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消费承诺书范文推荐9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2-10-05 09:55:24138

限制消费承诺书范文 第一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关于征收范围和标准;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权限和方式;价格调节基金的减免;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各代征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进行讲述。其中包括:征收对象为高消费和娱乐享受型消费行业、高利润行业、垄断性行业、保护性资源开发类产业和政策限制类产业、涉外、星级以上住宿业征收标准、餐饮业征收标准、服务业征收标准、房屋出租征收标准、广告业中用于城市亮化工程征收标准、征收标准、电力、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征收标准、煤炭业征收标准、卷烟批发企业征收标准、建筑、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标准、纳入预算外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征收标准、某些特定商品定调价情况、价格调节基金实行直征、代征并行的征收方式、使用财政规定的统一票据、加强价格调节基金稽查力度、减免价格调节基金的单位或个人、申请书等手续、报批程序、使用范围、施行日期等,具体材料详见: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范围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征收范围和标准

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对象主要是高消费和娱乐享受型消费行业、高利润行业、垄断性行业、保护性资源开发类产业和政策限制类产业。主要涉及住宿、餐饮、娱乐、广告、房地产开发、电信、烟草、采矿等企业,以及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的行业等。具体征收范围和标准如下:

1.涉外、星级以上住宿业(含商务会馆、产权式酒店)按经营收入的计征,其他住宿业按经营收入的2%计征;

2.餐饮业按营业收入的计征;

3.服务业(美容美发、保健服务、洗浴、照相、休闲健身、文化娱乐业以及中介服务业等)按营业收入的1%计征;

4.房屋出租(含市场商场内门面、柜台租赁)按租金收入的1%计征;

5.广告业中用于城市亮化工程的,按广告业务收入的计征,其他按广告收入的1%计征;

6.电力、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按营业收入的计征;

7.煤炭业按回采率征收。回采率在65%以上的企业,每销售一吨,征收1元;回采率在55%—65%(含65%)的企业,每销售一吨,征收10元;回采率在45%—55%(含55%)的企业,每销售一吨,征收20元;回采率在45%以下的企业,每销售一吨,征收30元;其他非煤矿产业(金、铁、铝、钼、锌、铅等)按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三税之和的1%计征;

8.卷烟批发企业按营业收入的计征;

9.建筑、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工程销售收入的计征;

10.纳入预算外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自收自支单位按收费额的1%计征;差额供给单位按收费额的2%计征;财政全供单位按收费额的3%计征(劳动部门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和教育部门的学杂费免征);

11.为了安全环保或保护、节约资源等目的对特殊产品和行业征收的价格调节基金,以及根据需要在水、电、气等某些特定商品定调价时,按调价总额的2%(一年计算)一次性征收价格调节基金。

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的行业概念按国家xxx《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的通知》(国税〔**〕149号)规定的营业税税目注释为准。

二、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权限和方式

**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的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工作,价格调节基金实行直征、代征并行的征收方式。纳入预算外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的价格调节基金委托市财政部门代征。

征收价格调节基金一律使用财政规定的统一票据,使用其他票据的,企业有权拒缴。

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公室要加强价格调节基金稽查力度,对漏缴、少缴的被征单位进行稽查补征。对违反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规定,拒缴、欠缴、逾期不缴的单位和个人,按照《xxx价格法》、《**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必要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价格调节基金的减免

价格调节基金原则上不得减免。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减征或免征:

(一)经省、**市税务部门批准的全额免税企业,在免税期间免收价格调节基金;部分免税的企业,可相应减征部分价格调节基金。

(二)学校、幼儿园、残疾人福利事业、残疾人个体经营者。

限制消费承诺书范文 第二篇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对被申请人________采取高消费限制令,以便有效执行已经生效的___________人民法院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__民终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书。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________人民法院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成民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根据该判决,被申请人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申请人货款________元、违约金________元、申请人垫付的案件受理费________元和财产保全费用________元。申请人以________为被申请人向贵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贵院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立案受理。

但自上述判决生效后,时至今日,被申请人在完全具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一直逃避执行,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致使申请人上述生效债权不能依法得到执行,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现为充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向贵院申请向被申请人________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促使________尽快配合贵院完成执行工作,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望贵院支持。

此致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限制消费承诺书范文 第三篇

申请人:xx,男,汉族,x出生,住x,身份证号码:x。被申请人:xx,男,汉族,x出生,住x,身份证号码:x。电话:x。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对被申请人限制高消费,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财产以支付申请人赔偿款一案,贵院已经依法立案执行,被申请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且系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为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出以上申请,望准予。

此致成都市x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〇xx年月日

限制消费承诺书范文 第四篇

为使消费者来到太禾大酒店放心消费,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为了提高太禾在酒店的`经营形象。

根据《xxx食品卫生法》,《xxx产品质量法》和《xxx食品标准》等法律、法规和安全食品的操作标准。为此,特向社会承诺:

1、 本酒店在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规 定。切实做到所经营的商品符合食品卫生、食品质量和食品标准等要求;

2、不经营不符合食品标准的食品,不经营假冒伪劣的食品,不经营有危害于消费者健康的食品,积极配合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广大消费者对本酒店饭菜等食品质量进行例行检查。

3、切实做好食品进货索证登记制度。每一批购进的商品,有索证要求的,均向供方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和商品检验合格证书,并做好台帐记录。

4、自觉接受市场管理办公室的商品索证、台帐检查,并在市场指导下积极地做好索证和台帐登记工作。

5、在经营活动中受到政府职能管理部门查处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愿意承担有关部门对市场收取的处罚金。自觉接受市场按相关规定和责任作出的警示,停业整顿乃至终止摊位租赁权的处置。

泗阳县太禾大酒店

二Oxx年三月

限制消费承诺书范文 第五篇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对被申请人高××采取高消费限制令。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李××与被申请人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于××年×月×日以(××××)粤0104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作出判决:被申请人高××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申请人借款××元。申请人李××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贵院已于××年×月×日立案受理。但自上述判决生效后,时至今日,被申请人高××在完全具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一直逃避执行,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致使申请人李××上述生效债权不能依法得到执行,严重侵犯了申请人李××的合法财产权益。现为充分维护申请人李××的合法权益,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向贵院申请向被申请人高××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促使被申请人高××尽快配合贵院完成执行工作,依法维护申请人李××的合法权益,望贵院支持。

此致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

××年×月×日

限制消费承诺书范文 第六篇

摘 要: 我们要平等保护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益和投资失败的小额贷款公司借款人的利益,为了防范个人债务风险,增强金融体系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应建立小额贷款公司借款人的有限个人破产制度。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 借款人 个人破产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借贷的活跃,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也如火如荼。从法律的公平原则出发,我们不仅要保护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益,也要从制度层面考虑保护投资失败的小额贷款公司借款人的利益。由于市场经济活动存在较大风险、投资方向错误、经营不善等诸多原因,小额贷款公司的借款人可能无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如果一味强求借款人必须无限期无条件归还其所借款项,则有违背法律的公平精神,不利于市场经济的活跃,而且很容易催生暴力收贷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鉴于我国已经建立了法人的破产制度,但由于个人破产不符合中国传统文化的要求,个人资产征信系统不够完善等诸多原因,对于个人破产制度尚无相应的制度设计,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深入,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有助于防范个人债务风险,有助于增强金融体系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因此,设立我国的个人破产制度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认可。当然为了预防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对人利用个人破产制度进行虚假破产,逃避债务,从而损坏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益,应当考虑建立小额贷款公司借款人的有限个人破产制度。

对于个人破产制度,让我们从香港艺人钟镇涛的破产事件谈起。1988年,香港艺人钟镇涛和章小惠结婚,二人婚礼极尽奢华,轰动一时。1996年钟镇涛夫妇借款亿港元炒买豪宅。不料,此时香港楼市正处在顶峰,两人不知不觉中站在了楼市的高岗上。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香港楼市泡沫破灭,钟镇涛夫妇所购各项目大幅度贬值,而所余贷款本息滚至亿港元。2002年7月钟镇涛申请破产,同年10月法院裁定钟镇涛破产。按照破产法规定,破产期间钟镇涛赚来的收入都要上交香港破产管理署,破产管理署按照其生活所需给予生活辅助后将其余收入用于还债。钟镇涛在生活上受到的限制包括:每月的置衣和剪发费用为500至800港币、饮食2000至3000港币、住宿4000至8000港币、每天交通费为20至30港币等等。①2006年10月17日破产令终于到期解除,无债一身轻的钟镇涛向媒体宣布xxx终于可以娶老婆了!xxx 个人破产制度在香港已经成为屡见不鲜,它作为针对民事债务免除的一种制度安排已经为广大香港民众所接受和认可。

1.香港个人破产制度简介

(1)个人申请破产的条件

对于大多数债务人来说,申请破产是万不得已时的下策。如果打算申请破产,债务人要向香港高等法院提交xxx债务人破产呈请书xxx和xxx资产负债状况说明书xxx,使法院相信其无能力偿还债务。需要说明的是,申请破产也是需要支付xxx成本xxx的。申请个人破产者需要向破产管理署缴纳8650港元,支付因管理破产案件导致的各项费用及开支,还要向高等法院支付法庭费用1045元。如果破产申请人聘请律师的话,还需付律师费。除债务人可以申请破产外,债权人也可以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宣告债务人破产,以将其资产收集和变现从而追回欠款。一旦高等法院向债务人颁布破产令,破产人就必须立即将其所有的资产交给受托人(一般为破产管理署)管理。破产人必须披露全部财产及债权,包括动产、不动产、现金、有价证券、知识产权等等,不得有隐瞒、转移等行为,也不得在破产前后携带财产离开香港,否则都属犯罪。破产管理署(或受托人)会保证破产人获得收入后,保留足够应付其本人及家庭合理需要的部分,包括:住房、饮食、衣服、教育、交通、医疗、所得税等开支,法定的强积金供款等。

破产人的生活还将受到诸多限制:不准有较高价的物品,须变卖豪华家具,改用普通家具;不能购买房屋;不能有奢侈性消费,如乘坐出租车、出国旅行、到高级餐馆吃饭、买名牌衣物、出入娱乐场所;不能申请信用卡;100港元或以上的信贷,事前都必须披露破产身份等等。为监督破产人是否违规,破产管理署的职员还会到其家中视察。虽然受到诸多限制,但与被人一天到晚追债相比,个人破产后的处境要好得多,因为有破产管理署负责处理债务问题。不过破产对个人声誉可能产生损害,一些对个人道德操守要求很高的职业更不允许破产的人影响行业的形象。很多专业行业不允许破产人继续持牌执业,如律师、会计师、地产、证券交易商、保险等。破产人也不能担任公司董事或参与公司的管理工作,不能担任太平绅士。

(2)东山再起的破产人

如果破产人在4年期间遵守有关规定,那么一般在破产日后4年,破产令便可自动解除。如果以前曾有过破产经历,则需5年。如果破产人没能与破产管理署或受托人充分合作,或遵守有关规定,其破产期最多可延长到8年。当破产令解除后,旧债就可以一笔勾销,个人就可以重新建立信用,开始正常生活。按照法律规定,个人在资不抵债时,除了可以选择破产外,还可以通过xxx个人自愿安排xxx解决债务问题。所谓xxx个人自愿安排xxx是指债务人向法院和债权人提出还款建议,在利率和还款期限方面向债权人争取较宽松的安排,然后继续清偿欠款。债务人提出的个人自愿安排方案,必须在债权人会议上获出席和投票的债权人以大多数通过(即占出席及投票债权人所持债款总值75%以上)。采用个人自愿安排的方法解决债务问题,可使债务人避免背负破产的不良名誉;不用冻结资产,可以避免破产后受到的种种限制;对某些债务人来说还可以保住其高薪工作。②

2.建立我国大陆地区的个人破产制度

xxx他山之石,可以攻玉xxx。香港的个人破产制度对于我们建立大陆地区的个人破产制度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但是,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需要一套完备的个人财产申报制度和社会信用制度完善基础之上。

为了防止个人破产制度成为某些人逃避债务,虚假破产的工具,应当对个人破产制度进行严格的限定,必须符合法定情形的条件才可以实行个人破产。具体到建立小额贷款公司借款人的个人破产制度上,可以考虑如下的制度设计:

(1)严格限定小额贷款公司借款人申请个人破产的条件

由于借款人投资方向错误、经营不善或者发生巨灾等情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法院申请个人破产。

(2)小额贷款公司借款人申请个人破产的程序

债务人要向小额贷款公司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交xxx个人破产申请书xxx和xxx资产负债情况表xxx,使法院相信其无能力偿还所欠小额贷款公司的债务,法院经审查认为借款人符合个人破产条件的依法宣布其破产, 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对其债务进行豁免以及确定当事人在破产过程中权利义务关系。对于个人破产的,法院可以限定债务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不得进行高消费,不能购置房产、汽车等高档物品,甚至对日常的生活标准也可以作出严格的限制,并在进行消费信贷时给予更严厉的条件。

3、针对小额贷款公司借款人假借破产名义逃避债务实行恶意破产给予法律惩戒

将其虚假破产的行为录入公民个人征信系统,原则上以后无法从任何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包括各种贷款公司申请贷款。对于构成犯罪的,建议可以将虚假破产罪的主体扩大到个人,即公司、企业、个人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假债务或者以其他方式转移财产、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和其他人利益的行为构成虚假破产罪。

注释:

①韩冰:《香港地区关于个人破产制度的法律规定》,。

限制消费承诺书范文 第七篇

申请人:xxxxxxx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地址:xxxxxxxxxxxxxx号

被申请人一:xxxxxxx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地址:xxxxxxxxxxxxxx居委会五组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执行董事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对被申请人xxxxxxx有限公司和被申请人xxx采取高消费限制令,以便有效执行生效的(20xx)x10民终xxx号民事判决书得判决。事实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追偿权纠纷一案,业经xxx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完毕,作出终审判决。因被申请人未按生效判决书履行规定的义务,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执行案号为(20xx)x1002执xxx号。

在执行期间,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法院据此做出了裁定,但是被申请人并未按照裁定书指定的时间履行给付义务,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现为充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向贵院申请将被申请人xxxxxxx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xxx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促使被申请人履行给付义务,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望贵院支持。

此致xxxxxxx区人民法院

xx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限制消费承诺书范文 第八篇

申请人xxx,性别,民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xxx,性别,民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对被申请人xxx采取高消费限制令,以便有效执行xx法院于x年x月x日作出的已经生效的xxx判决书。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xxx与被申请人xxx(此处填写案由,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于x年x月x日(此处填写案号)作出判决:(此处填写判决内容)。申请人xxx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贵院已于x年x月x日立案受理。但自上述判决生效后,时至今日,被申请人xxx在完全具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一直逃避执行,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致使申请人xxx上述生效债权不能依法得到执行,严重侵犯了申请人xxx的合法权益。现为充分维护申请人xxx的合法权益,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向贵院申请向被申请人xxx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促使被申请人xxx尽快配合贵院完成执行工作,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望贵院支持。

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限制消费承诺书范文 第九篇

【摘 要】 文章以我国对原产于美国、韩国和欧盟等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案为背景,对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案件的缘起、运作流程跟踪、反倾销调查申请书的构成要件及所涉及的会计问题进行分析,从四个层面探讨了会计在反倾销中的重要功能。认为反倾销调查申请书是提起反倾销能否立案、反倾销能否胜诉的关键,关系着我国应对反倾销战略的实施和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企业应当立足全球视野,强化会计管理战略水平,建立应对反倾销会计信息平台,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反倾销战略实施提供信息支持。

【关键词】 反倾销调查; 调查申请书; 太阳能级多晶硅案例; 会计管理

一、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案件的缘起

太阳能级多晶硅是制造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的主要原料,在中国市场太阳能级多晶硅主要应用于光伏太阳能领域。“十一五”末期,我国硅电池占太阳能电池总产量的95%以上,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的发展直接决定着整个光伏产业的发展。

我国多晶硅市场长期以来由进口产品所垄断,进口的多晶硅主要来源于美国、韩国、德国、日本和中国台湾,5年前进口依赖度一度达到95%①。近年来,国内产业开始发展壮大,产量由2008年的4 685吨增长到2011年的82 768吨,市场份额由2008年的28%上升至57%。

2008年开始,原产于欧盟、美国和韩国的太阳能级多晶硅的进口量逐年大幅上升,进口绝对数量在4年间增长了376% (如图1所示);进口量占中国总进口量的比例也呈明显上升趋势,由2008年的66%上升至2011年的83% (如图2所示)。

2008年到2011年期间,原产自欧盟、美国和韩国的太阳能级多晶硅的进口价格逐年降低,从2008年每公斤1 378元大幅跌落至2011年的每公斤376元,降幅高达73%。2011年以来,太阳能级多晶硅价格下跌更为严重,2011年1—6月,平均进口价格为每公斤462元,但2012年1—6月的价格已降至每公斤174元,一年内的降价幅度高达62%。

原产自欧盟、美国和韩国的太阳能级多晶硅进口价格的持续下降大幅压低了国内同类产品价格。2008年到2011年期间,国内同类产品的价格逐年降低,4年间的价格分别为每公斤1 923元、445元、378元和320元,4年间的整体降幅达83%,如图3所示。

2011年以来,由于受到进口产品大幅降价的影响,国内同类产品价格下跌情况更为严重。2011年1—6月,国内同类产品的平均价格为每公斤410元,但2012年1—6月的平均价格已降至每公斤146元,一年内降价幅度高达64%,如图4所示。

太阳能级多晶硅进口量的大幅上升和价格的大幅下降挤压了国内产业的利润空间,导致了国内同类产品的利润率和投资收益率的大幅下降,如图5所示。

2011年以来,太阳能级多晶硅的进口与国内产业受到的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表现更为明显,2011年以来,国内多晶硅产业陷入了大规模停产的境地。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统计,在A板上市的7家多晶硅企业中3家已经停产。从全国的情况来看,在已投产的43家多晶硅企业中,仅剩七八家企业尚在开工生产,其余的企业均已经关闭生产线,停产率超过80%。2011年12月,国内出现了第一家破产的多晶硅企业——成立于2008年、投资过亿的浙江协成硅业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到2012年第二季度,洛阳中硅高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西赛维LKD光伏硅科技有限公司已经接近完全停产状态。

在这样的背景下,2012年7月2日,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西赛维LDK光伏硅科技有限公司、洛阳中硅高科技有限公司和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代表国内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提交书面申请,请求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同年9月17日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2012年11月1日商务部对原产于欧盟的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并将该调查与2012年7月20日商务部已发起的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调查及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补贴调查进行合并调查,累积评估上述三国(地区)进口被调查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的影响,确定倾销调查期为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08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从被动挨打到企业主动采取反倾销手段维护自身利益,这不仅对我国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的健康发展有重要意义,也是我国企业维权意识的觉醒。

二、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案件的运作程序

WTO《反倾销协定》第2条规定:如一产品自一国出口至另一国的出口价格低于在正常贸易过程中出口国消费的同类产品的可比价格,即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的商业,则该产品被视为倾销。2002年我国新实施的《反倾销条例》中提到企业提请反倾销申请,应满足3个基本条件:(1)国外进口产品存在倾销,即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进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xxx市场;(2)国内相关产业遭受损害,即指倾销对已经建立的中国国内同类产品的产业造成损害或者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同类产品产业造成实质阻碍;(3)倾销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即指“一般因果关系”。我国的上述规定与WTO《反倾销协定》的规定也是相一致的。在我国,商务部主要负责倾销与倾销幅度的调查,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是商务部具体负责反倾销调查的部门,xxx是我国反倾销措施的具体执行机关。我国企业提请反倾销申诉的基本程序包括:递交反倾销调查申请书;商务部初步审查与立案公告;调查与调查期限;初步裁定与临时反倾销措施;价格承诺;最终裁定和反倾销税;行政复议,如图6所示。关于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案件申诉基本流程②,如表1所示。

从表1案件进程及所对应的内容可以看出,反倾销的申请、填写产业损害调查问卷以及实地核查等过程都与众多会计问题相关。

三、反倾销调查申请书的构成要件及会计功能分析

反倾销调查申请书是商务部决定是否立案的重要证据,分析反倾销调查申请书的构成要件及所涉及的会计问题对企业从会计战略视角提高应对反倾销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反倾销调查申请书的构成要件及所涉及的会计问题

根据我国反倾销法律的规定,反倾销调查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书作为调查机关决定是否立案的主要法律文件,反映了申请人的主张、证据以及相关必要的信息,是反倾销立案的证据,也是反倾销申诉程序启动的源泉和关键。通常情况下,申请书中会涉及大量的商业秘密材料,因此,企业所递交的申请书有申请书保密文本和公开文本两种版本,受获取信息来源的限制,这里主要以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申请书的非保密文本作为分析对象。

反倾销调查申请书(非保密文本)主要包括申请书正文、保密申请、确认书和附件清单四个部分。其中申请书正文是最主要的部分,包含了申请人的主张、证据以及相关的信息,是商务部决定是否立案调查的重要依据。申请书正文部分包括:(1)概述;(2)申请人的情况及国内产业介绍,涉及申请人提出反倾销申请的资格问题以及对太阳能级多晶硅市场情况的简介;(3)申请调查产品及国内同类产品的情况,主要是对被调查产品的范围进行具体描述,阐述国内同类产品和被调查产品的相似性和可替代性,以及被调查产品的生产商、出口商和进口商;(4)倾销,这部分主要对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的出口价格和正常价值进行调查,进而确定美国、韩国和欧盟的倾销幅度;(5)补贴;(6)损害,这一部分申请人利用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的销量、销售收入、价格、市场份额、利润、现金流、投资收益率、就业与工资、库存、劳动生产率和投融资能力等指标证明原产于美国、韩国和欧盟的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的进口对我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同时通过对美国、韩国和欧盟产能和库存的分析证明来自美国、韩国和欧盟的被调查产品的大量进口对国内产业造成了明显可预见和迫近的实质损害威胁;(7)因果关系,这一部分申请人在综合考虑国内市场需求、被调查产品的进口数量和价格,以及国内产业各项经济指标在调查期内的总体走势和在各时间段中的相互对应关系的基础上,确定被调查产品进口与国内产业受到的损害之间具有明显的因果关系;(8)公共利益考量;(9)结论与请求。

由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反倾销调查申请书内容分析知,申请书的核心内容是围绕倾销是否成立的三个基本条件展开的,如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的出口价格和正常价值、对我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的市场份额、利润、现金流、投资收益率、就业与工资等证据。这些都需要申请人根据既有的财务会计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定量分析美国、韩国和欧盟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对我国的倾销幅度以及对我国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企业会计管理工作和所提供的会计信息证据,对企业提起反倾申诉至关重要。

(二)反倾销调查申请书中会计功能定位

反倾销不是普通的法律诉讼,而是一个经济问题,它是发生在既定法律程序下的会计计量和会计核算纠纷。从以上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调查申请书内容的分析可以看出,会计在企业向商务部提起反倾销申请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1.把握提起反倾销的时机

从申请书的正文部分可以知道,实际上从2008年开始,原产于美国、韩国和欧盟的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的进口量大幅上升,进口价格逐年降低。2008年至2009年,被调查产品的价格降低了64%,国内同类产品的价格降幅达到77%,实际上已对我国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市场产生不利影响,而我国企业直至2012年才提起反倾销申请,此时作为申请人的洛阳中硅高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西赛维LKD光伏硅科技有限公司已经接近完全停产状态,太阳能级多晶硅的进口已对我国企业造成严重损害,企业也错过了提出反倾销申诉的最佳时机。

虽然影响企业提起反倾销申请的因素是复杂的,但会计信息是企业判定是否提起反倾销的最直接的依据。企业提起反倾销申请时不仅要了解国内本行业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还需要掌握国外竞争对手的生产能力及库存情况,其商品在国内市场以及第三国市场销售的价格和数量,其商品在我国市场销售的价格、数量及其变化等相关会计数据。动态地把握这些信息,企业才能及时发现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的倾销行为,把握好提起反倾销的时机。

2.证明申请人的主体资格

根据我国反倾销法律的规定,我国反倾销调查程序关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确定,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申请人的产量占到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的50%以上;(2)申请人的产量占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不足50%时,则要视支持反倾销调查申请的生产者的产量而定,如表示支持申请和反对申请的国内生产者中,支持者的产量占支持者和反对者的总产量的50%以上,并且表示支持申请的国内生产者的产量不低于国内同类产品产量的25%。因此对自身产量以及行业中其他企业的产量的正确核算和记录是企业提起反倾销申请的前提。通过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申请人的产量核算可以看出其同类产品产量占国内产业同类产品总产量的比例超过50%,具备提起反倾销申请的法定资格。

3.为计算倾销幅度提供服务

倾销幅度的计算是判定倾销是否成立的重要依据,倾销幅度的多少主要涉及对出口价格和正常价值的比较,以计算美国的倾销幅度为例,在比较过程中为了尽可能将出口价格与正常价值在出厂价的水平上进行比较,需要合理扣除被调查产品从美国出口到中国的各种环节的费用,包括境内外的运输、保险费用、关税、增值税、佣金、信用成本、仓储、商检费等各种费用。因为申请人无法通过公开渠道了解美国境内环节的费用,所以根据2011年5月到2012年4月国内同类产品的境内销售、运输、保险等费用占销售收入的平均比率,推定美国境内环节费用占其销售价格的比例为2%,该项费用应从调整前的出口价格中扣除。

而对于正常价值的确定,因为申请人无法通过公开渠道获得美国多晶硅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合理费用和利润,因此采用美国被调查产品的同类产品出口到第三国的价格作为正常价值,申请人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统计的FAS贸易条件下,2011年5月到2012年4月美国向日本出口多晶硅的价格作为被调查产品的调整前正常价值,在此基础上对销售条件、条款、税收、贸易环节、数量等方面进行调整,得到调整后的价值。从以上出口价格和正常价值的确定可以看出,倾销幅度的确定并不是对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进行简单的比较,因为两种价格产生的方式不同,产品的销售和价格受到市场环境、价格条件、运输成本、消费方式、消费时间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在计算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时需要据此进行会计调整。

4.为评估损害提供证据

进口产品对国内企业的损害评估是采取反倾销措施的重要条件,对损害的评估主要包括被调查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损害和实质损害威胁。从申请书的内容可以看出,申请人主要通过销量、销售收入、销售价格、市场份额、利润、现金流、投资收益率等财务指标的分析对原产于美国、韩国和欧盟的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进口对国内产业的损害情况进行评估,并且从保密文件的摘要可以看出申请人同时提供本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数据等。对于实质损害威胁的判断,申请人主要是对美国、韩国和欧盟的被调查产品的产能和库存情况进行分析,认定原产于欧盟、美国和韩国的太阳能级多晶硅的大量倾销进口共同对国内产业造成了明显可预见和迫近的实质损害威胁。因此,完整准确的会计资料是企业评估损害的重要证据。

四、结论与启示

反倾销调查申请书是提起反倾销能否立案、反倾销能否胜诉的关键,关系着我国应对反倾销战略的实施和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从会计战略视角看,至少应当关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建立对外反倾销会计信息平台

反倾销会计信息平台的搭建主要包括两方面的信息,一方面是国内生产者的信息,包括企业产品的生产、销售和利润等指标信息;另一方面是国外生产者、出口商的信息,包括出口产品的数量、价格、生产能力、库存以及出口到第三国的价格等。各个相关企业可以根据进口产品价格、数量等变动趋势以及对企业同类产品的生产、销售和利润等指标进行监控,及时对产业有否造成损害和损害程度进行预警,进而把握提起反倾销的时机。

(二)完善企业的会计核算管理工作

1.改善企业现有的会计核算方式

会计核算方式的改进并不是要完全按照反倾销调查的模式来设计,特别对于有相当多产品的企业更加不经济。理想的改进模式是在不增加企业核算成本或尽可能少增加核算成本的情况下,就能够基本满足企业反倾销申诉的需要。可行的方法是在企业现有的会计核算管理系统中嵌入反倾销导向的会计管理工作。企业通过反倾销会计信息平台的搭建应识别外国可能对我国倾销的与本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进而在日常的会计核算管理中进一步细化会计科目、账簿,从会计科目的编制、报表的生成等方面入手设置相关产品二级科目或更为细致的明细科目,以便需要时可以迅速、准确地找到调查产品信息,降低反倾销信息收集的成本,提高申请准备工作的效率。

2.加强企业会计活动的控制

在反倾销申请中,申请人通过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数据评估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和实质损害威胁。商务部在对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签收之日起60天内,将对申请书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对案件立案调查,所以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直接关系到申请是否能够立案。因此企业在日常的会计基础工作中,要实现精细化,从基本的会计账簿认真做起,企业要依据《会计法》和会计准则,制定适合本单位的会计制度,杜绝会计造假和记账的随意性,保证会计资料的完整真实可靠;明确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的处理程序,强化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以便会计人员及时提供反倾销申请中所需的会计信息和相关资料。

(三)加强对外反倾销的会计人才的培养

因为反倾销案件的特殊性和专业性,实践中反倾销调查申请书的起草工作主要由律师在企业的配合下完成,企业在提起反倾销申请之初,一般会授权律师事务所作为其委托人,参与反倾销调查的申请及调查工作,而企业则主要是配合委托人书写申请书。因此,一方面,培养具有反倾销法律知识的人才十分必要;另一方面,对于企业而言,企业会计人员在提起反倾销中所需能力的培养也十分关键。通过对申请书内容的分析可知,申请反倾销所需的会计信息资料和企业日常核算所形成的会计资料有一定的区别,企业的会计人员需要按照国家反倾销法律规范进行必要的会计调整,而这需要企业的会计人员对反倾销知识有全面的理解,因此企业在日常的会计人员再教育管理中,应不断加强会计人员反倾销意识的培养,同时通过参加WTO的技术培训、到国外进修、组织专家讲座、建立反倾销教育和奖励基金的方式不断提高会计人员在对外反倾销中所需的能力。

(四)加快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培养

反倾销措施只是一种在一定时期、一定限度内的保护手段或补救性措施,与此同时可能会产生增加下游产业成本、提高消费价格水平等不利影响,甚至会引起其他国家的报复,这种报复也可能以非反倾销的形式出现。因此我国企业必须加速提高技术水平和商品质量,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这样才会在面对日趋激烈的国家竞争压力时,处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 米家龙,侯杰,郭双焦.中国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制定的完善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32-33.

[2] 于永达,戴天宇.反倾销理论与实务[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183-185.

[3] 刘爱东,王晰.1997-2008年中国对外反倾销成因及特征定量研究[J].华东经济管理,2010(6):53-56.

[4] 张玉卿,杨荣珍.我国对外反倾销贸易救济效果评估[J].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08(11):1-6.

显示全文

注: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后台留言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7人评论 , 39人围观)

点击下载
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