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遗体捐献申请书范文(热门6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4-01-02 08:34:3579

上海遗体捐献申请书范文 第1篇

遗体捐献的流程如下

一、凡是在本省范围内居住的人群,有无偿志愿地捐献遗体者。可以直接到就近登记接受站进行登记手续,也可以与省级红十字会联系,由省红十字会介绍到就近的登记接受站进行登记手续。

二、志愿无偿捐献遗体者,填写申请后到附近公证处办理公证。同时,登记接受站要向正式登记者颁发由省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

三、生前未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手续的志愿捐献遗体者,本人临终前或死后其直系亲属要求志愿捐献遗体的,要取得死者工作单位或公证处证明后,才可以到登记接受站办理接受捐献遗体的手续。

四、志愿捐献遗体者可以变更或撤销登记。

变更或撤销登记要先办理变更或撤销登记申请公证。例如:据了解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人的遗体不列入志愿捐献遗体范畴,可以变更或撤销登记。

五、具体操作流程。

首先至XX省(市)红十字会领取XX省(市)遗体捐献登记表一式三份。

填写自愿捐献申请书和捐献申请表,申请表至少有一位直系亲属同意并签字,并且所有亲属对捐献应予知悉而且同意。

在公证处办理公证(免费)。

公证书与捐献登记表由红十字会、公证处和捐献者各保存一份。

省红十字会颁发捐献证书和个人资料卡。

上海遗体捐献申请书范文 第2篇

遗体捐赠手续如下:

1、遗体捐献要以自愿、无偿为原则。市、区红十字会负责登记、接受,捐献人可到市区红十字会登记,也可要求登记机构上门登记。

2、捐遗登记时,捐献人要写明遗体是全部捐献还是部分捐献及其用途,同时,还要写明遗体捐献执行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并负责通知遗体捐献接受单位的时限及同意执行的意见。

3、捐献人完成登记后,由登记机构向捐献人颁发遗体捐献卡。此后,捐献人如要求变更登记内容或者撤销登记,登记机构将办理变更或者撤销登记手续。

4、捐献人去世后,遗体捐献执行人应按遗体捐献登记表中约定的时限通知原登记机构,并持捐献人死亡证明和遗体捐献登记表、遗体捐献卡等资料与原登记机构签订捐献遗体交接协议书,原登记机构向遗体捐献执行人颁发遗体捐献纪念证书。

5、遗体利用完毕后,由利用单位送殡葬单位火化,所需费用由利用单位承担,但遗体捐献执行人要求自行处理的除外。

上海遗体捐献申请书范文 第3篇

各地区捐献基本流程: 凡在本省居住、无偿的志愿捐献遗体者,可直接到登记接受站登记手续,也可与省红十字会联系,由省红十字会介绍到就近的登记接受站办理登记手续。 志愿无偿捐献遗体者需填写申请,后到附近公证处办理公证。同时,登记接受站要向正式登记者颁发由省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 生前未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手续的,但本人临终前或死后其直系亲属要求志愿捐献遗体,要取得死者工作单位或公证处证明后,才能到登记接受站办理接受捐献遗体的手续。 志愿捐献者可以变更或撤销登记。但要先办理变更或撤销登记申请公证。据了解,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人的遗体不列入志愿捐献遗体范畴。 无偿捐献办理流程(以山西省太原市捐献为例):

1、首先至太原市红十字会,地址:太原市桃园四巷27号。领取太原市遗体捐献登记表一式三份。

2、填写自愿捐献申请书、捐献申请表,申请表至少由一位直系亲属同意并签字,切所有亲属对捐献应予知悉且同意。

3、至太原市城南公证处办理公证(免费),地址:太原市并州南路115号永丰大厦6层。

4、公证书与捐献登记表由太原市红十字会、城南公证处、捐献者各保存一份。

5、太原市红十字会颁发捐献证书、个人资料卡。 为了更好的做出贡献:捐献者去世后,请直系亲属在两小时内启动捐献程序。

上海遗体捐献申请书范文 第4篇

连接医疗网络,_与捐献接口。输入实体卡编号,确认。查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公开募捐活动或平台进行捐赠的,捐赠人可通过募捐活动现场或者线上募捐开展时公布的募捐信息查询方式进行查询。

法律分析

定向捐赠可依据捐赠协议上的规定要求受赠单位履行信息告知义务。慈善组织应当按照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捐赠财产,如果慈善组织不按照捐赠人的意向分配使用捐款,捐赠物资,且无任何协商告知或变更流程许可,捐赠人可以以慈善组织违反捐赠协议约定为由要求慈善组织改正,如慈善组织拒不改正,捐赠人可以向民政部门,其有关部门或者慈善行业组织投诉,举报。

受赠人未征得捐赠人的许可,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性质,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经征求捐赠人的意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捐赠财产交由与其宗旨相同或者相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管理。目前,国家器官捐献与移植相关的政策法规逐步完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已成立的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专门负责器官捐献工作,器官捐献工作逐步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网站是器官捐献工作进展,器官捐献相关知识,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以及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资格查询等信息的权威发布网站。该网站将与全国各省,市,县级登记管理机构及红十字会网站进行链接,方便公众访问或进行器官捐献志愿登记。

上海遗体捐献申请书范文 第5篇

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可以按照有关程序申请遗体捐献。

(1)捐献志愿者需要征得本人直系亲属的同意,并提供相关证明,然后携带3张2寸正面半身照片以及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本县(市、区)驻地红十字会进行申请登记。登记结束后,由登记机构向捐献人颁发捐献卡。捐献人去世后,捐献执行人(捐献人近亲属或生前指定的人)通知接收单位接受遗体。实现捐献后,接收单位应通知红十字会,由其向捐献人家属发放荣誉证书。

(2)捐献可变更、撤消。《山东省遗体捐献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后,捐献人可以变更登记内容或者撤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按照捐献人的要求,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撤销登记。”即:志愿者若在填表后又后悔了,或者因家人极力反对本人无法捐献,可以随时与原登记红十字会机构联系变更捐赠内容(如把捐献遗体变更为捐献角膜)或撤销登记。

(3)捐献者如因搬家或工作调动等原因需变更登记档案的,请及时到原登记机构办理更改手续。

上海遗体捐献申请书范文 第6篇

可以去上海市浦东新区红十字会可以办理遗体捐献手续。办理遗体捐献程序:(1)带好身份证来浦东新区红十字会领取遗体(角膜)捐献申请登记表。如行动不便或其他原因,也可电话申请邮寄表格。(2)按要求填妥登记表,执行人签字后备齐三张2寸或1寸标准照片(如同时办理角膜捐献者须备六张照片)。经红十字会审核后收回表格,发放回执,纪念证和捐献卡。(3)请自愿申请遗体捐献者妥善保管好纪念证和捐献卡,如必要随身携带捐献卡。(4)自愿捐献遗体者逝世后,捐献人委托的执行人立即按捐献卡上的电话号码通知接收站,同时办理注销户口手续。上海遗体捐献接收单位有8家,其中4家如下:(1)第一登记接收站:复旦大学基础医学院,地址:医学院路138号,电话:54237009,54237031(晚)。(2)第二登记接收站: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地址:重庆南路227号(200025),电话:63846590-776211。(3)第三登记接收站:同济大学医学学院(沪北校区),地址:共和新路1238号(200070),电话:56626129。(4)第四登记接收站:上海中医药大学,地址: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201203),电话:51322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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