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消费创新赋能工作计划 第1篇

20. 深入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应用。加快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和数据汇聚,形成全省统一规范的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全面实施《浙江省公共数据开放与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建立规范有序、安全高效的公共数据开放利用机制,加快形成公共数据资源市场化服务机制。到2022年,开放数据集总量10000个、数据项50000个以上,推出数据开放创新应用8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网信办、省市场_)

21. 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开放自有数据资源,加快构建多源数据采集体系。积极培育公益性数据服务组织和研究机构。支持农业、工业、交通、教育等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围绕智慧城市建设、经济社会仿真推演、公共卫生安全防控、自然灾害防治等重点领域,推动社会数据和公共数据的融合利用,拓展“城市大脑”场景化多业务协同应用。(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大数据局)

22. 加强数据要素安全保障。采取数据签名、加密、接口鉴权等保护措施,运用区块链和智能合约等新技术,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全链条保护机制,提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构建数据安全风险预警与防控体系,建立重大公共安全事件数据应急采集和应用管理机制。(责任单位:省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_、省大数据局)

数字消费创新赋能工作计划 第2篇

1.培育数字化消费链主企业。推动本市国货国潮、民生消费、智能电子产品等消费品牌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持企业搭建基于云原生的企业低代码开发平台,建立以数字驱动为核心的企业数据中台,打通消费数据公域和私域流量,实现消费数据分析挖掘和智能决策,打造个性化定制(CTM)和直达消费者(DTC)电商直播新模式,提升产品创新能力,形成从产品研发、供应链协同、生产制造、仓储物流调度、渠道和销售服务等各环节数字化协作的闭环链路。(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相关区政府)

2.鼓励直播电商平台创新发展。发挥本市平台企业聚集优势,支持购物、餐饮、便民服务、文娱体育、旅游出行、跨境电商等领域平台企业积极开展直播业务。支持首店首发经济,鼓励首店品牌企业和电商平台企业在本市建立区域性和功能性总部或法人主体,并在人才引进、证照办理、资金奖励等方面给予支持。发挥本市电子商务、数字商务示范企业示范引领作用,鼓励企业不断创新直播运营模式,丰富虚拟主播的应用场景,提高制播效率和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扩大线上销售规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区政府)

3.打造高端直播电商基地。选取2-3个区作为重点,依托产业联盟和协会组织开展直播电商基地试点建设工作,打造具备品牌聚集、主播孵化、机构入驻、活动落地、人才培养等功能的高质量直播电商基地。鼓励企业构建音视频处理、数字人、智能审核等开放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内容制作、产业公共直播间等基础设施保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通信管理局,相关区政府)

4.引进优质直播电商服务机构。发挥本市头部直播电商平台集聚优势,加速培育引进优质MCN机构、数据营销服务商、品牌服务商、内容策划企业等专业服务机构。引导头部直播平台、品牌商、行业协会、职业院校与服务机构开展合作,丰富专业人才与品牌资源,提升相关机构在主播孵化、品牌塑造、流量运营、内容策划等方面服务能力。鼓励在基地建设、直播间搭建、运营管理等环节对MCN机构给予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相关区政府)

5.营造多元直播电商产业生态。鼓励传统媒体在遵循参与商业活动有关管理规定基础上,与直播电商平台开展合作,打造传统媒体主播的达人主播身份。支持本市品牌企业、商家店铺、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开展品牌自播、工厂直播、乡村振兴直播等特色直播。着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直播发布平台,鼓励平台设立首店首发直播专区。支持老字号品牌、新消费品牌开展直播带货、新品首发、首店入驻等特色直播活动,借助直播经济推广“北京品牌IP”,打造“人、货、场”全要素直播电商产业集聚生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_,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网信办,相关区政府)

数字消费创新赋能工作计划 第3篇

根据《方案》,北京将通过商圈数字改造升级工程、生活服务扩容提质工程、老字号守正创新工程三大工程深化新兴数字技术赋能效应。

在实施商圈数字改造升级工程方面,北京将加快千兆固网和5G网络建设,持续推进市级重点商圈、市内重点景区等区域5G网络建设。鼓励各区加强对重点商场、超市等公共区域提供免费WiFi上网的政策引导力度。遴选一批数字化解决方案服务商,推动数字新技术与重点商圈数字化改造深度融合,将数字化改造成效纳入全市商圈分级分类标准。鼓励直播平台、直播服务机构与特色餐饮街、北京首店以及大型商业综合体加强合作,打造沉浸式、互动性的数字消费体验。发挥大数据优势,打通供需两端,为商圈业态布局、招商等提供决策支撑。

在布局生活服务扩容提质工程,北京将加快推进数字化技术在生活服务、健康养老等领域的提质升级。推动数字技术企业搭建面向生活服务的数字化平台,积极推动以蔬菜零售、便利店、美容美发等行业数字化升级行动和餐饮业数字化升级行动,提升企业数字化运营能力。支持智能取餐柜、智能快递柜等智能服务终端布局,加快无人车、服务机器人示范。鼓励智慧餐厅、云厨房等“生活服务+互联网”新模式发展。助力消除老年人数字消费鸿沟,依托生活服务平台整合资源,通过错时、团购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价格可承受、品质有保障的服务。

在开展老字号守正创新工程,北京将鼓励老字号企业在保护和传承优秀传统技艺基础上,运用先进数字技术创新传统工艺,提高产品质量和工艺技术水平。以前门、大栅栏等核心区域为中心,发挥知名老字号资源聚集优势,强化数字技术赋能,鼓励数字技术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等助力老字号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新消费模式嵌入,拓宽消费群体及消费路径。

数字消费创新赋能工作计划 第4篇

《上海市推进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1—2023年)》提出“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直播电商基地建设,认定一批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示范性强的市级直播电商基地”。近期,市商务委经综合评估认定移动智地等12家为本市首批直播电商基地。

据悉,这12家直播基地具有以下特点:

行业影响力高。多数直播基地也积极参加本市“五五购物节”“网上年货节”“11直播月”等消费促进活动,有效带动了本市消费增长。如能良直播基地打造了全景多媒体直播间。崇明智慧岛产业园2021年直播交易额创新高。

主题特色鲜明。12家直播基地结合各自定位优势,积极发展直播产业。如,移动智地建立了完善的服务体系和团队,为入驻直播电商企业孵化、直播人才培训、直播电商企业融资等延伸服务。 外高桥国际品质直播第一港,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优势,建立优质的产品供应链为主播带货提供高利润、高品质、高传播力度的产品体系支撑。尚街X创邑Space发挥园区数字媒体产业集聚优势,聚焦高端消费品牌开展直播。

示范带动效应强。12家直播电商基地在行业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主动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如,5808直播基地聚焦直播产业,引入直播行业优秀的技术公司以及头部主播,为传统园区数字化转型提供了借鉴。上海新世界大丸百货以原有的零售品牌的资源,通过直播拓展销售渠道,为线下百货行业线上化转型起到了示范作用。

上海市直播电商基地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1.移动智地直播电商基地

2.中广国际广告创意产业园

播共享直播间

4.外高桥国际品质直播第一港

5.能良直播电商基地

直播电商基地

7.“虹桥品汇”直播基地

8.尚街X创邑Space

9.上海美谷美购直播爆款中心

10.上海新世界大丸百货

11.万香国际创新港

12.上海智慧岛数据产业园

数字消费创新赋能工作计划 第5篇

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全面开展“数字赋能626”行动,到2022年,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数字赋能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三新”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29%。企业数字化转型全面推广,培育形成5家千亿级平台型企业。新业态新模式加速涌现,推广100个以上新业态新模式典型企业和平台。数字赋能社会效益显著,累计带动形成100万个以上新就业机会。数字治理走在全国前列,基本形成整体智治的现代政府形态。

数字消费创新赋能工作计划 第6篇

18.促进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双奥城市”综合优势,推动“后冬奥”时代数字体育场景建设,培育在线健身等数字体育消费新业态。积极发展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推动将定点医疗机构的互联网复诊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探索“互联网复诊+处方在线流转+医保自动结算+药品配送到家”一站式服务。依托平台企业消费大数据分析,在餐饮、旅游、文化活动等领域定期推出特色消费榜单和消费指引,培育消费品牌。(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区政府)

19.推动科技文化交互融合发展。围绕文化设施服务完善,打造基于AI、AR、位置服务、5G等一体化的数字技术综合解决方案,推动数字博物馆、数字展览馆等数字文化新模式,发展云旅游、云展览、数字艺术等消费新形态。依托中轴线申遗保护、构建“故宫-王府井-隆福寺”文化金三角等重点工程,鼓励发展“导游直播”“网红打卡”等智慧旅游新模式,宣传推广本市精品旅游线路、特色文化活动等文旅资源。(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相关区政府)

数字消费创新赋能工作计划 第7篇

8. 大力发展在线教育。推进之江汇教育广场版建设,加快发展互联网学校。探索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化等优秀在线课程资源纳入部分教育阶段的日常教学体系,并在部分学校先行先试。支持互联网企业与教育机构深度合作,拓展智能化、交互式在线教育模式,开展基于线上智能环境的课堂教学等试点。建设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智慧云平台,提供数据驾驶舱、教学等可视化数据服务。(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社保厅)

9. 推广远程办公模式。支持企业建设智能协同办公平台,提供无边界协同、全场景协作的远程办公服务,满足居家办公、移动办公等需求,加快形成对线下办公的有效补充。加快完善电子合同、电子发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等数字应用的基础设施,有效支撑在线办公。(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浙江省税务局)

10. 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完善省互联网医院平台功能,实现线上线下全流程服务闭环。建设“浙里办”国民医疗健康专区,整合打通各类网上服务终端,提供院前智能分诊、院中智慧就医、院后健康管理一站式服务。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医保准入机制,将互联网复诊、远程会诊等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建设省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建立全省医疗健康数字化转型基本数据目录库,探索患者主导的医疗数据共享方式和制度。建立医联体远程医疗服务网络,提高优质医疗服务的可及性。(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市场_、省医保局、省大数据局)

11. 鼓励发展“无人经济”。推广不见面交易、零接触服务,普及无人超市等智慧终端。推动数字交通发展,完善综合交通智慧云平台,完善“浙里畅行”出行服务应用,加快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应用,推广交通“一卡通”“一码通”在长三角区域的应用。促进网络货运、自动驾驶微公交等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探索无人机、无人车等应用场景。(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

12. 推动数字文化和旅游发展。完善“浙江智慧文化云”,积极推广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推动演艺娱乐、文化会展等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数字影音、网络直播等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培育云旅游等新型文化业态和消费模式。提升“浙里好玩”等全域旅游数字化服务平台,推广景区客流实时统计、智能预警和应急处理等应用。加快建设大花园数字化平台。到2022年,培育15个省级数字文旅先行区,打造30个智慧旅游景区。(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_、省_)

13. 拓展电子商务新零售。推动省内头部电子商务平台健全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供应链,带动商品、技术、服务等发展。推动传统零售和电子商务资源整合,创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新模式。鼓励发展工业、直播等电子商务新模式,更好服务个性化、品质化消费需求。到2022年,全省网络零售额达到万亿元,跨境网络零售出口额达到1400亿元。(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经信厅、省市场_)

14. 推广金融科技。强化移动支付之省建设,加快二维码、生物识别、支付标记化等技术应用,加强海内外支付技术和商业模式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科技公司开展无接触贷款、线上投资理财理赔、线上便民缴费等金融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应用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创新智能投顾、智能认证、智能量化投资等业务。到2022年,常住人口移动支付覆盖率达到90%。(责任单位: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_、浙江银保监局、浙江证监局)

15. 推进智能亚运建设。建设亚运会云转播中心,构建“5G+4K/8K”视频采编、赛事实况直播、视频传输等系统,实现5G网络在亚运会场馆、交通枢纽的优化布局和优质覆盖。打造智能亚运典型智慧应用场景,加强数字孪生、沉浸式观赛、复眼摄像、多场景一脸通行、快递配送机器人等布局。(责任单位:第19届亚运会组委会、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_、省体育局、省大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

数字消费创新赋能工作计划 第8篇

15.实施商圈数字改造升级工程。加快千兆固网和5G网络建设,持续推进市级重点商圈、市内重点景区等区域5G网络建设。鼓励各区加强对重点商场、超市等公共区域提供免费WiFi上网的政策引导力度。遴选一批数字化解决方案服务商,推动数字新技术与重点商圈数字化改造深度融合,将数字化改造成效纳入全市商圈分级分类标准。鼓励直播平台、直播服务机构与特色餐饮街、北京首店以及大型商业综合体加强合作,打造沉浸式、互动性的数字消费体验。发挥大数据优势,打通供需两端,为商圈业态布局、招商等提供决策支撑。(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通信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相关区政府)

16.布局生活服务扩容提质工程。加快推进数字化技术在生活服务、健康养老等领域的提质升级。推动数字技术企业搭建面向生活服务的数字化平台,积极推动以蔬菜零售、便利店、美容美发等行业数字化升级行动和餐饮业数字化升级行动,提升企业数字化运营能力。支持智能取餐柜、智能快递柜等智能服务终端布局,加快无人车、服务机器人示范。鼓励智慧餐厅、云厨房等“生活服务+互联网”新模式发展。助力消除老年人数字消费鸿沟,依托生活服务平台整合资源,通过错时、团购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价格可承受、品质有保障的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相关区政府)

17.开展老字号守正创新工程。鼓励老字号企业在保护和传承优秀传统技艺基础上,运用先进数字技术创新传统工艺,提高产品质量和工艺技术水平。以前门、大栅栏等核心区域为中心,发挥知名老字号资源聚集优势,强化数字技术赋能,鼓励数字技术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等助力老字号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新消费模式嵌入,拓宽消费群体及消费路径。(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相关区政府)

数字消费创新赋能工作计划 第9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在省深化数字浙江建设领导小组框架下,强化对数字赋能培育新业态新模式的组织领导。省深化数字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推进,形成省市县联动、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建立完善新业态新模式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体系,形成闭环管理。

(二)坚持包容审慎监管。探索符合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监管办法,推动“互联网+监管”方式,健全触发式监管机制,在严守安全底线前提下推进监管创新。对新出现、一时看不准的新业态新模式,设置一定的观察期,预留发展空间:对关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存在较大潜在风险、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新业态新模式要严格监管:对非法经营、触及法律法规红线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三)营造良好市场氛围。落实国家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带动新型消费的税收政策,优化各级财政对数字赋能的投入,统筹相关专项资金支持新业态新模式重大项目建设。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设施环境。加大典型案例宣传推广力度,对成效显著的主体,在申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试点、省重大产业项目及相关扶持专项中给予优先支持。

数字消费创新赋能工作计划 第10篇

夜幕降临,桐庐味道•寻味夜集现场人头攒动,绵绵春雨在烟火气下更显朦胧。现场以省内好物和桐庐好物为两大主题,设置“乡土风味研究馆”、“梦想生活馆”、“超能玩家奇遇记”、“美食造夜计划”四大板块,设置55个市集摊位,吸引市民近万人次。 

据悉,本次“桐庐味道•寻味夜集”活动旨在打造创新消费新场景,助力提升县域经济活力。通过消费促进创新服务基地为载体,开展省域巡展、市集等展销活动,搭建配套线上购物平台,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智慧消费生态。下一步,相关部门将继续整合当地优势资源,打造区域产业链数字经济总部平台,推进消费品工业数字化发展,通过整合农产品流通加工、包装品牌设计、优质电商服务和集采、展销等资源,推动26县生态产业和县域经济发展,助力实现共同富裕。

桐庐县副县长吴涛表示,此次活动的成功启幕,为桐庐消费注入了新动能,有助于提振消费者信心、促进消费复苏,同时也为桐庐消费相关产业发展、消费市场升级带来了新契机。

省商务厅消费促进处、市场流通处、商贸运行处以及省内区(县)商务部门及多家企业相关代表支持并出席本次活动。

数字消费创新赋能工作计划 第11篇

10.完善游戏电竞健康发展举措。发挥游戏研判与咨询委员会的专家资源优势,为企业提供游戏研判与咨询服务,提高游戏产品过审率。

11.构建游戏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引导我市游戏骨干企业在云游戏等领域积极开展行业标准研究创制,支持北京游戏企业开拓海外市场。

12.加速典型数字应用场景推广。打造“AR试穿”“VR看房、买车、购物”等沉浸式体验数字生活消费新场景。推进创新要素和产业资源集聚发展。

13.构建数字内容产业新生态。拓展新型数字终端和内容呈现形式,支持动作捕捉、实时互动等新视频技术加速应用,推动沉浸感、交互性强的互动影视、互动综艺、互动短视频等互动数字内容形态创新发展。

14.推进数字终端产业发展。大力支持、移动智能终端、可穿戴设备、智能健身器械、智能网联汽车等新型产品研发应用,发展超高清显示、虚拟现实等新型信息产品。

数字消费创新赋能工作计划 第12篇

20.建立白名单资质审批机制。加强网络视听许可备案等电商直播领域资质政策解读和行业指导,针对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重点未持证平台,按照“一网站一评估”原则进行两级核查,有序纳入登记备案管理,逐步扩大备案制的服务范围。(责任单位:市_,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相关区政府)

21.加强游戏领域科技监管。在游戏领域,研究建设我市游戏防沉迷监管系统。鼓励游戏企业不断提升技术手段,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加强内容自审,营造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相关区政府)

22.完善数字内容产权保护机制。探索数字资产确权规则,加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人物形象、音乐、图片、文字作品等权益在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中有机整合。加强对数字内容风险研究,强化信息共享、风险监测预警、联合监管、协同处置,探索形成法律、市场、代码架构和社会规范相结合的多元规制路径。(责任单位:市版权局,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知识_)

数字消费创新赋能工作计划 第13篇

在2022上海数字生活节中,于8月28日至9月12日举办,电商平台、网络新消费品牌企业及直播电商基地将推出“数智消费体验”、“智享潮流生活”、“网络消费新品牌”、“数农兴商 乡村振兴”等系列活动,各大商圈商场、品牌企业、电商平台、直播电商基地将以多种方式推出促销活动,让消费者享受更优的商品和服务、得到更多的实惠和便利。

启动仪式上,阿里巴巴、腾讯、拼多多、美团、饿了么达达集团、唯品会、百度、叮咚买菜、盒马、能良电商、途虎养车共十二家企业发布了重点活动。上海市网购商会发布首届“网络新消费品牌”榜单,并为获奖品牌代表颁奖,上海商学院数字商务研究中心发布《老字号餐饮品牌数字化转型指数报告》,饿了么与万达签约“数字商圈共振计划”。

数字消费创新赋能工作计划 第14篇

10.完善游戏电竞健康发展举措。基于精品游戏研发基地、网络游戏新技术应用中心、智慧电竞赛事中心等产业园区,满足年轻消费群体的沉浸式、体验型消费需求。发挥游戏研判与咨询委员会的专家资源优势,为企业提供游戏研判与咨询服务,提高游戏产品过审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相关单位为电竞游戏企业提供登记注册、金融信贷等配套服务,加大对人才落户、房租补贴、研发奖励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_,市金融_,市人才局,相关区政府)

11.构建游戏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加大自主研发游戏引擎等核心技术和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力度,引导我市游戏骨干企业在云游戏等领域积极开展行业标准研究创制,支持北京游戏企业通过境外投资并购、联合经营、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开拓海外市场,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云游戏技术创新平台。(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委宣传部,相关区政府)

12.加速典型数字应用场景推广。基于高精度空间计算、人工智能等核心关键技术,构建虚实融合的数字基础设施和视听应用场景。打造“AR试穿”“VR看房、买车、购物”等沉浸式体验数字生活消费新场景。加快中国(北京)高新视听产业园等数字视听产业园区(基地)建设,推进创新要素和产业资源集聚发展。加大冬奥会5G+8K直播、云转播、VR/AR导览等示范场景在文体直播等社会领域的应用推广力度,不断完善视听全产业链布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_,市商务局,相关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4.推进数字终端产业发展。擦亮“北京智造”品牌,大力支持、移动智能终端、可穿戴设备、智能健身器械、智能网联汽车等新型产品研发应用,发展超高清显示、虚拟现实等新型信息产品,打造世界创新数字消费产品首发地。支持打造一批标志性会展平台,为数字新产品首发提供平台和渠道,增强数字新产品首发首试首用对数字消费的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相关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数字消费创新赋能工作计划 第15篇

16. 拓展数字化创业就业新空间。强化“互联网平台+创业单元”等新模式效应,培育省级直播电子商务基地和网红经济集聚区,开展“村播计划”和“浙造好物”推广行动,支持微商等自主就业、分时就业。鼓励商业银行合理降低个体工商户融资成本,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降低个体经营者交易服务费。到2022年,培育20家以上全国领先的生活性服务行业垂直平台、100家以上区域性本地生活服务平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人力社保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

17. 壮大微经济等个体经济。支持微内容、微创新、微应用、微电影等万众创新,推动兼职就业、副业创业等个体新就业模式发展。引导“宅经济”科学发展,促进线上多样化社交、线上直播等规范健康发展。建立微经济等新业态成长型企业名录,深挖新型就业“蓄水池”。加强新业态新模式就业统计监测。(责任单位:省市场_、省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商务厅)

18. 鼓励灵活就业和多点执业。探索完善医疗、教育等行业从业人员多点执业新模式。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搭建灵活就业、共享用工服务平台,提供线上职业培训、灵活就业供需对接等就业服务。探索适应跨平台、多雇主间灵活就业的权益保障和社会保障等政策制度,完善适应新职业、新工种变化的人才培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行为规范等相关政策。(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

19. 加强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完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推动职业院校、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共建在线模块化网络课程,积极开展云端招聘、网上签约等就业服务。鼓励运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人机互动等数字化教学培训手段,推广微课程、线上线下混合教学、在线直播等新模式。到2022年底,完成超100万人次的线上培训任务,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超过32%。(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

数字消费创新赋能工作计划 第16篇

1.培育数字化消费链主企业。推动消费品牌企业数字化转型,形成从产品研发、供应链协同、生产制造、仓储物流调度、渠道和销售服务等各环节数字化协作的闭环链路。

2.鼓励直播电商平台创新发展。支持购物、餐饮、便民服务、文娱体育、旅游出行、跨境电商等领域平台企业积极开展直播业务。

3.打造高端直播电商基地。选取2-3个区作为重点,打造具备品牌聚集、主播孵化、机构入驻、活动落地、人才培养等功能的高质量直播电商基地。

4.引进优质直播电商服务机构。加速培育引进优质MCN机构、数据营销服务商、品牌服务商、内容策划企业等专业服务机构。

5.营造多元直播电商产业生态。鼓励传统媒体与直播电商平台开展合作。支持开展品牌自播、工厂直播、乡村振兴直播等特色直播。着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直播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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