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的建议书范文(推荐21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3-01-17 14:50:50149

立法的建议书范文 第1篇

亲爱的叔叔阿姨、同学们:

大家好!

同学们,为了我们的地球妈妈,为了给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为此我有几个小建议。

1.不乱丢弃废电池、废塑料的垃圾、废物;将垃圾分类投放,变废为宝,使资源循环再生,造福人类。

2.提倡多植树,少砍伐树木。尽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多使用耐用品。如果不使用一次性塑料和餐盒,减少白色污染;不使用一次性筷子;自备购物口袋或提篮。

3.提倡节水为荣,随时关上水龙头,防止滴漏。

4.慎用用清洁剂,尽量用肥皂,用无铅汽油、无磷洗涤剂,减少洗涤剂中的化学物质对水、空气污染。

5.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在公共场所抽烟,不制造噪音。

作为新时代的小学生,我倡导同学们提高保护环境的意识,也建议叔叔阿姨们加入我们的队伍中来,为保护环境、造福后代贡献自己的力量。因为:保护环境,刻不容缓!

20__年10月21日

立法的建议书范文 第2篇

一个技术创新项目的成立,要走很多程序,立项建议书就是其中一个,下面是技术创新项目立项建议书范文,为大家提供参考。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主持单位:

编写单位:

年月日

一、立项理由

二、实施方案

三、技术经济指标

四、项目资金

五、申报单位财务状况

六、申报单位及协作单位概况与条件

七、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八、申报单位签章

申报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年月日

九、有关单位审核意见并签章

地市主管部门签章:省行业主管部门签章: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地市经贸委签章:申报单位

立法的建议书范文 第3篇

尊敬的学校领导和老师

您们好!

我是-x级(自主)2班学生李俊同学的家长,非常感谢学校对孩子的培养教育,给了我女儿这么好的学习环境,让他能够在学校这个温暖的集体里接受教育长大成人。也非常感谢学校给了家长一次机会,倾听家的意见,架起家庭——学校沟通的桥梁。让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结台起采,为孩子的健康成长铺平道路借此机会,对于孩子的教育问题,作为家长也真的想和你们说说心里话。

现在的孩都是独生子女,她们将来面临的社会竞争日趋加剧.未来世界对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其实我越来越感到家长是多么的难做,为人父母再也不仅仅是把孩子养大、不让她饿着冻着、供她读书上学。我总在想,在孩子心里,我到底应该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家长的一言一行无时无刻不在潜移默化的感染着孩子。家中的人际关系和文化氛围都对孩了的成长起着巨大的作用,其实家长和教师一样,也应该是教育者,家长也应该扮演一小教育者的角色。作为家长不仅要负责孩子的衣食住行,更要能走进孩子的心灵,在孩子逆反的时候,给她做一盏指明灯;在孩子困惑时,给她一点帮助;在孩子子感到失败时,给她以信心,让她有成成长的力量,虽然我做的还不够,但是.我会不断探索教育孩子的方法,与学校积极的配合,让孩子有一个既严格又宽松的成长环境。

孩子生活在学校这个温暖的大家庭里,学校和老师给了孩子知识力量,给了孩子无微不至的关怀,给了她充分发挥自己聪明才智的空间,我由衷的感谢学校和老师,有时真的为孩子感到幸福和庆幸。但是,孩子总有一天要走向社会,总要为家庭和社会承担一份责任。我觉得从现在开始,更需要对孩了进行对节约意识的教育和责任感的教育,孩子对物的珍惜意识的淡簿,表面看是由于家庭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了,深层次地想一想,这实际上是孩子责任意识对的淡薄,是对家庭、对自己的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现在,有很多家长都只要求孩子一门心思学习知识,其余的事都忽略了,由家长包办。如此,不但导致了孩子的自理能力的缺乏,而且也削弱了孩子对家庭、对自己的责任感。我觉得应该是学校需要加强的,这是我们做家长值得深思的 “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集体责任”,这是良好的意志品质,是高素质人才不可或缺的基本素质,它还可转化为个人奋斗的不竭动山。我们的孩子一天天长人了,但他们对社会的适应能力和承受力都还很差。在这方面学校应该为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

价值观,教育孩子要有民-主意识和法纪观念,培养良好的伦理到的和职业道德意识。还要有坚忍不拔的意志,有良好的心理自我谴节和保护能力,拥有一个健康向上的心态。

渴望独生子女成才,天下父母同心。我也对孩子充满了热切的期望。尤其是在科技日新月异、竞争日趋激烈的现代社会,父母对子女的期望越来越高,在教育子女的过程中,心情有时难免急躁,急于求成,方法简单粗暴。看到身边的不少家长常逼着孩子学这学那,也唯恐孩了在学业上输给别人,其实想来,不是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拔尖人才的,孩子学业一般,成不了人尖儿,但并不妨碍孩子拥有一个虽然平凡但却快乐的人生。对孩子的一生来说,最重要的是让孩子在身体、心理、智能等各个方面都能得到锻炼、培养和发展。

能和学校和老师说说心里话,共同承担起教育孩子的重担的确很高兴。我深深的感到家长和教师一样,都是教育者,都富有对孩子的教育贡任,对孩子的成长过程都要进行冷静分析,找准新的平衡点,保持一颗平常心,拥有一颗爱心,坚持等待的耐心,了解孩子,理解孩于,为孩子的成长而学习新的知识识,做孩子成长的助跑器,和老师一起共同点燃孩子的希望之光,做一个合格的家长。

向您致以崇高的敬意

谢谢!!

建议人:

年 月 日

立法的建议书范文 第4篇

二三月间微风轻轻的吹拂着我的脸,春姑娘又迈着轻盈的脚步向我们走来。我建议大家春游不要去些繁华街道,能够到春光明媚的郑和公园去游玩,那里的景色务必会让你留连忘返的。春天到了,小草破土而出,钻出小脑袋来。花儿张开了自己的秀丽的脸和其他花儿比赛呢!

春姑娘在蔚蓝的天空撒下了毛毛细雨。碧绿的柳树姑娘抽出自己的美发,用春光当梳子在整理头发呢!在这个公园最引人注目的是那条小河,河水清澈见底,像一条蓝绸子。湖底石块色彩斑斓,游鱼水藻都能够看清楚。水面很平静,像一面镜子。水面上不时游过一群鹅,我不由自主得想起了骆宾王的《咏鹅》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这时,四周飘来沁人心脾的幽香,我沿着这浓郁的香气走来,原先是丁香树发出的香味,那紫色的丁香花颤悠悠的,只要风一吹,那花蕊就发出浓郁的香味。香气一扩散,整个公园在弥漫着,使人们如痴如醉。你可不要不要以为只有丁香花的香气很浓地上的小花的香气也很迷人,这些花很漂亮,粉的似霞,白的似雪,黄的似金......

真令人陶醉阿!一会阿我和爸爸妈妈又走到桃树林,顿时芬香扑鼻。你看,东边的桃树绽放开了花瓣,粉红粉红的像一片片朝霞,花间,蜜蜂蝴蝶载歌载舞,犹如在祝贺桃花的生日。一阵阵春风吹来,一片片花瓣飘落,好似天女散花,地上积满了花瓣,仿佛铺了一层花毯的......

感觉!在公园的中间还有一个伟人的雕像他就是有名的郑和,这一座雕像十分雄伟秀丽,我们大家都很喜欢他。好了,由于时间关系,你们大家还是亲自和爸爸妈妈去感受观赏吧!那里的景色务必会让你留连忘返的。

立法的建议书范文 第5篇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书籍是一个人精神世界的基石,体现的是人类文明传承和延续。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创建良好的校园文化,营造浓郁的读书氛围,借本校第三届“读书节”活动为契机,扎实而有效地开展经典诵读活动,使学生阅读经典,亲近书籍,享受阅读的乐趣。让学生们在诵读过程中获得传统经典文化的基本熏陶和修养,弘扬祖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提高广大学生文化和道德素质,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我校本学期特开展以“读千古美文,做少年君子”为主题的经典诵读活动,将经典诵读与孝心教育有机结合起来。

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诵读《弟-子规》,与古人居;诵读《德道经》,与老子谋。为此,我们倡议:

一、热爱国学,亲近经典。系统接触影响中国文化最为深远的经典著作,包括《弟-子规》、《三字经》、《唐诗三百首》等美文名篇,通过多种方式学习、熏陶、诵读、理解。

二、让读经典,诵经典成为我们学习的一部分,坚持与同学,家长分享交流读经典的快乐与心得。

三、做到储蓄经典美文,培养文明行为。从自己开始讲文明话,做文明事,远离自私,远离冷漠,让经典的忠、廉、孝、爱、义、恭、礼、智、信、让等理念在校园、家庭、社区扎根、生长、开花、结果,传颂在校园和社会每个角落。

(一)保证诵读时间。每周二晨读为经典诵读时间,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一为全校“经典诵读”展示时间,全期经典诵读全校集体展示四次。采用先全校集体朗诵后分年级朗诵的形式,积少成多,持之以恒,各班努力做到“读而常吟之”,“学而时习之”。

(二)注重校内向校外延伸,利用主题班队活动、节假日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活动,不断地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例如开展“优秀诗文朗诵会”、“诵读小小擂台赛”、 “读书小能手”等评选活动。

(三)每天布置家庭作业时,根据本班实际情况加入诵读内容,家长督促签字。

(四)各科教师都要自觉地在班主任教师的统一协调下,在规定的时间段里,有条不紊地创造性地组织、指导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诵读活动。

老师们,同学们,积极响应我们的倡议,积极投身到经典书籍的诵读活动中来吧!让我们行动起来,与经典同行,以圣贤为师,诵读经典美文,塑造金色童年,传播中华文化,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坚持不懈!让我们的校园书香四溢,让我们“读千年美文,做少年君子!”

立法的建议书范文 第6篇

关于对酒店的合理化建议

一、对管理人员的培训

“培训是最好的福利”。培训是使酒店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市场需求,提高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提高企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管理人员是酒店的核心力量,随着酒店的发展对管理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多样化的人才是企业所必须的。通过培训可以使管理人员不断成长,不断超越自我发展。在一成不变的固定环境下,人的视野越来越狭窄,酒店可选拔一批人员出外学习,这样可以产生一种精神振奋、朝气蓬勃、开拓进取的良好风气,激发大家的工作热情。

二、情感激励与精神鼓励

只有满意的员工,才有满意的顾客。酒店应成为“员工之家”,对员工进行感情投入,让员工时刻感受到家的温馨。所以酒店要时刻关心员工的工作和生活,随时帮助员工解决各方面的困难,使员工明白他们对于所在的部门和整个酒店的成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要让员工在工作中开心快乐,就必须寻找他们精神上的家园。有时给员工一些荣誉和尊严往往比给员工一些金钱物质奖励的作用更大。所以,我们应充分地掌握员工心理,在员工付出了汗水和智慧取得了成绩的时候,适时地给予他们一定的荣誉感和成就感。

三、加强沟通参与

人与人之间最宝贵的是真诚、信任和尊重,其桥梁就是沟通。可以不定期举办员工座谈会,关心员工,善于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才能集思广益。沟通参与要从心灵上挖掘员工的内驱力,为其提供施展才华舞台。要充分发挥总经理信箱的作用,而不仅仅是一个摆设,缩短员工与管理者间的距离,使员工敢于讲真话,充分发挥员工的能动性,为酒店发展获得强大的原动力。

四、真正做到微笑服务

怎样真正做到“顾客至上”,能主动为客户创造“宾至如归”的温馨氛围和一流的服务。微笑给人一种亲切、和蔼、礼貌的感觉,加上适当的敬语,会使客人感到宽慰。虽然每个部部门要求员工面带微笑服务,但实际收效却不大,原因之一就是这是要求员工这样做的。应该下功夫让员工懂得,笑要自然,因为客人是“上帝”;笑要甜美,因为客人是“财神”;笑还要亲切,因为客人是嘉宾的道理。只有这样,“微笑+舒适=一流的服务”才有望得以立见成效的实践,使每一位走进桃李园的顾客都流连忘返,愿当回头客。

五、制作酒店自己的店报

为了更好的体现酒店独特的企业文化,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提高员工文化素质,我们酒店可以每半月办一份自己的店报。让酒店员工积极参与进来,号召广大员工积极投稿,广泛地征求员工的意见,对于采用的稿件和好的建议给予奖励。这样可以更好地反映酒店风貌、文化及先进事迹,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观能动性和革新创造性,为酒店不断增光添彩,更好地对外宣传酒店形象。

六、加强员工社会公德教育

酒店是社会中的一个单位,是社会文明的窗口,对酒店员工的基本要求就是要遵守社会公德,不遵守社会公德是不可能遵守职业道德的,因为酒店形象是由社会来确认的。酒店形象的形成是靠全体员工的辛勤劳动、热情服务并由这种服务造成的社会效益逐渐在人们心中树立起来的。因此,没有社会公德,就谈不上职业道德;没有职业道德,怎么能做好酒店的服务工作呢?全体员工要有以店为家的主人翁意识,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在头脑中时刻绷紧勤俭节约,反对浪费这根弦。所以要加强对员工这方面的培训,让员工从一点一滴做起。如,节约用水、用电,不在公共区域干墙壁上乱写乱画,爱护酒店公共财产等。

七、注重日常仪容仪表

仪表端正,衣冠整洁会给人以朝气蓬勃、热情好客、可以信赖的感觉,并使客人增强信任感。一个人的形象代表的不仅仅是自己,是代表了整个酒店。员工只要身着工装,无论上班前或下班后在酒店公共区域都该仪表端正,衣冠整洁,都必须按上班期间的着装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某些员工不注重小节,下班后身着工装在酒店不注重自我形象,这样会给客人留下不好的印象。

员工参与的层面是多方面的,员工参与满意度是一个多维结构。酒店的发展与成功离不开员工全方位的参与,酒店的决策、经营方略要想得到员工的支持离不开员工参与。爱我酒店,为酒店的发展贡献出自己的聪明才智。众人划桨开大船,桃李园这艘大船会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越走越远。

检讨人:___

____年__月__日

立法的建议书范文 第7篇

尊敬的校长:

您好!

我一直很敬佩您,而且因为您的管理有方,我们的成绩提高得飞快。但是也许是太多的重担压在您身上,使您百密总有一疏,或许是您心有余而力不足,不管怎样,我都想给您提一些建议。

一、校园建设

把校园建设成绿色校园。多种植一些花草树木,让校园的空气更清晰;再在校园一角堆一座假山,假山上有绿树,假山下有喷泉、鱼池,放养一些小金鱼,培养同学们的爱心;种植一些果树,教育并考验同学们的文明;再多建几座房子,做音乐室、美术室、舞蹈室、多媒体室……培养学生们的学习兴趣。

二、丰富课外生活

学校可以多组织同学们搞一些活动。比如说:多些比赛活动,文体方面的唱歌、演讲、舞蹈、及各种球类等的比赛,同学们可都是很欢迎哦。还有学习上的竞赛,数学竞赛、朗读比赛、征文大赛等。还可以组织学生走出校门,一览外面的风光。到了春天,可以带我们去春游,让我们去领略大自然的美景,让大家见多识广,也更容易找到写作的灵感;秋天去秋游,给我们机会去认识各种农产品,说实话,作为一个农村的孩子,我们竟然还有很多农作物都不知道呢,这真是件很遗憾的事情。或者是多建一些活动基地,让我们去活动,长见识也是可以的呀!

三、改善学习条件

我们的课桌椅很旧,应该换新的了。教室的墙面有点黑,也应该重新粉刷一遍,这样,我们的教室会更明亮,我们坐在这样的教室里学习,心情会更好的。

以上是我给您提的建议,您可以好好考虑考虑哦!

建议人:六年二班

立法的建议书范文 第8篇

一、完成的立法项目(46项)

(一)代拟行政法规(4项)

1、《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制定)(法规部、普惠金融部)

2、《信托公司条例》(制定)(法规部、信托部)

3、《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制定)(法规部、处非办)

4、《商业银行破产风险处置条例》(制定)(法规部)

(二)规章(11项)

1、《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修订)(审慎局、法规部)

2、《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审慎局、法规部)

3、《商业银行新设债转股实施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法规部)

4、《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管理办法》(制定)(法规部)

5、《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修订)(法规部)

6、《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制定)(创新部、法规部)

7、《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修订)(农村金融部、法规部)

8、《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修订)(外资银行部、法规部)

9、《慈善信托管理办法》(制定)(信托部)

10、《信托公司行政许可办理事项实施办法》(修订)(信托部、法规部)

11、《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修订)(非银部、法规部)

(三)规范性文件(31项)

1、《商业银行净稳定资金比例信息披露办法》(制定)(审慎局)

2、《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指引》(制定)(审慎局)

3、《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制定)(审慎局)

4、《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修订)(审慎局)

5、《商业银行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指引》(修订)(审慎局)

6、《交叉金融产品风险管理办法》(制定)(审慎局)

7、《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制定)(审慎局)

8、《中国银监会市场准入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法规部)

9、《中国银监会市场准入后评估管理办法》(制定)(法规部)

10、《关于规范市场准入工作机制的通知》(制定)(法规部)

11、《中资银行海外机构布局和发展指导意见》(制定)(法规部)

12、《关于做好行政处罚工作的若干规定》(制定)(法规部)

13、《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市场化债转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法规部)

14、《关于进一步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有关工作的通知》(制定)(法规部)

15、《关于严防和打击逃废金融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法规部)

16、《中国银监会监管制度法律审查办法(暂定名)》(制定)(法规部)

17、《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东管理的通知(暂定名)》(制定)(法规部)

立法的建议书范文 第9篇

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编写《项目立项建议书》,主要包括:

(一)立项理由

本项目相关技术与产品的现状、问题和本项目立项的意义

(二)实施方案

1、项目组*员;

2、本项目的具体内容、技术与装备特点、关键技术和关键工艺;

3、实施方式(自主创新、引进消化吸收、联合创新)和技术路线;

4、项目进度安排、实施期限。

(三)项目考核目标和技术指标

1、预期达到的技术*能指标;

2、与现有技术进行对比分析,并分析本项目完成后的实施效果。

(四)项目投入

项目资金投入预算(资金构成及构成比例);

(五)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立法的建议书范文 第10篇

xx市环保局:

地球是我们人类的母亲,也是生命的摇篮。没有了她,我们无法生存,我们应该保护地球。

可是,据我所知全世界平均一年需要砍掉1100万公顷,许多地区的人都渴死了。大家在随手扔垃圾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后果:原本清澈干净的小河上漂浮着发臭的垃圾;原本一眼望去,收进眼底的都是绿色的一片,而现在,肮脏、发臭的垃圾覆盖在绿色的草地上;原本蔚蓝的天空,变得垃圾满天,空气也变得浑浊,吸入体内的都是含有有害物质的。想一想,地球慷慨的为我们提供生活环境、为我们提供自然资源,我们不应该去伤害她,去毁灭她。

从现在开始,我们应该为了地球而奋斗:

1、清新空气,植树造林。

2、节约自然资源,关爱动物。

3、不乱砍伐树木,不乱扔垃圾,要讲究卫生。

4、分类回收垃圾,反复使用。

5、绿色消费,减少污染。

为了我们后代生活在更好的环境,就让我们一同努力,保卫地球。让我们一起期待明天美好的地球!

立法的建议书范文 第11篇

(一)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

(二)合营年。

(三)合资经营企业的地址、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新建、扩建、改造)。

(四)合资经营企业的'职工总数和构成(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五)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和各方出资比例。

(六)投资方式和资金中方以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房屋、机器设备等作价的估算,现金投资(外汇、人民币)和来源(自筹、贷款、租赁);外国合营者以现金、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利权和商标权)或专有技术等作为出资,对其作价、估价方法和估算金额。

(七)产品技术性能及销售方向

合资经营企业的产品拟达到的技术水平,在国内外具有竞争能力,产品内外销比例的估计。

(八)生产(经营)条件

合资经营企业所需主要原材料、燃料、动力、交通运输及协作配套方面的近期和今后要求及已具备的条件。

(九)初步的技术、经济效益分析。

产品的性能和价格(内外销)、成本、收益估算。生产手段、生产效率提高程度。 能源和原材料的节约效果。中外双方经济收益匡算:合营期间各方利润、项目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收年限的估算等。社会经济效益分析:合营期间的税收、劳动就业人数、技术水平的提高等。

立法的建议书范文 第12篇

本案的法律关系分析:

1、1990年,村委会与A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并未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 该土地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同时依据一物一权主义和物权变动的公示、公信用原则,土地权属没有变更,土地权属仍然归村委会所有,A公司未取得土地产权,村委会与A公司存在债权关系。

2、1991年,以村委会名义将土地办理土地抵押给银行。

(1)、说明土地权属仍归村委会所有。

(2)、依据《担保法》,村委会是抵押人,银行是抵押权人,A公司是债务人,土地为抵押物。

3、1994年,A公司将协议项下权利转交由B公司承接。

(1)、因土地权属归村委会,A公司将其享有的债权归B公司承接。

(2)、因该土地A公司没有取得土地的产权,不能将该土地依法转让给B公司,即土地权属没有变更。

4 、2003年初,A 公司将土地对外公开拍卖的行为。

(1)、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可以作为拍卖标的物?

依据《土地管理法》(1998年修订版)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本案的土地是不能拍卖。

但如果该地拍卖符合2003年6月2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试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通知》(粤府[2003]51号)的相关规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按照该通知的规定以出让、转让、出租和抵押的方式进行流转。

(2)、A公司无权拍卖土地

如本案土地可以流转,A公司也无权拍卖土地。依据《拍卖法》第六条规定:“拍卖标的应当是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财产权利。”委托人可以是拍卖标的的所有权人,也可以不是拍卖标的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必须依法取得拍卖标的的处分权,才可以作为拍卖委托人。本案拍卖标的土地产权属村委会,且委托人A公司未取得村委会的授权委托,因此,本案拍卖标的不属于委托人A公司可以自由处分的财产权利,拍卖标的来源不合法。

(3)、本次拍卖会是否有效?

《拍卖法》第七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综上所述,拍卖农村集体建设土地使用权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拍卖合同无效。C公司不能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且C公司也没有取得土地的权属登记。

(4)、协议无效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协议无效,除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外,其它条款没有法律效力,双方不能依据协议要求对方履行义务。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

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同时依据《拍卖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委托人违反本法第六条的规定,委托拍卖其没有所有权或者依法不得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拍卖人明知委托人对拍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没有所有权或者依法不得处分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A公司应对C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且拍卖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

5、 B公司和村委会签订的《租赁合同》的行为。

(1)、证明土地权属归村委会,村委会具有签订合同的民事权利。

(2)、因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强制性规定,该租赁土地合同无效。而且该合同是非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并没有实际履行。

(3)、先抵押,后租赁的,抵押权实现后,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依据《担保法解释》第66条。“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故,B公司不能以租赁合同来对抗他人行使土地权益。

法律建议书

一、本案的起诉思路:

A公司不是土地权属人,无权处分本案土地, 故,C公司和A公司签的拍卖合同无效。 又因C公司未办理土地权属登记,未能取得土地的物权,不能主张物上请求权。综上, C公司起诉A公司将土地拍卖的行为无效,C公司和A公司签订的拍卖合同无效,请求A公司归还土地款并赔偿损失。

若A公司委托拍卖公司进行拍卖的,则将拍卖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请求拍卖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二、适用法律

《土地管理法》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拍卖法》

《合同法》

《担保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试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通知》(粤府

[2003]51号)

三、争议焦点:

1、土地权属问题

2、A 公司将土地对外公开拍卖的行为

3、B公司和村委会签订的《租赁合同》能否对抗他人行使土地权益

四、有利点:

土地权属归村委会

通过公开途径竞得的土地,C公司不存在过错。

五、不利点:

土地权属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其流转问题受限。

土地已经低于给银行并办理的抵押手续,即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

C公司虽然支付了土地款,还没有取得土地的物权。

六、风险情况:

能否收回已经支付的全部竞价款和获取损失赔偿。因A公司获得土地款项偿还银行借款后,A公司的实际偿还能力有限。

中国人格权法独立成编及其基本内容的立法建议下

中国人格权法独立成编及其基本内容的立法

建议(下)

谢哲胜 台湾中正大学

立法的建议书范文 第13篇

关于《校园安全法》的立法建议

由于教育部于9月颁布实施了《学生伤害事件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存在一些严重的缺陷, 面对不断攀升的学生伤害事故, 难于胜任新的历史使命, 因此尽快制定校园安全立法, 应该是当前立法工作的重点, 使《校园安全法》真正起到学校、学生安全的保护伞的作用。

一、明确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

明确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是明确学校在学生安全方面所承担职责的性质及确定学校事故责任, 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基本问题和法理基础。

在实践中,不同法院在类似案件中对学校是否承担责任意见不一,具体责任比例分担也不尽相同,主要是由于对学生在校期间与学校的关系的认识不同导致的。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学校和学生之间是一种监护关系;第二种观点认为,学校与学生之间是委托监护关系;第三种观点认为,学校与学生之间是法定的“教育、管

①理、保护”关系 。

在此,我比较同意第三种观点

首先,在学校与学生之间是否为监护关系上,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舆论倾向于学校承担主要责任,甚至有学校承担监护责任的观点,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判处学校承担责任的情况是比较多的。很多校园伤害事件发生后,学生家长的第一反映就是“学生在学校受到了伤害,学校就应当承担责任”。诚然,学校作为教育管理学生的机构,应当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但是这并不等于学校在扮演学生监护人的角色。因监护权属于亲权范畴,系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而形成的,属法定权利和义务,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或转移,学校既非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客观上也不可能成为未成

年学生的监护人。

其次,在学校与学生之间是否为委托监护关系上,持该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学生在学校的注册行为意味着学生的监护人与学校之间成立了一种委托监护的合同关系,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学校应承担委托监护责任。表面上看,学校和学生家长之间确实与委托监护类似,但是在学校注册的是未成年学生,学校和未成年学生家长之间无任何委托监护的协议;且根据委托监护的有关规定,除另有约定外,因被监护人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被委托人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而我国《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第7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使他人人身损害的,应承担与其责任相应的赔偿责任。并不是与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不应该是委托监护关系。

再次,对于学校与学生之间是否为“教育、管理、保护”关系,对该观点持肯定态度的学者认为,依据《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如学校因过错违反该义务导致校园伤害事故,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我国的《办法》即采纳了此种观点。根据《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在对未成年人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办法》明确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应当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故此学校与学生之间是一种发生在育人过程中的特殊的教育法律关系,学校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保护”的职责,即安全保障义务,这是法定义务,而不是监护职责,更不是基于委托监护合同而产生的义务。当学校未尽到上述安全保障义务时,即学校具有过错,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故此笔者认为该种观点更能准确的表述学校和学生之间的关系。

二、明确学校事故的归责原则

所谓归责, 是指在侵权行为人的行为或物件致他人损害的事实发生以后,侵权的责任或者说所造成的损失归属何

②人承担。对于学校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我对此有以下观点:

第一、学生伤害事故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即由受害人承担学校或其他致害人有过错的举证责任。由于学校并非监护人,因此它所承担的责任只能是过错责任, 由过错方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明确规定无论是学校直接承担责任还是承担补充责任, 都必须要求学校有过错为前提, 确定的是过错责任原则。从法理上讲,过错责任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即损害事实的存在、有损害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和行为人主观上须有过错。

第二、 兼顾适用公平责任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即在学校和受害人均无过错情况下,出于公平考虑,分担双方责任。某些学生伤害事故既不是学校造成的, 也不是学生方面或校外主体造成的, 而是由于不可抗力、具有对抗性或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或者其它意外因素造成的, 就无法律责任可言。此类情况下, 应根据公平的观念, 在考虑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情况的基础上, 学校或第三人对受害人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公平责任原则只是在过错责任原则无法解决侵权纠纷时的补充适用。

第三、 特殊情况下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依照法律的特别规定,在没有过错致人损害的情况下, 以行为人的行为造成客观存在的损害后果作为确定民事责任根本依据的归责原则。我国《民法通则》规定, 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和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等几种特殊侵权行为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例如受害学生是因为学校建筑物上的搁置物坠落引起, 那么学校就要承担无过错责任。

三、将公办学校的赔偿金额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学生伤害事故中赔偿费的问题是妨碍事故妥善解决的瓶颈。从法理上讲, 由于学校的过错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理应

③由学校承担损害赔偿金。但现实中,当学校过错造成学生伤

害事故后, 往往无力赔偿, 既拖延了事故的解决, 也使得受害人即债权人的部分损失无法得到法律的救济与保障, 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因此, 本人认为把公办学校学生伤害事故的赔偿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 实行国家赔偿是明智的。

四、建立强制保险制度

学生伤害事故由国家进行赔偿, 这显然是处于中国目前的国情考虑的, 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做法。如果《校园安全法》, 不采用这种方式, 那应参照国际上的做法, 把对学生伤害赔偿纳入社会保险的范畴进行强制性的保险。至于家长或者成年学生参加商业性保险, 那是以自愿为基础的,是对社会保险的补充, 应当给予鼓励。总之,不管是纳入财政预算还是纳入社会保险,目的很明确, 就是不能使伤害事故的赔偿影响到学校正常的办公和教学秩序,或者影响到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校的生存与发展,使学校有更多的精力去抓教学或科研等方面的工作。

五、设立相关专门机构, 对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及处理

参照医疗纠纷的做法, 应该成立相关专门机构,对事故

④的责任进行认定、鉴定及处理 。这些机构应该设在各级政

府教育主管部门里面,统一受理本辖区内的学生伤害事故纠纷。当事人不服首次认定或鉴定结果的,可以逐级申诉。至于这些机构的人员, 应该广泛吸收社会各界的专业人士, 并视事故的种类及时抽调相关人员, 组成处理小组, 进行相应的业务活动。

六、对因学校责任引起的未成年学生伤害事故实行举证倒置的举证规则

普通的过错责任原则的举证责任是谁主张,谁举证, 但是由于未成年人学生, 不能清楚地认识自己的行为性质以

⑤及后果, 一般不会有效保存证据或提取证据 。而且, 在法

律意义上,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举证、作证能力是受到限制的。加之在校学生是被管理者, 相对于教师、学校处于弱势。这些因素决定了在一般情况下, 学生对自己的主张较难举证。所以, 举证责任应该倒置。这在某种程度上, 也会督促学校积极履行其法定职责。

七、明确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

《办法》对受害学生一方能否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未作明确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月26日通过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学校伤害事故赔偿范围应当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事实上, 当前的受害学生大多是独生子女, 他们受到伤害或伤亡,必然会给学生及家属带来无法弥补的巨大的精神伤害, 因此, 校园安全法, 应把精神损害赔偿也一并纳入损失赔偿之中, 以保护受害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

立法的建议书范文 第14篇

立法建议书范本

事由:关于诉讼案件的律师代理费由败诉方承担的立法建议

我是律师事务所金律师,在《〈^v^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一届全国^v^常务委员会审议,《民事诉讼法》的全面修改正式提上人大议事日程之际,就诉讼案件的律师代理费由败诉方承担一事向全国^v^常务委员会郑重的提出如下立法建议: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胜诉方聘请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其律师代理费由败诉方承担,但律师代理费不得超过物价部门核定的常规标准。

此立法建议的理由及意义:

一、 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可以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保障弱势群体利益。弱势群体因为经济原因无法承担聘请律师的费用导致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在现今中国比比皆是,即使有一定的经济能力聘请得起律师亦存在亏本的可能,因为案件胜诉得到的利益还无法抵销委托律师的成本。一面搁置的是律师法律知识,一面是弱势群体因不懂法律专业知识权益得不到保护,这样的冲突与矛盾直接影响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如果将律师代理费由败诉方承担写入《民事诉讼法》将会很好的化解上述矛盾,让弱势群体得到很好法律服务,也减少对律师资源的浪费,促进年轻律师的成长。

二、 增加违约、违法当事人的成本,减少恶意诉讼,节约司法成本,提高社会守约、守法意识,有促于建设法制、诚信社会。律师代理费由败诉方承担写入《民事诉讼法》不仅不会导致滥诉,反而可以遏制恶意诉讼的发生。因为败诉的当事人除了要支付本方律师费用外,还需负担对方的律师费用,因此,人们将会在充分地权衡利弊后才会提起诉讼,即使是潜在的被告也更有可能与对方协商、和解以解决争端。

三、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除了特殊案件的以外,基本是为经济困难的人群提供法律服务,这些人大多数是弱势群体,是受害者,往往在民事诉讼中是获胜一方,如果规定律师代理费由败诉方承担,那样大大减少政府法律援助支出,政府也不用为那些违约、违法人的行为买单。

此立法建议的法律依据和实践基础:

一、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就明确规定了一部分案件的律师代理费由败诉方承担。

1、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

《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规定: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2、著作权侵权案件

《著作权法》第48条规定: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条的规定,“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3、商标侵权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明确规定: “商标法第56条第1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4、专利侵权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 “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可以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

5、不正当竞争案件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6、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v^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26条明确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7、担保权诉讼案件

《^v^担保法》第21条规定: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分析:债务人如约履行债务,债权人的权益即能得到实现,由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不得不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实现权利,由此所支付的律师费是当事人为实现其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属于当事人的财产损失, 《担保法》第21条规定的 “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8、仲裁案件

仲裁可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仲裁请求予以支持。

9、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代理费由败诉方承担,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代理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

从上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看出律师代理费由败诉方承担是有法律基础的,另外律师代理费由败诉方承担体现了民法上的公平原则,将公平原则落实到实处。

二、 司法实践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公布了许多案例,例如“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诉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音像大世界侵犯著作权纠纷案”、“南京电力自动化总厂诉南京天印电力设备厂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都含有律师代理费由败诉方承担的情形,由于这些案例带有判例性质,在司法实践中具有很强指导意义。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xx年 “关于印发 《关于民事案件审理的几点具体意见》的通知中针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提出 “律师费在性质上属于财产利益,原则上可作为损失。”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五十八则首开劳动争议案件律师费转付之先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案件,劳动者胜诉的,劳动者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用可以由用人单位承担,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在理解立法精神的基础上,从20xx年1月1日起,将部分案件的律师代理费列入赔偿范围,由败诉被告承担,并成功判决了十余起原告的律师代理费由败诉被告方承担的案件。这些地方司法实践告诉我们,律师代理费由败诉方承担具有可操作性。

三、查阅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两大法系关于律师代理费由败诉方承担的资料,无论是以律师代理费用为诉讼费用的组成部分还是将律师代理费作为损害赔偿金为理论基础,两大法系都不同程度地认可了律师费用由败诉当事人负担的制度。

立法构架:

一、 “律师代理费由败诉方负担”写入《民事诉讼法》,结束单行的法律、法规关于这方面零零散散的规定,在全国实行律师代理费由败诉方承担,统一指导全国这方面的司法实践。

二、 为防止胜诉方恶意支出过高的律师代理费,故对其支出律师代理费应有一定的约束,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首先,败诉方承担的律师代理费不应该超过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代理费标准。其次,应约定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考虑因素,例如优先考虑请本地律师,以减少旅费的开支、一般情况下只支付一个律师的代理费等等。第三、在起诉时应提交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合同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律师代理费发票作为律师代理费支付的证据。

三、考虑该制度一开始就全面实施难以统一,可以在存在过错性案件中试验,在加以推广,在《民事诉讼法》中可以这样规定:“当事人进行过错性案件民事诉讼,胜诉方聘请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其律师代理费由败诉方承担,但律师代理费不得超过物价部门核定的常规标准。”

金 律师

20xx年x月x日

立法的建议书范文 第15篇

山东永光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增栋、胡俊朋

就对新生儿进行强制性亲子鉴定并建立基因数据库问题

致^v^法工委的立法建议函

^v^法工委:

我们是山东永光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律师执业过程中,收集了大量因子女非亲生最终导致离婚的相关案例,现针对婚姻家庭中子女非亲生对男性造成的严重损害,建议对新生儿进行强制性亲子鉴定并建立基因数据库问题给予立法保护!

目前,我国《婚姻法》、《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未对亲子鉴定问题作出具体规定,仅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中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由此可见,我国仅在现行的司法解释中就离婚诉讼中如何确定亲子关系问题作出了规定,且这种规定是补救性的、推定性的。一旦一方不同意,不能强制其进行亲子鉴定,无法确定真实的亲子关系。特别是在长期抚养孩子的过程中与孩子产生了深厚感情的情况下,对男性的损害,无论是经济上的付出,还是精神上的伤害,都是无法弥补的。

为此,我们建议,应当在《婚姻法》、《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中明文规定:对新生儿进行强制性亲子鉴定,并将亲子鉴定结论载入出生医学证明;同时,为新生儿建立基因数据库。这样,不仅有助于确定亲子关系,对被拐卖儿童、走失人员寻亲,以及刑事案件的侦破也有巨大的帮助作用。

以上建议,敬请予以立法参考!

建议人:山东永光律师事务所 尹增栋 胡俊朋 律师

立法的建议书范文 第16篇

立法建议书

任立华①

^v^常委会:

作为一名中国公民、律师,有感于劳动仲裁案件裁决时证据规则的缺失,以及日益增多的劳资纠纷仲裁环节中的举证难、质证难问题,本人认为非常有必要由^v^常委会制定一部全国统一适用的《劳动争议仲裁证据规则》,下面就该提议的理由展开阐述:

一、亟需制定一部《劳动争议仲裁证据规则》的理由

(一)日益增多的劳资纠纷与劳资双方维权能力严重不对等的社会现实决定了出台一部程序上高效调处劳资诉争和平衡劳资双方诉讼负担的《劳动争议仲裁证据规则》的必要性。

② 该数据来自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东莞劳动争议诉讼程序调查报告》,载 任立华:《法律制度的界定 ――内在于法学研究与实践之间的张力》,《法治论坛》二零零六年第一辑。

中相对处于弱势的劳动者以及相对强势的用人单位的失衡状态提供程序性立法。

之所以强调《劳动争议仲裁证据规则》的出台,还应承担平衡劳资双方诉讼负担这一历史重任。主要在于随着我国法制的健全,虽然一方面有利于包括劳动者在内的全体公民的人权得以更为全面的保障,但另一方面则提醒了用人单位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和风险。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各种躲避法律责任以及增大劳动者维权成本的方法被用人单位的领导们作为良方妙药,争相援用。这直接造成了劳动者取证难、维权难,在劳动仲裁案件中因为举证不能而败诉。为此,有必要在立法层面,对劳资双方的举证负担进行重新分配,确保仲裁程序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抗辩均可以得到公平公正的裁决。

(二)零散的条文规定以及地方之间的立法不同步的立法现状决定了颁布一部体例系统、标准统一的《劳动争议仲裁证据规则》的紧迫性。

从广义上讲,我国并非完全没有劳动仲裁证据举证认证的规定,但这些条款散见于《^v^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v^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和《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即使是为法院审理案件提供参考的三部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司法解释,也只有部分条文对举证责任等事项进行了规定。上述立法现状直接造成了我国劳动仲裁案件审理中证据举证、认定等规定的缺乏。尤其是我国34个省级行政区域(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中仅有十个省级行政区域制定了劳动仲裁证据的认定规则,且规定的形式也不尽相同,这就意味着一旦出现跨省的劳动争议案件或者劳动仲裁争议案件历经一审和二审被申诉至最高人民法院,则难免有适用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劳资纠纷的调处同于民事纠纷,在于定纷止争和案结事了。在全国上下倡导构建和谐社会的舆论环境中,更需要注重劳动仲裁案件的事实查明和纠纷处理,而这均离不开双方提交证据,并经由双方质证和仲裁庭依据证据规则认证后的法律事实,贯彻这一过程中的法律依据正是劳动争议仲裁证据规则。有了证据规则可以明细举证责任的分配,有了证据规则可以限定举证期限的时限,有了证据规则可以简化仲裁审理的步骤,有了证据规则可以确定证据认证的标准,有了证据规则更可以规范仲裁审理的程序。证据规则的价值和意义是毋庸Z疑的,这从最高院出台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和行政诉讼证据规则后,对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维护,以及诉讼模式的优化就足以印证这一点。

(三)仲裁证据认定标准的缺失与诉讼程序中证据规则的完备之间的落差决定了审定一部兼顾仲裁与诉讼证据认定标准,衔接仲裁和诉讼程序审理规则的《劳动争议仲裁证据规则》的现实性。

区别于商事仲裁的一裁终局制,我国劳动仲裁的审理程序实行仲裁前Z以及二审终审制的诉讼制度,这就决定了只要劳资双方任何一方对仲裁裁决结果不符,提起诉讼程序,那么劳动争议案件就得依据民事诉讼和民事证据规则的规定进行审理。但是,由于我国劳动仲裁案件审理时并未援用民事诉讼和民事证据规则的相关规定,这就极有可能导致因为裁决标准的不统一,出现仲裁裁决在诉讼阶段被否定的问题。如此一来,因为制度层面的不统一问题而造成仲裁裁决与诉讼审理冲突,而影响仲裁裁决的公信力的现状显然不利于法制统一的要求。

立法的建议书范文 第17篇

项目主要内容:

1.生产和经营的规模和范围;

2.合资经营的年限;

3.合资企业的地址、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包括新建、改建或扩建);

4.合资企业所需的职工人数,包括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5.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和各方出资比例;

7.产品的技术*能及销售方向:

合资企业道口技术*能达到的水平,在国内外所具有竞争能力,产品是内销售为主还是外销为主;

8.主要原材料、燃料、动力、交通运输及协作配套方面的近期和今后要求与已具备的条件;

9.初步的技术、经济效益分析。

如属一次规模分期实施项目,应列出分期工程的时间安排。

主要附件:

1.合营各方合作的意向书;

2.外商资信调查情况表;

3.国内外

市场需求情况的初步调研和预测报告,或有关主管部门对产品 安排的意见;

4.有关主管部门对主要原材料(包括能源、交通等)安排的意向书;

5.有关部门对资金安排的意向书。

范例: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项目建议书

一、项目名称:合资生产(经营)××××产品项目

项目主办单位:(企业名称)××××××

单位负责人:(厂长或经理)

二、兴办合资经营企业的理由:

从国内外技术上、产品质量上的差距,从利用外资、产品出口、培养人才、增加收益等方面,说明兴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必要*和重要*。

三、中方合营者的情况:

介绍中方合营者的基本情况和兴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有利条件,包括企业*质(国营或集体)、人员情况、技术力量、领导班子、固定资产、设备、场地、原有产品产量、产值、利润、产品出口等情况。

四、外国合营者的情况:

外国合营者公司名称、国别、资本、业务范围、规模、产品声誉、销售情况等。

五、合资经营主要内容:

(一)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

(二)合营年。

(三)合资经营企业的地址、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新建、扩建、改造)。

(四)合资经营企业的职工总数和构成(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五)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和各方出资比例。

(七)产品技术*能及销售方向

合资经营企业的产品拟达到的技术水平,在国内外具有竞争能力,产品内外销比例的估计。

(八)生产(经营)条件

合资经营企业所需主要原材料、燃料、动力、交通运输及协作配套方面的近期和今后要求及已具备的条件。

(九)初步的技术、经济效益分析。

产品的*能和价格(内外销)、成本、收益估算。生产手段、生产效率提高程度。能源和原材料的节约效果。中外双方经济收益匡算:合营期间各方利润、项目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收年限的估算等。社会经济效益分析:合营期间的税收、劳动就业人数、技术水平的提高等。

六、项目实施计划:

何时进行技术交流、出国考察、编写可行*研究报告、组织洽谈、签约、施工、试车和投产等。

如属一次规划、分期实施项目,应列出分期工程的时间安排。

附件:

(一)邀请外国合营者来华技术交流计划。

(二)出国考察计划。

(三)可行*研究工作计划,包括负责可行*研究的人员安排;如须聘请外国专家指导或委托咨询的,要附计划。

注:报批项目建议书时,附件要齐全。

立法的建议书范文 第18篇

我们认为,公司现任党政领导班子,是一个具有理想信念和富有高度事业心的班子,是一个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勤奋干事且卓有成效的班子,是一个具有较强工作能力和较高决策水平的班子,是一个政治坚定、团结和谐、创新务实、勤政廉洁、有凝聚力、战斗力的班子。在公司发展各方面发挥了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凝聚了各方力量,在公司形成了上下团结一致、居安思进、共谋发展的好形势和好局面。一年来,公司领导班子带领公司全体员工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公司发展全局,坚决执行落实市委、市政府和集团公司的各项决议和决定。紧紧抓住公司发展第一要务,解放思想,奋发图强,真抓实干,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推进了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公司通行费收入指标稳步增长,职工文体活动丰富多彩,公司发展整体上呈现出质量提高、增速加快、后劲增强、协调并进的良好局面。

一、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坚持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在工作中始终坚持求真务实的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真正做到了“为职工、务实、清廉”,在全体员工中树立了良好的典范。

二、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始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不断健全和完善班子内部的工作分工、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领导班子成员模范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规定,为各部门、处、所做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表率。并带头发扬民主,认真倾听各方面意见,在民主的基础上实现正确的集中,为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此外,他们还致力于不断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自觉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统一,增强了领导班子的活力,正是在这样一种领导作风下,目前公司上下呈现出的是一种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工作氛围,从而使各项工作的完成有了一个良好的保证。

三、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上,以身作则,严格要求,并制订了具体的落实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制,从各个方面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在工作中,他们严格按照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规范自己的言行,恪尽职守,清正廉洁,为公司全体干部做出了榜样。保证了队伍的稳定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在职工人才选拔方面,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办事,全面推行个人报名、集体笔试、领导面试、行民测评、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和年度考核等制度,扩大了民主和监督渠道,形成了好的用人导向。

五、公司党政领导班子注重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观察、分析问题,正确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立法的建议书范文 第19篇

全体少先队员们:

我们的地球已经伤痕累累,我们应该行动起来,保护地球。如今:大气污染、温室效应、臭氧层破坏、土地沙漠化、水污染、海洋生态危机、物种濒危、垃圾难题、人口增长等各种难题让我们困绕。所以我们应该保护环境。我提出以下意见:

一、学习有关环境保护知识,收听、收看广播保护节目,阅读环境知识读物、报纸,与同学、朋友和家长讨论环境保护知识,与破坏环境的现象作斗争。

二、不浪费纸张,不浪费粮食,节约用水,节约用电,节约燃料。共同节约我们有限的资源。

三、把损坏的物品修理好再用,延长使用期,多用可循环再利用的物品,不用或少用一次性纸制品和木制品。

四、购买有“环境标志”和“绿色标志”的物品,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使用还有破坏臭氧层的物品(如发胶)

五、不向下水道排放污油、丢垃圾,不向海洋、湖泊、江河,分类处理垃圾,把旧书本、报纸、饮料罐卖给废品回收部门,少用塑料包装袋。

六、保护野生动物,不摘采花草,不砍伐树木,不踏草坪。

朋友们,让我们共同创造一个美好的家园吧!

立法的建议书范文 第20篇

市^v^会年立法工作,以立良法、促善治、求实效为目标,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为疏解非首都功能、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治理“大城市病”提供法治保障;同时围绕人民群众最需解决的问题,持续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具体安排如下:

一、计划审议法规草案3项

第三十七次常委会会议(5月)

北京市旅游条例(表决)

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表决)

第三十八次常委会会议(7月)

北京市停车管理条例(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

第三十九次常委会会议(9月)

北京市停车管理条例(第二次审议)

第四十次常委会会议(11月)

北京市停车管理条例(第三次审议)

第四十一次常委会会议(12月)

北京市停车管理条例(表决)

二、法规草案起草项目3项

1、北京市^v^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2、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3、北京市住房租赁管理条例

三、立项论证项目3项

1、北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办法

2、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修订)

3、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四、其他工作2项

1、做好下届五年立法规划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

2、总结本届市^v^会立法工作。

立法的建议书范文 第21篇

篇一:环保建议书400字作文

环保建议书400字作文

尊敬的校领导:

我是本校的一名小学生,已在这所学校生活了六年了。在学校的点点滴滴我都不会忘。校园的景*优美,高大挺拔的松树,姹紫嫣红的小花??可是,当我们走进教学楼是,就会发现许多美中不足之处。

楼梯转角处的水龙头尽管没人用,但“哗哗”的流水声不绝于耳。让我来给大家算笔帐吧!如果一个水龙头一二十秒的速度流失1克水,那么一分钟就流失3克水,一个小时就流失180克水,一天就流失4。32千克的水,一年就有1576。8克水流失了。这些数字是相当惊人的。

我觉得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浪费水资源的现象,是因为同学们节约用水的意识淡薄。才造成的。常言道:“水是生命泉源,珍惜水资源就是珍惜人类的未来。”所以,节约用水,从点点滴滴做起。我建议:

1、在水池旁贴一些有关节约用水的标语。

2、开一个节约用水的班会。

3、开一个节约用水的主题活动。

这些小小的建议仅供学校校领导和老师参考。

篇二:建议书的写法

1、建议书是一种什么文体?

建议书是建议者将对某事或某物所持的意见或观点以书面形式向有关人员、部门、领导或组织加以表达,以取得对方(可以是个人、团体、领导、组织或全社会)的采纳或支持的一种文体。

2、写建议书要注意什么?

写建议书时,要围绕一个中心写,内容要具体,语句耍过顺、简明,格式要正确。

3、建议书的内容包括:

⑴说出存在的问题;(2)说明产生问题的原因;(3)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4、建议书有一定的格式:根据建议书的内容先写上标题,再写称呼(就是写清楚建议书是写给谁的),然后写建议的具体内容,最后写上建议人(或提出建议的团体的名称)的姓名和日期。

5、“习作”中提出可以针对什么问题写建议书;你打算针对什么问题写,为什么要提出自己的建议?

(1)周围的环境被污染,社区购物不方便,供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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