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风险合同范本免费下载 第一篇

甲方:厦门煜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核批准同意,就乙方以连锁经营形式加盟“_________”专卖店/柜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甲方开发、完善成型,用于“_________”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是甲方的注册商号、商标、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管理方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指使用属于甲方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专卖店/柜。

“公司商标”:指称为甲方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甲方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乙方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乙方不具有代行甲方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乙方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由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授权

1.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在 ________省________ 市(县)_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__商场________层以“________” 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形式进行经营。

2.本合同授权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商标的使用与承诺

1.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招牌。

2.甲方商标:_________,具体设计见附图样。

3.乙方不得在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场所使用甲方商号、商标、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等,同时严禁使用与甲方商标相同或相似的作为乙方公司名的全部或一部分,或作其它用途。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甲方商标、标志、样式、招牌等。

第五条使用范围和使用要求

1.乙方只能按甲方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甲方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按甲方统一形象经营加盟连锁专卖店/柜。

2.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有以下行为:

(1) 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

(2) 除为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所经营而向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及甲方有书面指示外,不得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条店面形象要求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标准进行装修和经营。

第七条供货方式及要求

1.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产品和其他物品必须由甲方提供、配备。

加盟风险合同范本免费下载 第二篇

甲方:______________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迅速拓展中国市场,便于加强区域管理,甲方同意授予乙方加盟商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在深圳市区域代理_______品牌的权力,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有关押金:(六个月无息退还)

一级城市_______万元人民币。

二级城市_______万元人民币。

三级城市_______万元人民币。

二、相关费用

施工设计图费:_______元人民币。

监工费:_______元人民币。

每家授权加盟权利金_______万元人民币。

首期备料:_______元人民币(参照加盟手册)。

代理咨询辅导费:每家店_______元/月。

三、其它方面

遇有全国性广告宣传及促销宣传,按全国店数比率共同分担。

乙方同意配合甲方总公司的各项策略运作配合。

有关物流供应均比照市场合理价格供应。

甲方应提供有关装修、经营管理、行销策略等各项服务。

乙方在深圳市区域代理期间,如遇有甲方直接经营时不受此限。

乙方同意在代理期间一年内必须开发6家以上_______店,如未能完成,甲方有权收回区域代理权。

甲方同意在区域代理商期间必须按照_______总部的管理规范要求管理好区域各加盟商的经营,行使区域总部的权利。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即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加盟风险合同范本免费下载 第三篇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第一条:本协议中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第二条: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对方任何行为的权利。任何一方的职员不是对方的雇员,也不是对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对对方及其劳动关系和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双方进行合作,甲方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餐饮合伙合同范本

1、 认同格兰仕文化;

2、 能按照双方商定的装修方案进行装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制作门头、灯箱、喷绘等广告设施。

3、 能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开店手续和证明。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 合同期间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费50000元;

2、 乙方不参与甲方xx店经营;

3、 乙方无偿提供格兰仕xx店店面形象标识、设计方案及其相关指引;

4、 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义务提供菜系配方及技术支持;

5、 乙方无偿提供格兰仕微波炉一台;

6、 合作期间内,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内增加微波炉、电磁炉、空调、电饭煲等电器设备,乙方有义务以出厂优惠价提供以上系列产品(需向xx项目组提出书面申请);

7、 乙方提供的电器产品在国家规定的三包期内,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

8、 乙方制作部分关于宣传单页、海报;

9、 乙方在媒体上对xx店给予宣传推广;

10、 其他事项:

第五条:甲方应该尽到如下义务:

1、 合法经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 餐饮合伙合同范本

2、 合作期间甲方承担店内、店外装修设计(参考《格兰仕xx店专业指南》);店内桌面菜单,桌面立牌可参考《格兰仕xx店专业指南》及附件;

3、 店内须增设价格适中的菜系(不少于10款菜式)供顾客选择,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广,开发适当特色的新菜系;

4、 店内须积极推广光波炉的消毒杀菌功能,倡导绿色环保;

5、 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在店内张贴乙方有关宣传品,并根据需要更换宣传品;

6、 将乙方提供的微波炉摆在店内使用,有条件的可摆在醒目位置,并能让消费者容易识别为galanz产品;

7、 应在店内醒目位置设立“格兰仕光波炉消毒专区”,有醒目的宣传品,并且尽可能在顾客面前用光波炉现场消毒;

8、 双方协议维护乙方提供的微波炉产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单独出售、转让、赠于、质押。

9、 其他事项:

第六条: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乙方不定期对甲方微波炉美食店的门头、灯箱等物品的使用进行跟踪抽查,甲方应给予配合,对不合格的地方应该根据乙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第七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年后,甲方若无违法本协议的情况出现,微波炉及乙方提供其他产品的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第八条:甲方经营的“xx店”,若出现以下情况,乙方可无条件的收回微波炉和其他物品:

1、 甲方经营过程中,出现有损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利益、商誉)的情况;

2、 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未满 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经营的; 餐饮合伙合同范本

3、 己方未将乙方提供的微波炉用于本协议规定的用途;

4、 甲方和乙方的竞争对手进行有关宣传、联合销售等行为时。

第九条:若甲方转让xx店,必须将微波炉一起转让,并且保证微波炉继续在美食店内使用,保证门头、灯箱设施不变。该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实际经营者的变更、营业执照的变更、经营地址的变更等。

第十条:不可以抗力处理:

如果甲方经营的xx店因拆迁、建筑物改造、整体规划变更等行为导致不能经营的,若经营期限未满三年,甲方应退还乙方微波炉;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若在协商开始后15天内未能解决,双方同意将纠纷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为 年。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 公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加盟风险合同范本免费下载 第四篇

甲方:(特许方):

乙方:(受许方):

根据《_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主题:甲方授权乙方以**品牌开设火锅店。

第二条:双方法律地位

1、本合同双方为各自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自然人),是平等的合作关系。

2、乙方以自身名义依法申请获准经营,作为独立的经营者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并承担一定风险和获取相应的利润,乙方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总部)无关。

3、乙方无权以甲方名义进行任何活动,甲方不对除乙方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义务以及任何费用。

4、双方郑重承诺期一切经营活动都是合法的,任何一方违反国家法律,则独立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第三条:甲方授予乙方的权利

1、使用甲方的国家工商局注册的商标、标识的权利。

2、使用甲方提供的“”字样及标识作为乙方店面招牌及标识的权利。

3、使用甲方提供的专用标识物的权利。

4、有偿使用甲方提供的火锅底调味品及相关原辅料的权利。

5、使用甲方菜品制作等专有技术的权利。

6、使用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资料的权利。

7、请求甲方从技术、经营管理、营销策划等方面提供支持、帮助、指导的权利。

8、经甲方同意,优先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的权利。

9、在甲方授权经营场所,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种标准物品、标准图案的权利。

第四条:授权区域

1、授权地点:

2、授权面积: 平方米

3、保护区域:以该店为中心,半径公里内总部不开设“”品牌分店。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变更经营地址,如需扩大经营面积,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甲方缴纳相应费用后方可进行,乙方若要另开特许经营点(包括授权保护区域内)须事先向甲方申请并经双方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5、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及甲方所授其他相应权利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

6、甲方在上述范围内出售产品,乙方有优先代理或他须经营权,起销售合同双方另行签订。如乙方在甲方书面通知后15日内没有书面回复甲方,甲方有权自行或授权他人经营。

第五条:授权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

第六条:特许经营加盟费、保证金、管理费

1、乙方向甲方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2、为充分保证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珍惜和维护“”品牌形象,乙方须向甲方戛纳品牌保证金-----元人民币,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3、本合同生效后,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退坏加盟费。

第七条:品牌、商标维护

1、甲方授权予乙方在授权弟弟昂享有“”商标、“鲜鹅肠火锅”商号、特有产品标识物的独家使用权,乙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和使用。

2、乙方认可甲方同意的CI系统并按其规范要求执行。

3、无论是在本合同期内或本合同终止和偶,乙方均不得以任何手段、任何形式向公众做出有损甲方品牌、商标的言行。

4、乙方负有在本地区打击假冒甲方品牌、商标的义务。

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重大服务或质量纠纷时,乙方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以避免事态扩大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可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建议。否则,由此造成甲方品牌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保证金,并有权追究乙方赔偿责任。

6、甲方提供的特有产品如:乙方自行制作或采购,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等级或技术要求制作或采购。(如:海椒、花椒、豆瓣等)如出现质量问题,则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应充分利用当地良好的社会关系和媒体进行品牌宣传。如甲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型广告宣传活动,乙方应分担一定的广告费用,但事先甲方应将广告内容及费用分摊金额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同意后5日内将广告费用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8、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从事任何其他火锅的经营和代理销售其产品。

9、应乙方请求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广告宣传计划,供乙方广告宣传时参考、

10、如其他分店因经营原因出现质量问题进行曝光产生负面影响。甲方(总部)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总部尽量协调和建议,减少**品牌负面影响。

11、凡被甲方开除的员工,乙方不得录用。

第八条:支持、保障

1、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各种火锅底料并允许乙方使用甲方一切汤料及菜品加工技术。但不得妨碍甲方向该区域以外的加盟商授予该使用权。

2、甲方向乙方提供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普通员工的初始培训及后续培训。

如乙方人员到甲方培训,其往返差旅费、食宿费自理,培训费、实习费由甲方承担。

如甲方派人到乙方培训乙方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由乙方承担。

3、为充分保证“”形象的统一、完整,店内及门面设计、施工由甲方负责。设计、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收费标准遵照双方签订的《装修设计、施工合同》执行。

4、筹备工作完成后,开业前15天乙方向甲方提出开业支持申请,通过甲方开业资格审查后才能开业。

5、开业前,应乙方邀请,甲方派出前厅、后堂管理人员及配料师到乙方协助开业工作,工作时间3天。所派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由甲方承担。开业后,受乙方请求,甲方可派人到乙方提供后续支持,每次时间不超过3天,其往返路费食宿费由乙方承担。如甲方进行超时服务,则按每人每天80元向甲方支付抄手服务费。

6、开业前20天。乙方可向甲方要求提供开业策划方案和建议。如需甲方派人到乙方提供现场策划和指导,其所派人员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

7、甲方有义务逐步完善和加强运营督导体系的建设,做好服务督导工作。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营运报表,并接受甲方督导。

8、乙方可根据经营所在地民众的消费习惯对甲方专有技术进行小幅度的革新,或增加火锅以外的饮食品种以适应市场需求,但须征得甲方同意。

9、甲方在火锅技术、菜品等如有新的研究成果或技术革新,应无保留向乙方推介。

第九条:物料配送

1、甲方向乙方提供火锅成品底料及其他辅助材料,甲方对乙方的物配应与其他加盟店一视同仁,不得因此对该店的物配而降低或提高,(除市场行情暴涨以外,则按市场行价而定)现为了保证乙方与其它分店的统一味道,总部统一物配:专用火锅底料-----元/斤;专用味精-----元/件;专用鸡精-----元/件;秘制香料包-----元/斤;如分店负责人擅自改动和独自在外乱采购,给予乙方造成味道改变或损失则与总部无关,总部有权追究一切经济责任并终止合同。撤销乙方“”店招,乙方无条件接受。其他物资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使用。

2、乙方从甲方所购材料及各种辅料必须用于乙方在授权地点的经营之中。

3、甲方承诺在火锅底料及各种辅料中绝不添加任何违禁物品。乙方也不得在所购进的底料及辅料中添加任何违禁物品。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停止原料供应,没收保证金并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

4、乙方乙方向甲方所购底料及辅助材料费及运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每次从甲方购原料实行先款后货,款到发货原则。乙方应提前6天向甲方提出要货清单,并将货款及运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5、乙方那个开业前20天向甲方提出首批要货清单,甲方那个根据乙方清单及时安排物配。

第十条:保密

1、乙方在于甲方合作的过程中所获得一切有关甲方的信息,无论信息的形式和目的均视为秘密。

2、乙方无权直接或间接的把从甲方获得的秘_送给第三方。

3、只要秘密尚未公开,不论在合同有效期内还是终止后,乙方均不得透露或在任何其他目的合同中使用该秘密信息。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生效,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3万元。

2、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并支付违约金,乙方向甲方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自行制作和使用与“”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降低服务质量或菜品质量,放生被社会舆论工具吧膀胱或消费者严重投诉,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将“”商标向他人装让、出借、转卖、制作和使用。

未经甲方允许将“”商标向他人装让、出借、转卖、制作和使用。

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从而使“”品牌形象严重受损。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各项费用或货款。

不接受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进行的督导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下列情况造成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但当事人必须在发生之日起5日内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一个月以上,另一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

2、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守约方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终止决定在对方收到书面通知时立即生效。

3、乙方遭受严重亏损而又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4、乙方破产、无偿还能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5、乙方财产主要部分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乙方自行解散。

第十三条:终止程序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不再是被授权的“”加盟方,但应完成下列事项办理:

1、付清所欠甲方的所有款项,并清偿与其它供货商的债务。

2、在不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商标,包括所有类似“”的名称及商标,以及含有“”的任何其它名称或标识、标记或类似的图案、文字。

3、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特许经营体系,包括与“”相关的物品及辅助资料,以及甲方依本合同交付乙方使用的一切商业秘密、加密资料及专有资料。

4、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尽快在当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执照事宜,并消除在公共名录中医“”名称刊登的资料。

5、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甲方所有物品、文件资料及副本。包括甲方授予的授权证书、特许加盟牌、“”标识、管理手册等专属物品。

6、乙方到甲方所在地办理本合同终止手续时应携带加盟店所在的工商部门的注销证明及上诉甲方授予物品和完备材料。

7、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不得以任何手段、形式向公众作出诋毁甲方品牌、商标的言行。

8、乙方完全履行手续后,甲方退还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含利息)。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因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事宜,双方一致约定以下列几种途径解决:

甲乙双方书面通知对方争议的存在及性质,并通过双方代表友好协商。

甲乙双方意见产生分歧,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可向任命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约定诉讼管辖地为甲方所在地。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其它

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认为其中条款不适用于实践。可提出修改意见,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补充协议。

双方其它约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加盟风险合同范本免费下载 第五篇

特许人(甲方):

受许人(乙方) :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下,为促进共同发展,根据《_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甲方将“”商号及商标权的特许经营权直接许可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释义

1、商品:由甲方统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的产品;

2、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商号、外观设计等所有经营技术等;

3、宣传推广用品: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吊画、海报、各种告示牌、购物袋、各种广告礼品等。

二、特许授权

1、甲方特许乙方在 省 市 开设“”商号连锁店,专门销售甲方统一配送的商品;

2、甲方将其所有的“”商号、商品及相关的经营模式以本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商号及商标的经营活动;

3、甲方将特许经营权以直接许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无权且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转让特许权;

4、甲方的授权非独家特许,甲方有权在同一地区或其他地区同时授予任何第三方特许经营。

三、加盟优惠

1、在同一行政区域内,甲方可为前十家加盟的受许人进行店面展示柜装修、购买甲方统一订制的货架、标志、牌匾、灯箱架、收银台等辅助材料等,装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对享有优惠方案的受许人垫付70%的装修费用,但受许方须在店面装修开始前预先支付该费用30%后甲方开始安排施工;

本合同的乙方为本行政区域内第 家特许经营方,享有【 】不享有【 】该优惠方案;

2、享有上述优惠方案的受许人须连续经营“”品牌三年,如第二年提前终止,店内的所有货架等材料及配置归甲方所有,受许方已支付的装修款项作为使用的折旧费不再退回;如受许方继续经营,则受许人须在经营期的第二年及第三年的10月份前分两次结清余下甲方垫付的70%装修费用(即每年付清35%),甲方同意不收该笔费用的利息。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的情况对乙方的商品进行合理的调配;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财务表、货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企业形象的损坏,甲方有权视情况在加盟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处罚,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4)乙方如根本违反本合同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不按约定支付货款或其它款项或给甲方造成企业形象重大破坏,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加盟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甲方义务:

(1)负责店内展示柜装潢、货架摆设、协助人员招聘工作;并向乙方人员提供相关的专业培训(包括店务管理、财务管理、店铺陈列、pos系统操作等)。

(2)负责商品的开发或生产,并负责向乙方配送;

(3)提供乙方成立“”连锁店时需由特许人即甲方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1)有权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订购甲方经营的商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地址开展经营业务;

(2)有权拥有所加盟的连锁店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应得权益;

(3)负责加盟的连锁店的人员招聘、财务监督管理及业务拓展;

(4)有权参加甲方举办的所有加盟商会议和组织的活动。

2、乙方义务

(1)按约定及时向甲方给付货款;

(2)乙方开业同时应及时向当地工商局、税务局办理相关的工商税务登记手续,确保连锁店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证照的合法性与完整性,以保证连锁店经营业务的合法正常开展;

(3)在连锁店内只能按甲方规定的统一价格经营销售甲方经营的商品,不得经营其它任何产品;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产品价格,需向甲方书面申请,并得到甲方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4)积极配合和参予甲方安排的统一促销活动及其它活动;

(5)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对“缘说”所拥有的权益时均有义务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6)乙方在经营期间只能经营甲方所提供的商品,不能经营或代理其它任何商品,但乙方有权提供当地的市场信息供甲方参考,以便甲方能提供更为适销的商品。

六、特许加盟费、保证金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以现金或汇款形式向甲方指定帐户支付特许经营加盟费 元;加盟保证金 元;合计 元;

七、供货、配送、调换及运输

1、甲方对全国的所有的加盟商实行按商品零售价的 折(不含税价)供货给乙方;

2、货物配送:乙方每次订货(包括首次订货)须预付甲方货款的30%,货款汇至甲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确认收到货款后,安排发货,乙方应在收货当天结清余下货款,在商品无严重质量问题情况下,甲方不接受乙方退货;

3、为充分发挥连锁经营的规模效应,所有连锁门店的商品均由公司销售监控部统一、合理地调配,以尽可能地减少各店的商品库存;

4、甲方每次发货的运输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调换货及调换货率:乙方的订货由甲方统一配送,乙方每批订货可享有10%的调换货率(包括甲方的首批发货),调换货期限为 天,过期不予调换货(注:以发货时间为准);所有的调换货须无损坏、无污渍,所有附件全齐,吊牌吊粒无损坏,不影响二次销售,当季度货不可跨季度调换。

八、承诺及保证

1、甲方对连锁店的商号、商标、所有经营技术等资产拥有所有权,乙方无权作任何处置;

2、乙方对甲方向其提供的商标、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管理经验等有形、无形的资产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九、违约责任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加盟保证金以作违约处罚并自动解除本合同结算货款,且立即停止对乙方供货,甚至由此而产生的断货或被迫停止营业,乙方应付全部责任:

1、未按期结清货款或装修费;

2、乙方擅自改变经营场所的未经甲方同意;

3、乙方擅自仿造“缘说”品牌自行生产并销售;

4、在加盟店中销售中夹杂其他品牌的服装。

十、退出机制及续签

1、乙方在合同期满前的三个月应书面通知甲方是否有意续签,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续签的优先权;

2、乙方期满退出,在结清所有的往来帐目后,甲方应将合同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3、乙方在退出后,形象货架可由甲方按三年折旧收回,第一年按50%折旧,第二年按30%折旧,第三年按15%折旧;

4、乙方在合同期内提前退出的,甲方已收取的加盟保证金不再退回,如有未付清的货款乙方在退出前应一并结清。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一般条款

1、本合同的签订地为甲方所在地;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后即时生效;

3、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的有效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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