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村规民约建设工作总结 第1篇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立村规民约新定位。

全镇统一了思想认识,确立了以修订村(居)民公约为突破口,完善“两委领导负总责、依法建章立规矩、协会承做当骨干、群众参与做主人”的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机制,以此全面提升工作水平的总体思路。工作中,形成了三个方面的共识。一是制定完善村规民约是强化基层基础的有效措施。一些村基层基础工作不够扎实,个别村工作上靠镇包办,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把基础性工作纳入村规民约的主要内容,规范村两委与群众在各项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做到既约官又约民,从而确保村级经常性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

要求各村(社)充分认识村(居)民公约在实现村(居)民自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加大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利用开会、村(社)公开栏、日常入户工作等形式进行广范宣传,向村(居)民讲解涉及农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村(社)干部和村(居)民掌握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法制意识,运用法律知识指导、管理、参与村(社)事务。同时,正确认识村(居)民公约的性质和效力,克服过分强调村(居)民自治的偏见,保证村(居)民在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实行自治。

(三)认真务实,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解决难题。面对当前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一些村干部为难发愁,束手无策,不同程度地陷入“老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的困境。“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正是解决工作难题、推进各项工作健康发展的有效方法。在加强依法管理的同时,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进一步提高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水平,充分调动群众实行村民自治的自觉性,增强基层抓好民生工作的号召力。

(四)完善和规范村(居)民公约的制定程序

一是调查研究,提出需要规范的内容和解决的问题。村(居)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社)的实际情况,针对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村(居)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以及与本村(社)发展和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确定从哪些方面制定村(居)民公约。二是集中意见,拟定草案。就提出的问题和事项,发动村(居)民小组广泛讨论提出意见,并集中上报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委员会根据村(居)民意见,拟定出本村(社)的村(居)民公约,再发给村(居)民征求意见。并根据征求意见,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形成初稿。三是政府审核把关。修改完善后,各村(居)民委员会将村(居)民公约草案提交镇政府,由政府就是否与法律规定相冲突问题提出意见形成定稿,并及时向村(居)民代表会议和广大村(居)民通报。四是提交村(居)民大会审议通过。将镇政府审核通过的定稿交村(居)民大会表决,以到会人数的过半数通过。五是公布实施。村(居)民公约表决通过后,居委会以张贴公示等形式向村(居)民公布,宣布其生效日期,并复印成册,一户一册免费发放到村(居)民家中。六是备案。通过的村(居)民公约报镇政府备案,接受监督。

(五)加强镇党委、政府对村(居)民公约制定的指导力度

镇党委、政府对制定村(居)民公约的指导,首先是程序上指导、监督,确保所有村(社)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能由少数人说了算。其次在内容上进行引导,在村(居)民公约提交村(居)民会议讨论、表决前,认真审核所有村(社)的村(居)民公约是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相违背,力求使村(居)民公约的内容既反映群众的自主意识又符合国家的法律规定。

深化村规民约建设工作总结 第2篇

(一)条款合法,体现规范性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顺义区环境建设问责办法》等法规政策,结合本村实际,多方征求业务部门意见。

(二)程序民主,体现自治性

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过程中,村“两委”挨家挨户征求意见建议,提出初步条款,然后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通过,并报镇党委、政府审查,最终形成《村规民约》,由全体村民签字同意、村“两委”和镇党委、政府审查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镇党委备案。

(三)奖罚合理,体现实用性

《村规民约》基本涵盖了村民生产生活涉及的环境建设、禁止违法建设、邻里关系和睦等重要内容。《村规民约》内容和处罚措施遵守法律规定、遵守政策要求、遵守群众意愿、遵守镇村实际,合理合法合实际,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实效性,成为各村管理村民和村民自治的依据,村民认可度、参与度较高。

在《村规民约》的制定过程中,金牛村村两委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认真倾听村民意见、集中全体村民智慧,实行村民自治,做到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保障全体村民根本利益,为形成“村民富、村貌美、村风好、村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打下坚实基础,为推进首都郊区新农村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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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村规民约建设工作总结 第3篇

**镇新村村作为新丰县人口计生综合改革试点,以体现男女平等为主要内容的《村规民约》的修订为突破口,积极探索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新机制,新修订的《新村村村规民约》体现5方面的突破:突破了男婚女嫁的传统模式,倡导男到女方家落户,促进了婚姻和居住模式的变革;强调关爱、尊重女孩,纠正“男孩偏好”;提高妇女地位,促进妇女参与村庄事务管理;提倡夫妻平等对待双方老人,以及赡养老人的义务和继承家产的权利对等;提倡夫妻共担家务和社会责任,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村民代表纷纷表示:村民自己制定的规章条款更直接、更有针对性和可持续性,这些村规民约是由广大村民自己制定的,都是有利于村民的相互约束。

XX乡在XX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建设法治XX乡”的目标任务,开拓创新,全乡九村一社区,扎实有效地开展依法治村工作,狠抓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工作落实,均已完成了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工作,为构建幸福和谐新XX、推进XX的各项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深化村规民约建设工作总结 第4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村规民约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镇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能力,培养良好的村风、民风,加快构建和谐社会,建立“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幸福新农村,我镇积极开展村民自治工作,修订村(居)民公约,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我镇此次村规民约活动共涉及11个村,1个村(社),共计88个经济社。各村(社)针对实际情况,将学法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爱护环境卫生、维护社会秩序、交通食品卫生安全、地址灾害防范、失地群众技能培训等写入《村(居)民公约》,形成“一村(社)一公约”,增强了适用性。目前,全镇12个村(社)已全部完成了村(居)民公约的制定工作。

二、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立村规民约新定位。

全镇统一了思想认识,确立了以修订村(居)民公约为突破口,完善“两委领导负总责、依法建章立规矩、协会承做当骨干、群众参与做主人”的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机制,以此全面提升工作水平的总体思路。工作中,形成了三个方面的共识。一是制定完善村规民约是强化基层基础的有效措施。一些村基层基础工作不够扎实,个别村工作上靠镇包办,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把基础性工作纳入村规民约的主要内容,规范村两委与群众在各项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做到既约官又约民,从而确保村级经常性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

要求各村(社)充分认识村(居)民公约在实现村(居)民自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加大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利用开会、村(社)公开栏、日常入户工作等形式进行广范宣传,向村(居)民讲解涉及农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村(社)干部和村(居)民掌握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法制意识,运用法律知识指导、管理、参与村(社)事务。同时,正确认识村(居)民公约的性质和效力,克服过分强调村(居)民自治的偏见,保证村(居)民在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实行自治。

(三)认真务实,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解决难题。面对当前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一些村干部为难发愁,束手无策,不同程度地陷入“老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的困境。“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正是解决工作难题、推进各项工作健康发展的有效方法。在加强依法管理的同时,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进一步提高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水平,充分调动群众实行村民自治的自觉性,增强基层抓好民生工作的号召力。

(四)完善和规范村(居)民公约的制定程序

一是调查研究,提出需要规范的内容和解决的问题。村(居)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社)的实际情况,针对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村(居)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以及与本村(社)发展和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确定从哪些方面制定村(居)民公约。二是集中意见,拟定草案。就提出的问题和事项,发动村(居)民小组广泛讨论提出意见,并集中上报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委员会根据村(居)民意见,拟定出本村(社)的村(居)民公约,再发给村(居)民征求意见。并根据征求意见,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形成初稿。三是政府审核把关。修改完善后,各村(居)民委员会将村(居)民公约草案提交镇政府,由政府就是否与法律规定相冲突问题提出意见形成定稿,并及时向村(居)民代表会议和广大村(居)民通报。四是提交村(居)民大会审议通过。将镇政府审核通过的定稿交村(居)民大会表决,以到会人数的过半数通过。五是公布实施。村(居)民公约表决通过后,居委会以张贴公示等形式向村(居)民公布,宣布其生效日期,并复印成册,一户一册免费发放到村(居)民家中。六是备案。通过的村(居)民公约报镇政府备案,接受监督。

(五)加强镇党委、政府对村(居)民公约制定的指导力度

镇党委、政府对制定村(居)民公约的指导,首先是程序上指导、监督,确保所有村(社)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能由少数人说了算。其次在内容上进行引导,在村(居)民公约提交村(居)民会议讨论、表决前,认真审核所有村(社)的村(居)民公约是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相违背,力求使村(居)民公约的内容既反映群众的自主意识又符合国家的法律规定。

三、工作成效

首先村(居)民公约的制定和实施保障了村(居)民的自主参与村(社)事务,主动监督村(社)权利运行,增强了村(居)民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调动了广大村(居)民参与村(社)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第二,通过大力宣传了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在全社会营造了遵纪守法、爱护公物、文明礼貌、助人为乐和尊老爱幼、邻里团结、勤俭持家的良好氛围,提高了村(居)民文明素质;第三,强化了村(居)民环境卫生意识,重点加强村(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安置小区卫生公约的执行和监督,群众的自我约束意识不断增强,有效保障了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常态化;第四,村(居)民守法意识得到加强,从而促进了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提升了村(社)综合治理水平。

四、问题建议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程序不规范,内容不实际。个别居委会未严格按程序制定村(居)民公约,部分程序甚至被忽略;公约内容不符合本村(社)实际,照搬他人条款,存在“纸上规约”现象。二是认识存在误区。一是个别村(社)干部、村(居)民无限扩大村(居)民公约的效力与作用。二是制定后即束之高阁,在日常工作中没有贯彻执行。

下一步工作建议: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村(居)民公约内容、典型等宣传,提高镇村(社)干部和广大群众的认识。二是规范完善制定和修改程序。对个别未按程序制定和修改的、内容不合实际、操作性差的,从实际出发清理整改,成为名符其实的“民约”。三是加大督查力度,建立行之有效的备案、考核制度。建立创建评比、定期督查等长效管理机制,增强权威性和约束力。

深化村规民约建设工作总结 第5篇

1、依法圆满完成第九届村换届选举工作。(九届换届总结中总体情况)、加强村(居)干部教育管理和培训。

2、积极开展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村民自治和村规民约规范完善。4月9日,县委、政府召开全县依法治县工作推进会,对我县开展依法治村(社区)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要求以县委组织部、县_、县民政局、县司法局牵头,做好我县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工作,全面推进村民自治规范化建设。7月18日,以县_牵头,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民政局等15个县级部门在附城乡南罗坝村开展依法治县、依法治村(社区)宣传活动,拉开了县开展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的序幕。

3、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村(社区)规范化建设。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各村(社区)党组织、村委会班子严格按照活动要求,进一步学习《_村民委员会组织法》、《_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认真查找村(居)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抓制度建设、村民自治活动规范化、制度化为抓手,不断完善村规民约,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建设。一是加强民主建设。切实落实民主决策机制,实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和“一事一议”制度,村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二是加强民主监督。把民主监督作为村委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落实村务财务公开制度。三是规范完善村规民约,结合“420”灾后重建、农村新居建设、农村产业化建设工作,修改完善各村(居)村规民约,使之更符合时代特点。

深化村规民约建设工作总结 第6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综合改革(村民自治)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镇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树立文明向上的村风民风,建立“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幸福新农村,**镇积极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试点工作。作为新丰县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试点村之一的**镇新村村,新的《村规民约》修订工作已在县、镇修订村规民约指导小组的指导下、新村村“两委”干部的努力下以及全新村村民的积极参与中取得了圆满的成功,现将这次修订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积极部署

新村村自被列为新丰县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试点村之一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该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迅速成立了以镇长胡海峰为组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许海洋、镇纪委书记谭志雄为副组长的**镇新村村修订《村规民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镇领导小组),为全县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试点工作起到带头促进作用。而做为试点村的新村村,也在镇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了以村党支部书记冯桂珍、村委会主任冯钦滔为组长,村委会副主任冯树浓为副组长的新村村修订《村规民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称村领导小组)。镇领导小组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计生局的指导下,组织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修订村规民约这一工作进行了精心准备、周密部署,制定了《关于开展〈村规民约〉计论修订工作实施方案》,对修订工作的时间、修订程序、修订要求作出了具体安排和部署,为整个村规民约修订工作的圆满完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精心组织、稳步推进村规民约修订工作

在镇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下,新村村“两委”干部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精心组织,按日程完村规民约修订中的各项工作,并以“以人为本,全村参与”的思想为行动指导,稳步推进村规民约修订工作的进展:

1、4月中旬—5月底,成立村领导小组,精心准备,深入村民中摸底,了解村民的想法、诉求。

2、6月初—7月中旬,积极发动宣传,让村民知道此项工作的意思和作用,使更多的村民积极主动的参与新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中。

3、7月x日,综合前期所做的工作,召开党支部会议,会议提议对《新村村村规民约》进行修订。

4、7月中旬至8月初,村两委干部分片走村入户,拜访村委老干部、老党员、特别是村中德高望重的老者,到计生家庭,尤其是纯二女户家庭征求大家的意见。

5、8月x日,召开村“两委”干部会议,商议修订《新村村村规民约》,提出《新村村村规民约》初稿,村庄事务管理、集体资源管理、实行计划生育、倡树文明新风、村规民约的执行与修订五方面内容共38条。

6、8月初至10月中旬,把《新村村村规民约〈初稿〉》发放给村民,通过入户、开座谈会、部份党员、老村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征求广大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7、10月x日,召开新村村党员大会、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大会,观看教材,参考学习先进经验,并对前期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通报汇总后,广大党员、村民代表认真审议新修订的《新村村村规民约》草案,形成《新村村村规民约》(修订版),条款共35条。

8、10月下旬—11月初,把《新村村村规民约〈修订版〉》再次下发放给村民,再一次征求村民意见。

9、11月x日,召开新村村全体村民代表大会,并邀请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谭志雄、副镇长、党委委员许海洋、党委委员冯艳超、镇驻村小组成员参加会议,35条村规民约逐条审议并获举手表决一致通过。

10、11月x日—11月x日,《新村村村规民约》张贴在村委会大门口公示7天。公示后,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三、以人为本、全村参与,自己的村规自己定

为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全村参与”修订村规民约这一行动指导,新村村“两委”干部以及镇修订村规民约指导小组成员积极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方法征求村民的意见和建议,主要的方法有如下四种:

一是通过分片包干入户发放《村规民约》(初稿),跟村民宣读新《村规民约》的草稿,征求村民的意见,集思广益,共同完善本村的村规民约。

二是召开部分党员、村小组长、村民代表会议,对《村规民约》(初稿)进行讨论,征求大家的意见。

三是拜访村中的老党员、老干部,听取他们对修订新村规民约的看法和建议。

四是与女干部、女村民代表、独女户、纯女户代表开座谈会,听听她们的诉求、了解她们对修订村规民约的看法,收集她们的建议和意见。

新村村“两委”通过各种方法,集全村之力,不断完善新《村规民约》的内容,从而制定出最符合于本村实际、最适合用于本村自治的村规民约。真正做到自己的村规,自己定,切实做好本村的村民自治工作,逐步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村民自治工作新格局。

四、试点工作扎实完成,新修订突显新突破

**镇新村村作为新丰县人口计生综合改革试点,以体现男女平等为主要内容的《村规民约》的修订为突破口,积极探索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新机制,新修订的《新村村村规民约》体现5方面的突破:突破了男婚女嫁的传统模式,倡导男到女方家落户,促进了婚姻和居住模式的变革;强调关爱、尊重女孩,纠正“男孩偏好”;提高妇女地位,促进妇女参与村庄事务管理;提倡夫妻平等对待双方老人,以及赡养老人的义务和继承家产的权利对等;提倡夫妻共担家务和社会责任,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村民代表纷纷表示:村民自己制定的规章条款更直接、更有针对性和可持续性,这些村规民约是由广大村民自己制定的,都是有利于村民的相互约束。

深化村规民约建设工作总结 第7篇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该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迅速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副乡长为副组长的修订《村规民约》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在乡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了相应的修订《村规民约》工作领导小组。

乡领导小组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民政局的指导下,组织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修订村规民约这一工作进行了精心准备、周密部署,制定了《关于开展〈村规民约〉讨论修订工作实施方案》,对修订工作的时间、修订程序、修订要求做出了具体安排和部署,为整个村规民约修订工作的圆满完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深化村规民约建设工作总结 第8篇

我乡在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工作中,形成了三个方面的共识。一是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是强化基层基础的有效措施。一些村基层基础工作不够扎实,个别村工作上靠乡包办,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把基础性工作纳入村规民约的主要内容,规范村两委与群众在各项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做到既约官又约民,从而确保村级经常性工作的开展。二是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是工作难题的有效手段。面对当前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一些村干部为难发愁,束手无策,不同程度地陷入“老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的困境。“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正是解决工作难题、推进各项工作健康发展的有效方法。在加强依法管理的同时,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进一步提高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水平,充分调动群众实行村民自治的自觉性,增强基层抓好民生工作的号召力。三是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也是完成上级任务要求的现实需要。国家、省、市、区对深化基层群众自治、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工作高度重视,连续出台了的一系列规定要求。同时,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也将大大提高我乡依法治村工作水平,为全乡依法治村工作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基于以上三点认识,全乡统一了思想认识,确立了以修订村规民约为突破口,完善“两委领导负总责、依法建章立规矩、协会承做当骨干、群众参与做主人”的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机制,以此全面提升工作水平的总体思路。

深化村规民约建设工作总结 第9篇

我市高度重视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乡村治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认真落实。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文明办、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妇女联合会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出要求。同时,将该项工作纳入专项考核,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切实推动全市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2019年12月,我市草尾镇三码头村村规民约被省民政厅评为优秀村规民约。目前,我市149个行政村、34个社区已全面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和完善工作。

深化村规民约建设工作总结 第10篇

20__年,在街道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在全村村民的积极拥护下,我村委会立足本村实际,以村委会和村民共同发展、致富为目标,锐意进取,求真务实,为全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作出了应有的努力。可以说,村党支部建设得到了有力的加强,村工作得到了全面,有序,和谐,健康地开展,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和完成。现将一年来的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优化组织架构,狠抓干部建设

组织建设、干部建设,是全村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的核心。组织、干部建设如何,直接关系着村党支部和全村经济事业的发展,关系着全村农民的切身利益。今年,我村贯彻上级领导精神,通过开会组织学习,干部队伍素质得到了较大提高,组织架构得到了有效优化。我村始终把强化干部建设放在首位,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狠抓干部日常学习教育,加强村两委班子对各项方针政策的学习与理解,提升整体政治素养。我们对村委成员全部实施目标管理考核,村干部实行责任分工到片,管理到人,既分工又合作,以用人而知人,布局能控局的管理模式,分工更加明确,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我们抓住以村长为骨干,以党员为示范,以各项协作为推动力,发挥各级组织的积极性和重要性的作用,以培养人才,维护稳定,增强村民法制教育为重点。

以规范制度为抓手,继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村务、财务”双公开制度等,增强了村务公开的透明度,融洽了干群关系,营造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良好氛围。通过开展各项基层党员组织活动,干部建设明显增强,工作机制逐渐规范,发展业绩得到了群众的普遍认可。

二、发展村级经济,提高综合实力

发展经济是全村的第一要务,是开展其他各项工作的基础。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强村级经济积累和实力,帮助、指导农民增收,实现全村农民共同富裕,是我们的任务和目标。

今年,我村根据实际情况,整合现有资源,认真做好私营企业的服务工作,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通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经济工作呈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我们积极探索善用经济留用地的发展之路,强化管理目标和管理指标的落实,村级综合实力不断提升。为了保持企业的稳定,村“两委”经常去企业了解经营情况,听取企业的意见,尽可能地为企业解决在经营中遇到的问题,提供良好的服务,防止企业流动大,给集体造成经济损失。

三、提升服务水平,促进社会稳定

群众是一切工作的基础,作为村委会,只有多关心农民,多与农民沟通,多为农民办实事、办好事,赢取农民的信任,各项工作的顺利推展才能得到保证。

1、狠抓计生各项工作,重点抓好依法行政,有效地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上半年计划生育率达到100%;

2、着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三合一”企业,加强对公共聚集场所的排查整治,其次,配合上级有关本门,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制假售假,无牌无证等违法活动,有效保障我村市场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

3、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外来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加大力度进行辖区巡逻,大力扫除“黄、赌、毒”,坚决翠微“黑点死角”,确保一方平安。

4、关心群众日常生活。在过去的一年,在我村党总支的组织下,党员、干部对特困户、伤残户等进行了帮扶慰问,帮助其解决生活、工作的有关问题,以不同形式改善其生活状况,积极与工厂、企业沟通协调,解决部分村民就业困难等现象,为期提供了再就业机会,使其生活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

我们在总结经验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思想不够解放,招商引资的力度和效果不明显,经济发展缺乏强有力的保证;二是行政综治服务中心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农村管理存在漏洞。

下一年,既有挑战又有机遇,作为村委会,我们深知任重而道远,我们将针对现有的问题,开拓创新,积极为村民谋福谋利:

一、大力发展集体经济,积极开拓经济增长的新途径

1、加快村170多亩经济留用地的开发步伐,争取由村委会负责完成留用地的填土工程;

2、加快完善村委会50亩留用地的用地手续,用于发展村委会集体经济长远发展,实现村委会、村小组共同增收;

3、加大招商力度,利用村小组经济留用地,以村出土地,村委会负责开发、招商、管理的合作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益,达成效益分成的协议。

二、进一步加大民政优抚力度。

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对达到低保条件的村民要积极申报,应保尽保,并尽力向上级争取提高低保标准,提高困难群众的补助标准,继续对困难户子女就学扶持,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

三、加强信访维稳工作

确保辖区范围内和谐稳定,我们一定要认真对待,切不可麻痹大意,更不可不顾不问,要认真落实综治工作中关于信访、上访隐患苗头的排查制度,定期组织排查,并登记上报,同时积极疏导宣传、教育,对能答复和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上报信息,保持信息畅通,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为反映问题和意见的人和事件争取政策,认真做好稳定工作。

我们前进的道路上既有优势和机遇,又面临困难和挑战,但是我们坚信通过全村党员、群众的共同努力,我们制定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在街道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支持下,同心同德,开拓进取,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新农村而努力奋斗。

深化村规民约建设工作总结 第11篇

1、依法圆满完成第九届村换届选举工作。(九届换届总结中总体情况)、加强村(居)干部教育管理和培训。

2、积极开展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村民自治和村规民约规范完善。4月9日,县委、政府召开全县依法治县工作推进会,对我县开展依法治村(社区)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要求以县委组织部、县_、县民政局、县司法局牵头,做好我县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工作,全面推进村民自治规范化建设。7月18日,以县_牵头,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民政局等15个县级部门在附城乡南罗坝村开展依法治县、依法治村(社区)宣传活动,拉开了县开展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的序幕。

3、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村(社区)规范化建设。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各村(社区)党组织、村委会班子严格按照活动要求,进一步学习《_村民委员会组织法》、《_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认真查找村(居)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抓制度建设、村民自治活动规范化、制度化为抓手,不断完善村规民约,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建设。一是加强民主建设。切实落实民主决策机制,实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和“一事一议”制度,村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二是加强民主监督。把民主监督作为村委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落实村务财务公开制度。三是规范完善村规民约,结合“420”灾后重建、农村新居建设、农村产业化建设工作,修改完善各村(居)村规民约,使之更符合时代特点。

深化村规民约建设工作总结 第12篇

进一步加强社会创新管理,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中的积极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树立积极向上的村风民风,根据湘民发(2019)8号文件精神,现就沅江市认真贯彻落实“村规民约”修订工作情况小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我市高度重视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乡村治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认真落实。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文明办、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妇女联合会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出要求。同时,将该项工作纳入专项考核,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切实推动全市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2019年12月,我市草尾镇三码头村村规民约被省民政厅评为优秀村规民约。目前,我市149个行政村、34个社区已全面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和完善工作。

二、坚持工作原则,确保工作依法推进

1.坚持党的领导。镇、街道民政办和村、居党支部负总则,全面负责村、居规民约的修订实施工作。

2.坚持发扬民主原则。我市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是依照法律法规,适应村(居)民自治要求,由同一村(居)的村(居)民在生产、生活中根据习俗共同约定的行为规范,是广大村(居)民共同意志的体现。同时,坚持合法合规原则,切实做到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推行实施合法。

3.坚持因地制宜原则。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容既体现公民道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从各村(居)实际情况出发,凸显村域特色,切实做到“一村一策”。

4.坚持价值引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聚焦树新风、治陋习,聚焦传统美德,聚焦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发展。

三、按照步骤和方法,确保修订工作有序推进

1.宣传发动。村(居)委会利用广播、会议、村务公开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广泛地调动了村(居)民参与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中。

2.组建班子。要求村(居)“两委”班子要成立领导小组,并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推选产生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起草工作组具体负责收集、整理村(居)民意见、建议,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3.讨论修改。工作组修订初稿完成后,先把它提交给村(居)两委,再次提出修改意见,最后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草案提交镇、街道司法部门,由他们就是否与法律规定相冲突问题提出意见。

4.公示。把宣传、落实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与加强村民社会公德教育、依法治村等紧密结合起来,融入农村日常生活,提高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生命力。通过入户上墙、公示宣传增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权威性。同时,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和村(居)监委会监督执行的作用,确保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成为推进村民自治民主管理工作的有效载体。

深化村规民约建设工作总结 第13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县村规民约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乡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树立文明向上的村风民风,建立“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幸福新农村,乡积极开展修订村规民约工作。乡在县民政局的指导下、全乡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努力参与,新的《村规民约》修订工作取得了圆满的成功,现将这次修订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积极部署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该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迅速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副乡长为副组长的修订《村规民约》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在乡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了相应的修订《村规民约》工作领导小组。

乡领导小组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民政局的指导下,组织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修订村规民约这一工作进行了精心准备、周密部署,制定了《关于开展〈村规民约〉讨论修订工作实施方案》,对修订工作的时间、修订程序、修订要求做出了具体安排和部署,为整个村规民约修订工作的圆满完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精心组织、稳步推进村规民约修订工作

在乡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下,各村村“两委”干部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精心组织,按日程完村规民约修订中的各项工作,并以“以人为本,全村参与”的思想为行动指导,稳步推进村规民约修订工作的进展:

1、9月6-10日,乡、村成立修订《村规民约》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乡村干部会,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2、9月11—14日,积极发动宣传,深入村民中摸底,了解村民的想法、诉求。各村召开社长、党员代表等会议,提出村规民约初稿,让村民知道此项工作的意义和作用,使更多的村民积极主动的参与新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中。

3、9月15-25日,各经济社召开村民会议,讨论村规民约初稿,村两委干部分片走村入户,拜访村委老干部、老党员、特别是村中德高望重的老者,收集各种意见建议。

4、9月26日-30日,各村召开社长、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认真审议村民反映的意见建议,用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新修订的《村规民约》,张贴在村委会公示栏公示七天,公示后报乡人民政府备案。

三、以人为本、全村参与,自己的村规自己定

为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全村参与”修订村规民约这一行动指导,各村“两委”干部以及乡修订村规民约指导小组成员,积极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方法征求村民的意见和建议,主要的方法有如下四种:

一是通过发放《村规民约》初稿,征求村民的意见,集思广益,共同完善本村的村规民约。

二是召开部分党员、村小组长、村民代表会议,对《村规民约》(初稿)进行讨论,征求大家的意见。

三是拜访村中的老党员、老干部,听取他们对修订新村规民约的看法和建议。

各村“两委”通过各种方法,集全村之力,不断完善新《村规民约》的内容,从而制定出最符合于本村实际、最适合用于本村自治的村规民约。真正做到自己的村规,自己定,切实做好本村的村民自治工作,逐步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村民自治工作新格局。

村民代表纷纷表示:村民自己制定的规章条款更直接、更有针对性和可持续性,这些村规民约是由广大村民自己制定的,都是有利于村民的相互约束。

深化村规民约建设工作总结 第14篇

东湖社区《村规民约》的制订,充分体现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本质要求,在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移风易俗、环境卫生、遵纪守法等新常态形式下的行为规范,更为重要的是东湖社区《村规民约》完全代表了广大村民的意愿,是基层民主的智慧结晶,也是群众自觉设立的公认规矩,现在,特对我社区《村规民约》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绩和工作经验作如下总结:

一,自《村规民约》施行以来,广大居民的法制依意识不断增强,邻里更加和谐,各种矛盾纠纷和口角争吵较之实施前明显下降。邻里、婆媳、妯娌之间相处更加和睦。

二,自《村规民约》施行以来,社区人居环境持续向好,家家户户争做清洁标兵,以前乱倒乱放,污水横流,白色垃圾遍布沟渠的现象基本杜绝,各种爱卫举措层出不尽!

三,自《村规民约》施行以来,移风易俗,反对铺张浪费引领了新时尚,红白喜事,请吃请喝的热潮急剧减少,俭朴之风渐渐回归。

四,自《村规民约》施行以来,居民素质明显提高,各种文娱活动,艺术团体蓬勃发展!

五,我社区保障《村规民约》取得上述成绩的重要举措是:

1,在制订《村规民约》的过程中,特别注意深入发动群众,广泛听取意见!注重群众性、约束性、实用性和合法性。

2,在维护和保障落实工作中,最重要的举措就是充分发挥“一核五会”的作用,社区党总支总揽全局,“居委会”、“乡贤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各显神通,齐抓共管见成效!

3,全面发挥宣传作用,利用“村村响”、“宣传栏”、标语、横幅等工具,把《村规民约》的精髓输入广大居民的深刻意识里,取到了立竿见影的作用。

深化村规民约建设工作总结 第15篇

一、基本情况

我县村民自治工作从1990年开始,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创建村民自治示范活动》通知文件精神,在各乡镇开展了广泛深入的村民自治创建活动,围绕《_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和《省〈_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村民自治创建活动,全县18乡3个镇,105个行政村,7个社区居民委员会,770个村民小组积极开展村(居)民自治创建活动,以村委会组组法为依据,坚持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为核心内容的村民自治创建活动,2004年10月经省政府检查验收,全县100个村达创建标准已验收命名,20个乡镇达创建标准已验收命名,按照创建标准已达省级模范县标准。

二、主要工作情况

1、依法圆满完成第九届村换届选举工作。(九届换届总结中总体情况)、加强村(居)干部教育管理和培训。

2、积极开展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村民自治和村规民约规范完善。4月9日,县委、政府召开全县依法治县工作推进会,对我县开展依法治村(社区)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要求以县委组织部、县_、县民政局、县司法局牵头,做好我县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工作,全面推进村民自治规范化建设。7月18日,以县_牵头,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民政局等15个县级部门在附城乡南罗坝村开展依法治县、依法治村(社区)宣传活动,拉开了县开展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的序幕。

3、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村(社区)规范化建设。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各村(社区)党组织、村委会班子严格按照活动要求,进一步学习《_村民委员会组织法》、《_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认真查找村(居)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抓制度建设、村民自治活动规范化、制度化为抓手,不断完善村规民约,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建设。一是加强民主建设。切实落实民主决策机制,实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和“一事一议”制度,村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二是加强民主监督。把民主监督作为村委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落实村务财务公开制度。三是规范完善村规民约,结合“420”灾后重建、农村新居建设、农村产业化建设工作,修改完善各村(居)村规民约,使之更符合时代特点。

三、今后工作

为了深入开展依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结合川法组办〔2014〕20号文件中“进一步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指导意见”,我们进一步要求各乡镇继续抓好村民自治工作,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开展依法治村(社区)的创建活动,各乡镇村、社区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把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为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的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制定计划和组织实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是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综合性章程,是全体村民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依法治村、管理民主,让广大群众了解村规民约,用村规民约规范自己的行为,杜绝违法乱纪的现象发生,使村级治安稳定,经济社会不断发展。

深化村规民约建设工作总结 第16篇

一、主要做法

(一)依靠群众,增强民主性

按照“三下三上”流程,充分征求村民意见,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广泛采纳村民自治的好办法,整理加工后形成初稿,再征求村民意见,形成《村规民约》第二修订稿,报上级群众路线督导组和各科室进行修改,最终形成定稿。同时,在村委会门口设立意见箱,广泛接受村民意见、建议。在“三下三上”过程中,村民参与度较高,共收到村民意见、建议12条。

(二)涵盖全面,增强可操作性

村规民约涉及村级事务的方方面面,成为村干部和村民办事的共同准则,确保村级各项事务有章可循。村规民约修订之后,村级涉及事项一切照章办事,村干部首先严格要求自己,提高村级事务的科学性、民主性。

二、主要原则

(一)条款合法,体现规范性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顺义区环境建设问责办法》等法规政策,结合本村实际,多方征求业务部门意见。

(二)程序民主,体现自治性

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过程中,村“两委”挨家挨户征求意见建议,提出初步条款,然后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通过,并报镇党委、政府审查,最终形成《村规民约》,由全体村民签字同意、村“两委”和镇党委、政府审查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镇党委备案。

(三)奖罚合理,体现实用性

《村规民约》基本涵盖了村民生产生活涉及的环境建设、禁止违法建设、邻里关系和睦等重要内容。《村规民约》内容和处罚措施遵守法律规定、遵守政策要求、遵守群众意愿、遵守镇村实际,合理合法合实际,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实效性,成为各村管理村民和村民自治的依据,村民认可度、参与度较高。

在《村规民约》的制定过程中,金牛村村两委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认真倾听村民意见、集中全体村民智慧,实行村民自治,做到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保障全体村民根本利益,为形成“村民富、村貌美、村风好、村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打下坚实基础,为推进首都郊区新农村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深化村规民约建设工作总结 第17篇

进一步加强社会创新管理,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中的积极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树立积极向上的村风民风,根据湘民发(2019)8号文件精神,现就沅江市认真贯彻落实“村规民约”修订工作情况小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我市高度重视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乡村治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认真落实。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文明办、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妇女联合会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出要求。同时,将该项工作纳入专项考核,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切实推动全市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2019年12月,我市草尾镇三码头村村规民约被省民政厅评为优秀村规民约。目前,我市149个行政村、34个社区已全面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和完善工作。

二、坚持工作原则,确保工作依法推进

1.坚持党的领导。镇、街道民政办和村、居党支部负总则,全面负责村、居规民约的修订实施工作。

2.坚持发扬民主原则。我市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是依照法律法规,适应村(居)民自治要求,由同一村(居)的村(居)民在生产、生活中根据习俗共同约定的行为规范,是广大村(居)民共同意志的体现。同时,坚持合法合规原则,切实做到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推行实施合法。

3.坚持因地制宜原则。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容既体现公民道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从各村(居)实际情况出发,凸显村域特色,切实做到“一村一策”。

4.坚持价值引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聚焦树新风、治陋习,聚焦传统美德,聚焦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发展。

三、按照步骤和方法,确保修订工作有序推进

1.宣传发动。村(居)委会利用广播、会议、村务公开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广泛地调动了村(居)民参与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中。

2.组建班子。要求村(居)“两委”班子要成立领导小组,并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推选产生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起草工作组具体负责收集、整理村(居)民意见、建议,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3.讨论修改。工作组修订初稿完成后,先把它提交给村(居)两委,再次提出修改意见,最后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草案提交镇、街道司法部门,由他们就是否与法律规定相冲突问题提出意见。

4.公示。把宣传、落实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与加强村民社会公德教育、依法治村等紧密结合起来,融入农村日常生活,提高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生命力。通过入户上墙、公示宣传增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权威性。同时,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和村(居)监委会监督执行的作用,确保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成为推进村民自治民主管理工作的有效载体。

深化村规民约建设工作总结 第18篇

我们认为凡是“村规民约”制定得好、执行好的村,都是村级组织建设好的地方,核心因素是在村两委班子是否具有凝聚力、战斗力。一是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的推进需要召开多次的村民代表会、进行入户宣传、印制大量宣传资料等。由于上级没有拨付专项资金,而村办公经费有限,倾斜到此项工作上的经费少,造成各村(社区)办公经费紧张,建议拨付专项资金以便更好的开展后续工作。二是加强公共场所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建议以区为单位组织文体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开展村规民约宣传活动。推动建设法治长廊、板报、橱窗等特殊亮点工程,努力打造法治文化特色品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县村规民约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乡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树立文明向上的村风民风,建立“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幸福新农村,乡积极开展修订村规民约工作。乡在县民政局的指导下、全乡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努力参与,新的《村规民约》修订工作取得了圆满的成功,现将这次修订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深化村规民约建设工作总结 第19篇

XX乡在XX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建设法治XX乡”的目标任务,开拓创新,全乡九村一社区,扎实有效地开展依法治村工作,狠抓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工作落实,均已完成了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工作,为构建幸福和谐新XX、推进XX的各项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立村规民约新定位。

     我乡在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工作中,形成了三个方面的共识。一是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是强化基层基础的有效措施。一些村基层基础工作不够扎实,个别村工作上靠乡包办,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把基础性工作纳入村规民约的主要内容,规范村两委与群众在各项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做到既约官又约民,从而确保村级经常性工作的开展。二是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是工作难题的有效手段。面对当前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一些村干部为难发愁,束手无策,不同程度地陷入“老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的困境。“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正是解决工作难题、推进各项工作健康发展的有效方法。在加强依法管理的同时,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进一步提高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水平,充分调动群众实行村民自治的自觉性,增强基层抓好民生工作的号召力。三是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也是完成上级任务要求的现实需要。国家、省、市、区对深化基层群众自治、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工作高度重视,连续出台了的一系列规定要求。同时,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也将大大提高我乡依法治村工作水平,为全乡依法治村工作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基于以上三点认识,全乡统一了思想认识,确立了以修订村规民约为突破口,完善“两委领导负总责、依法建章立规矩、协会承做当骨干、群众参与做主人”的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机制,以此全面提升工作水平的总体思路。

二、突出重点,明确内容,积极推进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工作顺利开展

为确保修订完善村规民约顺利开展,我们坚持先行试点,逐步推开,边试点边规范完善。在全乡选择了XX村作为先行试点村,为全乡其他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积累了经验,为全面铺开提供了样板。通过对试点进行总结,在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上,要坚持突出两个重点、遵守三个原则、注重两个环节,确保工作实效。

突出两个重点。一是突出移风易俗,男女平等的内容。主要包括倡导晚婚晚育、尊老敬老养老新风,改革有关陈规陋俗,提倡喜事新办、厚养薄葬,提倡男女平等、男到女家落户享受同等福利待遇、男女具有同等财产继承权等方面。二是突出利益导向的内容。奖和惩是利益导向的两个方面,各村根据各村经济发展水平,挖掘出了本村各项福利政策。重点在宅基地划分、责任田分配、拆迁补偿、村集体利益分配等方面进行完善。遵守三个原则。一是遵守村规民约的内容不违背上级法律法规的原则。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后,及时报请乡司法所进行合法性审查,乡分管领导会同司法所人员对村规民约的内容逐条研究,做到决不出现违背上级政策法规的条款。修订后的村规民约乡审查后,进行组织实施。二是遵守村规民约的内容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原则。根据本村风俗习惯和群众基础等实际情况,理顺出可以利用的政策措施,尽量把村里的一些得到群众认同的小政策、土办法合法化,作为村规民约重要内容,使村规民约具有可操作性,便于兑现。三是遵守严格民主程序的原则。修订的村规民约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在修订过程中,严格遵循上级的有关规定,按照两委提名成立起草小组、反复研究草拟初稿、反复征求群众意见讨论修改形成草案,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等民主法定程序,不偷工减料,不走过场,切实使村规民约起到应有的作用。

注重两个环节。一是注重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明白纸和村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让群众明白修订村规民约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详细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注重群众参与。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离不开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我们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在修订完善的过程中,要求反复入户征求群众意见,群众也广泛参与,积极献言献策,对村规民约合情、合理、合法的修订完善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三、问题及建议

我们认为凡是“村规民约”制定得好、执行好的村,都是村级组织建设好的地方,核心因素是在村两委班子是否具有凝聚力、战斗力。一是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的推进需要召开多次的村民代表会、进行入户宣传、印制大量宣传资料等。由于上级没有拨付专项资金,而村办公经费有限,倾斜到此项工作上的经费少,造成各村(社区)办公经费紧张,建议拨付专项资金以便更好的开展后续工作。二是加强公共场所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建议以区为单位组织文体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开展村规民约宣传活动。推动建设法治长廊、板报、橱窗等特殊亮点工程,努力打造法治文化特色品牌。

深化村规民约建设工作总结 第20篇

   我市高度重视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乡村治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认真落实。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文明办、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妇女联合会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出要求。同时,将该项工作纳入专项考核,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切实推动全市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2019年12月,我市草尾镇三码头村村规民约被省民政厅评为优秀村规民约。目前,我市149个行政村、34个社区已全面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和完善工作。

深化村规民约建设工作总结 第21篇

确保辖区范围内和谐稳定,我们一定要认真对待,切不可麻痹大意,更不可不顾不问,要认真落实综治工作中关于信访、上访隐患苗头的排查制度,定期组织排查,并登记上报,同时积极疏导宣传、教育,对能答复和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上报信息,保持信息畅通,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为反映问题和意见的人和事件争取政策,认真做好稳定工作。

我们前进的道路上既有优势和机遇,又面临困难和挑战,但是我们坚信通过全村党员、群众的共同努力,我们制定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在街道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支持下,同心同德,开拓进取,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新农村而努力奋斗。

XX乡在XX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建设法治XX乡”的目标任务,开拓创新,全乡九村一社区,扎实有效地开展依法治村工作,狠抓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工作落实,均已完成了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工作,为构建幸福和谐新XX、推进XX的各项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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