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居环境整治方案范文改厕(精选3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3-12-31 02:46:4923

人居环境整治方案范文改厕 第1篇

一、目标任务

完成重大公共卫生农村改厕项目任务1000座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任务。

二、实施的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实施范围

根据各镇的申报,并经县爱卫办研究,决定在下庙镇、赤水镇、高塘镇、柳枝镇实施农村改厕项目。

(二)内容

1.召开年重大公共卫生农村改厕项目启动会。

2.按照全国爱卫办推荐的无害化卫生厕所类型(双瓮式、三格式),完成建设任务。

3.在改厕项目镇举办改厕技术培训班,搞好改厕项目村改厕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无害化卫生户厕建造质量。

4.发放农户改厕宣传册页和改厕健康教育宣传画,普及改厕卫生知识,提高农民群众卫生意识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三、时间安排

根据省爱卫办统一安排,年重大公共卫生农村改厕项目从开始,至12月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各镇上报项目执行村名单及任务数量,县爱卫办审核确定项目村名单及项目任务数量。

第二阶段召开项目启动会议,签订改厕项目责任书;落实县级配套资金,完成改厕配件招标采购;在改厕项目镇实施农户改厕技术培训,在改厕项目村开展改厕宣传和健康教育。

第三阶段各项目镇、村实施户厕建造工程,完成改厕项目任务,以镇为单位申报,县项目办组织考核验收,编写项目总结和申请验收报告,上报市爱卫办;各项目镇、村月完成30%、月完成40%、月完成20%、月上旬完成10%。

第四阶段迎接省、市爱卫办考核验收。

四、资金管理及使用

(一)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中央每座补助500元,省级每座补助100元,市级每座补助100元,县级每座补助100元,合计每座800元,不足部分由农户自筹。市、县改厕办每座按50元留作办公、培训、督导检查、差旅等费用。

(二)资金管理与使用

1.年重大公共卫生农村改厕项目中省市投入资金,由县财政局拨入县卫生局(县改厕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卫生局(县改厕办)按照省市爱卫办有关要求,实施管理和使用;县级配套资金由县卫生局提供各项目镇、村完成数量,由县财政局按每户100元补助标准拨付县卫生局,再由卫生局拨付各项目镇、村。

2.改厕项目经费用于购置改厕厕具配件,改厕技术培训、健康教育以及项目管理(包括监督检查、基线调查、效果评估、技术指导、以奖代补、差旅办公、设备购置等费用),做到专款专用。

(三)招标采购

依据《_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县爱卫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招标采购工作。按照“谁招标、谁负责”的原则,严把产品质量关。

五、工作职责

(一)县爱卫办

1.依据省市《实施方案》,制定县级《实施方案》,成立管理组织机构,落实县级配套资金。

2.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招标程序做好改厕卫生洁具采购工作。应标单位必须是经省上认定、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

3.确定项目实施镇、村。按照“集中连片、形成规模、整村推进”的要求,实施无害化卫生厕所标准化建设。严禁分散布点,撒“胡椒面”。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建设形式、数量、标准和地点。

4.落实专职人员包镇、包村,做好技术指导,确保建造质量。已建成的户厕必须达到无蝇、无蛆、无臭,粪便无害化处理的“四无”卫生要求,确保建造一座,合格一座;加快改厕进度,切实做好改厕项目登记表和进度报表等改厕资料的收集和上报工作。

5.负责做好村以上项目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凡经培训的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镇、村要同施工技术人员签订施工合同,明确质量要求,违约处罚等责任和义务。

6.开展基线调查和改厕健康教育活动。

7.对改厕物资发放要详细记录,有领取人签名,保证到村入户。严把双瓮卫生洁具配件质量,验收人必须签字负责,确保配件质量。

8.执行改厕户实名制(身份证)登记制度。严格按照“改厕项目登记表”的要求,做好改厕户的登记和上报,并以镇、村为单位建立“改厕项目登记表”电子档案,上报市爱卫办。

9.组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对改厕项目粪便无害化处理效果检测与评价。

(二)项目镇政府职责

1.依据《年重大公共卫生农村改厕项目实施方案》,确定项目实施村组,制定本镇农村改厕实施计划,成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落实主管人员,加强项目管理,做好改厕项目资料的收集、管理与上报。

2.督促改厕项目村组建改厕专业施工队,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改厕项目质量,按期完成项目任务。

3.落实镇干部包村,强化日常监督与检查,及时掌握和上报项目进度报表。

(三)项目村职责

1.落实主管领导,做好改厕配件的接收、管理与发放,建立配件发放登记。

2.采取各种形式开展改厕项目宣传与动员,组织群众积极参与户厕改造。

3.组建改厕专业队,落实改厕施工技术人员,积极参加县级改厕技术培训,提高农户厕所改造技术水平,严格按照双瓮式卫生厕所建造技术规范进行户厕改建,确保改厕项目工程质量。加快改厕项目进度,按期完成改厕项目任务。

4.落实人员负责,做好改厕户登记。按照“改厕项目登记表”的内容要求,认真做好改厕户的登记工作,做到改厕户主姓名、身份证号、改厕户门牌编号三统一。及时做好“农户改厕卡”地填写与上报。

六、项目管理与验收

(一)项目管理与监督

1.县爱卫办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与协调工作。

2.县改厕项目办与各项目镇,各镇与项目村要层层签订《改厕项目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管理;并将改厕项目纳入各镇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内容。

3.县项目办每月对各项目镇村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对组织不力,进度缓慢的镇村进行通报批评,对组织得力,进度快,质量好的镇村予以通报表扬。

4.建立项目公示制度。所有项目村必须对改厕项目任务、物资分发、补助经费的发放等情况在村务公示栏中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县项目办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

(二)项目验收

1.县级考核验收:各镇村务必于之前完成改厕项目任务,并将各项目村《改厕项目登记表》和《农户改厕登记卡》上报县爱卫办。县爱卫办于前完成对各项目镇村的考核验收,于前完成县级项目总结报告上报市爱卫办。

2.考核验收的方法:查阅文档资料(包括文字资料、声像资料等原始资料),现场抽查和群众访谈等。

3.考核验收的内容:项目组织管理、补助经费的管理与使用、户厕建造数量与质量、使用与卫生管理、改厕健康教育、村环境卫生面藐以及将农村改厕纳入镇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等情况。

人居环境整治方案范文改厕 第2篇

一、分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一)稳步推进农村厕所改建。2020 年,按照农村“厕所革命”中央整村推进计划和《省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9-2020 年)》要求,全市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77966 座以上;一类县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达到90 %以上,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二类县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85 %以上;三类县按照计划数稳步推进。全市改建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259 座。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1 座以上无害化卫生公厕全覆盖,尚未达到要求的县(市、区)自行补齐缺口。(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加快推进乡镇(街道)镇区公厕改造提升。2020 年,除人畜饮水困难地区外,乡镇(街道)镇区基本消除旱厕,实现无害化卫生公厕全覆盖,乡镇公厕逐步配套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选择适宜模式和位置。各县(市、区)要参照《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技术指南(试行)》,选择适宜的技术和改厕模式。山区、干旱缺水等不具备建设水冲厕的地区,可结合实际先行试点,探索改造粪尿分集式、双坑交替式、双瓮漏斗式等模式的无害化卫生户厕,证明切实可行后再推开。各乡镇(街道)、村组公厕和户厕位置选择要合理、方便,避开饮用水水源地、河道等水环境敏感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负责;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规范改厕流程。各县(市、区)要组织开展厕所化粪池等产品供货商审核选择,向乡镇提供供货商及产品名录,指导村组、农户在名录范围内采购产品。统建厕所要严格按照标准施工,并落实施工单位保修责任;农户自建厕所要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施工。要根据《省农村厕所改建验收办法(试行)》,对已改建的厕所及时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兑付财政奖补资金。(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五)做好管理服务。各县(市、区)要建立农村改厕技术指导员制度,每个行政村明确1 名以上改厕技术指导员,全程跟进指导施工人员、农户进行改厕作业。要逐级开展技术培训,实现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组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全覆盖。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建立完善公厕档案,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完善户厕档案,并录入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信息平台。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做好改厕技术指导和厕所卫生评价。(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六)推进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要在厕所改建的同时,探索多种形式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引导有用肥需求的农户自行清掏化粪池粪污,结合实际,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有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覆盖的村组,要做好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协同处理、利用。要积极探索建立厕所粪污处理服务组织,通过配备吸粪车、建设储粪池等方式,收集公厕和户厕粪污,对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厕所粪污收集利用服务。(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七)明确治理目标。到2020 年年底,一类县(市、县)25 个涉农乡镇(街道)镇区、1639 个村庄(含村民小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全覆盖;二类县(江川区、易门县、峨山县、新平县) 33 个涉农乡镇(街道)镇区、3122 个村庄(含村民小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三类县(华宁县、元江县)15 个涉农乡镇(街道)镇区、1370 个村庄(含村民小组)生活垃圾不乱堆乱放,达到干净整洁基本要求。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销号。(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供销社、市文明办、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八)加强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各县(市、区)要合理布局县域农村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鼓励相邻县(市、区)、乡镇(街道)共建共享终端处置设施。各乡镇(街道)镇区要配置垃圾收运车辆,并结合实际需求建设垃圾转运站,有条件的建设压缩式转运站,普及密闭运输车辆。各村组要建设或配置生活垃圾收集房(池、箱),尽量做到防雨、防风、防渗、卫生,并根据建筑布局合理确定设施位置。垃圾终端处置设施覆盖的村庄,要及时将生活垃圾转运至就近的终端处置设施处理;交通不便,距离垃圾终端处置较远的边远地区,要选择成熟可靠的处置工艺,就地减量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九)开展就近分类、源头减量试点。在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未覆盖的地区,先行开展生活垃圾就近分类试点,推进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各县(市、区)每个乡镇(街道)要自行确定1-2 个试点村庄,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方案,探索建立奖励引导机制,按照可腐烂垃圾、可再利用垃圾、可燃烧垃圾、可填坑垫道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开展分类和处置。每个试点村庄要配置可再利用垃圾堆放设施和可燃垃圾堆放处理设施。要指导试点村庄农户配置分类垃圾桶(筐、箩),将剩菜剩饭、果皮菜叶、腐烂瓜果、动物内脏、草木灰等收集至可腐烂垃圾桶,及时堆肥还田;将玻璃、塑料制品、废金属、废家电、可再利用废纸、废旧布料等收集至垃圾筐(箩),并放入村庄指定的可再利用垃圾堆放设施;将纸屑、烟头、锯末、秸秆、枯枝烂叶、卫生用品等收集至垃圾筐(箩),并放入村庄指定的可燃烧垃圾堆放处理设施;将灰渣土、碎砖旧瓦、陶瓷品等垃圾在村内填坑垫道;将农药化肥包装物、废电池、灯管灯具等有毒有害垃圾集中回收转运至县(市、区)级处理。可再利用垃圾和可燃烧垃圾由村庄保洁员负责处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明办、市供销社、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十)聚焦目标任务。一类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三大高原湖泊环湖周边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乡镇(街道)所在地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覆盖率达到90 %以上;二类县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乡镇(街道)所在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70 %以上;三类县农村生活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因地制宜推进乡镇(街道)所在地生活污水治理。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十一)编制专项规划。参照《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相关要求,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方案)的编制,合理确定不同区域、不同村庄治理任务。(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十二)开展乡镇(街道)所在地生活污水治理。积极推行集中、分散以及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生活污水处理模式,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加快推进乡镇(街道)所在地生活污水治理。(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十三)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靠近城镇的村庄,要优先考虑将农村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理;离城镇较远但居住比较集中,规模较大的独立村庄或有条件的相邻村庄,建设或联合建设雨污分流收集管网等配套工程,以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或集中式人工湿地、氧化塘等生态模式处理;位置偏远、规模较小的村庄,合理利用现有边沟和自然沟渠收集生活污水,以分散式自然湿地、人工湿地、氧化塘、稳定塘等生态措施,因循就势处理。推动农村生活污水的资源化利用,在不具备建设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农村,实施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后,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的尾水就近就地还田还地利用;经其他方式处理后达到相应水质标准或要求的生活污水,用于农田灌溉、环境景观补水等。(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十四)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要按照《关于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函〔2020 〕117 号)和《省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方案》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明确黑臭水体名称、地理位置、污染成因等,建立名册台账,积极开展治理试点示范。县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根据农村黑臭水体的排查结果,在有基础、有条件的水体设置监测点位,推动水质监测工作。各级水利部门要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湖)长制管理,以县域为单元开展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推动农村河湖黑臭水体治理。(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持续提升村容村貌

(十五)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各县(市、区)要以“干干净净迎小康”为主题,推动各村组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大清扫、大消毒”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健康理念、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2020 年,全市50 %以上的乡镇(街道)创建为省级卫生乡镇,40 %以上的行政村创建为省级卫生村。(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林草局、市供销合作社、市扶贫办、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十六)全面清理沟渠水塘。各乡镇(街道)、村组要督促农户维护、清理自家房前屋后沟渠水塘,定期组织农户清理村庄沟渠水塘内淤泥、垃圾、杂草、漂浮物,村庄保洁员做好日常清理工作,确保沟渠水塘干净。(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十七)规范村庄畜禽养殖。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要督促各村组全面排查整改村庄人畜混居问题,督促人畜混居农户单独建设畜厩等附属设施或在村庄集中养殖区内养殖牲畜,确保所有农户人畜分离。要全面排查整改村庄内畜禽粪污未入坑问题,督促畜禽养殖户在养殖点建设粪污收集坑,并配置防雨水盖板。督促畜禽养殖户将畜禽粪便和尿液全部收集至粪污收集坑,并及时清理,避免溢漏。禁止在村内晾晒畜禽粪便,严禁养殖粪便等生产废水直接进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排放到外环境。(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十八)加强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要督促指导各村组全面整治私搭乱建和村庄公共区域建筑材料、坛坛罐罐、秸秆柴草、生产农机具等乱堆乱放问题。组织农户拆除废旧棚房和残破围墙、倒塌墙壁等残垣断壁。加强历史文化名镇(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统筹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开展保护规划修编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林草局;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十九)推进乡村绿化行动。开展森林乡村创建,推荐国家森林乡村,评价认定一批省级森林乡村。开展全市村庄绿化情况调查,摸清村庄绿化覆盖现状底数。大力实施林业生态建设项目,加快恢复25 。以上坡耕地等区域的林草植被。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完成一级古树和名木挂牌。积极开展古树名木抢救复壮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市林草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十)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任务。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完成“直过民族”及20 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向自然村延伸,实施第四、第五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程建设。(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供电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十一)开展美丽乡村创建。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目标,按照省上安排部署,积极争创美丽乡村示范村。(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五、加强村庄规划与管理

(二十二)加快规划编制。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要编制《市“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技术指南》等技术文件,强化对乡村规划工作的指导。各县(市、区)要全面开展县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以一个或若干个行政村为单元,以保护形势紧迫、发展愿望强烈等村庄为突破口,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十三)强化规划管控。各县(市、区)要强化建筑风貌、建筑质量管控,引导村民合理有序建房。优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审批流程,深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运用,实行省级平台统一打印、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或乡镇政府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2020 年,全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覆盖率和乡村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覆盖率达到90 %以上。(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六、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

(二十四)建立完善村庄清扫保洁制度。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要督促各村组建立完善村庄清扫保洁制度,定期组织农户清扫村内户外道路、活动场所、沟渠水塘、卫生死角等,实现村庄清扫保洁常态化。各县(市、区)通过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农户适量付费等渠道筹集资金聘用村庄保洁员,或设立村庄保洁员公益性岗位,确保每个自然村有1 名以上村庄保洁员。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能胜任岗位的,应优先考虑。要明确保洁员工作职责、工作范围、监督管理等,确保保洁员履职到位。(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十五)建立完善公共设施管护机制。各乡镇(街道)、村组要建立完善道路、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水利设施等公共设施运行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建立管护队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公共设施维修养护进行补助。(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按照职能分工分别负责;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十六)制定(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要督促各村组制定(修订)完善简洁明了、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将村庄规划、黑臭水体治理、公共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维护、农民建房、房前屋后“三包”、保洁费缴纳、奖惩措施等纳入村规民约。要加强日常监督,确保村规民约执行到位。(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文明办、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妇联;配合单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七)完善落实工作推进机制。各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要加强部门联动,进一步落实好联席会议、信息调度、情况通报、工作督导、年度考评等工作机制。坚持把人居环境整治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突出问题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十八)建立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各地区要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投入力度,强化农村厕所改建和管护、垃圾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方面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完善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机制,发挥好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充分统筹农业农村、住房城乡、生态环境等部门资金,强化农村厕所改建和管护、垃圾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方面资金保障。(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人居环境整治方案范文改厕 第3篇

摘要:目的:总结昆明市2009-2011年农村改厕的具体工作措施及相关成效,及时清理存在问题及反思,为昆明市建立本地特色的农村改厕及督导模式。

方法:昆明市2009-2011年共建造万座无害化卫生厕所,从多个方面开展具体的工作,同时也存在多个细节问题,需要有多方面的推动。

结论:农村改厕工作能够降低肠道传染病发病率、提高卫生观念和健康行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持久进行推广。

关键词:农村卫生改厕实践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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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以来,昆明市把农村无害化厕所改厕工作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的重要工作来推进,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动员、示范领导、因地制宜、多方筹资、强化督导等工作,改厕工作取得相当大的成效。

1基本情况

昆明市辖14个县(市)区,总面积万平方公里,总人口721万,其中农户万户,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2009-2011年期间,昆明市共争取到万座无害化卫生户厕的项目建设任务,以县为单位,昆明市2009年农村改厕项目覆盖率为,2010年为,2011年为。据2011年底统计,农村总户数为万户,累计卫生厕所户数为万户,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较2008年底提高了个百分点;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为,较2008年底提高了个百分点。

2主要做法

领导重视,切实落实目标责任。市委、市政府把农村改厕列入政府民心工程,纳入重点工作内容,切实加强农村改厕工作的领导。2009年我市成立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时间进度、经费安排以用相关技术要求,对全市农村改厕工作做了及时的安排部署。各县(市)区也相应成立上述机构,并组建改厕专业施工队伍,负责项目施工任务。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为全市农村改厕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深入动员,调动农户改厕积极性。改厕工作能否顺利进行,除了领导重视、经费保障等因素,还与农民的认识度和参与度有着密切的关系。为了切实提高农户改厕积极性,一是从思想教育入手,提高群众思想认识。市爱卫办印制大量的改厕技术资料和宣传画,分发至各县(市)区、乡镇、村民作为培训宣传的资料。二是开展改厕技术培训。各县(市)区在项目实施前,组织各项目镇、村领导、工作人员、技术人员参加改厕技术培训会。通过培训,提高了基层干部对农村改厕工作的认识,增强了改厕技术水平。

示范引导,实施整村推进策略。为切实改善农村环境卫生,使农村改厕工作形成规模化效益,各县(市)采取以整村推进的改厕措施,施工过程中本着“统一规划、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的原则,确保各个环节不出问题。在项目村首先建成几个示范户,让群众直观地感受改厕所带来的好处,通过示范户的典型作用和辐射能力,充分调动起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使改厕工作得到全面推进。

多方筹资,确保改厕顺利进行。为了切实解决好改厕资金缺口大的问题,充分调动农户改厕积极性,在改厕经费筹措采取“政府引导、部门合作、农户补助”的原则,多方筹集资金,引导农户投入。在保证中央、省级农村改厕项目资金全额到位的基础上,市政府从卫生经费中拨出专项资金每座厕所补助100元用于2010-2011年的项目建设,各县(市)区积极开动脑筋,争取与相关部门农村建设补助资金合作。

因地制宜,改厕形式多样化。在无害化户厕的建设上,根据土地、经费及农村住宅地规划建设的需要,在坚持建造技术标准的基础上,采取因地制宜、多样化的改厕形式。目前形式有一家一户的、有多家共用一个扩大容积的三格化粪池的、有两家厕屋共用一堵墙隔断减少成本的等。改厕形式多样化,提高了改厕工作的效率,得到农民的欢迎和支持。

强化督导,严把建设质量关。市爱卫办和市疾控中心每月对各项目县改厕工作进行督查,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县(市)区爱卫办和疾控中心经常深入实地对各项目镇改厕施工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对施工过程中执行技术规范不严格的,及时制止并予以纠正,以避免了人力和物力的浪费,做到每改一户、合格一户,切实保护农户的合法利益,使百姓长期受益。

3成效

相关疾病得到控制,人民健康得到保护。使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后,人的粪便直接进入密闭的化粪池厌氧发酵后,减少、去除、灭活粪便中生物性致病因子使其失去传染性,蛆和苍蝇的密度得到了控制,有效地阻断了污染源和病菌的传播渠道,对于减少肠道传染病及寄生虫病的发病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从全市法定传染病发病情况来看,改厕工作实施三年以来,肠道传染病新发病例从2008年的3974例逐年下降,2009年为3294例,2010年为2737例,2011年为2297例,下降幅度为。

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改厕过程中,村民普遍接受健康教育知识,健康意识和行为习惯有了大幅度改变。改厕后,粪便通过三格化粪池进行密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农村的粪堆减少了,农村环境卫生逐渐变得干净、整洁,农村局部和整体的环境卫生水平明显改善,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农村两个文明建设打下基础,作出示范样板。

4存在的问题

昆明市农村改厕工作已经取得巨大进步和成功,但仍然存在以下六个问题:一是农村改厕经费保障不足:新建一座无害化卫生户厕成本不低于2000元,三级补助经费从2009年600元/座增加至2011年800元/座,除部分的县、乡、村再有少量经费投入外,其余约40%的费用需要农户筹集,给农民生活带来较大的经济负担。二是农村无害化户厕覆盖率不高。卫生厕所覆盖率达,但无害化户厕仅达到。三是健康促进力度不足。改厕项目健康宣传资料覆盖率低,依然存在着宣传教育工作疏忽的方面。四是农民对正确使用无害化厕所的认识不足。农村居民对于改厕项目的作用和意义缺乏足够的认识,会影响到改厕工作的推广和普及。五是在经济效益方面,部分居民仍然未能意识到改厕项目是要取得环境效益、卫生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多赢局面。六是通过现场评估,部分卫生厕所存在不同程度的细节问题[1]:如过粪管安装没有达到技术要求、三格化粪池有效容积达不到规范要求、或三池的比例不规范、部分厕所的厕屋面积、高度不够,便器安装位置不合理、无害化处理的粪液没有进行有效利用,在地下部分建设时就留有溢粪口,随意排放,污染环境的现象;及受农村传统观念的影响,大部分的卫生户厕没有入户进院等。

5思考

注重改厕的后续管理,确保改厕工作的可持续性。农村改厕包括建设和管理维护两方面,其最终目的是改善环境,以取得卫生、经济、生态环境和社会等方面的综合效益。厕所设施按要求改建或新建之后,要有合格、正确的使用方法才能维持设施正常运转,长期发挥效益。只有把建设和管理紧密结合起来,才能收到卫生厕所的预期效果。

加强技术指导和粪便无害化监测,进行科学评价。充分发挥技术指导作用,加强改厕与粪便处理的技术指导,包括对改厕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以及室外卫生户厕的合理布局、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的正确位置以及与卫生户厕的连接等现场技术指导。尤其是要制定一套适合昆明市的、完善的、切实可行的督查验收标准,对改厕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对粪便无害化处理效果进行科学评价。

明确各部门职责,将改厕工作提升到更高层次。今后的工作重点在于巩固成果、规范建设、着重抓好农村新房卫生户厕的建造、农村遗留的部分“钉子户”的户厕改造和简陋无害化厕所的改造以及外来流动人口的户厕改造工作。只有明确各部门职责,各部门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才能使得农村的改厕工作有新的更大的突破和进展,使得改厕工作提升到更高的层次,使农村改厕逐步走上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深入宣传和发动,形成改厕工作的良好局面。农村厕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实点是改善群众生活环境,转变群众思想观念,引导群众自觉参与至关重要。下一步要积极发动群众,努力依靠群众,大力宣传改厕工作的重要意义,围绕改厕后带来的益处和整个农村卫生环境改善方面开展深入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卫生厕所相关知识,深化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力度,让广大居民认识到位、态度到位、行为改变,提高群众理解、参与农村改厕工作的积极性。同时,还要加强向领导、向社会的宣传,提高各级领导的认识,形成全社会重视、参与农村改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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