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电商税务筹划案例范文(17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3-12-31 11:18:5733

河南电商税务筹划案例范文 第1篇

1税收筹划的意义及特点

税收筹划的意义

笔者认为税收筹划的意义在于企业或者股份制企业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通过对自身经济活动的行为中所创造的利润所需要缴纳的税额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一切合法的减少纳税额。从而将企业的利润实现最大,成本降到最低。

税收筹划的特点

第一,税收筹划具有合法性。企业的税收筹划必须以合法性为前提,企业作为纳税人,应当依照国家的相关法律在选择纳税方案时做出最有利于自身发展的选择。因此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具有服从配合国家税法的意义。

第二,税收筹划具有事前筹划性。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投资活动等设计和安排时需要进行税收筹划。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由于特定经济事项的发生使企业负有纳税义务,比如产品劳务销售,货物运输后需缴纳增值税等,这便说明纳税义务的发生具有滞后性。但是税收筹划却不同,他可以事先进行筹划,这样可以避免在实际经济利益发生后所需缴纳不必要的多余税款。

第三,税收筹划具有明确的目的性。企业采取税收筹划目的是为了降低企业的成本支出,一般情况下,通过两种方式来实现:第一种是税负最低,即企业在选择纳税方案时选择税收负担最低的策略;第二种是延缓纳税的时间,即当企业所选择的方案在缴纳的税款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尽可能晚的去缴纳税款。

2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必要性及涉及的税种

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第一,房地产企业税收比例高。我国目前的税收体系中,房地产企业需要缴纳的税款种类比较多且复杂,在短时间内,纳税人要想促使我国的税收体制发生改变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企业要想减轻自己的经济负担,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避税,减少税收成本,进行税收筹划。这样才能使房地产企业在不断变化与竞争的市场大环境中求得生存。

第二,房地产企业竞争压力大。因为房地产业在我国的起步比较晚,发展还不充分,这就导致了企业的税收政策在选择上具有局限性,但是因为体制上的不完善,企业在税收筹划措施的实施上也提供了一定的发挥空间,所以如果企业在实施税收政策时能够合理地利用这些空间,企业整体的税收筹划水平就会获得很大程度的提高。

第三,我国税收环境不断改善。随着税收体制在我国的逐步发展,我国正走向一个崭新的税收环境,从而也促进了企业税收在减免、缓交时更加合理化与合法化,各种主观因素对纳税征收的不良影响也逐步降低了,一个健康的纳税环境也为我国目前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发挥空间。

房地产企业涉及的税种

第一,前期准备阶段的税种。房地产企业在前期准备阶段的税收缴纳主要以耕地占用税和契税为主,耕地占用税的缴纳是用来保护耕地,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避免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占用土地资源,减少国家的耕地面积。耕地占用税实行差别定额税率,是一种一次性定额征收的税种。如果房地产开发商将农民的耕地占用,就必须要在土地管理部门对其行为进行批准同意,占用耕地之日起的30日之内缴纳耕地占用税。主要类型包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房屋赠予、房屋交换五项内容。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具有不平衡性,结合各个地方的实际情况,我国实行了不同的契税税率,一般实行3%~5%的幅度税率。

第二,房地产开发阶段涉及的税种。房地产企业按照自身营业额的3%进行缴纳建筑营业额;在签订了实施建设施工合同以后需要缴纳合同金额万分之三的印花税;同时还要根据施工所占地域的大小来缴纳城镇土地税。

第三,房地产销售阶段涉及的税种。一是营业税。营业税是提供应税劳务,是对无形资产的和销售税的转让。在营业税的发展阶段主要是指以“建设”税按照建设单位,在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的营业额,征收范围包括建筑、安装、维修、装饰及其他工程业务。二是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对建筑结构和获得的单位和个人,在收集房地产价值转移税。房地产企业主要以开发土地、建设施工、销售楼盘作为自己的经济活动来赢利。土地增值税的超额累进税率,不得超过与50%部分扣除项目金额的比值,税率为30%,速算扣除系数为0。三是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税征收的对象。房地产企业转让或出租房地产取得的净收入,必须纳入企业的总利润和缴纳企业所得税。一般采用25%的比例税率。

3某房地产公司主要税种的筹划方案

营业税的筹划

营业税的关键在于营业额。实行税收筹划对于营业税来说不是最优选择,减少的税收成本较少。但是营业税在确定应税营业额上变化的幅度却比较大,但是这样的弹性却为纳税人的纳税筹划提供了更大的发挥余地。营业额越大,就越需要通过税收筹划来减少营业税纳税额,因此营业额的税收筹划方案还需要根据营业额的大小来制定,其目的最终是为了让企业的营业税税收成本降低,从而给企业增加利润。

避高就低,降低税负

本项目中,住宅按毛坯房销售,而商铺和车库按装修后的成品房出售。这里就需要筹划由房地产企业完成的这部分装修费用。规划方法将房子装修,装修和设备安装费单独的合同,公司签署了在商店和车库销售合同是根据毛坯房的价格计算,5%的营业税计算,装饰分公司和客户房地产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所以房子装修应缴纳3%的营业税。房地产公司有商店,其占地45920平方米,除此之外还有6000平方米的停车场。原本打算商店在6000元/平方米的平均销售价格,按照2000元/平方米的均价车库销售,装修费按每平方米500元的标准,商铺,车库300元标准每平方米。如果根据毛坯房销售合同的标准组件,应缴纳的营业税如下:

商铺销售应缴纳营业税:459205×500×万元

车库销售应缴纳营业税:6000×1700×万元

装修应缴纳营业税:(45920×500+6000×300)×万元

这样筹划可以节约营业税万元万元=万元

把价外费用剥离出去

该项目在住宅销售的房地产公司,收集水、电、煤气安装费,维修基金设施费。通过业务的合理分离,分离费用规划方法,同时在住宅销售的房地产公司,所有收费由物业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开具发票,收费,这费用是房地产物业出售。根据国家营业税税法相关政策,物业管理部门征收了业主们的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但是房地产公司并没有进行对业主们收费,所以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不属于法律范围内。这一项可节约营业税(300+3000)×480×万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万元。

企业所得税收筹划

据查阅资料了解,我国在2008年实施了《企业所得税法》,将企业的年度工资在税前就扣除,也取消了工资税,一些工资和福利都会大幅度地减少税收,这意味着中国房地产企业的工资税前扣除,这有可能扩展需要展示的更多工资支出。在这些项目的计算中如果把超支的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工资的形式进行结算,那么超支的部分就可以在税前给予全额扣除。企业在自身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涉及的业务招待费不得超过年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是企业的一笔大支出,需要企业进行合理的安排与筹划,企业在业务招待费方面应给予高度重视,在实际的经营活动中也可以在业务招待费与业务宣传费的部分内容方面进行相互之间的替换。因此,房地产公司应该对企业的宣传费、广告费和招待费进行相应的规划与控制,虽然不是主要成本支出,但也不能小视。

4结论

河南电商税务筹划案例范文 第2篇

关键词:新企业所得税;会计准则;电力企业;税负;筹划

一、新的税法对电力企业税负的影响

新税法的核心内容是税率问题。在新颁布的税法中将内外资企业的两税合一,统一定为25%,对小企业实行了较低的20%的税率。这样,内外资企业和中小企业都照顾到,为在我国发展的各类企业都创造一个相对公平的税收环境。在新税法下,外资企业仍享受到部分税收优惠,实际所得税平均为12%。基本上整个电力行业内都是内资企业,仅有少数的外商投资企业,这样,对电力行业来讲,确实起到了税收公平作用,而且,国家所给与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将显著降低整个行业的实际所得税负。那么,具体的该如何进行纳税筹划呢?本文从以下几点进行了思考。

二、新税法下电力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方向

(一)从资产方面进行合理筹划

1.固定资产折旧。资产的计价和折旧对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具有很大的影响。由于其中的资产计价不具有弹性,在纳税筹划上,往往从折旧方面寻找避税途径。固定资产折旧由使用年限决定,而使用年限是一个人为预计的经验值。在避税筹划方面,采取缩短折旧年限的方法,可以增加当期的成本费用,减少当期利润,也就变相将企业前期的会计利润转移到后期,形成当期避税,所得税递延交纳。在税率稳定的情况下,其他因素忽略不计,相当于向国家贷了一笔无息的款项。在新税法里有相关的规定对此做法进行了阐述,里面提到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确实需要加速的,可以适当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法计提。而电力行业本身就是技术密集型产业,需要更新电力设备来完成技术改造的情况非常多。利用税法规定来加速对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来达到合理避税是十分必要的。

2.坏账损失处理。根据新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应该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来提取必要的坏账准备金,坏账准备金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样,就给电力企业提供了一个新的避税途径。

此外,也可以在适当采用备抵法降低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将应纳税款滞后,起到增加企业当期的流动资金的作用。

(二)工薪扣除法的运用

新税法对于税前可扣除部分的工资支出给予了更加丰富的内涵。规定中讲到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实际发生的合理的支出,都准予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个合理的支出,可以是工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等。若将此条运用于避税中,电力企业可以采用适当提高工人工资、福利的方法,来加大可以列支的成本部分,以此来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比如:建立职工教育基金、增加员工伙食费用等。

此外,新企业所得税法中还规定了支付给残疾员工的工资是可以据实进行100%扣除的。因此电力企业可以适当将身体条件要求不很高的岗位工作提供给残疾人,既可以增加可列支成本的扣除,还是一种负责任的社会形象展现。

(三)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1.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家给予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项目给予了大量的政策性优惠,在新税法中仍有明显的体现。公共基础项目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的纳税年度起,第一年到第三年是可以享受免征所得税优惠的,从第四年到第六年期间,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作为国家重点扶持的基础设施单位,电力企业在进行基础设施投资的过程中更应该积极对自己新投资项目进行认真核算,在国家税收政策支撑下,为企业的迅速发展争取更多的资源便利。

2.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高新技术产业也是得到国家重点扶持的项目,可以享受到15%的优惠税率,并将此优惠扩大到全国范围。一直以来,电力企业享受购买国产设备投进行技术改造投资可抵免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新税法中的此规定将优惠扩大到环保、节能节水等专用设备,为电力企业在技术改造的过程中提供了强有力的税收支持。

3.资源综合利用所得税优惠。节能降耗一直是这几年国家积极引导企业新发展方式。税法中就有相关规定。企业采用综合利用的方式合理使用资源生产出的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产品,由其所取得的收入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于电力企业来讲,积极探索资源重新利用,是一项利国利民、可满足长远发展的举措。若在电力生产中能积极采用清洁能源技术将各种工业企业的废热利用起来,或者是利用农业废弃物生产电能取得的收入,可以享受到按90%从当年的收入总额中扣除的税收优惠。此税法条列对电力企业具有很强的引导性,引导发电企业探索清洁能源技术的运用,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对石油能源的依赖,这也是世界能源领域积极探索的新方向。电力企业在这方面应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积极探索废物利用的技术,也为企业纳税筹划工作提供了一条新的途径。

4.西部地区所得税税收优惠过渡政策。新税法对于那些原先享受低税率和一定免税优惠的老企业,又政策性地给予了5年过渡期照顾。能享受到该项优惠政策照顾的电网企业,应尽可能地将后期利润提前到减免期,进行合理避税。

(四)特别纳税调整办法

新税法开始对反避税有了进一步的规定,以后不仅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都一视同仁地受到反避税措施的待遇。这也意味着,内资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和压力加大了,避税不再是零成本了。电价是由政府管制的,不同用电类别之间存在交叉补贴。为了能够规避可能的纳税风险成本,电力企业可采用预约定价的方法,在进行避税前就对自身内部的关联企业转让定价是否合理进行判定。

另外,新税法还规定,因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并需要补缴税款时,对于已按税法规定主动向税务机关提供过有关资料的,可以享受到特殊照顾,计算利息时可以不用加计5个百分点。这也反映了电力企业要有意识地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积极改善电力企业的纳税筹划环境,降低避税成本。

三、结语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还确立起新的税收优惠体系,力图鼓励农业、基础设施和科技事业的发展进步。电力企业作为技术密集型的国家基础产业,在享受到更多的优惠的同时,还有了新的税务筹划空间。在新的助力下,电力企业必将得到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蒋红梅.新企业所得税制下的电力企业税负与筹划的思考[J].财经界,2011(24):8-9.

[2]魏晓明.新企业所得税制下的电力企业税负及电力企业税务筹划[J].企业家天地(下旬刊),2010(4):37-38.

河南电商税务筹划案例范文 第3篇

结合笔者的工作总结,现阶段主要面临以下三个方面的挑战:1.因业务外包所面临的挑战。供电企业承担着电力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在开展该项任务时一般采取外包的方式,交由承建方执行,供电企业与承建方之间以合约的形式明确各自的权益与职责。承建方在开展基建建设时存在着原料采购需要,这其中时常出现承建方向不具有增值税开具资格的供应商采购原材料。显而易见,这就无法使供电企业通过进项税抵扣来降低增值税纳税额。在多次干预下部分承建方仍存在着上述采购行为,所以这就因业务外包而面临挑战。2.因部门壁垒所面临的挑战。供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规模往往较大,如针对新建商品房小区的供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还比如因扩容需要而开展供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项目实施中,财务部门在税收筹划时处于被动的境地,即财务部门与企业施工部门之间存在着职能壁垒。因此,财务部门往往在采购活动已经发生,以及会计凭证已经开具之后才获知情况。这就意味着,供电企业将增加在本月度的增值税缴纳额度。由此,这也是笔者提出需在组织建设视角下来开展主题讨论。3.因内控缺位所面临的挑战。供电企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名目较多,其不仅含有上文所提到的原材料采购费用,还含有用工费用和电力产品增值额。面对营改增税制改革的全面推行,供电企业(特别是基层供电单位)的财务部门,或者因财务人员的税收筹划经验所限,或者因财务内控模式存在着短板,可能会由于内控缺位而使税收筹划面临挑战。

二、税收筹划能力建设的着力点

这里抛开税收筹划技巧存而不论,针对以上所提出的三大挑战,从组织建设视角出发应着力于以下三点:1.着力于推行全员参与下的税收筹划。在传统视域下,税收筹划工作似乎为财务部门的专属职能范围。然而,从上文所列举的挑战中可以发现,为了防止在税收筹划中出现系统性风险,则需要推行全员参与下的税收筹划模式。这里的全员归属于不同的职能部门,他们在开展诸如采购和外包活动时,应具有税收筹划意识,并在供应商选择、会计凭证规范化上尽责。这里就引申出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即如何在全员范围内精准实施税收筹划知识培训。2.着力于重塑供电企业组织运行架构。基层供电企业的组织架构属于直线职能型,总公司的组织架构则为事业部型。但无论以何种组织架构形态出现,其都或多或少的存在着职能壁垒问题。我们无法在供电企业内部开展组织变革的情形下,则需要着力于重塑供电企业组织运行架构,即以财务部门为核心、以会计管理为手段,全过程对各部门的经济活动进行跟踪与督导。笔者需要指出的是,税收筹划能力建设的中坚力量仍是供电企业的财务人员。3.着力于形成共享下的知识外溢效应。从上文“第三个挑战”中可以知晓,供电企业财务部门的人员并不一定具备税收筹划的“经验”。笔者之所以强调“经验”二字在于,税收筹划工作需要在合规的基础上降低企业的纳税额,而供电企业每个月度、每个季度的经济活动内容多样,所以税收筹划经验所涵盖的“知识”和“自觉”,能够保证相关工作被高效的完成。为此,这里需着力于在财务部门人员间,形成经验共享下的知识外溢效应。

三、税收筹划能力建设的路径

根据以上所述,税收筹划能力建设的路径可从以下四个方面来构建:1.将规范化的经济活动意识引入企业日常工作中。供电企业税收筹划的前提为规范化的会计活动,而会计活动又是对企业经济活动的记录,所以在提升税收筹划能力时,应落脚于在全员范围内树立规范化的经济活动意识。班组作为供电企业的基本工作单元,班组负责人应承担起传递、践行规范化经济活动意识和行为的职责。供电企业应在党建工作的助推下,对各级干部营造出执行规范化经济行为的思想文化环境,同时建立起规制行为失范的惩戒措施来。2.结合部门工作范畴定向开展税收筹划知识培训。正如上文所指出的,税收筹划能力建设需要发挥供电企业全体员工的聚合力,这样才能对企业会计活动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最后为税收筹划工作提供良好的前提。笔者建议,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应协同完成知识培训任务。其中,人力资源部门应解构出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内容范畴,财务部门则抽调相关人员整合与部门工作内容相联系的税收筹划知识,以注意事项的讲解方式对部门员工开展定向培训。3.提升财务部门职能地位并依托信息化管理平台。在无法实现组织变革的情形下,供电企业管理层应以正式制度安排的形式提升财务部门的职能地位,职能地位的提升可以从对部门绩效考核权限和权重中来体现。这里所依托的信息化管理平台,主要由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与其他企业管理信息系统融合而成。在运行信息化管理平台时,财务部门需在线对供应商或其他交易方的纳税资质进行审核,并且财务制度设计中要求企业经济活动中所产生的会计凭证,应由交易方直接以电子凭证的形式传递给财务部门。4.在财务部门培育学习型文化建立经验交流制度。供电企业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任务驱动型的工作模式,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财务内控能力的建设。不难知晓,这直接关系到税收筹划能力的建设问题。对此,应以物质激励、行为示范、制度建设等途径,在财务部门培育学习型文化。在每周的业务学习中,可以围绕预设的税收筹划议题开展研讨,要求每位财务人员都需以书面形式宣读自己的税收筹划思路。在以总会计师为主导的经验交流中,通过群策群力来实现知识外溢效应。

河南电商税务筹划案例范文 第4篇

关键词: 税收筹划 应用 新企业所得税法 税收筹划办法

税收筹划,又叫纳税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遵守税法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减轻税收负担,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或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一、税收筹划在企业中的应用

笔者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来总结税收筹划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应用:首先企业可以在投资过程中应用税收筹划。例如,在投资时,可以选择国家扶持的行业或者区域,为了促进投资,在这些行业或地区税负相对较低,有些税种可以少交或不交,企业也可以获取最大的税收利益;其次企业在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例如,总所周知的两种筹资方式,股本筹资和债务筹资,根据税法规定,企业支付的股息、红利不能计入成本,而支付的利息则可以计入成本;再次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这是纳税筹划的重点。例如,采购环节的税收筹划可通过进货渠道和进货时间等进行,销售商品方面可采取折旧销售、现金折扣、销售这让的方式减轻自身的税收负担,在会计核算上,存货计价方法和固定资产折旧则是税收筹划的常用方法。薪酬激励机制中,企业多利用奖金和员工福利进行税务筹划。

二、新旧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避税途径的差异

2008年我国颁布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作为一般企业的主要非流转税种,所得税部分是企业合理避税筹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透彻研究新的所得税法是企业必须完成的功课,也是制定完备的避税计划的关键。对比新旧所得税法,对企业合理避税有明显影响的差异性制度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新企业所得税法实现了公平竞争

新税法为实现公平竞争的目的,取消了颁布多年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将内外资纳税人的身份及税收待遇统一起来,这使得通过变身为外商投资企业达到避税目的的行为失去了效果。

2.新企业所得税法改变了原有的部分优惠政策

新企业所得税法将原来的“区域调整为主”的税收优惠政策,改为以“产业调整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政策,很多企业在过去通过选择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地点为注册地,以用这些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以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在新税法下这些都已失效。

3.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报税时需要附送关联业务报告

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特别设立了“特别纳税调整”一章,其中规定企业在报税时,还需要报送年度企业关联业务往来的报告,同时,税务机关也在日常的检查工作中,加大对企业关联业务的检查,这使得企业利用关联交易合理避税的做法也无法实现了。

三、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税收筹划的新途径

1.对企业组织形式的所得税税收筹划

如上所述,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关于企业组织形式、税率和税收优惠等方面的规定有比较大的变化。在实际工作中,大型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设立很多下属公司,因为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其所得税税负也是不一样的,因此这些下属企业的组织形式如何选择就给企业的合理避税提供了一些途径。

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单独核算,但如果子公司属于小型薄利企业,税法规定可以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会使整个企业集团的税负降低;而分公司属于非独立法人,与母公司合并纳税,那么如果分公司前期投入较大,在设立初期就会有亏损产生,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能降低整个集团的应纳税所得额,达到避税的目的。

2.针对收入确认时间的合理避税

企业的会计计量主要是以权责发生制作为基础,对于企业收入的确认和计量这点尤为重要,同样在税法的规定中,在不同情况下企业收入的确定时间同样存在差异,而收入是企业缴纳所得税的基础,这就为企业提供了一些合理避税的途径。

企业的收入主要来自于销售商品,而销售商品的形式有很多种,直销直付、直销分付、分期预收、委托代销等等,对于不同的销售方式,其销售收入的确认时间也不尽相同,例如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的,以收到货款或取得索取货款的凭证,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作为销售收入的确认时间;若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则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作为收入的确认时间;而如果采取订货销售和分期预收货款销售方式,则在货物发出时确认收入;在委托代销商品销售的情况下,则以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由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出,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可以主动选择合适的销售方式,达到推迟收入确认时间的目的,从而可以推迟相应所得税的缴纳,所推迟的应纳所得税额,相当于一笔无息贷款。当然,这也需要企业综合

考虑各种因素,不能只为避税而忽视销售收入的及时收回,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财务风险。

3.迎合国家立法意图的合理避税

上述两种避税方式,对很多企业来说可操作空间是很大的,但现阶段可以说,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途径应当是更加稳妥。例如现在是我国经济结构转型的重要阶段,国家鼓励企业走高新技术路线,积极研发新产品和新技术,在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就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企业可以迎合这个导向,积极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加计扣除的部分便可以为企业规避很大一部分纳税开支。

参考文献:

[1]肖继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合理避税和节税.中国学术期刊电子出版社.1994-2009.

河南电商税务筹划案例范文 第5篇

一、增值税的筹划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1)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货物是指有形资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山东电力属于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的收入主体是售电收入,山东电力纳税筹划的重点之一是企业增值税的筹划,而增值税筹划的关键是进项税额的足额、及时抵扣。

(一)进项税额的筹划

企业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所以,进项税额的筹划重点是增大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关键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购置货物必须索取合法、完整的购货发票

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电网企业要购买具有增值税发票的货物。纳税人购买货物或应税劳务,要向对方索要专用的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委托加工货物时,要向受托方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进口货物时,向海关收取增值税完税凭证;在发生运费时,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

电网企业在采购固定资产时,可以将部分固定资产附属件作为原材料购进,并获得进项税额抵扣。

电网企业购买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时,有关维修费用考虑单独开票,因为这些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2.“认证”、“申报”和“抵扣”要有效及时

随着“金税工程”的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在2002年底以前覆盖到所有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税控系统运用数字密码和电子存储技术,强化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功能,有利于电网企业的纳税抵扣,所以,电网企业必须重视“认证”和“申报”环节。按照有关税收法规的规定,电网企业一旦采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对认证相关规定及时限要求须严格遵守,才能依法按时抵扣。

(二)已使用固定资产销售价的筹划

税法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包括游艇、摩托车、汽车),只要是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的货物,并且是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的已使用货物,其销售价不超过购进固定资产原值的货物就不纳税。如果不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则无论企业会计制度如何核算,都要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固定资产销售应当事先对其价格进行筹划。当旧固定资产的销售价格低于原值时,企业可以尽量提高销售价格,销售价格越高,则净收益越大;而当旧固定资产的销售价格超出原值时,因为要缴纳增值税,则净收益并不一定随销售价格提高而提高。只有当销售价格与原值之差大于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时,净收益才会提高。在实际销售过程中,电网企业需要计算一个净收益增减平衡点。近几年,电网企业进行了大规模的城农网改造工程,更换下来的线路、变压器等电力固定资产在变价出售时,需要进行效益分析,确定适当的价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电网企业的利益。

(三)取得以物抵债资产转让时的筹划

山东电力为了保证电费及时足额回收,切实清理陈欠电费,避免或降低坏账的发生,制定了一系列的考核管理办法,但是,总有一些不可控因素导致电费回收难。

为保全资产,电网企业可以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从而取得抵债资产。对于该部分抵债资产的处置,同样涉及到纳税筹划问题。举例:某企业欠山东电力电费1000万元,由于该企业资金短缺,近期内无法如期偿还债务。为最大限度地收回电费,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协议,该企业以其市值1000万元的交通工具抵偿债务。山东电力又以抵账原价1000万元销售给另一家企业。从税收角度看,电网企业转让行为涉及到增值税,应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1000÷(1+4%)×4%×50%=19(万元)

如果电网企业变换操作方式,由“先收回再转让”改为“先联系购买方后再由欠费企业直接销售”的方式,该种方式下,电网企业只是负责联系购买方,不再成为该批交通工具的交易主体。由于改变了操作方式,电网企业没有发生涉及增值税的行为,因此不用缴纳增值税,可以节约税款支出19万元。但在这个过程中,电网企业要采取一定的措施保证该批设备货款处于受控状态。

二、企业所得税的筹划

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照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经纳税调整为应纳税所得)的一定比例(一般为33%)计算缴纳,其应纳税额与收入、成本、费用等密切相关。

(一)技术开发费筹划

税法规定,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等(可统称为技术开发费),不受比例限制,计入管理费用扣除。凡当年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达到10%以上(含10%),其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按规定据实列支外,经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再按其实际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增长未达到10%以上的,不得再加计扣除。这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筹划重点,就是当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用于抵扣增长的50%技术开发费时,使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增长超过10%,从而达到加扣的目的。同时,结合电网企业科技开发实际情况,均衡各年度发生的技术开发费,使技术开发费达到稳步增长。山东电力可根据各所属企业的实际情况,合理分配各所属企业的技术开发费份额,争取使每一企业都享受到加计扣除50%的税收优惠,从而达到整体税收优惠利益最大化。

(二)固定资产修理与改良支出的筹划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纳税人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①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②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二年以上;③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

电网企业固定资产修理支出能否税前扣除,关键看发生的修理支出是否达到固定资产原值的20%以上。因此,为了在当期作为税前扣除,修理工程支出尽量不要超过固定资产原值20%。

(三)技术改造利用国产设备免税的筹划

国家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科学创新,并且了许多优惠政策,其中财政部和国家_联合颁布的《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规定,凡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以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根据《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涉及电力项目的共有13项,其中远距离超高压输变电、城乡电网改造及建设、继电保护技术开发、变电站自动化技术开发、跨区电网互联工程技术开发、电网商业化运营技术开发等项目符合电网企业的投资抵免政策。随着电网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应当加强对这一政策的研究,充分利用使用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政策。

(四)利用预缴所得税政策的筹划

企业所得税是山东电力涉及的第二大税种。根据税务机关的规定,企业所得税需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不预缴是要受到处罚的。由于货币作为商品具有价值,企业应争取延期纳税,占有资金的时间价值。企业所得税采取按年计算、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办法征收。问题的关键在于电网企业如何做到合法地在预缴期间尽可能少预缴,特别是不在年终形成多预缴需退税的结果。办法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最佳的预缴方法。比如:可以选择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预缴,或者按实际数预缴。

三、个人所得税的筹划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思路是:(1)充分考虑影响应纳税额的因素。影响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的因素有两个,即应纳税所得额和税率。因此,要降低税负,无非是运用合理又合法的方法降低应纳税所得额,或通过周密的设计和安排,使应纳税所得额适用较低的税率。(2)充分利用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参加社会保险

根据规定,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前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按照公积金有关文件规定,职工个人与其所在单位,按照职工月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每月缴存额等于职工每月工资总额乘以个人缴存率,单位每月缴存额等于该职工每月工资总额乘以个人缴存率,两笔资金全部存入个人账户,归职工个人所有。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每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可从工资总额中作税前扣除,免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以上条件,在不增加企业负担的情况下,在法定的范围内,提高公积金比例,减少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从而提高职工的实际收入水平。通过这种操作,职工的实际收入提高了,并且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免税,因此,还可获得高出普通银行存款25%的收益。再进一步考虑,职工购房时获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跟职工个人的公积金存款金额近似正相关,而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是低于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所以,这块利息差额也应算为职工的潜在收益。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已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4年1月6日公布,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由于建立企业年金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因此税收政策也应大力扶持。随着企业年金的逐步建立和发展,我们应时刻关注其税收政策的变化,一旦有利好的政策出现,我们就应果断地介入。

(二)提供教育福利

电网企业鼓励职工提高学历、技术层次,免费为职工开展专业知识培训等。教育培训是职工最大的福利,这部分费用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四、房产税的筹划

电网企业的房产税在全部上缴税款中所占比重不大,但从企业管理和纳税筹划的角度来看,企业利益无小事,开源节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房产税的筹划要点就在于精打细算,摒弃某些粗放式做法。

(一)房产核算的筹划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原值或房产的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因此房产价值的认定至关重要。根据税法规定,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不征房产税,但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需要并入房屋原值计征房产税。这就要求电网企业在核算房屋原值时,必须把工作做细,例如企业在核算变电室工程时,如果未将变电塔、水塔、烟囱、围墙、绿化及其它构筑物单独核算,而是全部并入房产原值,则会导致以后若干年度多交房产税。房产税的税率看上去比较低,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一般是每年按照房产原值的征收,但积少成多,假如房产的使用年限为50年,那么这50年缴纳的房产税就占房产原值的42%。

(二)房屋中央空调设备是否计入房产原值的筹划

《财政部、国家_关于对房屋中央空调是否计入房产原值等问题的批复》(财税地字[1987]28号)规定,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空调;如中央空调设备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单独核算并提取折旧,则房产原值不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电网企业对于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应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以降低房产税的税基。

(三)土地价款转入房屋价值的筹划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本制度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项目时,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

如何理解“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结转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当是指与在建工程相关的土地。这里的“相关”应当理解为“相对应”或“配比”。企业应当以对应房产占用的土地面积按比例结转,对于非房产占用土地(如场地),应当作为无形资产予以摊销。

(四)房屋出租的筹划

电网企业有时为了充分利用资源,把闲置或有意空置的房屋出租,以获取理想的收益。出租房屋也涉及到缴纳房产税的问题。

出租房屋的租金应包括出租的房屋及其不可分割、不单独计价的各种附属设施及配套设施的租金收入。对租金中包含的水电费、电话费、煤气费等,凡单独计价的可予以扣除;凡不单独计价或计价明显偏高以及划分不清的,由税务部门核定予以扣除。出租的房产,凡有与之配套的相对独立的机器设备及露天停车、仓储等用地的,其租金部分,可由当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准,在计算租金时予以扣除。

根据以上政策规定,电网企业在对外出租房屋时,在房产税规定的范围内,应尽可能地对租金收入进行细化,以达到少缴房产税的目的。

五、纳税筹划的实施

(一)建立和完善山东电力纳税筹划的制度体系

为了做好纳税筹划这一系统工程,必须对与纳税筹划有关的税收政策和法规进行整理和归类,建立企业税收信息资源库。逐步建立纳税筹划内部控制制度,与税务会计相结合,针对电网企业的行业特点,阐明涉及的主要税种、涉税会计处理、涉税理财计划和纳税筹划关键点,并提出切实可行的纳税筹划思路、纳税筹划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

(二)建立和完善山东电力纳税筹划的组织体系

纳税筹划要顺利进行,完善的组织体系是保证。集团公司要建立纳税筹划管理委员会,由分管副总经理和(副)总会计师领导,财务部、审计办、计划部、人事部、营销部、科教部和生产技术部等部门的负责人参加。财务部是纳税筹划的归口管理部门,财务负责人对纳税筹划方案的制订、执行、调整和完成进行指导和协调。各职能部室是纳税筹划的专业管理部门,各职能部室负责人对纳税筹划方案涉及的部门进行专业控制和管理。与此相适应,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是纳税筹划方案实施的责任单位,也需要设立相关的纳税筹划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与集团公司相配合。为争取某些涉税事项税收优惠政策,各所属单位和集团公司齐心协力,维护电网企业合法权益。

(三)正确处理和把握纳税筹划的几个关键结合点

1.税收政策与业务流程相结合。

这里所说的业务流程是企业发生某项业务的全过程。电网企业在发生业务的全过程中,必须了解自身从事的业务自始至终涉及哪些税种?与之相适应的税收政策、法律和法规是怎样规定的?税率各是多少?采取何种征收方式?业务发生的每个环节都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在了解上述情况后,电网企业就要考虑如何准确、有效地利用这些因素来开展纳税筹划,以达到预期目的。

2.税收政策与筹划方法相结合

电网企业在准确掌握与自身经营相关的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需要利用一些恰当的纳税筹划方法对现行税收政策进行分析,从而找到与经营行为相适应的纳税筹划的突破口。

3.筹划方法与涉税会计处理相结合

纳税筹划的主要目的是减轻企业纳税成本,降低税收负担。因而电网企业还要利用好会计处理方法,把纳税筹划的内容恰当地体现在会计处理上,才能最终实现降低税收负担的目的。

4.合理筹划与防范风险相结合

河南电商税务筹划案例范文 第6篇

关键词:纳税筹划 发达国家 启示

纳税筹划是税收征纳双方在为各自税收利益进行博弈的过程中纳税方理性选择、规划的结果,是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的有效手段,与降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其他费用支出同等重要。了解、学习发达国家企业纳税筹划模式、做法,对探索我国企业纳税筹划之路会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纳税筹划的国际比较

纳税筹划发展现状比较

纳税筹划在发达国家早已成为一个成熟、稳定的行业,有相当数量的从业人员,且专业化趋势十分明显。许多企业都聘用各类专门人才从事此项活动,以节约税金支出,同时也有众多的会计师、律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纷纷开辟和发展有关纳税筹划的咨询和业务。如今美国约有50%的企业其纳税事宜是委托税务人代为办理的,日本有85%以上的企业委托税务师事务所代办纳税事宜,澳大利亚约有70%以上的纳税人也是通过税务人办理涉税事宜的。在国外,尤其是大企业在已形成的财务决策活动中,有纳税筹划先行的习惯性做法,这可从我国涉外企业投资前将税法和相关规定作为重点考察内容中看出。跨国公司对纳税筹划更为重视,不少跨国公司成立了专门的税务部,高薪聘请专业人士,每年用在纳税筹划上的支出相当可观,当然节税带来的收益也相当可观。在我国,纳税筹划不仅开始进入人们的生活,企业的纳税筹划欲望也在不断增强,而且随着我国税收环境的日渐改善和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的增强,纳税筹划更被一些业内人士和专业税务机构看好,不少机构已开始介入企业纳税筹划活动。

商品课税筹划比较

国外企业的纳税筹划一般不涉及产品课税,除了增值税、消费税等产品课税的税款要加到消费者价格中去由消费者负担因而筹划的必要性较小以外,商品课税的筹划空间不大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国外实行增值税的国家一般对商品和劳务一律开征增值税,而且增值税的课征往往只对商品通过零税率或低税率实行优惠,而不对特定的企业进行优惠,这样企业从事同一种产品、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面对的增值税待遇是相同的。另外像美国产品课税实行在零售环节课征的销售税模式,生产和批发企业从事经营活动无需缴纳销售税,因此也谈不上纳税筹划;零售企业从事经营一律要按本州统一的税率就其销售额纳税,所以基本上没有筹划的机会。我国的情况则与国外有很大差异,首先,增值税在我国是一个主要税种,现行的增值税制度存在大量的企业优惠,生产或销售同一产品的企业相互之间增值税税负就可能不同,这样税收优惠政策必然会驱使税负重的企业进行增值税的纳税筹划,否则将无法与享受增值税优惠的企业进行公平竞争。其次,我国目前实行增值税与营业税并行的商品课税制度,因而存在混合销售和兼营的问题,加之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税负不同,就给企业进行商品课税的筹划提供了空间。如某生产经营核电设备并兼营核电设计、建筑安装的企业,拟接受委托承建一个核电站,设工程总造价为9000万元,根据测算,该项目的设计、技术服务费为2000万元,项目土建安装费为2000万元,设备供应价为5000万元。如果将该项目签订一个总合同,则属于一个典型的混合销售合同,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该企业应全额缴纳增值税。如果设备部分的购进价为4000万元,则需缴纳流转环节(即增值税)850万元(9000×17%-4000×17%)。但如果与对方的合同分别签订,即签订一个2000万元的技术服务合同,一个2000万元的建筑安装合同,一个5000万元的设备供货合同,则应缴纳营业税160万元(2000×5%+2000×3%),应缴纳增值税170万元(5000×17%-4000×17%),该企业合计应缴纳流转环节税为320万元。当然,企业要想实现该纳税目标,需要筹划人员事先对该工程项目的相关事项进行调研、测算,在此基础上做出各种备选方案再进行比较、确定,并切实参与合同的谈判和签订工作,还要在会计上进行分别核算。正是由于上述原因,我国企业非常重视商品课税的筹划。

所得课税筹划比较

在欧美国家,一提起纳税筹划,主要是指对所得税的筹划,所得税需要纳税筹划主要是因为它不容易转嫁,纳税人一般要最终负担自己缴纳的税款。这样所得税就成为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一种成本,缴纳越多,其税后实际收益越少。对此进行筹划,可以降低税收成本,提高投资的边际税后收益率。另外,由于所得税税款不能在税前扣除,所以进行筹划减少的应纳税额,不会相应增加其应税所得额,换句话说,纳税筹划带来的利益是免税的,所以在国外,所得税的筹划较为普遍。在我国,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更是为企业所重视,这是因为它不仅在企业的纳税活动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而且它的税源大,税负弹性也大。由于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税法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允许扣除项目金额,具体计算过程又规定了复杂的纳税调增、纳税调减项目,因此,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空间就更大了。

发达国家企业纳税筹划的启示

借鉴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的纳税筹划理论,对拓展我国税收理论研究的范围和广度有一定启示。突破传统的国家税收理论的局限,既从国家财政角度和宏观调控角度研究税收,也从企业财务角度和微观企业行为角度分析税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企业具备了自我约束和自我激励的机制,这样包括纳税筹划在内的各种经营策划不仅成为可能,而且对企业至关重要,国家税收作为一项企业经营附加成本,必然会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与此同时,纳税筹划完全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做出的决定,是税法赋予企业自主选择权利的表现,它不仅在形式上有法律条款为依据,实质上也符合税收立法精神。企业有权力选择安排经营活动、财务活动,当然也有权充分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事实上,企业作为盈利性的经济组织,其运作应重点关注它的经济性,经济性注重的是最大限度地满足股东的利益。企业也有它的社会性,即如何满足社会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经济性和社会性既有一致的一面,有时它们又是相悖的,但无论如何企业对待经济性和社会性的主次是分明的,企业追求的社会性是不违背经济性的社会性,只要适合经济性目标而不违法就是可行的。因此纳税筹划是企业的一种理,不管如何评价它的动机,有一点是值得肯定的,那就是它和企业其他行为一样,也是企业的一种竞争策略。

河南电商税务筹划案例范文 第7篇

【关键词】 纳税筹划 税负 会计要素 GWI公司

一、引言

随着我国税收征管体系越来越完善,已经将企业不可逆转地推向了全面税收约束的市场环境,企业越来越难以通过偷税、漏税的手段来达到减少税收支出的目的。因此,纳税筹划成为了我国企业的理性选择,并逐渐成为我国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纳税筹划的目标与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一样,是使企业价值最大化。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的经营活动、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公司整体战略目标为导向,在可接受的风险范围内,根据成本与效益分析的原则,对企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涉税事项进行科学的预先筹划,使企业的税负最优。而纳税人的这些活动过程所包含的全部内容都需要进行会计处理,用会计要素进行过程和结果反映。因此,结合GWI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基于会计要素探讨纳税筹划策略对其他企业更有效地实施纳税筹划具有积极意义。

二、GWI公司纳税情况分析

1、GWI公司简介

GWI公司是一家高科技综合性电子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营金融电子产品、软件与系统集成等。其中金融电子产品占有30%以上的国内市场,并成功进入了国际市场;高新电子产品承担了多项部级科研项目,是全国最大的高新电子显示设备供应商。过去,由于经济效益非常好,企业没有纳税筹划的动机。但近几年来,行业内竞争日益激烈,产品利润空间大幅缩水,为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围绕着降税负增效益的纳税筹划便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2、GWI公司相关税种税负及税收风险分析

表1显示,GWI公司2012年度缴纳的各种税收合计为万元,2013年度缴纳的各种税收为万元,2014年度缴纳的各种税收为万元,平均年度增长比例为35%,增速较快。这说明公司缴纳税款占用了大量的生产经营资金,企业税收负担很重,存在纳税筹划的空间。其中,2014年度不同税种税负情况如下。

(1)增值税。2013年12月,财政部、国家_印发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3〕106号),并将“营改增”推广到全国试行,扩大了企业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包括固定资产及费用等。在这一背景下,应争取获得更多可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对兼营不同税率货物、劳务的企业,分别核算不同类型的收入,尽量避免企业从高适用税率。GWI公司的金融电子产品适应17%的税率,产品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的收入作为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17%的增值税。由于公司的软件产品绝大部分是与硬件组合销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难符合税务局提出的分开核算的要求,因此没能很好地享受到应有的税收优惠。2014年,公司实际缴纳入库增值税43,069,元。

(2)企业所得税。GWI公司集团总部从1999年起,按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_《关于2014年度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联软函〔2015〕273号)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所以公司尚未完全享受到应有的税收优惠待遇。2014年,公司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18,866,元。

(3)房产税。公司房产出租,按照租金收入的12%计算缴纳房产税;自用房产,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税率。2014年,公司缴纳房产税1,276,元。

(4)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城建税税率公司总部为7%,工业园区的子公司为5%;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公司总部为5%,工业园区的子公司为。2014年,公司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5,131,元。

(5)印花税。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借款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合同等书立凭据和领受证照的行为,以及所使用的会计账簿应该缴纳印花税。按不同的内容适应不同的税率。2014年,公司缴纳印花税1,551,元。

(6)土地使用税。公司按中等城市每平方米税额及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土地使用税。2014年,公司缴纳土地使用税576,元。

三、基于会计要素的纳税筹划策略

以下将结合GWI公司有关财务数据和纳税筹划环境,按会计要素探析其纳税筹划策略,以对其他企业纳税筹划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1、与公司资产相关的纳税筹划策略

(1)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的选择。GWI公司目前采用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为直线法,根据《国家_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财税〔2014〕64号),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六大行业自2014年1月1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自行建造),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GWI公司具备采用加速折旧固定资产的必要条件,从减少企业所得税支出的角度来看,可以采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多体现折旧费用,从而获得纳税筹划的空间,延缓企业所得税支出。

(2)规避存货采购中的合同陷阱。存货采购不仅牵涉到最终产品的质量好坏,对产品成本的影响也非常大。加强采购过程的税收管理,设计存货采购的纳税筹划策略非常重要,否则就容易造成“低价购进、高税支出”的情况。GWI公司目前签订的存货采购合同中,60%以上的合同条款均表述为“货物验收入库后××天后凭发票付款”,还有部分采购合同中有条款为“运输费用由需方承担”。因此,供应商都会在信用期“××天”到期需要支付货款时才会开具增值税发票,导致延迟抵扣进项税额,提前纳税。根据财税〔2013〕37号文件精神,营改增后,取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抵扣,其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11%。如果单独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并与销售货物分别核算分别记账的,税额=[运费÷(1+11%)]×11%。而如果销售方直接收取运费,应当作为销售货物的价外费用处理,税额=[运费÷(1+17%)]×17%。

因此,GWI公司可以通过修改合同条款来节税。如将“货物验收入库后××天后凭发票付款”修改成“货物验收入库并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天后付款”;将“运输费用由购方承担”修改成“由销售方免费送货到需方指定地点”等来达到转嫁税负,节约税收的目的。

2、与公司负债相关的纳税筹划策略

通过负债融资保证经营活动顺利进行是企业的一项重要业务,不同的举债结构,其税前和税后的资金成本不一样。GWI公司一直以来主要通过商业信用进行短期资金融通。2014年年末,应付账款余额为3320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短期借款为680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在IT电子信息领域,价格变化很快,因此在采购原料时,大部分供应商要求预付款项或是货到付款。如果提供商业信用,则会要求在采购价格上有相应的补偿。GWI公司近几年来处于激烈的同业竞争当中,产品售价下降速度非常快,而因大量采用商业信用进行融资,原料价格下降很少,有时甚至不能得到电子产品的市场同期优惠价格,所以GWI公司产品毛利空间越来越小,经营状况向不良态势发展。

因借款利息可在所得税前扣除,只要以现金方式购买原料而使得原料价格下降的幅度大于税前借款成本,则GWI公司可以利用借入短期借款用于原料采购以获得纳税筹划收益。

假设GWI公司每年需要采购原料A元,如果由供应商提供三个月期的商业信用,则没有价格折扣,如果以现款交易则有X%的价格折扣,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Y%。如果从银行贷款进行现款交易采购的话,则可以获得A×X%的价格折扣,需要支付扣除税收挡板因素后的贷款利息为A×(Y%÷12×3)×(1-15%)(企业所得税率为15%)。二者的临界点为:A×X%= A×(Y%÷12×3)×(1-15%),即X=Y×。当X>Y×时,则可以通过从银行贷款三个月期流动资金进行现款交易,以改变负债结构获得纳税筹划收益。

3、与公司所有者权益相关的纳税筹划策略

GWI目前控股子公司18家,有4家控股子公司经营运作非常困难,处于亏损状态,但因种种原因,这些子公司还被主管税务机关划为核定征收方式,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GWI公司不仅不能用总公司的税前利润去弥补亏损子公司的亏损额,而且部分亏损子公司还额外增加了一些税收支出。因此,在适当条件下可以采取撤销与自己主业关联度不高、经营状况极差的子公司,减少办税环节,降低办税成本;还可以改组暂时不愿放弃的子公司,利用亏损弥补政策获取税收收益。

4、与公司收入相关的纳税筹划策略

GWI公司长期以来出于业绩增长的考虑,其对外销售一直采取直接收款的结算方式,即公司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开具销售发票并确认销售收入,计提销项税额,而实际上大部分收入是两个月到半年时间才能收回货款,但按规定须在开具发票当期申报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这就相当于企业提前支付了税款,影响了公司的现金流。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公司可以与用户签订分期收款销售合同,按销售合同约定的收款时间来分期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从而按收款进度来分期缴纳税款,获得纳税筹划收益。

GWI公司在以往的销售中,大量采用诸如买100台送N台的方式进行促销。由于前期在合同条款的订立上与客户沟通不够,很难将这种折扣体现在同一张发票上,最后只能将送的N台按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如果将这种促销方式改为折扣销售,并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折扣额,实现的销售收入一样,但可以减少税金支出,达到节税目的。

5、与公司成本费用相关的纳税筹划策略

企业为了提高自身竞争力,必须加大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研发力度。国家积极鼓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并在税收上给予一系列优惠政策。根据国家_颁布的《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财税〔2013〕70号)通知,企业从事研发活动的有关人员的五险一金、仪器设备维护、维修费用、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研发成果的鉴定费用等可以税前加计扣除。

GWI公司可通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从而获得纳税筹划收益。公司可以聘请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出具当年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研发费用归集,及时进行研究成果的鉴定,以享受上述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

6、与公司利润相关的纳税筹划策略

与利润相关的纳税筹划策略主要有推迟开始获利年度、延长申报经营期和利用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等。我国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许多都有自获利年度起开始执行的条款。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_《关于2014年度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联软函〔2015〕273号)规定: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这为企业提供了进行纳税筹划的可能。

《_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度最长不得超过5年。根据GWI公司的具体生产经营情况,可利用税前利润进行亏损弥补的纳税筹划策略。利用税法允许的资产计价和摊销方法的选择权,以及费用列支范围和标准的选择权,多列税前扣除项目和扣除金额,在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五年期限到期前,继续造成企业亏损,从而延长税前利润补亏这一优惠政策的期限。

四、纳税筹划绩效评估与保障措施

纳税筹划应着眼于企业整体税负的降低,而不是企业筹划前后税负的简单比较。所以,公司纳税筹划方案是否可行应通过一定方法对其进行绩效评估。在实际操作中,纳税筹划绩效评估分为事中评估和事后评估两个层次,其中以事后评估为重点。事后绩效评估一般可以采取成本收益分析法。本文主要就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纳税筹划进行评估。

GWI公司每年投入的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5%左右,约3750万元。如果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按适应的企业所得税税率15%计算,则每年可节约企业所得税万元(3750×50%×15%)。该方案的实施只需要在立项时进行相应的筹划和内部核算的变更,因此需新增成本很少,预计每年为3万元。

仍假设该方案能够在3年内有效实施,按利率6%折现,则该方案的筹划收益:

两相比较后,该方案三年可给公司带来筹划收益万元。

为了保障纳税筹划方案的实施效果,企业应适度减轻税负,因为一个能降低当前税负的纳税方案可能增加企业未来的税收负担;应依法纳税,实现纳税零风险,即账目清楚,按期、足额缴纳税款;应提高管理水平,保障纳税方案的顺利实施。另外,还应维护相关利益方的合法权益,寻求多方共赢,以获得外部客户和税务机关的大力支持,从而更好地实施纳税筹划。

【参考文献】

[1] 付渝茜:论企业纳税筹划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商,2014(22).

[2] 戴佩蕾:企业纳税筹划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知识经济,2014(20).

河南电商税务筹划案例范文 第8篇

一、税务筹划在房地产企业中的具体应用

(一)准备阶段的税务筹划

(1)选择恰当的组织形式以及结构。个人独资、合伙制以及公司制是目前房地产企业的基本组织形式。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前两者可以免交企业所得税。而公司制则需要同时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同时,税务机关还要对股东的股息红利征收20%的税。尽管从缴税方面考虑,前两个组织形式对促进企业的发展更为有利,但是,在财务管理以及公司治理方面却也是各有利弊。因此,企业在选择组织形式时要根据自身的战略发展需求进行合理选择。企业的组织结构主要包括子公司和分支结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其相关税额由总部统一缴纳,总部可以利用分支机构的亏损抵扣部分盈利所得,从而实现降低纳税额的目的,但是,总公司却是要为分支机构承担部分连带责任。子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在税款上需要自行缴纳。总公司无法借其实现纳税额降低,但亦不需要承担过多的连带责任。所以,在选择组织结构时,需要根据实际的运营情况以及产业关联等因素慎重选择。

(2)选择合理的筹资方式。通常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都具有经营周期长、资金需求大等特征。这些特征使得企业的融资难度加大。目前,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方式主要包括:银行信贷、吸引外资、资本市场融资等。其中,最主要的两种融资方式有权益融资和债务融资。前者无需偿还,但是,要分给投资者股利,相对筹资成本偏高;负债筹资虽然筹资成本低,但是,需要向投资者支付大量利息,但利息可以用来抵税,不过容易引发企业资本结构或者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另外,融资租赁也不失为一个好的融资方式,其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的资金周转压力,并且,还能使得该方式下购买的固定资产用于“双重抵税”。因此,房地产企业在选择筹资方式时,应根据自身当前的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求等进行全面考虑。

(3)选择适当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的选择,主要从地址以及规模两方面进行考虑。目前,在我国的土地增值税法中明确规定:当纳税人建造商品房出售时,其增值额尚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时,并不征收纳税人的土地增值税。这一优惠政策,为房地产企业的商品房单位面积价格制定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并为税务筹划人员提供了广阔的税务筹划空间。

(二)项目建设阶段的企业税务筹划

(2)成本费用以及利息的合理扣除。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其应该充分借助“利息费用可以资本化计入成本费用”的税收优惠政策,最大程度地将负债筹资中产生的利息算入到抵税额中。税法中对房地产企业的成本费用已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例如: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在计提折旧或者摊销过程中产生的成本费用可以进行全额扣除等。像“业务招待费”等限额扣除的成本费用,企业应尽可能将其控制在限额范围内。像“广告费”之类的在限额扣除之外的部分可以递延扣除的成本费用,房地产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经营需求合理安排其活动费用使用量。像“罚金”等无法进行税收抵扣的成本费用,房地产企业需要尽力避免引发罚金缴纳行为的事件发生。

(三)销售阶段企业的税务筹划

(1)确定最优的销售价格。房地产销售价格直接关系到房地产企业的利润获取量,但是,在税收等因素的影响下,并不是价格定得越高,企业的获利越大。从税收缴纳方面来看,房地产企业进行销售价格确定时,要将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条件作为重要的价格制定参考依据。表1为我国土地增值税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表。

(2)企业销售收入的税务筹划。按照企业的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企业销售收入的确定上可以进行如下几种税务筹划:一是组建单独的销售公司,对“收入”进行有效分解。成立的销售公司可以借助转销或者代销等方式对收入进行分解。其中,代销过程中,房地产企业向代销公司支付的代销费用可以作为成本费用,并作为企业的土地增值税抵扣项。而代销公司的代销收入亦是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的抵扣项,从而达到合法降低企业纳税额的目标。转销过程中,房地产商的销售价格可以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压低,从而降低土地增值额,进而达到节税的目标。二是分签合同,达到分解“收入”的效果。尽管精装房的装修费用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但是,大幅度增加的销售价格同样会使企业的增值税大幅度增加。在这一情况下,房地产开放企业可以采取转包“装修项目”或者自设装修公司的方法,达到降低应税收入的目标。同时,还可以借助“差额方式”达到降低营业税负担的目标。三是借助促销方式,分解“收入”。类似于“价格折扣”的促销方式,能够为企业实现应税收入降低的目标,进而促进税负降低。但是,这类方法在执行过程中,要严格遵照相关税法规定,否则,很可能引发企业税务筹划风险。

(四)保有阶段企业的税务筹划 当房地产企业的库存出现大量积压时,很多房地产公司都会选择租赁方式来加大企业的经营效益,进而减轻因产品积压而引发的资金压力。借助科学的税务筹划在很多时候能将这一行为产生的利益最大化。

(1)选择合理的出租方式。税法规定,房地产企业因存量房出租而获取的资金也是需要缴纳各类税款的,例如营业税、房产税以及企业所得税等。这同样增加了房地产企业的税收负担。但是,如果房地产企业将原先的“出租”改成经营“投资”,则仅需要缴纳一定的企业所得税,如此,企业的税负压力将大幅度降低。

(2)选择适当的会计政策。在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方面,会计准则中的处理方法主要有:成本法,该方法对企业的历史成本进行计量,在规定的年限内可做计提折旧处理。权益法则是采取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由公允价值变动决定的,不进行计提折旧。相对于权益法,成本法更适合房地产企业,因为,其可以将资产的折旧费用作为税前抵扣额,从而有效降低房地产企业的税负。

二、房地产企业在不同阶段税务筹划的风险对策

(一)准备阶段 房地产企业在准备阶段主要涉及到组织形式的选择以及融资方式的确定等工作。相对来讲,税收征管部门在房地产企业分公司的监管力度上还是要弱于对子公司的监管,同时,分支机构一旦出现亏损,出现的亏损额也是可以用来进行母公司利润抵消的。所以,房地产企业在决定是设立分公司还是子公司时,要对企业自身的盈利能力进行科学、合理的预测分析;房地产企业获取土地的方式主要有并购和直接购买。如果是直接购买,企业则必须缴纳一定的契税,但是,采取并购方式则因未发生土地转移而不用进行契税缴纳,这样便可以为企业节省大量的税款。目前,国内多数的房地产公司都是按照 “先买地,再创建项目公司” 的传统流程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如此,便会因为出现了土地权属转移而使房地产企业增加大量的契税负担。所以,房地产企业应该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指出:子公司拥有所有的权利,并承担全部责任。同时,把子公司的名字填写到土地财政票据抬头处,并用其名义进行土地使用证办理,如此便不会产生与“票据不合规”相关的风险;多数情况下,银行贷款都是房地产企业融资的主要来源,在银行贷款政策日益“苛刻”的情况下,企业的贷款难度显著增加。所以,更多的企业将融资的关注重点转向了非金融机构,而在融资过程中,合规的单据则成为了税前抵扣成功与否的决定因素,所以,房地产企业要积极与征管部门进行有效沟通,并严格遵循独立交易原则,从而将结算利息费用充分利用起来,以实现有效降低企业税负的任务。

(二)开发建设阶段 在该阶段,房地产的开发成本费用归集对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及土地增值税额多少具有重要影响,所以,房地产企业应该在遵循税法规定以及会计准则的前提下,根据企业该项目的预征利润率,选择合理的成本费用核算方式,尽量为企业获取“节水效益”,从而促进企业的资金供应链周转正常。同时,房地产企业在制定投资计划时,要对企业所得税的转回问题进行全面性的综合考虑。如果施工项目外包给其他企业,在合同签订时,要明确规定合同价款以及发票的取得方式,从而有效避免不合规风险的出现。

(三)销售阶段 该阶段,税务筹划的主要任务就是如何确定销售收入,进而最大限度地降低增值额。房地产企业应该根据上文给出的土地增值税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规定,合理进行销售价格制定。在开发项目整体转让过程中,房地产企业应该对企业执行的税务筹划方案是否真能达到节税作用进行综合测算,从而有效避免其他税种税额增加值超出某税种的节税额的情况出现。

(四)保有阶段 在这一阶段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经常是同时进行房产的租赁和投资联营活动。其在物业费、经管费以及租赁费的制定上不仅要以市场价格为基本依据,还要积极地与相关的税收征管部门进行及时沟通,并尽可能争取征管部门的认可与支持。在将“租赁”转为“承包经营”时,房地产企业要办理相应的营业执照,并将这项经营活动作为自身经营范围内的一部分,同时,将“经营人”的角色赋予“承租人”,并对其经营活动进行

三、实例应用

(一)对房地产的增值率进行适当控制 该房地产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其严格遵循国家的相关税收法规,合理制定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其在实际的生产与经营过程中,主要涉及到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以及房产税等。目前,我国的土地增值税主要是采用四级超率累进模式,该房地产公司在进行房价制定时,对土地增值税临界点进行了充分的考虑。例如:税收因素对销售利润的影响等。具体分析如下:对房地产价格进行合理制定。某期工程可作为商品房出售的总面积为20357平方米,需要支出的费用(包括税金)为3619万元。有两种销售方案,第一种,每平售价为2110元;第二种是每平售价2210元。如果按照售价2110元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公司的销售收入为:×20357=万元,增值额为:万元。增值率为÷3619=,未超过20%的临界点,企业的最终利润为万元。如果按照2210元一平进行商品房销售,则销售收入为:×20357=万元。营业税增加额为:()×20357×5%=万元。教育附加费增加了×3%=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加了×7%=万元。最终的增值税额为:万元。增值率为:÷,超过了临界点20%,需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30%=万元。企业的实际利润为:万元。通过比较两种方案的获利情况,该房地产企业应该以每平2110元销售商品房。

(二)该房地产租赁业务的税务筹划 该房地产企业在从事房地产的投资、开发与销售的同时,出于扩大企业经营范围和发展规模以及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目的,对部分房屋进行对外出租。该房地产企业准备将一栋闲置的写字楼租给某商贸企业,租期为6年,租金为600万元/年,其中包括一些家具和电器费用,还有电话费、水电费。房地产企业当年购置这些家具、电器的不含税价格为54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6年,且每年所支付的电话费为24 万元,水费为18万元,电费为24万元。则房地产企业应缴纳营业税600×5%=30万元;房产税600×12%=72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0×7%=万元;教育费附加30×3%=万元。家具、电器的成本为54+54×17%=万元;每年的使用成本为÷6=万元;电话费、水电费成本为24+18+24+18×13%+24×17%=万元,则房地产企业每年的利润为 万元。现对企业进行如下税务筹划,将写字楼的租金减为一年510万元,家具和电器卖给商贸企业,每年支付费用15万元,电话费和水电费改为代收。筹划后房地产企业的税收情况如下:应缴纳营业税510×5%=万元;房产税510×12%=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0%= 万元。房地产企业的利润为(÷6)=万元。对于商贸企业而言,购买家具、电器所包含的增值税可以扣除,所缴纳的水电费中包含的增值税也可以从中扣除,因此,商贸企业每年所需费用为510+15+24+18+24=591万元,每年增加进项税额15×17%+18×13%+24×17%=万元。经过筹划,房地产企业的利润每年增加 万元;商贸企业每年节约租金600-591=9万元,进项税额增加万元,是交易双方都获得了明显收益。

参考文献:

[1]高鸽:《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筹划研究》,吉林大学2013年硕士学位论文。

河南电商税务筹划案例范文 第9篇

0 引言

从整体的房地产市场来看,商业类房地产是所有房地产类型中最复杂、最具风险、盈利性最高的不动产形式。在其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包括多种类型地产项目的综合物业,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商业街、购物大厦、地下商场、电影院、写字楼大型超市等属于商业类房地产的范畴。房地产企业,对商业类房地产进行的税收筹划,本质上是一种事先设计安排的经营活动,可以说是企业财务管理战略的一部分,通过使用巧妙、合法的会计技巧,优化财务管理组合、提升效益,减少或延期缴纳相关税款,以此降低企业付税额。在企业实际运行操作过程中,商业类房地产的税收筹划呈现出以下基本特征:第一,最基本的特点是其具备合法性,这也是税收筹划可以实现的法律保障。第二,事前预测性,企业在确定基本纳税方案时,可以根据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投资计划,进行事前准备,调整相关活动项目,以设计最合理的纳税方案。第三,税收筹划本身具有一定的时效性,现阶段我国的税收政策、税法环境等还处于快速发展变革之中,对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适应了新的环境需要,及时与新的政策法规接轨,具备一定的时效性。第四,税收筹划体现出的整体综合全局性特征较强。

1 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房地产业近年来多次被国家_列为税务专项检查重点行业,以下是几类比较常见的重点问题:

目前,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仍然存在较高的风险 从房地产业的基本属性来看,商业类房地产企业所涉及到的项目一般都比较大,其资金规模也相对庞大,需要缴纳的税款种类比较多。一般来说,商业类房地产企的税负在25%-30%之间,相对来讲,这是一个很高的税负比例。基于这种基本情况,对于税收筹划的进行,商业类房地产企业是十分迫切的。但是,由于目前相关税收筹划的政策法规没有清晰明确的规定,而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常常会发生超越法律、法规的界限,潜在隐藏着许多风险。而过高的税收筹划风险,意味着企业税收筹划活动失败的可能性的增加。这不仅使企业无法实现预期的财务目标,还会使企业面临税务机关的处罚,甚至可能还会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企业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制约税收筹划实际效果的发挥 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收繁琐复杂,对财务管理的水平要求很高,但是,在实际的企业内部,大多缺少与之配套的会计核算制度。对于商业类房地产,比较常见的会计核算跨期摊派,收入的确认,成本的计算冲销会计期内的损益等,不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影响企业真实税收筹划效果。

企业配备的税收筹划人员水平不高 税收筹划是一种很专业的税务工作,涉及到财务、税务、税法、公司法等多方面的知识,对负责人员和具体执行人员的专业性要求很高。企业人员对税收政策执行不到位或在综合性的税收筹划过程过程中,对于企业的整体性和相关税收政策的宏观性把握不恰当,会造成税收筹划执行效果的不理想。同时,具体执行负责人员的经验不足,也不利于税收筹划的顺利开展。在具体操作环节,有的企业税收筹划人员,为了尽可能的降低企业税负,可能使用一些特别技巧,容易导致企业的故意偷税、漏税,过于急功近利的税收筹划,使得企业偏离了税收筹划的本质,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现阶段的税务行政执法存在一些不合理之处,影响了税收筹划的实施 国家税收法律在制定过程中,主要是从收税的角度考虑的,在企业税收筹划方面的一些细则不够明确,而相关约束性条款又卡得过严、过死。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迅速,税收的形式和征税的政策,跟不上企业自身的快速发展,随着社会经济制度的日益多元,企业组织形式越来越灵活,而现阶段的税务行政法的诸多条款依然比较滞后,参照标准有很多不合理之处,这些不合理之处,阻碍了企业税收筹划的正常开展,不利于企业降低税务负担。

2 商业类房地产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相关对策分析

提高对税收风险因素的防范力度 首先加强对营业税纳税风险的防范,根据房地产企业纳税的一般条件,可以得知,营业税纳税风险主要受到以下几种因素的制约:一是开发产品的处理方式。二是开发产品的销售价格。三是开发产品的转让方式。以上这三个因素是决定房地产企业营业税税负的关键因素,因此也是税务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必须进行税负测算和方案选择以降低税收负担及纳税风险。其次加强土地增值税纳税风险防范,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影响土地增值税纳税风险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种:一是开发产品的处理方式。二是开发产品的销售价格。三是开发产品的转让方式。四是开发产品的成本。五是共同成本的分摊方法。因此,要从这五个方面,加大对土地增值税纳税风险的防范。第三,企业所得税纳税风险的防范。企业所得税是对房地产企业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而征收的一种税。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无论是销售还是持有,无论是有偿转让还是受托代建或投资入股,均需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经营所得征收的,因此,影响经营所得的收入以及成本水平就是影响企业所得税的关键因素,所以要加大对企业所得税纳税风险的防范。

及时关注税法变动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要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只有对税收法律法规的变化了如指掌,才能立足于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税收筹划方案及时作出调整;企业应该深刻领会立法精神,全面掌握税收规定,准确把握税收政策内涵,严格按照税法来进行筹划,严守税收筹划合法的底线,正确处理税收筹划与避税、偷税、漏税的关系。

提升企业税收筹划人员素养 企业税收筹划人员的素养包括道德素养和专业素养。第一,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人员要提升职业道德素养。企业税收筹划人员自身必须要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情操,因为企业的纳税行为不仅关系企业自身的利益,也涉及到国家的利益。任何税收筹划方案的设计,要以现行国家税收政策、税收法规为底线,在法律框架内,通过科学合理的财务运作,降低企业的财务负担,提升企业的税负结构质量。第二,企业内部的税收筹划负责人员要切实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增强实践经验。税收筹划需要综合很多学科的知识,其中税务,法律、金融等学科为主,这就需要税收筹划相关负责人员必须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同时在实际企业内部税收筹划设计时,不断丰富实践经验。学习业内先进的税收筹划设计方案,提升税收筹划设计的科学性。

建立良好的税企关系 税法的具体执行者是税务机关,许多法规条文的制定权和解释权在税务机关。国家在制定税收政策的时候,往往在征税范围、税收优惠、税收减免、税收处罚等方面留有一定的余地,税务机关可以凭借实际操作的经验和对不同企业经营状况的了解,在这个范围之内进行灵活的操作。同时,税务机关会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采取适合本地的税收征管方法,导致各地税收征管情况存在差异,而房地产企业的业务往往又遍及各省,税收筹划受当地实际情况的影响很大。因此房地产企业应加强与当地税务机关的沟通。

河南电商税务筹划案例范文 第10篇

[关键词]税收筹划;房地产;营业税

目前税收筹划的主要行业之一就是房地产行业,其税收筹划,需要在完善的企业管理中与其合理的经济活动中进行合法的税收筹划。从房地产该行业的前景来看,在市场经济中要做到八面玲珑,从而应对不断的市场变化及税法变化。就目前形势来看,房地产行业的税收筹划体系和理论缺少国内专业人士的研讨。房地产资金投入大,需要缴纳的税种多,税收成本在总投资成本占据较高的比例。

1税收筹划的意义及特点

税收筹划的意义

笔者认为税收筹划的意义在于企业或者股份制企业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通过对自身经济活动的行为中所创造的利润所需要缴纳的税额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一切合法的减少纳税额。从而将企业的利润实现最大,成本降到最低。

税收筹划的特点

第一,税收筹划具有合法性。企业的税收筹划必须以合法性为前提,企业作为纳税人,应当依照国家的相关法律在选择纳税方案时做出最有利于自身发展的选择。因此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具有服从配合国家税法的意义。

第二,税收筹划具有事前筹划性。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投资活动等设计和安排时需要进行税收筹划。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由于特定经济事项的发生使企业负有纳税义务,比如产品劳务销售,货物运输后需缴纳增值税等,这便说明纳税义务的发生具有滞后性。但是税收筹划却不同,他可以事先进行筹划,这样可以避免在实际经济利益发生后所需缴纳不必要的多余税款。

第三,税收筹划具有明确的目的性。企业采取税收筹划目的是为了降低企业的成本支出,一般情况下,通过两种方式来实现:第一种是税负最低,即企业在选择纳税方案时选择税收负担最低的策略;第二种是延缓纳税的时间,即当企业所选择的方案在缴纳的税款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尽可能晚的去缴纳税款。

2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必要性及涉及的税种

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第一,房地产企业税收比例高。我国目前的税收体系中,房地产企业需要缴纳的税款种类比较多且复杂,在短时间内,纳税人要想促使我国的税收体制发生改变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企业要想减轻自己的经济负担,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避税,减少税收成本,进行税收筹划。这样才能使房地产企业在不断变化与竞争的市场大环境中求得生存。

第二,房地产企业竞争压力大。因为房地产业在我国的起步比较晚,发展还不充分,这就导致了企业的税收政策在选择上具有局限性,但是因为体制上的不完善,企业在税收筹划措施的实施上也提供了一定的发挥空间,所以如果企业在实施税收政策时能够合理地利用这些空间,企业整体的税收筹划水平就会获得很大程度的提高。

第三,我国税收环境不断改善。随着税收体制在我国的逐步发展,我国正走向一个崭新的税收环境,从而也促进了企业税收在减免、缓交时更加合理化与合法化,各种主观因素对纳税征收的不良影响也逐步降低了,一个健康的纳税环境也为我国目前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发挥空间。

房地产企业涉及的税种

第一,前期准备阶段的税种。房地产企业在前期准备阶段的税收缴纳主要以耕地占用税和契税为主,耕地占用税的缴纳是用来保护耕地,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避免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占用土地资源,减少国家的耕地面积。耕地占用税实行差别定额税率,是一种一次性定额征收的税种。如果房地产开发商将农民的耕地占用,就必须要在土地管理部门对其行为进行批准同意,占用耕地之日起的30日之内缴纳耕地占用税。主要类型包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房屋赠予、房屋交换五项内容。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具有不平衡性,结合各个地方的实际情况,我国实行了不同的契税税率,一般实行3%~5%的幅度税率。

第二,房地产开发阶段涉及的税种。房地产企业按照自身营业额的3%进行缴纳建筑营业额;在签订了实施建设施工合同以后需要缴纳合同金额万分之三的印花税;同时还要根据施工所占地域的大小来缴纳城镇土地税。

第三,房地产销售阶段涉及的税种。一是营业税。营业税是提供应税劳务,是对无形资产的和销售税的转让。在营业税的发展阶段主要是指以“建设”税按照建设单位,在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的营业额,征收范围包括建筑、安装、维修、装饰及其他工程业务。二是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对建筑结构和获得的单位和个人,在收集房地产价值转移税。房地产企业主要以开发土地、建设施工、销售楼盘作为自己的经济活动来赢利。土地增值税的超额累进税率,不得超过与50%部分扣除项目金额的比值,税率为30%,速算扣除系数为0。三是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税征收的对象。房地产企业转让或出租房地产取得的净收入,必须纳入企业的总利润和缴纳企业所得税。一般采用25%的比例税率。

3某房地产公司主要税种的筹划方案

营业税的筹划

营业税的关键在于营业额。实行税收筹划对于营业税来说不是最优选择,减少的税收成本较少。但是营业税在确定应税营业额上变化的幅度却比较大,但是这样的弹性却为纳税人的纳税筹划提供了更大的发挥余地。营业额越大,就越需要通过税收筹划来减少营业税纳税额,因此营业额的税收筹划方案还需要根据营业额的大小来制定,其目的最终是为了让企业的营业税税收成本降低,从而给企业增加利润。

避高就低,降低税负

本项目中,住宅按毛坯房销售,而商铺和车库按装修后的成品房出售。这里就需要筹划由房地产企业完成的这部分装修费用。规划方法将房子装修,装修和设备安装费单独的合同,公司签署了在商店和车库销售合同是根据毛坯房的价格计算,5%的营业税计算,装饰分公司和客户房地产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所以房子装修应缴纳3%的营业税。房地产公司有商店,其占地45920平方米,除此之外还有6000平方米的停车场。原本打算商店在6000元/平方米的平均销售价格,按照2000元/平方米的均价车库销售,装修费按每平方米500元的标准,商铺,车库300元标准每平方米。如果根据毛坯房销售合同的标准组件,应缴纳的营业税如下:

商铺销售应缴纳营业税:459205×500×万元

车库销售应缴纳营业税:6000×1700×万元

装修应缴纳营业税:(45920×500+6000×300)×万元

这样筹划可以节约营业税万元万元=万元

把价外费用剥离出去

该项目在住宅销售的房地产公司,收集水、电、煤气安装费,维修基金设施费。通过业务的合理分离,分离费用规划方法,同时在住宅销售的房地产公司,所有收费由物业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开具发票,收费,这费用是房地产物业出售。根据国家营业税税法相关政策,物业管理部门征收了业主们的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但是房地产公司并没有进行对业主们收费,所以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不属于法律范围内。这一项可节约营业税(300+3000)×480×万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万元。

企业所得税收筹划

据查阅资料了解,我国在2008年实施了《企业所得税法》,将企业的年度工资在税前就扣除,也取消了工资税,一些工资和福利都会大幅度地减少税收,这意味着中国房地产企业的工资税前扣除,这有可能扩展需要展示的更多工资支出。在这些项目的计算中如果把超支的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工资的形式进行结算,那么超支的部分就可以在税前给予全额扣除。企业在自身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涉及的业务招待费不得超过年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是企业的一笔大支出,需要企业进行合理的安排与筹划,企业在业务招待费方面应给予高度重视,在实际的经营活动中也可以在业务招待费与业务宣传费的部分内容方面进行相互之间的替换。因此,房地产公司应该对企业的宣传费、广告费和招待费进行相应的规划与控制,虽然不是主要成本支出,但也不能小视。

4结论

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与企业的经济利润有着紧密的联系,影响着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越来越多的房地产企业对其给予了高度的关注。现阶段房地产行业正处于转型阶段,正逐步从谋取暴利的时代向稳步发展的时代过渡,房地产市场的竞争转变得越来越理性化,所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升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以及纳税筹划水平,对控制企业的运作成本,实现企业的预期经营目标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另外,由于房地产业的税费负担比较重,税收种类多且复杂,和其他产业又有着错综复杂的联系,所以合理规避税费,减轻企业纳税负担成为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重点关注对象。

总而言之,在房地产企业日趋白热化的激烈竞争下,良好的税收筹划不仅可以帮助房地产企业降低参与市场的竞争的成本,还可以帮助企业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以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房地产企业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从整体配置企业税收筹划的经济效益的现实,可以大大降低纳税风险,减少企业的税收成本,完善自己的管理体系和税收体系,提高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方立.企业资本运作模式及策略[J].管理学家,2012(19).

[2]刘晶.税收筹划在企业中的运用分析[J].中国对外贸易,2011(2).

[3]王萍.我国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财经界,2013(6).

[4]王文竹.职工福利费的会计与税收处理差异分析[J].会计师,2011(6).

[5]孙绪.浅析营业税的筹划和会计处理策略[J].科技创新导报,2012(15).

[6]陈兰,樊海燕.中国房地产企业的纳税筹划[J].经济研究导刊,2011(30).

河南电商税务筹划案例范文 第11篇

关键词 “营改增” 税收筹划

一、税收筹划的背景及动因分析

(一)税收筹划的背景

2016年5月1日,建筑业实行“营改增”,由于税收征管模式发生重大变化,企业对会计核算、财务决策要做出及时调整,财务人员需要了解并利用好国家在税改过渡时期的优惠政策,对于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服务要做好分别核算,税负、财务指标等数据的变化要做好充分的分析。

(二)税收筹划的动因分析

第一,需要考虑增值税相关的所有的优惠政策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进行增值税纳税筹划。第二,需要考虑两个因素:计税依据和税率,增值税的税率越低,计税依据越小,应纳税额也就越小,或者降低两者其中之一,都可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第三,需要考虑上下游企业:企业进行物资的购买以及工程分包过程中,在选择供应商和分包商的过程中,可以选择一般纳税人,也可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但是选择不同的供应商及分包商,所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不同,进项税额也会有差异。

二、“营改增”下小区配电工程税收筹划方法研究

(一)税收筹划的研究方法

1.税率的选择

确定老项目的税率:对于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属于老项目,需要确定是采用简易办法交纳增值税还是选择一般计税方法交纳增值税。比较二种情况下,应以应交税费的多少来选择税率

假设合同金额为A,2016年4月30日前收款为A1,4月30日后收款为A2,则A1+A2=A;工程概算中物资款为B,分包款为C。2016年4月30日已入账物资款为B1,分包款为C1,2016年4月30日以后项目部门预计的物资款为B2,分包款为C2。则B1+B2=B,C1+C2=C。不考虑其他费用。

一是按照简易计税办法选择3%的税率。

2016年4月30日前的税费=(A1-C1)**

2016年4月30日后的税费=(A2-C2)/**

总税费T1=(A1-C1)**(A2-C2)/**

二是按照一般计税方法,分包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分包商多数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交纳增值税,这里我们默认开发商选择的税率为3%)。

2016年4月30日前的税收=(A1-C1)**

2016年4月30日后的税收=[A2/*

**]*

总税费T2=(A1-C1)**[A2/

***]*

三是比较T1与T2的大小。

如果T1

如果T1>T2,则选择一般计税方法交纳增值税

2.供应商的选择

当该小区配电工程选择简易办法计算交纳增值税时,由于进项税不可以抵扣,应选择含税报价低,经营规模大、信誉度好的供应商。当该小区配电工程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算交纳增值税时,一方面,供应商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能否抵扣直接影响成本;另一方面,进项税能否抵扣直接影响计入损益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的金额。因此,在选择供应商时应考虑是否可以进行充分抵扣进项税。

本文采用综合成本的概念,即采购的综合成本=不含税成本+(销项税额-进项税额)×(1+城建及教育费附加税率)

通常建筑企业采用两种比价基础,即以供应商的不含税报价作为比价基础和以供应商的含税报价为比价基础,本文以含税报价作为比价基础。

含税报价相同的供应商选择:选择经营规模大、信誉好的供应商;选择增值税税率高的供应商。含税报价不同的供应商选择:由于不含税成本不同,同时成本相关的进项税抵扣直接影响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最终对利润也产生影响。我们通过测算各类供应商之间的报价平衡点,对供应商做出选择。

假设某小区工程业务的销项税为Y,材料供应商有一般纳税人供应商甲,甲提供17%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商乙,乙提供3%税率的代_。供应商的报价(含税)分别为A、B。以下计算综合成本相等时每两个供应商之间的报价平衡点:

选择供应商甲的综合成本=选择供应商乙的综合成本。其中,综合成本=不含税报价+(销项税额-进项税额)×(1+城建及教育费附加税率)

A/(1+17%)+[Y-A/(1+17%)×17%]×(1+12%)=B/(1+3%)+[Y-B/(1+3%)×3%]×(1+12%)

平衡点为B÷A=,即:小规模纳税人的含税报价=一般纳税人的含税报价的时,企业的综合成本相等。

3.分包商的选择

一是简易办法:应选择经营规模大、信誉度好的供应商。

二是一般计税方法:

在含税报价不同的情况下,我们通过测算各类供应商之间的报价平衡点,对供应商做出选择。

假设某公司小区工程业务的工程款为Y,分包商存在三种候选人,一般纳税人分包商甲,甲可以提供11%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分包商乙,可以提供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小规模纳税人分包商丙,丙提供3%税率的代_,分包商的报价分别为A、B、C。以下计算综合成本相等时每两个供应商之间的报价平衡点(B和C都是提供3%税率的专用发票,我们只比较A和B):

选择分包商甲的综合成本=选择分包商B的综合成本。

A/(1+11%)+[Y/(1+11%)*11%-A/(1+11%)×11%]×(1+12%)

=B/(1+3%)+[(Y-B)/(1+3%)]*3%*(1+12%)

平衡点为B=,即: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或者小规模纳税人的含税报价=一般纳税人的含税报价的与总包工程款的之和时,企业的综合成本相等。

三、“营改增”下小区配电工程税收筹划的建议

(一)加强对税收政策的理解

公司应组织财务、业务人员,进行相关的税务知识的培训,内容主要可以包括现行的增值税相关的政策和建筑业“营改增”的增值税政策。最大限度地满足建筑企业相关人员的“营改增”相关知识需求。

(二)加强对财税人员的专业培训

由于“营改增”政策的全面实施,小区配电工程由原来的营业税核算模式改为现在的增值税核算模式,这对会计核算以及纳税申报提出了新的要求,工程会计、税务会计应加强对小区配电工程核算模式以及建筑业“营改增”政策的研究,形成规范统一的会计核算模式以及纳税申报的填列方法。

(三)提高业务人员工程概算的准确性

由于工程概算会影响老工程的税率的选择,同时会影响新工程资金安排以及月度的纳税申报,这就要求业务人员通过对以往工程的规模,施工方案,供应商、分包商的比较,提高工程概算的准确度,促进财务人员做出较合理的税收筹划。

河南电商税务筹划案例范文 第12篇

摘要:如何最大限度地减轻税负对资金不是很雄厚的科技创业企业具有重大意义,本文针对科技创业企业的特点,从六个方面阐述了纳税筹划方式,希望能够帮助科技创业企业减轻税负。

21世纪,是一个知识经济的世纪,数字技术、生命科学、电子商务、太空科技等高新科技名词不断冲击、改变我们的经济、社会运行方式。环顾世界,科技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风险投资热切地寻投资对象,纳斯达克不断推波助澜,微软、Google、盛大等科技公司不断创造财富传奇。这标志着一个科技创业时代的全面到来!科技创业企业一般都以某个领域的高新技术为开启财富之门的金钥匙,加上一个甘愿为梦想而奋斗的精英团队,抓住市场机会迅速崛起,最终走向成熟,走向纳斯达克,成为下一个科技创业英雄。但是,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无论前途多么辉煌,任何一家科技创业企业还必须依靠各方面的精心策划才能成功。由于科技创业企业一般在资本方面不会太雄厚,而科技企业的支出又特别巨大,一不小心,就可能因为资金问题而陷入困境,因此,如何控制成本、运营费用成为科技创业企业必须关心的一个重大问题。本文从纳税筹划的角度来论述科技创业企业如何降低税负,为自己降低成本和运营费用。

一.利用内外资企业性质进行纳税筹划

举办任何企业,首先第一个问题就是要确定该企业的性质,即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的问题。在我国现阶段,外资企业仍然具有内资企业无可比拟的税收优惠。另外,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本身对科技创业企业的管理和未来到国外上市等都有重大意义。因此,综合考虑利弊,建议科技创业企业首选成立外资企业。

外资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税。(2)在_确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的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在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设立的被认定为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3)在_确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的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设在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外商投资企业,依照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税收优惠规定执行。设在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的外商投资企业,依照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的税收优惠规定执行。(4)外商投资举办的先进技术企业,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延长三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5)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直接再投资举办、扩建先进技术企业,且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6)税前扣除优惠很多,如在工资扣除标准方面,外资企业允许全额税前扣除;在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方面,外资企业可税前全额列支,而不受比例限制。

从上述六大方面的优惠来看,注册外资企业对科技创业企业有着重要意义。虽然,在2006年1月8日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将在2006年研究完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改革方案,从而标志着_已经将“两税”合并列入议事日程,但是从法律修订的程序来看,这个过程还需要几年的时间,因此,对于创业型的科技企业来讲,好好利用“两税”合并之前的这段“优惠”时间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二.利用企业注册地点进行纳税筹划

利用企业注册地进行纳税筹划是众多企业通常运用的方法之一。国家往往会为了促进某些地区的发展,出台一些对特定地区进行税收优惠的政策。从大面上来看,可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的地区包括: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以及西部地区等。

对科技创业企业具有意义的地区税收优惠包括:(1)设在经济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经济特区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和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3)在_确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的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在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设立的被认定为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4)对苏州工业园区内经省科技主管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内资企业,暂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5)对设在西北地区国家鼓励类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当然,对于公司注册地的选择不能单纯地考虑纳税筹划,更要从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进行考量。然而,从科技创业企业的业务来看,这些企业的产品或服务提供的是高新技术,而高新技术肯定首先会在经济发达地区进行运用,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科技创业企业选择具有税收优惠的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区对企业自身业务的开展也是有帮助的。

三.企业研发费用加扣的纳税筹划

对于科技创业企业来讲,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技术优势上,而技术优势的保持体现在研发上,只有持续不断的对研发进行高投入才能保持竞争优势。因此,研发费用是科技创业企业的一项重大支出。如何对研发费用进行纳税筹划对企业具有非常大的节税意义,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我国税法规定,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实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实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与新产品的试制、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以及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不受比例限制,计入管理费用扣除。

第二,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工业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比上年实际增长10%以上(含10%)的,允许再按研究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对于科技创业企业来讲,如何进行安排巨大的研发费用支出,首先要考虑企业战略,在此基础上,就要考虑对纳税筹划的影响。特别是当研发费用比上年增长幅度接近10%的时候,再增加少量的研发费用可以为企业带来享受加扣的税收优惠。

四.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纳税筹划

科技创业企业要把自己的新产品或新服务推向社会,那么就必须花费相当数额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从而达到让客户购买的目的。如此巨大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对科技创业企业的纳税筹划意义是显而易见的。鉴于外资企业可以全额列支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那么这项纳税筹划仅对内资企业有用。具体筹划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严格区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超过比例部分的广告支出可以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属于时间性差异;而超过比例部分的业务宣传费不可以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属于永久性差异。因此,如果将广告费混入业务宣传费,对企业十分不利。企业应当在“销售费用”科目中分别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并且注意广告费用的核算要满足三个条件:要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第二,通过设立销售公司增加计提基数。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都是以营业收入为依据计算扣除标准的,如果纳税人将企业的销售部门设立成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将企业产品销售给公司,再由公司对外销售,这样就多核算了一次营业收入,从集团整体来看也就扩大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计提基数。

第三,如果科技创业企业属于制药、食品(包括保健品、饮料)、日化、家电、通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房地产开发、体育文化和家具建材商城等行业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支出,超过比例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第四,从事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及其他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互联网站,从事高新技术创业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自登记成立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超过5年以上的,按上述8%的比例规定扣除。

五.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由于我们目前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还没有合并,因此,外资企业仍会享受到很多税收优惠政策。由于本文第一部分已经讲述了外资企业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一部分就不再重复,仅讲述一下对内外资企业都适用的所得税纳税筹划。

第一,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缴纳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的软件进行转换等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可按照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的有关规定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3)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_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4)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5)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二,鼓励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生产的集成电路产品(含单晶硅片),按17%的法定税率缴纳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集成电路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三,技术转让的减免税政策。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缴纳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依法缴纳所得税。

第四,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

第五,按核实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其购买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购置设备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如果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足抵免时,未予抵免的投资额,可用以后年度比设备购置的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延续抵免,但延续抵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按照_常委会通过的税法和_、_颁布的法规、条例规定享受统一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免税期间可以适当延长延续抵免期限,但延续抵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7年。

六.利用电子商务进行纳税筹划

电子商务是是近年来新兴的交易方式,并且发展迅速,目前各国还没有对电子商务的征税问题达成一致,这为企业纳税筹划提供了一定的空间。从我国目前来看,对于科技创业企业可以运用的纳税筹划方式有以下几种。

第一,.利用电子商务企业的性质进行纳税筹划。很多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其注册地是位于各地的高新技术园区,拥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但是其营业执照上限定的营业范围并没有明确提及电子商务业务。有些企业营业执照上注明从事系统集成和软件开发销售、出口,但实际上主要从事电子商务业务。这类企业是属于所得税意义上的先进技术企业和出口型企业,还是属于生产制造企业、商业企业,还是属于服务企业,因为判定性质不同,将导致企业享受的税收待遇有所不同。在所得税上,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以及税率上的优惠;在增值税上,作为软件企业还可以享受超过规定增值税税收负担率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果属于服务性企业则适用营业税,而且,从事电子商务服务的电讯企业与普通企业执行的营业税税率不同,从事电子商务服务的电讯企业按3%税率缴纳营业税,而从事电子商务服务的普通企业则需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根据上述情况,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被定性为什么样的企业就成为纳税的关键问题。由于在上述认定上的复杂性,纳税人就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税法上的不同规定进行有利于节税的企业性质认定操作。

第二,利用收入性质的确认进行纳税筹划。电子商务将原先以有形财产形式提供的商品转变为数字形式提供,使得网上商品购销和服务的界限变得模糊。对这种以数字形式提供的数据和信息应视为提供服务所得还是销售商品所得,目前税法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对有形商品的销售、劳务的提供和无形资产的使用规定了不同的税收待遇。比如,将电子商务中的有形货物销售收入视为服务收入会直接影响税种的适用和税负的大小,对货物的销售通常适用17%的增值税,而劳务收入则适用5%的营业税。此时,纳税人就应该根据平衡点的原理,决定是缴纳增值税合适,还是缴纳营业税合适。

第三,利用无纸化的特点进行印花税的筹划。电子商务实现了无纸化操作,而且交易双方常常“隐蔽”进行。网上订单是否具有纸基合同的性质和作用,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目前这点也不明确。

从上述六个方面来看,科技创业企业拥有较多的纳税筹划空间,如果企业不对自己的纳税进行周密的安排,无疑就是加重自己的税务负担,而任何支出对于资金不雄厚的创业企业,特别是资金需求比较大的科技创业企业来讲都是不利的。因此,科技创业企业在进行战略决策时,同样也要考虑到纳税负担问题,进行周密的纳税筹划,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

参考文献:

1.盖地主编.企业税务筹划理论与实务.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河南电商税务筹划案例范文 第13篇

目前,我国的高水平纳税筹划人才缺乏,为了保证纳税人节减更多的税收,因此要时刻密切关注着国家税收的法律,同时也要关注不断新推出的国家的税法以及相关法规。[3]只有抢在了税法出台的第一时间进行分析和判断,才能在纳税过程中处于有利地位。一旦我国的税法发生了决定性的变动,高水平纳税筹划人才要及时采取合理手段进行筹划,从企业的自身利益出发为企业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2.合理筹划个人所得税的应用

个体工商生产经营的个人所得税的合理筹划对于个体工商生产经营的个人所得税的合理筹划,可以定期举行捐赠,达到分散所得的目的,从而降低费用的成本,也就减少了纳税额。此外,还可以从固定资产和改变经营方式这几方面进行合理筹划。在个体工商经营户进行捐赠过程中,要注意捐赠对象的选择,只有部分对象才可以满足减少纳税额的要求,其次要提高捐赠的限额,毕竟限额比较大,才能有效地减少税收,最后还要注意取得合法凭证,没有法律认可的捐赠是达不到减少纳税额的目的的。个体工商经营户由于其特殊性,使其具有个人独资的企业,这一点和合伙企业不同,这类企业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额应为收入减去起始的费用,因此,就要增大起始的费用,才能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纳税额。个体工商经营户提高起始费用的主要方法是尽可能将收入转换成水电费、电话费等额外费用,或者是房屋装修费,也可以用来收租金的方法提高起始的费用,从而达到减少纳税额的目的。

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的合理筹划对于合理筹划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要通过减少名义劳务报酬所得的方式来进行合理筹划。我国对于一般的劳务报酬征得20%的税率,对于一次性收入比较高的劳务要加成税收。减少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额,就要将本人承担的费用尽量改成由业主进行合理承担,从而能够达到减少劳务报酬纳税额的目的。

稿酬的个人所得税的合理筹划对于稿酬所要缴纳的税收,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规定,通过图书、报刊的形式出版或者发表的文字作品、摄影作品以及书画作品等,无论出版方是否一次性支付全部的稿酬,还是再版稿酬,都只按一次收取个人所得税。对于多人合作完成的作品,要根据每个人所得的稿酬扣去不同的税收。对于稿酬的个人所得税,也可以进行合理筹划。纳税人要尽量避免一次性获取大量的收入,这样的纳税额也会增多,要尽可能地分解,增加扣税次数,减少扣税金额。此外,对于系列图书,可以采取出版系列丛书的办法,从而增加了收入,税收额却是一定的。再版也是降低个人所得税税收额的有效办法,采用费用转移办法也可以有效降低税收。

其他形式的个人所得税的合理筹划对于其他形式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额,利用利息、红利都可以减少税收。纳税人可以采取将个人的存款通过教育基金的方式将资产存入金融机构,从而减少自己的纳税额,同时还能保障个人子女的教育费用。对于财产进行合理的租赁的纳税筹划和稿酬的个人所得税的筹划比较相似,都是利用多次少量的方法降低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在对财产进行转让时,要充分考虑到财产的免税项目,通过个人合理投资以及股票的买卖都可以达到减低税收的目的。

随机和偶然得到的收入的个人所得税的合理筹划至于因为随机和偶然得到的收入,对于这类的个人所得税的合理筹划,由于税率是一定的,因此可以进行捐赠,来减少纳税基数,侧面来提高自己的收入,降低个人所得税的税收金额。总之合理筹划个人所得税的方法有很多种,要充分考虑到国家的税收政策进行合理调整企业的活动方向,进从而行个人所得税的筹划工作。

3.我国个人所得税筹划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法

正确理解纳税筹划的含义合理筹划个人所得税刚刚在我国有所发展,并不是广为被人们所了解,这受到了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筹划普遍比较低,仍然存在比较严重的偷税、漏税现象,尚缺乏合理筹划个人所得税的人才。笔者认为,合理筹划个人所得税应该在我国大力发展,纳税人应该抓住机遇,合理筹划个人所得税,达到更好的维护纳税人的利益,保障纳税人辛苦得到的收入,提高纳税人的生活质量和生活储蓄的目的。合理筹划个人所得税首先要正确理解合理筹划个人所得税的意义,培养纳税和税收的方向保持一致,学会趋利避害,改变企业活动来减少税收,同时还要培养筹划个人所得税的人才,提高对税法的认识,加强企业对税法的认识和管理,完善我国的纳税环境,促进筹划个人所得税的发展。

培养纳税筹划人才合理筹划个人所得税,就要采取有效的行动,做到趋利避害,将税法分析透彻,认清税法的意图,通过更改纳税人的企业相关活动,做到减少纳税的目的,因此,我们需要培养优秀的纳税筹划人才。我们之所以要有合理筹划个人所得税的方法,就是为了保证企业的合理利益。任何税收行为都应该是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纳税人也有权知法、懂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维护自己的最大合理利益。[5]合理筹划个人所得税能够更好的维护纳税人的利益,保障纳税人辛苦得到的收入,提高纳税人的生活质量和生活储蓄,达到共赢的目的。

加强纳税筹划企业管理目前,我国正在实行的个人所得税具有不同的费用扣除标准,税率不同,计税方式也不一样,这些都给纳税人提供了节减税收的机会。为了合理筹划个人所得税,要制定合理的减少税收的计划。企业的预计收入的方向是可以调整的,要根据国家纳税的方案进行相应的安排与调整,通过改变收入的时间以及收入方式,都可以达到降低纳税额的目的,从而降低税收或者免除不必要的税收,要充分利用不同纳税人的纳税义务不同这一规定,考虑影响纳税额的各种因素,对不同的因素进行分析,加强纳税筹划企业管理,达到减少税收的目的。

4.结论

河南电商税务筹划案例范文 第14篇

一、理论基础

在进行课题研究之前,对于房屋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查,分别从出租租金收入纳税情况和纳税税目情况两个方面收集资料。下面针对于这两个方面,将分别进行阐述说明。

(一)出租租金纳税情况现今市场存在一种普遍的投资方式,即企业将闲置的房屋对外出租。房屋出租业务主要缴纳营业税和房产税。具体规定为:按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营业税;按租金收入的12%计算缴纳房产税。另出租合同还需按照1‰缴纳印花税。可见,房产税与营业税的计税依据都是租金收入,且税负较重。因此,企业对于房屋出租业务进行综合的税收筹划意义重大。

(二)纳税税目包含房产税、营业税、营业税金及附加、印花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价或出租租金收入为征收依据。如自用房以房价为计税依据,在会计核算时,需要将房屋与非房屋建筑物以及各种附属设施、配套设施进行适当划分,单独列示,分别核算。如出租房产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在会计核算时,需要区分纯租金收入(不包括,水电费等)。根据税法规定,自用房产,房产税实行从价计征,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税率;出租房产,房产税实行从租计征,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税率12%。其中,出租房产税计算:年租金收入×12%,自用房产税计算=房产原值×(1-30%)×(江苏省比率30%)。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有屋面和围护结构,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二、平衡点

年租金收入×12%=房产原值×(1-30%)×年租金收入/房产原值=,即年租金收入=7%*房产原值当年租金收入超过房产原值的7%时,自用房产交纳的房产税小于租赁交纳的房产税,当年租金收入低于房产原值的7%时,租赁房产交纳的房产税小于自用房产交纳的房产税。

三、节税途径分析

途径一:房屋租赁合同签署方式导致不同税负的纳税筹划不要在合同中约定免租期,可以摊到每月租金中计算(根据税法规定,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途径二:结合某些客户,可将房屋的租赁行为改为仓储保管行为的纳税筹划。房产租赁行为除缴纳营业税外,需按房产租赁收入为计税依据,税率12%计征房产税,仓储保管行为缴纳5%的营业税,房产税按照自用规则缴纳。途径三:将房屋租金分为二块,租金、物业费的纳税筹划。租金缴纳5%营业税及12%房产税,物业费只缴纳5%营业税。途径四:改变水电费等费用支付方式的纳税筹划承租企业自行支付或由出租企业代收代缴,出租房屋的水电费,燃气费等,那么出租企业实际得到的租金不变,但由于降低了营业税、房产税的税基,因此税负随之降低。途径五:变房屋出租业务为联营业务的纳税筹划企业以房产与其他单位联营,共担风险,共享利润就可以避免缴纳营业税,按自用房缴纳房产税。如果房屋权属没有转移,该企业按从租计征方式征收房产税,还需要按照租金收入缴纳营业税因此变房屋出租业务为联营业务税负随之降低。途径六:转租房产,因为转租方不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因此,转租方转租房屋时,只要按转租价款缴纳营业税,不需要缴纳房产税。(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租房产的租金收入停止征收房产税的通知,沪地税地[1996]42号1996年7月18日;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房产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函[2002]257号2002年8月28日)具体案例分析:途径一:房屋租赁合同签署方式导致不同税负的纳税筹划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金1年,租金收入24000元(1-2月份免租金,3-12月份每月2400元),房屋原值100,000元。方案1:有免租期,正常1-2月份房产税=(100,000*70%*%)/12*2=140元,3-12月份按租金计算房税=24000*12%=2,880。方案2:没有免租期,可以摊到每月租金中计算,只需要交纳租金计算的房产税2880。方案2比方案1节约了免租期从价征收的房产税140元,营业税不变=24000*5%=1200,税金总计减少140元。途径二:结合某些客户,可将房屋的租赁行为改为仓储保管行为的纳税筹划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金1年,租金收入24000元,房屋原值100,000元。如果上述租金合同改为仓储代为保管合同(假设没有免租期),年租金收入24000>7%*100,000,故当年租金收入超过房产原值的7%时,自用房产交纳的房产税小于租赁交纳的房产税。方案1:房产税2880元,营业税1200元。方案2:房产税100000*70%*%=840营业税24000*5%=1200税金总计1200+840=2040方案2比方案1节约了从价征收的房产税2040元,营业税不变=24000*5%=1200,税金总计减少了2040元。途径三:将房屋租金分为二块,租金、物业费的纳税筹划。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金1年,租金收入24000元,房屋原值100,000元,将租金分成两块,租金(90%)、物业费(10%),即租金21600,物业费2400。方案1:没有分成两块前:房产税2880元,营业税1200元。方案2:分成两块后房产税=21600*12%=2592营业税=21600*5%=1080税金总计=2592+1080=3672,而物业公司物业费承担的营业税=2400*5%=120,即税金总计=3792,比方案1节约房产税288,增加营业税不变,即税金总计减少了288。途径四:改变水电费等费用支付方式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金1年,租金收入24000元,出租企业承担水电燃气费4000元,房屋原值100,000元将年租金收入24000出租企业承担水电燃气费4000元,改为年租金收入20000元,承租方承担水电燃气费4000元。方案1:房产税24000*12%=2880元营业税24000*5%=1200元税金总计2880+1200=4080元方案2:房产税20000*12%=2400元营业税20000*5%=1000元税金总计2400+1000=3400元方案2比方案1节约了房产税480元,营业税200,税金总计减少680元。途径五:变房屋出租业务为联营业务的纳税筹划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金1年,租金收入24000元,出租企业承担水电燃气费4000元,房屋原值100,000元将租赁合同改为甲公司以联营方式投入乙公司房产,共担风险,共享利润。方案1:房产税24000*12%=2880元营业税24000*5%=1200元税金总计=2880+1200=4080元方案2:房产税100000*70%*%=840营业税免税金总计=840元方案2比方案1节约了房产税2040元,营业税1200,税金总计减少3240元。途径六:转租行为的纳税筹划房屋所有人可以成立一个资产管理公司,将预出租的房产先以较低的价格b出租给该资产管理公司,然后由该资产管理公司按市场价格假设a出租。转租要全额缴纳营业税的,因此,该方案多出一道5%营业税,(a-b)12%=(a+b)*5%,只有a>方案才可行。如果出租人是准备对精装修后房屋重新出租的话,可以先将毛坯房屋先出租给资产管理公司,然后由资产管理公司对租入的房产进行精装修改造后再转租,这种方案避税是比较合理合法的,筹划风险很低。

四、制定对策

(1)签订合同时不要出现免租期,尽量把租金摊在每个月的房租里;(2)房屋的租赁行为改为仓储保管行为。(3)从房屋租金中分离出物业费;(4)房屋中不要包括水电费等其它费用,如确有其它费用单独列明收费项目及金额;(5)房屋租赁中应尽量区分房租及物品租赁费,不要全部计在房租中。(6)将房屋出租业务改为联营业务共担风险,共享利润。(7)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将毛坯房以较低价格出租给资产管理公司后装修改造后再以市场价格对外出租。

五、结束语

河南电商税务筹划案例范文 第15篇

由于财税政策越来越紧,企业感到大量的收入没有申报纳税,存在巨大的潜在风险,迫切需要给出一套合理的解决方案,让企业的财务正规化,同时尽可能地少交税。

税务筹划分析

由于该企业实际营业额为2000-3000万,且所有营业额均来自天猫这一个平台,因此无法进行拆分,只能用一个公司进行开票,而营业额超过了500万,故该企业全部开票只能是一般纳税人开具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该企业主营为摄影服务,只有少量的服装以及摄影器材等成本,故核定征收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该企业在多地设有分公司,人员社保和工资只能通过当地进行缴纳和发放,不能合并到一个公司,而分公司的工资社保等支出均没有超过100万;

税务筹划解决方案

我们税收洼地设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申请一般纳税人开具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由于每年有120万的免征增值税额度,各分公司可根据实际的工资社保及其他各项支出总额,确定开具发票的额度,保证开票金额超出总支出的1-2万即可,既保证企业不用多缴纳增值税、附加税,又能保证企业有适当的盈利,按照5%小微企业优惠税率缴纳500-1000的企业所得税。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河南电商税务筹划案例范文 第16篇

一、商业连锁集团企业常用纳税筹划方法

(一)利用分支机构核算方式选择进行的纳税筹划

根据《公司法》规定:子公司具备一定的法人资格,需要依法负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没有相应的法人资格,自身具体民事责任交由总公司承担。一般情况下,公司设置分支机构,而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同时不可独立进行核算,而由总公司集中进行所得税缴纳。企业可运用这一特点合理组织税收筹划对自身的所得税压力进行调节。企业在进行机构设立过程中须充分考虑,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设置子公司还是分公司。通常,选择设立分公司比较有利,如出现总公司和分公司一方盈利、一方亏损的情况,盈利可在扣减亏损后再缴纳所得税,最终达到降低整体税负的目的。

关于税收优惠,假如只有企业的总机构享有一定的税收优惠,可以设立分公司,由此分公司可以和总公司同时享受优惠政策;反之,假如只有分支机构所在地区存在税收优惠,则企业可以设立子公司,也可以将之前的分公司重新进行子公司的注册,由此使子公司享受优惠,实现税收筹划目标。

(二)存货采购环节的纳税筹划方法

关于总分机构的货物配送,企业可以按照具体的需要加以科学的筹划。总的来说,总部到分支机构操作较为简单,依据“总部―分支机构”或者“总部―地区总部―分支机构”的形式,前者属于内部移库,总公司集中进行核算;后者可由总公司销售给地区总部,此销售价格可以结合总分部具体的应税利润进行制定。此外,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如向一般纳税人进行采购,采购价格非常高但是可抵扣17%或13%的进项,寻求小规模供应商进行采购,采购价格偏低,但是只能进行3%的抵扣。如企业向小规模纳税人进行采购,销售时销项税可能是17%或13%,但进项为3%,税差大,定价时要充分考虑该因素。合法运用各项税收政策对具体的货物采购流程进行设计,由此达到企业税负减轻、毛利提高的目的。

(三)向供货方收费方式选择的纳税筹划方法

大部分商业连锁企业在同产品供应商进行合作时,都会结合具体的合同规定收取供应商相应的费用。通常来说涉及下列多项费用,比如管理费、广告促销费、商品上架费等,这些费用可统一称为信息服务费。此外,企业同时需要根据年度销售状况按照一定的比例获取返利,部分企业会收取高昂的服务费和返利,甚至高出产品进销差价。针对企业向供货单位收取各项费用与具体的商品销售额、销售量不存在必然关系的,同时企业提供劳务收入发票的,需要根据服务业标准征收增值税,一般税率为6%。针对企业收取供应商的和商品销售情况有关的返利,需要根据平销返利行为相关规定增加当期的增值税,一般税率为17%。由此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费用设置,合理安排服务费和返利,来实现税收筹划,假如需要抵扣更多进项税,多收返利较有利,假如不需要抵扣,根据所提供服务收取的服务费仅需要上缴6%的增值税。通常,商业连锁企业会采用以下两种方式和供应商进行费用结算:例如,当出现100万元收入,根据合同约定,供应商需要向商场支付10万的费用,其一是供应商向商场开出100万的增值税发票,而商场根据所提供的服务收取10万元的费用,并向供货商出具10万元的发票,商场实际承担税收为10万元的6%;其二,票扣方式,供货商给商场出具一张抵扣费用之后的价值90万元的增值税发票,商场实际承担的是10万的17%增值税,最终以抵减成本的方式减少成本,增加毛利。

(四)促销方式的纳税筹划

商业零售企业很多情况下为进一步拓展市场,提升商品销售额,往往会利用各种节假日开展打折促销活动,例如,返利销售、降价销售、买一送一等。连锁零售企业在促销时需要选择合适的促销方式,不仅需要结合具体的营销效果,还需要充分考虑税收成本。促销方式不同,选择的税收筹划方式也不同,在选择促销方式时可以结合扣除税收后利润确定合理的方式。企业的无偿赠送将视同销售行为需要计提销项税,但是有偿赠送则不会另外增加税负;降价或者打折促销方式,可以使企业税收和收入直接减少,但同时也会使供应商返利减少。买一送一的方式中,赠送商品视同销售需要计提销项税;采取赠送折扣券的方式,在使用的过程中类似于打折促销。

“营改增”之后,部分企业还可以通过商品和服务的组合销售来进行税收筹划。比如,对一般纳税人而言,商品销售的毛利一般需要征收17%的增值税,而服务收入只需征收6%的增值税。因此,企业如将收入中的合理部分作为后续提供服务的收入,既降低了税负也提升了服务的内涵,如出售家电时,将部分收入作为后续提供延保服务的收入处理。

二、商业连锁集团企业纳税筹划面临的风险分析

纳税筹划风险主要是指因为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当中面临诸多的不确定因素或干扰性条件,导致纳税人遭受税收损失或付出一定的经济代价的风险。

(一)纳税筹划面临的风险

1.政策风险

该风险是指企业在筹划活动时,所制订的筹划方案和当前国家的法律政策发生了一定的冲突,由此给企业造成了一定的障碍。比如在该集团企业实际经营过程中,企业的管理及财务人员对税收政策没有进行正确全面的理解,而使企业面临一定的风险。集团企业通常是由财务和会计部门来制定纳税筹划,但是如果参与筹划的人员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同时也没有深刻理解税收和法律政策,在制定纳税筹划时必然会出现一定的偏差,最?K引起相应的筹划风险。此外,还存在税收政策调整所引发的风险,如“营改增”的政策变化。因集团企业所制定的纳税筹划并非一成不变,筹划工作也是随税收政策调整而改变的,假如税收筹划方案依然坚持原来的策略,一旦国家的税收政策进行调整,以前所实行的方案则会变得不符合法律,由此使得税收筹划方案无效,进而引发相应的风险,遭受一定的损失。

2.经营风险

经营风险指的是因为企业在实际的经营过程中实施错误的经营策略,进而不利于实际经营的,或违背了企业未来的长效发展。根据现有的市场经济条件分析,纳税人所遭遇的经营风险,明显体现在投资决策所造成的风险。税收政策属于国家调控经济所使用的杠杆工具,除了国家所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各个地区和省份也制定了相应的细则,两者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集团企业在组织税收筹划时,应从各个子公司所在地区细则的实际差别入手,否则极易造成税收筹划无效,同时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此外纳税筹划需要一定的成本,在实际运营??中,不但涉及税收筹划所造成的成本费用,同时还有由于实行该项筹划方案而舍弃其他利益所要面临的风险。

3.财务处理风险

这一风险指的是集团企业在税收筹划时,会遭遇财务处理风险。财务机构作为企业最为核心的部门,负责企业各项财务工作,所制作的各项财务报表无论是年报、季报还是月报都必须准确、明了、有根据。但是根据当前对部分集团公开资料的财务状况分析,其财务管理中依然会存在一定的缺陷,如未对相关财务风险加以很好的防控,致使税收筹划难以顺利实施,会严重威胁企业未来的发展。进而,财务风险处理必定是企业后续税收筹划的重要内容,企业需要在这一方面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资源,就自身的财务工作进行相应的改革,可有利于财务风险的解决和处理,改善税收筹划效果。

(二)商业连锁集团企业常用纳税筹划方法及其存在的风险

1.利用设立分支机构核算方式选择的纳税筹划风险分析

首先,关于分支机构利润分配方式及其相应的责任风险,分支机构自身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对于独立分配利润非常不利。与此同时,分支机构一旦遇到风险以及法律责任,往往会连累总公司的正常经营,但是子公司却不存在这样的顾虑。然后,商业连锁企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到底是采取统一核算还是进行独立核算,针对各分支规模都相对大、业绩相差很大的企业为保障各个机构亏损和盈利得以均衡可以进行统一核算。但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进行机构的设立过程中必须进行充分的考虑,根据自身的情况确定设置子公司还是分公司,一般情况下设立分公司更有利。然而,设立子公司除了可享受当地的税收优惠以及出于税收筹划的目的以外,对于企业集团来说还可能出于地区划分或者业态整合的需要。因此,规模大的企业集团一般会将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的方式结合使用。例如,永辉超市属于大规模的连锁商业企业集团,就采取了两种方式相结合方案,根据2016年半年报,其2016年上半年的营业收入为245亿,2015年同期为208亿,同期上涨了,截至2016年6月30日,下属62家子(孙)公司,涉及四种业态,309家门店。

但是,该项纳税筹划也存在不足。首先,该筹划方式可能对企业税收缴纳的灵活性造成影响,未来其运行模式一旦出现变化,其所制定的税收筹划方案则无法再发挥效用,税收筹划方案极易失败。其次,最新进入的企业所承担的成本会提高,可能无法将其成本全部抵消,达到预期目标。

2.存货采购环节的纳税筹划风险分析

这一环节的税收筹划风险更多是体现在低价采购,高税支出的问题上。比如,商品供应部由于不需要供应商发票直接以240万元的价格采购了260万元的材料,从表面上分析,这一行为为企业节省了20万的成本,但是站在财务层面分析,企业不获取发票,所支出的这240万无法计入成本也无法将其进行税前扣除,由此企业需要为这240万承担25%企业所得税,价值60万元;此外,因为企业没有获得相应的发票也无法有效的抵扣进项税,企业需要根据240万销售额多缴纳17%的增值税,价值万元。因此连锁企业在这一环节的税收筹划极易出现片面性风险,单纯追求表面上的低价,最终反而造成了企业税负的进一步加重。

3.向供货方的收费方式选择的纳税筹划风险分析

该方式的关键是将供货商收费得以合理的分解,但是企业也会面对片面性或者政策方面的风险。在选择相应的收费方式的过程中,假如企业仅仅关注眼前税负降低,过度提高服务收入的比例,会在加重供货商负担的同时,也忽视了企业长远的利益,全局考虑可能不到位。但是由于各地优惠政策不同,以及政策的不断变化,由此收费过程中也会使企业遭遇政策风险,导致企业税负增加,面临税收筹划风险。

4.采取不同促销方式组合的纳税筹划方法风险分析

企业所实行的税收筹划主要是运用国家税收政策法规的差别以及弹性制定的,但各种税收筹划方案的特点是不同的,也会遭受企业外部环境极大的影响。在企业日常的经营过程中,最为有效且合理的促销方式为打折销售,效果最差的是销售返还现金。企业在考虑促销方案时,需要充分考虑成本组合以及扣除税收后的净利润。此外,针对商场提供的各种抵扣券以及现金抵用券,如仅仅可在后续的购买当中使用,该形式只对资金自身的时间价值产生一定的影响,不会对促销方式造成影响。所以商场在保障销售增加的基础上,打折销售的形式对企业所造成税负影响是所有方式中最为有利的。企业结合当前的具体情况确定的销售方案并非是最佳的,需要结合时间环境的情况、产品供应商、税收政策进行适时的调整,否则企业将因为方案的问题遭遇不同的风险。

三、商业连锁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一)商业连锁企业纳税筹划风险防范

1.构建纳税筹划风险防范机制

为快速高效的应对风险,企业需要建立相应的风险防范机制,从根本上控制税收筹划风险,为企业发展奠定基础。其一,明确各项税收筹划影响因素,有针对性的组织各项活动。其二,和税务局进行有效沟通,了解自身各项资料,掌握税收最新动向,及时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调整,更好地防止企业遭受风险和损失。

2.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为控制和降低税收筹划风险,需要将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做到位。必须对自身的会计核算工作进行规范,保障企业账务清晰明了,及时足额缴纳税款。此外,必须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确保财务管理工作效率和水平的提高。积极组织相关培训活动,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

3.强化和税务部门的协调

为了更好地降低纳税筹划风险,企业必须加强同税务部门的沟通,有效规范自身的税务筹划工作。其一,可以明确具体的税务流程,学习税收法律政策,保障纳税筹划方案合规。其二,及时向?务部门咨询相关政策内容,明确各项条文规定,防止筹划存在纰漏。

(二)商业连锁企业纳税筹划风险控制

1.规避纳税筹划风险

制订随时规避风险的筹划方案,较之应对风险的对策,该方案存在较强的局限性和不足,但属于一项可以最为彻底消除税收筹划风险的方法。在方案筹划环节,企业需要科学的预测自身可能会遭遇的风险,分析是否可以选择规避税收筹划风险措施。

2.降低纳税筹划风险

较之规避风险,降低风险更为主动。该方法含有损失抑制和预防两个层面。由于企业做出的纳税筹划反映出一种预先性,所以关于筹划风险的预防和抑制更多的倾向于损失预防方面。

3.分散纳税筹划风险

假如可以把税收筹划风险进行分解,分散在多个独立企业中,可以降低由于风险导致企业遭受损失的程度。企业常常不可能仅仅针对一个商品、一项业务或者一个税种组织税收筹划,必须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考量,以企业的发展全局为着眼点,针对企业各项经营活动进行纳税筹划。可以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根据时间、地点的不同,选择不同的各项筹划组合方案,可以针对同一项业务实施多项筹划组合方案,假如相关方案的实施可以形成最佳组织,则可以很好地实现分散纳税筹划风险的目标。

河南电商税务筹划案例范文 第17篇

摘要:作为电力企业这个特殊行业,也要跟着做出相应的纳税环境变化。税负的变化以及税收的优惠政策,都会给电力企业纳税带来巨大的影响。本文就是从新所得税法对电力企业税负影响入手,分析在新所得税法下电力企业税负的筹划。

关键词:新所得税法电力企业税负与筹划

1、前言

从新所得税法实施以来,对企业的所得税进行了调整,一定程度上降低税率,但是扩大了税前的费用扣除。为了降低税收的负担,对税收优惠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做出了新的调整,对各个行业都有或多或少的影响。

电力企业是我国重要基础的能源部门,是重点的扶持项目。一定要严格遵守新所得税法,要科学合理的对税负进行筹划。只有这样才能够体现出新所得税法的税收优惠,才能够展示新税务筹划空间。

2、新所得税法对电力企业的影响

对于电力企业这个技术密集的行业来说,新所得税法的实施带来了较大影响。要探讨其税负筹划,就必须要弄清楚这些带来的影响。

成本费用扣除的影响

按照新所得税法规定可知,该规定扩大税前的扣除标准,缩小税基,这样就会导致电力企业的真实税负比名义的税率低。对于工资和福利费用等的扣除也有了较大的变化,过去那种税前扣除工资设定了限额的做法改变了,现在是按照实际的计算有多少就扣除多少。对于电力企业的固定资产修理和改良支出,也作出了较大的调整,过去是超过过20%就收取税负,现在调到50%才征收税负,在一定的程度上减轻了电力企业的税务。

税法优惠政策的影响

新法规定:(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从上可以看出来,新法的优惠政策对电力企业也带来较大的影响。因为电力企业的固定资产分类比较繁杂且覆盖面较广,而且资产的分布地域也比较广,这就为资产的维护管理带来较大的难度。但是新法考虑到这些因素,制定出优惠政策。电力企业就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式。

而且,对于节能减排的项目,新法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这些都可以免征或减征企业的所得税。对于企业的开发新技术、新工艺以及新产品产生的研究费用,都可以计算在应纳税所得金额中得以扣除。对于电力企业购置用在环保、安全生产以及节能节水等上面的专用设备,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进行适当的抵免。

3、新所得税法下的电力企业税负筹划思路

新所得税法实施之后,电力企业的税负也要跟着做出新的筹划,才能够全方位的展现新法的优惠。筹划之前就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思考,整合出新的思路。

纳税人的身份筹划

按照新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变成了法人代表,也就是企业中设置不具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都必须由法人代表汇总起来纳税。鉴于这样的情况,电力企业就要将各级直属分支的机构,都设置成不具备法人资格分公司模式,实施统一汇总计税,可以弥补各个分支结构中出现的亏损,减轻整个电力企业的税收负担。

工资与三项经费筹划

原税法对于工资采取的是计税工资制度,其具体的扣除限度为:人数*1600*12,如果总额没有超过扣除的限额,就按照实际来扣除,超出的部分就不扣税了。新税法取消了这一规定,按照工资的全额征收税务。

电力企业是一个员工众多,离休人员也比较庞大的企业,仅仅员工的工资就是一笔较大的成本费用。和原税法相比较,电力企业的工资支出得到了足额补偿,降低了电力企业税负水平。另外,新税法对员工的福利费、工会的经费以及职工教育经费三项的扣除限额也有相应的提高,并可以通过福利方式进行发放,改善了员工的福利等纳税筹划。

固定资产的核算筹划

对于固定资产新税法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将过去规定的超过固定资产原值的20%更改成为了50%。对于电力企业来说这是一项极大的优惠,因为电力企业的资产特性比较特殊,维修费用一直比较高。新税法的调整出了更加宽松政策环境,电力企业在维修的预算上只要不超过50%的征收起点,就可以降低所得税的成本。

同时,新税法对增值税也作出了一些新变化,电力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产生的进项税额,是可以被其他的项目来做抵扣。因此,电力企业就能够通过更新电力电网线路,加快各种电网建设等来加大固定的资产投资。

研发费用筹划

按照新税法的规定对企业的新技术、新工艺以及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允许扣除。现在,电力企业正在加紧推进各种设备建设,构建SG168信息工程,这些都需要大笔的资金投入。因此,只有加大了各项资金的投入才能够增强电力企业的自身实力,才能够增强电力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还能够节约企业的所得税。

筹划特殊设备税额抵免

新税法对于一些特殊设备也做出新的规定,主要是指环保、节能等各个方面的设备,这些购买的费用10%可以在企业中当年应缴纳所得税中抵免。

对于电力企业这个国有的特大型企业,就应该执行国家环保的号召,本着对社会负责的原则,加大环保方面的投资。

4、新所得税法下的电力企业税负筹划

根据新税法构建筹划的思路,就要进一步根据电力企业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做出税负筹划。

工薪的扣除办法

电力企业要结合新税法的规定,适当的考虑给企业员工提高工资,将过去的伙食补贴改为提供就餐形式。还应该在企业内部开办施工的医疗健身的保证费,构建员工的教育基金,这一切的花费都可以在成本中支出,为电力企业减少税负。

电力企业是国家的一个重点企业,背负着为社会服务的责任。因此还要响应新税法中规定的安置残疾人就业,要用实际行动来体现。电力企业就要在内部选择技术性要求不高,身体要求不高的岗位,适当的安置一些残疾人就业,不但增加了薪金的扣除,还产生了良好社会效应。

资产的税务处理

电力企业是技术比较密集的行业,电力设备的更新比较快,新税法的折旧方法,为电力企业带来看良好的效益,电力企业必须要利用税法来实施折旧。同时,电力企业还要合理利用坏账的损失处理,来进行避税筹划,这样就能够将应纳税款进行滞后,加强了电力企业的流动资金。

对特别纳税进行调整

在新税法中专门对反避税做出了较大的调整。电力企业作为一个集团企业,和三产业方面都有在不可分割的关系,因此在以后税负筹划之中,其工作业务来往就受到了特别关注。在以后的三产业提供的商品以及劳务之时,定价一定要合理。

抓住税收优惠政策

新税法中对一些比较特殊的建设项目和一些专用购买设备,都制定出了税收优惠政策。电力企业要抓紧这些优惠,降低税负筹划。

这些优惠主要表现在电力企业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保节能的专用设备上,抓住税收的优惠政策,不仅仅是降低了税负的筹划,更是利国利民的大事。

5、结束语

在新所得税法下,电力企业进行税负筹划仅仅是财务管理中的一个方面,一定要注意因为节约税而影响电力企业的政策发展。因此,电力企业就需要在遵守新所得税法的规定下,严格按照电力企业的经营战略与财务管理的总目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税负筹划,这样才能够促进电力企业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孙云领.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的所得税筹划.税收筹划,2007(5)。

[2]吴小军.也谈加强电力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科技创业月刊,2006(1)

[3]樊立群.电力企业税收筹划初探.广西电业,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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