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服务站应急预案范文(通用3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4-01-25 12:40:2023

殡仪服务站应急预案范文 第1篇

为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我镇“三个文明”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姜堰市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提高殡葬管理的.执法水平,确保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达到预期的效果。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成立镇殡葬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殡葬管理专项整治的组织指导、督查、实施工作。

二、目标任务

(一)深化平坟还田活动。从2004年12月10日起,利用4个月的时间,全面平毁土散坟,确保高速公路、铁路、姜溱公路沿线1000米以内以及工业园区、农田及水源保护区、集镇规划区无坟头。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平坟还田范围,使全镇范围内所有土散坟在2005年4月10日前得到彻底平毁。

(二)加强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存放堂建设与管理。集中精力、人力加大公益性墓地管理,在原有的基础上,改善墓地环境,基本解决“平有所去、死有所葬”问题,达到“科学合理、方便群众、管理规范”的目标。

(三)抓好殡葬市场的整顿。严禁生产销售封建迷信用品和土葬用品;坚决取缔无照生产、经营丧葬用品的企业和个体商店;杜绝丧事活动中看风水、打丧鼓及沿路抛撒纸钱、冥币等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和尚入户操办佛事活动;禁止民间艺人参与丧事活动,规范吹奏人员的丧事活动行为;杜绝无牌、无证、报废的车辆以及违规经营车辆从事殡葬运输业务。

(四)巩固火化成果。火化率达100%,杜绝土葬、骨灰装棺土葬和乱埋乱葬,新发生的骨灰全部进入公益性墓地安葬。

三、工作步骤

整个专项整治活动分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平坟还田、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11月11日—11月20日) 殡葬改革工作牵涉面广、情况复杂,是一项群众性、政策性很强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配合和支持。为了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的健康发展,必须从宣传发动、摸清底数、制定政策等方面入手,全面启动我镇殡葬改革工作,大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殡葬改革的浓厚氛围。依据国家、省、市关于殡葬改革的政策法规,制定出台殡葬管理政策,全面开展殡葬现状调查摸底工作,分别对土葬、骨灰装棺、乱埋乱葬、假僧、假道人员和封建迷信职业者、民间吹奏、说唱艺人和从事封建迷信品制作、销售、无证无照经营丧葬用品等行为进行全面调查登记。

(二)集中整治阶段(2004年11月21日-12月10日) 进一步完善现有管理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始终保持对非法丧葬行为的高压势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物力,建设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存放堂,全面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由领导小组牵头对土葬、二次土葬、乱埋乱葬非法生产销售封建迷信用品、制作销售棺木、无照经营丧葬用品以及违法丧事活动等依法进行查处,整顿殡葬市场秩序、整顿吹打乐队、整顿运尸车辆。

(三)平坟还田阶段(2004年12月11日-2005年3月31日) 从12月10日起,由镇分管负责人牵头,组织公安、民政、国土、生建等部门,以村为单位,对各村墓葬情况进调查摸底,制定平坟还田计划;从12月25日起,组织全体镇村干部采取包干到组的形式,利用大寒的有利时机,动员群众自平自迁坟墓,力争春节前基本平毁散坟,确保高速公路、铁路、姜溱公路沿线1000米以内以及工业园区、农田及水源保护区、集镇规划区无坟头;从2005年3月1日起,以村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对未平毁的乱散坟,采取强制措施,全部予以平毁,做到平迁一处,复垦一处,杜绝死灰复燃,确保2005年3月31日前达到无坟镇的目标。

(四)总结验收阶段(2005年4 月1日-4月20日) 在市组织验收前,我镇组织自查自纠,验收合格后,向市政府提交书面报告,迎接市验收小组的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宣传教育在先。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殡葬管理条例》、《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姜堰市殡葬管理办法》和《姜堰 市人民政府通告》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将这些规定下发到村组,使广大群众深入了解殡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各级政府对殡葬管理工作的要求,让基层干部做到有法可依,群众做到心中有数。另外做到面上宣传和重点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做好丧葬人员和丧事事主的教育、疏导工作,帮助他们认清从理封建迷信的危害,自觉移风易俗,做到厚养薄葬,丧事新办。

(二)坚持整体联动。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社会系统工程。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民政科要切实担负起平坟还田扼制土葬、乱埋乱葬和合理规划公益性公墓等工作;国土所要做好对造坟者查处和平坟还田工作。宗教、宣传、广电要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其场所的管理,要适时对殡葬管理工作进行宣传,营造殡葬管理专项整治的浓烈氛围;文化站要加强对民间闲散吹奏、说唱艺人的管理,规范民间闲散人员参与丧葬经营活动。工商所要对丧葬用口市场进行清理整顿,查处制作销售棺木窝点,取缔封建迷信用品制作销售和无照经营丧葬用品行为。

(三)坚持定期督查。镇殡葬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定期对村进行督查,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殡葬专项整治活动落到实处。

殡仪服务站应急预案范文 第2篇

为全面落实省、州关于殡葬改革和惠民政策有关精神,我局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殡葬改革,提升殡仪服务水平,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现将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职责制度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殡仪馆在事务公开栏中将服务流程、工作人员信息、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等进行公开公示,方便家属办理丧事业务。

(二)提升工作服务效率

指导寿灵寺管理委员会主动作为,极力提高工作和服务效率,做到职责范围内工作不推诿、不拖拉,对当场能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对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解决的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和说服工作。

(三)提升工作作风

指导寿灵寺管理委员会充分发扬殡葬工作人员不怕苦、不怕臭、不怕脏的优良作风,切实做到服务过程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心,积极主动地做好服务对象全称的各项服务,赢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好评和赞誉。

(四)五是开展满意度调查,提升服务质量

印制《服务调查回访表》,对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态

度进行回访调查,对家属提供的建议和意见进行收集、处理、回访,并告知家属整改情况。

(五)加强学习教育,开展规范服务

学习《殡仪馆员工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落实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确保各项工作按标准化程序操作。

(六)深化惠民政策,夯实绿色殡葬基础

采取州户籍的城乡居民死亡并在州内殡葬服务机构火化遗体人员采取减免费用或提供补贴等方式,为实行遗体火化的逝者家属提供政策范围内的基本殡葬服务,逐步实现基本殡葬服务的普惠性、均等化。根据州局要求,每具遗体减免或补贴基本殡葬服务费用600元。现目前共火化8人,发放补贴资金4800元。

殡仪服务站应急预案范文 第3篇

为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送丧群众、馆内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全面防控,严格检测,详实记录,自我保护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殡仪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裘聪

组员:黄芝娟、朱龙法、张剑、胡建刚、罗贤才、陈栋、罗华

1、综合管理组

组长:黄芝娟

组员:罗华、张剑

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交办任务的落实和督办;负责具体落实零报告制度;负责疫情防控所需的物资采购和人员调度等各类服务保障措施;负责协调处理与疫情相关的其他相关事项。

2、紧急行动组

组长:朱龙法

组员:罗贤才、陈栋、胡建刚

主要职责:负责的接待、查检、隔离等相关安全工作。负责报告疫情动态情况,确诊或疑似人员疫情区域清洁消毒,密切接触人员排查隔离及相关人员情绪安抚等工作。

三、工作制度

领导小组负责落实上级交办的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召集防控工作会议,建立信息沟通机制,组织对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及时研究疫情趋势和防控策略等应急处置工作。综合管理组、紧急行动组按领导小组的指令和职责分工开展相应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日常管理

1、县殡仪馆落实24小时值班和巡查制度。

2、组织员工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学习,要求做好自身防护。

3、进行每天一次的区域消毒工作,消毒时不留死角,重点消毒门把手、扶手、车辆、休息厅、守灵厅等人群密集的地方。早晚不少于两次通风,通风后注意保暖工作。

4、驾驶员接送遗体时对送丧群众测温和查看健康码、行程码;门卫保安对进馆群众进行测温、亮码。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和记录处置情况。

5、后勤组在火化预约中交代好防疫事项:一、建议送丧人数不超过15人。二、建议送葬车辆不超过两辆。三、配合驾驶员测温和查看健康码、行程码。四、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后,严禁前来殡仪馆送丧。五、进入殡仪馆请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

6、快递、邮政等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殡仪馆内,全部在传达室交接,消毒外包装并由工作人员转交。

7、食堂内尽量少进大批冷冻食品,尤其是进口冷冻食品。

8、建议员工及家人不参加10人以上集体聚会及用餐等集体性活动。员工家属中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做好相应防护工作。

(二)应急措施

1、疑似响应:送丧群众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禁止其进入馆内送丧,立即协助转送定点医院诊治;工作人员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应立即停止其工作,督促其到指定医疗机构诊治;并及时向县疾控中心、县民政局报告。

2、确诊响应:受助人员或工作人员被确诊为感染病例的,在县疾控中心、县民政局的指导下,紧急行动组严格落实涉及区域的封闭消杀,掌握密切接触人名单,排查密切接触人员范围和14天隔离观察,确保涉及的送丧人员和员工都得到妥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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