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治理成果管理方案范文 第1篇

一、总体目标

健全环境空气重污染预警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形成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指挥体系,信息共享、运作灵敏的防范体系,行动迅速、反应及时的处置体系,责任明确、配合密切的保障体系,实现决策科学化、指挥智能化、应对系统化、保障统筹化,有效解决环境空气重污染问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预警与响应相结合。建立常规气象监测和环境空气监测预报合作机制,统筹预警环境气象,及时、科学布防应急响应对策,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环境空气重污染。

(二)坚持减灾与减排相结合。把保护受污染人群摆上突出位置,贯穿应急工作全程,尽量减轻健康损害;把减少大气污染排放源和排放量作为根本措施,尽可能防范和化解环境空气重污染。

(三)坚持劝导与严管相结合。注重环境空气重污染危害常识普及和排污行为管理约束,既主动面向社会倡导防范污染损害的建议性措施,更加大环境违法问题查处力度,保证环境管理与为民服务都见成效。

(四)坚持政府主导与部门齐抓共管相结合。建立市政府统一领导、市应急办具体协调、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区县(市)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共同解决环境空气重污染。

三、适用范围

环境空气重污染是指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哈尔滨市区环境空气重污染,所辖县(市)参照执行。

四、组织体系

在市政府领导下,建立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除承担日常制定政策、统筹协调、督办检查、解决难题外,负责组织应对环境空气重污染工作。

(一)联席会议组成。总召集人:市政府主管环境保护工作副市长。召集人:市环保局局长。会议成员:市政府办公厅(应急办)、市环保局、气象局、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委、交通局、公安局、交管局、住房局、城管局、教育局、监察局、执法局、工商局、农委、建委、卫生局、_、市政府_、各区县(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工作联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应急工作综合协调,并组织实施本预案。

(二)成员单位应急职责分工。市政府办公厅(应急办):负责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市环保局: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分析、研判和重污染预报预警、信息,组织重点企业落实环境空气重污染内部应急预案,监督检查并依法处理大气污染源违法排放行为。市气象局:负责与市环保局等部门建立环境空气重污染联合会商和服务响应机制,开展环境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与研究。市交通局:负责紧急增加公共交通运力,劝导市民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组织停运尾气超标公交营运车。市交管局:负责临时调整车辆限行范围、路段和时间,会同市环保局集中路检尾气不达标车辆。市住房局:负责组织供暖单位错时错峰起炉,压缩供暖燃煤量,加强供暖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行业管理。市发改委:负责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两高”行业项目审批。市工信委:负责督导工业企业特别是重点工业企业降低生产负荷、停止或减少废气排放量大的工段生产。市农委:负责会同区县(市)政府落实秸秆禁烧应急工作方案。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区政府落实道路保洁应急预案,减少道路扬尘。市建委:负责控制建筑施工扬尘。市执法局:负责集中查处露天烧烤、垃圾焚烧等违法行为。市工商局:负责配合查处烧纸行为。市公安局:负责管控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市教育局:负责建立中小学校重污染天气响应机制,科学安排学生放假及课外活动,普及中小学生大气污染防治知识。市卫生局:负责组织预防大气污染导致的疾病,科学指导公众提高防护能力,及时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疾病等易感人群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市财政局:负责提供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资金保障。市_:负责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依法对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市_:负责指导协调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信息、新闻宣传,协调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做好报道和舆论引导、舆论监督。市监察局:负责严肃追究重大环境违法问题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县(市)政府:结合区域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指挥落实应急措施。

(三)成立专家组。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建环境空气重污染专家组,提供决策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持保障。

五、分级预警

依据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实测与预报,并综合分析污染程度及持续时间,将环境空气重污染分为3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Ⅲ级、Ⅱ级、Ⅰ级,分别对应黄、橙、红色预警,红色为最高级别。

(一)Ⅲ级黄色预警。市区24小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201-300定为重度污染。当市区24小时实测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重度污染程度,并预测未来持续48小时以上,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研判、审定,启动黄色预警。

(二)Ⅱ级橙色预警。市区24小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301-500定为严重污染。当市区24小时实测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严重污染程度,并预测未来持续48小时以上,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研判、审核后,立即与市应急办沟通,并通报相关情况,2小时内报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审批,启动橙色预警,并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市应急办备案。

(三)Ⅰ级红色预警。市区24小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500以上定为极重污染。当市区12小时实测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极重污染程度,并预测未来持续12小时以上,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1小时内组织市环保局、气象局和专家组会商分析后,立即与市应急办沟通,并通报相关情况,1小时内报市大气污染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审核,再1小时内报市长审批,启动红色预警,并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市应急办,由市应急办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六、预警

(一)黄色预警。启动预警后,由市环保局公众网和市气象局气象用户平台2小时内向社会,并给予市民健康防护提醒,提示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暂停或减少户外活动,建议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防护措施。

(二)橙色预警。启动预警后,由市_组织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30分钟内向社会预警信息和应急预案,并给予市民健康防护提醒和公益性建议提示。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暂停或减少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建议:市民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机动车尽量避免昼间加油。

(三)红色预警。启动预警后,由市_组织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30分钟内向社会预警信息和应急预案,并给予市民健康防护提醒和公益性建议提示。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暂停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建议:倡导公众节约用电;一般人群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暂停重大群众性户外运动赛事和露天大规模群众活动;不燃放烟花爆竹。

七、应急响应

(一)黄色预警应急响应。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日常环境管理工作,但不集中行动。

(二)橙色预警应急响应。市环保局、气象局加密监测,将监测结果及时报送市应急办,每8小时更新1次环境气象与重污染程度信息,并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步向总召集人报告。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和相关工作方案,及时组织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每天15时前向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情况,并固定夜间值班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同时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前提下,按照职责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秸秆焚烧违法行为;

2、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垃圾焚烧违法行为;

3、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露天烧烤违法行为;

4、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范围,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5、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煤堆、灰堆和物料堆未有效封闭行为;

6、要求供热单位确保供暖锅炉24小时低温连续作业;

7、确保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从重处理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行为;

8、要求施工单位停止建筑拆扒工程;

9、要求施工单位停止建筑工程土石方施工;

10、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11、增加公交运力;

12、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和问责供暖储煤、输送用煤(运灰渣)车辆未有效防尘行为;

(三)红色预警应急响应。在橙色预警响应基础上,由市环保局、气象局随时向市应急办报送信息,每2小时更新1次环境气象与重污染程度信息,并由市大气污染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步向市长、有关副市长和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报告;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每8小时向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应对措施及进展情况;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召集人最长每24小时召开1次联席会议,听取应急情况、研判污染趋势、部署任务措施、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并增加4项强制性措施:

1、幼儿园、中小学停课;其中,前一日22时前预警并维持到22时后的,或者前一日22时后至当日6时前预警的,采取停课措施;当日6时后至上课前预警的,采取停课措施;当日上课后预警的,不停课,但停止户外课及户外活动,迟到、缺勤学生不作迟到或旷课处理,学校灵活安排教学进度。

八、预警解除和应急终止

经实测和预测研判,未来不满足预警条件时,由有权决定预警的部门2小时内解除预警或终止应急响应,并向社会。橙色和红色预警应急响应终止后,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总结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报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再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总结评估后,报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市长。

九、经费保障

按照市政府有关处置应急情况的财政保障规定,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所需预警及应急经费,由本级财政预算资金安排解决。

十、预案管理

(一)演练培训。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组织至少1次本预案联合演练和操作流程、岗位职责等培训。

空气治理成果管理方案范文 第2篇

为切实做好城市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推动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关于xx市綦江区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通知》及《关于印发xxxx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以及x月xx日区委区政府第二督查组督查意见和市建委安管总站x月xx日“蓝天行动”会议精神,现将专项行动有关方案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区范围内(不含万盛经开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

二、整改内容

(一)围挡设置及美化

城区临时围挡、建筑工地围挡要严格按照标准图集进行设置,围挡要整洁、美观,围挡外侧美化、绿化,并按不低于xx%比例发布的公益广告中,拿出一半以上用于发布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公益广告。

(二)控尘八项规定

1. 工地周围按规范要求设置不低于米的围墙或者硬质密闭围挡;

2. 对工地进出口及场内道路予以硬化,并采取冲洗、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

3. 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配套的沉沙井、截水沟,对驶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

4. 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防止泥浆外流,废浆应当用密闭罐车外运;

5. 露天堆放河沙、石粉、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以及xx小时内不能清运的建筑垃圾,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并对堆放物品予以覆盖;

6. 建筑面积xxxx平方米或混凝土用量xxx立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使用预拌混凝土;

7. 禁止从x米以上高处抛撒建筑垃圾或者易扬撒的物料;

8. 对开挖、爆破、拆除、切割等施工作业面(点)进行封闭施工或者采取洒水、喷淋等控尘降尘措施。

(三)其他措施要求

根据市建委《关于印发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建〔xxxx〕xxx号)文件要求,xxxx年xx月x日后新开工项目场内车行道路、高层建筑水平防护棚应设置喷淋装置;砂浆搅拌站等固定作业措施应设置安全美观的隔尘房;土方开挖和基坑工程必须配备雾炮降尘设备。

三、执法检查

(一)自查阶段(即日至xx月xx日)。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检查,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建立健全扬尘管控制度,层层落实扬尘防控责任制,认真制定检查方案,并由项目负责人带队,立即组织开展本单位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的扬尘防控自查自纠工作。

(二)综合执法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本次扬尘专项行动将结合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第四季度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一并进行(专项分动人员分组及项目分配以第四季度质量安全大检查为准)。本次检查将重点督办全区施工工地是否严格执行控尘八项规定,对未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工地现场控制不达标的施工企业将一律按照《_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从严从重处罚,并将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

(三)巩固提高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相关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各项控制指标落实到位,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扬尘综合整治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确保落实,决不能走过场、搞形式,要全面排查并彻底消除施工扬尘等各类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要建档立案,按照“五定”原则(定整改项目、定整改措施、定保障资金、定责任人员、定整改时间)进行整改。

(二)强化执法,务求实效。本次专项行动各督查组要将进一步加强扬尘执法力度,对整治不力的项目要一律立案处罚;区安监站及各片区所应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开展拉网排查,特别要加强主、次干道、人流密集区的建筑工地的文明施工整治,对整治不力、文明施工不符合规定的行为依据《_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查重处,确保专项整治效果。

(三)完善工作记录,加强信息报送。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企业自查自纠、第四季度质量安全各检查小组督查时应填写《xxxx年度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检查表》(附件),存档备查。各片区所按要求开展施工扬尘控制日常工作,并加强工作中有关扬尘控制资料的收集、整理,并于本次专项整治完成后将检查资料汇总后交区安监站。

空气治理成果管理方案范文 第3篇

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20xx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我镇经济和发展、环境保护和生态乡镇建设的重要之年。根据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县环保局的大力指导下,坚持环保国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以环保治本,改善环保质量和保护人民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改造集镇环境和“三线三边”、村庄环境整治为抓手,努力做好全镇环境保护工作,全力推进我镇生态环境建设。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依法治理”的原则,按照“条块结合、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方针,以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以防治环境污染和遏制生态破坏为重点,以强化监管和提高环境管理能力为保障,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全面推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以促进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发展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业为主线,积极培植推广无公害和绿色生态产业;改善镇容镇貌,开展生态文化建设,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意识,加强环境管理体系建设,确保辖区内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各村环境保护不断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安全基本达标,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达标排放,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生态环境显著改善,生态文化建设持续实施,各项指标逐步达到国家级生态乡镇标准,创建一批生态村,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稳步提升。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镇长高瑞稳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环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经发办,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督促检查和协调工作。建立环保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环保工作的深入化、持久化。

三、主要工作

(一)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模式

1.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全面实施城镇建成区内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场地和拆迁现场的扬尘污染治理。完成2家非煤矿山粉尘治理,强化监管措施,开展扬尘监控。

2.强化烟粉尘综合治理。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开展除尘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安装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增设烟粉尘监控因子,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单位采取停产、限产措施。加大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力度,开展专项治理,全面禁止秸秆和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的露天焚烧。

3.开展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完成县下达的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任务,实施石化、涂装、化工、合成革、塑料制品、木业等污染治理,开展已建成的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设施验收。

4.强化砂石、渣土运输车辆密闭管理,源头解决运输泼洒扬尘污染问题。

(二)实施水污染防治工作

1.认真组织实施《舒城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集中开展舒茶工业集中区水污染治理。抓好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落实规划各项要求,完成年度考核任务。

2.实施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工作。加快推进全镇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置项目建设。

3.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加强全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管理和集镇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

(三)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1.推进工程减排。加快集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推进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

2.加强管理减排。确保污水处理厂及在线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做好污泥安全处置工作;按环评要求推进设施建设。深化农业源减排。狠抓规模化畜禽养殖治理工作,推进养殖专业户废弃物集中处理和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提高全县农业源污染物综合治理率;依法划定禁养区,严格项目准入。

(四)依法强化环保监管

1.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深入贯彻执行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加强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积极推进乡镇与环保、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推动形成环保守法的新常态。强化行政约谈、后督察、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措施,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推动环保从督企向督政转变。

2.强化建设项目管理。贯彻落实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环境监理、竣工验收与后续监管;对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及生态环保类项目,主动协调服务,做好并联审批;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配合做好引进项目的环保准入工作。做好对建设项目的环保“三同时”项目审查,督促未验收的单位尽快办理验收手续。

3.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开展规范化检查。保证危废企业环境安全。

4.强化环境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加强对全镇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环境风险隐患和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排查。建立环境突发事件联动机制,按规定开展环境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做好环境信访工作。坚持“有报必接、有案必查”,认真、高效调查处理环境信访投诉,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实行重点时段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坚持做好人民调解和领导带案下访工作。

(五)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1.加强集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改善镇容镇貌,使集镇布局合理,管理有序,街道整洁,环境优美,集镇建设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加快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集镇卫生管理,消灭环境污染现象。

2.加强旅游业的环境保护,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整治,保护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和生态环境;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体系,严格旅游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促进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

3.狠抓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建立“三线三边”环境整治长效机制与美好乡村建设、农村清洁工程相结合,逐步连片改变村容村貌,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完善水利设施综合治理工程、居民安全饮用水工程和新农村建设工程,增强居民保护水源的意识,建立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机制,保护绿化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4.加强宣教工作,组织召开环保会议及环保相关培训,提高居民生态意识和环保素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乡村居民生态意识,执行环保法律法规。

5.建立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工程,积极推广绿色消费,倡导绿色环保。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督查监管,建立“政府主导、环保监管、部门负责、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实现减排、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目标。

2、明确责任,按规划要求和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建立环保目标责任制,实行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各单位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环保第一责任人,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3.建立和健全环境保护监管机构,并落实职能、职责和工作经费。加强环保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学习和培训机制,提高办事能力和办事效率。真正发挥协助管理环保事务的职能,推进全镇环保管理工作。

4.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人群,从学校、企业、政府及社会等多层次,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利用“世界环境日”为契机,举办以“环保”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努力将环境保护、合理利用与节约资源的意识和行动渗透到广大群众日常生活中,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习惯、消费观念和环境价值观念。

5.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强化考核问责机制。严格实施目标考核,进一步明确各村各有关单位的环境保护责任,严格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通过调度、约谈、问责等措施,促进环保责任的落实。对未完成年度环保工作任务的村和有关单位,年终考核予以“一票否决”。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根据中央和安徽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明确各村、各有关单位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建立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接受考核评议,依法依规落实对党员干部的责任追究。

空气治理成果管理方案范文 第4篇

根据洪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的关于《县住建系统开展全县建筑施工、建筑扬尘和城市燃气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方案》及关于开展建筑扬尘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7月4日上午我项目部召开会议,部署现场扬尘治理自查自纠工作,项目经理丁项主持了会议,安全总监郭玉龙、项目部有关领导、安全科及消防领导小组成员一同参加,应经理安排下现场扬尘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时强调,要严查现场扬尘隐患,建立扬尘治理及应急长效机制,并对照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于7月4日~6日开始进行扬尘治理自查自纠。下面将自查自纠情况方案如下:

一、进行扬尘治理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各个班组迅速开展扬尘治理自查。自查重点是施工现场主干道是否道路硬化,是否派专人定期打扫、浇水。进出口是否配备车辆冲洗设备。是否加强雨天土方运输管理、土方车进出是否覆盖、车体是否带泥上路。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闲置场地是否覆盖。施工现场是否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覆盖,是否及时清运。施工现场的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是否密闭存放或覆盖。新开挖的基坑边坡是否覆盖等。

自查自纠于7月4日开始至7月6日结束。检查中发现了如下几个问题:

1、施工现场主干道清扫、洒水不及时。

2、施工现场搅拌机闲置未搭设防护棚,沙子未覆盖。

3、脚手加上竹笆上的建筑垃圾未清理。

4、楼上清理垃圾未集中处理吊下。

5、进出口未配备车辆冲洗设备。

6、电梯井内安全防护不到位。

7、个别楼梯无防护。

8、临时用电有一路多用。

整改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8个问题项目部已经派专人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了整改,8日复查,已经全部整改完毕,符合要求。

二、高度重视,强化扬尘治理

项目部各个科室、各个班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要求实施,狠抓扬尘治理工作的落实。项目经理亲自率队开展检查,切实细化扬尘治理责任,层层分解职责、明确标准规范,真正做到把扬尘治理责任监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工作环节、每个责任人员,把扬尘治理工作持之以恒的坚持落实下去,给施工现场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贡献本单位的力量。

三、建立监管机制,将安全落到实处

项目部各个科室、各个班组强化管理,加大了监管力度。安全科严格执行扬尘治理责任管理制度,确定扬尘治理监管的主管领导、具体负责人、专门工作机构和人员,落实消扬尘治理监管队伍,把扬尘治理监管工作职责和任务落到实处。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检查、抽查,对工作未落实的部门要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空气治理成果管理方案范文 第5篇

为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好我县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根据《_环境保护法》、《_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_、_、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_属地管理、重心下沉、全面覆盖_原则,改革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形成各有所管、各尽其责、信息畅通、集约高效环境监管格局,实现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无死角。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的要求将大气、水、重金属、危险废物、核与辐射等各项污染防治目标和规划落实到位。

(二)确保污染源环境监管工作到位、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监督全县工业园区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_三同时_制度落实到位。

(四)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控和整治。

(五)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减少环境信访、重复访总量,优化投资生态环境,增强群众环境安全感。

三、网格划分及职责分工

(一)网格划分。设立县、乡镇、村三级责任网格,做到监管有机衔接、不留空白,形成_横向到边、纵向到底_的环境监管网格管理责任制。

一级网格:以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核心建立一级网格,主要领导为全县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网格监管工作负总责,行使统一指挥、监督和调配全县网格化体系;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负责调度、督促工作具体开展;县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开展网格化具体工作;相关县直部门负责人负责各自工作领域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承担具体责任。

二级网格:全县共划分18个乡镇人民政府和1个街道办事处为二级网格,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网格监管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指导辖区内相关单位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开展好环境保护各项行动,协调处置辖区内环境违法行为。各地应根据辖区内企业污染排放现状,建立县级重点污染源监控企业,把国控、省控、县控重点污染源企业作为县级网格监督管理的重点,适时开展检查。

三级网格:以村(社区)建立三级网格。由各村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辖区网格监管负总责,指导、协调和监管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协调解决环境保护各项事宜。

(二)网格职责。按照巩固一级网格、优化二级网格、提升三级网格的工作思路,健全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制。下级网格接受上级网格的工作指导和监督,上下级网格间统筹协调,共同完成所担负的环保网格监管工作。

县(一级网格):县政府对全县的环境质量、河流出境断面、饮用水源、建设项目、工业园区环境管理和重点污染源监控管理以及各项污染防治目标和环境信访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责任制及考核制度。配备人员,投入资金,确保网格监管正常运行。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门会议,研究、分析全县重点环境问题,分解工作任务。制定考核细则,负责对下级网格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的考核。县环保局受县政府委托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对下级网格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指导,并负责向上级环保部门和县政府报告工作。

镇(乡、街道)(二级网格):各镇(乡、街道)主要领导对本辖区的环境工作负总责。制定出台相应的监管内容、监管流程、工作程序等配套制度,建立标准明确、责任细化、考核公平、奖罚分明的管理体系;带领所属网格相关部门落实环境监察制度和要求,明确责任网格化管理的思路,做好网格内环境监管工作,具体组织实施网格内各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参与重大环境专项检查行动,协助一级网格对网格内重点环境监管工作和突出环境违法问题的调查或督查,做好有关环境污染和纠纷的调解工作;汇报、上报本网格单位网格化管理工作进度情况。统筹各部门力量,牵头解决辖区内上级交办、群众举报、媒体调查和自查发现的各类环境保护信访问题。建立环境突发事件、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人员、装备、物资器材,开展应急演练,及时处置各种环境污染事故。

村(社区)(三级网格):各村(社区)主要领导在上级网格的指导下开展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对本级环境监管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对辖区内的污染源摸底排查,建立全面准确的污染源基础数据库;在日常巡查中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上报上级网格,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协助上级网格完成对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及处理工作;及时调查处理污染纠纷和信访案件,防止发生群体性和越级上访事件;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三)部门网格职责。

环保部门: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法规和制度,对本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进行综合协调和统一监督,对下级人民政府落实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开展综合督查;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实施。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环保_三同时_、排污收费、总量控制、污染减排、区域限批、企业环境行为监管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负责本行政区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管,协调辖区内各级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并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对环境违法问题进行联合执法,与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建立环境监管执法联动机制,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发改部门: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关系,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进实施本行政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拓宽环保筹融资渠道;负责统筹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

经贸部门:组织实施全县落后产能、高能耗、高污染的淘汰工作计划,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工作,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引进、开发、应用先进实用技术及科技成果;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参与拟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组织推进工业企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落实国家产业政策,负责制定和发布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协调配合各执法部门对落后产能依法实行监管;承担工业企业的节能目标考核,采取措施推进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提出由政府审批和核准投资的重大工业项目的能耗、水耗审核意见,指导协调工业企业节能管理,组织实施工业企业节能监察工作;依照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工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手续。

教育部门:组织指导各类学校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积极开展环境保护科普教育和志愿服务活动,培育学生的生态文明理念和环境保护意识;在突发环境事件和恶劣空气状况下,可能危及师生安全时配合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应急保护措施,保障师生安全。

科技部门:加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应用,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_门:依法查处涉嫌环境刑事犯罪案件和因环境违法需予以行政拘留的治安管理案件;负责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对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

空气治理成果管理方案范文 第6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环境污染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建筑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市城乡建委成立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委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委建管处、市安全总站有关负责人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区县城乡建委分管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总站,具体负责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x月xx日前)。市安全总站、各区县城乡建委和有关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对本地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对辖区房屋市政工程进行摸排,建立项目清单(见附件x)、台帐(见附件x),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实施阶段(x月xx日至xx月xx日)。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扬尘示范工地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底前向市城乡建委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见附件x)。

(三)总结阶段(xx月x日至xx月xx日)。要对本地区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认真总结施工扬尘治理的经验、成效,研究提出有效控制扬尘的措施和建议,并及时按照要求报送市城乡建委。

四、主要措施

市安全总站、各区县城乡建委和有关单位要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将施工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编制扬尘控制专项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公示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3、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车辆、人员管理。

(二)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按照《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市政府令第xxx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渝建发〔xxxx〕xx号)及施工扬尘治理有关标准、规范和文件为依据,全面落实“全封闭施工、场地坪硬化、车辆冲洗、预拌混凝土使用、烟尘排放控制、易扬尘物质处置、高空垃圾处理、渣土密闭运输、施工湿法作业、视频监控”等扬尘污染防治十项强制性规定,并重点强化以下工作:

1、市政府发布空气污染预警信息后,各有关单位、在建工程项目要迅速反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加强控尘降尘工作力度。

2、在空气污染预警期间劝告施工会导致扬尘污染的在建工程主动停工;对工艺上的连续性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不能停工的重点工程,要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十项”强制性措施。

3、施工现场土方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露天堆放河沙、石粉、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必须使用绿色防尘网进行不留死角的全覆盖。

4、施工场内道路、砂浆搅拌场所以及土方开挖、爆破、拆除、切割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或工序必须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或设置喷淋设施。

5、建筑工地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离场前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冲洗作业,特别是车身、挡泥板、底盘等部位,不得带泥驶离工地。

6、新开工项目场内车行道路、高层建筑水平防护棚设置喷淋装置;砂浆搅拌场等固定作业场所设置安全美观的隔尘房;土方开挖和基坑工程必须配备雾炮降尘设备。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市安全总站、各区县城乡建委和有关单位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统筹部署,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增强意识。要在建筑行业广泛开展施工扬尘控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使工程建设各方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加自律意识,主动做好防尘降尘工作。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远程监控等手段,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必要时可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对产生扬尘污染的工地,在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还要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诚信评价、评优评先等进行严肃处理。

(四)健全长效机制。要逐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保证扬尘控制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进一步巩固治理取得的成果。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区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每月xx日前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x)报送市城乡建委扬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乡建委汇总后报住建部。

空气治理成果管理方案范文 第7篇

街道是我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商贾活跃,企业发展迅速。为更好地保护环境,梳理环境保护观念,端正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思想认识,把改善全街道环境质量作为一项任务来抓,进一步推动我街道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要求,结合我街道具体实际,制订环境保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按照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各个时期的工作任务,以削减污染物为主线,以重点减排项目为依托,以环境设施建设为重点,开展全街道环境污染大整治,全面完成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二、加强领导,强化管理

街道党委、办事处把环境保护列入议事日程,每年要有二次以上的会议专门研究,布置环境工作。街道一把手亲抓,管线领导专管,设立环保专员,加强环境管理和生态保护。

三、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

广泛开展环境保护道德和法制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道德素质和法制观念。通过标语以及有线电视等开展环境保护宣传。

四、加强环境设施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

进一步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增加环境保护建设投入。

1、计划投资350多万元,建设完善山湖生态园建设,配套绿化、石椅、灯光球场和体育健身器材等,使之成为休闲、娱乐、健身的好去处,同时进一步扩大对全村排水渠道修筑上石篱化工程。

2、计划对公路路肩实施“美化绿化”工程,建设上绿化带,人行道铺上水泥路面,以此来消除沿路摆卖,垃圾成堆等脏乱差现象。

3、村计划投资80多万元,把老乡前一片空地,修建成绿化、活动广场、配设凉亭、石椅、灯光球场等增加周边人群活动场所,美化村容村貌。

4、新丰村由于原村道、巷道多为土路、杂草丛生、卫生面貌差,计划投资70多万元铺设成水泥化路面,改善村的卫生面貌。

5、街道增加环境卫生投入30多万元用于辖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环保监管,巩固取得成效

1、继续开展环境保护宣传。

2、加强对无牌无证排污企业的监督管理。

3、加强巡查、杜绝乱烧垃圾现象。

4、认真查办群众反映的有关环保热点问题。

空气治理成果管理方案范文 第8篇

关键词:环境监测;环境治理;数据支撑

1引言

人们注重经济增长的同时却忽略了其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其环境的破坏能力远远超出了环境的自愈能力,使环境问题日益突出。自然环境遭到严重的破坏,不仅是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的焦点问题,更是全球范围内共同关心的话题。而雾霾天气、水环境污染、酸雨、全球变暖等严重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环境保护观念日益深入人心。环境监测是分析环境污染情况最直接的手段,通过开展调查,合理布点采集,对采集的样品进行实验分析,然后根据所得实验数据总结环境的相关信息。在备受关注的环境保护环境下,通过环境监测获得环境的综合信息,加强环境治理,改善生态自然环境,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2环境监测的内容及目的

环境监测是间断或连续的测定环境中的有危害物质的含量,分析其含量的变化以及对环境影响的过程,以此来确定环境的质量水平[1]。环境监测工作是科学发展观和绿色经济发展模式的客观要求,为保护环境、解决环境问题提供了前期监测准备。环境监测的主要内容包括背景调查、现场采样、优化布点以及数据收集。通过分析数据了解污染物分布情况、污染物含量以及污染物的扩散方式,进一步优化布点,实时监测。根据监测目的的不同,环境监测分为三种:①监视性监测。监视性监测主要是监测污染物以及污染物的排放量。通常情况下,这种监测是通过长期、定点的对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有时也采取在线设备仪器与样品采集实验室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譬如在污染物监测采样布点处安装在线设备仪,通过在线设备可以实时监控化学需氧量、氨氮与总磷的排放量。通过样品采集实验室分析结合在线设备监测数据,得出污染物的排放量。通过与以往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得到污染物排放量的变化趋势,进一步了解污染治理的效果从而优化治理方案。②特定目的的监测。这种监测主要用于污染严重或者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件。譬如,突发性污染事故发生时,需要立即采取环境监测,了解污染事故中的污染因子。这时便需要迅速采集样品开展分析研究,确定污染物的浓度、扩散方式、扩散速度以及污染物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时了解污染情况,为确定救治方案提供科学依据。③研究性监测主要是用于科研工作,研究对象比较具体,主要关注监测数据、结果等。研究性监测都需要标准化,具有统一性。

3环境监测对环境治理的促进性作用

3.1环境监测为环境治理提供前期准备

环境治理方案是根据环境质量状况制定的,环境质量状况比较好的区域治理的力度就相对小一些。而对于一些工业比较发达的地区,环境污染程度严重,需加大治理力度。环境质量的实际状况需要真实有效的数据来反映。监测数据是环境监测的生命线,也是环境污染预测的基础,为治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依据。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精确性、完整性、代表性和可比性”直接影响环境的评价工作,进而影响环境治理方案的制定,所以严格落实环境监测为环境治理提供科学有效的监测数据势在必行。因此,环境监测过程中背景调查、采样布点、样品采集、样品分析、数据处理各个环节都必须严格要求,确保采集样本的真实性、代表性和可靠性,使得环境治理工程每个环节细致到位。判断环境质量的好坏,不仅仅是对某个污染物进行短时间的分析,必须是代表环境质量的各种物质含量的综合数据,即需要对各种污染源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长时间的分析,所得的数据才能对环境质量做出正确地评价。通过对所有区域的水质、大气、土壤等方面的污染情况开展系统的监测,收集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实时反映所有地区的环境污染情况以及不同区域之间污染物之间的关系。从而更好的了解不同区域污染物的类型、污染物的浓度、各污染物在不同区域的污染情况和污染物的变化趋势,进而明确这些排放物是否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是否已经对环境造成污染。根据环境综合评价制定处理措施,从而为环境治理工作指明方向。譬如,通过对日常饮用水源的常规监测,能够及时掌握饮用水源的水环境质量,如出现异常情况,根据环境监测数据分析就可以查找污染物的形成过程和原因,从而从源头和根本进行治理,显著提高了环境治理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为治理争取了宝贵的时间。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环境监测对环境治理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3.2环境监测使环境治理更有针对性

环境污染涉及大气污染、水污染、土质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噪声等。针对不同的污染类型有害物质的种类和浓度不同,选择污染物危害大、出现最频繁的污染物为重点监测对象,分清主次,对重点污染物进行有效的处理。不同地区环境污染的因素是不一样的,根据区域特点进行有差别的监测,根据区域污染物的类别制定针对性强的治理方案。譬如,对于一些机械生产集中地区,重金属对环境空气、水以及土壤会造成污染,需要针对区域工业特点制定环境监测方案。通过环境监测分析了解所测地区的环境质量,有利于制定科学、针对性强的环境治理方案。环境监测工作让环境保护工作目标更明确,有利于环境保护人员在环境治理工作中可以抓住环境治理的实质问题,从而更有效的开展环境治理工作。

3.3环境监测和环境治理互相促进

环境监测工作为环境治理提供了科学有效的数据支撑,使环境监测工作具有更强的针对性。环境污染的多样性要求环境监测技术不断改进,对环境监测人员的技术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环境监测由容量滴定分析、分光光度计测定,发展到原子荧光、ICP、ICP-MS、气相、气质、液相、液质等大型仪器监测以及水自动监测、大气自动监测等真实的反映出环境监测工作在不断的进步。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促进突发事故的环境监测与治理应急系统的完善,自动化与便携式检验设备应运而生。环境监测检验治理方案的有效性、合理性,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治理方案。环境监测和治理互相依存、相互配合并相互促进[2],从而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3.4环境监测对环境治理及时反馈

环境监测是环境治理工作的一面镜子,通过环境监测,能够及时有效察觉和反馈环境问题。通过分析监测数据,能及时了解污染物浓度是否得到控制或者降低、污染物是否继续扩散,真实反映出环境治理方案的可行性,对我国未来生态环境的良好建设有着十分重大的促进作用。

4结语

环境监测是环境治理的基础,为治理工作提供科学有效的数据支撑,通过对环境污染的动态监测分析环境污染原因和类型,制定出完善的有针对性的治理方案,这样才能促进环境治理工作有效地进行。

参考文献:

[1]庄小青.环境监测对环境治理的促进作用分析[J].低碳世界,2014(11).

空气治理成果管理方案范文 第9篇

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_环境保护法》及省、市、区工作要求,打造绿色义和、生态义和,特制定本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以村社为主体、包村到户的工作机制,强化疏堵结合、奖惩挂钩的工作措施。以生态乡建设为平台,以污染减排和总量控制为主线,以保护农村自然生态环境为切入点。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水平,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创新机制、严格管理。

二、工作内容

(一)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

全年全域禁烧,各村辖区内不得出现秸秆(垃圾、落叶、杂草)露天焚烧行为。各村、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辖区内全域、全时段禁烧要求对外公布,确保“无火、无烟、无斑”。

1.制定巡查方案,落实巡查车辆及人员,组织巡查并及时对焚烧行为进行处置。

2.落实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农户禁烧承诺书。

3.对禁烧工作不力的干部将由乡纪委给予纪律处理;对焚烧秸秆的村社干部,取消年终绩效考核。

责任人:易建兵,责任部门:乡环保所,责任单位:各村、驻村组。

(二)水域治理

1.小流域污染治理

推行河长制,责任到人。通济堰河长徐东,河段长王福军、雷海全、李夏宇;白马河河长骆仕忠,河段长李夏宇、罗友华。

(1)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宣传资料应发放张贴到户,沿河以户为单位签订不向河道内倾倒生产生活垃圾承诺书。

(2)在3月底以前对白马河、通济堰河道、沟渠的白色垃圾、陈年垃圾、建筑垃圾、杂草、漂浮物进行全面清理。

(3)配备一支2人以上的专业巡查打捞队伍进行每周不少于2次的巡查打捞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在沿河两岸合理配备垃圾池。

责任人:易建兵、徐东、骆仕忠,责任部门:乡治理办,责任单位:杨庙村、活桥村、悦园村、喻沟村及各驻村组。

2.水库污染治理

做好群英、联合水库污染治理监管工作,配合乡政府完成群英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申报工作,条件成熟时对该水库经营权予以收回。

责任人:杨魁锋,责任部门:乡农服中心,责任单位:岐山村及驻村组。

(三)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1.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各村应加强对保洁人员的管理,保洁员应每日上路做好道路保洁工作。及时对垃圾池的垃圾进行转运,杜绝爆仓现象,做好道路两旁农户的目前“五包”工作。及时完成当年度的卫生费的'收取工作。

责任人:易建兵,责任部门: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责任单位:各村、驻村组。

2.畜牧业养殖污染治理

严禁新建、扩建养殖场,各村应做好辖区内养殖户监管工作,配合乡畜牧站开展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发现直排现象及时向畜牧站报告。

责任人:杨魁锋,责任部门:乡畜牧站、环保所,责任单位:各村、驻村组。

(四)工矿企业、在建工地扬尘及污染治理

各村负责辖区内工矿企业、在建工地监管工作,凡发现违规排放及时向乡环保所报告。

责任人:易建兵,责任部门:乡环保所,责任单位:各村、驻村组、各相关部门。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乡镇干部包村社、村社干部包区域的工作机制,加强防控监管;建立考核机制,制定考核与责任追究办法。

(二)加强宣传教育

各村、企事业单位要安排环保宣传教育,通过发倡议书、播放广播、张贴公告、悬挂标语、发送信息、召开社员大会等形式,进行多角度全方位进行宣传教育。

(三)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各村、企事业单位应将环保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召开工作会议,制定和落实工作方案、宣传方案、巡查方案等,层层签订责任书与承诺书。

乡环保所:负责工作方案制定,组织执法队开展宣传、监督、巡查等,负责对全乡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及通报。

乡治理办:负责全乡范围内垃圾转运、垃圾池建设等环境治理工作。

乡农服中心:负责加大全乡种植业结构调整及秸秆禁烧综合技术应用力度,组织对重点区域的秸秆进行果场堆肥、覆盖,做好集中堆放点的后期处置工作;做好主要道路绿化美化工作,全力打造绿色义和。

乡农机站:负责组织好机收,开好机收会议,确保小麦、油菜残桩不高于地面10cm。

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环保违法行为,依法将劝阻不听的人员带至派出所进行教育,情节严重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乡中小学:负责在全校开展“小手拉大手”的环保教育,制定宣传方案、印发宣传资料,教育引导学生主动倡导环保行为。

乡党政办:负责向上级刊物、媒体报送信息。

乡纪委:负责对环保工作进行督查督办。

乡财政所:负责核查和落实环保工作资金的拨付及使用。

乡规划和土地办公室:负责农村在建房屋扬尘治理工作,实行湿发作业及对裸土进行覆盖。

畜牧站:负责对全乡养殖户进行养殖污染治理工作。

驻村组:负责指导、督促、推进所在村环境保护工作。

各项目实施牵头部门负责对在建项目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乡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任主任的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组织领导全乡环保工作。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为组长、两委成员和社长为成员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乡成立由乡纪委书记任组长的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不间断督查,实行定期通报。由乡环保工作委员会对各村全年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按比例纳入年终对村考核分值,并作为各村环保工作经费拨付的主要依据。环保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责任人由乡纪委进行约谈、问责、追责。

空气治理成果管理方案范文 第10篇

为加快推进环境保护,全力整治环境污染,按照县环保局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特制订小甸镇20xx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_、_领导同志近期关于环境保护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家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一系列重要部署;进一步摸清排污单位底数,查找环境管理薄弱环节,认真自查自纠,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全方位夯实环境保护日常管理、执法监督、司法联动、能力建设等工作基础,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二、检查内容

县工业集中区内和所有有废水、废气、废渣及辐射、噪音等污染物排放行为的企事业单位。

(一)工业集中区:

1、环评制度执行情况。是否编制园区规划环评、规划环评要求是否落实到位、防护距离内居民是否搬迁到位。

2、污染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是否建成规范的污水收集管网和废水、废渣集中处理和处置设施,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二)企事业单位:

1、环评审批及“三同时”(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合法审批,批建是否一致、环保措施是否配套,是否通过“三同时”验收。

2、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废水处理、废气净化、固废处置等是否有效稳定运行,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和安全处置。

3、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是否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是否按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

4、监测情况。是否按要求规范化设置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控并形成应有的监测能力,是否依法依规上报和公开信息。

5、危险废物管理情况。危险废物的类型、数量、贮存、处理、处置方式及综合利用情况,申报登记、转移联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查处医疗废物、废机油、废旧蓄电池的非法收集和转运。

6、历史遗留隐患治理与管控情况。是否有遗留的危险化学品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是否有遗留的涉重金属废物废渣等环境污染隐患。

突出抓好我县水泥、化工、造纸、苎麻、农副产品加工、板材加工、食品加工、机械铸造、制药、纺织、污水处理、电池、塑料颗粒加工、畜禽养殖等重点排污企业及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环境守法检查。

(三)对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环境保护相关职责情况进行督查。对照《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湘政发〔20xx〕6号)精神,重点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集中区及环保、发改、工信、公安等职能部门的环保工作职责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重点排查饮用水源保护情况,检查饮用水源保护区界碑、警示牌、隔离网和宣传牌是否设立,排查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及建设项目是否取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水面投肥养殖是否被禁止及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情况等。

(五)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

1、淘汰粘土砖瓦厂等落后产能情况。

2、县城区、工业集中区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情况,天然气管道是否接入,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是否淘汰或改烧清洁能源。

3、工业大气污染治理情况,特别是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的脱硫除尘设施、水泥行业的除尘设施是否符合环保要求,是否稳定达标排放;加油站、油库是否安装油气回收装置。

4、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情况,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否落实环评批复中施工期扬尘防治措施,渣土车是否实行全封闭运输。

(六)对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或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检查。

三、检查方式

(一)县政府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县工业集中区、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开展大检查,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抽查重点地区,对检查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二)县工业集中区、各乡镇是大检查工作的实施责任主体,要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大检查;对大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列出清单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要督促指导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对照检查内容认真自查自纠,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切实开展整治;要配合县直有关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三)县政府将通过抽查方式对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县政府对各部门的年终绩效考核。

四、时间安排

(一)县政府在20xx年4月底前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并将有关情况、工作方案、联络部门及联系人员信息报市环保局。

(二)20xx年4月底前,县工业集中区和各乡镇、企事业单位应全面开展自查,摸清家底,制定完整的`环境隐患整治方案,并报县政府及县环保部门。

(三)所有企事业单位要在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治任务,县工业集中区要在20xx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治任务。下列三种情况报经县人民政府及县环保局同意(按计划执法属省或市级环保部门监管的同时报省、市级环保部门),可作必要的延期:整治任务工作量巨大,短期确实无法完成的;因历史原因形成的防护距离搬迁问题需逐步采取综合措施解决的;其他情况特殊的。

(四)20xx年6月30日前,对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进行彻底清理。

(五)20xx年4月至12月全面开展检查整治。县环保局每月20日前将工作简报上报市环保局,将每季度辖区内大检查工作情况分别于6月20日、9月20日前上报市环保局(情况调度表见附件),将大检查工作总结于12月20日前上报市环保局。县政府将于6月30日、12月30日前将排查整治结果向社会公开。

五、检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开展全县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及时研究协调环保大检查工作有关问题。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县环保局牵头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做好大检查的相关工作,探索建立报告机制,重大问题及时向县政府报告。要组织开展自上而下的抽查督查工作,将检查督导工作贯穿于大检查的全过程。将20xx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纳入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范围。

(二)明确部门责任。县环保部门要充分履行牵头负责和综合协调职责,联合相关部门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县发改部门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推动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县工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和工业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力度,推进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县公安机关要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查处环境犯罪,对涉嫌构成环境犯罪的,要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县_门要抓好大检查工作的行政监察;县_门要负责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按照政府的要求依法取缔非法采矿和粘土烧砖等行为;县住建部门要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指导和监管力度;县安监部门要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抓好相关工作。

(三)加大处罚力度。各地要列出环境问题及违法企业清单,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期限和要求,整改结果向县人民政府和县环保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对检查时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配合环保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逾期未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未建设污染集中处理和处置设施的工业园区,停止园区新项目引进,县环保部门暂停受理除污染治理、生态恢复建设以外的入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非法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风险隐患突出且治理无望的企业,县人民政府将依法取缔关闭;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越权审批但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对未批先建、边建边批,资源开发以采代探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或依法依规予以取缔;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擅自投产或运行的项目,一律限期整改;对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其他环保行政行为,要及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历史遗留废渣和关闭企业遗留问题,由县人民政府研究治理方案,限期完成治理。

(四)严格责任追究。县工业集中区、各乡镇和其他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进行彻底清理,支持环保及其他承担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执法。县政府将组织对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检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典型单位和工作人员,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完善成果应用。各地在检查中要对所有检查过的企业建立并完善一厂一档(企业基本信息、地理坐标、建设项目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情况、现场检查情况、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等)环境管理制度。对应查未查、隐瞒问题的,要及时纠正,督促整改。要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保持动态更新,县环保部门应及时更新移动执法信息。

(六)做好信息调度。各地在大检查开展期间(20xx年4月至12月),要做好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每月编发一至两期工作简报,内容要围绕大检查工作重点,充分反映工作开展情况、做法、成效。

空气治理成果管理方案范文 第11篇

为有效解决全镇农村区域环境“脏乱差”突出问题,提升镇域城乡环境整体水平,现就农村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农村环境治理专项工作方案》厘清思路、明确目标,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强力抓好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容貌秩序管控、水域环境治理和环境污染防控等重点工作,逐步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提高环境承载力,有计划地塑造特色风貌,提升环境品味,发展定位相适应的优美农村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环境卫生管理

加强农村环卫管理制度建设,提高农村环境卫生作业标准,把场镇的环境卫生作业及管理制度向农村延伸,逐步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不落地收运制度。完善农村垃圾收运体系,推广“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模式,确保高效运行。

牵头(责任)部门:城管办;实施主体:各村(社区)。

(二)强化容貌秩序管控

集中整治摊位乱摆、广告乱贴、牌子乱挂、物料乱堆、乱牵乱挂、乱挖掘场镇道路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乱吐、乱扔、乱倒行为的'劝导和处罚力度,清理拆除道路两侧违法广告。全面清查棚子乱搭、油烟乱排、噪音扰民及工地“乱象”等问题,逐步拆除各类违章建(构)筑物。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监督市场计量行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大力整治车辆乱停乱放,纠正行人和非机动车横穿马路、跨越双实线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整治驾乘人员“乱抛撒、乱丢弃”等不文明现象。

牵头部门:镇城管办;责任单位:镇农办、企办;实施主体:各村(社区)、城管中队。

(三)强化公共设施管护

加快提升农村地区道路质量,及时治理道路、桥梁、井盖病害,及时修复道路不完整交通标线、标牌。清理整治破损路灯、路名牌、报刊亭、配电箱、垃圾箱等街面公共设施,完善交通场站遮雨(阳)棚、站点显示牌等服务设施。完善电力、通讯设施,开展电力设施(线路)和通信线缆、机柜、基站破损脏污等“烂象”治理,逐步解决农村地区电力通道和通信线路设置混乱随意的问题。

牵头部门:镇城管办;责任单位:镇村镇办、城管中队;实施主体:各村(社区)。

(四)强化风貌景观打造

加强城镇建设规划,体现本土文化和文脉传承开展场镇风貌打造,丰富建筑形态、风格样式,避免风貌雷同。加大道路两侧建筑风貌整治力度,改造拆除破旧建(构)筑物,提升重要交通节点环境质量。加大园林绿化生态建设力度,突出抓好农村重要道路两侧及场镇道路节点、广场等重要区域的绿化风貌整治和景观提升。

牵头部门:镇城管办;责任单位:镇城管办;实施主体:

各村(社区)。

(五)强化水域环境治理

全面清运河道及两岸垃圾、淤泥,清理关闭河道内违禁养殖,提升农村水域环境质量。治理农村河流沟渠污染,强化生态渠系维护改造,加强场镇和农村新型社区配套管网和污水收集系统建设,逐步解决农村河流沟渠生态环境恶化问题。

牵头部门:镇农办;责任单位:镇农办;实施主体:各村(社区)。

(六)强化环境污染防控

大力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抓好农村户用沼气池和大中型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清理关闭违规养殖场,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强化土壤环境保护,全面防治农村面源污染。加强对农村地区生产废水、废气、废渣和噪音等污染的监测监察,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有效改善农村地区环境污染问题。

牵头部门:农办办;责任单位:镇企办、农办;实施主体:各村(社区)。

(七)强化文明素质提升

突出农村群众在农村区域环境综合治理中的主体地位,以“七进”、“除陋习、树新风”等活动为载体,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发动广大农村群众从改善自家房屋内外、庭院前后环境卫生状况做起,积极参与环境治理工作,在参与中转变旧观念、旧习俗,改变旧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

牵头部门:镇党办;责任单位:镇党办;实施主体:各村(社区)。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xx年)。各部门对照本方案和《成都市农村区域场镇(村庄)环境综合治理指导标准》,以及其他相关标准规范,根据属地情况和部门职能职责,制定本地本部门农村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保障措施等。20xx年度,突出抓好环境卫生管理、市容秩序管控、公共设施管护、风貌景观打造、水域环境治理、环境污染防控、文明素质提升等重点工作,集中整治农村区域环境“脏乱差”问题,逐步提升农村区域环境水平。

(二)持续深化阶段(20xx-20xx年)。各部门按照各自实施方案,持续抓好环境卫生管理、市容秩序管控、公共设施管护、风貌景观打造、水域环境治理、环境污染防控、文明素质提升等重点工作,基本消除农村区域环境“脏乱差”现象,全面提升农村区域环境面貌。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深化治理,查缺补漏,巩固提升,并组织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程序为:各村(社区)向镇申请验收;九尺镇开展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市治理办备案;市治理办会同市级相关部门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和“以奖代补”资金挂钩。同时,各级各有关部门强化问题整改,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治理员要具体抓,要将农村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同其他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全力推进,确保短期内取得实效。

(二)严格督促检查。镇城管办要将农村区域环境综合治理纳入年终目标考核,按年度组织专项督查,严格考评问责。各部门要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解决农村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实行“问题管理”和责任倒查机制,对工作推进有力有效的,应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行动迟缓、工作飘浮、效率低下、不认真履职的单位和部门,应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农村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及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兴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认真排查并大胆曝光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充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农村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氛围。

(四)保障经费投入。各村(社区)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资金投入。农村区域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经费作保障,并根据工作进度,按期进行拨付,确保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资金和治理工作经费落实到位,保证农村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力有效开展。

空气治理成果管理方案范文 第12篇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指示要求,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始终把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作为环境治理的头等大事,坚持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统筹推进压能、减煤、治企、降尘、控车、增绿、护水、保土,坚持源头治理,强化监管执法和监测,严格考核问责,稳扎稳打、攻坚克难,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任务目标

充分认识深化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目标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突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核心,结合本区实际,制定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切实摸清问题底数,分类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效果清单。持续发力,切实抓好燃煤散煤治理、清洁取暖、燃煤锅炉、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扬尘治理、铸造企业整改、散乱污”企业等重点工作。切实做好错峰生产运输和应急响应措施,实行清单式管理。按要求完成国标六参数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运营工作,切实抓好大气污染热点网格工作。进一步落实“河段长制”,加大对涉水企业、沿线河流干渠监管和治理,促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切实做好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三、具体工作

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完善领导包联制度。在“开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上到下,全面建立健全片区、农村、相关行业领域的管理模式,明晰职责,责任到人。

(一)全力推进铸造产业整改提升

1.提高认识。开发区把“铸造企业整改提升工作”作为20xx年度全区的“一号工程”、作为引领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程”抓实抓牢,以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态度全力以赴推进铸造整改提升工作。各铸造企业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在整改提升工作上做到头脑清醒、信念坚定、行动有力。

2.明确目标。各局办、各铸造企业须严格按照我市关于开展“绿色铸造双创活动”(创建“绿色铸造企业”“绿色铸造乡镇”)的安排部署,根据《泊头市铸造产业整改提升实施方案》规定,以6月底的时间节点为底线,高标准、严要求,加快制定整改方案、科学有力的.推进整改进度,彻底实现从外到里的“洗脸”“抹粉”“换衣”“清肺”“止咳”的整治效果,实现“环境优化添人气”“环保达标长底气”“安全达标鼓士气”“装备智能提效率”“质量提升增效益”的转型升级目标。

3.从严把关。各铸造企业要严格按照《泊头市铸造产业整改提升实施方案》中“污染物稳定排放达标标准、现场达标要求及标准”科学制定整改方案,迅速有力的落实整改措施。开发区将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及验收办法实施验收,对拒不整改且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治直至停业关闭。

4.加强保障。开发区将在铸造整改提升工作中全方位做好专家指导、立项审批、协调跑办等帮扶服务,以科级干部包企为保障,引导一类企业争先创优、二类企业提档升级、三类标准企业整合重组、四类标准企业转型改产,全力服务企业打造绿色铸造企业,全力争创绿色铸造开发区。

(二)严控燃煤污染

1.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格执行新上耗煤项目煤炭减量替代。通过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煤炭,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

2.加快清洁能源替代。继续推进煤改气(电),区内全部完成取暖散煤清洁能源替代,所有商铺、作坊、洗浴、小摊点、小商贩等一律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3.严格治理燃煤锅炉。区内6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6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装置。

4.强化农村散煤替代。大力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工程,有条件的实施天然气“村村通”工程,推广高效清洁燃烧炉具,鼓励引导居民和农业生产单位使用洁净燃料。

(三)严控企业排放

5.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按照国家、省落后产能淘汰目录,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治理状况,分区域明确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倒逼企业转型升级。

6.持续整治“散乱污”企业。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分类治理、关停“散乱污”企业。对难以改造达标的污染企业坚决予以关停,对可改造达标的企业限期整改提升。

7.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加快对区内新增VOCs排放企业的治理进度。严禁露天喷漆、喷涂、胶黏、烘干、晾晒,经营单位一律进店密闭加工并安装治理设施。推广使用低VOC含量涂料、有机溶剂、胶黏剂、油墨等原辅材料,配套改进生产工艺,淘汰取缔落后生产设备、工艺及产品。

8.开展企业达标治理。严禁批建新增炼焦产能项目。对“高架源”建立排放清单,实行在线监控,加强环保设施监管,完善运维台账,开展数据有效性审核,确保自动监控数据真实有效。坚决打好铸造行业污染防治攻坚战,加速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按照《泊头市铸造产业整改提升实施方案》的标准及要求,切实推进全区铸造企业高标准、高效率整改。

9.严格执法监管。深入开展“利剑斩污”等执法专项行动,加强日常监管,强化购买第三方社会服务工作,加大专家排查、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区域互查力度,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的环境检查频次,对偷排偷放、超标排放、非法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依法采取高限处罚、按日计罚、查封扣押、“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等措施,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控扬尘污染

10.强化各类施工扬尘管控。加强房屋建筑、道路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管控,防止扬尘污染。严格落实《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新15条标准》,施工现场做到“5个100%”(围挡100%、苫盖100%、喷淋100%、运输车辆清洗100%、路面硬化100%),零层以上高空作业必须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封闭、湿法作业、雾炮喷淋等有效抑尘措施,严防高空扬尘。

11.控制渣土运输扬尘。未落实全密闭运输的渣土运输车,不得开展渣土运输业务。所有建筑工地不得使用不达标的渣土运输车,违者查扣车辆并高限处罚用车单位。严厉打击违规倾倒渣土行为,严厉查处未落实全密闭措施,未按规定时间作业,沿途渣土抛洒、车轮带泥行驶污染路面的渣土车辆。

(五)严控烟尘污染

12.严管餐饮油烟。区内严禁露天烧烤,一律进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规范经营。开展夜间常态化巡查,并向背街小巷延伸,对露天烧烤和餐饮油烟排放实施常态化管理,严打反弹。

13.严禁露天焚烧。严格落实“分区化””监管责任,强化监管巡查,清除秸秆、荒草焚烧隐患。全面清除区内垃圾,实现区内垃圾清零,完善垃圾收集、转运、清除、处置机制,严禁区内露天焚烧,定期开展集中整治。

14.严控烟花爆竹燃放。严格落实《泊头市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度烟花爆竹禁限放的通告》(泊政通告〔20xx〕34号)禁限放措施,对违规行为依法处置。

(六)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对

15.实施工业企业采暖期错峰生产。自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铸造(不含电炉、天然气炉)行业,实施错峰生产。

16.强化应急响应措施落实。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和“一厂(场)一策”,减排措施细化到具体企业、车间、工艺、工序以及工地,明确操作流程,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过程可追溯、效果可核定,确保可统计、可监测、可核查。严格按照应急响应的级别和标准,提前启动响应措施,视情况及时调整预警级别,最大程度“削峰降速”。

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预案启动和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开发区、企业工作链条无缝衔接,应急减排措施按标准落实到位。

(七)加强护水、保土治理力度

17.确保水污染治理到位。加大对涉水企业、区内河流干渠的环境监管力度。全面改善河道水质,进一步推行“河段长制”,确保清凉江及其相连通的河渠进出口断面达标,促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逐步完善农村环保工作长效机制,采取集中整治、长期保洁等切实可行的措施,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污染防治监管,加大日常督察力度,确保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规范的污染治理设施,加强对畜禽养殖业的环境管理,指导综合利用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畜禽粪便,减轻农业生产对水、土壤的影响。

(八)推进科学治霾、精准治霾

18.完善监测监管体系。按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进一步完善环保所建设,实现机构编制、所需人员、办公条件、仪器装备、保障经费、制度建设、监管六个到位。加快推进国标六参数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确保20xx年8月底前建设完成。加强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督察工作,对涉气企业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应。

(九)把关助力、积极协调,服务发展

19.积极引导企业绿色转型发展。全力服务项目建设。继续推行重点项目全程跟踪帮办机制,进一步畅通“绿色通道”,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达效。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关。严格立项文件、项目环评审批,严把准入关口,坚守生态红线。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协调好环评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环评制度的管理效能。推进全区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积极组织企业进行评估验收。

空气治理成果管理方案范文 第13篇

为加快解决影响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推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_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传发〔20xx〕12号)、泰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发〔20xx〕23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江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靖政办发〔20xx〕14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落实_、_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按照“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梳理问题、分类处理,认真整改、确保安全”的总体思路,全面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夯实环境保护工作基础。通过采取“限期整改一批、停产整治一批、取缔关闭一批”等措施,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着力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二、检查内容

(一)所有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牵头部门:环保办,配合部门:安监办、企业管理服务站。重点检查火电、钢铁、水泥、石化、化工、焦化、酿造、制药、印染、制革、电镀、酸洗、热镀锌、码头、机械制造、电子制造等行业的工业企业,以及污水、危废、垃圾、医疗废物等污染物集中处置单位。主要排查治污设施建设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危险废物规范化贮存处置情况、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持证(排污许可证)排污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及落实情况。

(二)园区污染防治情况。牵头部门:园区社会事务科。配合部门:园区项目科。主要检查园区规划环评执行和环境防护距离落实情况,园区污水处理、集中供热、危险废物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和达标排放情况,园区环境监测控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落实情况

(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牵头部门:规划建设办公室。全面排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执行情况等。重点检查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试未验、项目未经验收擅自投产、越权审批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重点环境信访案件化解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情况。牵头部门:综治办,配合部门:环保办。重点检查近三年以来群众反复举报投诉的信访案件和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主要梳理排查到部、赴省环境信访问题化解情况;环保部和省通报、交办重点环境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媒体曝光重点环境问题查处及整改情况;历史遗留环境问题解决情况。

三、检查方式

本次大检查具体以环保办牵头组织,企业自查,规划建设、企业管理服务站、安监办、园区社会事务科、综治办、环保三中队等相关部门配合的方式进行。

(一)按照市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全面大检查。环保办负责组织辖区内工业企业开展自查,审核汇总大检查情况,报送市环境保护大检查领导小组。

(二)各排污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如实填报《环境保护大检查企业自查申报表》,按时报镇环境保护大检查领导小组。

(三)镇纪委监察室对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督查,重点督查环境问题突出、整治任务较重、整改进展缓慢的企业,推动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28日前)。对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二)企业自查阶段(3月31日前)。通过向企业直接发放通知等形式,组织排污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

(三)全面检查阶段(4月1日至10月31日)。组织对重点排污单位开展全面检查。6月底前完成“土政策”清理废除工作。

(四)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总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成效,查找不足,分析原因,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切实做好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的跟踪督办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主任任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办。

(二)加强部门联动。环境保护大检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合力做好大检查的相关工作,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三)依法从严处理。对没有污染防治设施、防治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应列出环境问题及违法企业清单,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期限和要求,整改结果向镇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对检查时新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据《_环境保护法》严肃查处。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应依法处理。对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物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推动企业自律。要在环保大检查过程中,向企业宣传《_环境保护法》,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新法规定的强制措施宣讲到位,让企业知法守法,切实履行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主动整改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时公开环境管理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五)注重成果应用。要充分利用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排污申报登记等现有环境管理信息,提高大检查工作效率。要通过大检查,进一步完善“一厂一档”(企业基本信息、地理坐标、建设项目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情况、现场检查情况、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等)环境管理基础台帐,建立和完善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保持动态更新。

空气治理成果管理方案范文 第14篇

为提高我县环境监督管理效率,创新环保监管方式和手段,提升环境监管水平,进一步强化环境监察工作的条理性、高效性、全面性,及时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为契机,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方式,以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全覆盖网格化环境执法长效监督管理体系,落实“两个80%”(环境监察80%的人员、80%的时间深入一线执法),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难究的环境监管工作缺位问题,实现各有所管、各尽其责、信息畅通、集约高效的环境监察工作新格局。

二、主要内容及工作目标

依据管辖区域分布状况、不同行业企业特征、环保执法队伍与装备水平等,进一步整合环保执法力量,按照“联动式执法、全方位覆盖、网格化定位”要求,将管辖的区域划分为网格,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将环境监管基本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到具体人员,使网格内各重点排污单位、主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监管。实现“三清三到位”,即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和监管到位、服务到位、互通到位的总体目标。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网格划分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县级四级网格,并将污染企业密集、周边环境敏感的区域,作为监管重点网格予以划分,设立本级的重点管辖网格,有针对性的倾斜执法力量,加大重点网格的监管力度。

结合正安县工业企业分布及地理实际情况,将环境网格管理工作划分三个网格:

第一网格:流渡镇、市坪乡、谢坝乡、芙蓉江镇、中观镇、班竹镇、土坪镇、格林镇、乐俭乡

第二网格:凤仪镇、瑞溪镇、小雅镇、庙塘镇、桴焉乡、和溪镇、杨兴乡、碧峰乡、新洲镇

第三网格:安场镇、瑞新工业园区、贵州瑞溪水泥发展有限公司、正安县污水处理厂、正安县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二)网格责任

1、环境监察队承担监督管理和直接管理责任。

2、网格责任人员。分别确定网格责任领导、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等三级责任主体,实行逐级负责制。

一是网格责任领导。负责联系相关网格,对网格环境监管负领导责任,建立监管网格局领导包片制。职责包括:理清网格管理的思路,督促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落实,对重点环境监管工作和突出环境违法问题亲自安排部署和直接组织查处,对所属网格责任无故不落实人员提出处理建议。

二是网格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落实的具体计划和措施,带领所属网格环境执法人员落实环境监察制度和要求,组织实施网格内各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

三是网格直接责任人。按规定落实各项环境监察制度,完成现场环境监察频次,落实现场环境监察内容,做好现场环境监察记录,对环境违法案件及时调查取证,及时调查处理信访纠纷,做好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三)网格工作内容

根据网格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相应的环境监察执法任务,接受上级网格的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1、工业企业日常环保监察;

2、环境违法行为查处;

3、环境信访调处和回访;

4、配合做好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

5、做好信息互通工作,收集当地群众和企业环保舆情,传达环保部门环境管理要求,接受群众和企业咨询,协助业务科室受理、移交相关环保管理业务,做好各网格之间的相互工作交流;

6、向企业(乡村)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指导企业(乡村)做好污染治理与环境管理工作,帮助建立企业(乡村)环境管理人员队伍。

(四)网格工作要求

1、开展日常巡查。各网格的执法人员,应将网格内的国控、省控、省环境安全重点监管企业作为重点,视情加密检查频次。具体的日常环境监察频次,国控、省控企业监察频次不得低于环保部、省环保厅的要求。

2、掌握辖区污染底数。各网格执法人员,应加强对辖区内的巡查,排摸各类排污企业的分布情况,清楚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数量和去向,熟悉主要环境敏感区域、主要环境风险隐患点及群众关注的重点环境问题等。

3、及时响应举报和应急处置。各网格执法人员,接到管辖网格内的环境违法排污行为举报,应尽快组织查处;管辖网格内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执法人员应按照指令要求,原则上应第一时间前往事故现场开展前期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网格化和精细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担任组长,制定切实可行的试点方案,结合网格实际,全面做好检查和监管,要将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相关考核,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大监管力度。在日常监管中,要根据所对应的`网格划分情况,加强对所属范围内企业定期、不间断监察,突出网格特点和重点,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使各类环境投诉和污染隐患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注重信息收集,提高执法效能。通过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准确掌握所辖区域内排污单位的分布情况,熟悉和摸清监管对象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及时收集群众诉求和舆情等信息,逐步建立健全辖区环境监管“一企一档”数据信息库,为环境执法和应急处置等提供有效支持,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效能。

(四)强化宣传教育,增强环保意识。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充分发挥好信息员的作用,加强与网格内群众和企业的联系沟通,进一步宣传情况,增强群众及企业环保意识,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积极探索创新,总结经验做法。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分析自身工作特点,积极探索和创新,对于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和反馈,确保工作运行顺畅,并上报网格化管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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