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数调整申请范文(精选十五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2-08-25 12:02:15988

社保基数调整申请范文(篇一)

险种

单位缴纳比例

个人缴纳比例

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

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

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城镇职工:19%(有雇的个体工商户1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非本市户籍农民工:12%

8%

20xx

实际工资

收入

15130

险种

单位缴纳比例

个人缴纳比例

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市平工资60%的缴费基数

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

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市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

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本市户籍农民工:

城镇职工、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2%;非本市户籍农民工:无

2874

实际工资

收入

14370

失业 保险

2874

实际工资

收入

14370

工伤 保险

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

2874

实际工资

收入

14370

生育 保险

2874

实际工资

收入

14370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城镇职工、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1%;

非本市户籍农民工:无

2874

实际工资

收入

14370

附:

成都市社保局关于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度省市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近日,四川省xxx《关于全省全部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成都市xxx《关于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分别公布了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工资(以下简称“省平工资”)为60520元、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市平工资”)为57480元。现就我市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省、市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雇工)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度省平工资的300%和40%执行(附件1)。用人单位1至5月期间已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与上述标准有差额的,应当分别由用人单位重新申报或经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核定,并在9月30日前足额缴纳;其中变更了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差额分别由变更前后的用人单位以及职工足额缴纳。

(二)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申报缴费基数标准分别按度省平工资的40%、60%、80%和100%执行(附件2)。1至5月期间已申报缴费与上述标准有差额的,本人可以在12月31日前申请补足差额(附件3)。

(三)符合度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缴费基数标准,以区(市)县圈层划分分别按度省平工资100%和80%执行。

(四)社保经办机构计发度符合领取条件人员基本养老金,以及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参保人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时,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度省平工资执行。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度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按《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成都市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金额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xx〕235号)规定执行。度符合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养老金计发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度省平工资执行。

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关于成都市市属事业单位全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成府发〔20xx〕33号)规定参保缴费的单位和职工,申报缴费工资下限标准暂按度市平工资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申报缴费工资标准,按省的统一规定执行。

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一)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雇工)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从6月起分别按度市平工资的300%和60%执行(附件1)。

(二)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6月起按度市平工资的80%执行;住院统筹、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6月起按度市平工资执行。

(三)符合度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缴费基数标准,从1月起按度市平工资执行

社保基数调整申请范文(篇二)

一、单位职工形式参保的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8%,个人按缴费工资的8%;

医疗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9%,个人按缴费工资的2%;

失业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个人按缴费工资的(农业户口个人不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按行业种类,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为、、,各单位根据上年度的工伤发生情况,在对应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执行100%、120%和150%的标准。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个人不缴纳。

二、单位职工形式参保的缴费基数

截止社平工资发布之前,青岛社会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为2134元/月

1、单位职工缴纳五险情况下的缴费基数:

鉴于青岛xxx还没有公布社平工资,根据《关于做好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参保单位及其职工申报20xx年的缴费基数,暂用20xx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2688元(月均3557元)进行封顶保底,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统一使用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重新封顶保底核定缴费基数,并对缴费差额统一进行补收,重新计发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并补发差额。”

2、单位承担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根据《关于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的规定,“自1月1日起,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20%调整为18%。”

3、关于农业户口单位缴费基数优惠的政策已经取消

1月1日后,按照《关于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单位承担的农业户口人员养老和工伤缴费基数,按照员工的实际工资计算,不再按照上年度社平的60%计算。

12月底前政策回顾:

根据《青岛市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农民工本人共同缴纳。

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农民工总人数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60%之积为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

农民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以本人月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本人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本人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按照8%的比例缴纳,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根据《青岛市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规定》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以本单位农民工总人数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60%之积为基数,按照规定的比例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农民工个人不缴费。”

三、单位职工1月社保费核算的几点说明

1、根据往年的社保基数申报经验,单位必须在申报完毕社保缴费基数后,才可以正常代扣1月份的社保费。如果单位不进行基数申报,及时账户中有足够的余额,也会出现1月社保费不能正常扣缴的情况,由此产生的员工欠费责任,由单位自行承担。

2、由于农业户口的职工单位承担养老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发生变化,从1月开始,计算社保费的时候,应该将对应的公式进行调整。

在养老和工伤保险的社保费缴费方面,已经没有农业户口和城镇户口的差别。

3、从1月开始,单位就按照申报的基数为职工缴纳社保费。因此在计算社保费的时候,就应该按照申报的基数来进行计算社保费。差额部分,待到公布上年度社平工资后,进行多退少补。

社保基数调整申请范文(篇三)

达内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6月1日起,全市参保单位及个人可以缴纳20xx年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参保单位要在8月26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全市参保单位及用工人员20xx年缴费工资基数核定工作于6月1日起至8月26日结束。期间各参保单位需及时申办用工人员增、减手续,同时核定并缴纳20xx年当年保费。20xx年参保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元/月。

未按时足额缴费依法惩处

未按规定预缴和在申报期内未及时办理基数核定及申报缴费的参保单位,市社保局将依据《xxx社会保险法》规定加收滞纳金。对因单位欠费原因导致未按期办理退休手续及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养老金核发按有关规定执行。

欠缴20xx年及以前年度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必须一次性补齐欠费,否则市社保局在依法加收滞纳金的同时,将移送人社部门依法处以欠费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个人缴费仍自由选档

20xx年全市以个人身份参保、续保人员养老保险费标准为:按社平60%缴费的年缴费额为元/年、按社平80%缴费的年缴费额为元/年、按社平100%缴费的年缴费额为元/年。缴费后缴费标准本年内不得更改。有意愿选择按社平110%或120%缴费的人员可于至市社保局业务经办大厅咨询具体标准并办理缴费业务。

申领社保补贴人员尽快缴费

目前我市20xx年当年社保补贴申领工作已准备就绪,参保人员需及时缴纳保费,并于缴费下月办理申领手续。

吉林银行全面代收

20xx年吉林社保转移手续与流程,吉林社保跨省怎么转移

20xx年吉林省社保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及缴费最新基数规定

20xx年吉林社保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及缴费最新基数规定

20xx年吉林省社保中断怎么补交,吉林省社保补缴流程材料

20xx年吉林市社保中断怎么补交,吉林市社保补缴流程材料

20xx年吉林市社保可以补交吗,吉林市社保补缴流程政策金额材料

吉林补交社保流程和手续,20xx年吉林补缴养老保险新政策条件

吉林20xx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报9月开始

社保基数调整申请范文(篇四)

咸宁公布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咸宁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新一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核定期,咸宁市人社局按照省人社厅文件精神,以市xxx法定统计数据为基准,正式印发了《咸宁市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及抚恤待遇支付标准的通知》。

通知显示:

全市在岗职工人均工资为36853元,月人均工资为3070元。

●对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缴费比例为28%,其中:单位20%,个人8%;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对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在职职工缴费比例为10%,其中:单位8%,个人2%;

●退休人员和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8%。

缴费基数部分,通知规定:

●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应发工资额据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高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人均工资300%的,按300%申报;低于60%的,按60%申报。

●根据咸政办发z20xx{94号文件:

参保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平均缴费基数月工资达到60%的,享受个人账户和住院报销待遇;

达到80%的,享受个人账户、住院报销、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达到95%以上的,享受个人账户、普通门诊统筹、住院报销和门诊慢性病补助待遇。

缴费金额部分,通知规定:

●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在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人均工资的60%、70%、80%、90%、100%、150%、200%、250%、300%范围内,按照年缴费4416元、5160元、5904元、6624元、7368元、11064元、14736元、18432元、22104元九个档次,根据本人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自行选择。

●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缴费额为元,另大额医疗保险为190元/人、年。

通知要求:

根据国家、省政策规定,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必须以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做到据实核定,继续落实五险一单。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低于1840元的按1840元申报,高于9210元按9210元申报。

通知下发后:

咸宁市人社局第一时间在政务服务大厅信息栏公示相关文件,管理办迅速更新大厅各类社保缴费、待遇经办宣传栏和各类宣传指南手册,确保办事群众准确获知最新人社政策动态;

为应对即将到来的社保缴费高峰期,咸宁市人社局领导要求,管理办要加强对重点窗口的监督管理,及时回应群众各类服务诉求,协调各局属单位,适时增派人手,确保窗口工作有序开展。

社保基数调整申请范文(篇五)

本报讯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按20xx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征缴社会保险费和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记者联系采访了多个市县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他们均表示,按往年惯例将从7月起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通知》称,省xxx已将20xx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各市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进行公布,各市县单位应严格按照我省社会保险政策的有关规定,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和计发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通知》在附件中列出了20xx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各市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其中20xx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8406元,月平均工资为4867元。20xx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我省职工20xx度社保缴费基数的确定直接相关。

我省现行社保政策规定,职工实际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核定五项社保缴费基数。实际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基数;其中基本养老保险,报同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后,可按实际工资缴费,但20xx年度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0%。

我省各市县将从7月起调整社保相关缴费基数,城镇从业人员五项社保最高缴费基数为14601元(4867×300%),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元(4867×60%),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元(4867×50%)。

按照我省灵活就业人员月缴纳政策,灵活就业人员20xx年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应在4867元的60%至300%之间,即参保人员可以在元至14601元之间自愿选择一个缴费基数缴费,缴费费率为20%,缴费金额在元至元之间;基本医疗的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为4867元,缴费费率为6%,缴费金额为元。同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最低需要缴费元。

社保基数调整申请范文(篇六)

xx市xx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x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关于社保补缴的通告3 参加省直社会保险统筹各单位、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关于公布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的通知》(粤人社函[]2861号,社保年度省直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的规定自x年7月1日执行生效,对之前7、8、9月份按照旧基数预申报缴纳的单位及个人,现将上下限差额补缴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差额补缴仅允许门前申报,需对x年7、8、9月份因上下限调整而进行差额补缴的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请参照差额补缴省直社保费缴纳程序,填写相关表证单书,自行前来我局征收前台进行申报缴纳;非广州地区的缴费单位(不含灵活就业个人,请在所属地市地税部门补缴。二、请将本次7、8、9月份的基数上下限差额补缴与其他月份及其他类型的差额补缴区分申报,以免造成混淆。三、本次7、8、9月份基数差额补缴的最后期限的x年12月31日,请需要补缴的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务必在这期间完成相关补缴工作。特此通知。

社保基数调整申请范文(篇七)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xxx《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现就做好20xx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一)自20xx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下简称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xx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

(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提供的20xx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即不超过33765元(20xx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753元×5倍)。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xx元。20xx年7月1日前缴存基数低于20xx元的,自20xx年7月1日起将自动调整为20xx元。

(三)自20xx年7月1日起,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以下简称缴存比例)。

(四)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期限为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20xx年7月1日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

二、调整办理程序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业务自20xx年7月1日起开始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均需要调整的,单位可同时申请办理调整手续。

(二)单位在调整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时,应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xx年6月23日

社保基数调整申请范文(篇八)

不知不觉来到公司已经近两个月了,这两个月中有不少辛苦,更多的是收获。在这之前的公司工作分工比较明确,我负责公司内部的维护管理,加之有的工作涉及不到,所以到公司之后所有的工作都由我一个人来做,刚开始的时候有点不适应,通过王老师的指导我很快进入工作状态,虽有稍有纰漏,但总体我还是比较满意的。现将这两个月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行政方面

1、首先对公司所有的固定资产进行归类、编号,并注明由谁使用。办公用品入库盘点,发现有问题及时提出来,决不隐瞒,并积极解决存在的问题,争取让问题在我这儿消失。

2、考勤统计。每天将请假、调休员工的请假、调休单保存完好备查。争取月底前将考勤做完交给财务。

3、公司信件的收发、登记、分递。

4、接待来访客人。

5、每周会议进行记录并完成纪要交王老师审核无误后再发至陈总、方总邮箱。

6、公司供应商账单结算。

7、陈总、方总出差机票、火车票的预定并跟踪积分累计。

9、参与xx文化广场标书制作;参与新款手机发布招标会的对外联络及预定会议室并参与会议,收获颇多。

10、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人事方面

1、招聘工作

2、社保工作

之前对社保的概念只停留在理论层面。上一年度的工资基数未核定,这造成的后果将是公司在成本方面的增加。发现这个问题后核定基数已经接近尾声,我一遍遍向社保中心老师、向周围的同学、朋友打听未核定基数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在xx月xx日完成基数变更。由于自己没有社保方面的实战经验,我买了专门的实操手册来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在此期间为xx取回了医保存折并发到本人手中。新的社保基数已经公布,我本月也按照新的缴费基数计算个人由公司代缴和由公司为员工所出的两部分。

3、公司培训

来到公司后公司进行了两次业务培训,一是办公软件ppt的学习,一是公司情况介绍,对这两部分内容的培训我认真的进行了学习,同事更加深刻的学习了公司的企业文化,我在以后的工作也会按照公司的要求来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很快能融入公司,面对客户我能准确回答出公司的业务范围等等。

刚来公司的时候对公司重大资产盘点不够准确、及时,细心方面还应加强,通过这两个月对公司的了解,公司在管理方面比较细致,值得我去更加认真对待这项工作,人事工作经验略有欠缺,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

三、建议:

1、每个岗位职责上墙,明确责任。

2、每周例会上每个部门通报部门的情况,如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工作进度及本部门需要别的部门协调、帮助的事项。

3、公司每个部门、每个部门坚持使用PDCA循环法。以上是我试用期的工作总结,领导的指导和同事的支持使我很快融入公司的文化氛围中,使我在不同的方面得到全面的发展,我的职业规划之路迈出了重要的步伐,我与uk共发展。

社保基数调整申请范文(篇九)

养老保险

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0xx元;

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

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5130元;

4、城镇职工:单位缴费19%,个人缴费8%;

5、有雇工的个体商户雇主:12%,雇工:8%;

6、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

7、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

医疗保险

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874元;

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

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4370元;

4、城镇职工、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单位缴纳,个人缴纳2%;

5、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失业保险

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874元;

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

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4370元;

4、单位缴费比例,个人不用缴费。

工伤保险

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874元;

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

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4370元;

缴费比例:单位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个人不用缴费。

生育保险

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874元;

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

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4370元;

单位缴费比例:,个人不用缴费。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874元;

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

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4370元;

4、城镇职工: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纳;

5、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纳;

6、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自愿缴费。

社保基数调整申请范文(篇十)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xxx《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杭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杭房公委〔20xx〕3号)等规定,现就20xx年住房公积金年度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存基数

自20xx年7月1日起,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xx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xx年月平均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同级人社、财政部门核定的,按同级人社、财政部门核定口径计算;企业和其他组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xx年在本单位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工资口径按国家xxx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确定。

根据xxx、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xx〕5号)有关“控高保低”规定,缴存基数设定上限和下限,上限为杭州市20xx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1980元;下限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高于上限且不低于下限。

20xx年当年新录用职工的缴存基数不作调整。

二、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同一单位实行同一缴存比例。

单位亏损严重的,可申请低于12%比例缴存,申请期限为一年,到期自动恢复至12%。申请降比应提供以下资料: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同意降比缴存的会议决议、《杭州市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申请表》。

三、月缴存额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个人月缴存额与单位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具体计算方法为:

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合计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

四、办理方法

五、其他事项

年住房公积金年度调整工作于7月1日至9月30日进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于20xx年7月起执行。

3、办理年度调整时,职工身份信息有误的,单位应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身份信息变更登记表》,同时办理职工身份信息变更登记手续。

4、主城区实行住房公积金补贴政策的单位,住房公积金补贴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同步调整。

5、未按规定办理年度调整造成职工未足额缴存的,中心将按照xxx《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xx年6月8日

附件:

1、 主城区

(1)江干区新业路311号市民之家三楼;

(2)西湖区竞舟路228号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3)经济技术开发区幸福南路1116号和茂大厦一楼;

(4)杭州银行官巷口支行:上城区解放路178号(不受理降比申请);

(5)杭州银行春晖支行:下城区潮王路42-48号(不受理降比申请);

(6)杭州银行湖墅支行:拱墅区湖墅南路459号(不受理降比申请);

(7)杭州银行城北支行:拱墅区登云路266号(不受理降比申请);

(8)杭州银行江城支行:江干区新塘路15-1号(不受理降比申请);

(9)杭州银行城东支行:江干区天城路68号万事利科技大厦(不受理降比申请);

(10)杭州银行滨江支行:滨江区滨盛路钱龙大厦一楼(不受理降比申请);

(11)杭州银行钱江支行:滨江区江南大道4328号(不受理降比申请);

(12)杭州银行大江东支行:义蓬街道义蓬中路550号(不受理降比申请)。

2、 萧山区

市心北路880号萧山区市民服务中心(农业大厦)二楼C区。

3、 余杭区

(1)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二楼;

(2)文一西路1500号余杭组团市民之家;

(3)瓶窑镇前程路20号瓶窑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4、 富阳区

体育馆路471号行政中心三楼。

5、 临安市

锦城街道城中街790号。

6、 桐庐县

(1)城南街道迎春南路258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2)分水镇院士路98号分水便民服务中心二楼。

7、 建德市

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312号万宇大厦四楼。

8、 淳安县

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89号社会保障大楼二楼。

咨询电话:12329-1

社保基数调整申请范文(篇十一)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xxx关于公布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7560元,月平均工资为6463元。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20xx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20xx-2016年度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通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就北京20xx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xx住房公积金年度(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

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

根据北京市xxx公布的北京市职工月均工资计算,20xx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654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327元。原则上不允许突破月缴存额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

20xx住房公积金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xx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下岗、内退等类似情况职工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xx年北京市基本生活费1204元。

以上通知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下限和缴费比例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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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数调整申请范文(篇十二)

随着20xx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公布,20xx年度的各项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确定,最低为3082元,最高为23118元。

市人力社保局近日公布,20xx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2477元,月平均工资为7706元。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20xx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也将“水涨船高”。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7706元;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3118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5394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624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082元。

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也确定。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元、失业保险费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元、失业保险费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元、失业保险费元。

社保基数调整申请范文(篇十三)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xxx关于公布20xx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京人社规发【20xx】136号)文件,20xx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7560元,月平均工资为6463元。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20xx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20xx-20xx年度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通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就北京20xx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xx住房公积金年度(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

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

根据北京市xxx公布的20xx年北京市职工月均工资计算,20xx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654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327元。原则上不允许突破月缴存额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

20xx住房公积金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xx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下岗、内退等类似情况职工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xx年北京市基本生活费1204元。

社保基数调整申请范文(篇十四)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xxx关于公布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7560元,月平均工资为6463元。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20xx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20xx-2016年度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通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就北京20xx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xx住房公积金年度(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

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

根据北京市xxx公布的北京市职工月均工资计算,20xx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654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327元。原则上不允许突破月缴存额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

20xx住房公积金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xx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下岗、内退等类似情况职工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xx年北京市基本生活费1204元。

以上通知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下限和缴费比例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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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频出。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做出调整,规定从6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的认定将执行“认房不认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降至3成,不再限制人均面积。深圳也澄清了“取消限购”的传闻,同时表示将加快商品住房预售审批,加快新增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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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额度

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已经明确,符合公积金贷款各项条件的借款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万元”。这意味着,石家庄公积金贷....

20xx福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例最新解读

20xx福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例最新解读 日前,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新的《暂行规定》对职工首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商品房、公租房等的最高金额、应提供材料等做了规定,同时也明确了首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后,再次提取需....

社保基数调整申请范文(篇十五)

不知不觉来到公司已经近两个月了,这两个月中有不少辛苦,更多的是收获。在这之前的公司工作分工比较明确,我负责公司内部物品的维护管理,加之有的工作涉及不到,所以到公司之后所有的工作都由我一个人来做,刚开始的时候有点不适应,通过x老师的指导我很快进入工作状态,虽有稍有纰漏,但总体我还是比较满意的。现将这两个月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行政方面

1、首先对公司所有的固定资产进行归类、编号,并注明由谁使用。办公用品入库盘点,发现有问题及时提出来,决不隐瞒,并积极解决存在的问题,争取让问题在我这儿消失。

2、考勤统计。每天将请假、调休员工的请假、调休单保存完好备查。争取月底前将考勤做完交给财务。

3、公司信件的收发、登记、分递。

4、接待来访客人。

5、每周会议进行记录并完成纪要交x老师审核无误后再发至x总、x总邮箱。

6、公司供应商账单结算。

7、x总、x总出差机票、火车票的预定并跟踪积分累计。

9、参与xxx文化广场标书制作;参与新款手机发布招标会的对外联络及预定会议室并参与会议,收获颇多。

10x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人事方面

2、社保工作。之前对社保的概念只停留在理论层面。上一年度的工资基数未核定,这造成的后果将诗司在成本方面的增加。发现这个问题后核定基数已经接近尾声,我一遍遍向社保中心老师、向周围的同学、朋友打听未核定基数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在x月x日完成基数变更。由于自己没有社保方面的实战经验,我买了专门的实操手册来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在此期间为xxx取回了医保存折并发到本人手中。新的社保基数已经公布,我本月也按照新的缴费基数计算个人由公司代缴和由公司为员工所出的两部分。

3、公司培训。来到公司后公司进行了两次业务培训,一是办公软件PPT的学习,一诗司情况介绍,对这两部分内容的培训我认真的进行了学习,同事更加深刻的学习了公司的企业文化,我在以后的工作也会按照公司的要求来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很快能融入公司,面对客户我能准确回答出公司的业务范围等等。

刚来公司的时候对公司重大资产盘点不够准确、及时,细心方面还应加强,通过这两个月对公司的了解,公司在管理方面比较细致,值得我去更加认真对待这项工作,人事工作经验略有欠缺,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

三、建议

1、每个岗位职责上墙,明确责任。

2、每周例会上每个部门通报部门的情况,如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工作进度及本部门

需要别的部门协调、帮助的事项。

3、公司每个部门、每个部门坚持使用PDCA循环法。以上是我试用期的工作总结,领导的指导和同事的支持使我很快融入公司的文化氛围中,使我在不同的方面得到全面的发展,我的职业规划之路迈出了重要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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