职能科室负责人及其他优秀青年代表,通过经常谈心和思想交流,及时了解联系对象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并积极创造条件让“好青年”多参与创业创新、文艺创作和民主管理实践,主动向“好青年”传授工作方法和经验,帮助他们尽快成长成才;三是进一步深化“1+X”农村青年创业帮扶行动,动员更多的成功创业者、青年企业家推出双赢的帮扶项目,重点为有意愿有能力创业的“好青年”提供项目、资金、技术、信息、销售等方面的扶持,帮助他们成功创业。

3、综合激励,服务成长。

(1)建立政治激励机制,加大对“好青年”的推荐、选拔、任用力度。一是对目前尚不是党团员的“好青年”,要及时明确联系人,优先推荐入团、入党;二是对综合素质较高、参政意识较强、群众基础较好、工作能力突出的“好青年”党团员,要加强考察培养,适时选拔到基层团干部工作岗位;三是对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的,要及时进行压担锻炼,推荐纳入村级年轻后备干部培养对象管理;四是建立“好青年”列席行政村两委和团委会议制度,使他们有更多机会参与村务管理和青年事务管理。

(2)落实创业帮扶资金,加大对“好青年”参加培训、自主创业的资助力度。一是积极整合农林、劳动、科技等部门的政策资源,广泛发动青联委员、热心青年事务的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通过协调切出专项经费、成立“好青年”创业资金等形式,对参加创业培训的“好青年”给予一定金额的培训经费补助;二是通过发放“丰收—青年创业卡”,为农村“好青年”提供创业小额贷款,解决其在创业发展中的资金问题。

(3)体现人文关怀,努力营造“好青年”成才发展的和谐温馨环境。一是要注重与“好青年”的联系与沟通,建立“好青年”QQ群、飞信群等交流方式,对他们的工作和生活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让他们感受到组织上的温暖和朋友般的关心;二是要积极开展各类交友谈心和文体联谊活动,认真倾听“好青年”的心声,丰富他们的业余生活。

5、加强考核,动态管理。在评选程序结束后,镇团委将对各村“好青年”的基本信息建档立案,建立“好青年人才库”。每年市“村村都有好青年”培养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新一轮“好青年”评选和上一批“好青年”考核复评,对表现较差、信用不良、碌碌无为的,取消其“好青年”资格,相关帮扶措施同时停止。

三、实施步骤

1、筹备启动阶段(5月):对各行政村的基层组织及区域特点进行摸底调研;成立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镇“村村都有好青年”人才发展计划工作实施方案;召开镇“村村都有好青年”人才发展计划动员会;各行政村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

2、组织评选阶段(6月至8月中旬):指导各行政村结合实际,按照镇“村村都有好青年”人才发展计划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工作;组织开展“好青年”评选工作;探索更有利于“好青年”脱颖而出、更有利于青年参与的选拔方式。其中,5月底要选拔产生一批“好青年”,全部选拔工作于8月中旬结束。

3、宣传阶段(5月至全年):宣传工作贯穿“好青年”计划实施的全过程,要针对各阶段的具体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在项目启动实施阶段,要着重宣传好这一计划和选拔方式,动员更多的青年参与;选拔产生“好青年”后,要着重宣传好“好青年”这一群体,提升“好青年”的影响力,加强对青年的引导;在项目持续推进中,要着重宣传好出台的各项培养扶持措施,为“好青年”的成长营造更为良好的环境。

4、总结推进阶段(9月至10月):落实好扶持提升机制,对“好青年”进行服务和培养;召开“村村都有好青年”人才发展计划工作总结表彰大会,认真总结经验,对各村“好青年”进行表彰,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5、培养阶段(“好青年”选拔产生后,对其进行为期三年的培养扶持):突出创业导向,探索“好青年”分类扶持培养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模式,鼓励扶持“好青年”诚信创业、健康发展、促进多赢,为新农村建设培育一批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输送新鲜血液。9月底前建立“好青年”人才库。

6、完善阶段(11月至12月):建立“好青年”计划的跟踪评价机制,对前期的选拔、宣传、培养工作进行总结,初步归纳提炼出具有推广价值的探索创新举措;认真分析遇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对明年的实施方案进行优化。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农业副镇长、信用社副主任、镇团委书记为副组长,组织、农办年轻干部、涉村的团委委员为成员的镇“村村都有好青年”人才发展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这项工作的总体规划、协调和指导。镇团委具体负责“好青年”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日常工作。各行政村成立该项工作小组。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和团属宣传阵地,广泛深入地宣传“好青年”人才发展计划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充分调动农村青年参评的主动性和村民参与的积极性,努力提高社会对“村村都有好青年”人才发展计划的认知度和认可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各地在推进人才发展计划中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好青年”的成长经历、成功经验和典型事迹,积极倡导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创业理念和进取精神,不断优化农村青年成才发展的社会环境。

3、整合资源,齐抓共管。实施“好青年”人才发展计划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系统工程,靠共青团组织单打独斗无法长期有效推进。因此,各行政村团组织要在充分利用团内资源,广泛取得村两委会、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团员青年代表的支持,积极争取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形成齐抓共管、协作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农村村规民约范文(篇十四)

为加强新农村建设,实行村民自治,推动男女平等,倡导乡风文明,促进__村和谐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修订__村《村规民约》。

村庄事务

第一条 村组干部、党员应积极学习、宣传、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廉洁自律,带头履行《村规民约》。村两委处理村内事务要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村民权益,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第二条 全体村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村内各项集体活动。反对xxx,抵制黄、赌、毒。

第三条 凡村内大事要事,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讨论通过,由村两委负责实施,监委会监督落实。

第四条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日清月结,公开上栏。组帐村管,村帐由监委会审核、签字、盖章后交镇三资中心审理监管;杜绝挪用公款、白条顶库。

第五条 村民事调解组积极调解民间纠纷,努力做到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组。

集体资源

第六条 按照国家《土地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土地审批手续。若有人擅自占用土地,村民组长应及时上报,由村两委出面制止,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七条 贫困户、低保户的名额,由个人申请,组长及代表评议,报村两委依据相关政策审议,村监委会审核签字后,向全体村民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

第八条 当年1月1日—6月30xxx亡的村民,享受上半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xxx亡的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1月1日—6月30日出生的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日出生的村民享受下半年村民待遇。(村民待遇即村级分配待遇,下同。)

第九条 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入男女须达到法定婚龄、领有结婚证并将户口迁入者,依照户口迁入时间,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第十条 婚出男女如户口仍在本村,但常年不在本村居住者,自婚出之日起继续享受一年村民待遇;一年后无论户口是否迁出,均不再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一条 非农业人口不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第十二条 人人有责节约水电、爱护公共财产与公共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维护村庄道路,不得破坏公路和私自占用路面。

第十三条 按照国家《森林法》有关规定,管理我村森林公园。

1)保护花草树木,严禁乱砍乱伐。

2)严禁带火种进山,在景区附近不准焚烧杂草、燃放鞭炮;上坟烧纸必须在火苗彻底熄灭后才能离开。

3)不准在景区放牧,违者按《森林法》有关规定处罚。若造成损失,根据实际损失赔偿。

4)严禁捕杀、药杀野生动物。

男女平等

第十四条 支持、鼓励妇女参政议政。在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中,女性比例应达到50%。换届选举中,女性村民代表应达到50%;女性入选村两委、村民组长,及其他村民议事机构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第十五条 纯女户、有儿有女户婚嫁自由,男到女家、女到男家均可,享受本村村民待遇。对男到女家落户者,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选举村民代表及村组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

第十六条 婚出男女户口没有迁出,或已经离开本村愿意返回并将户口迁回者,常年在本村居住,履行村民义务,接受村庄管理,可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七条 婚出男女因离婚或丧偶将户口迁回本村,常年在本村居住者可享受村民待遇,所带子女以有效法律文书为准。若再次婚出,其户口仍在本村的子女可继续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八条 婚入男女离婚后愿意留村,户口仍在本村并常住者,继续享受村民待遇。若再婚,其配偶及所带子女将户口迁入者,可享受村民待遇。离婚妇女招婿,享受男到女家落户的优惠待遇;若出嫁,待遇同第十条。

第十九条 提倡男女村民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共同分担家务劳动。

第二十条 认真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村民依法享有生育的权利和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共同负有计划生育责任。

第二十一条 在本村举行婚礼并居住本村的新婚夫妇,不论户口是否迁入,均应接受本村计生管理。育龄妇女应积极参与生殖健康服务,参加定期康检,无故不参加并未及时补检者,按照《__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反对非法鉴定和人为选择胎儿性别,违反者由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已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优先享受各项相关待遇,并增加一份本村村民待遇。若又生育二胎,双倍返还所得款项。

第二十四条 违反政策生育者,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后,子女方能享受本村各项待遇。

村风村貌

第二十五条 树立婚育新风,推进婚俗改革,提倡文明节俭的婚礼,倡导集体婚礼。凡男到女家的婚礼或集体婚礼,村两委提供适当的支持或奖励。

第二十六条 实行殡葬改革,村民去世后火化,提倡安葬在公墓。葬礼力求节俭,推进葬俗的男女平等。纯女户老人的葬礼,村两委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十七条 提倡姓氏改革,子女姓父姓、母姓、父母双姓均可。

第二十八条 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村三委有责任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第二十九条 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女童的生存权和受教育的权利。父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虐待未成年子女。

第三十条 尊老、敬老、养老

1)子女须承担赡养老人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遗弃或虐待老人。

2)子女或其他赡养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强迫老年夫妇分开居住、赡养。

3)夫妻应平等对待双方老人。

4)保障单身老人再婚权利,子女不得加以干涉。

5)60岁以上老人所享受的低保金、高龄老人生活补助金、口粮款等,由村组干部直接发放给老人本人。

第三十一条 本村举办公益事业,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不承担筹资筹劳义务。

第三十二条 增强环保意识,维护环境卫生,不准乱贴乱画,垃圾集中放置在村内指定地点。

执行修订

第三十三条 村两委负责执行《村规民约》具体条款,监委会负责监督落实。执行中若遇争议,首先由村两委协调,协调不成,可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

第三十四条 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或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可提议修订《村规民约》的具体条款。修订《村规民约》应遵循“四议两公开”程序。

第三十五条 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公示七天后生效,同时上报__镇政府备案。

本《村规民约》的解释权归__村两委。

__村村民代表大会

年 月 日

农村村规民约范文(篇十五)

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朔良镇立足区域特色,整合区域资源优势,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工作总要求,以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为发展宗旨。现将我镇在乡村振兴工作开展中几个方面的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乡村环境整治

(一)以“三清三拆”为抓手开展乡村风貌提升

朔良镇总面积394平方公里,辖16个行政村、163个自然屯、209个村民小组,总户数8312户,总人口万人。在开展乡村风貌提升“三清三拆”百日攻坚行动中,朔良镇党委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坚持以“六个一”工作法(一个集中整治日、一张工作任务表、一版整治工作地图、一个曝光台、一封信、一评比)为抓手,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

据统计,“三清三拆”百日攻坚活动期间,全镇共投入资金25万元,清理村庄垃圾206吨、清理乱堆乱放1931处、清除池塘淤泥等149处91吨、拆除乱搭乱盖370处2701㎡、拆除广告招牌34个、拆除农村危旧房37栋1246㎡、拆除废弃猪牛栏及露天茅厕100处、废弃建筑残垣断壁3处。

(二)基本整治型村庄建设情况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工作部署和安排,我镇列入基本整治型村庄数量为13个屯,分别是杏花村百罡屯、那腾村塘江屯、那腾村那耀屯、宝达村那午屯、宝达村民锦屯、群敏村塘达屯、群敏村百最屯、朔良村子贡屯、南立村那朝屯、六羊村岩乐屯、那娄村作月屯、灵龙村街上屯、灵龙村拾拉屯。截止目前13个都已经开工建设,开工率为100%。13个屯的“三清三拆”工作已经完成,11个屯已经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剩杏花村百罡屯、南立村那朝屯2个村庄规划也已经上报住建规划部门。在工作中,我镇围绕“一户一宅”要求整治宅基地、营造干净整洁的乡村环境、建立完善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乡村自治建设

(一)不断完善村民自治制度

我镇始终把建设好的村委会放在首位,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坚持依法办事,在全镇范围内形成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的良好局面。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开展工作有领导、有组织地实施开展并抓出成效,镇村分别建立组织机构,明确领导负责、落实各项工作职责。

(二)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

通过开会研讨,进一步完善我镇各村屯村规民约,加大对村规民约制定和实施程序的指导监督,确保村规民约的合法性,可行性。

(三)加强村组干部管理

一是全面加强党建引领,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力树新形象,展现新作为。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村级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三是健全机制,培养后备力量,尽量吸收农村优秀人才,壮大村级党组织的人才队伍,发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探索“党建+集体经济+乡村治理”的运行模式。

(四)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

为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在各村推进村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村务公开,完善村民自治,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力求公开的内容全面、形式规范、程序合法、档案齐全。

三、乡村法治建设

(一)以人为本,树立乡村法治思维

加强村级党员干部法治理念和提升群众法制意识。定期组织村两委干部集中开展法制学习,通过宣传引导,强化群众的法制意识。

(二)依法治村,规范乡村法治行为

一是规范村级组织运行管理。加强监督各村落实党建制度,确保村级党组织运行规范化;二是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镇班子成员加强对联系村党建和法治工作的指导,确保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三是严格执行“四民主三公开”。进一步强化村干部工作实绩民主评议制度,促进村干部的依法办事的执行力。

(三)普治共举,优化乡村法治环境

二是深化普法教育,建设乡村法治阵地。积极推广“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力争实现“民主法治村”全覆盖。

三是贯彻落实“七五”普法,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提高普法教育的覆盖率和针对性、实效性。

四是村级法律顾问进村入企,延伸农村法律服务触角,满足村民的法律需求。

(四)完善机制,强化矛盾纠纷化解

二是排查工作制度化。坚持调处会议制度常态化,定期召开调处工作例会、培训会和推进会,对排查的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梳理、上报。

三是完善逐级调处制度。从村级开始逐级调处,层层上报。对依法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事项,转司法部门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四、乡村德治建设

一是加强基层文化阵地建设,通过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和整合相关资金,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和农家书屋建设,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保障了群众的文化需求。

二是着眼乡风文明,留住乡愁记忆方面的建设,进一步发扬艰苦奋斗、互帮互助、邻里守望的淳朴民风。强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集中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文明树新风”等主题宣传活动,倡导文明新风,推动优良民风、和谐村风、文明乡风发展。

三是加强村级文艺骨干业务培训,我镇先后派出3名文艺业务骨干参加县文化馆举办小品、声乐、嘹歌、舞蹈业务培训班,有力提高我镇今后文艺创作和各类表演的指导工作。

五、存在的问题

1、基础设施薄弱问题。朔良镇是我县较为偏远的山区乡镇,受自然环境、经济基础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和制约,农村基础配套设施比较薄弱。

2、资金制约问题。

3、群众环卫、法制、自治等意识不强、还存在不少封建陋习。

六、下步工作方向

1、着力推进产业发展。依托脱贫攻坚战加快产业转型,引导扶持现代农业、休闲旅游业发展,不断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不断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促进共同富裕。

2、着力改善人居环境。立足区域特色,大力开展村庄环境治理、污水处理、堤岸截污、生态水系等治理和建设,促进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

3、着力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抓好农村移风易俗,坚决反对封建迷信、大操大办的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

农村村规民约范文(篇十六)

xx县国土资源局:

姚xx,xx县姚家营村村民,计划在我村村北建设一个养猪场,申请占地亩,投资30万元,建设成年出栏种猪及育肥猪1200头的养殖场,恳请领导研究批准。

项目建设方案:

1. 项目名称:姚永利养猪场

2. 建设地点、面积:郭庄镇姚家营村村北,申请占地亩。

3. 拟建养殖场标准:建猪舍六栋,每栋400平方米,采用轻钢结构、彩钢保温和通风系统。

4. 附属设施:饲料间、办公室、宿舍等600平方米。 猪舍采用封闭式饲料管理模式,场址远离村庄,各区生产生活不交叉,保持独立,减少交叉感染,自动化程度高,对饲料原料严格检验,保持营养配比,提高成活率,降低生产成本。对整个场区的废弃物集中综合治理,所有粪便发酵后用于周围农田种植。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河北省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发展规划,通过引进性能优良的种猪,提高肉猪的产品质量,提升消费者的消费档次。有效地促进我县农业结构调整,拉动无极县无公害生猪生产,推动我县地区经济发展进程。

因此,我申请建设种猪繁育场,恳请领导批准用地要求。

申请人:

年 月 日

农村村规民约范文(篇十七)

农村创卫村规民约

为加强村容、村貌的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生活环境,配合全乡农村创卫工作的开展,根据<孙家湾乡农村创卫实施方案>,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村成立 [农村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任副组长,支村两委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保洁队,具体负责。

2、全体村民应树立 [ 卫生关联你我他、齐抓共管靠大家 " 、[肮脏可耻、清洁光荣"的思想,积极配合并参与[农村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各项卫生工作。

3、全村实行包干区管理,划分为若干区块,每个区块确定一名两委干部为责任人、一名老人协会成员为义务监督员。

4、党员实行包干到户责任制,负责做好各户房前屋后三包工作,若党员自身未带头做好房前屋后保洁或发现党员包干的农户有两户以上存在脏、乱、差现象,而且又未做工作的,年终评定为不合格。

5、农户必须自觉搞好家居卫生,做到人畜分离,集中圈养,不得散养,对死禽死畜要进行深埋。

6、垃圾不乱倒,粪土不乱堆,污水不乱流,柴草不乱放,农户必须将垃圾倒入指定的垃圾桶内。

7、自觉保持好房屋周边的环境卫生,做到房前屋后无积水、无杂草、无垃圾,确保水沟流水畅通。

8、各农户必须自觉维护道路、水利设施的贯通,不得将垃圾、农*瓶和田埂草倒入道路、河流、水渠、湖泊或水塘中,一律堆放在指定地点。

9、不在道路边搭建

农村村规民约范文(篇十八)

为了搞好我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增强村民的法制观念、人人学法、懂法、用法,根据《xxx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央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精神,经村民讨论、村委会批准制定本村规民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引导全体村民树立“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观念,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觉性和能力,努力把本村建设成“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村规民约(以下简称:规约)。

第二条 本规约具有村与村民、村民与村民之间的契约性质,对全体村民均有相同的约束力。全体村民都应当自觉遵守执行,任何人不得以在外经商、务工为由拒绝执行。居住本村的外来人员参照执行本规约。

第三条 违反规约,应承担相应责任。 承担责任的方式:一、批评教育;二、赔礼道歉;三、写出悔过书;四、违约行为公示或通报;五、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第四条 村民委员会对违反本规约的行为人作出处理决定前,除予以口头批评教育的外,必须查明事实,收集证据,集体讨论。处理决定须以书面形式,应公平公正、合乎情理。处理决定和相关材料要全部存档。村委成员不得公报私仇,借此打击报复平时对自己有意见的村民。

第五条 本村的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应当模范遵守和执行本规约。

第六条 全体村民特别是党员、干部、村民代表要见义勇为,一旦发现违反规约的行为,要大胆制止。对单独难以处置的情形,要及时报告村领导,以防事态扩大。村民委员会对见义勇为,大胆制止违反本规约行为者予以表扬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二章 村民行为规范

第七条 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新农村建设事业。自觉接受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及公民基本道德的教育,积极参加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争做遵规守法、诚实守信的合格公民和勤劳致富、科技致富的新型农民。

第八条 热爱家乡,热爱集体,积极支持和配合各级党委、政府涉及农业、农村、农民的工作,自觉执行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有关决定、决议和规定。

第九条 自觉保护耕地,严禁荒废耕地。村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土地都必须服从村的统一规划和调整,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擅自在自留地、承包地挖塘、挖砂、取土等。

第十条 村民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新房建好后,应拆除旧房的,必须及时拆除并退出旧的宅基地。

第十一条 实行计划生育,鼓励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育龄人员自觉采取避孕节育措施,已婚育龄妇女自觉参加环孕检。严禁计划外生育。

第十二条 凡符合服兵役条件的村民,应积极参加兵役登记和体检。严禁不参加兵役登记、体检、故意做假体检不合格和拒绝应征入伍的行为。

第十三条 尊敬长辈,严禁虐待、打骂、遗弃等伤害老年人的行为。成年子女、继子女、养子女和其他赡养义务人及其配偶对基本丧失劳动力或无生活来源的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和其他应赡养的老年人必须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支出不得低于本村村民的基本生活水平。

第十四条 爱护未成年人,重视未成年人的教育。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等法定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继子女、养子女必须履行抚养义务,并保证他们接受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村组织鼓励家长培养子女上大学,对有子女上大学的家庭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十五条 实行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丈夫不得以妻子无现金收入、只生女孩等种种理由打骂和虐待妻子。任何人不得剥夺已婚女子的合法继承权。丧偶女子有继承遗产和携带未成年子女再婚的权利。家庭生活中不得歧视女孩子。

第十六条 不得违反法定程序越级上访和聚众集体上访。不借口煽动群众到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办公地、他人住宅和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制造事端、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第十七条 不参加xxx功、呼喊派等xxx和非法宗教组织的活动。不利用迷信活动造谣惑众、骗财骗物。不得捏造虚假的事实欺骗群众,引发恐慌;不得诽谤他人、污辱他人人格。

第十八条 不随意在公路、村道上晾晒农作物和其他物品。不私设障碍影响交通。不损毁、移动公共指示标志、有线电视广播线路等公共设施。不损毁村机耕路、排灌水渠、水库闸门、村道路灯、花木草坪、办公物品、村务公开栏、自来水主管、文化体育卫生设施和其他集体设施、集体财物。

第十九条 不盗伐国家、集体、他人的林木和损毁政府明令保护的珍稀树木。砍伐承包经营的山林,必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按照审批的数量范围伐木,及时补种树苗。各家各户要积极植树造林,绿化环境。

第二十条 死禽、死畜要挖坑深埋,作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要集中到村公共垃圾池。发现多数家禽家畜得病,要及时向村委会报告,以防发生大面积的疫情。猪圈、牛栏、厕所要勤清理,以免臭气、脏水污染环境。要注意饮食卫生,以防病从口入。禁止在集体和农户房屋外墙乱贴乱涂广告,应当保持整洁。

第二十二条 相邻之间应当团结友善,以礼相待,碰到困难要互相帮助,不损害对方利益,不偷不损毁他人的财物。要管好自己的家禽家畜,防止自家家禽家畜损毁他人的农作物和伤害他人。家庭成员之间、村民之间发生民事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委会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要破除封建迷信,反对婚嫁、丧葬铺张浪费,提倡勤俭持家、节约办事。

第二十四条 严格执行殡葬法规,倡导生态殡葬,严禁乱葬乱埋。

第二十五条 村民对村干部执行公务有意见的,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向其上级领导反映,不得污辱、诽谤、围攻和殴打执行公务的村干部。

第三章 对违反规约的处理

第二十六条 凡违犯本规约的,除触犯有关法律应由政府有关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和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外,村民委员会有权根据客观事实和本规约第三条的规定,酌情对行为人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第二十七条 对损坏村集体财物、设施的行为人,责令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对拒不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的,则在村公开栏上公示违反本规约的行为(或通过村广播向全村通报),并以村经济合作社(或村民委员会)的名义报请政府有关部门处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凡有家庭成员违反本规约的,该家庭当年不能参加市、乡镇、村级各类先进推荐评比,同时不得享受村里的各项优惠待遇。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规约由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本规约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三十条 本规约自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印发至本村各户和住本村的外来人员,报镇政府备案。

注:

各行政村可根据本村村情,对上述村规民约条款进行增减和修改,可把本村一些好的传统、做法用规约固定下来。但不同地区的行政村在制定村规民约时有不同的要求,有部分条款是必须具备的。如:

*毗邻边界的行政村村规民约需要具备的条款*

1、村委会要及时与毗邻村委会相互通报村规民约,并及时告知本村村民要遵守毗邻村的村规民约。

2、村民发生跨界纠纷时,村委会要及时与毗邻村委会进行联合调处。

*山区的行政村村规民约需要具备的条款*

1、保护森林资源和水资源,不乱开乱采,不乱砍滥伐和毁林开荒方面的条款。

2、村民因使用山地、管理山林发生纠纷后的处理规定等。

3、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尤其在森林防火期,禁止在林区野外用火方面的规定。

*地处工业园区的行政村村规民约需要具备的条款*

1、如何协调村民与园区企业之间关系方面的规定。

2、如何规范本村村民与外来务工人员之间的关系方面的规定

*涉及“两线整治”工作的行政村村规民约需要具备的条款*

应该专门单列一章体现“两线整治”的有关规定。下面是“两线整治”的主要内容(“三化一整治”,即洁化、绿化、美化和整治秩序)。

(一)洁化

1、清理垃圾。集中清理沿线村庄的暴露垃圾、卫生死角等;

2、清除杂物。集中清除沿线村庄的杂草丛、渣土堆等;

3、全面拆除沿线两侧简易厕所、露天粪坑;

4、在沿线两侧统一配置垃圾池(箱);

5、有专(兼)职保洁人员定期清扫沿线村庄卫生和清理垃圾池(箱)

(二)美化

1、立面整治。对沿线两侧建筑物进行整修粉刷;

2、庭院整理。对沿线村庄农户的庭院进行整理,对门前乱堆乱放进行治理。

(三)绿化

1、行道树绿化。对沿线行道树绿化不完善地段进行绿化补种;

2、闲置空地绿化。对沿线两侧闲置空地和各种建筑物拆除后闲置空地进行绿化。

3、村庄和农户庭院绿化。

(四)整治秩序

1、违章建筑整治。拆除沿线两侧的各类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乱圈乱围;

2、破败建筑整治。拆除沿线两侧的残墙断壁、废弃建筑,修缮、改造、拆迁破房、危房;

3、广告招牌整治。清除各类非法设置、低档次、破旧户外广告和标志,统一规划设计广告、店招;

4、废品收购点整治。搬迁沿线两侧所有废旧物资收购点;

5、占道经营整治。集中力量开展占道经营、夜市排档、马路市场整治;

6、集镇沿线整治。

请相关村结合整治工作实际制订相应的条款在村规民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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